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合集下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沪农委[2007]61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沪农委[2007]61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沪农委[2007]6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上海市农委编制了《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

现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现代农业建设,争取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年3月12日上海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及加快推进郊区“三个集中”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上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经济、生态、服务功能,建设农业科技强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制定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上海农业发展的回顾“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按照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业科技强市的要求,推动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2005年与2000年相比,全市农业总产值从216.5亿元增加到233.4亿元,郊区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5596元增加到8342元。

“十五”时期上海农业发展,为加快上海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奠定了基础:1、农业结构在调整中进一步趋向合理。

郊区农业在推进产业结构、布局结构、功能结构调整过程中,坚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不放松,并努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通过实施“三高”粮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高效经济作物基地建设,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0亿斤,耕地亩均产值提高了20%。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08•【字号】沪农委〔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委制定了《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3月8日2024年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

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海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严”“优”并重,以问题突出农产品为重点狠抓药残整治,以农产品“三品一标”为抓手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

一、狠抓农兽药残留突出问题治理(一)深化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

坚持一盯到底务求实效,实行专班管理,强化包区包片、每月抽检、定期通报、分级约谈等举措,巩固豇豆农残治理成效。

落实“新”豇豆种植要求,对继续采取传统方式种植的,实施专人包地管理,落实上市前必速测要求,确保不合格不采收。

因地制宜指导农户全面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高豇豆种植组织化水平。

完善豇豆收购主体名录,指导做好上市速测把关和收取、保存、再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22•【字号】沪农委〔2024〕71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上海市“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2024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大面积单产提升、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我委组织开展“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

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2024年上海市“虫口夺粮”保丰收实施方案为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灾害,按照农业农村部《2024年“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农办农〔2024〕2号)部署,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大面积单产提升、推进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扎实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实现“虫口夺粮”,特制定本方案。

一、趋势分析据分析研判,预计2024年全市水稻病虫害总体发生趋势为偏重发生,麦类病虫害中等至偏重发生,蔬菜病虫害中等发生。

水稻病虫害以“两迁”害虫、二化螟、纹枯病、恶苗病、稻瘟病为主,预计发生面积1550万亩次。

稻飞虱中等至偏重发生,稻纵卷叶螟偏重发生;水稻二化螟中等至偏重发生,程度重于上年,呈加重趋势;水稻纹枯病、稻瘟病中等至偏重发生,稻曲病偏轻至中等发生。

稻田杂草和杂草稻大发生,水稻白叶枯病等细菌性病害有局部突发的风险。

麦类病虫害以赤霉病、白粉病、麦蚜、黏虫为主,预计发生面积72万亩次。

小麦赤霉病中等发生,大麦赤霉病偏轻发生,小麦白粉病中等至偏重发生。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0•【字号】沪农委[2011]145号•【施行日期】201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会上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1]145号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201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孙雷同志在201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2011年5月13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把上海世博会期间形成的成功经验制度化、长效化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刚才光明食品集团、崇明县农委、金山区农委、嘉定区环保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和打算,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市发展改革委王硕佟处长对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4号文件作了解读和布置,市环保局苏国栋总工程师就加强秸秆禁烧与巡查做了部署,讲得很好,各区县和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都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委农办、市农委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成功经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实现了成功、精彩、难忘的目标,兑现了向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赢得了各方的赞誉。

上海世博会不仅展览和活动非常精彩,而且在世博会期间的184天内,上海良好的大气环境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天格外的蓝、空气格外的清新。

韩正市长在城市交通与市容环境保障组总结会上充分肯定了上海世博会期间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的成绩。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08•【字号】沪农委[2011]359号•【施行日期】201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沪农委[2011]359号)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根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上海)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我委启动了水稻、绿叶蔬菜、西甜瓜、中华绒鳌蟹等首批4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按照遴选程序,确定了4名首席专家,组建了4个创新团队,包括23个专业组、23个综合试验站、169个技术示范点,总计467名科技人员。

