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第五章)托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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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第二篇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③ 托 收 申 请 书 及 跟 单 汇 票
④ 回 ⑾ 执 付 款
⑦ 承 兑 汇 票
⑤托收指示书及跟单汇票
⑧ 到 期 提 示 汇 票 要 求 付 款
⑨ 付 款 交 单
托收行 (出口方银行)
⑩汇交收妥的款项
代收行 (进口方银行)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承兑交单程序
①合同 委托人 (出口方) ②发货取得提单 ⑨交单提货 轮船 公司 付款人 (进口方)
(2)债务债权关系 委托人和付款人之间的关系是债权和债 务关系。
注意:代收行与付款人之间不存在委托 代理关系或契约关系。
委托人 (出口商)
债权债务关系
付款人 (进口商)
委托代理关系 委托代理关系
无契约关系
代收行
托收行
2、托收当事人的权责
(1)委托人的权责 ①明确指示。委托人的托收指示应力求明确具 体,如委托人应详细写明付款人或提示所在地 的完整地址。 ②及时提示。委托人在接到银行有关拒付或发 生意外情况的通知时,应及时指示银行有关单 据的处理方法。 ③负担费用。委托人应负担受托银行办理托收 的手续费和代垫的各项费用和开支,如仓租、 保险费、电讯费等费用,除付款人支付的以外。
四、托收委托指示
1、托收申请书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契据,委 托人应在托收申请书中详细表明自己的要求即 写明委托的内容、双方的责任范围以及具体问 题的处理条件。 (1)托收行的选定 托收行可以由委托人选定或委托人没有指定, 托收行可以自行选定 (2)交单条件的选择 供选择的交单条件有: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 款交单和承兑交单。UPC522不提倡远期D/P
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第五章: 托 收
托收(Collection)

国际结算托收课件

国际结算托收课件

THANKS
商业发票是托收银行审核交易背 景和交货情况的重要依据,也是
进口商清关和纳税的凭证。
在托收业务中,商业发票的准确 性和完整性对于保障交易双方的
权益至关重要。
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证明货物运输情况 和货物所有权的重要单据,包 括海运提单、空运单和铁路运 单等。
运输单据上应注明货物的详细 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重 量、体积、装运日期等。
防范欺诈风险的措施包括:核实交易方信息、检查单据真实 性、使用安全的支付方式、及时报告可疑行为等。同时,应 了解当地法律法规,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4
国际结算托收中的单据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是托收业务中的重要单 据之一,它详细列出了买卖双方 之间的交易条款和条件,包括商 品描述、数量、单价、总价等。
代收行需对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符 合托收条件和惯例。
代收行需确保单据安全、及时地送达付 款行,并通知付款行有关付款或拒绝付
款的情况。
付款行的责任与义务
付款行负责根据代收 行的指示,按照托收 条件和惯例进行付款 。
付款行需确保付款及 时、准确地到达代收 行或委托人指定的账 户。
付款行需对单据进行 审核,确保单据符合 托收条件和惯例。
特点
托收是一种商业信用结算方式,银行仅作为中介,不承担付款责任;托收具有 灵活性和方便性,适用于各种贸易结算;托收风险较高,需谨慎使用。
托收的种类
跟单托收
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分为付款 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两种。
光票托收
不附货运单据,仅凭汇票或发票 等单据进行托收。
托收的优势与不足
托收银行通常会要求出口商提 供正本运输单据作为交货证明 ,以便进口商清关和提货。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课件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课件
该规则规定了托收的程序、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风险承担、费用 负担等内容,为各国银行开展托
收业务提供了统一的准则。
意义
实施《托收统一规则》有利于减 少托收业务中的纠纷,提高结算 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国际
贸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适用原则
概述
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商事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商业合 同,其法律适用原则对于确定合同权利义 务、解决合同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02
托收方式的操作流程
卖方的交单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 将装运单据交给出口 地的银行,并委托其 代为收款。
卖方需按照合同规定 的时间和地点交单。
卖方需确保单据齐全 、正确,以便买方顺 利清关提货。
银行的寄单
出口地银行收到卖方提交的单据后, 会根据托收指示将单据寄给进口地银 行。
银行在寄单后,会及时通知卖方单据 已经寄出。
银行风险的防范措施包括: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对银行进行充分 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以及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银行的责任和义务等。
风险防范措施
综合运用多种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内 部控制和审计,确保业务流程的规范性和操作的准确性;投保相关保险,降低潜在的经济损失等。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课件
目录 CONTENTS
• 托收方式概述 • 托收方式的操作流程 • 托收方式的单据 • 托收方式的风险与防范 • 托收方式的国际惯例与法律适用 • 托收方式案例分析
01
托收方式概述
托收的定义与特点
托收的定义
托收是指出口商通过银行将单据 转交给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并 委托该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 方式。
THANKS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9 .货 物
委托人
轮船
付款人
(出 口 商 )
公司
(进 口 商 )
跟单托收流程图 2 .提 单
8 .提 单
6. D/P
3.
11.
4.
付回 款执
跟托 单收 汇申 票请

