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及渠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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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土地一级开发概述

北京市一级 土地开发
政府主导型
各区县土地储备中 心进行一级土地整 理储备
北 京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土地一级开发的市场化模式曾经一度被推崇,但由于资金问题、 可控性问题、公平竞争问题和政企职责不分问题,北京市土地一 级开发的政府主导型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模式逐渐被政府主导型所 取代。
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不同主体占比分析表 2007 2008 2009
部分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项使用、专户管理、全过程监管。
不同的开发融资模式存在不同的特点,选择哪种模式主要考虑是
否有利于进行融资、是否有利于提高资源运行效率、是否有利于
增强招商能力。
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能力的增减,可以适时地调整开发模式, 使其更有效。
企业
净地开发
由政府负责组织完成征地拆迁安置和补偿,并垫付 所发生的费用。 征地拆迁后的净地交由土地一级开发企业进行市政 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形成熟地后进 行储备或出让。
中信深圳(集团)公司 中信蜀都项目(新中心)
成都市干道指挥部城东 旧城改造项目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北京市国土 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北京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 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 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 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 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 2、通 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实施土地开发的, (六)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向市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意见,向市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向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核准手续,涉及交通、园林、文物、环保和市政专业部门的,应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如果开发项目涉及新增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征收、农转用手续或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八)在取得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后由土地储备开发实施单位到相关委办局办理征地、拆 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手续。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危改、文保、 绿隔等项目需按规定承担回迁房建设。 (九)组织验收 建设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完成后由市国土局组织相关委办局进行验收,验收审核的内容: 1、 审核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2、组织验收土地开发程度是否达到合同的要求 3、根据委托合同支付相应土地开发费或管理费 4、纳入市土地储备库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案例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及案例分析

亿城股份:关于参与唐山市大城山片区一级开发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证券代码:000616证券简称:亿城股份公告编号:2011-003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唐山市大城山片区一级开发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2011年1月13日,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唐山市陡河青龙河管理委员会(筹建)(以下简称“两河管委会”)、唐山陡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两河投资公司”)签署《唐山市环城水系大城山片区一级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我公司同意提供人民币4亿元的资金支持,由两河管委会和两河投资公司对唐山市环城水系大城山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011年1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公司实有董事7名,出席会议董事7名,一致同意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事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唐山市陡河青龙河管理委员会(筹建)性质:唐山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人:刘敬文(二)唐山陡河青龙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9年1月23日地址:唐山市北区富强楼文化路办事处法定代表人:夏宝胜注册资本:39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环城水系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的非金融性投资股东情况: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持股100%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10年11月30日,总资产163874万元,净资产3926万元。

两河管委会、两河投资公司与本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无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不存在除本公告所披露的以外、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包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其达到可供建设使用的条件。

这一过程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至关重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思考和解决。

1. 土地规划问题
土地一级开发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确保开发的土地符合城市发展的战略方向。

同时,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避免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破坏。

2. 融资问题
土地一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如何确保融资的可持续性是一个重要问题。

政府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土地开发基金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政压力。

3. 公众参与问题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到广大民众的利益,因此公众参与至关重要。

在开发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监管问题
为了防止土地一级开发中的腐败和违规行为,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应加强对开发过程的监管,确保合规运作。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 加强规划引导:政府应加强对土地一级开发的规划引导,确保开发活动符合城市发展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2. 创新融资模式:政府可以尝试引入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土地一级开发。

3. 强化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土地一级开发的监管,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批和资金使用制度,防止腐败和违规行为。

通过对土地一级开发相关问题的思考与建议,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开发过程中的问题,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土地的一级开发整治越来越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

这其中涉及到大量的投融资,需要探讨合理的投融资模式,使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能够有效推进。

目前,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政府投资、公私合作、PPP等几种模式。

其中,政府投资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也是最早的一种模式。

政府通过向国有企业或社会各界募集资金,并通过政府向银行贷款等手段筹集资金,然后通过合作建设单位来实现国土整备、市政公用设施、集体经济用地等方面的土地开发整治。

但这种模式存在着资金来源单一、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等缺点。

公私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共同开发整治土地。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政府可以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实现土地开发整治的共赢,同时社会资本也可以从中获得收益。

