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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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第四条 学生资助档案分为文件类、表册类、财务类、电子类四大类。
第五条 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体办法参见《华北电力大学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章 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学生资助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是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学院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按学校要求落实本单位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基础知识及档案基础知识,熟悉业务,忠于职守,保障资助信息安全。
三、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四、档案资料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
五、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档号,便于查找。
六、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七、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八、年终组织收集整理有关资助资料,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
1.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2.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或公布档案的。
3.涂改或伪造档案的。
4.擅自出卖、赠送或交换档案的。
5.不按规定归档或拒绝归档的,阻止别人依法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已有的。
6.其它违反档案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法规和学校有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学院档案管理员职责
2024年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篇1
为了保护好奖助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资助等项工作的纸质档案,维护纸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助工作效率,保障受资助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受资助学生及其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资助学生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受资助学生的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受资助学生本人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助相关材料。

四、档案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包括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家庭收入证明、家庭贫困状况证明等。

3. 资助申请材料:包括资助申请表、成绩单、获奖情况、社会实践证明等。

4. 资助审批材料:包括资助审批表、资助协议、资助资金发放记录等。

5. 资助考核材料:包括资助效果评价、受资助学生表现评价等。

6.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材料、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等。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档案内容要求,及时收集受资助学生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2. 档案整理:对学生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时间归档,归档时需注明档案编号、档案名称、归档日期等。

4. 档案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5. 档案查阅:受资助学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学校有关部门等需查阅档案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需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2. 档案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在场,确保档案的彻底销毁。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监督与考核1.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可编辑】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可编辑】

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印发《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规范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建档及管理,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两级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研究制定了《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各学院,请遵照执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是指本校(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历史面貌的、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等载体。

第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特殊情况除外),本部门内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文书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五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由党委学工部全面负责,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主管。

第六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全面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的建档、保存及查阅工作;帮助、指导和检查各学院进行档案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职责:按照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学院的档案借阅、保密和保管等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资助中心其他意见。

三、归档范围第八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材料:(一)贫困生资料库副本;(二)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四)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五)政府类奖学金相关材料;(六)勤工助学相关材料;(七)绿色通道相关材料;(八)临时困难补助相关材料;(九)资助育人成果相关材料;(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大事记、管理制度、重要发文等相关材料。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为规范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的管理,促进大学资助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1 坚持依法依规管理原则。

档案管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按照规章制度行事。

1.2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的原则。

把握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的重点,明确分类归档,科学管理。

1.3 坚持科技支撑、信息化管理原则。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保证档案安全性。

1.4 坚持保密原则。

档案管理中涉及到的资料涉密性质比较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1.5 坚持服务为本、用户至上原则。

为大学生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

二、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流程2.1 档案文件的识别和分类管理大学资助工作档案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主要包括助学贷款、资助金、勤工俭学等类别。

建立档案文件筛选标准并备案。

分类管理包括批次、学期、所属院系等方面进行分类。

2.2 档案管理的登记和建档对于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资金拨付明细、审批意见、评估报告等材料以及档案管理中的日常记录、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进行归档登记。

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同时建立档案的检索索引,方便检索和查询。

2.3 档案管理的借阅和浏览大学资助工作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即避免档案材料的流失和避免档案材料被非法使用。

如需查看档案资料,必须进行申请审批流程,并在保证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浏览。

2.4 档案管理的保管和销毁大学资助工作档案存储统一在档案室。

对于无续房基础的借款人档案,应依据《档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三、档案管理的技术支持和信息保护3.1 提供统一的IT管理平台。

建立专业化的档案管理平台,对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并对每一笔记录进行追溯。

3.2 进行数据备份。

为确保档案资料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

3.3 建立档案安全保护机制。

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防止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保护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大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大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资助对象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公平对待每一位申请资助的学生。

2. 严谨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确保资助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保密安全原则:妥善保管资助档案,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和资助信息的安全。

