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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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

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

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中国民用机场的服务质量标准是为了提升旅客服务体验、提高机场运营效率和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本文将主要探讨民用机场服务质量标准的内容和意义。

一、服务质量标准的内容1. 安全服务: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民用机场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

这包括规范的安检流程、严谨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高效的紧急救援措施。

同时,机场还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舒适服务:民用机场提供给旅客的不仅仅是安全保障,更需要提供舒适的服务环境。

这包括干净整洁的候机区、充足的座位、高速稳定的Wi-Fi网络以及齐全的便利设施等。

此外,机场还应提供高质量的餐饮和购物选择,满足旅客的个性化需求。

3. 便捷服务:为了减少旅客的候机时间和疲劳感,民用机场需要提供高效的服务。

这包括设立合理的值机和安检通道,提供快捷的行李托运和领取服务,以及有序高效的登机和离港手续。

此外,机场还应提供良好的交通连接和交通指引,方便旅客快速到达和离开机场。

4. 信息服务:民用机场应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为旅客提供航班信息、登机口变更、行李追踪等信息。

这包括设立信息发布系统、提供航班动态查询平台和24小时在线客服服务等。

在紧急情况下,机场还应及时通报旅客,提供有效的应急通讯渠道。

二、服务质量标准的意义1. 提升旅客服务体验:民用机场作为旅客出行的关键节点,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旅客的出行体验。

通过制定和执行服务质量标准,可以提升机场的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便捷、舒适和安全的服务,从而让旅客更加满意和愿意选择民用机场。

2. 提高机场运营效率:服务质量标准不仅关注旅客需求,也考虑了机场运营的实际情况。

通过规范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机场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减少疏漏和差错,降低机场的运营成本,提升机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 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民用机场不仅服务于旅客,也是联系各地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交通枢纽。

民用机场道面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道面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道面设计规范篇一:国内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1 民用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设计1.1 设计参数1.1.1 设计荷载在预计使用的飞机中,应该对道面混凝土扳厚度要求最大的飞机作为涉及飞机。

1.1.2 水泥混凝土设计强度道面水泥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应采用90d弯拉强度,其值可按28d弯拉强度的1.1倍计。

飞机区指标II为A、B的机场,其道面混凝土设计弯拉强度不得低于4.5MPa;飞机区指标II为C、D、E的机场,其混凝土弯拉强度不得低于5.0MPa。

1.2 结构层组合设计1.2.1 混凝土道面的土基必须密实、稳定和均匀。

土基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

过湿状态的土基必须进行处理。

1.2.2 土基压实土基必须具有足够的压实度。

道面下土的压实度不得小于表1.2.2的规定。

土基压实度标准表1.2.2注:1.表中压实度系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重型击实试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的百分数。

2.在多雨潮湿地区或当土基为高液限粘土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表内压实度可适当降低1%~3%。

3.特殊土质的土基,应根据土基处理要求,通过现场实验分析确定压实标准。

4.对于高填方地区,除了满足土基压实要求外,还应满足沉降控制要求。

1.2.3 特殊土基对于稳定的溶洞、溶蚀裂隙或土洞,应根据其埋深、大小及水文地质条件,采用爆破回填等方法处理。

对岩溶水应采用疏导措施。

道面建于湿陷性黄土、软弱土、盐渍土、膨胀土等特殊土质地区时,对土基的处理,应进行专门试验,确定既符合技术要求又经济合理的方案。

1.2.4 垫层1 在水温或土质状况不良地区,应在土基与基层之间设置垫层。

垫层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和较好的水稳定性,在冰冻地区,尚应具有较好的抗冻性。

2 防冻层厚度在季节性冰冻地区,道面结构总厚度应不小于1.2.4所规定的最小防冻层厚度。

当混凝土板与基层厚度相加小于该表内数值时,应通过设置垫层予以补足。

最小防冻层厚度(cm)表1.2.4注:1.冻深大或挖方及地下水位高的地段,或基、垫层为隔温性能稍差的材料,应采用高值;冻深小或填方地段,或基、垫层为隔温性能良好的材料可采用底值。

