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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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方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方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方案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对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降低术后并发症发生率、缩短患者住院时间以及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提供规范化的指导。

一、抗菌药物的选择1. 头孢菌素类:头孢菌素类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适用于大多数手术部位感染,包括皮肤、软组织、泌尿道和妇科手术。

其中,头孢唑啉、头孢呋辛和头孢曲松等药物较为常用。

2. 氟喹诺酮类: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适用于皮肤、软组织、泌尿道和妇科手术。

其中,左氧氟沙星和莫西沙星等药物较为常用。

3. 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类药物具有广谱的抗菌活性,适用于皮肤、软组织、泌尿道和妇科手术。

其中,阿莫西林和克拉霉素等药物较为常用。

二、抗菌药物的给药时机1. 术前给药:术前给药应在手术开始前30-60分钟内给予,以达到手术部位较高的药物浓度,减少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

2. 术后给药:术后给药应在手术结束后开始,通常给予一次负荷剂量,随后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状况给予维持剂量。

术后给药的持续时间应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进行调整。

三、抗菌药物的给药剂量1. 头孢菌素类和氟喹诺酮类:通常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体重给予常规剂量。

对于体重较轻的患者,可适当减少剂量;对于体重较重的患者,可适当增加剂量。

2. β-内酰胺类:通常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体重给予常规剂量。

对于体重较轻的患者,可适当减少剂量;对于体重较重的患者,可适当增加剂量。

四、抗菌药物的给药途径1. 静脉给药:对于大多数手术患者,静脉给药是首选的给药途径,因为它可以快速达到手术部位的药物浓度,减少手术部位感染的风险。

2. 口服给药:对于部分轻症手术患者,口服给药可以作为备选的给药途径。

口服给药的优点是方便、安全,但药物浓度较静脉给药低,可能需要较长的给药时间。

五、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1. 监测:在围手术期,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药物浓度和药物不良反应。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一、引言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是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SSI)的重要措施。

然而,不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不仅会增加患者的不良反应风险,还会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原则1. 预防性使用:仅在必要时使用抗菌药物,如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或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等。

2.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最小有效剂量:根据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选择最小有效剂量,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风险。

4. 适当用药时间:一般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手术前0.5-2小时,术后用药不超过24小时。

5. 监测与评估: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三、管理措施1. 制定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和规范,明确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2.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掌握。

3.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登记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分析。

4. 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5.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控制体系,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监控制度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控组织,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2. 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3.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4. 对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干预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教育和培训。

5.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五、结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对于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特制订本规定,并须严格遵照执行。

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以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包括: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应选择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应在病房或手术室给药。

预防用药条件包括: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特定情况下可考虑使用;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药物;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包括:根据预防目的选择药物;考虑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包括:择期手术后,根据手术类型和预防目的选择抗菌药物,按照基本原则给药,定期评估疗效和药物耐受性。

在手术前一天,主管医生应开具临时医嘱,明确手术前0.5小时需要使用的药物剂量。

对于需要进行皮试的患者,病房护士应完成皮试并记录结果,并执行医嘱并签名。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手术室可以在手术过程中追加一次药物剂量,根据药物半衰期来确定。

各科室应提前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如果手术中未使用,应随病人一起带回病房。

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后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医嘱给药,皮试由病房护士完成并记录皮试结果。

在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时,应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对于I类切口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术前用药一次即可;对于I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对于III类切口手术,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3-7天。

21.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21.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预防用药基本原则2.1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素霉注射液。

2.2剂量:参考《原则》推荐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2.3术前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2.4术后给药时间:应在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若有高危因素者,术后可4-6小时给药一次。

2.5给药地点:手术室。

3.预防用药条件3.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3.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3.3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果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药物的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2. 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

4.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5.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四、管理措施1. 医院药剂科负责提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特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为临床医生选择药物提供参考。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实践及时更新。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指南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4. 医生在开具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

5. 护士负责监督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确保用药正确、及时。

6.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技能。

8.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数据库,收集和分析用药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用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将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预防手术部位感染,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安全性,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

