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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大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类型2024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58个一级学科,34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6个专业学位类别。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得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浙江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浙江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浙江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浙大研院(2004)6号一、培养目标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

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及实际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1、学科专业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的一级学科,需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的也应本着“前沿、特色、研究”的原则,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

2、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既要有相对稳定的研究领域,又能把握学科发展的前沿,体现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培养特点。

研究方向的设置不宜过窄、过细,数量不宜过多。

提倡在学科交叉和渗透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鼓励在国家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

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1)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2)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的实际成果;(3)能开出本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讲座课程;(4)有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

三、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

导师(组)负责制订和调整博士生个人学习计划,组织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鼓励有条件的交叉学科、共建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四、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三至五年。

学校实行每学年四学期制教学和研究生课程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

费用报销指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费用报销指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中长期出国(境)费用报销指南一、出国前借款要求提供外方邀请信(邀请信上应有注明有无外方资助的相关信息),或外方有无资助的相关证明。

如无资助的,对照文件类别标准(研究生)和出国时间核发综合生活费用,借支70%。

借款具体流程:第一步:签证办理好之后,被录取人员请携带1)护照原件及有效签证、2)院系已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原件、3)签好字的协议书原件一份、4)邀请函复印件一份到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提交协议书、审核签证等材料,授权70%生活费。

之后到计财处网站网上预约暂借款,预支70%的金额,打印预约借款单,预约借款单需院系研究生科盖章,“经费主管”需院系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经办人”需本人签字。

按预约所在校区、预约时间前往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舟山外汇窗口办理。

需附材料:1.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复印件;2.邀请函。

第二步:学生凭以下材料,到中国银行浙大支行(求是路28号)办理外币兑换业务:1.各校区外汇窗口财务人员开具的“浙江省省级预算内单位因公出国用汇预算表”;2.各校区外汇窗口财务人员开具的“转帐支票”;3.浙江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复印件;4.邀请信;5.经办人身份证。

第三步:学生凭以下材料,到各校区核算分中心办理外币借款手续:1.支票存根;2.银行兑换外币水单;3.出国用汇预算表第二联;4.国内支付业务收/付款回单;5.特种转账借方传票。

二、回国后冲账要求提供在外住宿费发票或收据、与房东本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支付记录等,以结算综合费用,发放30%部分。

回国报销具体流程:第一步:回国两周内请填写不少于3000字的留学总结、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因公出国境-回国资料,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留学总结和留学调研报告,并按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返校手续。

回国资料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本人尽早持1)护照原件、2)学院签字盖章的留学总结原件(模板请见附件)、3)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留学调研报告、4)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和5)相关票据(借款单、租房合同、收据和支付记录、登机牌、发票等)到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审核并授权剩余30%的奖学金生活费;授权有效期一般为两周,遇寒暑假为一个月。

浙江大学关于制订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浙江大学关于制订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浙江大学关于制订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浙大研院(2004)7号一、培养目标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

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学术基础和科研技能。

掌握一门外国语。

3、具有创新精神、创造能力和创业素质。

二、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1、学科专业已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原则上应按一级学科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对于部分研究领域较宽的一级学科,需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的也应本着“宽基础、重应用”的原则,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

2、研究方向研究方向要科学、规范、相对稳定、集中。

设置不宜过窄、过细,数量不宜过多。

提倡在学科交叉和渗透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鼓励在国家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

三、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

导师(组)负责制订和调整硕士生个人学习计划,组织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

鼓励有条件的交叉学科、共建学科组织导师组进行集体指导。

四、学习年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

学校实行每学年四学期制教学和研究生课程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根据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硕士论文答辩前应完成课程学分。

一般用三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部分专业可情况视延长至1学年),其余时间进行科学研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10学分,选修课9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1、公共学位课(3门)(1)自然辩证法(理工农医类专业) 2学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人文社科类专业,包括人文、外语、教育、法律。

)2学分(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学分(3)硕士生英语一外 2学分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应修该语种作为第一外国语(2学分)。

浙大研究生管理

浙大研究生管理

浙大研究生管理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是为了保障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和研究生全面发展的服务。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体系完整,功能齐全,重心是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水平
为导向。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培养、管理、服务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招生工作
浙江大学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科发展需求,结合学科特点确定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招生标准。