现将《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首批)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配合我委加强对体系人员的工作协调和服务管理,对各产业技术体系在本区域开展的研发、试验示范与技术服务等工作和活动给予相应支持,共同推动产业技术体系为区域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1年10月8日附件:上海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批)建设依托单位和人员名单一、水稻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陆峥嵘(一)专业组1、育种专业组组长:袁勤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张建中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吴书俊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曹黎明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程灿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周继华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赵志鹏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白建江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李茂柏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曹月琴上海市闵行区农科所沈卫平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蒋其根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张建明上海市宝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许建华光明食品(集团)跃进有限公司2、栽培与土肥专业组组长:陆峥嵘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顾玉龙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曹黎明上海市农科院作物育种与栽培研究所蔡树美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林天杰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海洋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XXX 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植保专业组组长:沈国辉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武向文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钱振官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蒋耀培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蒋杰贤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刘小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沈雁君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蒋建忠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胡育海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胡永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农机专业组组长:夏海荣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成员:刘建政上海市农机研究所甘骏彦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王学云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XXX华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吴雄杰上海市农机技术推广站5、信息专业组组长:王健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成员:朱轶峰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王海山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黄钊贞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梅锦培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6、加工专业组组长:顾建人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员:唐雅莹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孔秋莲上海市农科院保鲜加工中心陈志军上海市农科院保鲜加工中心蔡振达光明食品(集团)跃进有限公司米业中心肖峥嵘光明食品(集团)长江总公司米业中心曾小荣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米业中心胡天孙上海市农场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7、节水抗旱稻专业组组长:罗利军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成员:梅捍卫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刘国兰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二)综合试验站1、崇明耀全合作社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沈寅寅成员:龚才根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包士忠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刘仁超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燕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沈雁君上海市崇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施耀全上海耀全粮食专业合作社2、长江农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站长:张建汉成员:孙永斌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张士新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顾树平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杨衍强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倪桃香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才硕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沈春晓上海万事发实业总公司3、金山现代农业园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顾保根成员:费全凤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陆保林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陆秋生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刘小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李志余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顾士光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孙利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4、奉贤庄行现代农业园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钱非凡成员:金秀华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王华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朱萍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江健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苏瑞芳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卫勤上海市奉贤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张春荣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农业服务中心5、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站长:陆家安成员:王良军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余新桥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张维德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杜兴彬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陈海霞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6、青浦农技中心科技创新基地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长:蒋其根成员:钱益芳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胡大明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奎荣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郑超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顾芹芹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陆强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徐锦瑾上海市青浦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7、海丰农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站长:何为志成员:赵秋祥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曾小荣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严海波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徐金勇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李维强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袁辉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陈湘云光明食品(集团)海丰总公司8、跃进农场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站长:施士忠成员:许建华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韩才明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樊卫妹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余飞宇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黄俭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蔡小八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施晓钟上海跃进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二、绿叶蔬菜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首席专家:朱为民(一)专业组1、新品种选育与良种繁育专业组组长:朱玉英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成员:侯瑞贤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李晓峰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朱红芳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王颖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2、设施结构研究与示范专业组组长:朱为民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成员:余纪柱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周强上海都市绿色工程有限公司余一韩上海千荟温室工程有限公司王健上海农业信息有限公司卜崇兴上海孙桥农业技术有限公司3、高效茬口与绿色防控专业组组长:张瑞明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丁国强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殷伯贤上海市金山区蔬菜技术推广站潘龙金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技推广中心沈海斌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鞠中安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工厂化育苗与机械化作业专业组组长:黄丹枫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成员:吕恬生上海交大机动学院王培宏上海种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冯春欢上海市金山区农业委员会牛庆良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常丽英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5、土壤质量保育与肥水一体化技术专业组组长:朱恩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田吉林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陈春宏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叶文娣上海市金山区蔬菜技术推广