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高中语文课程的评价(上)-文档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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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语文课程的评价(上)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相衔接,所以,高中语文课程评价是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评价的继续和发展。它既继承了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评价的基本思想,又有所发展,有所提高。由于我国基础教育的课程改革是在国际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背景底下展开的,所以了解世界课程评价的历史发展对于推进我国语文课程评价的改革不
无裨益。
一、关于世界课程评价的历史发展
从国际上看,自十九世纪末以来,在短短的百多年时间内,课程评价的理念几经变换,评价思想不断更新。据《课程评价论》(李雁冰著)介绍,美国评价专家古巴和林肯(E.G.Guba &Y.S.Lincoln)把评价领域划分为四个发展时期。
第一代评价时期:测验和测量时期。盛行于19世纪末至20纪30年代,这代评价认为,评价在本质上是以测验(testing)或测量(measurement)的方式,测定学生对知识的记忆状况或某项特质。第一代评价的基本特点是:认为评价就是测量,评价者的工作就是测量技术员的工作----选择测量工具、组织测量、提供测量数据。因此,这一时期也被称为“测验”和“测量”的时期。
第二代评价时期:描述时期。自20世纪30年代随“八年研究”而兴起,一直持续到50年代。这代评价认为,评价在
本质上是“描述”(description)──描述教育结果与教育目标相一致的程度,从而发现问题,改进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这一时期美英等国出现了诸多针对评价而设计的教育目标体系,其中以泰勒亲自参与并指导的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影响最为深广。第二代评价的基本特点是:认为评价过程是将教育结果与预定教育目标相对照的过程,是根据预定教育目标对教育结果进行客观描述的过程;评价的关键是确定清晰的、可操作的行为目标;评价不等于“考试”和“测验”,尽管“考试”“测验”可以成为评价的一部分。第三代评价时期:判断时期。萌生于1957年以后美国因苏联卫星上天而发动的教育改革,持续到70年代。这代评价认为评价在本质上是“判断”(judgement)。第三代评价的基本特点是:把评价视为价值判断的过程,评价不只是根据预定目标对结果的描述,预定目标本身也需要进行价值判断;评价应当走出预定目标的限制,过程本身的价值也应当是评价的有机构成。显然,第三代评价是对第二代评价的重要超越,它确认了价值判断是评价的本质,也确认了评价的过程性。
第四代评价时期:建构时期。建构时期是与质性评价范式的应用联系在一起的。20世纪60年代未、70年代初,随着对课程改革运动的深刻反省,传统的评价方式也受到猛烈的冲击,人们渴望发展评价的新理论和新范式。这代评价认为,
评价不是对预期的教育结果进行测量与对照,而是要对整个方案,包括前提假设、理论推演、实施效果以及困难问题等等,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质性研究范式由此推广开来,并开创了一代新的评价理念。第四代评价的基本特点是:把评价视为评价者和被评价者“协商”进行的共同心理建构过程;评价是受“多元主义”价值观所支配的;评价是一种民主协商、主体参与的过程,而非评价者对被评价者的控制过程,学生(被评价者)也是评价的参与者、评价的主体;评价的基本方法是质性研究方法。所谓质性课程评价,就是力图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充分地揭示和描述评价对象的各种特质,以彰显其中的意义,促进理解。质性评价范式,也被称为自然主义评价(naturalistic evaluation)范式,它在认识上反对科学实证主义的基本观点,反对把复杂的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量化为数字,认为这种做法提供的只能是歪曲的教育信息,且有可能丢失重要信息。它主张评价应全面反映教育现象和课程现象的真实情况,为改进教育和课程实践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如果说量化课程评价本质上是受“工具理性”所支配的话,那么质性课程评价则是以追求“实践理性”和“解放理性”为根本目的的。因此,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在课程评价领域,由量化评价向质性评价的转换在某种意义上是必然的。
前述三代评价,尽管每一代评价理论都力图克服上一代的缺
陷,并使之更加符合时代对评价的新要求,但总起来看,它们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问题,具有“管理主义倾向”、“忽视价值的多元性”、“过分依赖科学范式”。而以“共同建构”为特征的第四代评价(fourth generation evaluation),坚持“价值多元性”的信念,反对“管理主义倾向”,强调在自然环境中,用质性研究方法,使各方面通过各种形式的对话达成共识。特别要指出的是,第四代评价突出了过去作为被评价者的学生在评价过程中的参与者身份,从而使得评价中出现了被评价者的声音。第四代评价还旗帜鲜明地突出了评价中的价值问题,它所倡导的“协商”式的“共同心理建构”,实质上是尊重每一个个体的主体性,并在此前提下寻求共识的达成,这反映着一种深刻的民主意识,极其富于时代精神,突破了评价领域中长期以来所寻求的“客观性”、“科学性”迷雾,使评价的理念发生了质的飞跃。当然,正如它的倡导者所说,“第四代评价也只是一种建构”,它本身并不完全排斥其他的评价模式,而应该视具体的评价任务,与其他的评价模式相互补充。二、关于语文课程评价的基本原则
应该承认,目前我们的教师、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多数人的评价观念还停留在第一代、第二代评价时期。社会形成了一种定势,把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落在考试上,尤其是高考上,因此小学考试学中考,中考模仿高考。之所以造成这种
局面,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数十年如一日地为基础知识与技能所主宰、为升学考试所左右。所以,我国原有的课程体系基本上是应试教育课程体系。换句话说,用考试代替评价是应试教育的特征之一,这显然不符合素质教育的改革方向。
课程是什么?在应试教育视野中,课程是使学生在中考、高考中获得成功的手段。至于课程本身的引人入胜之处、课程的人的发展的价值则被漠视或未得到应有的体现。这是诸多教育悲剧产生的根源。在基础教育的各门学科中,语文学科在这方面的问题应该说是比较典型的。这已经为前几年关于语文教育的社会大讨论所证明了。为根治应试教育课程体系的弊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纲要(试行)》提出了新的评价理念:“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 为克服语文课程评价领域长期存在的弊端,尤其是片面追求高考升学率的负面影响,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下称《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也明确规定了“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高中语文课程标准》的“评价建议”分三个部分:评价的基本原则、必修课程的评价和选修课程的评价。评价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