PART 1
7.
承付 提
提 单
兑款 后或
示 汇 票
D/A
托收行
5 .托 收 委 托 书 及 跟 单 汇 票 1 0 .付 讫 借 记 通 知 书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以电报或航邮 授权我行借记你方在我行的帐户”。
• (三)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相互没有开立帐户,而是托收行在国 外第三家X银行开立帐户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将款汇至X银行 贷记我行在该行的帐户,并请该行以电报或航邮通知我行”。
五、托收方 式中出口商 的风险与防
三、运输单据、利息、费 用及其他(略)
四、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
• 托收委托书的重要指示,一是交单条件,二是收款指示。常用的 有三种收款指示。
• (一)托收行在代收行开有帐户
• 出口托收委托书的收款指示写明“收妥款项,请贷记我方在你行 的帐户,并以电报或航邮通知我行。”
• (二)代收行在托收行开有帐户
托收行
代收行
6.汇交收妥的货款
远期付款交
指代收行提示汇票给付款人先要求承兑,
7. 6. 5. 4. 3.
9.
1.
单 (D/P after 委托人
sight)
跟 单 汇 票
委 托 人

货 款 贷 记
付款人承兑后退还给代收行保存,至到

国际结算托收业务流程

国际结算托收业务流程

国际结算托收业务流程一、托收的概念。

托收啊,就像是一个中间人帮忙收款的感觉。

比如说,你在国外有个客户,你给人家发了货,但是你又不好意思直接去要钱,这时候就可以找银行来帮忙。

银行呢,就按照你的指示,去跟那个外国客户要钱。

这就是托收的一个大概的样子啦。

二、托收的当事人。

1. 委托人。

委托人就是那个想要收钱的人,就像前面说的,你给国外发货的这个人就是委托人啦。

委托人得把相关的票据啊、单据啥的都交给银行,让银行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收多少钱,有啥特殊要求之类的。

委托人可重要了,要是没有委托人的这些指示,银行都不知道该咋干活呢。

2. 托收行。

托收行就是委托人这边的银行,就像是委托人的小助手。

委托人把事情交给托收行,托收行就得负责把这个事儿办好。

它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把那些票据啊、单据啥的寄给国外的代收行。

而且托收行还得时不时地盯着这事儿,看看钱收得咋样了。

3. 代收行。

代收行在国外呢,它是托收行的小伙伴。

托收行把东西寄给代收行,代收行就负责去跟那个外国客户要钱。

代收行得按照托收行的指示来办事,要是有啥问题,还得跟托收行沟通呢。

4. 付款人。

付款人就是那个应该付钱的人啦,就是国外收到货的那个客户。

他看到代收行来要钱,要是没啥问题,就得乖乖付钱。

三、托收的业务流程。

1. 委托人准备单据。

委托人要先把那些跟货物有关的单据准备好,像提单啊、发票啊之类的。

这些单据可重要了,就像是货物的身份证一样。

没有这些单据,付款人可能都不认账呢。

委托人把这些单据整理好之后,就得填写托收申请书,告诉托收行自己的要求,比如说啥时候收钱啊,要是收不到钱怎么办之类的。

2. 托收行受理业务。

托收行收到委托人的单据和申请书之后,就得检查一下。

看看单据齐不齐,申请书上的要求清不清楚。

要是有问题,就得让委托人修改。

要是没问题呢,托收行就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制作托收委托书,然后把单据和托收委托书一起寄给代收行。

