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新三板分层制度
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
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
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是指根据企业的市值、营收、净利润等指标,将新三板挂牌企业分为三个层级,即挂牌技术层、挂牌精英层和挂牌成长层。
首先是挂牌技术层,这一层级的企业通常是刚刚挂牌的企业,市值较小,但技术优势突出。
这些企业通常需要通过挂牌来获得资金支持,以推动其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
其次是挂牌精英层,这一层级的企业市值较高,营收和净利润也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这些企业通常需要通过挂牌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知名度和树立企业形象。
最后是挂牌成长层,这一层级的企业通常是处于高速成长期的企业,市场前景非常乐观,市值和营收都呈现快速增长。
这些企业通常需要通过挂牌来获得更多资本支持,以支持其进一步的发展和扩张。
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识别和了解不同层级的
企业,从而更好地进行投资决策。
同时,对于企业而言,不同层级的挂牌需求也不同,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层级进行挂牌。
刚刚,新三板3大改革,36张图全解读:分层+交易+披露
刚刚,新三板3大改革,36张图全解读:分层+交易+披露传闻已久的新三板相关改革政策终于在今天迎来落地时刻。
12月22日下午5点,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副总经理隋强和副总经理张梅一起亮相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对一直以来备受市场各方关注的“交易制度”、“分层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做出了新的安排。
新的安排包括:1、取消盘中协议转让交易方式,以后协议转让仅有盘后协议转让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两种方式,其中,盘后协议转让的门槛为10万股或成交金额100万元,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用于收购等。
同时,引入竞价交易,具体而言,创新层企业单个交易日中将会有5次集合竞价转让的时段,而基础层全天仅有15点会进行集合竞价撮合;2018年1月15日,新的交易制度新的交易系统将上线。
此外,特定事项的协议转让制度,将择机发布。
2、修改完善分层制度,调整净利润标准、营收标准,共同准入增加合格投资人人数不少于50人人数等,将维持标准改为合法合规为主;明年调层时间不变,为4月30日,股转公司初步预测不会出现创新层大规模扩容的情况。
新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均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2)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新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3、对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增加季度报告披露,对于年报披露时间晚或业绩变动较大,需要披露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
同时创新层还需需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1504号准则,沟通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要进行轮换,创新层要设立董秘等。
信息披露细则是从今年的年报开始,披露2017年年报按照新的细则。
以下为此次三项改革图解:关于交易制度:关于市场分层:关于信息披露:股转系统温馨提示:本平台由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莹毅律师团队运营,杨律师团队专注于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私募基金、常年法律顾问、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租赁、重大诉讼、培训等服务!本平台联合多家券商、会计师、投资机构、培训机构提供服务,平台已有70000 用户,如有合作,敬请联系。
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
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逐渐完善,其中新三板市场作为一个成长性较好的市场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投资者,新三板市场层级划分方法也逐步完善。
本文将介绍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以及其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
一、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新三板市场的层级划分方法主要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基础版、成长版、创新版和精选层。
其中,基础版和成长版主要服务于初创期企业,创新版和精选层则服务于成长期企业。
基础版:主要服务于刚入市的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和财务状况较为薄弱,因此上市条件相对较低。
基础版的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交易规则比较简单。
成长版:主要服务于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上市条件相对基础版更高。
成长版的交易方式也是集合竞价交易,但交易规则相对于基础版更为严格。
创新版:主要服务于成长期企业,上市条件相对于成长版更高。
创新版的交易方式为做市商交易,交易规则更为灵活。
创新版企业可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交易方式,包括做市商交易和集合竞价交易。
精选层:主要服务于成熟期企业,上市条件相对于创新版更高。
精选层的交易方式为做市商交易,交易规则更为灵活。
精选层企业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投资。
二、对企业和投资者的影响新三板层级划分方法的完善对企业和投资者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对企业而言,新三板的层级划分方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
