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计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制度_学校统计规章制度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制度_学校统计规章制度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制度_学校统计规章制度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范围
本统计工作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科组织所有的统计工作。

三、编制内容
1.学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统计信息管理体系,明确统计信息的提交职
责和管理要求,并做好统计工作报告资料的编码、校核、汇总等后续工作。

2.学校要关注省教育厅及其他有关部门关于学校统计工作的有关规章
制度,及时进行学校统计工作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向各有关部门提供及时
准确的统计信息。

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统计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统计工作的计划、监
督管理,组织完成教育统计工作和经费管理,为学校的经费管理和行政决
策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

4.定期开展统计教育培训,增强老师、行政人员的数据报表、信息处
理及统计分析水平,保证学校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客观性。

5.学校统计信息的采集、校核、报送、统计分析及应用都要依据国家、省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机制。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加强学院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部门应予以高度重视。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教育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学院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制度。

1、学院办公室是学院统计工作的`管理部门。

院级各类统计资料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上级单位下发至学院有关职能部门的条线上的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填报,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上报。

2、学院各部门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专、兼职统计员必须按时、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

3、各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本部门统计工作,检查、督促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统计任务。

第四条各有关人员必须加强自身进修,增强法令意识,依法完成统计任务。

1、各专、兼职统计员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各类统计材料及数据,并不得伪造、篡改;部门卖力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材料及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强令、授意专、兼职统计员篡改统计材料、编造虚假数据,不得对拒绝、抵制篡改材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专、兼职统计员进行打击报复。

上述违规行动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赐与行政处分,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XXX收集的院级统计材料,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在填报时须签字,经部门卖力人审阅、签核、盖章后报学院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卖力院级统计材料的综合、上报工作。

学院办公室有关人员在统计汇总材料上签字后交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出。

3、凡属保密的各类统计资料,有关人员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各部门上报的统计材料应做好保管、归档工作。

学校统计年报制度

学校统计年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状况,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各级各类统计工作。

第三条学校统计年报工作遵循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的原则。

第二章统计年报内容第四条学校统计年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校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教职工人数、学生人数等。

2. 教育教学统计: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学生成绩、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3. 科研统计: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经费、专利等。

4. 管理统计:包括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5. 财务统计:包括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经费使用效益等。

6. 社会服务统计:包括社会服务项目、服务成效、服务经费等。

第三章统计年报工作流程第五条学校统计年报工作流程如下:1. 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统计资料,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至学校统计办公室。

2. 学校统计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汇总,于12月底前形成学校统计年报初稿。

3. 学校统计办公室将年报初稿提交学校领导审阅,根据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 学校统计办公室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年报定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 学校统计办公室将年报发布在学校内部网站,供全校师生查阅。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六条学校统计年报工作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统计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学校统计办公室对年报的编制、审核、发布等工作负责。

3. 学校领导对年报的审批、发布等工作负责。

第七条学校统计年报考核:1. 学校统计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准确。

2. 学校领导对年报的审批,确保其符合国家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

3. 学校统计办公室定期对年报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统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统计制度及措施

学校统计制度及措施

一、目的与意义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校各项数据,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建立完善的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学校领导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各部门统计员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统计数据,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三、统计制度1. 统计报表制度学校统计报表分为综合统计报表和专项统计报表。

各部门应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按时、准确、完整地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2. 统计资料收集制度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收集制度,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统计资料包括:(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等。

(2)教职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政治面貌、学历、职称、职务等。

(3)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支出、结余等。

(4)教育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学生获奖情况等。

3. 统计分析制度学校统计部门应根据统计资料,定期对学校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为学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四、措施与保障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讲座等形式,提高全校教职工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强统计意识。

2. 严格统计纪律建立健全统计责任制,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统计数据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优化统计手段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的效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4. 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校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另行规定。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一、目的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小学教育统计工作,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学校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的教育统计工作,包括学生信息统计、教师信息统计、教育资源统计等。

三、工作职责1. 校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教育统计工作;2. 教务处负责学生信息统计和教师信息统计;3. 各科组负责教育资源统计;4. 各年级组负责学生考试成绩统计。

四、工作流程1. 学生信息统计:- 每学期开始前,教务处向班主任发放学生信息统计表;- 班主任按照表格要求,统计学生基本信息并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并整理学生信息,形成学生信息报告。

