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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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旱应急预案
为及时、快速、妥善处置因台风、洪水、暴雨、内涝、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使局机关和直属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保证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潮州市防洪应急预案》、《潮州市防旱抗旱应急预案》、《潮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和我局职责,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与工作分工
在本预案启动以后,为更好地组织、协调全局的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根据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需要,局领导及总工程师作如下分工:
(一)组织指挥机构
指挥:局长
副指挥:副局长、纪检组长
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成员:办公室主任、三防办主任、人教科科长、计财科科长、水政科科长、工建科科长、工管科科长、农电科科长、水政支队支队长、质监站站长。
(二)工作分工
局长:负责组织指挥全面工作
分管后勤工作副局长: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分管工程建设副局长:负责工程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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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三防工作副局长: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分管工程管理副局长:负责水库安全管理工作
纪检组长:负责宣传政工工作
总工程师:负责气象水文、水库防洪抗旱调度和工程抢险技术指导工作。
二、应急工作机构
(一)应急工作小组
为适应市三防指挥部防汛防旱防风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宣传政工、气象水文、水库安全、工程抢险、后勤保障等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小组,应急工作小组由局机关科室(水政支队、质监站、检测站)负责人以及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组长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统一组织协调本组工作。应急工作小组的分管领导和组成人员由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逐年发文公布,并报市三防办备案。各成员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沟通能力的人员参加应急工作小组。
(二)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与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办公室
副组长单位:水政科
成员:从办公室、三防办、质检站抽调。
主要职责:起草市领导、局领导有关讲话报告,整理市 2 委、市政府领导的讲话记录;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门灾情、险情和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动态;起草上报省防总和、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和情况汇报;负责会议安排。
2、宣传政工组
组长单位:人教科
副组长单位:水政科
成员:从办公室、人教科、水政科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适时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汛情、灾情、险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信息,并对有关的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进行审核。并负责对各县(区)、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
3、气象水文组
组长单位:三防办
副组长单位:人教科
成员:从三防办、水政科、农电科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整理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水文预测预报信息和各地降雨、风力情况,了解掌握江河水情、潮位变化和水库水情,及时报三防值班室、综合协调组;协助做好水库、河道防洪排涝调度工作。
4、水库安全组
组长单位:工管科
副组长单位:工建科
成员:从工管科、工建科、质监站抽调。
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和分析全市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向强降雨地区发出可能危及水库安全预警信息;配合做好水库防洪安全调度工作;监督各地水库工程防汛责任人、技术负责人上岗到位和巡查情况。
5、工程抢险组
组长单位:基建科
副组长单位:质监站
成员:从工管科、工建科、农电科、质监站抽调。主要职责:了解、掌握和分析重点防洪排涝区域的水库、江海堤防、水闸、电排站等水利工程和重点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位于暴雨区域的小流域山洪发生情况;向强降雨地区发出预警信息。监督各地重要水工程的巡查情况;组织研究水利工程出现险情的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做好抢险工作;必要时,派出工作组赴洪涝风严重影响地区、水利工程险情发生地,现场指导和协助地方进行抢险和救灾工作,向有关地区调派抢险技术力量和专业抢险队伍。旱情严重时,派出工作组指导旱区开展节水和挖掘水源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计财科
副组长单位:办公室、三防办
成员:从办公室、三防办、计财科、后勤服务中心抽调。
主要职责:负责保证三防视频会议系统、三防自动测报系统、卫星云图接受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防办通讯设施、不间断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三防紧急工作会议的通信保障;负责三防应急工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车辆调度、电话、供电、会场管理、应急资金等有关保障工作。
三、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一)启动标准
1、市三防指挥部启动防洪、抗旱、防台风Ⅳ级及以上级别应急响应。
2、预计韩江潮安站水位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
3、较大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
4、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6小时超过200毫米以上,并出现灾害。
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特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
6、其他需要启动预案的应急情况。
(二)启动程序
当达到启动标准时,三防办向分管副局长、局长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建议,由局长决定启动本预案。
(三)结束程序
当达到以下结束标准之一时,三防办向分管副局长、局
长报告,提出结束本预案建议,由局长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1、市三防指挥部宣布结束防洪、抗旱、防台风应急响应;
2、韩江潮安站水位降至警戒水位以下;
3、持续强降雨结束,江河水位退至正常水位,内涝水位得到较大消退;
4、水库险情得到控制,对下游威胁消除。
四、应急响应
(一)局长或分管三防工作副局长主持召开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工作会议,局机关有关科室(水政支队、质监站、检测站)主要负责人参加,宣布启动本预案。
(二)各应急工作小组组长进岗到位,开展相应的应急工作。各有关科室(水政支队、质监站、检测站)主要负责人在岗待命,并根据工作需要调配小组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三)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掌握汛情预测预报,特别是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和洪水的预报情况,分析水利工程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市三防指挥部提供调度参谋意见。必要时派出工作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