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招生、招聘,统筹管理招生工作,并配合各类招
生工作,为研究生招生提供指导和服务。

二、培养工作
为了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需要,浙江大学为每一位研究生设置导师,由导师对研
究生进行指导、培养和管理,推动研究生的学术成长。

同时,浙江大学还定期进行学习研讨,通过举办一系列的学术活动,提高研究生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管理工作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课程学习、考试考核、学位评定等方面,针对研究
生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制度和规范。

除此之外,还针对研究生的心理健康进行管理
和服务,保障其身心健康。

四、服务工作
为了满足研究生教育和生活的各种需求,浙江大学为研究生提供完善的服务;建立研
究生宿舍和运动场地;配备各类教育文娱设施和职工医疗保险,保证研究生正常的生活和
学习条件。

总的来说,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工作健全,拥有完善的工作体系,通过培养、管理、
服务等多方面工作,促进研究生的全面发展,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
能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满足研究生的需求,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浙大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浙大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浙大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浙江大学是国内一所著名的综合性大学,其研究生教育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毕业生选择攻读研究生学位,浙江大学在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域做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浙大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一、奖学金种类1.全额奖学金:可免除学费及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费等资助,共分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两类。

2.部分奖学金:可免除部分学费及住宿费,并提供生活费等资助,共分为浙江大学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档次。

注:以上奖助学金只对在浙江大学招生并入学的研究生实行,对其他类型的研究生不适用。

二、评定标准1.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按照学术成果(包括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和社会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按照留学生的综合表现(包括学习成绩和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

3.浙江大学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按照学生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术研究能力、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评定。

4.浙江大学研究生二等奖学金:按照学生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术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5.浙江大学研究生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术表现和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评定流程1.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各学院提名,经过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评审。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评定:由各学院按照标准进行评定,学院评定结果经过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四、奖学金资助1.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资助:由国家、浙江省财政和浙江大学校内资助共同担保。

2.浙江大学研究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的资助:由浙江大学校内资助,每学年分别提前下拨。

五、奖学金管理1.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由研究生院相关领导、学院负责人等组成,负责管理研究生奖学金。

2.奖学金管理办法:制定奖学金管理办法,明确奖学金评定标准、资助方式、管理措施等方面内容,确保奖学金评定和管理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有效性。

研究生教育 -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教育 -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发展迅速,研究生培养类型不断丰富。

在各高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量高层次人才的同时,研究生培养质量下降的声音也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浙江大学作为我国研究生培养极具影响力的高校,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障机制建设,无论对增强我校研究型大学的实力,还是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

本课题组通过对香港大学的访问与参观学习,结合我校实际,对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与实践进行一些探讨,以其对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有所助益。

1 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1.1 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建国以后至1965年,我国共招收研究生2.3万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中断招生12年。

1981年,我国开始实施学位制度。

二十多年来,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学位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取得了巨大成就。

截至2001年底,我国共培养出61. 6万名硕士, 7. 8万名博士;已经授予的学位,覆盖了所有学科门类。

近年来,教育部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快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步伐:2001年,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规模达到了16. 2万人,全国在学研究生已经超过37万人(不含在职攻读学位生) ; 2002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达19. 6万人,比上年增长了23%;200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达到26. 9万人,比上年又增长了35. 84%,2004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规模达到33万人,比上年又增长了22.7%。

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急速扩张,研究生教育的质量问题逐渐凸现出来,已成为高等教育领域乃至全社会亟待解决的焦点问题。

作为高等教育组成的一个重要部分,研究生培养质量是否能够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 其培养质量的高低已成为提高高校乃至国家竞争力,并保证向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在一个内部体制不断变迁、外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市场化环境中,从研究生教育部门本身来讲,非常有必要对研究生培养的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承诺书

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推荐免试入学研究生
承诺书
本人了解并理解学院关于免试推荐工作的有关规定,本人承诺:我自愿申请艺术与考古学院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并承诺:
1、我递交的《浙江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信息属。

2、如果我被确定为推免生,我将不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参加就业分配,不办理出国留学手续。

3、本人保证遵守以上规定,如以各种原因放弃保研而使学院浪费宝贵的保研名额,认可并接受将此承诺书作为失信行为放入学生档案。

本人签名:
填写日期:。

浙大发研[2014]80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大发研[2014]80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大发研〔2014〕80号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2014年7月11日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精神,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为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三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起实行。