但是,这种模式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达成共识,并协商合作的各项具体细节,同时需要明确谁来管理、谁来运营等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共同解决。

PPP(公共私人合作)模式是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一种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各方的责任分工及收益分配相对明确,政府投入较少,风险由企业承担,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效率。

但是,PPP模式存在着风险转移不彻底、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需要政府加强监管。

除了以上三种模式,还有一些新兴的投融资模式在发展中,如行业基金、影子银行等,这些新兴的投融资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优势,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中,政府应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为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应加强对各类投融资模式的监管,保证投资的安全和效益。

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融资模式,并加强企业管理和风险控制。

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关注城市土地开发整治的投融资,共同参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总之,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探索新的模式,共同推进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工业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的探讨

工业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的探讨

工业园区建设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的探讨工业园区经历了长足的发展,日益成为地区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产能升级换代的主阵地,更是引进外资、盘活资产、拉动GDP的城市新区载体。

随着园区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深入,土地综合开发对城市的新发展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甚至成为制约园区建设、发展的瓶颈,究其原因在于土地开发资金短缺,投融资渠道不足。

因此,围绕土地开发做文章,通过新型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在政府提供启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通过合理方法使园区建设与土地出让收入相辅相成,是每个园区建设者和主管部门都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

工业园区管理模式多以纯政府性质的管理委员会体制为依托,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有纳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如土地、规划、建设、财政等;同时设立属管委会直管的开发/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园区内规划建设与招商引资、公共服务的职能,主要协调行政与市场对接、开发。

管委会搭配平台公司的管理模式,可以强化土地出让收益,规避市场与行政之间摩擦产生的风险,充分提升在政府监管下,合理引入外资进行土地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产生的高额的土地出让回报,最终形成产业集群与规模经济。

在当前资金流动不稳定、证券市场波动较大的形势下,政府监管部门对工业园区融资的条件约束,较之以前越来越严格,造成在必须满足基本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对融资成本的要求越来越高,基于此,园区融资方式必须顺应发生变化。

一、资产证券化传统的土地储备制度融资,是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征用、收购等方式取得土地,出让土地以满足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没有完善基础设施之前,土地的潜在价值无从体现;反之,开发公司必须投入大量人财物力,将土地充分熟化出让后,以土地出让金补充地块周边市政基建投入。

我认为,基建投入与卖地收入在资金用量、回款额度以及推进程度、时间节点上的不断波动,是造成资金链接难以稳定、资金池枯竭的问题所在,要解决它,就要把土地开发与基础建设之间的时间接点悬置出来,把缺乏资产流动性的毛地,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和融资组织安排,变成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的现金流的有效资产:1、园区管委会授权其土地开发公司将A片区地块收储,作为建设B道路的融资抵押品,开发公司可自行引进社会投资人对A地块进行开发;2、开发公司在取得A地块的发改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及国土征转用指标等要件后,即确定了对该地块的所有权及未来收益权。

新形势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模式探索

新形势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模式探索

新形势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模式探索本文试从多期效应叠加下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面临的困境出发,结合新形势下的政策、法规浅析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及融资可行模式,助力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一、城市更新及一二级联动开发的相关概念城市更新是指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地改建活动。

城市更新一二级联动开发是指以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二级开发权益为目的,市场主体通过获取土地一级开发权,实施地上附着物拆迁、村居民安置、土地收储等一级开发行为,与政府联络沟通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土地规划条件、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宜,最终经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取得宗地土地使用权并开展房屋建设、销售或出租的过程。

一二级联动的核心在于通过一级控二级,实现项目整体获益。

其中,土地是关键,能否实现一二级联动开发并获得资金支持是确保城市更新行动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