2. 教师信息统计:- 每学年开始前,教务处向各科组发放教师信息统计表;- 各科组按照表格要求,统计教师基本信息并上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核并整理教师信息,形成教师信息报告。

3. 教育资源统计:- 每学年开始前,各科组向教务处报送教育资源统计表;- 各科组按照表格要求,统计教育资源数量和使用情况;- 教务处审核并整理教育资源信息,形成教育资源报告。

4. 学生考试成绩统计:- 每学期结束后,各年级组负责统计学生考试成绩;- 各年级组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统计并上报学生考试成绩;- 教务处审核并整理学生考试成绩,形成成绩报告。

五、数据管理1. 所有统计数据必须保存备份,确保数据安全;2. 统计数据的录入、整理和存储必须使用专门的统计软件或工具;3. 统计数据的传输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网络或存储设备。

六、工作评估1. 每学年结束后,校长召开教育统计工作评估会议;2. 评估会议上,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3. 校长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下一学年的教育统计工作计划。

七、附则1. 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2. 对于违反本工作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的完整版,旨在规范和优化教育统计工作流程,提高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和效率。

学校事业统计规章制度

学校事业统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全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及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事业统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统一管理:学校设立统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事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三)分级负责: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统计工作。

(四)规范操作: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程序,提高统计质量。

第二章统计内容与范围第四条学校事业统计内容包括:(一)学校基本情况统计:学校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设施等。

(二)教育教学统计:招生、在校学生、毕业生、教学质量、课程设置、教学成果等。

(三)科研统计: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专利、论文、著作等。

(四)财务统计:学校经费收入、支出、资产负债等。

(五)学生资助统计: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等。

(六)师资培训统计:教师培训、进修、考核等。

(七)校园安全统计:校园安全事件、安全隐患排查等。

第三章统计程序与要求第五条学校事业统计程序:(一)制定统计计划:统计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统计计划,明确统计内容、时间、责任人等。

(二)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按照统计计划,组织实施统计工作。

(三)数据审核:统计管理部门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四)统计分析:统计管理部门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条统计要求:(一)真实、准确、完整:统计数据必须真实反映学校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二)及时、全面:统计数据要及时报送,全面反映学校事业发展的全貌。

(三)规范格式:统计数据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报送,确保数据可读性。

第四章统计责任与奖惩第七条统计责任:(一)学校领导对统计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各年级、各班级负责人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

小学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汇总

小学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汇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学校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与学校统计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学校实际情况,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三)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统计管理体制,确保统计工作有序开展;(四)保密安全:加强统计信息安全管理,防止统计数据泄露。

第二章统计工作内容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情况统计:包括学生人数、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家庭住址等;(二)教职工情况统计:包括教职工人数、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工龄等;(三)教育教学情况统计: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学生成绩、学科竞赛等;(四)财务状况统计:包括学校经费收支、固定资产、负债等;(五)校园安全统计:包括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六)其他相关统计工作。

第三章统计工作流程第五条学校统计工作流程如下:(一)统计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统计需求,填写《统计需求表》;(二)统计方案制定:统计部门根据需求,制定统计方案,明确统计指标、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等;(三)数据收集:统计部门根据统计方案,开展数据收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四)数据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形成统计报表;(五)数据分析:对统计报表进行数据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六)统计结果应用:将统计结果应用于学校管理、决策、评估等方面。

第四章统计工作责任第六条学校统计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如下:(一)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统计工作负直接责任;(三)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所提供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统计信息安全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确保统计信息安全。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统计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要遵循“科学、客观、真实、及时”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学校统计工作由学校统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五条统计工作的范围包括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数据统计及分析、年度统计报表的编制、统计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等内容。

第六条学校统计工作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七条学校统计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效率,优化统计流程。

第二章统计工作流程第八条学校统计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收集数据: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二)整理数据:统计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清洗和统计。

(三)分析数据: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相关报表。

(四)编制报表:根据分析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并上报相关部门。

(五)数据存档:对统计数据进行存档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统计工作,按时提供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统计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统计文件和数据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章统计工作规范第十一条统计工作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学校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统计数据要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不得篡改、捏造数据。

