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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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井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机井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方案

机井灌溉工程运行管理方案一、前言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机井灌溉工程在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良好的运行管理方案对于机井灌溉工程的高效运行和农田灌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机井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二、机井灌溉工程的概述机井灌溉工程是指通过井水灌溉农田,以满足作物生长需水的一种灌溉方式。

机井灌溉工程主要由水泵、管道、喷灌设备和控制系统等组成,可以通过地下水或地表水进行灌溉。

相比于传统的灌溉方式,机井灌溉工程具有灵活、高效、节水的特点,可以有效提高农田灌溉的效率。

三、机井灌溉工程的运行管理方案1.设备管理机井灌溉工程的设备主要包括水泵、管道和喷灌设备等。

为了保证机井灌溉工程的正常运行,首先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水泵的定期检查包括检查水泵的启停状态、电机运行状况、轴承磨损情况等,以确保水泵的正常运转。

同时还要对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管道的连接牢固、不漏水,以免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此外,还要对喷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喷灌设备的喷洒均匀,不出现堵塞等现象。

2.水资源管理机井灌溉工程的灌溉水来源主要有地下水和地表水两种。

在进行灌溉前,要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管理,包括地下水位的监测、地表水的调度等。

地下水位的监测包括测定地下水位的深度、水质和水量等,以便科学地进行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

而地表水的调度则需要根据降雨情况和河流水位变化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调度,以确保灌溉水源的充足和稳定。

3.灌溉调度管理机井灌溉工程的灌溉调度管理是指根据作物需水量和土壤水分状况,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和水量。

通过科学合理地进行灌溉调度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灌溉水的浪费。

在进行灌溉调度管理时,首先要对作物需水量进行合理的计算和评估,然后根据土壤水分状况和降雨情况等因素,确定灌溉时间和水量,以保证作物生长的需要。

4.信息管理机井灌溉工程的信息管理包括对灌溉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20页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20页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

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保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高效农田机井管理制度范本

高效农田机井管理制度范本

高效农田机井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田机井的管理,提高农业灌溉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农田机井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农田机井的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水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确保农田机井的正常运行和农业灌溉的需要。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四条农田机井的建设应当纳入农业发展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水资源状况和农业需求进行科学规划。

第五条农田机井的建设项目应当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建设。

第六条农田机井的建设应当选择适宜的井位、井型和建设材料,确保机井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农田机井的建设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八条农田机井的运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机井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九条农田机井的运行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农田机井的运行管理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机井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农田机井的运行管理应当加强用水管理,实行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效益。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农田机井的维护管理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机井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农田机井的维护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维修基金制度,保障维修资金的来源。

第十四条农田机井的维护管理应当加强故障排查和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农田机井的维护管理应当加强机井设施的保护,防止机井设施被盗、损坏等情况发生。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机井管理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农田机井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机井管理的考核和监督。

第十八条农田机井的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机井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农田机井的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机井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管理制度-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

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保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乡镇农村机井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机井管理制度

乡镇农村机井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机井的使用日益广泛。

机井是一种重要的水利设施,它可以为农民提供地下水资源,满足农田灌溉和家庭生活用水的需求。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农村机井的使用往往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水资源的过度开采、环境污染以及机井维护困难等。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乡镇农村机井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乡镇农村机井管理的必要性1. 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机井主要用于灌溉和生活用水,如果没有科学管理,容易导致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浪费,严重影响农田灌溉和农民生活用水。

2. 环境保护:由于机井的使用与维护不规范,常常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盐碱化以及地下水资源的污染,这些都会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3. 维护农村机井设施:农村机井设施一般都是属于公共设施,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其安全和正常运转。

4. 保证农业生产:农村机井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科学管理,才能保证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建立科学合理的乡镇农村机井管理制度,对于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乡镇农村机井管理的基本内容1. 机井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乡镇农村应当建立健全的机井设施建设和维护机制,确保机井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2. 机井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乡镇农村应当建立机井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机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水资源的过度开采和污染。