民用机场要求要求规范

民用机场要求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文档第一篇民用机场规范设计中国建筑资讯网2002年实用标准文档项次项次 ........................................................................................................2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 民用机场类别 (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17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民用机场类别1.1.1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用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干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 1.2.1-1确定。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4)4.1 一般规定 (4)4.2 防火间距 (4)4.3 消防车道 (6)5 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 (6)6 安全疏散 (8)6.1 一般规定 (8)6.2 疏散设施 (9)7 消防设施 (9)7.1 消防给水 (9)7.2 灭火设施 (11)7.3 防烟与排烟 (11)8 电气 (12)8.1 一般规定 (12)8.2 消防应急照明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2)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航站楼(以下简称航站楼)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航站楼的防火设计。

1.0.3 航站楼的防火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民用机场的类别和航站楼的实际需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航站楼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民用机场航站楼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内供旅客办理进出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建筑物。

2.0.2 公共区航站楼内供旅客使用的区域。

2.0.3 出发区航站楼内供旅客办理出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区域。

2.0.4 等候区航站楼内旅客经过安检后等候登机的区域。

2.0.5 到达区航站楼内供旅客办理进港相关手续及相应服务的区域。

2.0.6 行李提取区办理行李托运的旅客提取行李的区域。

2.0.7 登机桥由航站楼建筑主体结构延伸而成的固定段和专业设备厂家生产的活动段组成的设施,固定段连通等候区和到达区,活动段连通飞机。

3 基本规定3.0.1 航站楼应按其内部用途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各功能区的防火设计应根据该区域的建筑特性、实际用途、火灾荷载、人员密度等进行确定,做到安全可靠、运行管理方便。

3.0.2 根据航站楼的建筑面积,可划分为一类和二类航站楼。

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MH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5021-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004-03-30发布2004-05-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MH/T5017-2004主编部门:中航机场设备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施行日期:2004年5月1日2004.北京关于发布《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八项行业标准的通知民航机发[2004]57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通用)企业,各机场,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为了适应民用机场发展需要,保证民用机场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设计质量,由总局机场司组织编写的《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机场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民用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和《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已经民航总局审定。

现批准《民用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03-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09-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5-2004)、《民用机场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7-2004)、《民用航站楼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8-2004)、《民用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19-2004)、《民用航站楼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20-2004)和《民用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编号MH/T5021-2004)等八项规范为推荐性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自2004年5月1日起实施。

民用机场规范

民用机场规范

第一篇民用机场规范设计中国建筑资讯网2002年项次 ............................................................21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民用机场类别 (3)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172.6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国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机1.2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I :按使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行区指标I 表1.2.1-1飞行区指标II :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 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表1.2.1-2 确定。

飞行区指标II 表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分。

如表 1.1.2 所示。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规范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规范

1.0.4 施工单位应设立工地试验室,检验土(石)方及基础的施工质量。
1.0.5 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及基础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 规范的规定场建设的需要,保证民用机场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制 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规定了飞行区土(石)方与道面基础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本规范未 包括高填方及特殊土基处理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1.0.3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新建、改(扩)建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的飞行区场道工程,是飞 行区土(石)方及基础施工及质量检验的依据。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以下简称民用机场)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合用于民用机场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更新和验收.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securlty screenlng lnformatlon management system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具有对旅客安全检查检查信息、行李图象及安全检查现场视频、音频资料等信息进行采集、存储、传输和检索等处理功能的系统。

3、信息管理系统构成3.1 信息管理系统采用数据库管理、多平台信息集成、数字化视频技术、网络传输技术、视音频压缩技术以及网络存储技术,与传统的安全检查模式有机结合,通过数据库存储和处理旅客、行李X 射线图象、视频、音频资料以及安全检查岗位人员等信息,并在后台实现上述信息的关联,为反劫机、炸机工作提供信息,为航空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并能对安全检查环节进行多级控制,实行量化管理.3 。