二、城市更新项目面临的困境及堵点当前而言,城市更新领域的房地产建设项目面临的主要问题:资金匮乏。

城市更新项目存在的根本性的堵点在于:城市更新项目公共服务配套占比高,前期投入大、收益少,项目收益难以覆盖投资,即算不过账来。

自房地产行情持续下行以来,城市更新项目整体上面临着“企业没钱推进项目”或“有钱却不怎么愿意推进项目”的尴尬处境,除了买售预期下降、土拍市场地价走低这两个影响项目利润的核心因素外,政策悬而未落、项目拆迁难、开发周期长、防止“大拆大建”及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负债背景下,金融支持城市更新动能受限,原“三道红线”融资政策导致涉房企融资渠道收窄、非国有企业参与城市更新融资授信门槛高、项目实施过程中维稳压力增大、项目及资产变现存在障碍等,深刻影响着市场参与主体对项目推进的积极性。

能否实现一二级联动开发以解决社会投资主体参与一级开发土地熟化后面临的收益不平衡问题,是提高市场主体积极性的关键,能否打通资金保障渠道成为城市更新项目能否快速推进的决定性因素。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流程及融资渠道选择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流程及融资渠道选择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融资渠道选择
• 融资需求 • 开发融资模式及优缺点 • 土地一级开发渠道的现状及未来前景 • 其他融资渠道现状及未来前景 • 如何拓宽和创新融资渠道
第一章节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流程
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 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 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 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 “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 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 过程。
BT模式
土地补偿模式
利润分成模式
PPP模式
BT模式
BT模式又称固定收益模式或 工程总包模式,指土地一级 开发企业接受土地储备中心 的委托,按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对 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 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 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 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总建设成 本的一定百分比作为经营加 成。
的比例进行分成。
工程总承包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接受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委托, 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总建设成本的一定百分比作为
经营利润。(利润率不高于预计成本的8%)
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开发的, 其为主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 发企业负责整理的,开发企业的 管理费用不高于土地储备开发成 本的2%,并由土地储备中心同开 发企业签订土地一级开发管理委 托协议。
2018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流程及融资渠道选择
BEGIN
流程and融资渠道
目录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流程
• 土地一级开发的概念 •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流程 • 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内容 •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费用 •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 土地一级开发模式 • 土地一级开发盈利模式总括 • 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模式对比

土地一级开发盈利模式及风险问题浅析

土地一级开发盈利模式及风险问题浅析

最新【精选】范文参照文件专业论文土地一级开发盈余模式及风险问题浅析土地一级开发盈余模式及风险问题浅析【纲要】跟着城镇化进度的加速,“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土地一级开发模式逐渐盛行,愈来愈多的房地产公司涉及土地一级开发。

新局势下,怎样能借势发力,创新一级开发盈余模式,有效躲避项目开发风险,将成为土地一级开发公司要点关注的问题。

【要点词】一级开发、盈余模式、风险浅析一、土地一级开发操作模式的发展及演变趋向1)政府垄断开发模式政府垄断开发模式是政府指定开发公司或许以建立项目公司的形式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此模式能够保证政府完整控制地价,同时保证土地开发为熟地后的增值利润不流失,且土地一级开发法律关系纯真,便于政府实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各项事务。

该模式主要缺点是政府的土地开发资本压力较大,融资渠道窄。

2)公司主导开发模式公司主导开发模式又称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政府第一将待进行一级开发的土地一次性(或按地块)出让给土地一级开发公司,由土地一级开发公司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商定,对协议范围内土地实行包含拆迁布置赔偿,公建配套设备建设在内的土地一级开刊行为,使协议范围内土地达到建设条件,再面向市场转让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公司经过土地一二级联动开发,在获取一级开发阶段利润的同时,既保证了公司将来的可连续发展,也保证了可获取土地在将来增值给公司带来的二级开发的优厚利润。

但该模式不利于政府控制市场所价,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降低。

3)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是指政府“抓两端,放中间”。

“抓两端”即由政府控制土地贮备计划和供给计划,“放中间”,即充足利用社会力量实行土地一级开发。

这类模式中,政府依据土地市场检查确立土地需求情况,以招拍挂方式将拟开发的土地依据“熟地”出让,提早确立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并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分期支付土地受让价款用于土地一级开发。

政府经过招标等方式确立具备资格的公司,在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限期内将出让的土地开发为切合土地受让人要求的条件(熟地),土地开发达成经查收合格后,政府与土地受让人正式移交土地。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一、土地一级开发因何炙手可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太大了。

