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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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漂垃圾治理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海漂垃圾治理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海漂垃圾治理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为提高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对2017年度海漂垃圾治理专项开展绩效评价。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一)基本情况根据《泉州市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泉政办〔2015〕37号),组织全市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及相关单位开展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全年度海漂垃圾治理考评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目标要求,有效改善全市海岸带环境卫生状况,并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成效1、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联合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每月组织开展全市海漂垃圾治理成果考评、通报工作,及时下拨奖补资金,海漂垃圾治理机制运作规范有序,全市海岸带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据统计,2017年全市海漂垃圾治理考评平均分数达到91.71分,比2016年年度平均分(87.50分)提高了4.21分,超过年度目标,海岸带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改善。

2、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海漂垃圾治理专项资金500万元。

我局能严格按照市政府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中的资金使用计划,会同市财局及时足额下拨奖补资金,500万元专项资金及时下拨到位。

我局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能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拖欠、截留、挤占和挪用等问题。

3、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项目承担单位自评的方法,对海漂垃圾治理专项支出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推动全市沿海各有关乡镇(单位)开展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带动地方投入海漂垃圾整治资金,建立海漂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社会公众对海岸带环境状况的满意度。

4、完成情况。

一是带动沿海地区投入海漂垃圾整治资金。

沿海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根据《泉州市海漂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按照非经营性大陆岸线5万元/公里·年(含转运费用)的标准,将辖区海漂垃圾治理日常经费纳入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并根据沿海各乡镇、村居海岸线长度、人口数、垃圾产生量等指标进行综合测算,向非经营性海漂垃圾清理、收集、转运责任单位下达专项经费,保障海漂垃圾日常治理工作需要。

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概述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是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其绩效评价报告对于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投入产出情况以及生态环境改善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深入探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评价1. 专项资金投入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的投入情况是评价其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的投入有所增加,但仍存在一定缺口。

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投入仍然不足,需要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

2. 资金使用效率评价资金使用效率是评价专项资金绩效的关键指标之一。

绩效评价报告显示,部分地区和部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存在浪费现象,效益不明显,甚至出现挪用、侵占现象。

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核,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三、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评价1. 生态环境综合改善效果评价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对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显示,部分地区和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改善效果,例如水体水质改善、森林覆盖率提升等。

但也有部分地区和项目存在生态环境恶化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

2. 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价专项资金的使用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着直接的影响。

绩效评价报告显示,部分地区和项目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取得了一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例如野生动物保护、生态保护区建设等。

但在部分地区和项目中,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不明显,生态环境依然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破坏。

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评价,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报告显示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认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评价是对于资金使用的监管和指导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效果。

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1.引言本报告旨在对【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以全面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成果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贡献。

通过评价报告,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和改进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环保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2.背景【级环保专项资金】是由【级政府】设立,用于支持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

该专项资金的目标是促进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提升环保产业的发展水平,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自【时间】以来,专项资金已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支持各项环保项目。

3.目标与方法本次绩效评价的目标是评估【级环保专项资金】在环保工作中的表现,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使用效率评估:评估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的支出速度、流转情况等,评估资金使用的效率;2.项目成果评价:评估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环保方面取得的成果,包括减排效果、环境改善等,评估项目的绩效;3.对环保工作的贡献评价:评估专项资金对当地环保工作的贡献和推动效果,评估专项资金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性。

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项目成果进行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以及对相关政策文件和专家意见的综合分析。

4.分析与结果4.1 资金使用效率评估根据统计数据,【级环保专项资金】资金使用速度较快,大部分资金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得以支出。

资金流转情况较为流畅,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对较高。

4.2 项目成果评价我们对资金支持的十个环保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数据分析。

其中,有【项目A】、【项目B】等等。

通过数据分析,我们发现,这些项目在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对当地环境的改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项目A】通过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使当地污水处理能力大幅增加。

