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合集下载

考研政治必背辩证法知识点

考研政治必背辩证法知识点

考研政治必背辩证法知识点考研政治必背辩证法知识点我们在准备考研政治凡人时候,有很多必背的辩证法知识点,需要我们去了解清楚。

店铺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考研政治必背辩证法知识点,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考研政治必背知识点——辩证法的五大基本范畴辩证法作为自然、社会、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包含有五大基本范畴,分别是:①现象与本质;②内容与形式;③原因与结果;④必然与偶然;⑤可能性与现实性。

考研政治必背知识点——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唯物辩证法的一把钥匙,回答的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的问题。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

矛盾对立面双方既有同一性又有斗争性。

量变质变及其辩证关系。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一切事物变化都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事物的发展就是沿着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这样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在量变与质变的相互交替中实现。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考研政治必背知识点——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观点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

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

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

三大规律五对范畴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大定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矛盾对立双方存在的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两种基本关系,也就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任何矛盾关睥事物都同时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属性。

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只讲斗争不讲同一,只讲同一不讲斗争,都不符合事物矛盾的本质。

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处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

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因作为同时存在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都对事物发展发生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在于矛盾存在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的观点要求我们要实际工作中,勇于承认和揭露矛盾,善于分析矛盾,从而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侧面都各有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三是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观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包括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本文将以《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为标题,详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相关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变化的认识,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前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了辩证统一规律、矛盾普遍规律和质量互变规律。

辩证统一规律指的是事物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

事物在一定条件下既保持着自身的同一性,又通过内部矛盾的斗争来推动自身的发展。

矛盾普遍规律强调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是普遍存在的,没有例外。

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质量的数量变化会引起性质的变化。

当事物的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发生质变,产生新的质量。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包括了对立统一、斗争、转化、否定之否定和质变。

对立统一指的是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矛盾,但同时又存在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

斗争是矛盾的表现形式,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转化是事物在发展过程中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过程。

否定之否定指的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的事物通过否定被新的事物所取代,新的事物又包含了旧事物的一部分内容。

质变是指事物在一定条件下发生质的变化,产生新的质量。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构成了其核心内容。

通过对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可以更好地理解世界的运行规律,指导人们进行实践活动,推动社会的进步。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简介1.唯物辩证法的来源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联系与发展2.矛盾与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物质与意识2.量变与质变3.肯定与否定4.原因与结果5.偶然与必然正文:唯物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哲学方法,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

它主张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以及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它主张从事物的本质、内在联系和矛盾运动中把握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联系与发展。

联系观点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发展观点强调事物的前进和上升,认为事物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矛盾推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会引起质变,从而推动事物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认为,事物发展过程中,旧事物被否定,新事物产生,然后又被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是物质与意识、量变与质变、肯定与否定、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

物质与意识范畴强调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

量变与质变范畴强调事物发展过程中量的积累和质的飞跃。

肯定与否定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两个阶段,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

原因与结果范畴强调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和结果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作用。

偶然与必然范畴强调事物发展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以及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辩证关系。

通过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

哲学的三大规律、哲学的五大范畴是什么

哲学的三大规律、哲学的五大范畴是什么

哲学的三大规律、哲学的五大范畴是什么哲学是一门研究最普遍、最根本问题的学科,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概念和范畴。

在哲学中,有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对于理解世界、人类存在以及其他学科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哲学的三大规律辩证规律辩证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矛盾运动规律。

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包含矛盾,并且通过矛盾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

辩证法要求我们不仅要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要看到事物内部的矛盾和发展的可能性。

韧性规律韧性规律是指事物在变化中保持自身的一贯性和稳定性。

即使事物发生变化,其内部的本质和结构仍然保持一定的恒定性。

韧性规律要求我们在观察事物变化的同时,也要注意事物的连续性和持久性。

否定性规律否定性规律是指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不断否定和超越过去的状态而实现的。