2. 原则:(1)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

(2)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用药时机、剂量、用药途径和用药时间应遵循相关指南和规范。

(3)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三、管理制度1. 组织管理:医院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 培训和考核:对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处方权管理:具有处方权的医务人员方可开具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处方。

4. 用药指征:(1)清洁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在特殊情况下(如手术时间长、患者年龄大、糖尿病控制不佳等)考虑使用。

(2)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3)污染手术:必须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5. 用药方案: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病原菌分布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和用药方案。

6. 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用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术中可追加一次剂量。

7. 用药剂量和途径:根据患者体重和药物特性,确定合适的剂量和用药途径。

8. 用药时间: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可适当延长用药时间。

9. 监测和评估: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评估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10. 记录和报告:医务人员应详细记录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药时间等,并定期向管理小组报告。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第四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二)手术时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确保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三)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四)用药时长: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

(五)药物选择:根据手术部位、患者感染风险、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八条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第九条术前由药剂科提供抗菌药物选择指南,供医生参考。

第十条手术医生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方法。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士按照手术医生开具的用药方案,按时给患者用药。

第十二条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时间的,由手术医生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科负责对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

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

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为了规范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患者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1.明确适应症: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适应症,仅适用于有高危因素的手术患者,或手术后易合并感染的患者。

2.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狭谱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3.按规定用药剂量:按照抗菌药物说明书中的用药剂量进行应用,不得随意增减剂量。

针对特殊情况需调整剂量的,应有相应的医疗依据。

4.限制用药时间: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时间应控制在手术前2小时至手术后24小时内,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手术后48小时。

5.注意耐药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耐药监测系统,定期对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效果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应用策略。

三、应用管理1.严格执行手术前即时消毒和术中消毒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手术切口感染的风险。

2.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决策需经过多学科讨论,如感染科、手术科、药剂科等的专家共同参与。

4.医师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手术信息、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相关临床参数,供回顾分析和研究。

5.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四、评估和总结1.医疗机构应每年组织对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

2.对于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要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3.医疗机构要建立与其他医疗机构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共同分享抗菌药物使用的经验和教训。

五、处罚和奖励1.对于违反本实施细则的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业务等处罚。

2.对于优秀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他们在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

黎平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国卫办医发〔2015 〕43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令〔2012 〕84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 2)、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 1-1 )、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清洁 -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 污秽 -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范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规范,以提高手术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抗药性的发展。

在制定和执行本规范时,应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尽可能减少药物的副作用,并遵守相关医疗法律法规。

2. 适应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在规定区域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医生和医护人员,特别是在进行围手术期抗菌治疗时。

3. 定义- 围手术期: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时间段。

围手术期: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一定时间范围内的时间段。

-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在手术前、手术中或手术后出现感染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行为。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在手术前、手术中或手术后出现感染风险的情况下,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行为。

4. 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在围手术期进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准确评估感染风险: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手术类型和手术部位等因素,准确评估感染的风险程度。

准确评估感染风险:根据患者的个人情况、手术类型和手术部位等因素,准确评估感染的风险程度。

- 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根据感染风险评估的结果,选择对预期感染致病菌有效并且不会增加抗药性风险的抗菌药物。

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根据感染风险评估的结果,选择对预期感染致病菌有效并且不会增加抗药性风险的抗菌药物。

- 合理确定使用时机和疗程:根据手术操作时间、感染风险和患者个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时机和疗程。

合理确定使用时机和疗程:根据手术操作时间、感染风险和患者个体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时机和疗程。

- 注意过敏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其他药物使用情况,避免出现过敏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注意过敏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和其他药物使用情况,避免出现过敏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

- 定期评估疗效和副作用:监测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物副作用,在必要时进行调整和优化治疗方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提高手术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率,保障患者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手术科室及手术患者的抗菌药物预防应用。

三、基本原则1. 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健康状况、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使用。

2. 预防用药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3. 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健康状况、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是否使用。