据相关数据显示,自【项目A】投入运营以来,当地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污染指标大幅降低,对于保护水资源、改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3 对环保工作的贡献评价【级环保专项资金】对环保工作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了环保技术和设备的应用与推广,提升了环保产业的发展水平;2.推动了绿色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可持续发展;3.改善了当地环境质量,提升了人民的生活品质;4.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推动了环境保护的社会共识。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供参考)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的实施依据;
2、项目概况;
3、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情况;
4、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5、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二、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一)项目绩效自评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落实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三)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执行过程中,项目调整情况及采取的相关措施;
(三)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
(四)项目资金落实和具体投向(使用)情况,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情况;
(五)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重点)
(一)评价基本指标分析(资金到位率、资金支出率等、支出效益率);
(二)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及详细文字说明,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三)绩效定性指标分析及详细文字说明(对已竣工项目要求),包括项目支出实施后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具体体现;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等;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17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2017年8月18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我市设立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2017年11月14日,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印发了《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资金支持的范围、标准和条件等。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长沙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通知》(长财建指〔2017〕245号),市财政下拨的项目资金合计2800万元,共支持了30个项目。

2017年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包括:1.循环经济支撑项目。

列入2017年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支撑项目,且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2.园区循环化改造。

支持园区与循环化相关的补链、延链和产业共生项目,咨询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以设施共享、资源整合与共享为重点的园区整体循环化改造等;3.其他循环经济发展项目。

重点支持一二三产业循环型项目、资源回收利用、循环型社会建设项目、节水节能改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的步伐,确保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的验收,到2019年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循环型社会体系基本建成,循环经济制度体系较为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循环发展提质增效,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链接的循环模式得到广泛应用。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通过30个循环经济重点支撑项目的建设,提高我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为我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提供有力的支撑。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实施推进,资金及时下达到项目单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单位针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有序地开展了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较好,绩效评价情况优秀。

环卫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环卫专项资金绩效报告

环卫专项资金绩效报告报告内容如下:一、项目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环境卫生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状况,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环卫专项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本报告旨在对我市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为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提供参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 资金使用概况截止报告期末,我市共获得环卫专项资金XXX万元,其中政府投入XXX万元,社会捐赠XXX万元,其他渠道XXX万元。

资金主要用于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备采购、环境卫生人员培训等方面。

2. 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本报告期内,我市新增建设了XX个垃圾分类投放点、XX个公共厕所,并对XX个老化严重的垃圾集中点进行了改造。

此外,还新建了XX个护栏、绿化带和环卫工具存放点,提升了城市环卫设施建设水平。

3. 垃圾处理设备采购针对我市的垃圾处理问题,本报告期内,我们采购了XX台垃圾压缩机、XX台垃圾焚烧炉,并对XX个垃圾转运站进行了设备更新。

这些设备的引入提高了垃圾处理效率,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

4. 环境卫生人员培训为了提高环卫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本报告期内,我市筹备了XX场环卫工人培训,并邀请了专家进行授课。

通过培训,环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得到了显著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质量。

三、项目效果评估1. 城市环境改善通过本次资金的使用,我市的城市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新增的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公共厕所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生活环境,老化严重的垃圾集中点改造使得环卫设施更加现代化。

此外,新增的护栏、绿化带和环卫工具存放点改善了城市面貌,为市民提供了更加美丽的居住环境。

2. 垃圾处理效率提升引入的垃圾压缩机和焚烧炉大幅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

压缩机可以有效减少垃圾的体积,提高转运效率;焚烧炉则能够将垃圾焚烧,减少垃圾的体积,并通过净化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是科学推进节能减排、有效开展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为了提高重点流域水质,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实现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山东省针对半岛流域、海河流域、淮河流域和小清河流域现状,逐步开展了污染防治工作。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全省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7年4月,山东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建指〔2017〕29号),确定2017年安排省级流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3891亿元,扶持71个项目,涉及济南、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16个市,覆盖山东省境内的半岛流域(0.93亿元)、海河流域(0.59亿元)、淮河流域(0.85亿元)和小清河流域(1.0191亿元)。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项目,适当支持工业企业为实现水环境功能区达标需要再次加严排放标准而实施的废水深度治理工程。