刚入市的初创期企业可以选择基础版,逐步了解市场规则,慢慢成长;已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可以选择成长版,获得更为严格的交易监管和更为专业的服务;成长期企业可以选择创新版,获得更为灵活的交易方式和更多的投资机会;成熟期企业可以选择精选层,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和投资。
对投资者而言,新三板的层级划分方法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选择合适的投资标的。
基础版和成长版的企业一般风险较高,但也有一定的成长潜力,适合具备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创新版和精选层的企业一般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优秀的财务状况,适合较为稳健的投资者。
新三板怎么实现分层管理
一、分级调整每年4月30日之后层级调整时,全国股转系统根据维持标准,从创新层挂牌公司中自动筛选出不符合维持标准的挂牌公司,如果第一年不符合的,公司应当及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第二年仍不符合的,则将被调整到基础层。
同时,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从基础层挂牌公司中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并确定创新层最终名单。
二、差异化制度安排挂牌公司分层的本质是挂牌公司风险的分层管理,其实现方式是制度的差异化安排。
通过分层,对不同层级挂牌公司实施差异化的服务和监管。
(一)创新层公司1、服务方面创新层市场将以提高市场效率为核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优先进行融资制度、交易制度的创新试点。
对创新层挂牌公司建立一次审批、分期实施的储架发行制度和挂牌公司股东大会一次审议、董事会分期实施的授权发行机制,加强融资定价指导、限售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探索并购贷款和并购基金的可行性。
2、监管方面(1)从信息披露的时效性和强度上适度提高要求,要求该层公司披露业绩快报或业绩预告,并提高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及时性的要求,鼓励披露季度报告,加强对公司承诺事项的管理;(2)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建立相关制度,要求设置专职董秘,强化对公司董监高敏感期股票买卖、短线交易的管理;(3)实施严格的违规记分制度和公开披露制度,并与责任人员强制培训制度相衔接,研究引入自愿限售制度。
(二)基础层公司主要以现行市场制度为基础运行,随着现行制度的调整完善,并针对基础层企业特点持续优化。
1、服务方面探索运用大数据方式进行公司个体诊断和横向比对,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融资对接效率,并强化非标准的个性化服务。
2、监管方面在执行现有监管规则的同时,适度降低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新三板分层制度
新三板分层制度一、背景介绍新三板是指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的重要平台。
然而,由于新三板市场中企业数量庞大、质量参差不齐,投资者难以辨别企业的价值,市场流动性不足等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新三板分层制度应运而生。
二、新三板分层制度的意义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新三板市场的发展、提高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识别企业的质量,提高市场流动性,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
2.1 提高市场效率通过将新三板市场中的企业按照质量、规模等因素进行分层,可以使投资者更加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
分层制度将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效率,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摩擦成本,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2.2 市场流动性的提升新三板分层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通过将高质量的企业划入高层级市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交易,增加市场的交易量和频率。
同时,分层制度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使市场更加活跃。
2.3 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实施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机会。
通过分层,高质量的企业能够更容易地吸引投资者的关注,获得更多的融资机会。
这将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其发展壮大。
三、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分类标准新三板分层制度的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企业质量、市值、成长性等因素。
根据这些标准,新三板市场中的企业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层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标的。
3.1 企业质量企业质量是新三板分层制度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指标,可以将企业分为不同的层级。
高质量的企业可以被划入高层级市场,而质量较低的企业则被划入低层级市场。
3.2 市值市值是衡量企业规模的重要指标。
根据企业的市值大小,可以将企业分为不同的层级。
市值较大的企业可以被划入高层级市场,市值较小的企业则被划入低层级市场。
新三板:图解-协议、做市、竞价交易及分层
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我国的证券委员会为了帮助各位投资者规避投资风险,同时提升我国股票市场的流动性,对于新三板所实施的是分层管理制度。
通过分层管理制度,可以针对挂牌新三板公司在交易制度,信息的披露等各方面进行一定差异化的安排,因为本身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实际能力就存在着差别的。
那么,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一、我国的新三板分层制度是什么意思?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数量众多的企业当中,按照一定的分层标准,将其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资分析效率,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引导投融资精准对接。