4.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资助情况,确保资助工作的科学性。

三、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

2. 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

3. 资助申请材料:包括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等。

4. 资助审批材料:包括资助审批表、资助决定书、资助发放记录等。

5. 资助变更材料:包括资助调整申请、资助调整审批等。

6. 资助终止材料:包括资助终止申请、资助终止审批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2. 各学院(部)负责对本学院(部)学生的资助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3. 学生本人负责保管好个人资助档案,不得擅自涂改、伪造、损毁。

五、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申请资助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部)审核意见,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决定是否批准资助。

3. 对批准资助的学生,学院(部)负责将资助材料归档。

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对资助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归档。

5. 学生毕业或终止资助后,将资助档案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六、档案管理要求1. 资助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高校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对于促进学校资助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具有重要意义。

档案是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记录,有效的档案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因此,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学校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档案管理流程1. 学生资助档案的建立学校在学生入学时应建立完整的学生资助档案,包括家庭经济情况、申请材料、资助补助等信息。

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档案的存储与归档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进行存储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阅。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和标识工作,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 档案的更新与审查学生资助档案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及时记录学生的奖助情况和资助变动情况。

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核实和更新学生的资助信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档案的利用与保密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和目的下使用,禁止将档案内容外传或泄露。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信息安全。

三、档案管理的规范化要求1. 完善机构设置学校应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档案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建立健全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包括档案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要求。

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规范性。

3. 强化监督检查学校领导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四、档案管理的创新与发展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学校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档案管理进行创新和发展。

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负责学校资助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资助中心做好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等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资助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档案收集计划。

2. 各部门在开展资助工作时,应及时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并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

3. 资助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整理:按照资助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

(2)编目归档:对整理好的资助档案进行编目,并按年度、类别、项目等顺序归档。

(3)立卷:对归档的资助档案进行立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资助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负责资助档案的保管工作。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2)保密保管:对涉及学生隐私的资助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3)定期检查:定期对资助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资助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利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资助档案的利用。

(2)有偿利用:资助档案的利用,应按照学校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3)服务教学:充分利用资助档案,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

六、档案销毁1. 资助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方可销毁。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资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资助中心定期对资助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大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大学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资助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资助档案是学校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反映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材料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

(三)规范性原则:档案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应设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学院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二)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

(三)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九条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在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材料。

(二)全面收集: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全面反映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

(三)规范收集: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条学生资助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资助类别、资助项目、资助对象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编号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并按照编号归档。

(三)装订成册: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装订成册,并注明册号、页码。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密。

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的管理,保障资助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助工作效率,维护资助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资助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资助工作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资助工作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资助工作档案的归档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

包括资助政策、申请材料、评审材料、审批材料、发放材料、反馈材料等。

2. 档案整理:资助工作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时间顺序排列,确保档案的连续性;(2)按类别划分,便于查阅和使用;(3)编号清晰,便于归档和管理。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资助工作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保护标准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

(1)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控制在摄氏14—24度,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2)纸质档案应做好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3)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 档案利用:资助工作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公开,保障师生知情权;(2)保密原则,确保档案信息安全;(3)方便快捷,提高档案利用率。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资助工作档案的鉴定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2. 档案销毁:资助工作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销毁标准执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定期对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有序。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确保资助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保障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国家及地方资助政策文件;2. 学校资助政策及实施细则;3. 资助申请、审批、发放等相关材料;4. 资助对象个人信息及资助情况;5. 资助工作总结、评估报告;6. 其他与资助工作相关的材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各部门、学院(系)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资助工作相关人员负责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规范。

四、档案管理要求1. 资助工作档案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法规、标准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2. 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连续性的原则;3. 资助工作档案的保管应按照分类、分年度、分保管期限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安全、完整、便于查阅;4. 资助工作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1. 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2. 资助工作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完整;3. 资助工作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等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六、档案保管与利用1. 资助工作档案的保管应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保管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2. 资助工作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3. 资助工作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利用方式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法规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七、档案销毁与鉴定1. 资助工作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法规和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2. 资助工作档案的鉴定应按照档案鉴定标准,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