2 信息管理系统由以下部份构成:a)信息采集:——旅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人员信息采集;--旅客肖像采集;——X 射线图象采集;——X 射线机操作信息处理;如果能按上序第三种方式固然是彻底可以,第二方式也是可以获取一个完整的。

——安全检查现场的视频、音频采集;b)信息处理存储和管理:-—综合信息查询;——视频、音频记录设备;——数据库;-—服务器;c)网络相关设备。

4 设备的技术要求4.1 摄像机4 。

1.1 旅客肖像摄像机旅客肖像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MH/T7010—2003——分辨率大于450TVL1——信噪比大于44dB。

4.1 。

2 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安全检查全景彩色摄像机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最低可用照度小于31X1;-—分辨率大于450TVL;—-信噪比大于44 dB。

最新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

最新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

最新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最新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用机场建设监督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和机场运行安全,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及相关空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民用机场分为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全国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所辖地区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规划与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应当符合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民用机场及相关空管工程的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建设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建设程序。

运输机场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新建机场选址、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项目核准)、总体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空管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实施、验收及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运输机场工程按照机场飞行区指标划分为A类和B类。

A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E(含)以上的工程。

B类工程是指机场飞行区指标为4D(含)以下的工程。

第六条运输机场专业工程是指用于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的、与飞行安全直接相关的运输机场建设工程以及相关空管工程,其目录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二章运输机场选址第七条运输机场选址报告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选址报告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选址报告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八条运输机场场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机场净空、空域及气象条件能够满足机场安全运行要求,与邻近机场无矛盾或能够协调解决,与城市距离适中,机场运行和发展与城乡规划发展相协调,飞机起落航线尽量避免穿越城市上空;(二)场地能够满足机场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电磁环境条件良好,地形、地貌较简单,土石方量相对较少,满足机场工程的建设要求和安全运行要求;(三)具备建设机场导航、供油、供电、供水、供气、通信、道路、排水等设施、系统的条件;(四)满足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要求;(五)节约集约用地,拆迁量和工程量相对较小,工程投资经济合理。

民用机场要求要求规范

民用机场要求要求规范

民⽤机场要求要求规范实⽤标准⽂档第⼀篇民⽤机场规范设计中国建筑资讯⽹2002年实⽤标准⽂档项次项次 (2)1 民⽤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 民⽤机场类别 (3)1.2 民⽤机场飞⾏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 民⽤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 民⽤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 民⽤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 民⽤机场飞⾏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 民⽤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机场⽬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 民⽤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172.6 民⽤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 民⽤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民⽤机场类别1.1.1民⽤机场应按照其使⽤性质与作⽤进⾏分类。

民⽤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场和国内机场;民⽤机场按航线的布局可分为枢纽机场、⼲线机场和分线机场。

(MH5002)1.1.2民⽤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直升机场、⾼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板。

(MH5013)1.2民⽤机场飞⾏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机场飞⾏区应按指数I和指数II进⾏分级,以使该机场飞⾏区的各种设施的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区指数I:按使⽤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场地长度,分为1、2、3、4四个等级,根据表1.2.1-1确定。

飞⾏区指标I表 1.2.1-1飞⾏区指标II:按使⽤该机场飞⾏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翼展或最⼤主起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等级,根据表 1.2.1-2确定。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8.02•【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0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10号《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已于2024年7月26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24年8月2日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造商第三章经营单位第四章检验机构第五章检验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样品的检测第三节质量一致性审核第六章进口机场设备第七章通告第八章使用管理第九章监督管理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保证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安全适用,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制造、检验、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以下简称机场设备),是指对民用机场运行安全和民用航空飞行安全具有直接关联的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目视助航及其相关设备和其他地面服务设备等。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中国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据职责对机场设备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民航局对机场设备的制造、检验、经营、使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认定并公布机场设备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公布机场设备目录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建立机场设备信息系统。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辖区内机场设备的经营、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统称为民航行政机关。

