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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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例(四篇)

2024年工程质量问责及奖惩制度范例责任追究制度第四条追究责任方式一、自我问责:涉及主动检讨、道歉、请求组织处理及请求辞职等行动。

二、组织问责:由公司相关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查处工作。

第五条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及程序一、处理方法(1)主要处理措施包括:责令书面检查、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调职、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及解除劳动合同。

(2)辅助处理措施:部分或全额赔偿损失。

主要处理措施仅可选其一,辅助处理措施可单独或配合主要处理措施使用。

二、处理程序责任事故发生后,项目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需发出问责通知书,要求责任方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随后,由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上级部门相关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根据事件事实及影响,依据本制度条款提出处理意见,并由上级部门依据其管理权限做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经济损失责任界定一、因失职或违法违纪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____万元者,视为重大责任。

二、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至____万元以上者,视为严重责任。

三、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以下至____万元以上者,视为较重责任。

四、直接经济损失低于____万元者,视为一般责任。

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界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所确定的等级进行界定:一级事故为重大责任,二级事故为严重责任,三级事故为较重责任,四级事故为一般责任。

第八条质量事故责任界定一、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返工费用超过____万元者,视为重大责任。

二、返工费用在____万元以下至____万元以上者,视为严重责任。

三、返工费用在____万元以下至____万元以上者,视为较重责任。

四、返工费用低于____万元者,视为一般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故责任界定一、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曝光报道、公司被列入不良行为名册等),视为重大责任。

二、事故(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者(包括但不限于被当地报纸点名报道、或被当地主管部门、上级领导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视为严重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

建筑工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问题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工程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立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以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为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责任主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需要明确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参与主体。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应当对工程质量负有第一责任。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组织编制质量方案,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监督施工方、设计方等各参与主体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在编制设计方案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设计单位要对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主体,承担着工程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

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质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4.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工程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以上责任主体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保障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一套制度。

第三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国内公共工程和民用工程。

第四条工程质量的责任追究原则是综合考虑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管理岗位、工作表现等因素,确认责任程度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是承担工程质量问题追究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及工程质量管理手册;(三)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并对整个工程周期进行监督和指导;(四)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定期对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五)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工程监理单位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工程质量规范和控制计划,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对工程施工方提供的质量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三)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四)对严重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建议追究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是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三)指导和配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四)对工程质量问题负有责任的,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设计单位是工程设计的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保证设计质量;(二)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文件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设计要求;(三)对设计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四)发现设计中的质量问题时,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至第八条(原文未提供具体内容,故保持原状)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发生人身伤亡、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其责任追究均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报告、应急响应、责任追究及后续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同时禁止伪造事故现场或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在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同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本身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

行政处分涵盖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则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描述;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 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预估;4.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同时,需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编制相应的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问题追责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加固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问题追责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追责,公平公正;(二)责任到人,追究到底;(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责任主体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相关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五条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三、追责范围第六条以下情况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质量责任:(一)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施工图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三)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未及时整改;(四)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五)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六)其他应当追究质量责任的情况。

四、追责程序第七条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八条调查程序如下:(一)调查组成立,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组成;(二)调查组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三)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处理意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处罚措施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人,依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对负有主要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吊销相关资格证书;(三)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降低职务;(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在建及已竣工交验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或由于施工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缺陷,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给企业带来较大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直接经济损失:指因质量事故造成毁损财产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包括正在施工的工程损失价值,已形成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损失价值,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后罚款费用等。

第五条凡发生人员伤亡的质量事故,均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第六条一般质量事故: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检验项和检验批。

——第七条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受到市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其他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对公司整体形象造成损害的质量事故。

第八条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或被地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曝光;或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其他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对公司整体形象造成较大损害的质量事故。

第九条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或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曝光;或受到国家部委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其他在社会上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对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质量事故。

文中所称“以上”包含该数字,“以下”不包含该数字。

第三章质量责任第十条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生产)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原则。

1.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工程质量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 严肃认真:对工程质量责任追究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确保责任清晰、追究到位。

3. 全面落实: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不留死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4. 纠错防范: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防范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5. 公平公正:工程质量责任追究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不偏袒、不包庇。