同时,通过内部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以促进新三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具体分层标准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创新层,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个做市转让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合格投资者不少于50人。
满足上述规定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最近12个月完成过股票发行融资(包括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且融资额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60个可转让日实际成交天数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完备;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取得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
新三板分层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分层是什么意思新三板企业有太多家了,这么多企业之间就存在着竞争的关系,于是为了更好的分辨它们,会在新三板上面对这些企业进行分层。
那么,新三板分层是什么意思?律伴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新三板分层知识和标准。
根据新三板分层方案的规定,新三板分层的标准一是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标准二是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标准三是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标准一: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股东人数(1)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两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3)最近3个月日均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标准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营业收入+股本(1)最近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4000万元;(3)股本不少于2000万元。
标准三:市值+股东权益+做市商家数(1)最近3个月日均市值不少于6亿元;(2)最近一年年末股东权益不少于5000万元;(3)做市商家数不少于6家。
在达到上述任一标准的基础上,须满足最近3个月内实际成交天数占可成交天数的比例不低于50%,或者挂牌以来(包括挂牌同时)完成过融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治理、公司运营规范性等共同标准。
已挂牌公司2015年年报披露截止日(2016年4月29日)后,全国股转系统根据分层标准,自动筛选出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于2016年5月正式实施。
新挂牌公司满足创新层准入条件的,将直接进入创新层。
挂牌公司准入标准的适用:标准一,选择适用标准一进入创新层的企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批复。
标准二,选择适用标准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补充提交一年期审计报告。
标准三,选择适用标准三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应当在挂牌前一次性向六家(含)以上的做市商发行股票或者挂牌同时发行股票,以本次发行价格作为市值的计算标准。
一文读懂新三板分层制度
一文读懂新三板分层制度2016年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层办法》”)的发布,从制度层面启动了新三板分层改革的序幕;6月18日,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的公告》(下称“初选名单”),标志着新三板首次分层进入实施阶段,截至6月22日17时,首次分层的异议期限已经届满,除部分企业可以按照《关于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异议处理结果的公告》的要求,在6月23日之前补充材料外,股转系统的创新层首次分层工作已基本尘埃落定,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了使广大基础层挂牌企业或者拟挂牌企业更好地向创新层的方向努力,也为了使已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能继续明确目标、保持优势我们对《分层办法》全文做出详细解读,以期对各类企业及相关人员有所助益。
一、《分层办法》概览《分层办法》全文四章19条,篇幅不长但用语精炼,信息量极大。
第一章为“总则”,5个条文提纲挈领地阐述了分层的目的、原则、分层方式等纲领性等内容;第四章为“附则”,对相关专业术语作出解释或限定;而第二章“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以及第三章“层级划分和调整”,则是《分层办法》的主体内容,尤其第二章更是重中之重。
总体而言,《分层办法》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二”:即“二”个层级——创新层与基础层“二”种标准——分层标准(即进入标准)和维持标准;“二”种进入路径——挂牌即进入和挂牌后进入;“二”种调整机制——每年定期调整和即时调整。
以下试作分述:(一)二个层级《分层办法》第四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第十条则再次强调“未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进入基础层”,清楚表明了新三板的层级结构。
(二)二种标准《分层办法》第二章分两个小节分别规定了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
分层标准指进入创新层的标准,维持标准则是已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到每年调整窗口时仍可保留在创新层的标准。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新三板企业成为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
然而,新三板企业的盈余管理也面临着很多挑战。
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我国的分层制度,也就是将企业分为不同层级,每个层级有不同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