3. 机井收费的管理:乡镇农村应当建立适当的机井使用收费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机井使用费用并加强对收费情况的监督,保障机井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4. 机井维修和更新的管理:乡镇农村应当建立健全的机井维修和更新管理制度,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的机井设施,确保机井设施的正常使用。

5. 机井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乡镇农村应当借助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建立机井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提高机井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

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保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保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关于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V1

关于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V1

关于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V1在当前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田灌溉技术和管理方式得到了重视和改进。

然而,由于管理不当和技术落后,一些农田灌溉井的使用效率和质量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为此,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的管理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落实责任制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的管理必须要实行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责任任务。

政府应当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及权利,加强对农田灌溉井的管理。

同时,农民也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积极参与管理。

如果管理不善,造成任何损失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田灌溉井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政府要加大对农田灌溉井的投入力度,逐年提高管理经费和技术研发经费,确保管理和技术水平的稳步提升。

三、加强维护为了保证农田灌溉井的正常工作,必须强化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要建立健全农田灌溉井的清洗、维护、修理等制度,并建立维护档案,及时排查问题,防止出现抢修或更换井的情况。

四、加强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管理的核心。

各级政府应加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科技工作者积极研发新技术新方案,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农田灌溉井的使用效率和质量。

五、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并维护农田灌溉井,提高工作效率与水质量,减少灌溉污染。

综上所述,全面加强农田灌溉井管理工作涉及多个环节,需要政府、农民等各方面共同努力,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建设美丽乡村做出积极贡献。

机井管理制度

机井管理制度

机井管理制度机井管理制度一、机井管理的目的与范围1.目的:确保机井正常运行,提高用水效率,保障农田灌溉需求。

2.范围:适用于所有农田灌溉用的机井。

二、机井管理的责任主体与职责1.农田管理者:负责机井设备的维护、操作和管理,包括设备保养、使用、维修和更新等。

2.用水人员:按规定的用水计划和时间表进行用水,保证用水的合理安排和节约使用。

3.管理部门:起草机井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机井管理工作。

三、机井管理的具体内容1.机井设备管理:(1)设备维护:定期对机井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进展,及时更新机井设备,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3)设备维修:及时处理机井设备的故障和损坏,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机井用水管理:(1)用水计划:根据农田灌溉需求和水资源供应情况,制定合理的用水计划,并及时调整。

(2)用水时间:根据用水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用水,避免盗用、浪费和恶意排挤。

(3)用水量控制:根据实际需求和水资源状况,限制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

(4)用水监测:安装水表或水量监测设备,定期对用水量进行监测和记录,及时发现用水异常情况。

3.机井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监督检查:定期对机井设备和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考核评价:根据机井设备的运行状况、用水的合理性和节约性,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和评价,奖惩有功有罚。

四、机井管理的奖惩机制1.奖励措施:对机井管理者和用水人员,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维护和用水,节约用水等方面有出色表现的进行奖励,如表扬信、奖金等。

2.惩罚措施:对机井管理者和用水人员,如果违反机井管理制度,盗用水源、浪费水资源等行为的进行惩罚,如警告、罚款等。

五、机井管理的宣传与教育1.宣传普及: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机井管理制度的普及和推广,使农民了解机井管理的重要性和技术要求。

2.培训指导:定期组织机井管理者和用水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机井管理和用水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

[管理制度]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为进壹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发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关联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壹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富。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管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管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管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管理人员。

各级机井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管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则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维修。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于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围,单井控制面积原则于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管理小组、井所于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灌溉范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壹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维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管理”的原则,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壹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保存,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壹式三份保存,为统壹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控制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控制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特殊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于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且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管理人员提出,村委管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况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

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用灌溉机井在农田灌溉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农用灌溉机井,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机井建设和维护农用灌溉机井的建设和维护是保证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利用的基础。

在机井建设方面,应根据农田的实际需求和水资源状况选择合适的机井类型和规模。

机井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确保机井的安全可靠性和长期稳定性。

机井的维护包括机井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在机井水源的保护和管理上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测。

