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实训案例
仓储管理合同案例分析
仓储管理合同案例分析甲方(存货方):姓名:[甲方姓名]联系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电话]乙方(保管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仓库地址:[乙方仓库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电话]一、仓储物。
1. 甲方将下列物品交予乙方存储:[详细列出仓储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例如:100箱某品牌的方便面,每箱规格为24包,每包重量为100克。
]二、仓储期限。
1. 仓储期限自[开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2. 在仓储期限届满前,如果甲方需要延长仓储期限,应当提前[X]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新的仓储期限及相关费用等事宜。
三、仓储费用。
每月仓储费用为[X]元。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具体日期]之前,将当月的仓储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费用调整:如果在仓储期间,由于市场因素(如物价上涨、仓库运营成本增加等)导致乙方的仓储成本显著增加,乙方有权在提前[X]天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对仓储费用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应当合理。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随时检查仓储物的存储情况。
在仓储期限届满时,甲方有权提取仓储物。
2. 义务。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仓储费用。
甲方应当保证交付乙方存储的仓储物的合法性,不得将违禁物品交予乙方存储。
在仓储物交付乙方存储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告知仓储物的特性、保管要求等相关信息,以便乙方能够妥善保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仓储费用。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仓储费用,乙方有权对仓储物行使留置权,直至甲方支付全部费用为止。
2. 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仓储管理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
乙方应当为仓储物提供适宜的存储环境,例如保持仓库的温度、湿度在合理范围内,防止仓储物受潮、变质等。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仓储物出入库登记制度,对仓储物的出入库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提供仓储物的库存报告。
仓储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被告:某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案由:仓储合同纠纷二、案情经过2018年5月,商贸公司与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商贸公司将一批货物存放于仓储公司的仓库中,仓储公司负责货物的保管、装卸、搬运等工作。
合同约定,仓储费用为每平方米每月50元,保管期限为一年,共计12个月。
2018年6月,商贸公司将货物运至仓储公司指定的仓库,并支付了当月的仓储费用。
此后,商贸公司每月按时支付仓储费用,但仓储公司在保管过程中未能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在存放期间出现了部分损坏。
商贸公司多次与仓储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019年5月,商贸公司向仓储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仓储公司赔偿因保管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失。
仓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也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
于是,商贸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仓储公司赔偿货物损失及违约金。
三、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审查了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货物损坏的相关证据以及商贸公司支付的仓储费用凭证等材料。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保管物。
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中,仓储公司作为保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损坏,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仓储公司在保管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货物损失赔偿问题,法院根据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以及相关证据,认定货物损失为5000元。
因此,法院判决仓储公司赔偿商贸公司货物损失5000元。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仓储公司赔偿商贸公司货物损失5000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仓储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仓储合同的法律性质仓储合同是保管人与寄存人之间就保管、装卸、搬运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仓储的法律合同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食品加工的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决定在乙公司提供的仓储场地建立新的仓库。
双方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了仓储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双方明确了仓储物的种类、数量、仓储费用、仓储期限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将仓储物交付给乙公司进行储存。
然而,在2021年7月15日,乙公司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仓储物受损,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仓储物受损的赔偿责任?2.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三、法院判决1. 乙公司应当承担仓储物受损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仓储人应当按照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不得擅自使用、处分、出租或者抵押仓储物。
因仓储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作为仓储人,未能妥善保管仓储物,导致仓储物受损,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乙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仓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因违约导致仓储物受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1. 仓储合同的法律效力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2. 仓储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仓储人应当妥善保管仓储物,不得擅自使用、处分、出租或者抵押仓储物。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妥善保管仓储物,导致仓储物受损,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本案中,甲乙双方在仓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乙公司因违约导致仓储物受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仓储合同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为了保障产品的储存安全,甲公司决定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将公司部分电子产品存放于乙公司提供的仓库。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仓储物的性质、数量、仓储费用、保管期限、仓储物的损耗处理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乙公司保管不善,导致甲公司存放的电子产品发生严重损坏。