站吴寒冰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唐纪华上海市松江区蔬菜技术推广站6、采后处理技术专业组组长:谢晶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成员:吴时敏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李云飞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雷桥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王金锋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二)综合试验站1、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站长:刘龙洲成员:杨晓峰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姚东伟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张兆辉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姜玉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左恩强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2、崇明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陈德章成员:陈泉生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陆信仁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杨忠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王世忠上海市崇明县蔬菜技术推广站3、城市超市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站长:杨华丽成员:崔轶雄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杨小未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刘芳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肖海燕上海城市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4、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站长:归福江成员:归黎明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许启新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归为民上海长征蔬菜种子公司孔令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奉贤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奉贤区蔬菜技术推广站站长:曹欢欢成员:杨银娟上海市奉贤区蔬菜技术推广站吴珏上海市奉贤区蔬菜技术推广站李卫东上海惠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周雨林上海惠群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三、西瓜甜瓜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首席专家:范红伟(一)专业组1、育种与良种繁育专业组组长:陈幼源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成员:马国斌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马英华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顾卫红上海市农科院设施园艺研究所2、工厂化种苗专业组组长:牛庆良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成员:黄丹枫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张屹东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常丽英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唐东梅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3、设施高效栽培技术专业组组长:范红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张文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马英华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李军上海市气候中心乔勇进上海市农科院林木果树研究所卜崇兴上海孙桥农业技术有限公司4、大棚设施土壤肥料专业组组长:林天杰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成员:高善民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诸海焘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周丕生上海交大农业与生物学院金海洋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毕经伟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病虫害防控专业组组长:戴富明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员:曾蓉上海市农科院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成玮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王伟华华东理工大学罗金燕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综合试验站1、浦东六灶惠南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长:朱龙舟倪秀红成员:严秀琴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超英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周娟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司陈建才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陈春雷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顾介明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姚龙祥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金山漕泾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站长:陆保林曾雪林成员:姚莉英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杨晓华上海市金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阮佰庆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农技推广服务站3、嘉定华亭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站长:顾海峰成员:徐兰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程秋华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春英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张旭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田甲玺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卢小露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樊静华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黄昀上海市嘉定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4、奉贤庄行优质品种选育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站长:顾卫红成员:张兆辉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杨红娟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张永平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杨少军上海市农科院庄行综合试验站5、上海种业集团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站长:钱海忠成员:王培宏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徐建华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唐军明上海源怡种苗有限公司曾雪林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农技推广服务站四、中华绒螯蟹产业技术体系依托单位:上海海洋大学首席专家:王成辉(一)专业组1、种源专业组组长:王成辉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成员:严银龙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魏华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李应森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邱高峰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张海明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马旭洲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管卫兵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龚小玲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刘至治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2、稻蟹种养专业组组长:成永旭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成员:吴旭干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王春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杨志刚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杨筱珍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3、生态养成专业组组长:张根玉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成员:陆锦天上海市水产研究所陆宏达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房文红中国水产科学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王建军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朱建明上海市水产研究所李柱上海市水产研究所4、营养饲料专业组组长:陈立侨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成员:李二超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禹娜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姜晓东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方燕华东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5、加工与产业经济专业组组长:王锡昌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成员:虞宗敢中国水产科学院上海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张效莉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陈舜胜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胡麦秀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施文正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二)综合试验站1、市级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史建华成员:朱建明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李建忠上海市水产技术推广站2、松江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松江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站长:张友良成员:朗月林松江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王友成松江鱼跃水产专业合作社3、崇明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黄志峰成员:杨锦英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董萱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4、种源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站长:沈亚达成员:龚蕾蕾上海市崇明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胡锦周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丁家仓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姜建威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顾学礼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苏平昌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苏美英上海福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5、加工综合试验站依托单位: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站长:黄春成员:倪敏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张春辉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秦耀周上海宝岛蟹业有限公司。