二、水资源管理农用灌溉机井的管理离不开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

首先,要进行水资源的调查和评估,掌握水资源的地理分布和利用状况。

其次,要根据农田的需水量和作物的生长需要,制定合理的灌溉计划,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

此外,要加强对机井水源的保护,禁止乱堆乱放和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三、节水灌溉技术的应用为了提高农田灌溉的效率和水资源的利用率,应广泛推广适用的节水灌溉技术。

例如,滴灌、喷灌和微灌等技术可以减少水的流失和蒸发,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

此外,还可以利用土壤墒情监测技术,根据土壤的水分状况来调整灌溉水量,避免过度灌溉和浪费水资源。

四、优化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管理农用灌溉机井,可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机井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机井的基本信息和运行情况。

其次,可以建立机井管理组织或合作社,对机井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统一管理。

此外,还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机井远程监控和数据分析系统,实现对机井的实时管理和调控。

综上所述,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对于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机井建设和维护、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技术应用以及优化管理机制的措施,可以实现农用灌溉机井的高效利用,为农田的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

农村灌溉井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灌溉井规章制度范本

农村灌溉井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灌溉井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灌溉用水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村灌溉井的管理和使用,包括村级灌溉井、户用灌溉井等。

第三条农村灌溉井的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灌溉井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经营权属于承包农户。

第五条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尊重农民意见。

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灌溉井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第七条农村灌溉井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灌溉井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农村灌溉井应当按照节水、环保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灌溉井的建设与维护第九条农村灌溉井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

第十条农村灌溉井的维护责任由管理单位承担,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灌溉井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灌溉井进行清淤、疏浚等维护工作,确保其畅通。

第十二条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灌溉井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灌溉水资源管理第十三条灌溉水资源应当合理配置、科学利用,禁止私自挖深井、盗排水、乱占用水资源等行为。

第十四条灌溉水资源应当按照先到先得、有序轮流的原则分配,不得恶意排挤他人的用水权益。

第十五条灌溉水资源的使用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禁止乱排污染水源。

第十六条灌溉水资源的补偿和收费标准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灌溉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灌溉水资源的监测和核算制度,及时掌握水资源的利用情况。

第十八条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灌溉水资源的调度制度,根据农田的需水情况合理进行水量调度。

第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灌溉井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灌溉纠纷。

第二十条农民应当自觉遵守灌溉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改变灌溉井的用水用途。

机井管护实施方案

机井管护实施方案

机井管护实施方案背景我国拥有广阔的农田,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井作为农业灌溉的主要设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不规范使用和管理,机井设施存在维护不够、水资源浪费、使用成本高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和水资源利用效益。

因此,开展机井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目的机井管护是保障机井设施正常运行和惠及人民群众合理用水的根本保障措施。

合理规范的机井管护工作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之一。

本文的目的在于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机井管护实施方案,促进机井设施的科学管理和保障农业灌溉用水。

内容1. 建立机井管护工作机制在机井管护工作中,应该建立完善的机制,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制定管理规定,确保机井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

应制定明确的机井管护计划,按照计划有序地实施管护工作。

2. 完善机井设施管理应对所有机井进行登记,建立基本档案。

定期对机井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处理设施故障。

在设立机井的位置上,应设立机井标志牌,以便识别、查找。

3. 加强机井水电设施管理机井水电设施是整个机井设施中的关键部分,应该加强管理。

保证水泵、升降机等设施正常工作,保障农业灌溉用水。

在设施管理上,应注意加强设施的保护,定期维护,及时修缮,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和使用寿命。

4. 加强灌溉水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对机井的水源应开展监测,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进一步加强机井所在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并开展水源管理工作,保障农业用水。

在水资源合理利用方面,要引导广大农民选用节水型灌溉设备,同时也要加强灌区节水管理。

5. 加强机井安全管理机井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在机井周围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以免给违反规定者带来伤害。

同时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

确保机井设施和使用人员安全。

总结机井管护是保护水利设施、维护水利安全和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措施。

科学合理的机井管护实施方案,可以使机井设施得到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农业灌溉用水。