第四条机场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坚持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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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
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2.1.1 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 总局 68 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 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指标 I 为 1 或 2 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 120m。 3 跑道端安全区内对飞机构成危险的物体,应尽可能移去。
2.2.4 滑行道和滑行带 1 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宽度应不小于表 2.2.4-1 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的最
小宽度(m) 表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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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
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
2.3.1 为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见图 2.3.1-1 和图 2.3.1-2)用以限制机场及其周围地区障碍物的高度。 2.3.2 进近跑道和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表 2.3.2-1 和表 2.3.2-2 的规定值。
1.1 民用机场类别 .................................................................... 3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 3 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 4 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 5 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 5 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 6 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 ...................................... 10 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 ............................ 12 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 17 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 18 2.7 民用机场飞机库防火要求(GB50284) .......................... 18 2.8 民用机场排水系统和污水系统(MH5002) .................. 20 2.9 民用机场环境保护和周围土地使用(MH5002)............ 21 3 民航直升机场规范设计(MH5013) ................................................. 24 3.1 民用直升机场物理特性 ................................................... 24 3.2 民用直升机场障碍物限制和清除 .................................... 26 3.3 民用直升机场目视助航设施 ........................................... 30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

民用机场设计规范1.民用机场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的建筑和设计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建筑结构设计、消防安全、电气设计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机场的建筑安全和顺利运行。

2.民用机场的场地选择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场地应具备良好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以方便航空器的起降和停放。

此外,场地的土质和承载力等也应满足机场建设和运营的要求。

3.民用机场的跑道设计需考虑尽量满足各类运输飞机的起降需求。

跑道的长度、宽度和强度都应根据飞机的尺寸和性能来确定,以确保安全起降和飞机运行的平稳性。

4.民用机场的航站楼设计应体现舒适和便利性。

航站楼的设计应合理安排乘客的候机、值机、安检、登机等各个环节,以减少乘客的等待时间和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此外,航站楼还应配备充足的出入口、扶梯和电梯,方便乘客的出行。

5.民用机场的停机坪设计需要考虑停放飞机的数量和类型。

停机坪的设计应合理规划停机位的数量和布局,以满足航班的需求。

此外,停机坪还应配备相关的设施和设备,如供油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等,以支持飞机的正常运行。

6.民用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应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机场的流量和飞行器的运行需求,以确保飞机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7.民用机场的货运区域设计应满足货物的运输和储存需求。

货运区域应配置合适的货物仓库、装卸设备和道路等设施,以方便货物的运输和操作。

8.民用机场的服务设施设计应满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需求。

这包括航空公司办公室、休息室、商店、餐厅等各种服务设施。

这些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到人流、物流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综上所述,民用机场设计规范是确保机场安全、高效和舒适运营的重要依据。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规范,实际的设计过程中还需要根据特定的机场要求和地方法规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

《民用机场公共信息标识系统设置规范》解读

《民用机场公共信息标识系统设置规范》解读

《民用机场公共信息标识系统设置规范》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2.02.2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民用机场公共信息标识系统设置规范》解读日前,《民用机场公共信息标识系统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发布施行。

《规范》的发布将在哪些方面促进民用机场标识系统的创新发展,又将给旅客带来什么不一样的出行感受?本报记者专访民航局机场司负责人,就《规范》内容进行解读。

为群众办实事解决航空出行痛点问:《规范》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规范》的发布,是民航局开展的机场服务设施提升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旨在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有关任务,为我国民用机场提升设施服务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公共信息标识系统是机场文化和建筑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机场流程效率、服务质量、用户体验和形象塑造具有重要影响。

标识版面虽小,其设计和布局却深刻影响到广大旅客以及其它机场用户的导向体验、视觉体验和服务体验。

因此,我们坚持以小见大,把这项工作当作“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大事来做。

近年来,航空出行日益大众化、日常化,机场建设规模、航站楼流程组织等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机场航站楼标志标识和公共信息标识系统的设置提出了更高要求。