否定性规律要求我们对过去的经验和观念进行批判性的反思,以便突破旧的局限,创造出新的可能性。

哲学的五大范畴存在存在是指事物在世界中实际存在或真实存在的状态。

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事物的存在是怎样的,以及存在的意义和本质是什么。

思维思维是人类对世界进行认识和思考的能力,是人类独特的智力活动。

思维范畴涉及到知觉、概念、判断、推理等认知能力的探讨。

时间时间是指事物发生、变化的过程中所需要的持续性。

哲学对时间的研究涉及到时间的起源、本质以及时间与空间的关系等问题。

空间空间是指事物存在的位置和关系,是物体相对于其他物体的位置和分布。

空间范畴包括物体在空间中的位置、方向、距离等概念。

运动运动是事物在空间中的位置和状态发生变化的过程,是事物的活动和变化。

哲学对运动的研究主要涉及到运动的本质、形式、规律以及运动对事物的影响等问题。

哲学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是哲学研究的核心概念,它们帮助我们理解世界的运行规律和本质。

通过对这些规律和范畴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发展自己的思维能力,并为其它学科的发展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旨在通过对事物的矛盾运动和发展规
律的认识,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和矛盾的转化。

而辩证法的五大
范畴则包括,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量质互变、必然偶然和可能
必然。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一切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

这种矛盾既
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事物灭亡和转化的根源。

矛盾
的特殊性则强调每个事物内部的矛盾都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需要
具体分析具体问题。

而矛盾的转化则指出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
会发生转化,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对立统一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强调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
的矛盾双方,但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构成事物的
统一整体。

否定之否定则强调事物发展的规律是通过不断的否定和
超越前一阶段的状态,实现事物的发展和进步。

量质互变指的是事
物发展过程中量的变化引起质的变化,质的变化又反作用于量的变化,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

必然偶然和可能必然则是指事物发展的
规律既有其必然性,又有偶然性和可能性,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总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全面深刻的认识事物的方法,帮助我们深刻理解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指导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

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之间的关系

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之间的关系

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之间的关系引言: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丰富多样的规律和范畴。

其中,三大规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对范畴(辩证法的五对范畴)是辩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三大规律与五对范畴之间的关系,并阐述它们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一、三大规律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包括: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事物的否定性和斗争性、事物的转化性和发展性。

这些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矛盾运动的本质。

1.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不存在无矛盾的事物。

矛盾既普遍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又表现为事物之间的对立和斗争。

矛盾的特殊性则体现在每个具体事物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2. 事物的否定性和斗争性: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内部的矛盾运动实现的。

事物内部的矛盾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并以否定旧事物、创造新事物的方式实现。

这种否定性和斗争性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动力源。

3. 事物的转化性和发展性:事物是不断转化和发展的。

事物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之间发生质的飞跃,形成新的事物。

这种转化性和发展性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无限性和复杂性。

二、五对范畴辩证法的五对范畴包括:质与量、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因果与原因、可能与现实。

这些范畴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事物之间的关系。

1. 质与量:质是事物的本质和根本属性,量是事物的数量和程度。

质和量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质的变化必然引起量的变化,量的积累最终导致质的转变。

2. 内容与形式:内容是事物的实质和内在规律,形式是事物的外在表现和具体形态。

内容和形式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式受内容的制约,而内容通过形式来表达。

3. 必然与偶然:必然是事物发展的内在趋势和规律,偶然是事物发展中的随机因素和临时变化。

必然和偶然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必然是事物发展的主导力量,而偶然是事物发展的非必然因素。

4. 因果与原因:因果是事物发展的逻辑关系和结果,原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源和动力。

因果和原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因果关系是事物发展的基础,而原因则是导致因果关系的根本原因。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两⼤观点、三⼤规律和五对范畴。

两⼤观点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三⼤规律是对⽴统⼀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五对范畴是原因和结果、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偶然性和必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现象和本质唯物辩证法指出:现象和本质是揭⽰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对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或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特征。

现象和本质是对⽴的;现象和本质是统⼀的。

内容和形式唯物辩证法指出:内容和形式是揭⽰事物所具有的内在要素和它们的结构及其表现⽅式的⼀对范畴。

内容是事物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指内在要素的组织和结构。

事物总是具有⼀定的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对⽴的;内容和形式是统⼀的。

原因和结果唯物辩证法指出:原因和结果是揭⽰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对范畴。

原因是指引起⼀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引起的现象。

有原因必会造成某种结果(或影响),有结果⼜必来源于某种原因。

原因和结果是对⽴的;原因和结果是统⼀的。

可能性和现实性唯物辩证法指出: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客观事物由可能向现实转化过程的⼀对范畴。

可能性指事物包含的种种可能的发展趋势,现实性指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即实际存在的事物和过程。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对⽴的;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统⼀的。

偶然性和必然性唯物辩证法指出:偶然性和必然性是揭⽰客观事物发⽣、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对范畴。

