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3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3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1、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流程,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提高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实现档案动态化、实用化。

2、规范建档,强化管理,保证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保证录入质量。

对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分析,并做好保密工作。

3、坚持建档与服务相结合,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更新率,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到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在居民就诊、体检和接受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充实到健康档案中,真正实现对居民健康的动态管理。

4、加强培训督导考核,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对建档数量、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兑现相关经费。

5、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专室、专柜及专人管理。

以家庭为单位,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盒,一村一柜,统一编码、统一排序、统一标识,放置有序,存取方便、快捷。

6、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

发挥档案作用,服务居民健康。

7、搞好档案保管工作,及时维护,防潮、防霉、防遗失。

明确档案工作人员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记录和信息管理:负责建立和维护居民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疾病史、治疗记录等内容。

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2. 健康监测和评估:利用档案信息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介入慢性病患者、高风险人群等,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措施。

3. 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与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合作,实现健康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协同管理。

通过信息共享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有效衔接。

居民健康档案制度、流程、岗位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制度、流程、岗位职责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

未经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2.应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建立工作。

3.对孕产妇、儿童、老年人或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病人,建立专案。

4.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动态管理。

5.健康档案应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妥善保存。

确定建档对象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工作,同时做好档案建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工作。

3.负责居民健康档案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4.负责本中心居民健康档案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卫生服务工作档案。

5.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

由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居民建立,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

2.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具体内容和方法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2年版)》有关要求。

4.健康档案统一存放于村卫生室,要做到一人一档一个编号、一户一袋、一村一柜一个档案保管室,确定专人管理。

5.档案管理质量考核,采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半年一考核,县对乡镇一年一考核,并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或机构变更时,由乡镇卫生院监督移交给相应人员或机构。

6.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在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方面要遵守相关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档案中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隐私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

7.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8.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的汇总、整理和分析^p 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健康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实现对居民的健康管理。

9.健康档案要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10.居民健康档案存放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慢性病管理制度1.按规定成立慢性病科室,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年终写出。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全面反映居民的身心健康状况。

(二)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原则:档案内容应连续记录,确保居民健康信息的连续性。

(四)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居民隐私,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五)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应方便快捷,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居民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民族、婚姻状况、住址、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体检信息: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肺功能等。

(三)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手术史等。

(四)健康评估:健康状况评估、慢性病管理、心理健康评估等。

(五)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史、免疫规划等。

(六)医疗服务:就诊记录、住院记录、手术记录、康复记录等。

(七)健康教育:健康教育记录、健康知识普及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职责:(一)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单位和人员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培训。

(四)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医疗机构职责:(一)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保密性。

(四)定期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审查、更新和补充。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职责:(一)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等 5 个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

由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居民建立,并根据服务提供情况做相应记录。

2.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具体内容和方法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2 年版)》有关要求。

4.健康档案统一存放于村卫生室,要做到一人一档一个编号、一户一袋、一村一柜一个档案保管室,确定专人管理。

5.档案管理质量考核,采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半年一考核,县对乡镇一年一考核,并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或者机构变更时,由乡镇卫生院监督移交给相应人员或者机构。

6.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在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方面要遵守相关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档案中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隐私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者机构。

7.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8.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的汇总、整理和分析^p等信息统计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健康动态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保健、医疗和康复等服务,实现对居民的健康管理。

9.健康档案要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浮现,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10.居民健康档案存放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慢性病管理制度1.按规定成立慢性病科室,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年终写出。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五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____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____)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____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

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

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

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

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年度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

2024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居民的健康管理,建立和完善居民的健康档案,为居民提供个性化、全程化、综合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一、健康档案管理机构1. 健康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立: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健康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2. 健康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进行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进行居民健康评估,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开展慢病管理,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定期随访和健康管理服务;- 协调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应急工作。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做好医院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归档、查询和保密等相关事宜,提高医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居民的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归档1.医院将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归档工作,并在居民首次就诊时建立健康档案。

2.居民健康档案应包含基本信息、既往病史、过敏史、家族病史、个人生活习惯等内容。

医院应依据居民就诊情况及时更新档案。

3.建立健康档案的人员包含医生、护士和医务助理等,他们应具备相关资质及职业道德,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归档时,应依照居民健康档案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并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易查性和保密性。