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案件事实1. 2019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甲公司将500台电子产品存放于乙公司提供的仓库,保管期限为1年。
2. 合同中明确约定,乙公司负责对仓储物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其安全。
如因乙公司保管不善导致仓储物损坏,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3. 2019年9月15日,甲公司发现仓库内存放的电子产品部分损坏,经清点,共有100台电子产品损坏。
4. 甲公司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5. 2020年3月,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赔偿100台电子产品损失及诉讼费用。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导致仓储物损坏,乙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法院认为,乙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4. 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100台电子产品损失及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1.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仓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乙公司作为仓储人,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仓储物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在仓储合同纠纷中,保管人应当证明其已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已尽到保管义务,因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为了保障原材料和产品的储存,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
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包括原材料的储存、产品的储存以及相关管理服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月1日止。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支付了仓储费用。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仓储费用、货物损失等问题产生纠纷。
二、案情简介1. 纠纷起因2021年6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其仓库内储存的某批原材料数量不足,经核实,实际数量比合同约定少了20%。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未按约定提供仓储服务,导致其损失,遂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2. 双方主张甲公司主张:(1)乙公司未按约定提供仓储服务,导致其原材料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公司违反仓储合同,应退还仓储费用。
乙公司辩称:(1)甲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货物损失与乙公司有关;(2)乙公司已按照约定提供仓储服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1.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货物损失与乙公司有关。
同时,乙公司提供的仓储服务符合合同约定,不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甲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1)驳回甲公司关于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2)驳回甲公司关于退还仓储费用的诉讼请求。
四、案例分析1. 仓储合同的法律关系仓储合同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之间,约定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仓储合同自保管人签收仓储物时成立。
2. 仓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存货人的权利义务存货人有权要求保管人按照约定提供仓储服务,有权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仓储物,有权要求保管人提供仓储物的出库、入库凭证等。
(2)保管人的权利义务保管人有权要求存货人按照约定支付仓储费用,有权要求存货人提供仓储物的出库、入库凭证等,有权对仓储物进行必要的检查和验收。
13份仓储合同案例
13份仓储合同案例案例一:受潮的大米。
老王开了个小粮仓,和大米批发商小李签了仓储合同。
小李存了一百袋大米进去。
可没过多久,老王发现粮仓屋顶有点漏雨,也没及时修。
结果一场小雨后,不少大米受潮发霉了。
小李来提货的时候可气坏了,说这大米都这样了怎么卖啊。
老王还想狡辩说是意外,可合同里写了他得保证仓库适合储存粮食呢。
最后老王只能赔偿小李的损失,这就告诉咱啊,仓库保管方得把基础设施维护好,别偷懒。
案例二:失踪的电子产品。
科技公司小赵和仓储公司老张签了合同,把一批刚生产出来的新款电子产品存进去,准备过段时间再推向市场。
可到了提货的时候,小赵发现少了好几箱。
老张说他也不知道咋回事,仓库一直都有人看着呢。
小赵可不干了,合同里明确了老张要保证货物的数量完整。
后来调查发现,原来是老张新雇的一个员工手脚不干净,偷偷把货给运出去卖了。
老张只能自认倒霉,赔偿小赵的损失,还得把那小偷员工送进警察局,这个事儿就告诉我们,仓储方对员工的管理可不能松懈啊。
案例三:错发的服装。
服装商小美和仓储公司大强签了仓储合同。
小美有很多不同款式和尺码的服装存放在大强的仓库里。
有一次,小美下了提货单,要发一批货给一个大客户。
结果大强的员工看错了单子,把别的款式和尺码的服装发出去了。
小美接到客户的投诉电话时都懵了。
大强一开始还觉得是小美的提货单写得不清楚,可一查监控,发现就是自己员工看错了。
按照合同,大强得负责把正确的货物发给客户,还要赔偿小美因为这个事情产生的名誉损失等费用,这说明仓储方发货的时候得仔细核对,可不能马虎。
案例四:火灾中的家具。
家具厂老板老陈把新做的一批高档家具存放在一个仓储中心。
这个仓储中心看起来还挺正规的。
可是啊,有一天仓库突然着火了。
原来啊,是另一个租户在仓库里违规使用电器,引发了火灾。
老陈的家具烧了一大半。
他去找仓储中心要说法,仓储中心说这是别人引起的火,和他们没关系。
老陈拿出仓储合同,上面写着仓储中心有保障仓库安全的义务,包括防止其他租户的不当行为危及货物安全。
仓储合同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某仓储公司(以下简称“仓储公司”)2017年3月,科技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需要租赁仓储公司的一处仓库用于存放原材料。
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科技公司租赁仓储公司的仓库用于存放原材料,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10万元。
合同还约定,仓储公司应保证仓库的安全,对存储物品负责。
2018年3月,租赁期满,科技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仓储公司解除合同。
然而,仓储公司拒绝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租金,并要求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二、争议焦点1. 仓储公司是否应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租金?2. 仓储公司是否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应当将租赁物返还承租人,并退还租金。
”本案中,科技公司已提前一个月通知仓储公司解除合同,且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合法有效,科技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仓储公司应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租金。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仓储公司拒绝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租金,已构成违约。