第十三条统计报表要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并加盖学校公章。

第十四条统计工作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得泄露学生和教师的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统计工作要保密,对于敏感数据要加强安全保护。

第十六条统计工作要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统计工作监督第十七条学校领导要对统计工作负责,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学校内设立统计工作督导组,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对于存在违规行为和数据不真实的情况,要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教育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和相关职责的文件制度。

下面是一个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样例:1. 统计工作组织与领导1.1 设立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 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领导、统计工作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制定统计工作计划、经费安排和人员配备等事项。

1.3 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 统计工作流程2.1 统计工作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录入、数据分析和数据报送等环节。

2.2 统计工作负责人负责每月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人员按计划完成数据收集和录入等工作。

2.3 统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数据收集与录入3.1 统计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数据收集工作,包括向学校和相关部门索取数据。

3.2 收集的数据必须经过核对和审核后方可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3 数据的录入必须由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的人员进行,避免错误录入和数据泄漏等问题。

4. 数据分析与报送4.1 统计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数据分析,提取有关教育统计的重要指标和信息。

4.2 分析结果必须经过审核和评估,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4.3 分析结果必须按时报送相关部门,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可用性。

5. 数据保密与安全5.1 统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统计数据泄露给任何不相关的人员。

5.2 统计数据必须妥善保存,采取防火、防盗和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5.3 统计数据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任何违法或不当的目的。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样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教育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管理,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高教育统计数据的质量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保证学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统计管理制度是学校对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涉及统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学校统计工作遵循面向学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侧重于学科发展、师资建设、学生成长等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强调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四条学校统计管理以科学、合理、规范、保密为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五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贯彻信息化和数字化统计原则,采取先进的统计方法、手段和技术,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强调信息共享和统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校内部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统计数据的公开和公正。

第七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注重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统计数据分析和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加强统计数据的监督和审计,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加强统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学校统计管理应当保障统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其工作的独立性和权益。

第二章统计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收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统计对象、统计内容、统计标准和统计期限,确保收集的数据准确、真实和完整。

第十二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遵循规范的统计程序和操作规程,确保整理的统计数据清晰、准确和具有完整性。

第十三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采用先进的统计技术和工具,提高整理数据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注重数据的积累和更新,确保整理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学校统计数据的整理应当加强数据的归档和备份,确保整理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统计数据的分析与报告第十六条学校统计数据的分析应当注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分析的数据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把握我国小学教育的实际情况,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育管理,制定本统计工作制度。

通过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可以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政策、编制教育规划、进行教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统计范围和对象本统计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小学,包括公立小学、私立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中的小学部分。

三、统计内容1. 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学校的基本信息,如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学校类型、学校规模、校长信息、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等。

2. 教育教学情况统计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质量、教学评价、学生成绩等。

3. 教育经费情况统计包括教育经费投入、教育经费使用、教育经费分配等。

4. 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包括教师数量、教师结构、教师培训、教师待遇等。

5. 学生发展情况统计包括学生人数、学生结构、学生综合素质、学生心理健康等。

四、统计方法和程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收集数据。

数据收集后,进行整理、分析和解释,形成统计报告。

统计程序分为四个步骤:1. 制定统计计划:明确统计目的、统计内容、统计方法、统计时间等。

2. 收集数据:根据统计计划,采用相应的方法收集数据。

3.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解释。

4. 形成统计报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撰写统计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五、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小学教育统计工作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设立专门的统计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

学校应当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支持。

六、统计工作纪律和保密从事小学教育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遵守统计工作纪律,如实收集、记录、报告统计数据。

对于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七、统计工作评估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的统计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

中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中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中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中学教育的发展情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统计内容
1. 学生情况统计:包括学生总人数、性别比例、年级分布等。

2. 教师情况统计:包括教师总人数、教师学历、教师资格证情
况等。

3. 教学设施统计:包括教室数量、实验室设备情况、图书馆藏
书量等。

4. 教育经费统计:包括学校年度教育经费总额、教育经费支出
情况等。

三、统计程序
1. 每学年初,由学校统计员向各班级、各科室发放统计表格。

2. 各班级、各科室负责人收集填写好的统计表格并汇总上报给学校统计员。

3. 学校统计员对汇总的数据进行核对和整理,形成统计报告。

4. 统计报告由学校领导审核后进行归档保存。

四、统计利用
1. 统计报告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2. 统计数据用于学校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费的科学分配。