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关键词讲话;农业;科技;通知
内 容
各区县农委:
现将《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门户网站规范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打印 收藏 关闭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索取号
AB5306000-2010-003
至2020年,初步建立与高效生态现代农业相适应、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体系,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农业实用技术成果转化率达到80%。在新品种培育、生物技术、疫病防控、设施装备、农业生态与信息等领域突破一批有前瞻性、引导性,具有全局影响的农业科技关键技术,加快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设若干个国家或上海市农业重点实验室、农业工程技术中心和一批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示范基地。
以上这些情况说明,科技进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还有待提高,科技进步还不完全适应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水平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和艰巨。我们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把握上海“三农”工作的科技需求,不断强化科技服务和支撑农业发展的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
去年10月20日,农业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回良玉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农业部原部长孙政才就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作了部署。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市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工作会议,就是要贯彻落实全国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上海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等会志明常委还要作重要讲话,我先讲三点意见。
二是要加强生态农业和循环农业的技术研究,在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高效利用上求突破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2.08•【字号】沪农委[2010]440号•【施行日期】2010.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0]440号各区县农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副主任殷欧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孙雷同志在上海市蔬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12月3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本市蔬菜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26号、40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菜篮子”市长和区县长负责制,着力抓好郊区蔬菜生产管理。

刚才,我们参观了金山工业区露地蔬菜生产基地、奉贤区庄行景鲜蔬菜基地、松江欧阁农庄,听了上海春鸣蔬菜合作社社、上海敬亭蔬菜合作社、上海沧海桑田农业有限公司以及松江区、金山区、崇明县农委的领导发言,深受启发,这些生产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做好本市面上的蔬菜生产供应工作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殷欧副主任作了讲话,就进一步抓好本市蔬菜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的重要性“菜篮子”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抓好“菜篮子”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

11月8日,韩正市长与市郊蔬菜产区的9位区县长和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负责人签订了《确保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责任书》,我们之所以强调“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一是中央有要求。

从1988年至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已连续提了22年,今年更是三次提及——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并提出5年目标;8月份,国务院发文要求保障蔬菜供应稳定价格,批评一些地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弱化,措施不落实,造成部分大城市蔬菜自给率过低、蔬菜价格大起大落;此次又推出“国16条”稳物价抑通胀,要求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有区县长责任落实来支撑,否则,“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就要落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本市“三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本市“三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本市“三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20•【字号】沪农委[2011]371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本市“三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1]371号)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现将《孙雷同志在本市“三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孙雷主任在本市“三秋”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2011年10月18日)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

在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意见,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之际,我们又迎来了“三秋”这一重要的农事活动。

搞好今年“三秋”工作,对于确保今年秋粮丰收到手、夯实明年农业生产基础、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昨天下午我们参观了江苏东台市现代农业示范园,今天上午我们观摩了海丰农场水稻收种现场,参观了光明种业种子加工和米业加工、万头奶牛生态养殖场,光明食品集团和松江区政府作了交流发言,启发很深。

在姜平副市长作重要讲话之前,我代表市农委对搞好今年“三秋”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今年“三秋”工作新特点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以及郊区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本市农业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三秋”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惠农政策不断加强。

中央连续八年下发了有关“三农”的一号文件,今年的一号文件明确将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

国务院下发了《2011年粮食稳产增产行动意见》,进一步强化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

国家继续提高了主产省小麦、稻谷等主要粮食最低收购价,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保护价每斤达到1.02元,比今年上涨9.7%。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7•【字号】沪农委[2010]243号•【施行日期】2010.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10]243号各直属单位:《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已经7月22日市农委第22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市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结合市农委实际,特制定《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为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因其所任职务而对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办理提任、调任、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时,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上海市农委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将在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的三至五年内组织开展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对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上海市农委系统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按计划进行。