不仅是因为项目规模大,少则上千亩,多则数十平方公里,还因为土地一级开发作为房地产产业的最上游,对整个城市各种资源的运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撬动着整个城市的宏观经济的发展,土地一级开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化的进程、效率和质量。

现在能够参与一级开发的都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二是诱惑太大了。

越来越多的品牌大开发商热衷于土地一级开发,觊觎的并非是土地一级开发不到10%的利润,随着土地市场的日趋完善及土地政策进一步紧缩后,拿地压力越来越大,开发商凭借一级开发的优势获得二级开发权已成为“曲线拿地”的新途径,三是弹性太大了。

按《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用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究竟谁可以成为操作主体、开发成本如何界定、利润如何分配,基本上依然无法可依,尽管有个约定俗成,即所谓的“谁投资、谁受益”,但一级开发中的交易黑洞、甚至各方共损(而非共赢)的现象时有发生。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三个利益集团:代表土地所有权的政府、一级开发企业(授权、组建或招标)、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一级开发前土地使用者)。

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也是协调、处理和重新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过程。

普遍认为,征地和拆迁是土地一级开发的核心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其实,归根结底依然在于利益的分配之上。

只要利益保障了,多难也能征、也能拆。

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已经不满足于仅有的征地、拆迁补偿了,但是如果让政府或者一级开发企业在无法预知未来收益的情况下给他们足够的补偿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加大了一级开发成本。

在遭遇无法回避的征地和拆迁尴尬时,一方面是因强行拆迁而丢官入狱的闹剧不断上演,一方面是因失地又失业的农民上访旷日持久。

二、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可分为成片(或连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

土地一级开发及盈利模式分析一、土地一级开发因何炙手可热,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影响太大了。

不仅是因为项目规模大,少则上千亩,多则数十平方公里,还因为土地一级开发作为房地产产业的最上游,对整个城市各种资源的运用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撬动着整个城市的宏观经济的发展,土地一级开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化的进程、效率和质量。

现在能够参与一级开发的都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

二是诱惑太大了。

越来越多的品牌大开发商热衷于土地一级开发,觊觎的并非是土地一级开发不到10%勺利润,随着土地市场的日趋完善及土地政策进一步紧缩后,拿地压力越来越大,开发商凭借一级开发的优势获得二级开发权已成为?曲线拿地?的新途径,三是弹性太大了。

按《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用的规定,土地一级开发的主体应是当地政府,各地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但究竟谁可以成为操作主体、开发成本如何界定、利润如何分配,基本上依然无法可依,尽管有个约定俗成,即所谓的?谁投资、谁受益?, 但一级开发中的交易黑洞、甚至各方共损(而非共赢)的现象时有发生。

土地一级开发涉及三个利益集团:代表土地所有权的政府、一级开发企业(授权、组建或招标)、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一级开发前土地使用者)。

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也是协调、处理和重新调整三者利益关系的过程。

普遍认为,征地和拆迁是土地一级开发的核心问题,也是难点问题,其实,归根结底依然在于利益的分配之上。

只要利益保障了,多难也能征、也能拆。

原驻地企业、居民、农业生产者已经不满足于仅有的征地、拆迁补偿了,但是如果让政府或者一级开发企业在无法预知未来收益的情况下给他们足够的补偿不仅是不现实的,而且也加大了一级开发成本。

在遭遇无法回避的征地和拆迁尴尬时,一方面是因强行拆迁而丢官入狱的闹剧不断上演,一方面是因失地又失业的农民上访旷日持久。

二、土地一级开发模式分析从空间上来讲,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可分为成片(或连片)开发及分片开发两类。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城市土地的一级开发整治是指对城市地区内已有的土地资源进行重新规划、整合、开发和利用的过程。

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一级开发整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城市的用地结构、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更关乎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一级开发整治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城市政府的资金并不充裕,这就需要对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一、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意义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是城市规划和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对城市土地资源的规划、整合和开发利用。

一级开发整治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城市经济、社会和人口的发展需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增加土地的经济价值,同时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

通过一级开发整治,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一级开发整治的资金需求一级开发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首先是土地的征收补偿费用,其次是固定资产投资,还有更新改造的费用等。