根据双方签订的仓储合同约定,仓储公司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此,仓储公司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仓储公司应退还科技公司已支付的租金;2. 仓储公司应向科技公司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仓储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仓储合同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案中,科技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仓储公司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拟定仓储合同及填写仓单案例
拟定仓储合同及填写仓单案例一、仓储合同。
甲方(存货人):小明水果批发商。
乙方(保管人):大山仓储服务公司。
鉴于甲方有水果需要存储,乙方具备提供仓储服务的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 仓储物。
甲方将其各类水果(具体包括苹果、香蕉、橙子等,预计总重量为5吨)交付乙方存储。
水果应符合一般市场销售的质量标准,无明显腐烂、变质情况。
2. 仓储地点。
乙方的仓库位于[具体地址],该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适宜水果存储,并且具备必要的防火、防虫、防盗等设施。
3. 仓储期限。
仓储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如果甲方需要提前提取货物或者延长仓储期限,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4. 仓储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的费用为每月[X]元。
甲方应在每个月的5号之前将当月仓储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若甲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货物验收。
乙方在接收甲方货物时,应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等。
如果发现货物与甲方描述不符或者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经双方确认后,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6. 保管要求。
乙方应按照水果存储的专业要求对甲方货物进行保管,定期检查货物状况,如发现水果有变质、损坏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如分拣、处理等)。
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甲方货物损失的,乙方应按照货物的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7. 货物提取。
甲方提取货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有效的提货凭证。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具体时长]内安排甲方提货。
如果甲方委托第三方提货,应向乙方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
8.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9. 争议解决。
仓储合同案例
仓储合同案例仓储合同是指货主与仓储人之间就货物的存储、保管、管理等事项达成的协议。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详细介绍仓储合同的相关内容。
甲方(货主),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仓储人),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一、合同背景。
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了便于商品的存储和管理,决定与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仓储合同。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二、合同内容。
1. 仓储地点,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仓库,作为货物的存放地点。
2. 仓储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终止日期止。
3. 仓储费用,仓储费用按照每平方米每天10元计算,由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按月支付给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4. 货物管理,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应当对存放在仓库的货物进行分类、整理、清点,并负责货物的安全保管。
5. 货物提取,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提取存放在仓库的货物,提前通知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即可。
三、合同履行。
1.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四、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新的仓储合同。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通知后仍不予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签订。
甲方(盖章),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上海某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以上即为仓储合同的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到各自的利益,明确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同时,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应当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3篇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3篇篇一仓储实训合同范本甲方(实训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实训内容与期限1. 实训内容乙方在甲方处进行仓储实训,实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管理、库存管理、出入库操作、仓储安全、物流配送等。
2. 实训期限实训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实训要求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指导,积极参与实训活动。
2. 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设备、设施,合理使用实训工具,不得损坏或擅自带走。
三、实训指导与考核1. 甲方应指定具有丰富仓储经验的实训指导教师对乙方进行指导,确保实训效果。
2.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实训考核,评估乙方的实训成果。
四、实训待遇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实训期间所需的住宿、饮食等基本生活条件。
2. 甲方应支付乙方实训补贴,补贴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月。
五、保密与知识产权1. 乙方在实训期间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 乙方在实训期间创作的作品、发明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六、实训终止与违约责任1. 实训期间,如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终止实训合同。
2. 乙方如擅自离开实训岗位,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元。