林区灌溉机井管理制度范本

林区灌溉机井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林区灌溉机井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林区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区范围内的所有灌溉机井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灌溉机井的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节约用水”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林区灌溉机井管理工作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灌溉机井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灌溉机井管理机构的职责:1. 负责灌溉机井的规划、建设、维修、更新等工作;2. 制定灌溉机井的用水计划,合理分配用水指标;3. 监督灌溉机井的运行,确保其正常使用;4. 定期检查灌溉机井设备,确保其安全运行;5.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6.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灌溉机井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章灌溉机井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灌溉机井的规划应结合林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水资源分布、地形地貌、作物种植等因素。

第七条灌溉机井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3. 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灌溉效率;4. 节约用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八条灌溉机井的建设项目应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灌溉机井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灌溉机井的使用实行申请制度,用户需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灌溉机井使用期间,用户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进行灌溉,不得擅自改变用水量;2. 严禁在非灌溉时间使用灌溉机井;3. 爱护灌溉机井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拆卸;4. 定期对灌溉机井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灌溉机井的维护保养由用户负责,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灌溉机井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林业主管部门应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灌溉机井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29+2022年农村灌溉机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管理办法

2129+2022年农村灌溉机井管理办法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管理办法

2129+,2022年农村灌溉机井管理方法规章制度规章制度的管理方法2129+ 2022年农村灌溉机井管理方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实在加强全区农村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充分发挥机井工程效益,保障人民群众消费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规定》《x省农村供水用水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全区境内为保障农业消费而建立的各类农村灌溉机井工程,全区内任何单位、个人管理的农业消费用机井必须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区水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灌溉机井运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对工程运行管理进展指导和监视。

区物价局根据《x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规定》和《x 省定价目录》,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确定、调整和监视检查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为农村灌溉机井工程运行提供供电效劳,当供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积极组织抢修。

区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供水工程设施、农村“水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农村灌溉机井工程实行属地管理,主要职责是监视辖区内农村灌溉机井科学管理、合理承包、正常运行,确保农村灌溉机井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章管理与运行第四条根据投资建立的主体不同,全区农村灌溉机井工程的产权以及工程管理单位依下述原那么确定:〔一〕以国家投资建立的农村灌溉机井工程,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开工验收后交付工程村或管理单位,由工程村或管理单位进展使用管理维护。

〔二〕由国家投资与社会资金共同投资建立的农村灌溉机井工程,应根据各方投资比例确定股份,工程产权属股东所有,股东研究确定管理维护单位或人员。

〔三〕由社会资金投资建立的农村灌溉机井工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由投资人与受益村委会协商进展管理维护。

第五条以国家投入为主的农村灌溉机井工程,原那么上由村委会或管理单位招聘或委托管理人员进展管理,通过收取水费承当管理人员工资。

第六条村委会可以经全体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当地乡镇政府或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由用水者协会、个人等第三方对农村灌溉机井工程进展管理。

农用机井管理暂行办法

农用机井管理暂行办法

农用机井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1.05.30•【字号】冀政[1981]107号•【施行日期】1981.05.3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用机井管理暂行办法(冀政(1981)107号1981年5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项重要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

各级水利部门和井灌区社队一定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地下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资源,在地面水源不足的我国北方地区更为宝贵。

各级水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防止污染。

第三条机井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技术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维修;实行科学用水;进行经济核算,促进农业增产。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北方地区机井较多的省、专、县水利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机井管理机构。

人民公社水利站(井灌为主的公社也可叫机井管理站)要统一负责全社机井管理工作。

尚无公社水利站的,也要有专人负责机井管理。

大队、生产队要成立机井管理小组,有一名队干部主管。

第五条目前北方地区机井管理主要有大队统管、大队和生产队分管、生产队管理三种形式。

有的地方还有公社统管和公社、大队两级管理形式。

大队统管由大队统一规划和建配,统一调配水量,统一维修机具和培训司机手,有利于发挥灌溉效益和提高机泵设备的完好率,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广。