3. 统计结果用于评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为学校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审核并公布后执行。

中学教育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中学教育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中学教育统计工作规章制度1. 前言教育统计工作是中学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中学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2. 统计数据的范围和内容2.1 统计数据的范围包括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教学资源配置等与中学教育相关的数据。

2.2 统计数据的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学业水平、教师队伍情况、教学资源配置等相关内容。

3. 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3.1 学校每学期结束后,由教务处负责收集统计数据,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整理。

3.2 教务处应设立专门的统计数据管理系统,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录入和保存。

4. 统计数据的报送4.1 每学年结束后,学校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将统计数据报送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4.2 统计数据报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确保及时准确。

5. 统计数据的审核和核对5.1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报送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学校应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和核对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解释。

6. 统计数据的使用和保密6.1 统计数据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用于教育管理和决策。

6.2 统计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或机构。

7. 统计数据的考核和反馈7.1 学校应定期对教育统计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教职工予以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予以整改。

7.2 学校应及时向相关教职工反馈教育统计工作的结果,为其改进提供依据。

8. 附则8.1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8.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校教育统计工作。

以上是中学教育统计工作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教育统计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请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

如有不清楚或有争议的地方,请及时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解决。

(完整版)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完整版)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完整版)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小学教育统计工作,确保教育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小学的教育统计工作。

三、主要责任1. 校长:负责全面组织和实施教育统计工作,监督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处理过程。

2. 教导处: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各类统计数据,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各教研组:负责按要求提供教学相关数据,包括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教师课时等。

4. 班主任:负责统计并报送班级相关数据,包括班级人数、课程安排等。

四、统计数据采集1. 学生统计:每学年初,教导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生数的统计时间点,班主任负责上报班级学生人数。

2. 教师统计:每学年初,教导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教师数的统计时间点,各教研组负责上报各科教师人数。

3. 课时统计:每学期末,各教研组负责上报各科本学期的教师课时及资源使用情况。

五、数据处理与报送1. 教导处收集并整理各项统计数据,并于每学期定期报送给校长、教务处和相关部门。

2. 统计数据的处理应遵循科学、严谨的原则,确保统计结果的准确性。

3. 校长、教导处和相关部门需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数据异常情况。

4. 校长、教导处和相关部门可根据需要定期向教职工和家长公布相关统计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

六、保密与安全2. 所有统计数据备份和存储的设备和系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损坏。

七、违纪处分对于故意虚报、篡改或隐瞒统计数据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违纪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并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小学教育统计工作制度的完整内容。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

学校统计管理制度学校统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的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学校统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统计机构及职责1. 统计机构:学校设立统计机构,负责学校各项统计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2. 统计人员:统计机构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

3. 统计职责:统计机构负责以下工作:(1)收集、整理和归纳学校各项统计数据,编制各类统计报表;(2)制定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统计调查;(3)参与学校的决策和规划工作,为学校提供统计分析报告;(4)统计数据的保密工作,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统计数据的采集与整理1. 数据采集:统计机构应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确保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准确、及时,并组织对数据的核实。

2. 数据整理:统计机构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数据的规范化和一致性。

3. 数据存储:统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存储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做好备份和恢复工作。

四、统计报表的编制与分发1. 统计报表编制:统计机构应根据学校的需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各类统计报表,并确保报表的格式统一、内容完整。

2. 统计报表分发:统计机构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时将统计报表分发到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反馈。

五、统计调查与分析1. 统计调查计划:统计机构应根据学校的需要,制定年度统计调查计划,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和公布。

2. 统计调查组织:统计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统计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保证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3. 统计数据分析:统计机构应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提供统计报告和分析意见,为学校的决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六、统计数据的保密与安全1. 数据保密:统计机构负责学校统计数据的保密工作,对采集到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部机构和个人透露。

2. 数据安全:统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数据的丢失和损坏。

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及领导小组

教育统计工作制度及领导小组

教育统计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统计法》有关统计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进行教育统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目的是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各项教育相关数据,为学校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

第四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原则是准确、及时、可靠、保密。

第五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数据收集、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和报表编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学校设立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教育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项统计工作。