市委农办、市农委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市委农办、市农委传达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为 战胜 各种 困难 和 风 险 、保 持 社会 大 局稳 定 奠 定 了 坚 实基础 。
会议 强 调 , 小康 不 小康 , 关键 看 老 乡 。一 定要 看
到, 农业 还 ‘ 四化 同步 ” 的短腿 , 农 村还 是 全 面建 成 小康 社会 的 短板 。 中 国要 强 , 农业 必须 强 ; 中 国要美 ,
出 明确 要 求 。 中共 中央 政 治局常 委 、 国务 院总 理李 克
关于确保我 国粮食 安全
会议指出, 我国是个人 口众多的大 国, 解决好吃
饭 问题 始终 是 治 国理政 的头等 大 事 。要坚 持 以我为 主, 立足 国内 、 确 保产 能 、 适 度进 口、 科技 支 撑 的 国家 粮食 安全 战 略 。 中国人 的饭 碗任 何 时 候都 要 牢牢 端 在 自己手 上。 我们 的饭 碗应 该主 要 装 中国粮 , 一个 国
家只 有 立足 粮 食基 本 自给 ,才 能 掌握粮 食 安 全主 动 权, 进 而 才能 掌控 经济 社会 发展 这个 大局 。 要进一 一 步 明确 粮 食安 全 的工 作重 点 , 合 理配 置 资源 , 集 中力量 首 先把 最基 本最 重 要 的保 住 , 确 保 谷物 基本 自给 、 口 粮 绝对 安 全 。耕 地 红线 要 严 防死 守 , 1 8亿 亩 耕 地 红 线 仍然 必 须坚 守 , 同时现 有耕 地 面积 必 须保 持 基本
业、 城 市支 持 农 村和 多 予少 取放 活 方针 , 不 断加 大 强 农 惠农 富农 政策 力度 , 始 终把‘ ‘ 三 农” 工 作 牢牢 抓住 、
紧 紧抓好 。 大会 的主 要议 题 是 :
— —
中共 中央 总书 记 、 国家主 席 、 中央军 委 主席 习近 平 在会 上 发表 重要 讲话 ,从 我 国经 济社 会 长远 发 展 大 局 出发 , 高屋 建瓴 、 深 刻精 辟 阐述 了推 进 农村 改 革 发 展若 干具 有方 向性和 战 略性 的重 大 问题 , 同时提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0.23•【字号】沪农委[2012]第363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2]第363号各区县农委:现将《孙雷同志在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2年10月23日孙雷同志在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上的讲话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总结交流本市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推动基层农业(林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刚才,6家单位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市林业局蔡友铭副局长对下阶段本市基层林业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讲得都很好。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力争三年内在全国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再次明确,“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结合上海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会同市林业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要求,不断推动和完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8.21•【字号】沪农委[2012] 290号•【施行日期】2012.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沪农委[2012] 290号各区县农委:现将《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报告(2012年8月7日)今年中央1号文件聚焦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作为农产品生产保障供应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高、打基础管长远的政策措施,在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5月31日,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回良玉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就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作了部署。

今天,市政府在此召开本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农业科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上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科技教育的重点工作,推进上海“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扎实开展。

刚才,我们观看了上海科教兴农专题片,对上海近年来的科技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

等一会儿,姜平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现在,我代表市农委就做好本市农业科技教育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树立“十二五”时期上海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的总目标“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政策服务等措施,上海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15•【字号】沪农委[2011]300号•【施行日期】201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沪农委[2011]300号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孙雷同志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上的报告(2011年8月9日)同志们: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农作物种业提升到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的高度,对发展现代农作物种业做出了全面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种业发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今天,市政府又召开全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

刚才,我们观看了上海农作物种业发展的专题录像片,等会儿姜平副市长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农委就本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讲三点意见:一、牢牢把握上海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主动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上海以蔬菜、瓜果和粮油种子(种苗)产业为主的农作物种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品种选育有新的突破。

粮油优良品种培育取得重要成果,育成了“申优”系列、“秋优金丰”、“沪旱3号”等杂交粳稻品种,“沪油杂1号”成为我国自主培育的第一个高抗油菜病毒病和菌核病的杂交双低油菜品种。

杂交节水抗旱水稻的育种创新理论获得了国际上的认可。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28•【字号】沪农委[2011]108号•【施行日期】201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1]108号各区县农委,闵行区、宝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徐汇、长宁、闸北、普陀、杨浦区农办: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孙雷同志在上海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4月19日)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今天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委农办、市农委在这里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本市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典型,明确下一阶段本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推进“科技加制度”,加强农村廉政建设,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科学性。

下面我就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属于乡镇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如何从总体上来把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现实意义,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理解:(一)从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来看,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现行《宪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归属、权益保障和主体地位作了明确。

