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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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
【发文字号】鄂安监发[2014]29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3.03.20
【实施日期】2013.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化企业创建工作情况的通报
(鄂安监发〔2014〕2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2013年,我省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在对木质家具制造、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制造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在金矿开采、汽车制造、电子制造、船舶修造、水泥制造等5个行业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并在以上8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在各级安监部门、有关服务机构和广大用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治理和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2年5月以后,省局先后下发了《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鄂安监发〔2012〕100号)、《全省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鄂安监发〔2012〕159 号)和《全省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暨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验收方案》(鄂安监函〔2013〕70号),各地全面启动了治理和创建活动。尤其是2013年5月东风本田公司现场观摩会召开后,经过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培训教育、自查自改、检查督查、总结验收等多个阶段的扎实工作,全省1057家企业开展了危害治理,其中,通过验收达标企业528家。238家企业参加规范化企业创建,通过各地验收审核以及省局抽查,188家企业验收合格(85分以上),其中,50 家企业达到了先进企业标准(95分以上),推动了重点行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思想高度重视,工作部署有序。省局方案下发后,各地及时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荆州市、黄石市、天门市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一把手”亲自抓,极大推动了治理和创建活动开展。鄂州市、黄石市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通过组织现场观摩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林区针对治理企业较少的实际,把非煤矿山和建筑建材行业纳入治理范围,丰富和充实了治理内容。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各地积极协调治理企业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武汉市、荆门市、十堰市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细化治理内容,举办了市、县(区)两级培训,提高了培训覆盖率。荆州市印制《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法律责任告知书》4000多份发放到企业,武汉市编印了《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政策选编》、《初识职业病》等宣传册赠送给用人单位,提高了职工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天门市开展以“摸清想法、讲清政策、说清情况”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企业好评。十堰市在十堰电视台、《十堰周刊》等主流媒体专题宣传治理和创建工作,提高了社会关注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实。督查和验收阶段,各地充分利用执法手段,确保治理收到实效。襄阳市督促整改力度大,下达整改指令书19份。十堰市采取“一送二查三整改四验收”方式,下达整改指令书60份,查处隐患和问题700余条。随州市顶住压力,依法对广水市两家整改不力的家具企业处罚5万元,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了执法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在治理和创建活动中,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效,但是,由于部分企业思想认识不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基础比较薄弱,基层安监部门力量、监管能力和经验不足,工作中仍存在一定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工作氛围不够浓厚,宣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部分地区摸底调查工作不扎实,执法检查不到位,一定程度存在治理企业应训未训问题。部分企业对治理要求不清楚,对创建活动不了解,没有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二)验收标准不够严格,创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验收阶段,少数地区没有严格执行《验收细则》要求,随意降低标准,致使企业的考评得分偏高。省局在抽查中发现,武穴市亚东水泥厂用日常检测报告代替现状评价报告,没有依法履行对外包工的劳动保护和合同告知责任;罗田县南方家居公司没有对职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也没有开展检测和评价工作,喷漆车间工人存在不戴防护用品就进行喷漆作业的问题。
(三)指导督促不够到位,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在治理和创建工作中,少数地区工作指导缺乏针对性,检查督促的频次和力度不足,应该下达整改指令的没有出具法律文书,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没有依法立案,执法手段偏软。省局抽查中发现,汉川市华龙水泥公司和金马宝业水泥公司存在多处职业病防治工作违规的地方,但是安监部门却没有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记录和下达的整改指令文书。
(四)技术支撑还不够完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强化。治理和创建工作中,技术服
务机构既要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和咨询服务,还要在检查验收中为安监部门做好技术支持。但是,由于全省机构数量总体不足,分布不均,服务能力参差不齐,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另一方面,部分机构的服务还存在质量不高、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在抽检十堰丹江口市华新水泥有限公司时,发现武汉某机构所作的现状评价报告中,存在擅自引用其他机构的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用品建议缺乏针对性、指导性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要求
治理和创建工作是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必要措施,也是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的有效手段,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一)要深刻领会全国、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规范化企业创建作为推动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完成2014年重点任务中的职业卫生工作目标。
(二)要加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熟练掌握治理和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强化对辖区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不足,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