七、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实训基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实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篇二仓储实训合同范本甲方(实训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训生):________________一、实训内容与目标1. 实训内容:乙方在甲方仓储部门进行实训,学习仓储管理、库存控制、物资保管、出入库操作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仓储法律真实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与B仓储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合同,约定由B仓储公司为A公司提供仓储服务,储存期限为一年。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仓储物的种类、数量、储存方式、费用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仓储物的损害赔偿问题产生了纠纷。
二、案例经过1. 仓储物损害在储存期间,A公司发现仓储的货物部分损坏,经清点,损坏货物价值约为10万元。
A公司认为,B仓储公司在储存过程中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导致货物损坏,要求B仓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B仓储公司抗辩B仓储公司辩称,在储存期间,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了仓储物,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 诉讼请求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B仓储公司赔偿货物损失10万元及相应利息。
三、法院判决1. 法院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B仓储公司在储存期间,虽未发生重大过失,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B仓储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法院判决法院判决B仓储公司赔偿A公司货物损失10万元及相应利息。
四、案例分析1. 仓储合同违约本案中,B仓储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仓储物,导致货物损坏,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损害赔偿范围在仓储合同纠纷中,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本案中,A公司的实际损失为货物损坏价值10万元,故法院判决B仓储公司赔偿该部分损失。
3. 不可抗力因素在仓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损坏,违约方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但本案中,B仓储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货物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因此不能免除赔偿责任。
五、启示1. 仓储合同当事人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避免纠纷发生。
仓储的法律合同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仓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甲方将一批货物委托乙方进行仓储保管。
合同约定仓储费用为每平方米每月100元,仓储期限为6个月,自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约定将货物运至乙方仓库,并支付了仓储费用。
然而,在仓储期间,货物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部分损坏。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乙方是否应当承担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2. 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三、法院判决1. 关于乙方是否应当承担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作为仓储方,在仓储期间未妥善保管货物,导致货物损坏,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承担货物损坏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乙方赔偿甲方货物损失。
2. 关于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甲方虽未按时提取货物,但并未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不支持甲方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四、案例分析1. 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仓储合同是指仓储方为存货方提供仓储服务,存货方支付仓储费用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仓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仓储方为具有仓储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存货方为具有仓储物品所有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仓储物品为合法物品;(4)仓储服务内容明确。
2. 仓储方的责任仓储方在仓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货物,确保货物安全。
如因仓储方原因导致货物损坏、丢失,仓储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仓储合同实训案例
案例:上海明升奶业公司有一批旺福牛奶WF0331,共有500箱,每箱30瓶,每瓶单价为2.5元,每箱尺寸1.5米*0.8*1.4米,每箱重60KG,其中有三箱包装有轻微破损,欲存入某仓库B。
入出库需要检验产品数量、包装、品质,存储时间是10天,允许有0.3%的损耗,入库办理仓储保险,保险费率为0.5%,仓库B是平面仓库,占地10000M2,实际存储货位面积为6000M2,层高为8M,仓库储存货物较多,现还有120M2空货位,地面承载能力为2T/M2。
仓储费为3元/平方米/天,采用一半预付、一半出库付清的结算方式,请问,仓库能否接收该批货物入库。
如果能,请完成如下仓储合同。
并以仓库名义出具仓单。
《仓储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保管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存货人:______《仓储合同范本》《合同范文》关于《合同范文》的文章《仓储合同范本》正文开始>> ---合同编号:_________保管人: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存货人:________签订时间:_2011_年_4_月_27_日第一条仓储物:旺福牛奶WF0331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B仓库空余货位,120平方米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
瑕疵是:三箱包装有轻微破损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
特殊保管措施是:无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检验数量、包装和品质,B仓库,2011.5.1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2011____年___5__月_1____日至__2011___年__5___月_10____日。
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允许有0.3%的损耗,即500*0.3%=1.5箱=45瓶_______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火险__;保险金额:__2.5*30*500*0.5%=________;保险期限:__2011.05.01-2011.05.10______;保险人名称:__中国平安保险公司_______。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一、合同双方甲方(实训提供方): _________公司乙方(实训接收方): _________学校/机构二、实训目的与内容1. 实训目的:本合同旨在为乙方学生提供实际操作和学习的平台,通过在甲方仓储环境中进行实训,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仓储管理的理论与实践知识。
2. 实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仓储管理流程、库存控制、货物搬运、仓储设备操作、安全管理等。