4. 预防用药应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四、预防用药指征1. 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以下情况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根据实际情况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3.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五、预防用药方案1. 抗菌药物选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健康状况、感染风险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 用药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

3. 用药剂量:根据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和患者体重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4. 用药疗程:一般为手术当天一次给药,清洁手术无需术后继续用药。

六、预防用药管理1. 医师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按照本制度规定合理选择抗菌药物进行预防用药。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

1. 术前预防用药:在进行清洁切口手术之前,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手术特点选择适当的
抗菌药物进行预防用药。

常用的预防用药方案包括:
- 消毒洗手:术前要求医护人员进行彻底的手部消毒洗手,以减少手部的病原微生物。

- 术前皮肤消毒:在手术部位进行彻底的皮肤消毒,以减少手术切口周围的细菌数量。

- 预防用药:根据手术特点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预防用药,常用的药物包括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等。

2. 术中预防用药:在手术过程中,需要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抗菌药物使用。

常见的情
况包括:
- 长时间手术:手术过程持续时间较长,可以考虑在手术中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术中感染。

- 技术复杂手术:手术过程中涉及到复杂的器官或组织操作,容易造成严重感染,可以考虑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 患者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免疫功能低下,容易感染,可以考虑使用抗菌药物进行预防。

3. 术后预防用药:术后预防用药是为了减少手术切口感染的发生。

常见的做法包括:
- 术后伤口处理:术后要对切口进行适当的处理,包括清洁、消毒等。

- 切口覆盖:术后可以采用无菌敷料进行切口覆盖,减少细菌的侵袭。

- 抗菌药物的应用:根据手术切口感染的风险评估,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进行术后预防用药。

总之,清洁类(Ⅰ类)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是根据手术特点和患者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旨在预防手术切口感染的发生。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要求规范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要求规范

黎平县人民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令〔2012〕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2)、预防用药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 1-1 手术切口类别注: 1.本指导原则均采用以上分类。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及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本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___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是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手术切口的分类及预防用药条件:清洁手术不需要预防用药,但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糖尿病控制不佳、恶性肿瘤放化疗中、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生素预防的重要依据。

二)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原则上围手术期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注射用头孢唑啉、注射用头孢呋辛、注射用头孢曲松、甲硝唑注射液(预防厌氧菌感染)。

首先,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仅在泌尿系手术中使用环丙沙星。

氨基糖苷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耳毒性,因此不建议作为预防用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属于抑菌剂,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

碳青霉烯类药物不适用于手术预防用药。

糖肽类药物一般也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但在MRSA发生率高的医院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时,可以选择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对于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可以选择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感染,或选择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在必要时可以联合使用不同的药物。

药物选择可以参考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防止性使用抗菌药物(如下简称防止用药)旳管理,增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根据《处方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旳告知》和《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旳告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目旳是防止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波及旳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也许发生旳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旳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另一方面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旳,大多数是内源性旳,即来自患者自身旳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旳细菌。

皮肤携带旳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经典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尚有厌氧菌(重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旳重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防止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防止用药有关旳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保证本规定贯彻贯彻。

第六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应当遵照安全、有效、经济旳原则。

第七条防止用药不能替代严格旳无菌操作,医院有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防止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防止控制工作。

第二章防止用药旳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波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旳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和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防止使用抗菌药,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防止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波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导致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有关高危原因者,高危原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

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制度1.严格掌握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使用。

2.给药方法: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

万古霉素或氟喳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3.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

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4. I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应控制在30%以下,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可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5. H类切口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污染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可酌情延长。

6. III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7. W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是指在手术前后对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以预防手术切口感染和手术部位感染的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制度的目的是降低手术后感染的风险,提高手术成功率,减少患者的痛苦和医疗费用。

一、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1. 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敏感、广谱、易于给药和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2. 用药时机: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给药,以保证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峰值。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如手术时间过长或患者状况不佳,可在手术期间追加一次药物。