支持项目应是前期工作相对成熟,在2017年开工建设,且拟于2017年底或2018年初完成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情况各市收到资金后,结合地方财力,统筹安排,重点用于以下项目:1、列入文件所列控制单元项目储备库的项目;2、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再生水调蓄库塘等公益类建设项目,适当支持对全省具有重要典型示范意义的点源治理项目;3、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有直接减排效益,前期工作成熟,且在2017年开工建设,拟于2017年底或2018年初完成的项目;4、有利于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对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明显,以及有利于巩固提升省控重点流域消除劣五类水体成果的重点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主要产生以下绩效:一是改善受益地区环境质量,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周边群众的生活质量。

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摘要:一、引言1.背景介绍2.目的和意义二、绩效评价方法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2.评价方法选择三、绩效评价过程1.数据收集与处理2.指标计算与分析3.结果讨论四、结论与建议1.绩效评价结果总结2.存在的问题与原因3.对策与建议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管成为了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必要对其绩效进行评价。

本文旨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以期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1.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专项资金。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差异,导致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有助于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目的和意义本研究旨在通过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的评价,揭示当前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为政策制定者和相关部门提供依据。

此外,本研究还具有以下意义:(1)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2)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3)为其他相关领域的绩效评价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绩效评价方法1.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本研究从四个方面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1)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建设投入、生态破坏治理等方面;(2)监管指标:包括监管制度建设、监管力度、监管效果等方面;(3)资金使用效益指标:包括项目投资回报率、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4)社会满意度指标:包括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认可度等方面。

2.评价方法选择本研究采用三阶段DEA模型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

该方法具有较强的客观性和实用性,可以有效消除评价过程中的主观因素,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环卫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docx

环卫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docx.docx

武昌区2017年度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项目名称:清扫保洁经费项目单位:武昌区石洞街办事处主管部门:武昌区石洞街办事处评价机构:武昌区石洞街办事处自评小组二〇一八年十月目录前言 (3)摘要 (4)一、项目基本情况 (6)(一)项目概况 (6)1、项目立项依据 (6)2、项目所属领域 (7)3、项目性质与特点 (7)4、项目立项时所属领域状况 (7)3.项目实施情况 (7)5.项目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8)(二)项目绩效目标 (8)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8)(一)绩效评价目的 (8)(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9)三、绩效分析 (10)(一)项目投入(15分) (10)(二)项目过程(25分) (11)四、评价结论 (13)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3)(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3)(二)存在的问题 (14)(三)建议 (14)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4)前言为全面了解2017年度清扫保洁经费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为以后年度该项目的开展提供参考,武昌区石洞街办事处(以下简称“石洞街办事处”)进行了2017年度清扫保洁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武昌区石洞街办事处依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文件)、武昌区财政局《武昌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实施了充分、必要的评价程序,进而形成了比较客观、公允的评价结论,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一、项目名称:清扫保洁经费二、项目金额:60,0000元三、绩效评价结果三、评价工作组名单组长:街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周自进副组长:街道副主任姜旭组员:街党政办主任孙汪节党建办主任金学敏公共服务办主任焦文兵公共安全办主任潘克华区域发展办陈汉华公共管理办主任、环卫所所长马卫四、主要评价方法概述查看武汉市城管综合管理考核评分成绩;日常巡查记录;现场查看辖区道路环境及保洁情况。

2017 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 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述(一)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主体: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玛纳斯县环保局、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福海县环境保护局、鄯善县环保局、鄯善县环境监测站。

2.主要内容:(1)开展大宗固废堆存场所风险评估;全区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风险评估;全区医疗废物现状风险评估;尾矿库风险评估;油气资源开发区土壤环境污染风险评估调查。

(2)完成原玛纳斯伟业铅合金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

(3)完成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可可托海尾矿治理项目。

改良尾砂渗滤液污染区轻微板结、酸化土壤;对尾矿坝下游坝坡进行菱形截水骨架护坡,覆土植草,防止尾砂扬尘;改善3#脉露天采矿场扬尘污染区土壤;改善3#脉矿尾堆周边污染区土壤;改善老桥中心线裸露地段修沙化土壤,消除沙化。

(4)完成福海县黄沃尔海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

对项目区0.54万立方米生活及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置;对800亩土地进行土地平整;对项目区进行植被恢复。

(5)提升鄯善县环境监测与风险管控能力。

实现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的定期监测,及时掌握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监管处置能力建设。

