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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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11.26•【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11月26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一)优化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
运输企业登记注册、办理经营许可,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已经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普通货运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增设经营网点无需再办理报备手续。
加快建设网上年度审验系统,优化网上业务办事流程,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年度审验网上办理和省内异地年审。
推进跨省及省内大件运输“网上办”和“一次办”,优化网上许可服务。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二)科学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超限检测站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落实“一超四罚”,杜绝重复罚款、只罚款不卸载等行为。
在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全面建设检测专用引导车道,并安装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系统,强化科技治超手段,推进车辆信息、执法信息共享,实现全省公路“一盘棋”联动治超。
建立健全依法打击冲关闯卡违法行为长效机制和应急管控措施。
中国物流行业有关降低物流成本政策
![中国物流行业有关降低物流成本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5bfef679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10.png)
中国物流行业有关降低物流成本政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物流行业是现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物流成本也逐渐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了促进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降低物流成本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政策方面探讨如何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行业的持续发展。
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降低物流成本的过程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首当其冲的一环。
优质的基础设施可以提升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使物流运营更加高效。
政府应加大对交通、水运、铁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加快建设速度,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二、促进信息化技术应用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物流行业也在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
政府和企业应积极推动信息化技术在物流行业的应用,提升物流操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减少物流损耗。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进一步提高物流运营的协同性和透明度,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三、优化产业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不仅可以提高物流效率,还可以降低物流成本。
政府应加强对产业结构的引导和规划,鼓励企业实现产业链的纵向整合和横向协同,优化供应链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支出。
同时要加强对供应商和物流服务商的监管,打破信息壁垒,促进多元化物流服务的竞争,降低物流成本。
四、优化政策环境政府应制定更加有利于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税收政策、财政支持、金融服务等政策。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物流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支出。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维护市场秩序,提升物流服务品质,提高企业竞争力。
五、推动绿色物流发展绿色物流是未来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降低物流成本的有效途径。
政府应加大对绿色物流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进行节能减排、低碳运输,降低物流环境污染,降低能源消耗,降低物流运营成本。
同时要鼓励企业开展社会责任,推动绿色物流理念的普及,引导消费者更加注重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3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63a94920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2f.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
实施意见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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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晋政办发〔2018〕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
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物流业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0日
——结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4be61738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22.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川办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进一步推进我省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深化交通物流审批事项改革。
跟进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
推进跨省、市(州)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并与全国(省)联网,完善大件运输指定路线、指定时间、指定速度审批制度,实现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精简归并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优化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二)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
稳步实施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城区通行管理政策,合理规划城市配送车辆行经线路和停靠装卸作业区域,“三难两多”问题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三)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使公路货运执法权,进一步精简并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8〕59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8〕59号](https://img.taocdn.com/s3/m/d76d9758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d9.png)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邯政办字〔2018〕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8〕3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物流降本增效的政策措施,提升物流产业引领带动和战略保障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创新物流新模式新业态(一)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谋划建设储运异地分离、即时同步响应的物流控制中心。
积极参与全省物流“云”中心大数据平台建设,促进物流调度的仓储、配送、信息异地同步跟踪。
原则上主城区内不再规划新建大型仓储设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取得较大成效)。
谋划升级煤炭、钢铁等大宗原材料物流交易中心,提高我市配置资源的战略能力(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负责,2020年底前取得较大成效)。
(二)加快多式联运发展。
依托我市便捷的陆铁空运输优势,加快推进万合马头综合物流园区等多式联运项目建设,继续谋划储备一批多式联运项目。
谋划建设邯郸市“双港”物流园区,促进陆海空多种运输方式衔接一致。
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积极发展海铁、公铁和陆空等整装联运。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ab10109308a1284ac9504319.png)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物流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环节。
近年来,物流降本增效积极推进,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但部分领域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难以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一)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
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