本文将从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1.影响企业融资能力我国的分层制度将企业分为创新层、基础层和风险警示层,其中风险警示层是最低级别的层级。
在分层制度中,投资者对不同层级的企业有不同的期望和信心水平。
尤其是风险警示层的企业,由于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往往对其持谨慎态度,难以得到高质量的投资资金。
因此,企业如果被分到风险警示层,往往需要付出更高的融资成本来获取融资资金,这对企业的盈余管理和未来的发展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2.影响企业治理水平分层制度也影响了企业的治理水平。
在分层制度中,创新层和基础层的企业有更高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这会促使企业提高自身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使其更有吸引力。
然而,风险警示层的企业由于存在较高的风险,其信息披露和监管水平会更低,投资者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这也就加大了企业向外部融资的难度,影响了企业盈余管理和发展能力。
1.信息披露不足2.财务管理水平不够高由于新三板企业大多是初创企业,其财务管理水平不够高时常成为了问题。
对于新三板企业而言,需要从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两个角度进行盈余管理。
然而,由于难以获得高质量的融资资金和专业的人才支持,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很难达到足够高的水平,这也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成本控制不严格、资金链断裂等,这对企业的盈余管理和稳健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综上所述,分层制度的影响和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的挑战是相互作用的,在整个新三板企业运作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因此,新三板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和信息披露,尽力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透明度,同时加强与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获得更多的专业支持与帮助,这样才能更好地管理企业盈余并实现稳健发展。
新三板分层标准
新三板分层标准
一、交易制度
新三板市场分为基础层和创新层两个层级。
其中,基础层适用于对挂牌条件无特殊要求,且未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创新层则适用于对挂牌条件有特殊要求,并进入创新层的公司。
二、融资规模
新三板市场根据公司的融资规模进行分层。
在基础层,公司的融资规模通常较小,且融资方式较为单一;而在创新层,公司的融资规模相对较大,且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
三、信息披露
新三板市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分层。
在基础层,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包括财务报表、重大事项等;而在创新层,公司需要更加详细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四、经营状况
新三板市场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分层。
在基础层,公司的经营状况相对较为稳定,但发展速度可能较慢;而在创新层,公司的经营状况通常更加良好,且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
五、公司治理
新三板市场根据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分层。
在基础层,公司的治理结构相对较为简单,可能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而在创新层,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包括规范的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等,以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新三板市场的分层标准主要包括交易制度、融资规模、信息披露、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等方面。
这些标准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为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
.新三板分层制度
新三板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和股权交易服务的平台,相对于主板和创业板而言,新三板的企业规模较小。
新三板在2013年1月启动,其主要特点是市场化、分层、积分制,旨在为中小企业
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
截至2022年,新三板实行了分层制度,分为创新层、基础层、转让层。
下面是对这三个层次的简要介绍:
1.创新层:创新层是新三板的最高层次,于2019年12月推出,主要服务高成长性
和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
创新层企业的上市标准相对较高,包括收入规模、研发投入、盈利能力等指标。
创新层的设立旨在引入更多优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升新三板的市场品质。
2.基础层:基础层是新三板的中间层次,为具有一定经营基础的企业提供融资和交
易平台。
相对于创新层,基础层的上市标准较为宽松,适用范围更广。
企业可以通过在基础层挂牌,实现股权融资和流通。
3.转让层:转让层是新三板的基础层,为那些刚刚进入市场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低
门槛的融资和交易机会。
企业可以通过在转让层挂牌,实现股权转让,提高股权的流动性。
转让层是新三板市场的入门级别,也是企业逐步向上层创新层和基础层发展的起点。
这种分层制度有助于新三板更好地适应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需求,提
供更灵活、差异化的服务。
请注意,由于金融市场的调整和改革可能发生变化,建议
查阅最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信息。
全面解读新三板分层政策
全面解读新三板分层政策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些对新三板分层的想法。
新三板分层是件大事,2015 年 10月 24 号公布了此事,这应该说是今年新三板最终能够落地的利好政策,我们盼了一年,终于把它盼来了。