3. 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单据。

4. 付款人付款或拒付。

第五章 托收

第五章 托收

二、托收预付款
• Advance against collection • 部分押汇与部分托收相结合。 • 托收行只对托收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提供押汇融 资,在扣除相应的利息及费用后,将净额预付 给出口商,其余部分做托收处理。银行风险相 对较小。
三、出口承兑信用额度
开两
张汇票 委托人 ⑥ 融承 通兑 汇后 票的 ②跟单汇票 托收行 ⑦ 到 期 付 款
• 1.指示明确 • 2.及时指示 • 3.负担费用
一、托收的定义和性质
• (二)托收行 :又称委托行、寄单行。它是接受委托
人委托,转托国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
– (1)执行委托人指示 – (2)按常规处理业务 – (3)收取费用 – (4)准确及时的寄发单据 – (5)负担过失责任
一、托收的定义和性质
• (三)代收行:是接受委托行的委托,向债务人收款的银行 。 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或收款人,也叫受托行
– 按委托人指示交单收款
– 谨慎处理货物
– 托收情况的通知
• (四)付款人 :付款人是进口商(importer)、买方(seller),是指
在委托人提供合格单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规定付款的人,也 叫受票人(drawee)。
• 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商业单据的托 收。
– 在实务中,银行作为托收行,办理光票托收的业务
受理范围为:凡不以受理行为付款行的外汇支票、 本票、汇票(不跟单)、旅行支票、存单、存折等
有价凭证的托收。
二、跟单托收
• 1、定义:跟单托收是指金融票据附带商业单 据的托收或商业单据不附于金融票据的托收。
• 托收行叙做该业务很谨慎,且押汇利率较高,该种 融资方式并不常用。
一、托收出口押汇(B/P)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摘要】当今世界国际贸易迅速开展,商品交易的数量、品种、金额不断扩大,传统“银货两讫〞的结算方式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国际结算的需求。

当前大多数进出口贸易都是由经办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转移和传递并借助某种结算方式清算国际间贸易的债权债务,从而实现贸易的最终完成。

由此银行的国际结算品种逐渐多样,方式也不断开展和创新。

选择结算品种主要取决于国际间经贸活动的容、融资的需求、风险的保障程度和银行的效劳围等因素。

目前最普遍使用的品种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和福费廷等种类。

本文将对其中的汇款、托收以及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进展分析比照。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一〕汇款、托收、信用证的含义1、汇款〔Remittance〕:也称国际汇兑或国外汇兑,是汇款人或债务人通过本国银行运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顺汇。

2、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商)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委托银行〔出口国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它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二〕在结算过程中使用的汇票的比拟1、汇票的含义及种类〔1〕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2〕汇票的分类:①按出票人分类: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②按有无包括运输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③按付款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④按兑人分类: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汇款方式在结算过程中汇票的使用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

国际结算(第五章)托收方式

国际结算(第五章)托收方式

四、托收方式的种类
托收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跟单托 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和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 (一)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意指金融单据的托收,是不伴随任何商业单 据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二)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主要的托收业务,它分成两大部分,第一 是出口托收部分,第二是进口代收部分。
• (1) 审查托收申请书,核对单据。托收行应当审核实收单据的
名称和份数是否和申请书内容相同,但除此外没有进一步审核
单据的任务。
• (2) 缮制托收委托书。托收行根据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内容制
作托收委托收书,托收委托书必须保证与申请书的一致性。
• (3) 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如果托收银行违 反委托书的指示,使委托人遭受损失,则托收银行应对委 托人承担责任。
• 见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图。
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 托收的交单条件: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 • 《URC522》第7条a款规定“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指示的远期
汇票”; • b款规定“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书应注明商业单据是凭
承兑交付款人(D/A)还是凭付款交付款人(D/P),如果无此项注明,商业单 据仅能凭付款交单,代收行对因迟交单据产生的任何后果不付责任”; • c款规定“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汇票,且托收指示书注明凭付款交付商业 单据,则单据只能凭付款交付,代收行对于因任何迟交单据引起的后果不 负任何责任”。
•(2) 票款收妥后,代收行向托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3) 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原则上对于跟单托收项下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保险措施。但 是,无论是否得到指示,如果银行为了保护货物而采取了措 施,他们不对货物的处境和状况负责,也不对任何受委托看 管或保护货物的第三方的行为负责。但代收行而发生 的手续费和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方式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方式