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交通运输部负责)(二)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细化执法流程,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
分车型、分阶段有序开展治理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工作,逐步淘汰各种不合规车型。
组织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行动。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
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重点规范车辆通行、停车服务、道路救援等领域市场秩序。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
持续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完善以综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为支撑的三级配送网络,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相关设施。
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时配送等集约化配送。
改进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工作,明确城市配送车辆的概念范围,放宽标准化轻微型配送车辆通行限制,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更多通行便利。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公安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将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接卸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规范。
(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五)推进通关便利化。
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
![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0ca7106e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71.png)
通过法律法规对物流服务进行规范,能够 确保消费者获得优质、安全的物流服务, 保护消费者权益。
法律法规能够为物流技术创新提供法律保 障,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 物流行业的进步。
国内外物流行业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
国外物流行业法律法规发展历程
国外物流行业法律法规的发展始于20世纪初,随着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各国 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
当前物流行业法律法规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法律法规更新滞后
目前物流行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整,部分 领域存在空白,导致监管不力,无法全面 规范物流企业的行为。
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 式不断涌现,但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更 新,难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执法力度不够
法律法规的国际对接不足
安全等方面。
03
实施效果
为物流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 障,促进了物流行业的规范化
、标准化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目的
实施效果
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 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加强了对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 提高了道路运输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主要内容
规定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 输证等证照的核发和管理,道路运输 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
该政策旨在优化物流空间布局,提升物流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行业的 降本增效。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
该政策从多个方面提出降低物流成本的措施,包括简化物流手续、降低物流税费 、提升物流效率等。
地方层面的物流政策解读
《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fdf14808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54.png)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6.15•【字号】沈政办发〔2018〕88号•【施行日期】2018.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8〕8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19号)精神,提高我市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提高货运经营许可审批效率,优化危险品货运车辆检验流程。
1.2018年年底前实现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4个工作日。
(市交通局)2.对不涉及危险品货物运输的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类和货物运输道路运输证年审、注销、变更等其他行政权利的22项审批内容,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理。
(市交通局)3.对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7〕96号)要求的氮、氦、氖、氩、氪、氙等低危气体,在道路运输环节按照普通货物进行管理,豁免其关于运输企业资质、专用车辆和从业人员资格等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要求。
(市交通局)4.优化车辆检验与检测流程。
2018年年底前实现营业性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法合并,减少重复检测、重复收费,减轻企业检验检测费用负担。
(市交通局、公安局)(二)实现交通车辆数据和交通执法数据连通共享,简化处罚和审批流程。
5.推动交通货运营运证系统与交警沈阳易行APP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实现货运营运车辆罚款网上查询及缴费功能等简易处罚程序。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7bbd97bd7f1922791788e80e.png)
返等措 施 。 制 定 公路 货运 处 罚 事 项 清单 , 明 确处
罚标准 并 向 社会公 开。
严 格 货 运车 辆 执 法 程 序 ,
执法 人员 现场 执法 时 须持 合法 证件 和 执法 监 督设
备。
畅通投诉举 报 渠道 ,
及 时 处理 、
回 应 社 会关
切 。
( 省 交通运输厅 、
费
营改
增相
关 作 工 。
稳步 推进我省 收 费 公 路通 行 费 营 统对接 , 完 善 收费 公路 通
行 费 发票开具 服 务平 台 和 客服 系 统 , 便 于 运输 企 业获 取发票和 实现税 款抵 扣 。 ( 省 交通 运输厅 、 省
襄 阳、
宜 昌 片 区 及 国 家
级 髙新 区 、 开 发 区 开 展 “ 证 照 分 离” 改 革 试 点 ,
进 一步 降低 物流 行业 制度 性 交 易 成 本 。 探 索 开展
快递领 域 工商 登记
照 多 址 “ 一
”
改革
进 一 步简
,
化快 递企业 设立 分支 机构 备 案手 续 完善 末 端 网 ,
国税局 、
省 财 政厅 负 责)
七 (
)
合理确 定 车 辆通行收 费 水平 。
优化 髙速
公路 交通流 量 分 配 方 式 完 善 差 异 化 收 费政 策
,
,
均衡 路网 交通 量 提 髙路 网 整 体 运 行效 率 降 低
,
,
企业 物流成本 。 继 续对 使用 电子 不 停车 收 费 系 统
(ETC) 非现 金支付 的车辆 给予通 行费 优 惠 , 其 中 对 ETC 客车 用 户 给 予 5 % 的 优 惠 对 使用 通衢 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e265c0dd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9d.png)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陕政办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推进降税清费工作(一)积极落实物流领域相关税收政策。
严格执行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物流业增值税相关政策,加快推动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发票操作系统的研发与配套制度出台。
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投入,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货运枢纽建设。
(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税局负责)(二)合理降低车辆通行费用。
积极开展我省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工作,落实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落实好从2017年起实施载货类车辆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下调9%的优惠政策(期限三年)。
积极推行载货类车辆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并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物价局负责)(三)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工作,并逐步扩大到一级收费公路和二级经营性收费公路。
推进税务系统与公路收费系统对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后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税局、省财政厅负责)(四)加强物流领域收费清理。