采用以生产队打机井和配套的,以生产队为单位管理,固定专人,统一配水。

大队必须加强对生产队的领导,在制订规章制度,培训司机手等方面给予积极组织和协助,促使其管好用好。

机井都要固定专人,实行管理责任制。

不论实行那种形式,都要有利于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有利于充分发挥机井效益,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农村灌溉井规章制度内容

农村灌溉井规章制度内容

农村灌溉井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灌溉井的管理,保证农田灌溉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村灌溉井指由村民或农民自建、自维护的用于农田灌溉的水井。

第三条农村灌溉井的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

第四条农村灌溉井的所有权属于建井者或维护者,但使用权属于村民或农户。

第二章建设规范第五条农村灌溉井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自挖掘水源、变更水质。

第六条新建农村灌溉井应提前向当地水利部门报备,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农村灌溉井的建设应保证井壁牢固,井口设置防护设施,确保安全。

第八条农村灌溉井的建设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污染周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九条农村灌溉井的维护由井主负责,需定期清理井内杂物,保持井水清洁。

第十条农村灌溉井的维护应定期检查井壁、井底情况,并进行及时修补。

第十一条农村灌溉井的维护不得损坏周围农田和道路,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井水流失。

第十二条农村灌溉井的维护需要遵守水资源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超采。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农村灌溉井的使用权由井主授权农民或村民使用,但需遵守规定。

第十四条使用农村灌溉井的农民或村民需按规定的时间、数量取水,不得恶意浪费。

第十五条使用农村灌溉井的农民或村民需相互协调,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使用农村灌溉井的农民或村民需遵守当地水利部门的管理规定,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农村灌溉井,可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积极配合、规范使用农村灌溉井的农民或村民,可予以奖励。

第十九条农村灌溉井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行使管理权,保障农村灌溉井的正常运行。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农村灌溉井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十一条农村灌溉井管理部门有权对井主、使用者进行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第二十二条农村灌溉井管理部门有权对井主、使用者进行相关的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齐齐哈尔市农村机井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市农村机井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市农村机井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2.12.18•【字号】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施行日期】1992.12.1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齐齐哈尔市农村机井管理办法(1992年12月18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第6号令)第一条为加强农村机井管理,充分发挥机井效益,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辖区内的全民、集体所有制的农田、林业、草原灌溉井以及农村人畜饮水井、防病改水井,均按本办法管理。

国营农、林、牧、渔、苇场的机井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机井的管理工作。

乡(镇)、村机井管理实行责任制。

乡(镇)水利站负责本乡(镇)机井的管理工作;村机井管理小组,负责本村机井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井建设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以开采浅层水为主,做到浅、中、深合理开采。

第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定全市的机井建设规划;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的机井建设规划,审批本辖区内的机井建设计划。

第六条承担机井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机井竣工后,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验收。

第七条农村人畜饮水井和防病改水井必须配建井房,其他机井亦应配建井房或井盖等防护设施。

第八条乡(镇)水利站、村机井管理小组应定期对机井进行检查,并及时修复有故障的机井。

第九条乡(镇)水利站应每年对机井进行一次普查登记,建立机井档案,并上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普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破坏机井及附属设施。

因工程建设确需拆除或废弃的机井,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按单井造价对井权单位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机井报废,由井权单位所在乡(镇)的水利站提出报废申请,经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同意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机井管护实施方案范本

机井管护实施方案范本

机井管护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

机井是农田灌溉的重要设备,对于保障农田灌溉的稳定性和高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机井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一套科学的机井管护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档旨在为农田灌溉管理者提供一套机井管护实施方案范本,帮助他们更好地进行机井的管护工作。

二、机井管护实施方案范本。

1.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机井管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管理者应该制定出详细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定期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机井设备的外观、运行状态、润滑情况、电气设备的接线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对机井周围的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机井周围没有杂物堵塞、无泥沙淤积等情况。

2. 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是保障机井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管理者应该制定出日常维护的具体方案,包括机井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件的检查和更换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机井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故障处理。

机井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故障,管理者需要制定出详细的故障处理方案。

在出现故障时,需要及时对机井进行停机检修,并且制定出详细的故障处理流程,包括故障的排除方法、更换零部件的具体步骤等。

4.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机井管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管理者需要制定出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机井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对机井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定期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机井操作的安全性。