《物权法》也明确提出了“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规定。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18•【字号】沪农委[2011]93号•【施行日期】201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社会保险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1]93号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主任孙雷同志在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孙雷同志在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4月13日)今天我们召开2011年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市领导关于促进本市农业保险发展的有关精神,回顾总结2010年本市农业保险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对2011年推动本市农业保险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下面,我代表市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讲两点意见:一、充分肯定本市2010年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推委会成员的大力支持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全体员工锐意进取、积极创新、优质服务、辛勤工作,全市农业保险规模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服务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逐步提升,在有效化解农业自然风险、分担公共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稳定和完善本市农村保险保障服务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显著的作用,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覆盖率在全国位列首位。

2010年本市继续保持对水稻、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生猪、奶牛、家禽、能繁母猪和保护地设施蔬菜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农畜牧业品种的100%保险全覆盖,经济果林、设施蔬菜、西甜瓜和淡水养殖等主要都市现代农业品种的保险数量也有不同程度提高。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沪农委[2011]151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的通知沪农委[2011]151号各区县农委,有关预算单位:为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管理责任,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提升农业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和督查制度第一条为推进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农业项目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强化项目管理责任,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农委归口管理的农业财政专项、农业基本建设等项目。

国家和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农业项目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区分责任、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

委内建立综合发展部门组织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归口管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加强监管的工作体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项目管理责任制,做到全程监督,不留空白。

第四条市农委综合发展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各类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二)提出农业项目专项设立方案,并报市农委领导研究审定后报市有关部门;(三)汇总、审核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报主任办公会议审定;(四)负责市农委归口管理农业项目资金计划的统一申报、下达和对外协调、办理;(五)会同委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农业项目与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出重点项目年度督查计划,并协同组织督查;(六)组织开展农业项目绩效评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沪农委[2011]75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1]75号各区县农委,市有关单位: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孙雷同志在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3月29日)当前正值春季农业生产全面展开的关键时期。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贯彻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部署和落实今年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采取扎实有力措施,进一步掀起春季农业生产的新高潮。

等一会儿,杨雄常务副市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代表市农委就抓好本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作部署。

一、当前农业生产形势和春耕备耕情况今年入春以来,本市认真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围绕促进夏粮丰收、确保蔬菜等农产品有效供给,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狠抓落实,春季农业生产和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夏粮生产总体向好。

今年全市夏粮种植面积106万亩,比上年实际增16.6万亩。

其中,二麦种植面积为103万亩,比上年增16.8万亩;油菜籽种植面积11.6万亩;绿肥种植面积56万亩。

受冬季干旱低温影响,麦子越冬生长缓慢,个体偏小,生育进程推迟。

按照全国粮食会议精神,本市及时出台了麦子弱苗补贴政策,各级农业部门立足抗灾,认真分析苗情基础,研究部署春管措施,狠抓各项田间管理措施的落实,较好地促进了苗情转化。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2.23•【字号】沪农委办[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孙雷同志在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沪农委办[2011]1号各区县农业委员会、光明食品(集团)公司:现将《孙雷同志在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孙雷同志在市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2月18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当前本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

刚才,我们参观了金山区廊下镇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麦子生产和绿肥生产现场,金山、松江、嘉定三个区农委作了交流发言,市农技中心陆峥嵘主任分析了当前麦油生产情况并提出了针对性的生产管理技术措施,市委农办、市农委殷欧副主任对本市当前粮食生产管理工作作了部署,我完全同意。

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农业和粮食生产工作,再讲三点意见:一、充分认识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的重要性,制定并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对抓好今年粮食生产工作高度重视。

针对全国夏粮生产严峻形势,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的十项政策,第二天国务院又召开了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排当前粮食和农业工作。

韩正市长在上海分会场会上强调,要立足上海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实际抓好粮食生产、储备和供应,着力确保本市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稳定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是稳定物价的基础,也是保持经济平稳增长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的基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1999.06.03•【字号】沪农委[99]第60号•【施行日期】199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沪农委(99)第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浦东新区农村发展局,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

现将这个《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一九九九年六月三日关于加快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的意见近几年来,上海郊区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按照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培育了一批以名特优新品种为主的主导产业,建设了一批设施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建成了一批以农产品深加工为主要形式的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农业生产水平和抗市场风险能力显著提高。