6. 严格监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监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与工程质量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1.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的企业或个人。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测、调查和管理的单位。

3. 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单位。

4. 负责人员:各单位中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

五、责任追究的主要内容1. 违规违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违约施工合同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2. 质量问题:对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安全隐患:对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 违规操作: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违反管理制度:对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违反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六、责任追究的程序1. 发现问题: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等情况。

2. 确认责任: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3. 调查核实:对问题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4. 提出意见: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5. 确定责任: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追究责任。

6. 追究责任:根据责任情况,进行相应的追究处理。

七、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1. 受到警告:对轻微违规或违约的单位和人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1. 引言工程质量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对于建筑行业而言,质量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的稳定可靠,建立一套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2. 什么是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由相关人员分工负责,定位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追责的制度。

3.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适用范围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以下场景:3.1 工程质量事故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时,需要启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追查质量事故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3.2 工程质量问题当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要求时,需要启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定位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整改和处罚。

4.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在实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4.1 事故调查对于工程质量事故,需要立即进行调查,并对事故原因、责任人、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4.2 确定责任人在调查中确定造成质量事故或问题的责任人,包括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

4.3 追责和追究在责任人确定后,需要对责任人进行追责和追究,并对相应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4.4 整改和落实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并确保问题不再出现,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落实。

5.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效果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降低质量事故的发生率。

同时,对于追究责任人,可以起到震慑作用,提高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认真性,增强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和责任感。

6. 总结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一项科学的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对于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并严格实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总则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明确工程各方的责任,依法追究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责任者,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二、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2.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的内容3.工程质量责任的内容包括:(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和要求,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并落实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要求。

(二)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设计单位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技术交底和配合施工的工作,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应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施工工作,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和验收工作。

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材料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四)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监理单位应持有相应的监理资质证书,并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材料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材料供应单位应保证所供应的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材料供应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验收工作,保证材料的质量安全。

四、工程质量责任的追究4.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缺陷的责任者,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追究工程质量责任的程序包括下列几个环节:(一)发现责任行为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发现和掌握工程质量责任行为,可以通过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验收、投诉举报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施工项目部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施工项目部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一、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依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XX公司《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及本项目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根据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项目部推行的工程施工问责制,把各项工作分解到人,落实到人,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将根据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根据质量事故严重性,依照公司质量管理办法中对质量事故追究的相关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
处罚,或进行行政降级处分,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程质量事故按有关法规进行调查,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大小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处理结果应经监理、业主同意并备案。

四、项目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各施工作业队负责人,明确质量责任范围,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通过贯彻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实现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项目部严格按公司《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实行质检工程师在工序开工、工序控制、交工验收计价一票否
决权制度,做到质检人员责、权、利统一。

物资管理上,按ISO9002体系,执行可追溯性程序,严格物资标识,实现物资在施工全过程的可追溯性,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对其完成的产品,有标识记录,增加其责任感。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建筑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进行。

第四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应依据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损失大小、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分别采取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

第二章责任追究对象和内容第五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对象包括:(一)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等相关责任人;(二)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生产、供应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三)对工程质量有监督职责的政府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未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二)违反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的行为;(三)违反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行为;(四)工程质量事故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章责任追究措施第七条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责任人,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损失大小、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措施:(一)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三)暂停或取消相关资质、资格;(四)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材料的供应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可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措施:(一)责令整改,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对违反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可采取以下责任追究措施:(一)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停工通知单等,要求限期整改,施工员必须在期限内整改完毕并通知质量员。

对有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质量事故的,质量员有权立即发出警告,要求立即整改,同时报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意见不一致时质量员应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反映。

由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发给项目部的整改通知,施工员应按时整改,由质量员复查整改结果并反馈。

发生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向工程公司总工、技术质量科报告,同时应由事故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分管施工员写出事故经过、原因、责任、损失的书面报告,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实后,报工程公司总工,工程公司____有关部门评审处置,必要时请监理、设计单位、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二)质量奖罚措施a、质量奖励1、在工程公司月度检查评比中受到通报表扬的项目部,项目部可按月评比制度给予有关人员予以奖励。

2、认真按规范、图纸、技术交底、质量标准操作施工,质量合格率____%的奖励施工队伍1000-____元。

3、认真进行技术交底,____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工程合格率____%时,奖励施工员500-____元。