5. 数据监测。

数据监测是机井管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管理者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机井运行数据监测系统,包括机井的运行状态、用水量、用电量等数据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通过对机井运行数据的分析,可以及时发现机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6. 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是机井管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管理者需要建立起完善的机井维修保养计划,包括机井设备的定期大修、更换零部件的计划和预算等内容。

濉溪县农田灌溉机电井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濉溪县农田灌溉机电井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滩溪县农田灌溉机电井建设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相关规定“井灌工程的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套率应达到100%”。

为加强我县农田灌溉机电井(以下简称机电井)的工程管理,做到规划设计科学合理,施工规范、验收依规,保证机电井质量,充分发挥机电井效益,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实现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重新制定《滩溪县农田灌溉机电井建设管理办法(暂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2023年及以后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灌溉机电井工程。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田输配电和灌溉机电井设施,节约使用地下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农田输配电和灌溉机电井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四条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电井设计,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利用规划,按照合理开发、采补平衡的原则确定经济合理的地下水开采规模和主要设计参数。

农田输配电工程按照国网电力设计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条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输配电和灌溉机电井工程的招标、实施、验收、移交。

农田输配电工程建设应满足农业生产用电需求,并与当地电网建设规划相协调,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灌溉机电井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六条各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电工程和机电井工程建设协调工作。

第七条灌溉机电井工程广泛接受的群众监督,每眼机电井成井、洗井必须接受镇村农民质量监督员现场监督,保证机电井施工质量。

第三章管护与使用第八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输配电和灌溉机电井工程产权属国家所有。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皖农建(2019)157号规定,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施工、监理、镇村及县供电公司进行工程移交,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农田输配电工程移交县供电公司,灌溉机电井移交项目区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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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灌溉机井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农用灌溉机井的治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促进我区机井建设的健康进展,确保机井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水利法»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治理方法。

第一条灌溉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区农业灌溉的重要设施,是进展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共同财宝。

各用水户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区水利局负责全区机井治理工作,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机井建设治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爱护资源。

第三条成立村、组机井治理机构。

各行政村要确定专人〔1—2人〕负责本村的机井治理工作,每眼机井要明确1名治理人员。

各级机井治理机构的要紧任务是:建立治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治理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修理,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由国家集体投资兴建的机井工程,由村委会组织,原那么上拍卖或租赁给农户,所得资金用于机井建设或修理。

未能拍卖租赁的机井,在确定管护人的同时,划定灌溉范畴,单井操纵面积原那么在40—50亩之间,每眼井涉及的农户为治理小组、井所在地农户为组长,负责机井的运行、爱护治理工作,灌溉范畴内的用水户用井不收费,范畴外的用水户使用时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费用用于机井的爱护,不准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由用户自筹资金建设的机井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治理〞的原那么,自觉管好用好机井,对其它农户使用机井可收取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建立健全全区农用井档案,区、乡、村分别储存,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新打井竣工资料要一式三份储存,为统一规划、合理设计打好基础。

第七条操纵机井总量,合理开采地下水资源。

按单井操纵面积40—50亩进行设计,确属专门需要增加机井的,要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申请,村委同意方可建井,并报乡〔镇〕政府备案。

第八条需要报废的机井,由农户向村委治理人员提出,村委治理人员核实后报乡〔镇〕政府备案,每年年底乡〔镇〕政府将报废机井情形报水利局,水利局负责核减上报。

第九条擅自拆除、破坏机井及附属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赔偿全部缺失,并负责复原原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农用机井治理暂行方法【章名】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项重要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设施,是进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宝。

各级水利部门和井灌区社队一定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地下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资源,在地面水源不足的我国北方地区更为宝贵。

各级水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资源的治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爱护资源,防止污染。

第三条机井治理的要紧任务是:建立治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技术档案;搞好机井、设备和田间工程的养护修理;实行科学用水;进行经济核算,促进农业增产。