二、托收的分类(一) 托收的分类(
(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COLLECTION)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包括: )、金融单据的托收 包括: 1)、金融单据的托收 2)、仅附商业发票而不包括运输单据的托收 )、仅附商业发票而不包括运输单据的托收 3)、其他债务凭证的托收 )、其他债务凭证的托收 由于没有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 由于没有代表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光票托收不涉及到货权 的转移和货物的处理,银行根据票据的付款条件收款, 的转移和货物的处理,银行根据票据的付款条件收款,业务 处理比较简单。 处理比较简单。 由于光票托收对出口商风险很大, 由于光票托收对出口商风险很大,出口商只有在确信进口 商能遵守买卖合同和及时付款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 商能遵守买卖合同和及时付款的条件下才能这样做。 主要应用范围:国际贸易中的小额贸易、部分预付货款、 主要应用范围:国际贸易中的小额贸易、部分预付货款、分 期支付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 期支付货款以及贸易从属费用的收取、非贸易结算和私人托 收业务 。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 根据银行交单条件不同, 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三、托收的特点 三、托收的特点
与信用证不同,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一种 与信用证不同, 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银行在这项业务里主要是代理收取款项的 地位,最大的特点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地位,最大的特点是“收妥付汇、实收实付”。 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在跟单托收方式下, 无论是托收银行,还是代收银行,在跟单托收方式下, 只是对货物的安全性和收汇的及时性负有道义上的责 不承担付款的责任。 任,不承担付款的责任。所以这项结算方式对出口方 风险性较大。 风险性较大。 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由出口方作为出票人,签发 托收方式是逆汇方式,即由出口方作为出票人, 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 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银行要求进口方付款。在 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 付款交单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就拿不到和汇票一 起的运输单据,这样也就提不到货, 起的运输单据,这样也就提不到货,而在承兑交单的 情况下,进口商也只有先对远期汇票承兑,才能拿到 情况下,进口商也只有先对远期汇票承兑, 代表货权的运输凭证。 代表货权的运输凭证。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

国际结算方式之二-托收

运输风险
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承担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风险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 收回货款的风险。
法律风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存在差异,如果发 生争议,出口商可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解决法律问 题。
03
托收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托收的流程
01
卖方将货物装运并取得运输单据;
相对于信用证等其他结算方式 ,托收方式的费用相对较低,
可以降低交易成本。
托收的风险
进口商信用风险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需要依赖进口商的信用,如果进口商 违约或者破产,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
政治风险
在国际交易中,由于政治原因导致进口国禁止进口或者限 制外汇支出,出口商可能面临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
02
托收的优势与风险
托收的优势
灵活性高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可以选择 信用证或托收方式结算,根据
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手续简单
托收方式相对简单,只需提供 单据和托收指示,无需经过繁 琐的审核流程。
降低风险
托收方式下,出口商可以通过 控制货权来降低风险,如要求 进口商提供担保或采用其他风 险控制手段。
费用较低
但是,对于一些特定的贸 易环境或交易对象,托收 仍将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托收的核心是出口商的交货和进口商的付款之间存在时间差 异,出口商需要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风险,直到进口商付款 。
托收的分类

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托收可以分为付款交单 (D/P)和承兑交单(D/A)两类。
2
付款交单是指进口商必须在付款后才能获得货运 单据,通常要求进口商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付款。

国际结算托收教学课件

国际结算托收教学课件
特点
托收具有灵活性、方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和经济性等 特点,适用于多种贸易条件和交易金 额较大的贸易合同。
托收的种 类
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在交付货物 后,将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 等单据一并交给银行,由银行代 为收款。
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将发票交 给银行,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 仅用于收取货款或预付货款。
审核托收文件
银行或其他托收机构对提 交的托收文件进行审核, 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执行托收
银行或其他托收机构根据 托收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关 操作,如收款、拒付等。
托收的后续工作
处理收款
根据托收结果,处理相关收款事宜, 如入账、退款等。
归档托收文件
总结与反馈
对整个托收过程进行总结,并对存在 的问题进行反馈,以便改进和完善托 收流程。
THANKS
感谢观看
与汇款方式的比较
托收是一种相对正式的结算方式,而汇款则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支付 方式,适用于小额交易。
与国际保理的比较
国际保理是一种综合性的贸易融资方式,而托收则是一种纯结算方 式。
05
国际结算托收的实际应用 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出口货物托收案例
总结词
出口托收流程
详细描述
该案例介绍了某公司出口货物时,如何通过托收方式进行国际结算的流程,包 括合同签订、交货、运输、单据提交等环节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
托收的发展趋势
电子化趋势
随着科技的发展,托收业务逐渐 向电子化转变,通过电子平台进 行托收操作,提高效率和安全性。
标准化趋势
国际商会等国际组织正在推动托 收业务的标准化,以减少操作风
险和不确定性。
专业化趋势