从现在的分层结构来看,它基本上分成两层,上层叫创新层,剩下的叫技术层,实际上就是一划二。
有些公司符合创新层的标准,就划到上面,剩下的就放到下面,下面的政策不变化,上面的政策有提升,大概是这样的总体态势。
具体怎么划呢?目前是三套并行的标准,按照股转的意见,当然这是征求意见稿,也许还会变化,没有到最终生效那一天也许还会变化。
三套标准筛选三类不同的企业,第一类我们称为白马企业,就是两年的净利润平均要达到 2000 万以上,这个标准是按照证监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以后的标准,这个标准是相当高的,基本上达到了目前去创业板 IPO 企业的要求。
尽管 IPO 的标准要求企业两年只要 1000 万就可以了,但是实际上没有低于 2000万净利润,扣费以后标准2000 万净利润去创业板上市成功的。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这基本上是一个创业板利润目标的门槛。
第二类是一个增长性的门槛,我们通常认为是一个黑马的门槛,要求有一定的体量规模,近两年企业营业收入平均要达到 4000 万,4000 万的企业已经不是一个小企业了。
第二个连续两年的符合增长率要超过 50%,有体量又高速增长,这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市场中的黑马。
第三类叫选美,第一个市值,如果市场不管他什么财务状况,我给他6 个亿的市值,这个市值是要通过交易等产生的,有人买你的股票,这个价格乘以股本超过6 个亿。
同时你还有不少于六家的做市商。
不要求三套标准都要符合,三套标准是并行的,从股转的意思来看叫一网打尽好企业、坏企业,白马、黑马以及选美我们都要有,一个都不能少。
分层以后,分在上层的这些好企业,优等生有什么待遇呢?其实整个监管政策都是加强监管的,唯一的利好就是优先进行制度的试点。
在新三板上大家一直盼的制度红利,其实是很重要的两个制度红利,一个叫做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第二个对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的公司降低投资等门槛,提升它的活跃度,这是我们一年来所有三板人盼望的,但是证监会的指导意见里边明确提出,目前条件下不适合降低投资门槛和实行竞价交易制度。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分层制度是指将市场参与主体按照一定标准和条件进行划分,分为若干层次,实行不同的信息披露和监管要求,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规范市场行为。
分层制度在中国资本市场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包括创业板、中小板、新三板等。
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是指新三板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对盈余的管理和运用,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提高公司价值。
本文将从分层制度与新三板的关系入手,探讨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
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的重要性。
盈余是评价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投资者判断企业价值的重要依据。
新三板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激烈,对盈余的管理尤为重要。
合理高效的盈余管理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增加投资者的收益,从而吸引更多资金进入企业,推动企业的快速发展。
具体的盈余管理方法。
新三板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盈余管理:1. 加强内部控制。
新三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 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新三板企业应合理配置资产,降低负债比例,提高资本利润率。
通过有效的财务规划和资产配置,提高盈余水平。
3. 提高成本控制能力。
新三板企业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利润率。
通过提高生产效率、优化供应链等方式,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盈余水平。
4. 拓展市场份额。
新三板企业可以通过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拓展市场份额,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加盈余水平。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密切相关,分层制度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新三板企业需要将分层制度作为参考依据,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盈余水平。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成本控制能力和拓展市场份额等方法,新三板企业可以实现盈余最大化和增加公司价值的目标。
新三板分层制度
新三板分层制度新三板分层制度是指根据挂牌公司的市值和净资产规模,将新三板市场分为创新层、基础层和风险层三个层次,以便更好地服务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挂牌企业。
首先,新三板分层制度有助于提高市场的有效性和流动性。
通过分层制度,可以使市场参与者更好地识别风险,并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标的。
创新层主要面向高成长潜力的、有较高市值和净资产规模的企业,基础层则面向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而风险层则面向较小规模的、风险较高的企业。
这样,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选择合适的层次进行投资,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有效性。
其次,新三板分层制度有利于服务不同类型的企业。
创新层主要面向科技创新型企业,通过设置较高的门槛,可以吸引更多的高科技企业进入新三板市场。
而基础层主要面向实业型企业,通过设置较低的门槛,可以为实业企业提供融资和增信工具,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风险层则为早期创业型企业提供了一个试验和磨砺实力的平台,有利于他们在较小的风险下进行发展和探索。
再次,新三板分层制度有助于加强资本市场的监管和规范。
通过划分层次,可以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使监管部门更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层次的企业进行监管。