5.居民健康档案的归档应采用防尘、防水、防火等安全措施,并设置特地的档案保管室。

第三章居民健康档案的查询与使用1.居民健康档案的查询应遵从“少查询、快查询、准查询”的原则,确保查询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医院职工可依据工作需要查询居民健康档案,但需事先经过授权,且仅能查看与其相关的医疗工作所需的信息。

3.居民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向医院申请查询居民健康档案,需供应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4.医院应在居民健康档案查询申请提交后,及时回复居民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查询结果,确保查询工作的及时性。

5.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严禁泄露或滥用居民个人隐私信息,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居民健康档案的保密与安全1.医院应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居民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

2.各级医院及部门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应经过保密培训,并承当相应的保密责任。

3.全部处理居民健康档案的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将居民健康档案相关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或单位。

4.医院应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的技术防护,采用密码锁、数据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取得和窜改档案信息。

居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居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管理,保障居民健康信息的安全、准确、完整,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辖区内所有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的健康档案管理。

第三条居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二)统一规范,科学管理;(三)保密安全,规范使用;(四)动态更新,持续完善。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居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二)健康体检信息:一般健康状况、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严重精神障碍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四)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接诊、转诊、会诊、康复、健康教育等记录。

第三章健康档案建立与更新第五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一)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服务时,由医务人员负责为其建立健康档案;(二)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方式,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档案的补充和完善。

第六条居民健康档案的更新:(一)每年至少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一次更新;(二)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变化,及时调整健康档案内容;(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应定期更新。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七条健康档案的管理:(一)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和维护;(二)档案存放有序,取用方便;(三)实行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八条健康档案的保密:(一)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居民健康信息的安全;(二)未经居民同意,不得查阅、复制、传播居民健康档案信息;(三)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信息查询、使用、修改、删除等管理制度。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居民常住人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3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与目的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为了加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该制度的目的是促进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完善,为医疗机构提供有效的居民健康信息,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居民健康档案建立1. 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的登记a. 居民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登记;b. 居民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的记录;c. 居民婚姻状况、职业、学历等背景信息的录入。

2. 居民健康状况评估a. 建立居民健康评估表,包括身体状况、疾病史、家族病史等内容;b. 对居民进行定期健康检查,记录身高、体重、血压、血糖等基本指标。

3. 居民健康管理计划制定a. 根据居民的健康状况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健康管理计划;b. 确定健康管理目标,并制定具体的健康管理措施。

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1. 档案的建立与归档a. 医疗机构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确保信息完整、准确;b. 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居民健康档案的归档和管理。

2. 数据的采集与更新a. 定期开展健康体检,采集居民健康数据;b. 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中的相关信息。

3. 数据的保密与安全a. 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安全;b. 建立完善的数据保护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

四、居民健康档案的应用1. 医疗服务支持a. 医务人员可根据居民健康档案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效果;b. 建立多学科协同工作机制,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质量。

2. 健康教育与指导a. 基于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和指导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b. 针对居民的健康问题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建议。

3. 疾病防控与监测a. 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疾病防控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疫情;b. 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合作,互通居民健康数据和疫情监测信息。

五、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制的建立a.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b. 定期组织跟踪检查和评估,发现和解决问题。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导读:本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二)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4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4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国家为了加强居民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而实施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核心是建立和完善居民的健康档案,将居民的个人健康信息整理和归集在一起,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康档案:各级卫生部门通过对居民的健康信息进行系统梳理和整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疾病诊断、用药情况等内容。

2. 健康档案管理:卫生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档案的整理、建立、更新和保存。

同时,卫生部门可以通过健康档案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3. 信息共享与保护:各级卫生部门之间可以实现健康档案信息的共享,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同时,要加强健康档案的保密措施,确保居民个人健康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4. 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卫生部门可以通过定期调查和筛查,提前发现居民的健康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例如,可通过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指导和用药管理,提高治疗效果。

通过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实现健康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有效利用,提高健康管理的准确性和效率,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

同时,也有助于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设,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二)一、背景和目的1. 健康档案是居民个人的健康信息记录,是居民健康管理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居民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制度,规范和优化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2.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保密性,确保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为有需要的卫生健康服务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1. 健康档案的建立(1)居民的健康档案由卫生健康机构建立,采用电子文件形式进行记录和管理。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居民健康档案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卫生保健服务与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社区全科医师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居民健康档案是在生物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社区居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