【章名】第二章组织治理第四条北方地区机井较多的省、专、县水利部门要建立和健全机井治理机构。

人民公社水利站〔井灌为主的公社也可叫机井治理站〕要统一负责全社机井治理工作。

尚无公社水利站的,也要有专人负责机井治理。

大队、生产队要成立机井治理小组,有一名队干部主管。

第五条目前北方地区机井治理要紧有大队统管、大队和生产队分管、生产队治理三种形式。

有的地点还有公社统管和公社、大队两级治理形式。

大队统管由大队统一规划和建配,统一调配水量,统一修理机具和培训司机手,有利于发挥灌溉效益和提高机泵设备的完好率,有条件的地点,要积极推广。

采纳以生产队打机井和配套的,以生产队为单位治理,固定专人,统一配水。

大队必须加强对生产队的领导,在制订规章制度,培训司机手等方面给予积极组织和协助,促使其管好用好。

机井都要固定专人,实行治理责任制。

不论实行那种形式,都要有利于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有利于充分发挥机井效益,有利于调动治理人员的积极性。

不准平毁机井和变卖设备。

第六条每眼机井要选定一至二名热爱集体、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司机手。

司机手必须通过县、公社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达到标准的发给合格证。

人员要相对稳固,未经公社或大队批准,不得随意更换。

【章名】第三章机务治理第七条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机井操作、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落实措施,定期检查。

司机手的任务是:1、按操作规程开机,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2、管护机井、井房、渠道、地下管道、井边池、燃料,修理保养机电设备,做到机房洁净,机具水、油、电、气四不漏;3、按时填好开车记录,包括开停机时刻、耗油电数量,机井水位抽降深度、抽水量和浇地亩数;4、坚守岗位,并和浇地员搞好协作。

第八条建立定期修理制度。

由大队或生产队机井治理小组,每年定期对每眼机井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深井设备在停灌期间,要定期运转以防锈蚀和井淤。

第九条要定期培训司机手和技术力量。

县、社主管部门每年要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司机手的技术业务水平。

要积极鼓舞技术革新和试验研究,关于提高效率、减少消耗、节约用水、降低成本等方面的技术革新成果,要积极进行推广。

【章名】第四章工程治理第十条建立机井技术档案。

新打的机井,必须由县或公社治理机井的单位,组织承建单位〔打井队〕和受益单位〔大队或生产队〕进行验收,质量达到标准的填写机井技术档案,一式三份,分别存县、公社、大队〔或生产队〕,以备查考。

现有机井无技术档案的要补填。

第十一条成井要依照抽水试验按其出水量和合理降深选配适宜的机泵。

同时要建成井房、井盖、井台、井池、渠道,做到配套齐全合理。

有条件的地点,要设置量水设备,测定灌溉水量。

第十二条田间工程配套和平坦土地,是充分发挥井灌效益的关键,要逐步搞好。

推广先进灌溉技术,实行畦灌、沟灌,节约用水,灌溉渠道、排水工程、田间交通道路和低压线路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并由受益单位承担爱护。

第十三条在井灌区,渠道衬砌和铺设地下管道,是节水、省地、扩大效益、降低浇地成本的有效措施。

在推广中,各地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证质量。

第十四条县水利部门,每年要组织社队对机井进行一次检查,对可修的病井、坏井和淤井,要组织力量及时进行修治。

县、社打井队要积极承担修井业务,提高机井完好率。

第十五条建立机井报废鉴定和审批制度。

确实损坏严峻或已干涸无法修复使用的机井,必须经县水利部门鉴定,由地区审批后报省备案,才可列为报废。

第十六条老井灌区必须要有打算的调整机井布局,改革机泵,挖掘潜力,充分发挥现有机井效益。

需要增打新井的要通过县水利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宣传和教育群众爱护机井、井房、设备、渠道等水利工程。

对偷盗或破坏者,应依照情节轻重,进行教育或罚款,情节严峻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章名】第五章用水治理第十八条大队或生产队机井治理小组,要依照各种作物、不同季节的需水要求,制定科学用水打算,合理调配水量,做到适时适量灌溉,促进农业生产。