创新层的企业适用更严格的规定和标准,包括信息披露要求和财务指标等;而风险层的企业则相对较少地受到监管,有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这样,可以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促进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最后,新三板分层制度有利于提升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根据国际经验,分层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的可比性和透明度,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参与。
通过分层制度,可以使新三板市场更加契合国际投资者的需求,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便利程度,从而推动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总之,新三板分层制度对于提升市场的有效性、服务不同类型企业、加强监管和规范、提升国际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新三板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相信该制度将在未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
分层制度与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三板企业逐渐成为市场的热点。
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其盈余管理至关重要。
而分层制度对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本文将从分层制度和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两方面进行探讨。
分层制度是指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上市公司不同层次的认定和分类。
在此制度下,新三板企业被划分为创新层、成长层和转板层。
而不同层次的企业因为其盈余水平、市值情况等不同,在盈余管理方面也会存在差异。
在创新层的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中,由于企业规模较小,其产生的盈余相对有限。
这类企业在盈余管理中往往会更加注重盈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一方面,它们需要保持良好的盈余表现,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扩大自身的融资渠道。
它们也需要将盈余稳定性作为自身经营的目标,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成长层的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中,由于企业规模较大,其盈余规模和波动性都会相应增加。
这就要求企业在盈余管理中要更加注重规范化和透明度。
一方面,它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确保盈余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提升投资者的信任度。
它们也需要更加注重盈余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布盈余数据,以便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
分层制度对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不同层次的企业,在盈余管理方面也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措施,以适应其所处的金融环境和市场需求。
二、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的现状和挑战当前,我国新三板市场已经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众多企业在此市场上市,吸引了大量的投资者和资金。
也面临着盈余管理方面的一些现实问题和挑战。
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者和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的不畅和不透明,导致了信息不对称的现象。
投资者往往难以获得准确的盈余信息,从而难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而企业也往往难以保证盈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降低了盈余管理的效果和效益。
新三板企业盈余管理存在着盈余操纵的风险。
由于新三板企业的监管程度相对较低,企业往往存在着利用会计手段和财务手段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
新三板分层分为哪几层,有什么标准
一、新三板分层分为哪几层,有什么标准1、新三板分为三层。
这三层分别是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
在分层之后,不同层级所采用的进入门槛、交易规则、监督管理、交易门槛等都会有所不同。
2、进入门槛。
精选层要求企业新引入IPO,而创新层和基础层的定增放开35人的限制,明确授权发行并引入自办发行。
3、交易规则。
精选层会和主板市场的股票交易规则类似,采用续竞价的方式,而基础层、创新层则采用集合竞价,除开盘时撮合1次外,创新层每10分钟撮合1次,基础层每1个小时撮合1次。
4、监督管理。
新三板精选层的信息披露与上市公司趋同,且将接收比较严格的监督。
创新层和基础层在信息披露方面和监管方面的要求会逐渐减弱,即风险会更大一些。
5、交易门槛。
精选层、创新层和基础层对投资者的资金量要求分别是100万元、2150万元、200万元。
也就是说,精选层的参与门槛低一些,基础层的交易门槛高一些,因为基础层的风险更大,需要投资人具有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新三板市场分层目的1、引导投融资对接由于新三板准入端的包容度高,挂牌公司不仅在发展阶段、业务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在行业特征、企业管理、发展潜力等方面也有很大差别。
只有在市场内部进行适当分层,才能更有利于投融资的精准对接,使投融资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
2、差异化的制度安排,既是监管的要求,也是服务的要求通过分层可以在交易制度、发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给方面,进行差异化的安排,更好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交易、并购、发债等方面的金融服务。
三、新三板投资者准入门槛合格投资者:1、自然人客户账户内前一交易日日终资产总值(含资金、证券、基金、券商理财)在500万以上;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含新三板交易经验)。