项目3国际结算-托收方式

项目3国际结算-托收方式
银行向债务人或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
式。
2015-4-15
3
出口商
收款人
付款人
进口商
结汇
委托
提示
付款
委托
托收行
出口地银行
2015-4-15
代收行/提示行
付款 进口地银行
4
二、托收的当事人
委托人(Consignor or Drawer) 托收行(Remitting Bank) 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付款人(Drawee) [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必要时的代理
2015-4-15
21
(3)是否委托托收行作“需要时的代理”以及“需要时 的代理”的权限。按惯例,出口商必须在托收申请书 中明确“需要时的代理”的权限。如是否有权提货等。 (4)拒付时是否需要做成拒绝证书 委托人应明确指示,如遇拒付时代收行是否做出拒绝 证书。按惯例,如果委托人没有指示,如遇拒付时, 代收行通知托收行即可,不必做拒绝证书。
2015-4-15
29
代收行于7月6日复电:
“你5日电悉,第× × × ×号单据虽然是30天远期付款 交单,但我国当地商业习惯做法是:我行接到单据时即向 付款人提示,付款人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而提取货物,待 汇票到期后再付款。这就是我国对远期付款交单的做法。 现付款人在承兑取得单据后又拒付,需委托人向付款人直 接联系解决。 7月7日” Y公司最后经我驻外商赞处了解该国对远期付款交单托 收一律按承兑交单方式处理是事实。最后经我驻外商赞处 几次与其磋商和交涉,对方才按85%付了货款。
2015-4-15
28
Y公司接到代收行上述电文觉得奇怪,他们办理的 托收方式是远期30天付款交单,买方未付款怎么能得到 单据?未得到单据又怎么能取得货物?未得到货物又怎么 能知道货物质量问题?Y公司认为代收行擅自放货应负完 全责任。 Y公司通过承运人查询,最后证实了收货人早已提 货的事实。随即向代收行提出: “你3日电悉。我第× × × ×号单据系以见票30天 远期付款交单方式办理托收,于6月20日汇票到期日付款 人付清货款后方能取得单据提货。既然付款人拒付货款, 为何付款人能得到单据而提货?据我查询船方称,收货人 已提取货物。请告真实情况。谢谢合作。 7月5日”

国际结算-托收

国际结算-托收

8. 贷 入 委 托 人 账 户
托收种类---直接托收
直接托收是指委托人从托收行获得空白的托 收指示格式后,自行填制,连同其它单据 直接寄给代收行由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 以代收款项,即绕开托收行办理托收业务
托收指示
托收指示: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 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 注意:所有的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 除非托收行另有指示,否则代收行不理会 其他任何指示。
4 6. 5 . 7 付 . 承 . 款 提 兑 示 交 单 付 款
9 贷 入 委 托 人 账 户
托收种类—跟单托收
承兑交单
付款人 1 . 托 收 申 请 以 及 单 据 2.托收指示以及单据 代收行 7.收妥贷记报单 托收行 3 . 提 示 承 兑 合同 委托人
6. 提 示 付 款
4 5 . . 承 交兑 单
托收指示中的付款指示(头寸划拨)
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没有设立账户,而是托收 行在国外第三家X银行开立账户: 收款指示是:“请代收款项并将款项汇至X银 行贷记我行在该行的账户,并请该行以航邮 或电报通知我行。”当代收行收妥款项,汇 交X银行贷记托收行账户并通知托收行
款项汇至你行, 贷记托收行在 代 你行的账户 收 行 贷记报单----已贷记你行账户
托收种类---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的概念 光票托收是指仅有金融单据,而不附带任 何商业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在付款期限上也分为即期和远期。
托收种类---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流程 • 首先由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开具托收汇票一并交与托收 行; • 然后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制作托收指示,一并航寄代收行。 • 对即期汇票,代收行收到汇票后应立即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付款人如无拒付理由,应立即付款。付款人付款后代收行 将汇票交与付款人入账。 • 对于远期汇票,代收行接到汇票后,应立即向付款人提示 承兑,付款人如无拒绝承兑的理由,应立即承兑。承兑后, 代收行持有承兑汇票,到期再作付款提示,此时付款人应 付款。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