三、实训期限与时间1. 实训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 实训时间:每周____天,每天____小时,具体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实训地点实训地点:甲方位于_______的仓库。
五、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 提供符合安全和健康标准的实训环境。
2. 指派经验丰富的仓储管理人员进行实训指导。
3. 提供必要的实训材料和安全设备。
4. 对乙方学生进行实训期间的安全教育。
5. 在实训结束后对乙方学生进行评估并提供实训证明。
六、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 确保学生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2. 提前向甲方提供学生的名单和相关资料。
3. 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 配合甲方完成实训评估工作。
七、费用与支付1. 实训费用:人民币____元整(¥______)。
2. 支付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全部费用。
八、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_乙方(盖章): 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______。
仓储合同实训案例
实训2:仓储合同的签订一、实训目的:通过实训要求学生了解仓储合同的基本形式,掌握仓储合同的签订方法,把握仓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二、实训内容(及步骤):1、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大约2-3人。
2、由指导教师讲解基本格式,并出示式样。
3、案例分析(2个)案例1: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2004年6月3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
同年7月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10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
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万元。
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2000年11月2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
请问:如何判罚才是正确的?依据是什么?案例2: 华丰公司在合同签署后,根据市场需要,将小麦卖给了某粮点10万公斤。
为了简便手续,方便粮店提货,将仓单背书后交给粮店,并在事后通知了仓库,仓储期满以后,当粮库持仓单提货时,储方以粮店不是合法仓单持有人为由拒绝交货。
请问:这是谁的过错,为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正确?4、讨论并回答上述问题5、阅读以下材料,完成合同编制的内容:2004年6月3日,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
合同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甲方(实训提供方):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实训参与方):姓名:[学生姓名]性别:[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所在学校:[学校名称]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实训内容和目标1. 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业务的实际操作和管理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入库、出库、存储管理、库存盘点等环节。
2. 乙方通过参与实训,了解仓储业务流程,掌握相关操作技能,提高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实训时间和地点1. 实训时间:从[起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X]周。
2. 实训地点:甲方指定的仓储场所,地址为[仓储场所地址]。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 有权对乙方进行实训指导和管理,制定实训计划和考核标准。
2.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和安全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实训场地、设备、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
3. 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实训津贴(如有),标准为[具体金额]元/月。
4. 对乙方在实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向乙方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5. 保守乙方在实训期间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 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实训指导和培训,了解实训计划和考核标准。
2.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按时完成实训任务。
3. 爱护甲方提供的实训设备和工具,不得擅自损坏或丢失。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或工具损坏或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4.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中断实训。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中断实训,应提前[X]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中断。
四、实训津贴和费用1. 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实训津贴,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如每月现金发放或通过银行转账等],支付时间为[具体支付时间,如每月[X]日]。
2. 乙方在实训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承担方,如乙方自行承担或甲方提供等]负责。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甲方(实训提供方):名称:[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乙方(实训参与方):姓名:[乙方姓名]性别:[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所在学校:[乙方学校名称]专业:[乙方专业名称]一、实训内容和目标1. 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仓储管理方面的实训,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入库、出库、存储、盘点等环节的实际操作和管理知识的学习。
2. 实训目标是使乙方能够熟悉仓储管理的流程和操作规范,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训时间和地点1. 实训时间从[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实训时长]。
2. 实训地点为甲方指定的仓储场所,地址为[仓储场所地址]。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实训的需要,安排乙方的实训内容和工作任务,并对乙方的实训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和设备,包括实训场地、货物、仓储设备等,并确保实训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3. 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实训指导和管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解答乙方在实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实训津贴。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如乙方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终止实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实训条件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2.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获得实训津贴。