3. 用药时间:一般术后24-48小时停药。

对于某些特殊手术,如人工关节置换术、心脏手术等,可能需要延长用药时间。

4. 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在使用抗菌药物的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并及时处理。

5. 遵循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状况等个体差异,调整药物剂量和给药方式。

二、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1. 适应症:(1)清洁手术:手术部位无明显感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2)清洁-污染手术:手术部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3)污染手术:手术部位存在明显感染,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细菌污染风险。

2. 禁忌症:(1)对所选抗菌药物过敏者。

(2)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3)严重免疫功能低下者。

三、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1. 严格遵守用药原则,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患者教育和沟通,使患者了解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的重要性,提高患者的依从性。

3. 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提高手术室的无菌操作水平,降低手术切口感染的风险。

4. 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药物不良反应。

5. 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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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
手术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1.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主要是为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发生在切口、手术深部器官和腔隙的感染。

应保证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

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范围
2.1清洁手术
2.1.1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2.1.2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2.2清洁-污染手术、污染手术
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3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
应用范畴。

3.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基本原则
3.1 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3.2 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3.3 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
半衰期)给药,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3.4给药地点:手术室
4.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药依据
4.1针对手术部位正常菌群的成员
4.2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4.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
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中“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

5.各类手术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基本原则如下:
5.1颈部外科(含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腹外疝手术、一般骨科手
术、剖宫产手术(给药时间应在结扎脐带后)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

5.2周围血管外科手术、胃十二指肠手术、心脏大血管手术:应选用第
一、二代头孢菌素。

5.3颅脑手术、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
折内固定术、脊柱融合术、关节置换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5.4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应选用第一代头孢菌素,可加用甲硝
唑。

5.5阑尾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可加用甲硝唑。

5.6结、直肠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可
加用甲硝唑。

5.7肝胆系统手术:应选用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
曲松或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
5.8泌尿外科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

5.9妇科手术:应选用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涉
及阴道时可加用甲硝唑。

6 .应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
6.1 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
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

6.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6.3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
头孢唑啉 1-2g;头孢呋辛 1.5g;
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6.4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
链球菌感染,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6.5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
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6.6 必须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6.7患者若需预防使用抗生素,需申请,科室主任同意后才能使用。

7. 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操作流程
7.1 择期手术
7.1.1主管医生手术前一日开临时医嘱(注明术前0.5小时用),填写术中临时医嘱单并打印,由病房领药。

7.1.2需做皮试者由病房护士完成,并在病历上记录皮试结果。

7.1.3手术当日病房护士将药品和已打印的术中临时医嘱单交付手术室接病人人员。

由手术室护士在手术开始前0.5小时(或麻醉诱导期)执行医嘱,同时在术中临时医嘱单执行栏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7.1.4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可追加一次剂量(根据药物半衰期)。

各科应根据本科手术特点或预计手术时间,提前将第二剂量抗菌药物提交手术室备用(操作程序同上)。

若术中未用,手术结束后随病人带回病房。

7.2急诊手术
7.2.1急诊手术术前用药由病区医生开临时医嘱,由病房领药。

7.2.2需做皮试者由病房做皮试,紧急情况可由手术室做皮试。

7.2.3各病区可根据本科特点,必要时保持一定数量术前常规应用的抗菌药物,或建立急诊病人领药绿色通道。

7.2.4其余程序与择期手术同。

7.3剖宫产手术
7.3.1为了避免胎儿接受抗菌药物,剖宫产手术应在钳夹脐带或断脐后给药。

7.3.2其余程序同外科手术。

8.术后预防用药原则
8.1术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宜选择与术前相同的药物。

8.2 I类切口术后用药时间应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
时,II类切口与I类切口相同,III类切口可根据实际情况应用3-7天。

9.术后治疗性用药
术后如发生手术部位感染属治疗性用药,应及时采集标本送细菌学检验,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注:病程记录中应注明所使用的抗菌药物目的如:“预防”或“治疗”,不能笼统的写成“对症”或“抗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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