部分旅客提出机场出行流程错综复杂、标识广告眼花缭乱,影响到他们的出行效率和感受。

这不仅是旅客航空出行时的痛点,同样也是机场管理人员的难点。

自《民用航空公共信息标志用图形符号》《民用航空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设置原则与要求》两套标准废止后,各机场设计、建设和运营单位迫切需要一套新的标准,来指导规范标识体系设计工作。

因此《规范》的发布,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

问:与已废止的两部标准相比,《规范》有哪些创新和突破?答:之前的两部标准,一部明确了民航业所用的图形符号的要求,一部规范了标识系统要素的设置规范,两本标准相辅相成,为各地机场设置标识系统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2023年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

2023年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

2023年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民用机场的管理,保障航空运输的安全和顺畅,提升民用机场服务质量,保障旅客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民用机场,包括国内和国际民用机场。

第三条民用机场管理应遵循便利、安全、高效、服务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和航空运输服务。

第四条民用机场管理要遵循国际通行的准则和标准,不断提升民用机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民用机场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的监管和指导,加强与民用机场的协调合作,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支持和便利。

第二章民用机场运行管理第六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健全航班运行管理机制,提高航班准点率和航班正常运行率,合理安排航班停场和客流运输。

第七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全天候运行机制,保障天气恶劣条件下的航班运行和旅客服务。

第八条民用机场应当合理安排航班时刻表,提供合理的航班转换时间,确保旅客的顺畅转机。

第九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健全的飞行安全管理机制,提高飞行安全水平,保障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

第十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

第三章民用机场服务管理第十一条民用机场应当提供便捷的停车服务,确保旅客、机组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二条民用机场应当提供便捷的物流服务,提高货物运输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健全的旅客服务机制,提供高质量的旅客服务,保障旅客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四条民用机场应当提供便捷的餐饮、购物、休息等服务设施,满足旅客多样化的需求。

第十五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的问题和疑虑。

第四章民用机场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民用机场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民用机场的安全和稳定运营。

第十七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对航空器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航空器的安全飞行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民用机场应当加强对旅客和行李的安全检查,防止非法物品和危险品的携带和运输。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规范

民航直升机场规划设计3。

1 民用直升机场物理特性3.1。

1地面直升机场1 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供1级直升机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大小应按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确定,在没有规定宽度时,其宽度不小于1。

5D;供2级、3级直升机使用时,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应能包含一直径不小于1。

5D的园。

上述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该机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炎热或海拔较高地区,应参照直升机飞行手册中的规定适当延长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长度。

2 地面直升机场必须至少设置一块接地离地区.接地离地区必须能包含一个直径为1。

5C的圆。

上述C为直升机起落架外距,采用预计使用该接地离地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3 在最终进近和起飞区周围必须设置安全区。

在目视气象条件下,安全区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的周围至少向外延伸3m获0.25D的距离(两者中取较大值)。

上述D为直升机全尺寸,采用预计使用该区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在仪表气象条件下,安全区的横向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中心线向两侧至少各延伸45m,纵向应从最终进近和起飞区端部向外至少延伸60m.4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表3。

1。

1—1的规定。

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宽度表3.1。

1-13)直升机地面滑行道应能承受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的作用。

5 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空中滑行道的宽度不得小于2W.上述W为直升机全宽,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2)空中滑行道与另一空中滑行道、地面滑行道、物体或直升机机位之间的间距应符合表3.1。

1—2的规定。

6 直升机空中过渡航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空中过渡航道仅供白天使用时,其宽度不得小于7RD;尚需供夜间使用时,其宽度不得小于10RD。

上述RD为直升机最大旋一直径,采用预计使用该空间中过度航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2)空中过渡航道的中线不得有超过120。

民用机场规章制度

民用机场规章制度

民用机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机场秩序,提高机场安全性,保障乘客和机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民用机场及其相关人员,在机场范围内负责执行。

第三条机场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乘客行为规范、机场安全规定、航班操作规程等。

第四条机场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安检人员、保安人员等,在执行职务时应严格遵守机场规章制度。