积极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4c6e079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302f312.png)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25•【字号】厦府规〔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1〕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单位:《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第14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5日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21〕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提升物流产业服务质量和综合竞争力,更好发挥物流业产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推进厦门国际性物流枢纽城市建设,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一)提高运输领域监管水平。
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简化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网络货运平台,转变轻型货车运输管理方式。
(二)优化城市配送通行停靠管理。
鼓励发展共同配送等集约、高效配送组织模式。
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相关设施。
探索将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场地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建筑设计规范。
(三)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
推动港口等运输枢纽场所作业单证无纸化,加快监管模式、流程的创新改革,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优化升级,促进多领域、跨地域的信息互通、互用,提升口岸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10616d839e31433239689383.png)
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提高跨省大件运输通行效率。
切实做好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相关工作,实现“起运地受理、途经省联批,起运省发证、途经省互认”工作目标,确保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二)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通过实施依法治理提升、交通组织提升、交通建设优化、交通结构优化和交通文明提升等五大工程,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通行秩序。
对运输鲜活水产品、农产品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影响道路通行的,给予警告放行。
开展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促进皮卡车消费试点。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负责)(三)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
实行交通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制度。
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一超四罚”依法追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等措施。
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市场准入门槛。
继续深化企业登记“多证合一”“先照后证”和名称登记改革,扩大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应用范围。
在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片区及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物流行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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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宁政办发〔2018〕80号•【施行日期】2018.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8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17号)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清理、归并和精简物流企业的证照资质,全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加快推动快递领域“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完善末端网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邮政管理局)(二)优化运输通行管理。
完善城乡物流配送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统筹优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
实施通行证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规划货车通行区域,简化通行证申领程序,创新运用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需要进入城市限行、禁行区域的货车,发放指定时间和线路的临时通行证、电子通行证。
规范设置普通国省干线和市管高速固定超限监测站,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完成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和市管高速收费站出口方向系统升级改造,依托超限检测执法站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相关区人民政府)(三)推进贸易通关便利化。
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使用面,推动口岸监管、商务、工商、外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建立查验放行、物流监控、企业资信等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一点接入、共享共用、免费申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a762b554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81.png)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23•【字号】甘政办发〔2017〕201号•【施行日期】2017.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7〕20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确保公路运输畅通。
参照国际惯例,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区别对待不同危险程度的危险货物运输,对符合包装及数量条件的氮、氙等不燃、无毒、无腐蚀、无氧化性气体(简称低危气体)实行豁免,允许其按照普通货物进行道路运输。
强化对危险性较高的“爆炸、剧毒、强腐蚀性”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管,取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异地从业资格证转籍要求。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根据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程度及配送运输物资等情况,实行差异化的数量和时段动态通行管控,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负责)(二)严格公路货运执法。
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超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记分,避免重复罚款。
由省交通运输厅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确保治超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并在全省范围内强化督促落实。
对所有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要一律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976e69f0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12.png)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6•【字号】赣府厅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深入推进我省物流降本增效,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一)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
完成与国家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联网,实现跨省大件运输并联审批。
落实城市配送车辆“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规定,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落实进一步规范限量瓶装氮气等气体道路运输管理要求,优化低危气体道路运输管理,促进安全便利运输。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负责)(二)深入开展公路超限治理。
推进联合治超,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明确治超现场责任分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至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称重,对经检测认定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
强化治超宣传,营造治超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治超工作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设区市政府负责)(三)完善道路车辆检验检测制度。
加快推进年审结果签注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继续实行省内普货运输车辆异地年审,落实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校验)和年审(综合性能检测)合并政策。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a0f89930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43.png)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17•【字号】辽政办发〔2017〕119号•【施行日期】2017.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邮政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精神,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物流业制度性成本(一)优化道路运输通行和停靠管理。