第七条学校设立教育统计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统计工作。

教育统计工作办公室由负责人、统计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教育统计工作负责人由学校确定,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统计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统计学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

必要时,学校可聘请专业统计人员协助开展统计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数据收集:负责人根据学校教育统育统计工作计划和要求,汇总相关数据,并向各部门发放数据收集表。

(二)数据整理:统计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去除错误或重复数据,并进行数据清洗。

(三)数据分析:统计工作人员对整理好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生成相关报表和图表。

(四)报表编制:根据统计分析结果,编制并定期发布相关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内各部门应配合教育统计工作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相应的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应与学校信息系统相结合,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处理。

第四章数据安全和保密第十三条学校教育统计工作的数据应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对所接触到的数据应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十五条教育统计工作人员离职时,应交接相关数据和工作资料,并对已知的数据安全问题进行说明。

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有效管理xx学校的事业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学校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学校全体职工及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教职工、行政人员和学生。

3. 原则- 独立性:所有统计数据和报告的制作与审查均应独立进行,不受他人干预或指导。

- 准确性:统计数据应基于真实、准确的信息,严禁虚假和误导性的数据报告。

- 保密性:所有统计数据应当妥善保管,确保不会被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获取。

4. 责任和职责4.1 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确保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准确性,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4.2 统计部门统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各项统计数据,并及时提交相关报告。

4.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统计部门的工作,提供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4.4 教职工和学生教职工和学生应配合统计工作,如实提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

5. 统计流程5.1 数据收集统计部门根据需求,及时收集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人员、学生人数、教育课程、学术成果等。

5.2 数据整理和分析统计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5.3 报告编制统计部门根据需要编制各类统计报告,包括日常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并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和领导。

6. 监督和评估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统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管理制度的修订根据需要,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可以对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执行。

8. 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相关人员。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为xx学校关于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的简要内容,详细的制度细则可以在学校内部获取。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学校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事业统计工作是以学校教育事业为对象,对学校事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事业统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统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执行,确保统计数据合法、合规。

(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学校事业发展情况。

(三)统一规范原则:统一统计标准,规范统计口径,确保统计数据的可比性。

(四)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各级统计工作职责,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格局。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事业统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计办公室,负责具体开展以下工作:(一)组织实施学校事业统计工作,制定统计调查计划;(二)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报表格式;(三)组织培训统计人员,提高统计业务水平;(四)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统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学院设立统计员,负责本部门、本学院事业统计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统计调查计划,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统计数据;(二)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四)参与统计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三章统计调查与报告第七条学校事业统计调查分为定期调查和专项调查。

第八条定期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学校教育事业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基本情况;(二)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情况;(三)学校财务状况、资产状况等。

第九条专项调查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对特定领域、特定项目进行统计调查。

第十条统计员在开展统计调查时,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统计调查计划,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二)加强统计资料管理,确保统计资料安全;(三)对统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学校统计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规章制度
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综合统计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各基层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报表,经部门领导签字交学校综合统计负责人审核,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
二、由综合统计负责人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年终送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
三、全校统计数据归口学校综合统计,防止数出多门。学校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工作成效;进行奖励和惩罚、发布信息、上报资料、发表文章需要统计资料时,必须以综合统计负责人签章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
1、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本部门业务主管机关颁发的统计调查任务;
2、负责向校综合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负责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任务所需的与本部门有关的统计资料;
3、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对部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对未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提高素质,取得“统计上岗证”。
统计员岗位职责: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应的业务水平,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的提高。
二、能从整体出发,大局着眼,团结协作,开创性的做好本职工作。
三、负责数据的录入和统计。对日常工作,做到全面掌握,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准确度高。
四、认真贯彻国家、教委、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
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数据安全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篇二: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xx小学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学校教育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学校统计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学校统计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统计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统计教育工作指导思想是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校统计教育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统计思维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培养学生的数据素养,为其未来的学习和工作打下基础。

第四条学校统计教育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范、系统、持续,确保教育质量和效果。

第五条学校统计教育工作的任务是制定合理的统计课程安排,搭建统计实验平台,开展统计教育研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第二章统计课程设置第六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年级和专业特点,制定不同层次的统计课程设置,并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统计教育。