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三、对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进行培训。

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四、居民健康档案应由社区全科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

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五、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六、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防鼠咬,应妥善保存。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是一种用于记录和管理个人健康信息的制度。

它旨在收集和储存个人的健康数据,包括病历、检查报告、药物处方、疫苗接种记录等,并提供给医疗机构和医疗工作者使用。

这种制度可以帮助医务人员更好地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从而提供更准确、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个集中的健康信息库,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疾病和诊疗历史、家族病史、过敏反应等。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电子系统进行存储和管理,使医务人员能够随时随地访问并更新这些信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具有以下优点:1.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通过准确、完整的健康信息,医务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疾病和诊疗历史,从而提供更准确、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建议。

2. 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医务人员可以通过健康档案快速获取到患者的健康信息,避免了大量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医疗操作,节约了医疗资源。

3. 提升医疗安全性:通过健康档案,医务人员可以准确了解患者的过敏反应和药物使用情况,避免给患者使用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药物。

4. 促进医疗科研和公共卫生管理:健康档案可以为科研人员提供大量的健康数据,帮助他们分析疾病的发病规律和趋势,从而改善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等5个制度2.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应当齐全完整、真实准确。

医务人员为居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时,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具体内容和方法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2年版)》有关要求。

5.档案管理质量考核,采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半年一考核,县对乡镇一年一考核,并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或机构变更时,由乡镇卫生院监督移交给相应人员或机构。

6.档案管理相关责任人,在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方面要遵守相关规范。

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档案中居民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隐私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

7.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调取查阅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

9.健康档案要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10.居民健康档案存放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慢性病管理制度1.按规定成立慢性病科室,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慢性病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年终写出。

2.对辖区慢性病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居民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做好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保障居民健康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居民健康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辖区内所有居民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二)医疗机构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查询、保密等工作。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医疗机构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宣传、普及等工作。

四、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

(二)健康体检: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呼吸等生理指标。

(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

(四)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接诊、转诊、会诊、康复、预防保健等。

五、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要求(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存放、专室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执行。

(四)居民健康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居民健康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六、居民健康档案保密(一)档案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保密。

(二)未经居民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三)因工作需要查阅居民健康档案的,需履行相关手续,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七、监督检查(一)档案管理部门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保障居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更新、保密和销毁等方面。

第三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第五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更新和保密等工作,确保健康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二、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第七条居民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

第八条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第九条健康体检包括一般健康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及其疾病用药情况、健康评价等。

第十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包括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的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记录。

第十一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应遵循自愿、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健康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应采用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健康档案的实时更新和长期保存。

三、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第十三条居民健康档案应作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依据,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居民健康档案,制定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

第十五条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居民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本(3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本(3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本1、加强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

健康档案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准确性、严肃性和规范化。

2、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

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____)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范本(2)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职责是为居民提供全面的健康服务,包括协助居民建立个人健康档案,进行健康评估和管理,提供相关的健康咨询和教育,以及协助居民处理健康问题。

以下是关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职责范文。

一、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健康管理机构应协助居民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负责对档案的管理和更新。

具体职责包括:1. 收集和整理居民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收集和记录居民的健康信息,包括过去疾病史、家族疾病史、生活习惯等,并定期更新档案。

3. 建立和管理电子档案系统,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并提供居民可随时访问和查询的服务。

4. 保证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完善,通过定期回访居民,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及时更新档案中的信息。

5. 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和信息的长期保存。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指通过对个人健康数据进行收集、存储、管理、分析、应用等多种手段和技术,为居民提供全方位、连续性、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在国内已经被广泛实施,其目的是为了维护每个居民的健康,对于保障和改善人民健康、促进社会健康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健康档案的基本内容个人的健康档案是由政府、医疗机构和个人共同管理,其中包括了各个方面的数据,比如个人基本信息、生活习惯、疾病史、用药情况、医疗服务记录等。

健康档案还可以包括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健康数据,比如身高、体重、血压、血糖、心电图等。