第二章乘客行为规范第五条乘客在机场内应遵守秩序,不得打闹、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第六条乘客应按时到达机场,并提前办理值机手续,接受安检和登机检查。

第七条乘客在机场内不得擅自进入限制区域,不得干涉机场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第八条乘客应遵守机场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拆卸、占用紧急设备,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乘客应服从机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机场安全人员。

第十条乘客应保护机场设施和设备,不得恶意破坏公共财物。

第三章机场安全规定第十一条机场应加强安全巡查,定期对机场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测维护。

第十二条机场安检人员应认真履行安检职责,对乘客携带物品进行检查,确保航班安全。

第十三条机场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维护机场秩序,保障机场安全。

第十四条机场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机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机场应急处理水平。

第四章航班操作规程第十六条航空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航班计划,保障航班准点起降。

第十七条机场应配备专业的地面服务人员,协助航空公司车辆的停靠、加油和卸载货物。

第十八条机场应保障航班的正常运行,确保乘客和货物的顺利起降。

第十九条机场应加强与航空公司的沟通协调,保障航班操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机场工作人员可以依法采取警告、劝阻、暂扣登机证等措施。

第二十一条对恶意破坏机场设施和设备的人员,机场工作人员可以报警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机场环境保护,规范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条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负责的原则,促进民用机场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民用机场地区内以及与民用机场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损害民用机场及其周围环境。

第六条民用机场地区内以及与民用机场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护和改善民用机场及其周围环境。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民用机场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对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环境问题分类与治理第九条民用机场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包括以下环境问题的分类与治理:(一)空气污染防治;(二)水污染防治;(三)噪声污染防治;(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五)土壤污染防治;(六)放射性污染防治;(七)其他环境污染防治。

第十条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环境问题分类与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报所在地的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能源消耗和废气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条民用机场运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和危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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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次项次 (2)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 (3)1.1 民用机场类别 (3)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 (3)1.3 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 (4)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 (5)2.1 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 (5)2.2 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 (6)2.3 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102.4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122.5 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MH5002) .......................172.6 民用机场消防、救援和保安设施(MH5002)................181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基础规1.1 民用机场类别1.1.1 民用机场应按照其使用性质与作用进行分类。

民用机场按航线性质可分为国际机 场和国内机1.1.2 民用直升机场按物理特性分三种类型:地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甲 板。

(MH5013) 1.2 民用机场飞行区及旅客航站区划分指数1.2.1 机场飞行区应按指数 I 和指数 II 进行分级,以使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种设施的 技术标准能与在这个机场上运行的飞机性能相适应。

(MH5001)飞行区指数 I :按使 用机场跑道的各类飞机中最长的基准飞行场地长度,分为 1、2、3、4 四个等级,根 据表 1.2.1-1 确定。

飞行区指标 I 表 1.2.1-1飞行区指标 II :按使用该机场飞行区的各类飞机中的最大翼展或最大主起 落架外侧边的间距,分为 A 、B 、C 、D 、E 、F 六个等级,两者中取其较高等级,根据 表 1.2.1-2 确定。

飞行区指标 II 表 1.2.1-21.2.2 旅客航站区指标应按影响机场旅客航站楼规模的机场年旅客吞吐量的数值划 分。

如表 1.1.2 所示。

(MH5002)旅客航站区指标 表 1.2.2注:旅客航站区指针按规划目标年的旅客吞吐量范围而确定1.3民用机场航空业务量预测(HM5002)1.3.1机场总体规划应以航空业务量预测为基础。

1.3.2航空业务量预测年限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10年,远期为30年。

2 民用机场规范设计安全和环保要求2.1民用机场场址选择(MH5002)2.1.1机场场址选择应根据全国与地区机场网布局并结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按照民航总局68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选址规定》进行。

2.1.2场址在保证飞行安全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场址空域应满足机场规划空域的要求。

与相邻机场的间隔距离应符合MH5002规范第9章第9.4节的规定。

位于空中禁区和限制区附近的机场,应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机场与禁区和限制区边界间的距离。