国际结算之托收方式
那么代收行呢?《托收统一规则》第1条即提出 “银行应以善意和合理的谨慎行事”。签收的单 据找不到了,又无《托收统一规则》第5条所规定 的不可抗力来解脱责任,代收行明显地没有尽到 谨慎义务,应该承担单据丢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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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人 也就是进口商,其基本职责是履行贸易合同的
付款义务,不得无故延迟或拒付。付款人有审 查单据以决定是否接受的权利。 如有异议,必须有根据。提出拒付应及时,不 能拖延,理由要充分,全部一次提清。
论在风险还是资金使用方面,这种方式都不利于 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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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交单Case
中国A进出口公司向非洲地区某公司出口商品,合同约定采 用见票后30天付款的汇票,承兑交单。
中方于3月8日办理托收手续,3月17日进口方对汇票承兑并 取得商业单据。
4月16日,进口方以我方商业发票不符合其当局规定为由, 拒绝对汇票付款,并称货物在保税库中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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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口托收押汇(Collection Bills Purchased)
5月18日,A公司业务员小李收到外商邮件,说货物 已到达港口,代收行用的哪一家。小李联系托收行, 托收行提供了DHL号码,并传真了邮寄单留底联。
小李即发传真给外商,要求外商联系W银行。第二天 外商回复银行没有此套单据。
托收行于5月20日和5月25日两次发送加急电报。W银 行于5月29日回电报声称“我行查无此单”。但W银 行所在地的DHL提供了已经签收的底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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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业务流程
委托人
委 托
款 项
托收行
发货
收妥款项 委托
付款人
承付 兑款
提 示

代收行

国际结算判断题

国际结算判断题

第一章国际结算概述是非判断题:1. 托收是依赖银行信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国际贸易结算发展与支付方式的变革关系密切。

3. 国际结算经历了从现金结算到非现金结算,从商品买卖到单据买卖,从买卖直接结算到通过银行结算,从使用简单的贸易条件到交货与付款相结合的比较完整的贸易条件的发展过程。

4. 实行多边结算意味着各国必须使用美元才能了结国际债权债务.5. 商品和服务进出口是发生于任意两国之间的经济往来, 因此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双边结算制度.6. 侨民汇款、旅游开支、服务偿付等属于有形贸易结算.7. 多边结算不能有效解决落后国家强烈的进口欲望与匮乏的外汇资金的矛盾。

8. 采用双边结算制度的国家可以用记账货币抵偿对任何第三国的债务。

9. 电子支付系统包含四个方面:银行系统、电子钱包、支付网关、资格认证。

10.在亚洲制定统一的电子商务规则的“e-ASIA构想”是日本率先提出的。

判断题:1. ×2. √3. √4. ×5. ×6. ×7.√8.×9.× 10.√第二章国际结算法律环境一.是非题1.国际惯例本身并不是法律。

2.ISP98 适用于托收的结算方式。

3.URC 522 适用于银行保函。

4.在托收结算方式中,对卖方来说,CIF价格条件比FOB有利。

5.出口商在托收结算方式中,不宜采用EXW价格条件。

6.CFR与CIF的最大区别是运费由出口商支付。

7.《UCP 600》从信用证的使用方式角度,将信用证分成即期付款、延期付款、保兑和议付信用证四类。

8.英国《票据法》规定了付对价持票人和正当持票人,给予正当持票人优越的权利,支持票据流通转让,保护银行权益。

9.按《URC 522》,若托收中含有远期汇票,托收指示就应说明具体的交单条件D/A或D/P,如无此交单条件,代收行将D/A处理。

10.惯例必须具有明确的、易于被人们接受的内容。

二.是非题对错错对对错错对错对第三章国际结算中的票据二.是非题1.票据转让人必须向债务人发出通知。

第五章国际结算中方式——托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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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需要时的代理(a representative to act as case of need)当
付款人拒付时,可以由其在当地代为处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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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托收的种类及流程
▪ 1、光票托收 ▪ 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商业单
据(主要指货运单据)的托收。 光票托收并不一定不附带任何单据,有时也附
第5章 国际结算方式——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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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1
托收结算方式的概念和性质
5.2
托收结算方式的当事人
5.3 托收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其流程
5.4 托收结算方式当事人关系及权责
5.5 托收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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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托收结算方式的概念和性质
▪ 1、托收的概念 在进行托收(collection)结算时,卖方开具汇票并将
然掌握着对货物的支配权,因此其风险较小。 ▪ 根据托收汇票付款期限的不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
和远期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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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即期付款交单 ▪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指委托人开立即
期汇票(向欧洲大陆国家的托收免开汇票,以发 票替代),在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汇票后,付款 人只有立即付清货款才能获得货运单据。
▪ 实质要件:代表货权的运输单据。 ▪ 国际贸易中货款的托收大多采用跟单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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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
委托人 (出口商)
(2)发货 (3)取得单据
(12) 结汇
(5) (4)汇票、 回 单据和托 单 收申请书
轮船 公司
(9)交出提单 (10)提货
(6)托收委托书和跟单汇票
付款人 (进口商)