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管理,认真完成实训任务。
4. 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实训条件和设备,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的业务信息和客户资料。
四、实训津贴及支付方式1. 甲方将按照[津贴标准]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实训津贴。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甲方(实训单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训学生):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实习期限及工作安排1. 按照甲方的岗位需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岗位实习。
2. 实习时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试用期。
3.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乙方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岗位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门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工作。
三、实习补贴按照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实习补贴,每月实习补贴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于每月____日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乙方。
1. 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 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3. 实习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技术秘密等。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实习考核1. 实习期满后,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习表现,对乙方进行实习考核,并出具实习鉴定。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
仓储实训合同范本甲方(实训单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实训学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实训期限1. 实训开始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2. 实训结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3. 实训期限共计______天。
二、实训内容1. 乙方将在甲方的仓储部门进行实训,了解仓储管理的流程、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
2. 乙方将参与货物的入库、出库、盘点、库存管理等实际工作,熟悉仓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 甲方将安排专人指导乙方的实训工作,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乙方能够顺利完成实训任务。
三、实训待遇2. 实训补贴将在实训结束后的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乙方在实训期间的食宿由______(甲方/乙方)负责解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实训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实训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实训补贴和相关费用。
4.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对乙方的实训成绩进行评定,并出具实训证明。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服从甲方的安排和指挥。
2. 乙方应认真完成实训任务,积极学习和掌握仓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信息。
4. 乙方在实训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配合甲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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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2:仓储合同的签订一、实训目的:通过实训要求学生了解仓储合同的基本形式,掌握仓储合同的签订方法,把握仓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二、实训内容(及步骤):1、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大约2-3人。
2、由指导教师讲解基本格式,并出示式样。
3、案例分析(2个)案例1: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2004年6月3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
同年7月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10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
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万元。
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2004年11月2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
请问:如何判罚才是正确的?依据是什么?案例2: 华丰公司在合同签署后,根据市场需要,将小麦卖给了某粮点10万公斤。
为了简便手续,方便粮店提货,将仓单背书后交给粮店,并在事后通知了仓库,仓储期满以后,当粮库持仓单提货时,储方以粮店不是合法仓单持有人为由拒绝交货。
请问:这是谁的过错,为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正确?4、讨论并回答上述问题5、阅读以下材料,完成合同编制的内容:2004年6月3日,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与郑州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合同。
合同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0000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2004年8月10日,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公司将所储存60万公斤小麦转让给了郑州市金象面粉厂。
请分组模拟郑州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和郑州市东方储运公司合同签订过程,并拟订一份仓储合同。
6、由学生根据设定的环境,模拟合同签订的双方,进行仓储合同的洽谈,书写与签订。
四、实训要求:1、学生应积极参与,具有团队合作意识。
2、撰写实训报告,记录学习的收获及心得体会。
五、实训考核要求占总成绩比例: 15%考核标准:仓储合同书写规范 30分合同签订的流程正确 20分洽谈用语符合商务规范 20 分仓单的背书转让符合法律的要求 10分实训报告完成认真按时提交 20分合计 100分从一个案例看仓储合同的几个问题2004年6月3日,某市盛达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盛达公司)与该市东方储运公司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
合同主要约定:由东方储运公司为盛达公司储存保管小麦60万公斤,保管期限自2004年7月10日至11月10日,储存费用为5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储存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东方储运公司即开始清理其仓库,并拒绝其他有关部位在这三个仓库存货的要求。
同年7月8日,盛达公司书面通知东方储运公司:因收购的小麦尚不足10万公斤,故不需存放贵公司仓库,双方于6月3日所签订的仓储合同终止履行,请谅解。