做好货运车辆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全国联网准备工作,实现由起运地省份统一受理,沿途省份限时并联审批,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精简大件运输审批要件,将四级审批压缩为三级审批,在全省推广使用电子印章。
开辟超限运输审批“绿色通道”,将审批时限压缩到5个工作日之内。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合理确定并及时发布限制和禁止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段;完善大型物流中心、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和分拨中心等配送基础设施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和设置货运车辆通行的标志标线,优化城市配送运输通道网络。
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对从事生活和医药必需品配送的企业、鲜活农产品和冷链产品配送的企业、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的企业、开展共同(集中)配送的企业、经营信誉AAA级的企业,优先考虑按规定给予通行便利。
明确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和分类停车的相关要求,科学施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者设置临时停车港湾。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负责)(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罚款。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a3a3734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f4.png)
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一、调整物流组织架构,优化物流流程调整物流组织架构,优化物流流程,是企业物流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
它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还可以提高物流成本的效率。
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物流组织架构。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物流组织架构,将物流管理职能划分到不同的部门,使物流组织架构更加合理,便于管理。
比如,企业可以将物流计划、物流运输、物流仓储等职能划分到不同的部门,从而更好地实现物流管理的效率。
其次,要优化物流流程。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改进物流流程,从而提高物流流程的效率。
比如,企业可以采用现代化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实施物流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货物的实时监控,从而提高物流流程的效率。
此外,企业还可以采用现代化的物流运输方式,比如采用空运方式,从而更快地实现货物的运输。
最后,要实施科学的物流管理。
企业可以采用一些科学的物流管理技术,比如采用ERP系统,实现物流管理的自动化,从而有效地提高物流管理的效率。
此外,企业还可以采用先进的物流管理技术,比如采用RFID技术,实现物流管理的实时监控,从而更好地控制物流成本。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物流管理的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
二、实施物流节能减排措施,降低物流成本实施物流节能减排措施,既可以降低物流成本,也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下面介绍几种物流节能减排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物流成本:首先,应采用最新的物流技术。
近年来,物流技术发展迅速,有许多技术可以提高物流效率,减少物流成本。
例如,可以采用自动化物流系统来提高物流效率,减少人工成本;采用智能物流系统可以更好地优化物流路线,节省运输时间和费用;采用无人机物流可以更快地进行物流运输,减少污染。
其次,应加强物流设备的维护。
物流设备的维护能够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物流成本。
物流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比如检查设备的温度、湿度、油压等,以及清洁防尘、润滑油,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3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3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57f52c2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2b.png)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4日安阳市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39号),进一步降低我市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着力降低物流制度成本(一)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
加快推进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
优化大件运输跨省并联许可服务,进一步简化大件运输车辆过桥验算程序,建立完善普通干线公路桥隧技术状况数据库。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二)科学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建设源头治超信息监管平台,加大矿山、水泥厂、物流园区等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督促源头企业安装出口称重检测设备并接入源头治超信息监管平台。
推进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百吨王”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国省干线集中治理、农村公路限高限宽等措施,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实行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开展货车生产企业产品一致性常态化监督管理,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生产监控,逐步淘汰各类不合规车型。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三)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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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简称《意见》)。
政策解读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当前,受疫情影响经济发展任务十分艰巨,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
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是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体经济减负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消费变革,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24条具体举措,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对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物流业贯穿一二三次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涉及领域广、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
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物流业国际竞争力,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物流业各相关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精简审批事项数量,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优化设计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大提升了审批效率。
推动物流信息共享开放,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
按照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针对大货车“超限”“超载”等难题治理,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治超执法标准。
二是保民生,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疫情期间,食品、家电等货类的运费金额同比上升,一定程度对终端消费品价格上涨构成了压力。
在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和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改革的基础上,持续发力降低公路通行成本,对鲜活农产品运输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了与人民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冷鲜猪肉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
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改进通行管理工作,充分保障生活物资、医疗物资的城市配送及时、高效。
三是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
受疫情影响,我国不同行业物流恢复水平有一定差异。
在需求下降的情况下,部分地区出现了货少车多的现象,物流业市场主体收入下降明显,回款周期明显拉长,特别是中小物流企业面临严峻挑战。
在落实物流领域已有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减半征收。