国际结算第五章托收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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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保管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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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托收的风险与防范
• 1.托收方式下的风险:
• (1)信用风险
• 对出口商:付款交单下的拒付;承兑交单下的拒付
• 对进口商:货物单据化,付款后发现货物与合同规 定不同
• 对银行:托收业务中提供融资服务时面临风险 • (2)货物风险 • 主要指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货物损坏和
及时指示处理办法 • (3)负担费用:托收行的手续费和代垫的费用和
支出;预付代收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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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托收行的权责
• (1)执行委托人的指示:不明确或难办时可要求委托人修改
• (2)核实单据:

核实单据种类和份数是否与托收申请书一致

单据之间内容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习惯做法和要求

海运提单是否做成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等
–除非托收指示中另有授权,不理会委托方之外的指示。
• (2)对单据的处理:代制单据;确认所收到的单据与托收 指示书所列的是否一致。
• (3)对货物的处理
• (4)无延误地付款
• (5)通知代收情况:承兑/付款通知;拒付通知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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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付款人的权责
• 依据托收指示书付款或承兑; • 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付,需向提示行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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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收也指债权人(出口商)为向债务人(进 口商)收取款项,出具债权凭证(票据)委 托银行代为收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 逆汇。
1. 凭单委托收款
3. 交单代收货款
卖方
卖方当地银行
买方当地银行
买方
2. 请求代收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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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份数是否和申请书内容相同,但除此外没有进一步审核 单据的任务。 • (2) 缮制托收委托书。托收行根据委托人的托收申请书内容制 作托收委托收书,托收委托书必须保证与申请书的一致性。
• (3) 按常规处理业务,并承担过失责任。如果托收银行违 反委托书的指示,使委托人遭受损失,则托收银行应对委 托人承担责任。
金和应收利息不能免除。
•(7) 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
•(8) 发生不付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他指示情况时的指示。 •托收行在缮制托收委托书时,应将交款指示明确、清楚地表达出来。 交款指示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其拟定 必须结合托收行与代收行的账户开设情况。付款指示具体做法如下。 •(1) 有账户联系的情况。如果托收行在代收行设有账户,付款指示: Upon collection, please credit the proceeds to our account with you unde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 。
第五章 托收方式
• • • • • • • 第一节 托收概述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国际惯例 第三节 光票托收 第四节 跟单托收 第五节 托收项下运输单据、利息、费用及其他 第六节 SWIFT在跟单托收中的使用 第七节 n)的定义 出口商(或债权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 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 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债务人)收取 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4) 银行费用如何处理。银行费用是由委托人还是付款人支付或者 双方共同负担必须指明,最好在合同中事先明确。 •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明确是否如果付款 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就不得交单。 •(5) 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做成拒绝证书或者仅通过 航邮或电讯通知托收行即可。在即期汇票提示后付款人拒付,或者 在远期汇票提示后不承兑或者在承兑后到期不付款,如认为有必要 的,委托人可以在托收指示中要求做成拒绝证书(Protest)。
them until paid(请将汇票提示给受票人要求其承兑,但只有货款
付讫后方可将单据交给受票人)。 •(2) 票款收妥后,代收行向托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3) 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原则上对于跟单托收项下货物无义务采取任何保险措施。但 是,无论是否得到指示,如果银行为了保护货物而采取了措 施,他们不对货物的处境和状况负责,也不对任何受委托看 管或保护货物的第三方的行为负责。但代收行应立即将所采 取的措施通知托收行。银行由于采取保护货物的措施而发生 的手续费和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委托人 (出口商)
3 委 托 收 款 、 提 交 托 收 委 托 书 和 单 据
1、签订合同
2、发货
9、凭单提货
付款人 (进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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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 款
运输公司
、 提 示 单 据
、 承 兑 或 付 款
托收行
7、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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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送委托指示和单据
代收行
二、托收当事人
(一)委托人 1、含义:委托人(Principal)是委托一家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当事 人。它还是出口商(Exporter)、卖方(Seller)、出票人(Drawer)、 托运人(Consignor)。它也可以是托收汇票的收款人(Payee)。 2、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根据合同规定交付货物。 (2)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 (3)填写托收申请书,并将托收申请书和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 或两者兼有一并交给托收行。 (4)承担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三、托收业务中存在的契约关系