4、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图纸____施工,认真执行质量“三检制”,认____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当月工程质量受到监理业主表扬,奖质量员300-____元。

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____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全省石油系统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商品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____《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____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集团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而制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和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前言工程质量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质量稳定的基础,因此,工程质量责任是企业具有的基本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以工程质量责任为核心的规范制度和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以促进工程质量防范和追究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本文将介绍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意义、建立与实施以及完善。

意义1.促进工程质量的防范,避免和减少质量事故的发生。

2.推动工程质量责任的明确与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缺失或明显不当的事项进行追究和问责.3.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增强各类工作人员参与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工程质量。

建立与实施1.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在企业内部,明确各级领导与职责关系。

对于职责不足、失职、渎职的人员,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制度规定和流程程序,依据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进行相应的追究和问责。

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对于构成犯罪的责任事项,可以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追踪与分析质量事故原因。

通过对质量事故的分类、记录、统计和分析,企业可以从质量事故中寻找规律,总结经验,实现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3.加强质量培训与教育。

提高各类工作人员对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认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的培育。

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可以加强工作人员对于工程质量管理的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专业素质,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完善1.完善工程质量监管制度体系。

加强各级监管机关的配合与联系,形成协同监管、有力监管的工作网络。

完善各项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宏观和微观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水平。

2.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体系,制定完善的相关制度与标准,明确工程质量追究责任的界限,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的追究和处理的一套具体制度。

建立和完善这样的制度,对于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必要性、内容和实施方式进行探讨。

(一)必要性1. 维护公共安全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通过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能够更好地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维护公共安全。

2. 保障企业信誉工程质量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对企业的声誉产生严重影响。

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加强企业的自我监督和管理,提高企业的信誉度。

3. 维护社会公平工程建设涉及多方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公正。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明确追究,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

(二)内容1. 设立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明确责任主体,即哪些职责单位或个人应承担起工程质量责任。

一般来说,责任主体应包括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

2. 明确责任范围责任范围是指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承担的具体责任。

明确责任范围有助于各方单位明确自己的权责,并能够根据责任划分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3. 设置违规行为和追究措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应明确违规行为和相应的追究措施。

例如,对于责任主体存在质量问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等情况,可以采取警告、罚款、暂停承接工程等措施进行处罚。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补救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4.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过程中,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主体和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通过信息公开,可以增加舆论监督和社会参与,提高整个追究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实施方式1. 加强宣传教育在实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之前,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各责任主体能够充分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6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6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为了加强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根据项目部与各作业班组签定的合同中有关质量的条款,明确项目质量管理各级人员职责,强化岗位责任,制定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目的是保证正常施工程序,工程质量达标,树公司的信誉。

第一条。

根据承包合同中的质量要求、施工中各班组必须遵照的《施工规范》及工程成品及半成品验收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一次验收不合格的,造成我项目部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损失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班组、协作队____元处罚,责任人____元的处罚。

第二条。

造成质量事故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明确责任,并报公司安质部,根据责任的大小分别处以责任人____元处罚,责任单位____元的处罚。

第三条。

造成质量隐患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在项目部范围内通报;并处以责任人____元的处罚,责任单位____元的处罚。

第四条。

一般的质量问题未及时得到发现及处理,但未留后患的,收到监理工作指令、受上级单位检查批评的,无特殊原因的,对责任人直接处以罚款____元、责任单位____元。

第五条。

对于项目部的现场管理人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中存在过错、责任的;情况特别严重的报公司处理,情况严重的根据“调查”的依据报项目经理处理,一般情况的按作业班组罚金的____%-____%直接进行处罚。

第六条、孔桩施工质量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节的,影响到工程质量(包括下道工序的质量),先下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限期改正,越期不改的,对责任人处以罚款____元,并勒令其改正。

1对测量组已交接好的,孔桩孔位,应认真保护,并作好校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对人为造成孔位偏差的。

2对进尺过程,班组应认真控制,并及时准确填写记录表格,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值班人员,未及时通知,造成孔位偏、斜,孔内扩孔严重、坍孔、缩孔等影响成桩质量的情形。