第七条学校应组织专业教师编写统计课程教材,内容要符合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法规和规定,教学方法要符合现代教育需求。

第八条学校要定期评估和调整统计课程,根据教学效果和学生需求,不断完善和优化统计课程设置。

第三章统计实验平台建设第九条学校应建设统计实验室和相关设备,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实验环境。

第十条学校要制定统计实验室管理规定,保障实验室设备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要组织专业教师进行统计实验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和数据处理方法。

第四章统计教育研讨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组织统计教育研讨会,邀请统计专家和教育学者分享经验和成果。

第十三条学校要鼓励教师参加统计教育研讨,提升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第五章教师队伍建设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统计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统计知识和教学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要重视统计教师的岗位评定和激励,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统计教育档案,记录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成果,作为学校教育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十七条学校要积极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同推动统计教育的发展和创新。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学校统计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本规章制度制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统计资料审核制度
为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高质量的完成国家法定统计调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总体要求
各类统计资料上报前,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要求,做好审核工作。

审核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
(一)统计人员应当按照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要求,对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的审核,确保各项统计指标以及相关统计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准确无误。

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与统计报表配套衔接,保持一致。

(二)统计负责人要对统计人员填报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准确、逻辑关系严密、报表填报完整。

对审核不合格的统计报表,退回相关统计人员进行重新核对、校填。

(三)单位负责人最终审核统计负责人审核通过的统计报表,审核不合格,退回统计负责人会同统计员重新核对、校填。

统计工作流程的各环节统计人员、审核人员均应当对其统计、审核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导致本部门统计资料失实并被政府统计部门追究统计法律责任者,本单位将再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统计资料签署制度
为确保本单位统计工作各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明确分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签署制度。

一、实行签署上报制
(一)无论是实行纸介质上报的统计资料还是实行网络上报或磁介质上报的各类统计资料,均应按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格式(表式)打印出纸介质的统计资料,并经有关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并留档。

(二)签署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提高效率的原则。

二、实行签署上报工作责任制
(一)统计人员依据统计调查报表制度、原始数据、统计台帐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审核无误后,需签字确认,方可提交统计负责人审核。

(二)统计负责人负责审核统计人员填报的统计报表,审核无误后,需签字确认,方可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

(三)单位负责人审核经统计负责人签字的统计报表,审核无误后,最终签署确认。

各环节的签署人员应当对其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不认真履行签署职责,导致本部门统计报表上报不真实、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并被政府统计部门追究统计法律责任者,本单位将再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统计工作交接制度
为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确保本单位统计工作的延续性、稳定性,规范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在工作、人员交接时的特殊职责,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交接制度。

一、总体要求
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统计人员变动时,应当任用有统计资质的人员,并做好新老统计人员、相关统计资料的交接工作。

二、实行统计工作交接制度
(一)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重新调整的统计人员告知所在地的统计机构和直接报予统计资料的部门,并变更本单位统计人员个人基本信息。

(二)实行持证上岗,新接任的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从业资格证》,并接受专业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掌握准确报送本单位统计资料所需的统计业务知识。

(三)统计人员在离任(职)前,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向新任统计工作人员履行工作内容移交。

新任统计工作人员应积极做好本单位统计工作的衔接工作。

(四)统计工作移交的内容。

统计员需移交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填报指南、基础台帐、网络报送用户名口令以及其他相关统计资料;统计负责人需移交相关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资料等。

(五)单位负责人是各项交接工作的监督人,须确保交接顺利进行。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不认真履行交接职责,导致本部门统计工作并被政府统计部门追究统计法律责任者,本单位将再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统计资料归档制度
为加强对本单位各类统计资料管理,规范统计资料归档、方便工作查询、便利开发运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归档制度。

一、总体要求
归档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有序分类、整齐完善的原则。

各类统计资料应妥善保存、管理、有效利用。

二、实行统计资料归档责任制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统计资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有关人员加强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要按照分工职责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二)各项统计资料,要做到按月登记、按季度整理、按年统一归档,做到各项统计资料完整、管理有序。

(三)本单位各类统计资料实行独立管理,确保保管安全、不灭失、不污染、不泄密。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于不认真履行归档职责,导致本部门统计资料灭失、污染、泄密的,本单位将依法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