需要政府以及其他资金主体的参与和支持。

1.政府财政投资模式政府财政投资是指政府通过投入财政资金来支持土地一级开发整治工作。

这种模式下,政府会对土地一级开发整治项目进行资金补贴或补助,直接参与土地整治工作。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对较强,能够保证资金的稳定供给,缺点是对政府的财政负担较大。

2.企业投资经营模式企业投资经营模式是指政府将土地一级开发整治项目出让给开发企业或者投资主体,由其承担整治工作。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可以通过招标或者竞标等方式选择合作的企业,将整治项目出让给企业,并且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政策约束来实现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吸引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提高项目的效益和成本效益,缺点是政府对项目的控制力较弱,需要谨慎选择合作的企业。

3.金融机构融资模式金融机构融资模式是指政府或者整治项目的主体通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者发行债券等方式来融资支持整治工作。

土地一级开发运作模式

土地一级开发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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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市场开发部
二、为什么做土地一级开发 3、土地一级开发的特点
(2)融资困难 b、企业缺少固定资产或其它有效财产作为融资抵押。 一级开发阶段,土地使用权不归开发企业所有,企业不 能以此进行抵押融资; c、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调控的影响,银行对包括土地 一级开发在内的房地产行业贷款处于收缩状态。央行 “121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的 发放”,使得银行贷款难度加大; d、缺少债券、股票上市等直接融资渠道。
这些公司的主要任务是在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后,将土地 交还给政府,再由政府统一向社会出让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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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市场开发部
二、为什么做土地一级开发 2、土地一级开发的发展过程及方向
第二阶段,成长期(1999-2002年) 但在这个时期,土地一级开发公司主要是通过政府 划拨等形式来取得土地,虽然针对性和专业性比较强, 但是缺少市场竞争。从全国范围来看,这一阶段的另一 个明显特点是:由于土地储备开发工作逐渐升温,有条 件的城市大都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成立了土地储备机 构,并由土地储备机构专门承担土地一级开发工作。
(18)地价评估及一级开发成本审计
(19)确定出让方式 (20)编制出让文件,签订入市交易协议 (21)土地入市交易,收回开发成本,获取投资利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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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市场开发部
二、为什么做土地一级开发
1、土地一级开发产生的背景
( 1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迅速, 迫切需要新型的土地开发和供应模式。 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产生了巨大的土地需求,给城 市住房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带来巨大的压力;而
集团市场开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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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土地一级开发
3、土地一级开发的流程
(12)办理拆迁许可证

分享一级开发收益——城投土地开发模式

分享一级开发收益——城投土地开发模式

分享一级开发收益——城投土地开发模式
近年来,城投逐渐成为各地城市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的重要力量。

城投与土地储备中心等政府部门运作土地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融资功能。

由于政府部门自身不具备融资的地位和条件,而土地的一级开发又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因此融资平台的身份使得城投在土地一级开发中的作用凸显出来。

但是在运作过程中,很多地方政府赋予了城投开发土地的任务,却没有赋予城投分享土地开发收益的权利,这种安排直接导致了两个问题:一是土地开发融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形成。

融资行为是建立在对投资回报的预期之上,如果城投没有拥有分享土地开发收益的权利,就会使得融资主体在对外实现回报的问题上缺乏法律保障,特别是在合作开发土地的情况下,会极大的影响外部投资者的合作信心。

二是限制了融资的手段和规模。

在没有收益权的情况下,城投只是成为资金流动的工具,而没有真正发挥融资平台的效用,单纯的项目融资使城投可利用的融资手段受到极大限制。

我们认为:首先应当明确,城投作为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利用市场功能融资,不仅其收益权的取得符合市场经济要求,而且获取的资金依然是用于政府所指令的城市建设,完全可以合理地实现政府意图。

其次,在土地开发的问题上,政府应当从直接参与市场活动中退出,将建设、开发、融资等需要按照市场规律运作的事物交由具备资格的市场主体去完成。

第三,对于作为开发主体的城投匹配合理的经济收益政策,授予土地开发的收益权,使该主体具备造血功能,这样既解决了土地科学集约利用问题,也实现了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问题探讨范钦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摘要】:土地一级开发是土地进入市场的源头, 从“生地”到“熟地”的土地一级开发的过程已成为土地能否形成有效供给的最重要环节。