1、出口商与托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申请书 上,内含出口商向托收行发出的各项托收指示。 2、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在托收指示面 函(Collection Instruction) 中。 托收行将列入托收申请书中的各项托收指示全部转入 托收指示面函中,所以托收行实际上是传递指示和寄 送单据的银行。 • 见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图。
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 • (1) 托收的交单条件: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 《URC522》第7条a款规定“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指示的远期
汇票”;
b款规定“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书应注明商业单据是凭 承兑交付款人(D/A)还是凭付款交付款人(D/P),如果无此项注明,商业单 据仅能凭付款交单,代收行对因迟交单据产生的任何后果不付责任”; • c款规定“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汇票,且托收指示书注明凭付款交付商业 单据,则单据只能凭付款交付,代收行对于因任何迟交单据引起的后果不 负任何责任”。
托收结算方式分为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跟单托 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和直接托收(Direct Collection)。 (一)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意指金融单据的托收,是不伴随任何商业单 据而委托银行代收款项的一种托收结算方式。 (二)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是主要的托收业务,它分成两大部分,第一 是出口托收部分,第二是进口代收部分。
(6)审核汇票承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 (7)执行托收指示关于利息、手续费和费用的规定。 若代收指示明确指出利息、手续费、费用向进口商收取,而 进口商拒付,则可以凭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若明确指出不 可放弃,则不可交单。 (8)及时划转收款给发出托收指示的一方。
(四)付款人 1、含义:付款人(Payer)是债务人,也是汇票的受票人 (Drawee)。 2、责任:当汇票提示给他时,如为即期汇票,他应见票 即付;如为远期汇票,他应承兑汇票,并于到期日付 款。
(二)托收行 1、含义:托收行(Remitting Bank)也称为寄单行,它还是出口方 银行(Exporter’s Bank)、托收汇票收款人(Payee of the Collection Bill)。它也可以是托收汇票的被背书人(Endorsee)。 2、托收行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 (1) 审查托收申请书,核对单据。托收行应当审核实收单据的
(五)提示行(可有可无) 当付款人要求与它有账户往来关系的银行作为向它提示汇 票的银行时,就有了提示行(Presenting Bank)。 代收行应将汇票单据交给提示行,由它向付款人提示。如 果付款人没有要求,则无提示行,代收行自行办理提示工 作。 (六)需要时的代理人(可有可无) 1、需要时的代理人(Agent in Necessity)是委托人指定的 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仓、转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 等事宜的代理人。 2、如果委托人需指定需要时的代理人,应在托收申请书 和托收委托书中对授予该代理人的具体权限做出明确和充 分的指示;否则,银行对需要时的代理人的任何命令都可 以不受理。
息或手续费是否可免收。除非托收委托书明确规定该手续费、利息 或开支不能免除(Do not waive)外,提示行可以不收取该项费用,
而将单据在付款或承兑后交予受票人。如果单据中所包括的金融单
据注明了无条件的和肯定的利息条款,银行则认为该利息金额是托 收金额的组成部分,除非托收指示另有授权,金融单据上所列的本
托收指示或托收面函的主要内容:
•(1) 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的情况。 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真号码等。 •(2) 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3) 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4) 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交单条款。
•(5) 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 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如果受票人拒付,利
(三)直接托收 1、含义:卖方/委托人从其银行即托收行那里获得托收 指示的空白格式,由其自己填写,连同托收单据直接寄给 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货款,并将已经填妥的托 收格式副本送给托收行,请其将此笔托收视同本行办理一 样。 2、国际惯例: 直接托收的委托人不经托收行,自己把托收单据直接寄给 代收行,虽然效率高些,但是国际商会出版物第522号不 愿包括不经银行办理的托收业务,故没有提到直接托收, 也未将其列入规则之中。
托收中设计的单据包括: 金融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指汇票、本票、支票或其他 用于获得货币付款的票据。 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商业单据是指发票、运输 单据、所有权文件或其他类似的文件,或者不属于金融单据 的任何其他单据。
托收的性质:
• 托收按其性质讲,是一种商业信用。在跟单托收中,银行在办理

由此可以看出,国际商会不鼓励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如果是远
期付款交单,为避免提示行将远期付款交单误认为远期承兑办理交
单,除一般条款外,还可加列以下条款:Please present drafts to drawee for acceptance; but do not release documents to
第二节 托收结算的国际惯例
一、《托收统一规则》及其主要内容 《托收统一规则》是国际商会编写并出版的第522号出版物,是国 际贸易和国际结算方面的重要国际惯例。 该规则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本精神 银行承办托收业务时,应完全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银行对在 托收过程中遇到的一切风险、费用开支、意外事故等均不负责, 而由委托人承担。 (二)银行的义务与责任 银行仅被允许根据托收申请书的指示和URC522办理委托,不得超 越、修改、疏漏、延误委托人在申请书上的指示,否则引起的后 果由银行负责。

如果代收行在该行设有账户,可注明: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reimburse(偿还) us through „ Bank by asking them to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their account 。
四、托收方式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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