第二章申请条件与奖励标准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五条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出现违反浙江大学校纪校规、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不能参评当学年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定向培养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人才培养项目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
关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部门:
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质量,学校发布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09〕48号)(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的部分条款解释如下。
4、根据《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各学院(系)和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可以根据所属各学科特点,提出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标准。”有关学部学位委员会如根据该条规定制定了相关标准,请于2009年12月底以前报1份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并予公布。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2、关于《实施办法》第四条第5项“发表影响因子大于5.0(含5.0)的学术论文,每篇按2篇SCI类学术论文计。”该项规定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此前入学的博士生仍按原规定执行。
3、根据《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相应的研究成果。具体标准由各学部学位委员会制订,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请各学部学位委员会于2009年12月底以前,将学部制定的具体标准报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公布。
(1) 3-4年学制博士生,应在入学后1—1.5年内确定导师组名单并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2)直接攻博生,应在入学后2年以内确定导师组名单并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3)硕转博的博士生,应在办理博士生入学后半年内确定导师组名单并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4)已经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正在以导师组形式指导培养的博士生,请在2009年12月底以前将导师组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并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以便按规定认定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学术成果;
1、关于《实施办法》第九条第1项规定:“(一)以导师组(以导师为主,由合作导师或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集体指导培养博士生,以导师组中的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学术成果亦予认可。导师组成员名单应在研究生入学后一年内报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由研究生科管理人员作为导师之一录入‘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方为有效。”该项规定请按如下情况区别执行:

浙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

浙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

一、前言为了更好地响应国家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号召,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于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了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

本次社会实践旨在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研,让学生们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了解社会现状,增强社会责任感。

以下是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详细报告。

二、实践背景与目的1. 实践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部分研究生在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存在脱节现象。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

2. 实践目的(1)帮助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2)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拓宽学生视野,了解社会现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实践内容与安排1. 实践内容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组织学生参观企业、事业单位,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

(2)开展实地调研,收集相关数据,为课题研究提供素材。

(3)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4)举办各类讲座、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分享实践经验。

2. 实践安排(1)前期准备: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实践。

(2)中期实践:学生按照实践内容分组,开展实地调研、企业参观等活动。

(3)后期总结:学生撰写实践报告,分享实践经验,进行成果展示。

四、实践成果与收获1. 实践成果(1)学生深入了解了各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市场需求,为今后的职业规划提供了参考。

(2)通过实地调研,学生收集了大量数据,为课题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持。

(3)学生在实践中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实践收获(1)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2)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培养了良好的职业道德。

(3)拓宽了视野,了解了社会现状,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实践总结与反思1. 总结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简介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简介浙江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全国重点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创办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

20世纪50年代初期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其中在杭的四所学校,即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于1998年9月重新合并,组建为今日的浙江大学。

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计划”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

现任校长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人工智能专家潘云鹤教授。

学校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

其北依苏沪,东接甬港,南联闽粤,是中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城市。

学校设玉泉、西溪、华家池、湖滨、之江、紫金港等6个校区,占地面积5.33平方公里,分布于杭州市区不同方位。

校园依山傍水,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与西湖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浙江大学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以严谨的“求是”学风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以执著的科学创新精神创造出了丰硕成果,蜚声海内外,曾被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誉为“东方剑桥”。

竺可桢、马寅初、卢嘉锡、苏步青、钱三强、王淦昌、贝时璋、陈建功、钱令希、谈家桢、谷超豪、郑晓沧、梁守槃、夏承焘、姜亮夫、李政道、吴健雄、路甬祥等著名学者都曾在校工作或学习。

浙江大学校友中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有140余人,其中在浙大就学者就有80余人。

浙江大学的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门类。

学校现有110个本科专业,39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8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64个,另有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工商管理(MBA)、建筑学、法律(JM)、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公共管理(MPA)、农业推广、教育学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浙大研院[2010]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英语教学的有关规定各学院、系、有关单位:2007—2008学年秋冬学期开始,学校实行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改革。

教学改革本着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和分层次教学相结合的原则,使研究生英语教学形成“基于网络的运行机制、自学为主的学习模式、根据差异的教学安排、重在运用的教学内容”等特点。