土地一级使用权的流向与流量决定了使用权在二级市场的流转与再配置。

在关于土地一级开发的问题中,最紧迫也是最核心的问题,是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问题。

由于我国现有的土地政策、银行贷款政策、政府管理体制等各个方面原因,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土地一级开发因为资金不足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直接的结果是土地供给不足,最终导致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上涨。

因此,研究土地一级开发,解决其融资问题意义重大。

本文从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的基本特征入手,分析目前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的问题,介绍多种融资的模式,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法律体系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一级开发融资引言地产业被称为半个金融业,在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社会里,相互双方都离不开对方。

土地的开发、利用、经营等一般都需要注入大量资金,融资对于土地开发和利用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研究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的相关问题就成了该领域非常必要的课题。

一、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融资的基本特征目前我国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方式中,除了自有资金和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融资方式,因此,论我国土地一级开发对应的银行贷款基本特征:(一)土地一级开发的贷款主体目前我国土地一级开发的贷款主体,包括两种方式,其一,是土地储备中心直接作为贷款主体,其二,是通过委托或者招标的方式,由市场化的机构来执行。

如是政府所设立的法人机构,也可能是政府委托的法人机构(民营、国企、外资企业都有可能)。

(二)贷款方式2003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土地储备贷款的发放,对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贷款为抵押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收购土地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目前银行对土地一级开发贷款的方式,有的银行仍采取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方式,有的银行则设有专项的贷款科目。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的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城市土地的开发整治愈发成为城市规划和建设当中的重要环节。

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过程中,投融资是关键环节之一,不仅关系到整治工程的资金来源,更关系到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社会效益。

探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投融资模式,对于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意义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是指对城市现有土地进行开发和整治,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增加土地的功能和价值。

这种整治方式对于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对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一级开发整治,可以提高城市现有土地的利用率,避免土地的闲置和浪费,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城市形象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可以改善城市的功能布局,提升城市景观和形象,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和宜商性,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 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社会效益通过整治城市土地,可以增加土地的功能和价值,提高土地的开发潜力,促进土地资源的经济增值,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和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在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过程中,投融资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理的投融资模式不仅可以有效保障整治工程的顺利实施,更可以有效降低风险,提高效益,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整治的投融资模式,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模式:1. 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模式政府主导的投融资模式是指由政府牵头组织整治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政府作为整治项目的主体,可以通过政府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进行资金筹集,同时可以依托政府信用和政府背书,降低融资成本,保障投融资的顺利进行。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整治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土地开发-融资模式

土地开发-融资模式

房地产信托模式:股权型信托
股权
委托人
信托公司
开发商
担保人
•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市场中的不特定投资者(作为委托人)的委托,以信托合同的形式 将资金集合起来。然后,收购开发商的部分股权,从而获得了开发商的部分所有者权益,并以到期 转让股权作为保证,将资金投入到相关项目中。信托计划期限届满,由开发商的股东按照事先约定, 对信托公司持有的股份溢价回购。 信托计划除采用股权溢价回购的规定外,还要求有相应的担保措施,例如其它股东的全部股权质押。
融资方式
建 立 城 投 公 司 银 团 贷 款 银 行 贷 款 土 地 信 托 土 地 基 金 土 地 债 券 建 设 单 位 垫 资 预 收 土 地 款 项 目 股 权 出 让 分 期 开 发 滚 动 发 展 土 地 资 产 证 券 化 企 业 联 合 体 融 资 招 商 引 资 国 外 融 资 自 筹 资 金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市国土局正在考虑对经授权或招投标取得土地一 级开发资格、并部分承担市政府重点项目和重点地区土地一级开发的企业,提供 资金,实行账户监管、封闭运行的融资办法。
通过信托方式,撬动大资本。 – 通过股权型信托,提高资信等级,达到商业银行关于35%自有资金要求。
金融机构
**集团
二级开发企业
问题:
模式二
1. 土地储备机构提供担保仍是以政府信用 为依托的,融资能力受到制约;同时土 地储备机构要承担担保费用和风险; 2. 二级开发企业直接向一级开发主体支付 开发费用,常发生拖欠现象。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二修正
借款担 保 土地储备机构
1. 一级开发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 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担保 机构提供担保; 3. 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 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 地一级开发; 4. 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 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二级开企 业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土 地储备机构; 5. 再由土地储备机构支付给一级开发主 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 本及额定收益; 6. 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 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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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城市土地一级开发是针对城市功能定位及城市规划要求,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一系列土地行为。