八、监督检查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对资助工作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2. 各部门、学院(系)应积极配合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资助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件、通知、报告等;2. 学生资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各类表格、凭证、证明等;3. 资助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资料;4. 其他与资助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 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配合资助管理中心开展档案管理工作;3. 资助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按照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资助工作相关资料;(2)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3)妥善保管档案,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资助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收集资助工作相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整理:资助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档案保管:资助管理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4. 档案利用:资助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五、档案保管期限1. 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2. 永久档案:包括资助政策文件、资助资金发放凭证等;3. 长期档案:包括资助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各类表格、凭证、证明等;4. 短期档案:包括资助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资料。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应经学校批准,并由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人进行鉴定;2.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将对资助工作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落实;2. 资助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资助工作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资助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资助工作档案是学校资助工作的真实记录,是维护资助政策落实、评估资助效果、研究资助规律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资助工作档案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各学院负责本部门、本学院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六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工作档案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资助工作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国家、省、市有关资助工作的政策、法规、文件及有关材料;(二)学校资助工作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及有关材料;(三)资助对象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发放材料等;(四)资助工作的统计数据、分析报告等;(五)其他与资助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八条资助工作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资助项目、时间顺序进行分类整理;(二)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和连续;(三)便于查找、利用和保管。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资助工作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温湿度控制设备等;(二)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三)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档案安全;(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虫、防霉等保养工作。

第十条资助工作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需遵守档案室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损毁档案;(三)利用档案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记录查阅内容、时间、用途等。

第五章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资助工作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利用价值、保存期限等因素,对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结果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二、目的三、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档案的建立:每位学生在入学时,都必须建立一份完整的学生资助档案。

2.档案的内容:学生资助档案应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情况、学籍信息、奖助学金评定情况、助学贷款信息等内容。

3.档案的管理责任: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个学院或班级也应有相应的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

4.学生资助档案的保密:学生资助档案应严格保密,只有学生本人和相关工作人员才能查看。

5.档案的分类:学生资助档案应按照年级、性别、专业等分类存放,并做好档案的编号和标识。

四、档案的利用1.学生自查: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查看自己的学生资助档案。

2.学校查阅: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奖励、评定和管理等方面需要查阅学生资助档案时,必须经过学生本人的同意,并在档案上做好相应记录。

3.学生资助评估: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和资助档案来评估学生的资助情况,为学生提供相关的资助政策和服务。

五、档案的归档和保存1.学生毕业离校时,学生资助档案应进行归档,存放至学校的档案馆,并进行相应的打包和封存。

2.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0年。

3.学生资助档案的借阅:需要借阅学生资助档案时,必须填写相关的借阅申请并经过审批才能借阅。

六、档案的维护和更新1.学生个人信息的维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学生应及时向学生资助部门进行报备和更新档案。

2.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更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时,学生应向学校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核实和更新。

3.学生资助信息的更新:学生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信息发生变化时,学生应向学生资助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更新。

七、档案的报废学生资助档案的报废应符合学校相应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资助档案中如果涉及重要的奖助学金记录或者其他重要信息,应长期保留。

八、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引入信息化手段,建立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和查询学生资助档案,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3篇)

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3篇)

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那么或运作形式,标准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构造。

这些规那么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适宜呢?以下是帮大家的学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健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维护档案的完好与平安,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办事。

二、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搜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三、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要以纸质和电子档案形式及时归档保存。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承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并由档案室集中保存。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严格按《福建省学生资助档案方法》和程序搜集、、立卷、归档、保管学生资助业务材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完好、平安,不得伪造、篡改。

六、对档案资料进展分类、编目和鉴定后归档保存,存放要做到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纸质档案要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电子档案要做好备份。

七、学生资助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

八、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依法为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金融机构、受助学生和家长等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效劳。