为配合、规范研究生英语教学改革,特制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关于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研究生学位英语采用免修免考制,免修申请条件为在免修确认前二年内通过以下考试(满足一项):①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等级[大学英语六级免修分数线:总分480分及以上,其中听力成绩145分及以上];②托福总分80分及以上;③雅思5.5分及以上。

④通过学校的研究生英语面试及笔试(机考)并获得研究生英语学分的硕士生,如转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符合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需在网上选课期间在选课系统中申请研究生英语免修、登记证书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研究生培养处进行现场免修确认。

1研究生入学统考英语成绩75分及以上[单考、联考除外],系统将自动确认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

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通过确认后,获得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2学分,不必参加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教学及考试。

博士生、硕士生学位英语免修成绩分别登记为“博士生英语免修”、“硕士生英语免修”;直接攻博研究生的成绩登记为“博士生英语免修”。

入学时未达到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入学后也可以不参加学校的研究生学位英语课程教学及考试,直接参加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免修分数线,在以后的学期初上网申请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培养处现场确认英语免修,获得学分。

(不包括已获得研究生学位英语学分者)研究生院将根据实际对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最新的研究生学位英语免修条件以当前学期《网上选课须知》中的有关内容为准。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引言:作为中国一流的高等教育机构,浙江大学一直致力于培养优秀的人才。

为了激励和奖励研究生们在学术、科研等方面的杰出表现,浙江大学建立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制度的评定方式、奖励标准以及评委组成,同时也会对其价值与意义进行探讨。

一、评定方式1. 自主申请:研究生可以主动选择申请参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需要提供个人学术成果、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并受到学院评委的审查与评定。

2. 推优:学院可以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和综合素质,推荐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参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推优过程需要经过学院评审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

3. 综合评定: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专门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对推优和自主申请的研究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名单。

二、奖励标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1. 学术表现:研究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是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包括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的情况、科研项目的情况等。

2. 个人素质:研究生在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也是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例如,研究生是否参与过社会公益活动、是否担任学生组织的职务、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等。

3. 奖励情况:研究生过去获得其他奖学金或者荣誉称号也会被作为评定的参考依据。

三、评委组成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

其中,学校领导担任主任,专家则来自学校各个学科领域,具备丰富的学术经验和权威性。

评委们将根据研究生的申请材料、推优材料以及学院评审委员会的初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并依据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

评委们的权威性和公正性能够保证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价值与意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首先,该制度能够激励和激发研究生的学术热情和科研创新能力。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评奖评优的激励作用,促进创新型研究人才的培养,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的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大学生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评选办法(一)组织工作生命科学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一般由研究生事务委员会主席任组长,研究生办公室老师、各班级班长任组员,组织实施本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

(二)评奖评优对象和基本条件1、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

2、学生在该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收到处分;(2)培养方案内必修课成绩不及格;(3)超出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优博资助除外);(4)未完成三轮有效实验室轮转的直博生不参评入学前三年内的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5)其他另有规定的奖学金根据相关细则执行。

(三)评选程序1. 奖项和名额分配:每年9月底,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本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以及当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参评人数,统筹分配奖项和名额至生命科学研究院。

研究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依实际情况进行奖项、荣誉称号的分配。

2. 个人申请: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报《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年小结表》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评奖评优登记表》,向研究院提交申请材料。

3. 初选:研究院汇总候选名单,根据具体评分细则,产生初选名单,并汇总有关表格和材料,报生研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4. 公布初审名单:生研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初审评选后,在研究院范围内将含研究生业绩的名单汇总表格进行公示(至少3天),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5. 学校评审:研究院将汇总名单和评奖评优材料按要求递交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各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人选的审查、复核工作。

浙大研究生信息管理

浙大研究生信息管理

浙大研究生信息管理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术实力雄厚的高等学府,其研究生院尤为重要,在管理上要求严格,而以新技术运用为主要手段,对研究生信息的管理也是必须的。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采用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建立了一个完善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为研究生学习、科研活动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服务。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采用了一站式服务的模式,把研究生信息从登记库里移植到基础数据库,覆盖了学生基本信息、研究信息、教育信息、财务信息及招生信息等,这些信息以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形式进行收集、存储和管理,使学生、教师、管理人员都能够轻松获取这些信息。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把信息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联系起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实现研究生信息的多层次管理。

