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交规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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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第一章总则

1.1 为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构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系统,以支持武汉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交通、改善人居环境、满足出行需求,促进城市交通体系的现代化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特编制本规划。

1.2 本规划是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范围内从事各有关规划、建设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执行本规划。

1.3 规划年限和范围

近期规划年限为2012年

远期规划年限为2020年

规划范围包括武汉市七城区及东西湖吴家山、金银湖、武汉经济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面积900余平方公里,同时兼顾与远城区、武汉城市圈、对外客运交通的一体化衔接。

1.4 规划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国标GB 50220-95】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建设部标准CJJ15-87】

●《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96)298号】●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报审稿)

●武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02)

●武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04)

●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建城(2004)3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国办发(2005)46

号】

●武汉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

●武汉市交通发展“十一五”规划

●武汉市城市道路客运交通一体化规划

●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调查数据

●武汉市历年有关的社会经济统计数据

●武汉市居民出行调查(2004)

●武汉市公共交通随车调查(2004)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调查(2004)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相关的其它辅助调查

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2.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持与城市土地利用和综合交通系统相协调。构建层次分明、结构优化、优势互补、设施先进、服务一流的武汉市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居民出行需求,改善人居环境,保证交通通畅、安全、快速、舒适和便捷。

2.2 原则

2.2.1 一致性:公共交通的发展战略目标必须与武汉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紧密衔接并相互作用,满足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要求。

2.2.2 科学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吸纳城市交通规划领域的最新理念、成果和技术方法,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进行公共交通规划编制。

2.2.3 前瞻性:站在“中部崛起”战略高度,充分考虑武汉市在中部地区乃至在中国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武汉城市圈基础设施一体化对城市公共交通的要求。

2.2.4可操作性:充分考虑武汉城市个性,正确处理继承与革新关系,将城市交通需求与客观现实条件紧密结合起来,以近期规划为重点,统筹兼顾,分步实施。

第三章规划目标

3.1 确立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地位。城市公共交通为社会提供公益性产品,以为乘客提供通畅、安全、快速、舒适和便捷的交通服务为宗旨。公共交通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和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有效性,确立了其优先发展地位。通过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财税政策优先、道路交通管理优先,保证公共交通用地需求、资金投入、高效运营和换乘方便,增强公共交通方式的吸引力度。

3.2 构建分层次公共交通网络。打造与城市用地布局相协调、与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相匹配、与发展轴向相一致的快速公共交通客运走廊。加快构筑以大运量客运交通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其它公交方式协调发展、与远城区和对外交通紧密衔接的多层次、集约型、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的配置效益和运输效率。

3.3 提升公共交通科技含量。实施“科技兴交”战略,实现观念、技术、组织和管理的全面创新;全面改造传统产业,包括计划、组织、装备、经营和调度指挥的电子化、自动化和一体化改造;全力推进新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化进程。

3.4 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以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为依托,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增强出行机动性、可达性和可选择性,改善换乘设施条件和衔接水平,缩短出行时间。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和交通事故,改善空气质量,充分体现“以人为本”。

第四章近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施重点与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有序竞争、优先发展的原则,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以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与4号线的建设为重点,以城市交通枢纽建设为依托,优化常规公交线网。基本形成大运量快速公共交通网络骨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的城市交通换乘枢纽体系。充分注重公交方式与对外交通的衔接、与城乡客运的衔接。充分注重各种公交方式之间的换乘衔接。

4.1 加快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

城市公共交通枢纽体系对合理布局公交线路,引导客流走向、方便乘客换乘、提高运营效率意义重大。至2012年,围绕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4号线及武汉新火车站等对外客运中心的建设,配套建设与之紧密衔接的城市交通枢纽站;完成包括世行贷款项目在内的公交首末站、停保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不同规模的出租车营业站点。

4.2 全面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结构和布局

4.2.1 确保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规划的实施。

至2012年,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一期工程及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达到73公里,形成连接武汉市两大对外交通枢纽、横跨长江的“工”字型轨道交通客运骨架。同时,加强对快速公交系统BRT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快速公交系统建设维护成本低、建设周期短、安全性和开放性高的优势,在研究的基础上进行BRT线路试运行。

4.2.2 不断优化调整道路公交线网

以武汉市中心城区大型换乘枢纽站和区域性枢纽站为依托,以内环线、江汉一、二桥环形线、区域性环形线为主骨架,以区域性放射线为纽带,形成布局合理、换乘方便、运行经济的环形加放射网络格局。大型换乘枢纽站之间,由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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