2场址净空或经处理后的净空应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的有关技术要求。

如仍有局部不能满足要的,应进行航行方面的专门研究。

3场址应避开气象条件不良地区。

4场址地域应满足飞行区所需要的几何尺寸和构形的要求,同时也应满足机场导航台站和助航灯光地段的要求。

5机场场址应远离候鸟群的习惯迁移飞行路线和吸引鸟类聚集的地区。

6场址与易燃易爆、产生大量烟雾以及电磁干扰等设施应根据有关要求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1.3场址在为社会服务及环境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场址地域范围应尽可能满足所服务城市和地区航空业务量发展的最大需求所需要的机场建设规模。

2场址与所服务城市的距离应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拟定的机场跑道方位、地面交通及公用设施的保障情况确定。

3拟建机场的起落航线与起飞着陆程序一般不宜飞越城市上空。

必要时,应与有关当局协商允许飞越的高度和地域范围。

4跑道方向应避让学校、医院、精密仪表研究机构或工厂以及人口稠密的居民区等超声敏感设施,并符合国家有关的噪声环境标准。

5机场建设应与当地城镇规划和土地使用规划相互协调。

6机场场址应与地区无线通信网站规划相协调。

2.1.4场址在减少工程投资方面应符合下列要求:1场址应选择在地形、地势、地质等有利的地段;尽可能利用荒地、劣地、拆迁少的地区等。

2场址应尽可能避开地质不良地段。

3场地应尽量结合了用附近的道路、供油设施及城市公用设施的现有条件及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就近的地方建筑材料和工业材料。

2.1.5应按机场场址的基本条件预选3个(含)以上可能场址。

2.1.6应按机场场址选择的一般规定及场址基本条件对可能场址进行综合比较,并做出技术经济分析。

2.2民用机场飞行区物理特性(MH5001)2.2.1跑道1跑道方位和条数应使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机场利用率不少于95%。

2主跑道的长度应满足使用该跑道的主要设计机型的运行要求,根据主要机型的性能手册中的有关图表,按预测航程计算的起飞质量、机场标高、机场基准温度、跑道坡度和跑道表面特性等数据进行计算,选择最长的跑道长度。

3跑到宽度应不小于表 2.2.1中规定的值。

跑道宽度(m)表 2.2.1*注: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精密进近跑道的宽度应不小于30m。

4跑道强度应能满足使用该跑道的飞机的运行要求。

当飞机等极号(ACN)等于或小于道面等级号(PCN)时,能在规定胎压和飞机的最大起飞质量的条件下使用该道面。

当飞机等级号(ACN)大于道面等级号(PCN)时,在满足下述条件可有限制地朝在运行:1)道面没有呈现破坏迹象,土基强度未显著减弱期间;2)对柔性道面,飞机的CAN不超过道面ACN的10%;对刚性道面或以刚性道面为主的组织道面,飞机的ACN不超过道面PCN的5%。

3)年超载运行的次数不超过年总的运行次数的5%。

5跑道表面必须具有良好的摩阻特性。

跑道表面的平均纹理深度应不小于0.8mm。

跑道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平坦度。

对跑道表面,用3m直尺测量时,直尺底面与道面表面的最大空隙应大于3mm。

2.2.2升降带1飞行区内必须设置升降带。

升降带应包含跑道及停止(当设置时)2升降带的长度升降带应自跑道端、当设置停止道时应自停止道端向外至少延伸入下举例:——飞行区指标I为2、3或4,60m;——飞行区指标I为1并为仪表跑道,60m;——飞行区指标I为1并为非仪表跑道,30m。

3升降带宽度升降带宽度应不小于表 2.2.2-1中的规定值。

升降带宽度(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表 2.2.2-14升降带内的物体除了为保证飞行安全所必须的并符合易折要求的助航设备外,升降带下列范围内不应有任何危及飞行安全的固定物体:1)飞行区指标I为4和飞行区指标II位F的I、II、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77.5m以内。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和飞行区指标II位F以下的I、II、Ⅲ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60m以内;3)飞行区指标I为1或2的I类精密进近跑道,距跑道中线两侧各45m 以内。