土地一级开发具体定义是指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乡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对熟地进行有偿出让或转让的过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增加,政府对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也越来越重视。

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土地一级开发能够得以顺利开展,必然要获取足够的资金支持。

土地一级开发主体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

从各项融资来源占比来看,政府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所占比例较小,债务融资占比较高,这也决定了信贷政策对土地一级开发主体获取资金难易及成本有非常大的影响。

当政府采取强有力的宏观调整政策,紧缩银根时,土地一级开发就会受到来自资金方面的很大限制,面临较大的融资困难。

因此,有必要就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展开讨论,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一级开发面临的不同条件,有效地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同时相关部门要完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便于一级开发融资主体根据现有情况创新出新的融资方式,这样有利于拓宽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保障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加快推进我国城镇化建设。

二、城市土地一级开发存在的四种模式(-)模式一:一二级联动开发的传统模式,由企业主导一二级联动开发模式主要由企业主导,一家企业先后承担土地开发及其上物业开发两道工序,面对土地出让及物业租售双重市场的一种开发模式。

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这种开发模式,不仅在一级开发阶段获得了收益,而且会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土地在未来升值时,给企业带来二级开发的丰厚收益。

然而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例如不利于政府对市场地价进行控制等。

当前华夏幸福产业新城开发模式属于这种类型。

(二)模式二:完全政府控制模式政府通过严格的计划及规划管理,完全控制熟地开发及供应市场,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五统一”格局。

完全由政府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仅以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如广州市,成功的前提在于城市规模不太大,土地开发实施得早,操作难度小、成本低,因此政府有能力承担全部的土地开发资金需求。

(三)模式三:政府和法定机构协作政府相关部门和政府投资成立的开发企业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开发,就像“一条通道进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出水”,以使政府和法定机构对土地市场进行调控,配置土地资源,使国家享有土地增值所获得收益。

如上海市和苏州市。

(四)模式四: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抓两头”,社会力量负责“中间”政府“抓两头,放中间”。

“抓两头”是指政府控制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放中间”是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实施土地一级开发。

政府是以招标的方式来选定施工企业,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中标的企业来参与土地一级开发的相关工作。

施工企业将土地整理为“熟地”,政府通过“招拍挂”的方式选定符合条件的土地受让人,土地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金,政府支付给一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及收益。

如北京市,城市规模大,政府无法垄断一级开发市场;另外对于规划能力和财政力量不强的城市也适合采取这种模式。

三、城市土地一级开发特点(-)资金需求量大、占用时间长土地一级开发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

开发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少则几千万,多则几个亿,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

并且投入的资金很难在短期收回,资金占用时间长,少则一年半载,多的两年,有的长达三五年甚至更长。

土地整理完毕后,通过土地出让获取收回成本并获得收益,资金成本非常高。

(二)融资难度大土地一级开发融资难度相对比较大,主要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缺乏明确的融资主体。

地方政府作为土地储备中心执行主体,需要与地方国土资源部门以及相关机构进行统一协调工作。

但当前土地一级开发的融资主体并没有得到明确,各地区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在缺少明确的融资主体情况下,导致资金偿还的追责主体也有所缺失,从而造成许多资金提供方不愿意参与其项目融资。

二是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土地一级开发企业仅拥有土地开发权,而没有土地的其他产权,不能进行抵押筹措土地开发所需资金;同时,受央行121号文件的限制,土地储备贷款必须实行土地抵押,且期限不能超过2年。

目前,我国多数地区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来源主要有三种途径:自有储备资金、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