但是,总体上看,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发展速度也不快。

为了在世纪之交的新形势下,使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突破、新发展,现就当前进一步推进郊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逐步走向现代化的现实途径之一。

今年的市农村工作会议,也把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举措,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抓好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建设,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功能”。

目前上海农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上海农业要提高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占有适当的份额,必须实现由单纯重数量向既重数量也重质量转变,由只抓生产向生产、加工、流通一起抓转变,由片面讲速度向速度、质量、效益并重转变,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19•【字号】沪农委[2013]192号•【施行日期】2013.06.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农委〔2013〕192号)各归口单位,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以及2013年市农委第16次主任办公会议要求,现将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3年6月19日市农委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近期,全国多个地区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暴露出一些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安全意识淡薄、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违规违章行为不得力等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韩正书记、杨雄市长高度重视,指出要结合上海实际,认真组织落实,最重要是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切实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的具体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集中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过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5.27•【字号】沪农委[2011]153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在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沪农委[2011]153号各区县农委:现将市委农办、市农委主任孙雷同志在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孙雷同志在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年5月24日)今天这个会议,主要是为了总结“十一五”期间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成果,学习先进的产业化经营理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刚才,大家观看了“上海农业产业化集锦专题片”,于冷教授为大家讲授了《企业品牌建设和创新》,农业部产业化办王维友副主任做了重要讲话。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产业化取得显著进展“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产业化发展迅速,龙头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带动农户能力不断提高,在推动上海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0年末,本市共有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2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5家,市级龙头企业50家。

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型龙头企业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518亿元,其中年销售额超亿元的49家,带动本地农户11.21万户;市场流通型龙头企业2010年实现交易额602亿元,为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

总结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科技创新成为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动力龙头企业依托国家和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建立起技术研发机构,积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努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上海15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有13家企业建立了专门研发机构,有4家企业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3家企业被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功能型乳制品”系列新产品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上海海利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猪蓝耳病疫苗获上海市科学进步二等奖,年销售的猪蓝耳病疫苗占全国市场的80%以上。

(二)订单农业成为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的重要机制龙头企业与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订单,形成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了农业产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2010年龙头企业通过订单采购农产品82.80亿元,是“十五”期末订单采购量的4.6倍。

15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直接与24870户农户签定合同,形成带动关系。

上海都市农商社有限公司与上海宝山、青浦、崇明等区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订单关系,联接农户总数达到3953户,通过保护价合同收购,每年收购农户农产品1.5万多吨,为农户带来3000多万元的收入。

乳品行业发生“三聚氰胺”事件后,上海鲜奶市场销售急剧下行,但光明乳业公司仍按全价全量收购本市鲜奶,并对过剩的鲜奶进行加工,每天加工奶粉成品就达100吨,为保护奶农的收益和奶业的基础作出了贡献,显示出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

(三)对外拓展和服务全国成为企业增强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本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品牌和贴近上海消费市场的优势,走出上海、服务全国。

农工商超市集团定牌经营“农工商大米”,生产基地从上海本地的农场发展到全国各地。

上海高榕食品有限公司根据出口蔬菜的季节特性,以“候鸟式”的经营理念,先后在吉林、山东、云南等地建立了大型生产基地。

上海孙桥现代农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都江堰现代农业园区,已经成为都江堰灾后发展现代农业的标志,胡锦涛总书记新临视察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2010年,孙桥公司又承建了上海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农业项目“莎车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上海西郊国际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集展示直销、看样订单、内外贸易和电子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连接海内外,已成为上海服务全国“三农”的农产品展示交易新平台。

本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推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精深加工。

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和壮大了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多层次、多元化经营的产业化组织,成为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

如上海郊区奶牛良种率达到100%,生猪良种率超过95%,水稻、蔬菜良种覆盖率超过95%,主要得益于龙头企业的带动。

全市年销售收入超过90亿元的加工型龙头企业有光明乳业、良友集团2家;上海农工商超市公司作为市场型龙头企业,年收购销售生鲜农产品总额超过70亿元。

上海鲜花港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花卉生产农业龙头企业,拥有36万平方米智能型玻璃温室大棚,年组培各类花卉种苗3000万株以上。