第十九条各生产队要以机井为单位,司机手或井长为主选派责任心强和有体会的社员组成浇地组,负责改畦浇地,提高灌溉效率和质量,合理轮灌,扩大灌溉效益。

第二十条加强科学灌溉试验研究,积极推广高产、省水、节能、低成本体会。

有条件的县、社结合本地区自然特点,进行作物合理灌溉制度等试验研究。

第二十一条县、社、队要进行地下水观测,把握动态规律和水质变化,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科学治理提供依据,在地下水超量开采,地下水位连年连续下降而又不能复原和已显现漏斗地地区,必须操纵开采,并要积极利用地面水进行回灌。

第二十二条要认真进行机井实际抽水量资料的积存工作,司机手认真填写好开车记录是获得这项资料的基础。

县水利部门必须及时督促和给予指导,要求每年初报送上一年全县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资料,并汇总报专、省水利部门。

【章名】第六章经济治理第二十三条机井必须采纳经济手段来进行治理。

做到作业有指标,消耗有定额,成本有核算,奖罚分明,对司机手和浇地员都实行〝五定一奖〞责任制。

对司机手的〝五定一奖〞为: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包括质量〕、定消耗〔油、电费和修理费〕、定酬劳。

结余奖励、超支受罚。

对浇地员〝五定一奖〞为:定任务、定时刻、定劳力、定工分、定质量。

一样对司机手与浇地员一起定浇地任务和酬劳,有利于双方配合。

第二十四条机井由大队〔公社〕统管的,必须向受益生产队合理收费。

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治理的,也要按期进行成本核算。

浇地成本应包括:1、抽水耗油、电费用;2、机械修理和工程修理费;3、治理费;4、折旧费。

按照供水时刻或用水量比例分摊。

按用水量计费的方法能够促使节约用水,应该积极推广。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评比、竞赛,对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定额指标、提高设备完好率、节约油电、安全生产、修井和机泵技术革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或有制造发明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奉献大小,分别给予夸奖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在不阻碍作物灌溉情形下,要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开展多种经营,广开门路,以付养井,增加收入,降低浇地成本。

【章名】第七章机井治理考核标准第二十七条机井治理考核和评比标准要紧有五条,1、配套机井完好率〔百分比〕;2、单井出水量操纵亩数〔亩/立米/小时〕,即单井每小时出一立米水能浇几亩地;3、灌水定额〔立米/亩/次〕;4、浇地成本〔元/亩/次,元/亩/年〕;5、产量〔斤/亩〕。

由县、社每年按照五条标准进行考核、评比。

【章名】第八章附那么第二十八条各省、市、自治区可依照本方法制订治理细那么。

项目区沟渠治理制度1、项目区内各行政村辖区范畴内所有沟渠为集体所有,各村对沟渠有负责检查、保养、爱护的责任。

2、对所有沟渠要登记造册,标图归档,并指定专人分片区负责养护。

3、坚持一年两次以上的养护修理工作,使工程保持完好。

关于灌水渠所用的农门、腰闸板,在最后一次农灌终止后由专人收藏。

4、建立相应的群众监管机制,教育群众在生产活动和平常注意爱护好设施,发觉有人随意启闭、损坏设施,及时处置。

5、养护、修理费用一样采取村与农户共同承担。

项目区道路、桥梁治理制度1、项目区各行政村辖区内的所有田间机耕道、村庄道路、生产路、桥梁属村集体所有,村做好登记造册台帐工作。

2、不准在道路操纵线范畴內及桥梁周围取土、搭建、耕作。

3、不得擅自随意开挖过路涵、沟、渠,因生产必须进行施工的须事先征得村委会同意,涉及村村道路须报请镇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4、坚持谁损坏,由谁负责修复赔偿的原那么。

5、各村每年需保持两次以上的修理养护工作。

土地整理绿化管护制度1、各村建立管护队伍,制订管护责任制,把管护措施落实到人,落实到圩、地块,建立健全管护网络。

2、项目区所种植的林木、苗木属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砍伐、移种,发觉有缺损情形,应赶忙报告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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