同时,研究生院结合建模技术,通过计算机模拟,实现研究生信息的实时分析、查询,提高了研究生学习、科研活动的质量。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采用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利用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有效地实现了研究生信息的多层次管理,确保研究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同时,采用建模技术,实现了研究生信息的实时分析、查询,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学习、科研活动的质量,也有助于推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建设更加完善。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不仅把信息管理和质量提高联系起来,而且还在人才塑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此外,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还注重建立一套完善的研究生评价体系,把实验室和个人成果结合起来考核,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充分释放出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为浙江大学研究生的发展和建设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采用了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建立了一个完善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不仅使学生、教师、管理人员都能够轻松获取信息,而且真正实现了信息质量的提高,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学习和科研活动的质量,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维护研究生正常教学秩序,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与正当权益,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校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录取的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一章新生入学第一条研究生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以及“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按“新生报到单”内容,办妥各项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当事先书面向研究生院管理部门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符合入学条件的研究生新生,因病或因其他原因超过学校规定的请假期限不能报到入学的,或在新生复查期限内发现患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应当在报到期限内(因病保留入学资格可以在新生复查期限内)提出申请。

保留入学资格要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因病保留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其不宜在校学习的证明,并经本校医院防保部门核准,在征得所在学院同意后,将申请表及其附件交研究生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为有效.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1学年。

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研究生学籍,在保留期内不享受在校研究生的待遇。

因病保留者应当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休息.学校不受理各类保留入学资格者的出国、出境申请,不出具各类相关证明.第三条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在保留期的最后一学期末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入学申请表”,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并经校医院防保部门核准),经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浙江大学是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著名大学,研究生管理是学校发展的关键环节。

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体系旨在确保高质量的研究生培养,使研究生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有实力的人才。

一、组织架构浙江大学的研究生管理由校级研究生分析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研究生学院负责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企业协调和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学术学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企业协调和配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研究生情况办公室负责和整体管理学校研究生的业务状态,并向有关部门、学校领导提供支持。

此外,学院、专业、职能部门和研究所也在研究生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培养模式浙江大学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多样,既有学历模式,又有学位模式。

学历模式主要针对拥有高等学历,期望继续深造的学习者,主要提供一定时限内课程学习和实习培养,以达到提高技能和知识拓宽视野的目的;学位模式则主要针对拥有学历学位,期望继续深造,以获得更高学位的学习者,主要提供学业阶段的课程学习、实习、科研工作,最终可获得研究生学位。

三、教育管理浙江大学的研究生教育管理采用双线化运行模式,一线指学院和专业学位、学术学位办公室,负责规范研究生教育和准备层次评估;二线指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教育质量控制和学术水平评估。

研究生学院负责学院及研究生教育有关的综合管理,实施研究生教育阶段的科学管理与评价,组织研究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同时,研究生学院还负责制定和定期审核学校研究生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安排,对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教育评估浙江大学对研究生教育有严格的评估制度,以确保研究生教育达到最高水平。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采取系统性评估。