同时,健康档案还可以收集与个人健康相关的数据,例如亲属疾病史、家庭环境等。

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意义1、提供个性化的医疗管理服务健康档案可以在保证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为医护人员提供个体的健康数据,使医护人员更好地了解个人的健康状况,为患者提供更为精准的医疗管理服务。

比如在慢性病管理中,通过跟踪患者的健康数据,医生可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帮助患者控制病情。

2、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健康档案包含了个人的健康状况、用药情况、病历资料等多种信息,可以为医护人员提供完整的个人健康信息,对医疗服务提供更为系统、全面的分析、评估和判断,从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能。

3、促进公共卫生管理健康档案还可以收集与个人健康相关的数据,例如亲属疾病史、家庭环境等,这些数据在宏观公共卫生工作中也有很大的作用。

例如对于某一区域慢性病的疫情调查,政府可以利用健康档案中的相关数据来进行分析和管理。

三、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协作。

政府应当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倡导并推广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收集和管理患者健康档案数据。

个人需要关注自身健康,及时咨询医生,并积极协助医生建立自己的健康档案。

四、健康档案的服务范围目前,国内的健康档案已经扩展到全民。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四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四篇)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1、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流程,夯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提高健康档案的使用率,实现档案动态化、实用化。

2、规范建档,强化管理,保证居民个人健康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保证录入质量。

对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分析,并做好保密工作。

3、坚持建档与服务相结合,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更新率,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到日常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在居民就诊、体检和接受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充实到健康档案中,真正实现对居民健康的动态管理。

4、加强培训督导考核,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对建档数量、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绩效奖励挂钩,兑现相关经费。

5、居民健康档案,实行专室、专柜及专人管理。

以家庭为单位,做到一人一档,一户一盒,一村一柜,统一编码、统一排序、统一标识,放置有序,存取方便、快捷。

6、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

发挥档案作用,服务居民健康。

7、搞好档案保管工作,及时维护,防潮、防霉、防遗失。

明确档案工作人员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职责(二)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的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档案记录和信息管理:负责建立和维护居民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背景、健康状况、疾病史、治疗记录等内容。

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2. 健康监测和评估:利用档案信息对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并介入慢性病患者、高风险人群等,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措施。

3. 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与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合作,实现健康档案信息的共享和协同管理。

通过信息共享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有效衔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健康档案存放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

公司的空白合同、
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
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
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1、档案存放要整齐、整洁,注意防潮、防火。

2、档案存放标识要清楚。

3、档案装订、存放要便于查阅,要有目录,按时间顺序,系统的排列,分类存放。

4、档案存放要按年、按月存放,不得混年、混月存放装订。

5、档案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形,应补整、裁减、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健康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1、填写档案一律用碳素水笔或毛笔,禁止圆珠笔或铅笔,应清楚、准确。

2、编制好案卷目录,档案袋或档案首页各项应记录完整,不准空项。

3、严格登记,严格手续。

各项内容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0版)》规定的内容执行。

健康档案阅读管理制度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对有关责
任人员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行为特别恶劣,严重扰
乱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者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

(3)组织、策划、领导或者实施重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的活动的。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集中管理,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安全和质量。

我部针对各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硬件设
施不完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今年已对全县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下的单
位的公务员人事档案,全部收归我部档案室集中代管,对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上
的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我部专门派出工作人员对单位档案库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
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实行跟踪管理。

1、案卷一般仅供在档案室阅看,确需外借(本单位科室)得经办理登记手续。

2、阅读当事人不得将档案损毁、拆散、调换,如违反按《档案法》有关规定处理。

3、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经院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档案
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健康档案调取管理制度
1、凡需调取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取单》,依据调取权限和档案密级,经院长、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方能调取。

2、调取档案当事人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
抽取、拆散或损毁。

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长或
主管副院长。

3、外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借阅档案时,凭单位证明,经本院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
不得带离档案室。

4、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2.1行政管理部是公司文秘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文秘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及在
各部门的执行检查,加强对文秘档案室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实务指导。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实行计算机管理。

3、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做到分门别类存放,定期检查档案,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
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档案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或复制整理。

5、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6、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项资料。

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

7、档案保管应采取专用柜架,有防火、防盗、防鼠、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防
有害气体等设施。

学员学籍档案是参加汽车驾驶培训的学员信息,主要包括《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登记表》、《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8、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