2、一般法人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法人或实缴出资总额在人民币500万以上的合伙企业。
3、特殊法人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或券商理财产品、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产品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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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新三板分层制度2016年5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分层办法》”)的发布,从制度层面启动了新三板分层改革的序幕;6月18日,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的公告》(下称“初选名单”),标志着新三板首次分层进入实施阶段,截至6月22日17时,首次分层的异议期限已经届满,除部分企业可以按照《关于发布创新层挂牌公司初步筛选名单异议处理结果的公告》的要求,在6月23日之前补充材料外,股转系统的创新层首次分层工作已基本尘埃落定,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为了使广大基础层挂牌企业或者拟挂牌企业更好地向创新层的方向努力,也为了使已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能继续明确目标、保持优势我们对《分层办法》全文做出详细解读,以期对各类企业及相关人员有所助益。
一、《分层办法》概览《分层办法》全文四章19条,篇幅不长但用语精炼,信息量极大。
第一章为“总则”,5个条文提纲挈领地阐述了分层的目的、原则、分层方式等纲领性等内容;第四章为“附则”,对相关专业术语作出解释或限定;而第二章“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以及第三章“层级划分和调整”,则是《分层办法》的主体内容,尤其第二章更是重中之重。
总体而言,《分层办法》的内容可以归纳为“四个二”:即“二”个层级——创新层与基础层“二”种标准——分层标准(即进入标准)和维持标准;“二”种进入路径——挂牌即进入和挂牌后进入;“二”种调整机制——每年定期调整和即时调整。
以下试作分述:(一)二个层级《分层办法》第四条规定:“全国股转系统设立创新层和基础层,符合不同标准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创新层或基础层管理”;第十条则再次强调“未进入创新层的挂牌公司进入基础层”,清楚表明了新三板的层级结构。
(二)二种标准《分层办法》第二章分两个小节分别规定了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
分层标准指进入创新层的标准,维持标准则是已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到每年调整窗口时仍可保留在创新层的标准。
细读标准可以发现,虽然各标准所包含的指标存在差异,但在指标设置框架上都遵循“(3选1)+5”的结构。
其中“3选1”主要是财务指标:股转公司从“盈利能力”、“企业成长性”和“市场认可度”三个维度分别设置了三套指标,企业只要符合其中一套指标的要求,即符合进入创新层的“3选1”要求。
“5”则是以公司治理为核心的指标体系(但实际上体现公司治理的主要是3项,另外1项反映公司在新三板上交易及融资的活跃度,1项为兜底条款),而这5项要求必须同时满足,方可进入创新层或维持在创新层。
(三)二种进入创新层的路径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和增量企业,《分层办法》也相应设置了两种进入创新层的路径,即:存量企业:股转公司以每年4月30日为基准日(若干指标计算的截至日),依据公司提交或披露的材料,按分层标准自动划入创新层;增量企业(即申请挂牌企业):如果所提交的材料反映其符合创新层标准的,股转公司依职权在同意挂牌的同时,将其划入创新层管理。
(四)二种调整机制新三板企业分层后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遵循两种动态调整机制。
一是定期调整:即股转公司在每年5月最后一个交易周的首个转让日对挂牌公司进行窗口期调整(但《分层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进入创新层不满6个月的挂牌公司不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即时调整:既包括新申请挂牌的企业,可即时进入创新层;也包括在出现特定情形时(即《分层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因更正年报数据导致财务指标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被认定存在财务造假或市场操纵等情形,导致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标准的;挂牌公司不符合创新层公司治理要求且持续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的;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股转公司在20个转让日内将已进入创新层的公司即时调出创新层。
二、创新层标准详解(一)创新层标准的逻辑结构前文已述及,《分层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可分为分层标准和维持标准,而分层标准又可以进一步分为适用于新挂牌公司的标准和适用于已挂牌公司的标准,其逻辑结构可表示为下图所示:而从创新层标准所含的各套指标组合来看,又可表示为下图所示结构:(二)创新层标准的对比分析创新层标准集中规定在《分层办法》第二章,涉及六个条文,即第六至九条及第十一、十二条,以表格形式对比列举如下:通过以上对比可见,从分层标准看,《分层办法》虽然对该层级给予“创新层”的称谓,但实际上吸纳的就是“优质企业”,至于该企业是否属于“创新型企业”,倒没有设定硬性约束条件(仅有一条成长性标准与“创新型企业”有一定的关联)。
从具体指标上看,存量企业、增量企业的分层标准还存在细微差异,主要原因是适用于已挂牌企业的市场认可度和活跃度指标无法适用于新挂牌企业;但整体而言,两类企业进入路径的考核标准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只是就成套指标中的具体指标组合进行了调整。
维持标准的考核标准与分层标准基本一致,差别主要在于相关财务指标的具体数据要求比分层标准略低,如进入创新层时要求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而维持标准则是不低于6%,等等。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股转公司并未要求以某套“3选1”指标进入创新层的企业,仍需以维持标准中对应的“3选1”指标作为维持条件。
举例而言:某公司因符合分层标准中“盈利能力”指标要求进入创新层,但当年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未能符合维持标准中“盈利能力”指标的要求,然而其营业收入和企业规模却符合维持标准中的“成长性”指标要求,这种情况当能继续保留在创新层中。
(三)对具体指标的详细解读《分层办法》的核心和难点在于如何理解各项具体指标。
由于各指标的设置包含大量财务和法律专业术语,非行业人士往往难以索解。