九、纸质档案外借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了保护好学生资助档案的完好与平安,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高校档案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展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三.按年度搜集存档,包括困难生档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人士捐助、校友奖学金、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资助育人成果、年度工作及上级文件等相关材料。

高校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校资助中心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资助中心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资助中心档案是学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凭证,对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资助中心负责人为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五条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应积极配合资助中心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资助中心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标准、通知等文件材料;(二)资助中心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工作汇报等内部文件材料;(三)资助项目申请、审批、发放、回收等业务文件材料;(四)资助对象申请、审核、认定、公示、发放等业务文件材料;(五)资助资金收支、审计、监督等财务文件材料;(六)其他与资助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齐全,不得遗漏;(三)及时性:收集的档案应与资助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资助工作内容、形式、时间等进行分类;(二)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号、标题、作者、日期、页数等;(三)立卷:将同一内容的档案材料立卷成册,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二)维护: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破损、霉变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三)保密:对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应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学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学生资助档案管理,提高资助工作效率,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中涉及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资助申请、审核、发放、回收等环节。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

3.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4.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整理、归档和销毁。

五、档案收集1. 学生资助申请材料:包括学生资助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相关证明材料等。

2. 学生资助审核材料:包括学生资助审核意见、审批表、资助协议等。

3. 学生资助发放材料:包括资助发放通知、银行转账凭证、资助发放明细表等。

4. 学生资助回收材料:包括资助回收通知、回收凭证、回收明细表等。

六、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2. 对整理后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对整理后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七、档案保管1. 学生资助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防止档案资料受损。

2.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 学生资助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确保档案资料的整洁。

八、档案查阅1. 查阅学生资助档案应填写《学生资助档案查阅申请表》。

2. 查阅学生资助档案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3. 查阅学生资助档案应按时归还,不得损坏、丢失档案资料。

九、档案销毁1. 学生资助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学生资助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销毁范围。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资助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资助工作效率,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资助项目的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三条资助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设立资助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鉴定、销毁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资助档案管理办公室下设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资助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设立资助档案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资助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习成绩单等;(二)学校资助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三)资助审批材料,如审批表、公示名单、发放名单等;(四)资助资金发放记录;(五)资助工作总结、报告等。

第八条资助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分类整理:将资助档案分为个人档案、政策文件、审批材料、资金发放记录、总结报告等类别,分别归档;(二)编目:为每份档案编制编号,方便查找和利用;(三)装订:将整理好的档案装订成册,保持整洁;(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类别、时间顺序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资助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专柜存放:将资助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确保安全;(二)防潮、防尘、防虫:定期检查档案柜,确保档案存放环境适宜;(三)保密:对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应加强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条资助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在确保学生隐私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二)及时高效:及时为学生提供所需档案,提高工作效率;(三)便民利民:简化档案查询程序,方便学生使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资助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销毁;(二)责任明确:明确销毁档案的责任人,确保档案销毁工作安全、有序;(三)监督到位:在销毁档案过程中,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

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改为推进大学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从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管理制度的构建、档案管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力求为大学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管理是指规范和维护组织机构内部各项业务资料的记录、分类、存储、检索和利用等全过程。

而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确保资助政策的科学施策和有效执行对于大学资助工作而言,档案是一个积累的过程,通过对历史记录的总结和梳理,进一步明确资助工作中的问题以及政策制定与实践的矛盾之处,为制定更为完善的资助政策提供理论基础。

2.方便日后的信息查询和研究档案记录了大学资助工作中的各种信息,如学生个人身份信息、贫困证明材料、资助申请表、发放记录等等,这些信息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政策制定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将这些信息进行系统化整理并妥善保管,日后需要查询和使用时,可以快速、准确地定位所需信息。

3.规范和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可信度对于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的管理要求规范,严格遵守大学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从录入、验证、审批、批准到存储都必须按照正确的程序,确保资助政策的执行过程合法、透明、公正。