事物发展过程中⼀定要发⽣的趋势是必然性;事物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也可能不出现,或可能以多种多样的不同⽅式出现的趋势是偶然性。

偶然性和必然性是对⽴的;偶然性和必然性是统⼀的。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矛盾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三大定律、五大范畴、三个观点

三大定律、五大范畴、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原因和结果: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可能性和现实: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包含了许多重要观点、规律和范畴。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核心内容:
两大观点:
1.物质决定意识:唯物辩证法强调物质是现实的基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社会意识和观念是受社会存在和物质条件制约的。

2.辩证法观点: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强调事物的矛盾运动和统一。

辩证法不仅看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更深入探究其内部矛盾和发展趋势。

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这些矛盾相互作用、相互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2.质量互变规律: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数量变化会引起事物质量的突变,从而引发新的质的变化。

3.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不是线性的,而是螺旋式上升的,旧事物通过矛盾的斗争被否定,但同时也被新事物所肯定,形成更高级的发展阶段。

五大范畴:
1.本质和现象:揭示事物内部的本质和外部的现象之间的关系,强调要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而不仅仅是表面现象。

2.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强调在事物发展中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必须明确主要矛盾才能抓住事物的发展方向。

3.必然性和偶然性: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是有一定规律性的,同时也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

1/ 2
4.可能性和现实性:强调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但要实现必须有现实的条件和途径。

5.内因和外因:强调事物发展既受内部因素的驱动,也受外部条件的制约。

这些核心观点、规律和范畴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框架,指导着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2。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摘要:一、唯物辩证法简介1.唯物辩证法的来源2.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二、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1.联系与发展2.矛盾与统一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2.质量互变规律3.否定之否定规律四、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1.原因与结果2.必然性与偶然性3.可能性与现实性4.内容与形式5.本质与现象正文:唯物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的哲学方法,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其基本思想是通过对事物内部的矛盾和联系的研究,来把握事物的发展过程。

唯物辩证法主要包括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两大观点是联系与发展。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同时,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发展的原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

唯物辩证法强调,要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就必须揭示事物的矛盾,并利用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正是这种对立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则指出,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则强调事物发展的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否定,然后新事物又被更新的事物否定,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包括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内容与形式、本质与现象。

原因与结果揭示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必然性与偶然性讨论了事物发展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可能性与现实性则关注事物发展的潜力与现实状态;内容与形式揭示了事物的内在本质与外在表现之间的关系;本质与现象则是研究事物内在规律与表面现象之间的关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辩证法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大定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矛盾即对立统一,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双方既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的关系。

矛盾对立双方存在的这种既对立又统一的两种基本关系,也就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即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及互相转化的性质。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性质。

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任何矛盾关睥事物都同时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两种属性。

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引起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只讲斗争不讲同一,只讲同一不讲斗争,都不符合事物矛盾的本质。

2、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处因是事物发展的必要条件。

这是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动因的基本观点。

内因是指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内部的矛盾性。

外因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即事物外部的矛盾性。

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成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因。

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又统一又斗争,则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内因和外因作为同时存在的内部和外部的联系,都对事物发展发生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在于矛盾存在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普遍性的观点要求我们要实际工作中,勇于承认和揭露矛盾,善于分析矛盾,从而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不同发展阶段的各个侧面都各有特点。

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二是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三是同一事物矛盾的各个侧面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各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观点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二者既相互联系,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共性寓于个性之中;矛盾的特殊性包含着普遍性,个性包含共性,表现共性。

二者的相互转化必须依据时间、地点、条件,在一定条件下为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条件下则为普遍性的东西,反过来也是这样。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观点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之一。

4、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主要矛盾是指事物的诸矛矛盾中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该事物的发展趋势。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矛盾双方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方面。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主要矛盾其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我们要努力找出事物的主要矛盾,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坚持重点论,并着急解决好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我们必须时时从客观实际出发,注意矛盾发展的具体状况,分析研究,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把握好主、次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联系与转化,做好转化工作,促进事物的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

1、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2、事物的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

事物在变化发展过程中有量变和质变两种基本状态,量变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过程中的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在事物的量变阶段,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相对静止的状态,保持了质的稳定性;在质变发生时,事物的稳定和静止被破坏,处于剧烈的变化中,事物的性质发生变化,这一事物转化为其他事物。