以下本文就对上述“(3选1)+5”的指标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1、对盈利性指标的解读根据《分层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八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盈利性指标主要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年平均净利润,二是最近两年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所涉及的专业术语主要有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少数股东权益、净资产收益率等。
(1)净利润,也称税后利润,它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
据股转公司披露,2015年挂牌公司的平均净利润仅为1293.65万元。
可见,要求挂牌公司两年连续盈利,且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2000万元,在当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并不容易达到。
并且,《分层办法》中提到的净利润是“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所谓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可能为正值(表现为收入,如政府补贴),也可能是负值(表现为支出,如罚款),因此当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可能比原值高,也可能比原值低,而取孰低者即可排除该科目对主营业务所得净利润的干扰。
举例来说,某公司当年净利润计得1500万,但其中有500万是政府补贴,扣除后公司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只有1000万。
反过来,如果当年公司是被罚款了100万,则公司经营所得的净利润就应当是1500万+100万=1600万。
另外,《办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还对“净利润”做了一个专门的限定: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
这里的“少数股东损益”是指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其它非控股股东享有的损益,需要在利润表中予以扣除。
利润表的“净利润”项下可以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其对应的存量概念是“少数股东权益”。
例如,某公司产生1亿元利润,同时有一家控股70%的子公司也贡献1亿元利润,这样公司合并报表显示共有2亿元利润,但这2亿元并非全部归该公司股东所有,还需划出控股子公司利润的30%,既3000万元分配给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这样,该公司全体股东可以享受分配的最终利润就是1.7亿元。
(2)净资产收益率,是净利润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是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该指标反映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用以衡量公司运用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平均净资产,如不考虑报告期内净资产因发行新股、回购或分红等原因产生的增减,则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报告期内净利润/2(详细公式可参见《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假设挂牌公司在年度内不存在净资产因其他原因变动的情况(仅根据净利润发生变化),结合盈利性指标中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的要求,即可以推导出:当年实现盈利2000万元的挂牌公司,如期初净资产在1.9亿元以下,则其当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就不会低于10%。
2、对成长性指标的解读根据《分层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第八条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成长性指标包含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与公司营业收入相关,要求“连续两年营业收入连续增长”,且对“年均复合增长率”有具体数额的要求(分层标准与维持标准分别不低于50%、30%);另一部分与公司规模有关,要求“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万元;股本不少于2000万股”。
“年均复合增长率”是成长性指标核对时不容忽视的因素,《分层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对此作出了明确界定,即年均复合增长率=-1,其中Rn代表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第n年)的营业收入。
按照该条款的界定方式,其实所谓复合增长率就类似贷款利息计算中的复利,假设某公司2014年的营业收入为5000万元,按照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0%的要求,其2016年的营业收入就应当达到=11250万元,才符合在2016年进入创新层的要求。
由于复合增长率需以第一年的期末营业收入为计算基础,因此准备以符合该项要求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就必须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至于与公司规模相关的两项指标,实际是考虑到如果公司规模不大,则成长性指标容易达到,因此必须对公司的营收规模、股本规模设定下限。
3、对市场认可度指标的解读根据《分层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八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市场对公司的认可,主要体现为公司的市值、愿意为公司做市的做市商数量以及合格投资者数量。
(1)市值,是指挂牌公司发行股份按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股票总价值,其计算方法为每股股票的市场价格乘以发行总股数。
简言之,假设公司发行的股份数为2000万股,只有股票发行价格或者交易价格不低于30元/股,方能达到“分层标准”市场认可度指标中不低于6亿元的标准,即公司市值2000万股×30元/股=60000万元。
(2)做市商,是指经股转公司批准,具有做市业务资质的主体,目前的做市商均为证券公司(即券商),但是根据股转公司2016年5月27日发布的《全国股转公司积极准备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私募机构成为做市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