3对孔内出碴,清孔,项目部技术人员可以作建议指导意见,但相关指标达不到《作业指导书》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且影响水下砼灌注。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引言近年来,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对工程质量的责任追究也越发重视起来。

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利益,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并提出实施的具体措施。

二、工程质量责任的原则1. 全程责任原则工程质量责任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无论是规划设计、施工施工、监督管理还是使用维护,都应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2. 特殊责任原则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如高风险、高技术含量或重要的公共设施,责任主体应该承担更高的责任。

他们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倒查责任原则在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责任主体不能仅以承包商或项目经理为对象,而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追究责任。

这有助于找出事故真正的原因,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

三、实施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的措施1.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相应的责任分工和追究程序。

包括责任主体的界定、责任层级的划分、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具体的责任追究措施等。

2. 加强事前预防措施在工程项目开始之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对于高风险的工程项目,要求责任主体进行必要的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3.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对工程施工和维护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对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加强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同时,加强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工程质量管理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水平。

5. 加大惩罚力度对于严重违法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主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还要加大经济赔偿力度,通过民事诉讼追究责任主体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制度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及制度一、前言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项目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现代社会,各种工程项目如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都是国家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

而工程质量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不仅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影响,还会损害国家形象和经济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的重要性1、有效防范工程质量问题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在施工过程中,各个责任主体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不敢轻视工程质量,以免受到追责惩罚。

这样可以促进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水平。

2、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问题可能导致建筑物倒塌、桥梁坍塌等严重后果,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可以追究质量问题的责任主体,并对其进行惩罚,以示警戒。

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维护国家形象和经济发展工程质量问题不仅会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国家形象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问题,提升国家形象,推动经济发展,为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三、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1、明确责任主体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明确责任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各个责任主体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合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2、追究责任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无论是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相关人员,都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3、重视预防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重视预防,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只有及时预防,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四、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的主要内容1、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质量管理体系要明确质量目标,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6事故经过分析处理后,应有明确的书面结论。

3.7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工程管理部门,下属职责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施工质量问题处理制度为确保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提供顾客满意的产品,实现合同质量目标的实现,为工程公司创造良好的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问题整改与事故处理办法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质量员发现质量隐患或通病,首先可口头通知施工员整改。

经二次口头提出而未得到及时认真整改时,质量员应填写限期整改通知单、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2)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企业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地推进企业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追究方式,有利于形成压力机制,促使责任人主动履行职责,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本文将从制度的必要性、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制度的落实与改进三个方面,探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操作。

一、制度的必要性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对保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消费者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能够明确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制度规定了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使责任人清楚自己在质量事故中的位置和责任,有利于形成责任链条。

其次,制度能够建立起激励和惩罚机制,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对于履职尽责的责任人,制度给予表扬和奖励,形成正向激励;对于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形成惩罚制度。

这种激励和惩罚机制能够促使责任人主动履行职责,加强质量监督和管理,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最后,制度能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责任,明确了消费者的诉讼权利和救济途径。

当质量事故发生时,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赔偿和补偿。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第四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的质量管理,全面提高的质量意识,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牢固树立工程质量从细节做起的观念,杜绝发生质量事故,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质量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所属工程质量事故,系指除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害外,凡因管理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或隐患,机械设备毁坏,降低使用标准,因倒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需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四条鉴定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图纸图集和集团公司文件等。

属于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事故处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____〕____号”执行,公司各有关领导、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内部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程序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检测定性、专家认定、行政裁决”制度,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部门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其调查处理实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有权对工程质量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职责第七条各级人员的职责除按照集团公司的岗位职责执行外,质量责任: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各种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资源的配备,严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图文件和经审批的文件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

2引用标准gb/t50430—____《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3.1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元(含____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至____万元之间的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直接经济损失在____万元之间。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1)死亡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不满____万元____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是指对于发生在生产、制造、运输、销售等环节中的质量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一种制度安排。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主体确定:对于质量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业、相关部门以及个人。

企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相关部门应当承担监管责任,而个人在事故中的失职、玩忽职守或犯罪行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责任界定: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需要确定责任人的具体失职行为和责任范围。