当跑道用于起飞或着陆时,升降带上述区域不得有运动的物体。

5升降带的平衡升降带平整的最小范围(自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向每侧延伸)(m)表 2.2.2-22.2.3跑道端安全区1飞行区指标I为3或4机飞行区指标I为1或2并为仪表跑道时,必须在升降带两端设置跑道端安全区。

2跑道端安全区的尺寸:1)跑道端安全区必须自升降带端向外至少延伸90m。

2)飞行区指标I为3或4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240m;奉行区指标I为1或2的跑道端安全区宜自升降带端向外延伸120m。

3跑道端安全区内对飞机构成危险的物体,应尽可能移去。

2.2.4滑行道和滑行带1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宽度应不小于表 2.2.4-1滑行道直线部分的道面的最小宽度(m)表 2.2.4-12滑行道与跑道、其它滑行道以及物体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 2.2.4-2中的规定值。

滑行道的最小间距(m)表 2.2.4-22.2.5机坪机坪停放飞机的净距应不小于表 2.2.5中的规定值。

机坪停放飞机的最小净距(m)表 2.2.52.3民用机场净空要求(MH5001)2.3.1为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规定了几种障碍物限制面(见图 2.3.1-1和图2.3.1-2)用以限制机场及其周围地区障碍物的高度。

2.3.2进近跑道和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应符合表 2.3.2-1和表2.3.2-2的规定值。

进近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注:a.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单位为米。

b.可变的长度(见MH5001规范 5.1.3)c.距升降带端的距离。

d.或距跑道端距离,两者取其小者。

e.飞行区指标II位F时,该宽度增加到155m。

起飞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m)和坡度注:a.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

b.设有净空道时,如净空道的长度超出规定的距离,起飞爬升面从净空道端开始。

c.在仪表气象条件和夜间目视气象条件飞行,当拟用航道含有大小15度的航向变动时,采用1800m。

d.如已存在的物体没有达到2%坡度,或飞机的性能要求较小的坡度时宜将起飞爬升面的坡度适当减小或维持原有的无障碍无限制面,并将总长度作相应的调整,使其末端达到300m的高度。

2.4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MH-5001)2.4.1跑道地面标志必须为白色,滑行道标志和飞机机位标识必须为黄色。

2.4.2机场地面标志1跑道的每一端必须设置跑道号码标注。

2跑道必须设置跑道中线标志。

3跑道入口处必须设置跑道入口标志。

4跑道应设跑道中心园标志。

5仪表跑道的每一个进近端应设瞄准点标志。

6精密进近跑道的接地带必须设接地带标志。

7跑道应设跑道边线标志。

8滑行道及机坪滑行道应设滑行道中线标志。

9滑行道上滑行的飞机或行驶车辆突出障碍物限制面或干扰无线电助航设备时,在该滑行道上必须设立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10在跑道等待位置处必须设置跑道等待位置标志。

11在中间等待位置和毗邻滑行道的远距除冰坪的出口边界上应设中间等待位置标志。

12跑道、滑行道或其一部分关闭时,应在其两端设关闭标志。

13在有铺砌面的机坪和除冰坪设施内规定的飞机停放位置上应设飞机机位标志。

14在需要规定出机坪上为飞机服务的车辆和其它设施的停放地区范围或行人步行通道时应设机坪安全线。

15所有道路在进入跑道处必须横跨道路应设置道路等待位置标志。

16在未设有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跑道入口以内,应设“T”字标志。

17滑行道、等待坪、停机坪的道肩以及其它非承重道面,如与承重表面区别不明显时,应在相接处设滑行边线标志。

2.4.3机场灯光系统1进近灯光系统1)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拟在夜间使用的非仪表跑道应设A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拟在夜间使用的非精密进近跑道应设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

2)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II类精密进近跑道应设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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