由于土地一级开发资金需求量大,自有资金和财政拨款能提供的数额相对有限,因此,融资渠道主要还是通过银行贷款。

融资渠道单一会提高土地一级开发的成本和不确定性,同时也会提高银行的经营风险。

(三)涉及利益主体多、管理难度大土地一级开发涉及环节多,不同环节关联到不同主体,主要包括有政府、开发主体、金融机构、土地原使用者(包含原用地企业、城市居民和农村农业生产者)等,每个参与主体都有自身的利益诉求,因此导致利益关系复杂。

整个一级开发过程,政府部门包括国土、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都有对一级土地开发拥有部分管理与控制的权限,如国土规划部门要进行用地审查、规划部门要下发规划意见、环保部门要进行环保评审等,牵涉部门多,协调的强度和难度都加大,因此,这会加大土地一级开发管理难度。

另外,土地一级开发各个环节之间关系紧密,上一个环节的延误会影响到下一环节的正常开展,进而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

四、城市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土地一级开发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当开发完成的土地不能马上投入市场或一时转让不出去时,土地就会产生持有成本,积压资金,降低资金流动性。

储备机构要继续“吸进”土地,开发企业要实现资金周转,从而形成进一步融资需求。

资金是土地一级开发的瓶颈和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一1模式一模式一是由土地储备机构直接安排融资,并承担融资安排中的责任和义务。

土地储备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

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

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从而解除储备机构的责任。

模式一面临的问题:⑴土地储备机构以城市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资金支持,本质上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存在制度上、法规上和实际能力上的障碍;⑵二级开发企业直接向一级开发主体支付开发费用,常发生拖欠现象。

图1模式一2.模式一修正由于一级、二级开发企业是平等主体,所以二级开发企业经常拖欠一级开发企业开发成本,不利于一级开发企业资金周转,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

模式一修正是在模式一基础上进行改进,以缓解上述问题。

模式一修正也是土地储备机构直接安排融资,并承担融资安排中的责任和义务。

土地储备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机构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一级开发主体,再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

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储备机构将借款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

模式一修正改进的地方:与相关法规保持一致,解决了二级开发企业对一级开发主体的资金拖欠问题。

仍然存在的问题:融资能力仍然受到较大制约。

图2模式一修正整体来看,模式一和模式一修正优点有:⑴拥有行政权力支撑,公信力无可比拟;⑵能争取到财政拨款和贷款支持;⑶可以利用政府信用发行土地开发债券或者城市建设债券。

缺点有:⑴根据法律法规,不可以以实际储备的土地及资产作为抵押,只能以信誉作为担保;⑵财政能给予的支持力度有限;⑶政策性银行资金能力有限;⑷债券开发只是探讨,还未能实施。

(二)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式二1.模式二模式二是由一级开发主体直接融资,而土地储备机构本身或者委托其他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

一级开发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

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

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

模式二面临的问题:⑴土地储备机构提供担保仍是以政府信用为依托的,融资能力受到制约,同时土地储备机构要承担担保费用和风险;⑵二级开发企业直接向一级开发主体支付开发费用,常发生图3模式二2.模式二修正模式二修正同样是在模型二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以解决二级开发企业对一级开发主体的资金拖欠问题。

模式二修正是一级开发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由土地储备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

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土地储备机构,再由土地储备机构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

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

模式二修正面临问题——并未解决金融机构承担风险和融资能力受到较大制约等问题。

图4模式二修正整体来看,模式二和模式二修正优点有:⑴土地储备机构提供担保,公信力增强,融资难度降低缺点有:⑴一级开发企业本身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因此不能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以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⑵央行121文件,商业银行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同时禁止施工企业贷款垫资开发,融资难度加大;⑶融资由开发企业全部承担,如果资金周转有问题,不仅无法完成土地一级开发任务,还会危及开发企业生存。

(三)土地一级开发融资:模型三模式三是由一级开发主体直接融资,并承担融资安排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级开发主体以自有资产抵押或信誉担保,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金融机构将资金拨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由一级开发主体使用该笔资金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土地开发完成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将熟地转让给二级开发企业。

二级开发企业将土地出让款一部分支付给一级开发主体,用于弥补一级开发主体的开发成本及额定收益。

一级开发主体将借款偿还给金融机构,并支付利息。

模式三的优点有:⑴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⑵提高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工作效率,促进土地一级开发的市场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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