根据追究对象的不同,责任可以分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刑事责任一般适用于故意犯罪行为或严重过失行为,行政责任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监管部门等,民事责任则是指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3.责任追究程序:质量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行政程序或司法程序,由相关部门或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听证,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判决结果来决定责任人的处罚或赔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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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安质〔2016〕62号关于印发《++++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各单位:现将《++++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6月11日—1—+++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工程(专业化)公司及所有在建及已竣工交验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或由于施工过失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产生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缺陷,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给企业带来较大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事件。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直接经济损失:指因质量事故造成毁损财产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包括正在施工的工程损失价值,已形成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损失价值,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后罚款费用等。

第五条凡发生人员伤亡的质量事故,均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第六条一般质量事故: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要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的检验项—2—和检验批。

第七条较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受到市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其他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对集团公司整体形象造成损害的质量事故。

第八条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或被地方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曝光;或受到省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其他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对集团公司整体形象造成较大损害的质量事故。

第九条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或被省级及以上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曝光;或受到国家部委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其他在社会上造成及其恶劣的影响,对集团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质量事故。

文中所称“以上”包含该数字,“以下”不包含该数字。

第三章质量责任第十条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生产)谁负责”的质量管理原则。

1.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各级法定代表人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对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项目工程质量的主要领导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对其所管工程的质量负终身责任。

即使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只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质量事故的,无论其调到哪里,担任何种职务,都要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质量事故责任人划分—3—1.直接责任人: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

2.间接责任人: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未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起间接作用的人员。

3.主要领导责任人: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4.重要领导责任人:指在其职责范围内,监管工作不力,或未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第十二条质量责任登记1.项目部在开工前须进行工程质量责任登记,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项目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表》(见附表1),经项目经理审核、签认后加盖项目公章,备案保存。

2.项目部必须对所有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明确现场质量责任人(技术主管、技术员、测量员、试验员、质检员等),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见附表2),经项目经理审核、签认后加盖项目公章,备案保存。

3.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更新质量责任登记表。

4.项目完工、撤场前必须将全部质量责任登记表作为档案资料上交所属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备案保存,以实现工程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4—第四章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力和义务将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及时报告上级质量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质量事故的报告时间1.一般及较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15天内书面上报所属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2.重大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7天内书面上报所属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及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第十五条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控制情况。

5.事故处理方案。

第十六条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收到质量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1.发生一般与较大质量事故,由工程(专业化)公司负责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发生重、特大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与影响由集团公—5—司组织或委托工程(专业化)公司负责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集团公司直管项目(一级管理)发生质量事故,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八条质量事故的调查1.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

2.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由安全质量监察部、科技管理部、桥梁设计事业部、经济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组成。

3.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⑴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必要时组织技术鉴定。

⑵核定直接经济损失。

⑶查明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⑷确定事故处理方案。

⑸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和措施。

⑹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⑺撰写事故调查报告。

4.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和相关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调阅相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1.事故发生工程项目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

3.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7.必要时可以附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直接经济损失材料,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文件,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以及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等资料。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做出责任追究决定。

监察部门负责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对处分决定进行处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照处分决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事故责任人的处罚1.对责任人的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⑴经济处罚是指对事故责任人处以的罚款。

⑵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处罚和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⑴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间接责任人给予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4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⑵发生较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间接责任人给予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2000元以上、4000元以—7—下的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间接责任人给予6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4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罚款。

⑷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间接责任人给予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6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⑴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可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⑵发生较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处分;对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处分;对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⑶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处分;对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处分;对主要—8—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处分;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⑷发生特别重大质量事故,视情节轻重,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解除劳动合同;对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处分;对主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处分;对重要领导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处分。

4.项目部每发生4起一般质量事故视为1起较大质量事故、每发生3起较大质量事故视为1起重大质量事故、每发生2起重大质量事故视为1起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对项目主要领导责任人进行处罚与处分。

5.工程(专业化)公司在一年内每发生4起较大质量事故视为1起重大质量事故、每发生3起重大质量事故视为1起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对工程(专业化)公司主要领导责任人进行处罚与处分。

第二十二条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擅自处理或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和提供伪证的,对责任人员给予事故处罚标准3-5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其它有关质量管理的《办法》或《制—9—度》中与本制度有抵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管理人员质量责任登记表2.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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