二、档案管理制度的构建1.档案类型的规定大学资助工作档案涵盖的范围较广,主要包括学生资助申请表、资助申请表审核记录、资助发放记录、资助学生管理信息等,为了便于分类和收集,应将各类档案按照其不同属性进行分类,并设定不同的档案类型。

2.档案管理流程的确定档案管理流程是指从档案产生到档案归档的全过程,包括档案收集、编目、整理、审查、归档、保存、移交等,制定合理的管理流程对于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应遵循“谁产生、谁保管、谁使用”的原则,明确各部门之间的管理职责和协作关系,同时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信息泄露。

3.档案保存的期限档案保存的期限是指从档案形成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期限内进行保存的期限。

高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资助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资助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助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各学院(部)在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第三条高校资助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四)科学管理原则: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销毁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资助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档案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二)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掌握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解读材料。

(二)学生资助申请、审批、发放等相关材料。

(三)资助工作总结、评估报告等。

(四)资助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会议纪要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二)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真实。

(三)档案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书写。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

(二)档案柜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立卷顺序摆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者需凭有效证件查阅档案。

(二)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遵循国家档案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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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
关于印发《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建档及管理,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两级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研究制定了《江汉大学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及《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各学院,请遵照执行。

二零一二年四月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是指本校(自2007年秋季学期起)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历史面貌的、对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种历史记录,包含但不限于文字、图表、声像及电子等载体。

第三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特殊情况除外),本部门内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四条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文书人员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管理由党委学工部全面负责,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主管。

第六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责:全面负责全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的建档、保存及查阅工作;帮助、指导和检查各学院进行档案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职责:按照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档案建设工作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学院的档案借阅、保密和保管等制度;贯彻执行上级资助中心其他意见。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归档材料:
(一)贫困生资料库副本;
(二)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四)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五)政府类奖学金相关材料;
(六)勤工助学相关材料;
(七)绿色通道相关材料;
(八)临时困难补助相关材料;
(九)资助育人成果相关材料;
(十)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大事记、管理制度、重要发文等相关材料。

第九条学院归档材料:
(一)贫困生资料库;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四)临时困难补助相关材料;
(五)资助育人相关材料;
(六)各学院资助工作年度计划、总结、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四、档案归档及索引
第十条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档案采取院校两级管理模式,各学院都要建立健全档案的归档、索引及调阅制度。

第十一条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档案采用统一的分类方式和编码格式索引(详见《细则》)。

第十二条归档时间要求:各级应当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在每年4月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平时应在各项工作完成后两周内完成归档工作。

五、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江汉大学党委学工部附则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同时印发《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江汉大学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实施原则
1.最大复原原则。

2.可操作性原则。

二、归档材料明细
所有归档材料均采取标准化处理
附表一:校级归档材料明细表
附表二:院级归档材料明细表
三、归档规范
1. 归档文件采用“年度――项目――保管期限”分类。

2. 档案须按照统一标准装订,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各级文件——汇
总表格——报告——文件——图片——封底。

装订后装盒(袋)。

3. 以学院为单位的归档材料采用盒装,档案盒外表面规格为310mm*220mm
(文书档案盒,内装A4纸),厚度任选。

4. 以班级为单位的归档材料采用袋装,档案袋外表规格为330mm*230mm,厚
度任选。

5. 建立两级目录:卷外目录和卷内目录。

6. 卷外目录是指档案盒或档案袋外部目录,汇总所有归档材料。

7. 卷内目录是指按档案盒或档案袋内的文件名称顺序编制页码清单。

8. 装盒(袋):将归档文件按卷内目录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
盒脊及备考表。

9. 备考表是指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置于卷内文件之上。

江汉大学资助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
附件一:封面
2011年工造专业
现代艺术学院11级工造专业一班
盒内明细
1.调查表
2.审核表
3.量化表
4.其他
附件二:目录
归档文件目录
档号:保管期限:
附件三:备考表
备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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