东方储运公司接到盛达公司书面通知后,遂电告盛达公司:同意仓储合同终止履行,但贵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万元。
盛达公司拒绝支付违约金,双方因此而形成纠纷,东方储运公司于2000年11月2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盛达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
在上述案例中,盛达公司尚未向东方储运公司交付仓储物的情况下,是否应承担违约金1万元,关键是要看仓储合同的性质。
本文结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上述案例,对仓储合同的几个一般性问题予以阐述。
一、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仓储合同就其性质而言,仍然是保管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的目的依然在于对仓储物的保管,仓储不过是一种物的堆积保管而已。
《合同法》第395条规定,如果仓储合同一章没有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足见二者在性质上有相同之处,但由于仓储营业的特殊性质,使得仓储合同又有其显著的法律特征:1.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门从事保管业务的人。
仓储合同区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仓储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即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必须是仓库营业人。
仓库营业人,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其他组织等,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即必须具备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
所谓仓储设备,是指可以用于储存和保管仓储的必要设施,这是保管人从事仓储经营业务必不可少的基本物质条件。
所谓从事仓储业务的资格,是指保管人必须取得专门从事或者兼营仓储业务的营业许可,这是国家对保管人从事仓储经营业务的行政管理要求。
在我国,仓储保管人应当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从事仓储保管业务,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是一切民事主体从事仓储经营业务的必要资格条件。
仓储保管人应具备的仓储设备,虽然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但是,该设备须能充分保证仓储物存货人物之保管的基本目的,即应当至少满足储藏和保管物品的需要。
2.仓储合同的标的物须为动产。
在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应当将仓储物交付给保管人,由保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储存和保管,因此,依合同性质而言,存货人交付的仓储对象必须是动产。
换言之,不动产不能成为仓储合同的标的物。
在仓储合同中,作为动产的仓储物,并非如一般保管合同那样,必须为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
存货人交付储存保管的货物既可以是一定数量的特定物,也可以是一定品质数量的种类物。
就较为普遍的情况而言,仓储保管人在保管储存期限届满或者依照存货人的请求而返还仓储物时,一般采取的是原物返还,而不能是其他代替物。
3.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从《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双务、有偿性显而易见。
第3 86条所规定的仓单的重要一项即为仓储费,第392条规定: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那么,保管人应当加收仓储费。
因此,仓储合同为双务性、有偿性的合同。
从各国立法例及我国合同立法的实际看,仓储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法律并不要求仓储合同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
虽然法律规定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在接受储存的货物时,应当给付存货人仓单,但是,仓单只是提取仓储物或者存入仓储物的凭证,并非合同。
在仓储合同为品头合同时,仓单只是仓储合同的证明,虽然在此情况下可以视仓单为合同,但它毕竟只是一份凭证而已,不是仓储合同成立的必要形式要求。
4.仓储合同诺成合同。
传统民法理论认为,仓储合同诺成契约。
但亦有认为,仓储合同应该为实践合同,即仓储合同除了有存货人与保管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存货人交付仓储物于保管人,实际交付标的物是仓储合同生效的要件,从我国《合同法》第382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之规定,确认了仓储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5.仓储合同存货人货物已交付或行使返还请求权以仓单为凭证。
二、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订立的,规定双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和承担的主要义务的条款,是合同的内容,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检验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依一般理解《合同法》第386条所规定的仓单的有关事项,都应当为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但是,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又不能局限于此。
《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9.合同的有效期限;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据此,结合我国仓储营业的实践,我们认为,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1)双方当事人名称;(2)合同编号;(3)合同签订地点;(4)合同签订时间;(5)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6)仓储物的数量;(7)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8)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9)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10)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11)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12)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13)违约责任;(14)保管期限;(15)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16)争议的解决方式;(17)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违约事项;(18)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问:仓储合同案例分析华丰公司在合同签署后,根据市场需要,将小麦卖给了某粮点10万公斤。
为了简便手续,方便粮店提货,将仓单背书后交给粮店,并在事后通知了仓库,仓储期满以后,当粮库持仓单提货时,储方以粮店不是合法仓单持有人为由拒绝交货。
请问:这是谁的过错,为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正确?最佳答案: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它具有保管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仓储合同又具有自己的特殊特征:(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仓储合同中,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未经核准登记而擅自从事仓储业务的,属超越其经营范围的经济活动,依法应确定为无效。
因此,存货人在寻找仓储合同的对方及订立合同时,应首先查明对方是否具有从事仓储的资格,并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上写明。
凡是营业执照上没有仓储业务的,存货人不可与之订立仓储合同。
在你与对方立下合同的时候,可能双方都忽略了合同上的具体内容,合同立下的内容不详从而导致现在你们双方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