研究生学院定期开展课程评估,确保研究生专业水平得到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评估办公室对学术研究成果进行评估,确保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研究生情况办公室实行毕业生调查,评估毕业生的社会发展水平,确保毕业生能够在实践中发挥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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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象山教学点学员手册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中共象山县委党校
2011年9月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
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的规定
三、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办法
四、浙江大学关于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负责组建班委会,指导班委会开展形式多样、有意义的活动,增强学员之间的友谊和凝聚力,发扬浙江大学求是精神,以利于营造良好学习环境。
3.每学期至少一次召开进修班学员或班委座谈会,加强与学员的联系,了解学员的情况,听取他们对教材、教师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开课院、系及研究生院。
4.协助任课教师及教务管理员订购教材负责教材的发放;负责填发进修证;负责制做结业证书等工作。
班主任职责主要为:
1.将每期授课的课程表,发给学员和任课教师;制定考核表,认真检查课堂纪律;协助任课教师严格执行课堂点名制度;在考试之前统计出缺课学员的人数、次数,如果一门课缺课达到总课时的1/3,要通知学员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并安排学员补修;参加该班课程考试管理,协助安排好每门课程考试的时间、教室,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办理补考、缓考手续。
7.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可视课程性质安排时间复习,但不得以复习方式泄漏试题,更不能用考试命题原型给学员复习。
8.考试题应严格保密。试卷由任课教师负责打印与保管。
9.考试形式可以开卷、闭卷、课程论文。如为开卷考或闭卷考,教师应准备A、B卷。考试应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题目,以便学员充分发挥独立思考的能力。考试时间为2.5小时,试题的量应掌握在最快的1.5小时完成。
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的规定
浙大研院(1999)009号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管理和技术人才需求,鼓励社会各界优秀在职人员结合本职工作继续深造,我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招收研究生课程进修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五、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问题解答
六、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
七、象山教学点课堂纪律管理制度
八、课程设置
一、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
为维护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质量,各级管理人员、教学人员都要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认真负责,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有关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细则如下:
10.教师应将考试时间提前两周通知班主任,以便安排考场和监考教师。任课教师应担任主考,必须提前10分钟到考场,并向学员宣布考试纪律。主考和监考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和考试程序。
11.学员考试成绩不及格,但成绩在50分以上者,给予一次补考。考试成绩低于50分或补考不及格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学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应要求其事先申请缓考,报班主任备案、同意,否则不得缓考,作重修处理。缓考、补考及重修课程都要报告教务管理人员和班主任,以便及时给予安排。
4.平时作业可以根据各专业情况,要求学员做读书笔记、小论文、小设计等,其成绩可占总成绩的10-30%,到课率也可占一定比例。
5.每次上课,应督促学员在签到册上签到。学员因故缺课超过1/3学时、无故缺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不交作业者,不得参加考试,应作重修处理。
6.每次上课后要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如需调换上课时间或地点,均应事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并报告院、系主管领导。
10.进修班结束后,将考卷、考试情况表、教学日志、学员签到册、成绩单及每门课程空白试卷两份汇总,同原进修班其他报名材料一起存档。
11.协助学院与领导组织结业典礼。
12.监督教师和班主任履行职责。
二.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是连接学校与进修班学员的纽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班主任可以由学院、系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担任。各学院、系应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热心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的人员担任班主任职务。
3.协助学院、系领导选派班主任,组织开学典礼。
4.定购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目,打印讲义,收取教材费。
5.根据培养计划,制定每次授课期的课程表。
6.协助教师印制考卷,安排课程考试,并通知研究生院安排监考人员。安排缓考、补考及重修课程。
7.登录考试成绩。
8.协助处理考试违纪事件。
9.每学期未统计监考场次,汇总监考人员名单,发放监考费。
2.教师要根据培养计划,按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和在职人员的特点,制定教学大纲,精心备课和组织教学,指定一定的自学内容,布置足够的课后作业,教学过程中应开展一定时数的学术讨论活动。不得随意降低课堂教学时数和教学要求。
3.教师应在上第一堂课时告知学员本课程的教学要求、考试方式、作业要求等。
12.学员的到课率、作业成绩、考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均占有一定比例。每门课程的评分情况应呈正态分布。鼓励实行相对评分,有一定的不及格率。
13.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在一周内将考卷、考试情况表、教学日志、学员签到册、成绩单及空白试卷两份交教务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14.教师务必自觉遵守各项教学要求。管理部门有权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听课等常规性检查。管理部门对教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将予以表彰;对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差的教师,也将采取相应措施。
一.教务管理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务管理主要由学院(系)研究生秘书负责,或在研究生秘书指导下,由其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
教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与研究生院配合,做好课程进修班的宣传和报名工作;审查学员的资格,验证学员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原件。
2.做好进修学员名单的汇总、录入计算机、发放缴费通知和入学通知的工作。协助有关人员收取报名费、学费和教材讲义费等。
5.班主任应熟悉和掌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便于及时为学员解答有关问题和规范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教学、管理秩序。
三.任课教师职责
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开课的教师,应具有研究生教学经历,富有经验并认真负责。
任课教师职责如下:
1.教师接到讲课任务后,应选定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目,并及时定购。因特殊原因而没有教材的课程,应及时提供讲义。学员用教材、教学参考书或打印讲义的费用,由学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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