3.立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20年)》。

(二)项目资金情况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601号)要求,中央财政从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4864万元资金,2017年10月,自治区下达(第一批)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34万元,包括5个项目,分别是:1.土壤污染源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及技术指导项目280万元,占拨付资金的7.71%;2.原玛纳斯伟业铅合金冶炼厂遗留污染场地治理项目1700万元,占拨付资金的46.78%;3.阿勒泰地区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稀有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土壤修复治理项目850万元,占拨付资金的23.39%;4.福海县黄沃尔海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540万元,占拨付资金的14.86%;5.鄯善县环境监测与风险管控能力建设264万元,占拨付资金的7.27%。

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自然保护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自然保护区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建立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有效措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手段。

根据2010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63号),各级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科学规划自然保护区发展,规范管理并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资金投入。

山东省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发办〔2010〕6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42号),提出要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从2012年起,省财政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并视财力情况适时增加。

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视情况给予支持,能力建设投资由省财政以专项资金形式给予补助,日常管理经费纳入其所在地设区市的财政预算。

省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属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直管县)的,日常管理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市、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经费参照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予以保障”。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鲁财建指〔2017〕8号),2017年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5000万元,其中日常管理经费1500万元,能力建设补助3500万元,分配至济南市、淄博市等15个市(县)的29个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

截至2018年5月31日,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下达,其中4760万元已到位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实施情况2017年山东省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分配至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等15个市(县)、29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33个管护能力建设项目和日常管理经费项目,资金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直管县的省级自然保护区日常管理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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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总体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环保总局第17号令)要求,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管理。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3〕65号)明确,我市自2004年1月1日起,市南、原市北、原四方、李沧、崂山、城阳、原黄岛区收缴的排污费除上缴中央国库部分外,其余全部缴入市级国库,作为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了支撑和引导作用。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等环保工作开展,提高了环境管理和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水平,促进了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

根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综合评价,我市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17年4月21日,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7〕2号),下达2017年环保专项资金共计21929.47万元。

(二)2017年项目安排情况
1.概况
2017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共安排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环保考核奖补、环境应急及新增工作保障、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补助、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资金共5大类。

2.各项目绩效情况
(1)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安排资金3832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我市环境监管设施的更新与正常运转、环保技术支撑研究、项目管理等方面,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我市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监管能力与水平,推动了环境宣教、环境信息及科研等对环保重点工作的支撑与保障能力。

(2)环保考核奖补资金
共安排366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安排全市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奖励资金1000万元。

根据我市制定的“十三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对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较好、环境管理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区、市予以奖励,资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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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考核情况下达相关区市。

该机制的实施调动了各区市抓好污染物减排、严格环境管理、加快改善环境质量的积极性。

二是安排市级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368万元。

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对各区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季度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增加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生态补偿资金实行市、区(市)分级筹集,资金已根据考核情况下达相关区市。

该机制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辖区政府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促进了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三是安排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考核奖励资金300万元。

专门制定了考核奖励办法,根据考核情况资金已下达相关区市及部门。

该机制的实施,促进了我市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3)环境应急及新增工作保障
安排资金500万元。

主要用于我市环境应急处置及新增工作任务。

(4)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补助资金
安排资金1.2亿元。

主要用于补助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原胶南市以外区域)、城阳区、青岛高新区范围内,2015年至2018年完成的2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预算已执行。

该补助政策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进程,为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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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持续改善做出了重要贡献。

(5)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
青岛李沧区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项目获30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单位为青岛红星化工厂,2017年市级安排资金1929.47万元。

2018年1月该项目完工,共处理污染土壤约4.2万立方米,处理污水约1.6万立方米。

该项目的实施将为进一步推动污染土壤修复治理提供借鉴。

三、主要做法
(一)科学合理安排环保专项资金。

及早谋划,紧紧围绕我市环保重点工作,认真组织项目前期申报及论证工作,建立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严把项目审查关,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证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科学提出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二)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管。

建立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调度制度,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监管,定期调度,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项目实施质量,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规范资金使用,严格项目验收。

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实行政府采购,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验收要求,由财政资金保障财务决算审查单位开展工作,保障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报告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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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采用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提高了项目验收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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