?事物的量变和质变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先从量变开始,当量变发生到一定程度,突破原有事物的变,质变都会发生,量变积累的结果,也必然引起质变的发生。

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则是量变的趋势和结果。

量变一质变一新的量变,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

这就是唯物辩证法所揭示的事物变化发展的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要求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重视量变的积累和趋势,促使事物朝着有利的方向变化发展,注意防止不利的量变趋势导致事物的有害发展。

3、事物的发展具有渐进性和飞跃性。

量变和质变的不断相互转化和相互交替,体现着事物的统一,以及事物发展过程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在事物运动变化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是缺一不可的。

量变为质变准备了条件,质变则实现了发展。

否定量变、否定事物的发展的渐进性,会导致脱离实际的主观蛮干;同样,当量变积累,条件成熟时,不实行质变,也会导致停滞不前和僵化保守。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肯定方面是指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事物质变走向死亡的方面。

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事物内部固有的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

任何事物都是肯定和否定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2、辩证的否定。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身否定。

由于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对立统一,当事物的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处于量变阶段,而当矛盾双方长期斗争,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而居于支配地位时,发生矛盾转化,量变也转化为质变,以致该事物死亡,发展为新事物。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①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事物的发展是旧事物死亡和新事物产生,是质变;发展只能通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实现。

任何新事物都是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没有否定,就没有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诞生,也就没有发展。

②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否定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新旧事物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是,新事物是从旧事物的结体中脱胎出来的,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新旧事物之间的这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正是通过否定这个环节实现的,表现出事物发展过程中连续性的特征。

3、否定之否定。

事物运动全过程的辩证图景是: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周期性过程。

只有全部走完这个周期性过程,才能达到矛盾的完全解决。

并使新事物日益完善,这是否定之否定,“仿佛回到原来出发点”的辩证发展的真谛。

4、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事物发展方向和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则是曲折的。

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

因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次否定都是消极因素的服从和积极因素的保留,是一个新陈代谢的日益完善的过程。

因此,事物发展从低级到高级,呈现出前进与上升的趋势。

?事物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曲折性主要表现为:第一,事物经过两次否定,出现第一个阶段的某些特征。

仿佛是向旧事物的某种回归,使事物发展道路不是呈直线型,而是呈“之”字型。

第二,事物发展过程中会出现暂时的挫折,甚至发生暂时的倒退或逆转。

?否定之否定规律所揭示的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说明新陈代谢是宇宙间不可抗拒的规律。

符合客观规律,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尽管道路曲折险阻,但只要是真正的新生事物,总是能战胜各种消极因素,克服阻力,茁壮成长。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1、现象和本质。

(1)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现特征。

现象中分真象和假象,真象是从正面表现本质的现象,假象是从反而歪曲表现本质的现象。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2)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①现象和本质的对立和区别是: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表现,人们的感官可以直接感知;本质在事物的内部,只能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

现象是个别、片面的东西;本质是央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

现象多变、易逝,比本质丰富、生动;本质则相对稳定,比现象单纯、深刻。

②现象与本质又是统一的。

一方面,本质离不开现象,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一定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现象也不能脱离本质,本质决定现象,即使是同本质鲜明对立的假象,也为本质所决定,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

③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①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了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了科学研究的可能性。

科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去认识本质,达到科学的认识。

②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透过现象去认识本质,不要为假象所迷惑。

2、原因和结果。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结果是指由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在现实世界中原因总是伴随着结果,结果一定是由一定原因引起的;因果双方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存在。

同时,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每一现象发展的原因和结果往往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即甲现象引起乙现象,反过来乙现象又作用于甲现象,甲乙互为因果,即因果循环。

?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

科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揭示事物因果联系,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有利于总结实际工作经验。

总结工作经验时,不仅要肯定成绩,发现错误,而且要找出取得成绩和产生错误的原因,这样,才能不断推动工作。

?准确地把握因果联系,能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

预见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成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排除不利成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

3、内容与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和结构及其表现形式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

(1)内容和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

①内容是指事物的内在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事物的构成成分、内在特征、运动过程以及发展趋势。

形式是指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

内容活跃易变,形式则相对稳定,内容不同于形式。

②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由此形成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不断地使形式与内容之间由相对适合到相对不适合再相对适合的发展。

(2)掌握内容和形式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意义。

①注重内容,善于选择合适的形式。

②根据内容与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推动事物的发展。

4、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