二是促进了组织化程度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相关种养殖农户纳入统一的生产经营体系,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提供技术、信息、农资、购销等系列化服务。

全市加工类农业龙头企业收购地产农产品超过100亿元,通过市场类龙头企业交易的地产农产品达到120亿元,有效地增加了农户经营性收入。

同时,各类龙头企业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除管理和技术人员外,大部分均为聘用本地农村劳动力。

据不完全统计,本地农户在龙头企业实现就业超过7万人,有效提高了农民工资性收入。

上海银龙农业发展公司带动周边生产基地2.1万亩,带动区域内农民5000多人。

2010年,示范基地的菜农人均收入2.15万元,远高于本地区农民的人均收入。

(三)提高了农业科技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农业龙头企业成为推行农业科技化、标准化生产的主要平台。

应用高新技术成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源泉。

上海长江万事发实业有限公司在水稻生产中推广优良品种和适宜当地的栽培技术,种植规模达10万亩,水稻年平均亩产727公斤,高出当地平均水平100公斤以上。

经过几年来各方面的努力,上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取得较快的发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数量偏少,带动能力不够强;二是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还比较低,产品附加值较低。

三是龙头企业创新能力较弱,研发能力有待加强。

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本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生产要素集聚和经营环节连接是现代农业区别于传统农业的重要标志。

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农业本质上是规模化、集约化、一体化。

农业产业化通过实行规模化经营推动农业生产模式由单家独户生产向有组织的联合与合作生产转变,推动农业生产要素由分散占有向统筹应用和集中投入转变,能够解决传统农业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不相适应的矛盾。

另一方面,农业产业化通过实行一体化运作,把产供销各环节、种养加各领域、贸工农各部门有机联合起来,形成完整的现代农业再生产流程,能够解决传统农业产业分割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矛盾。

农业产业化拉长了农业产业链条,从而拓展了农业多渠道、多环节、多领域的增值空间。

事实证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经成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本市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成为粮、菜、肉、蛋、奶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重要主体。

农业产业化组织通过加大基地建设投入,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的稳定供给;通过提高标准化水平,强化质量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的安全供给;通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均衡供给。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新兴力量。

广大龙头企业通过与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为农户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培训、营销等系列化服务,发挥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作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骨干力量。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带动农民实现多渠道增收。

通过订单收购农产品,可以保障农民经营性收入;通过吸纳劳动力就业,可以保障农民工资性收入;通过股金分红、土地租金等方式,可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中坚力量。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辐射带动农户从事标准化生产,通过在加工过程中实行质量控制,加强产品的检验检测,从源头上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核心力量。

龙头企业以优势产区为基础建立生产基地,以优势产业为依托发展农产品加工,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聚合生产要素,可以促进关联企业的联合与合作,同时又有利于吸引周边区域技术、资金、人才,实现集群集聚发展。

希望同志们充分认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本市农业产业化工作更快更好发展。

三、努力实现本市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十二五”期间是本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关键时期。

农业部即将出台“农业产业化跨越行动”规划,《上海市现代农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也对农业产业化工作提出了目标和任务。

下一步,我们要根据农业部和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计划到2015年,新增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家,总数达200家;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总数达70家,新增5-8家国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力争达到750亿元。

为了实现以上的发展目标,在此,我对农业龙头企业提几点要求:一要树立社会责任意识。

农业龙头企业既是以营利为目标的市场主体,更是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目的也正在于此。

龙头企业要牢固树立“信用就是市场、信用就是效益”的观念,始终把诚信放在首位,对农民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要守法经营,做到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保障消费者权益;不压级压价、少收拒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二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俞正声书记明确提出,上海要成为食品质量安全最放心的城市。

韩正市长在昨天全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上海要以最严的执法、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准入、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的措施来保证上海食品质量安全。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在今天主任办公会议上提出,作为农业主管部门,我们要按照职责,确保种养业在生产环节中不能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队伍落实、监管落实。

事实证明,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生死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