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项目,及时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加强对收费行为监管,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
四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面对外部环境变化,为促进外贸基本稳定,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降低港口、检验检疫收费,对海运口岸收费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对于疫情期间在保障跨境运输发挥重要作用的中欧班列,继续优化班列运输组织,推进“点对点”向“枢纽对枢纽”转变,进一步降低开行成本。
二、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应以改善要素供给为突破口长期以来,物流市场集中度低,市场竞争不规范,发展更多依靠低价竞争和低端要素供给,迫切需要加快推动物流要素成本降低,增加创新要素投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更好推动未来行业实现效率变革,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土地要素供给,保障物流用地需求。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性,促进物流要素集聚。
对国家及有关部门、省(区、市)确定的国家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冷链物流设施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是提高资金要素供给,拓宽融资渠道。
物流行业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货物流转等环节对资金周转需求大,依托核心企业、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须跟上,让综合资金成本下降,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提高。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
对于中小物流企业,鼓励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贷担保支持力度。
三是加强技术要素创新,发展智慧物流提高效率。
推动基于信息技术的技术创新,实现物流活动全过程信息化智慧化。
促进物流各环节融合互动,推动一体化集成创新,逐步打破了物流领域传统的组织边界和技术束缚,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供应链体系整合,减少无效、低效物流活动,提升物流活动的运作效率。
三、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须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物流降本增效相关工作已经持续推进多年,取得了积极成效。
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必须着力破解体制机制约束,让市场在物流要素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促进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深化铁路运价改革,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
铁路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兼具商业和公共服务属性,定价机制进一步灵活,可以有效调整供给结构,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物流服务需求。
在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推行大宗货物“一口价”运输的基础上,建立客观的成本测算分析和动态价格决策机制。
对竞争环节的价格进一步放开,继续扩大铁路运输企业市场化价格的调整空间,进一步增加铁路货运运价弹性。
二是推进多式联运,促进运输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
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深化运输结构调整,充分发挥铁路和水运比较优势,强化多式联运部门间协同联动机制。
畅通多式联运枢纽节点“微循环”,加强集疏运铁路和公路建设,强化重要枢纽节点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和城市主干道等间的连接,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打通多式联运枢纽节点“中梗阻”。
加强铁路货运信息开放,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实现“一次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
三是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
整合优化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避免物流设施“晒太阳”等空置现象,系统性降低全程运输、仓储等物流成本。
针对民生短板,布局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降低冷链物流成本。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升航空等高时效运输方式的货运能力,提高物流要素连接时速,为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四是强化部门“三互”,进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
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加强部门间资源共享共用和集中统筹,充分发挥监管资源的集聚效应,推进综合执法,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实现单向管理向多元治理的转变。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建立信息全面交换和数据使用管理办法,依托国家和地方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相关部门系统的横向互联,推进相关部门的“单一窗口”建设。
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对于新业态企业建立适用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五是完善物流业“营改增”,减轻企业税负。
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政策和增加抵扣项,促进物流各环节增值税税率统一。
针对交通运输进项税抵扣不足问题,研究推进落实将过路过桥费、房屋租赁费等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依托全国联网的ETC运营服务体系,按照车辆实际通行数据实现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
对于在全国开展业务的“互联网+物流”新业态企业实施统筹缴纳,避免企业因各地税收优惠政策不同,而出现实际业务发生和公司运营“两张皮”现象。
答记者问问:请您介绍一下《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社会物流成本水平是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会同有关方面深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保持稳步下降,有效激发了微观主体活力,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从2014年的16.6%降至2019年的14.7%;工商企业物流费用率从2014年的8.3%降至2018年的7.9%;物流绩效水平在全球160多个经济体中排名第26位,在同等收入水平经济体中位居前列。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成本高、效率低”问题仍较为突出,不能有效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特别是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会物流成本出现阶段性上升,不利于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和加快恢复正常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13个部门广泛听取商贸和制造企业、物流企业、行业专家及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建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物流业发展实际深入研究论证,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了《意见》。
问:物流降成本工作目前面临哪些突出问题?答:我国社会物流成本水平较高,与第一、二产业占比和经济外向度高,区域产业、自然资源分布不均衡,内陆纵深广阔、地形复杂等客观因素密切相关。
同时,物流基础设施有效供给和衔接不足、物流整体运行效率不高、政策环境不完善等制约因素更不容忽视,这也是造成当前保管费用、管理费用水平偏高,以及运输费用中装卸搬运费用比重较大的重要原因。
总的来看,问题集中体现在“四个三”,即“三难”,用地难、融资难、通行难;“三多”,管理条线多、收费项目多、税收负担多;“三低”,铁水运输占比低、标准化水平低、行业集中度低;“三不畅”,基础设施联通不畅、铁水干线通道不畅、信息互联共享不畅。
从物流降成本工作全局看,随着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完善、新技术新模式应用及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我国物流成本有望逐步降低至更合理水平,但短期内,制造业物流需求将继续保持较大规模,生产生活方式改变带来的多批次、小批量物流快速发展,劳动力、土地等资源要素成本不断上升,物流降成本工作面临更加严峻复杂的挑战。
特别是随着物流降成本工作不断深入,部分领域成本下降空间已相对有限。
下一步,一方面要巩固物流降成本工作已取得的成效,进一步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另一方面要重点从完善社会物流体系运行入手,着力提高全社会物流效率水平,打造物流降成本升级版,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问:针对物流降成本面临的突出问题,《意见》对此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答:《意见》围绕“减负降本、提质增效”总目标,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提出6方面24条物流降成本举措。
具体包括:一是降低物流制度成本。
从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和制约物流降成本的关键环节改革。
二是降低物流要素成本。
从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完善物流用地考核、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等方面出实招硬招,进一步推动解决“融资难”“用地难”等制约物流降本增效的突出问题。
三是降低物流税费成本。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落实物流领域税费政策、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物流领域减税降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