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私募基金管理人员工(含高管)问题全解(附法条规定)教学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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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标准化口径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标准化口径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标准化口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的过程。

备案是私募基金合法运作的前提和必经程序,也是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手段之一。

在备案过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文件和材料,以及回答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常见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进行解答,并以标准化口径来回答,以确保对问题的回答准确、规范和一致。

1.什么是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将私募基金的产品信息和运作方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过程。

备案过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和材料,并回答一些问题,以确保其合法运作和符合监管要求。

2.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意义是什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意义在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规范私募基金行业的运作。

备案过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履行一定的要求和义务,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等,这些措施有助于提升私募基金的透明度和投资者保护水平。

3.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准备哪些文件和材料?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和材料:公司注册文件、法律意见书、基金合同、募集说明书、投资管理协议、风险揭示书、投资管理制度、核算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投资决策制度、销售渠道的合同和协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

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步骤是什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步骤一般包括:提交备案申请、审核备案材料、现场检查、备案审批。

首先,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备案所需的文件和材料。

然后,中国证监会会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备案材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最后,中国证监会会根据备案材料和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备案。

5.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需要回答哪些问题?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过程中需要回答一系列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的募集规模、基金的投资范围、基金的运作方式、基金的风险管理措施、基金的业绩展望等。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训讲义(PPT38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培训讲义(PPT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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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私募股权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国 外相关研究机构定义,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 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 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有少部分PE基金投资已上 市公司的股权(PIPE),另外在投资方式上有的PE投资亦采取债权型投资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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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风险投资(VC) 风险投资:简称是VC,在我国是一个约定俗成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其实把 它翻译成创业投资更为妥当。广义的风险投资泛指一切具有高风险、高潜 在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 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根据美国全美风险投资协会的定义,风险投资是由职 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一种权 益资本。 投资对象对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
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知名度,建
立“拉动式”的信息渠道。
l
公司网站 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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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业务流程
项目的初步筛选标准
标准
内容
投资规模
l 投资项目的数量 l 最小和最大投资额
l 是否属于基金募集说明书中载明的投资领域
行业
l 私募股权基金对该领域是否熟悉
l 私募股权基金是否有该行业的专业人才
l 种子期
发展阶段
l 创业期 l 扩张期
•完成投资者尽职调查文 件
•确定目标投资者名单
•联络意向投资者
•为投资者会议排定档期/ 举行投资者会议
•进一步联络投资者及递送 下一阶段的信息材料
•召开第二阶段投资者会议
•接收融资条款文件
第三阶段 - 讨论及完成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2019年5月11日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2019年5月11日
最新私募基金法律法规汇编
(更新至 2018 年 5 月 11 日)1 Nhomakorabea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 6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34 3、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 56 4、 人行 银保会 证监会 外管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 66 5、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77 6、 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一) ......... 82 7、 证监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二) ......... 83 第二部分:管理人登记与产品备案 .............................................. 84 8、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 84 9、 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 ......................... 88 10、 关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 ....................... 93 11、 关于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 ........................... 95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45题)1、甲某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在加入A公司时,已签订了完整的竞业禁止协议,以下未违反竞业禁止条款的行为是()。

A.甲在A公司任职期间兼职A公司竞争对手的职位B.甲离职后加入上下游企业任职高级管理人员C.甲离职后创办的新公司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D.甲离职后劝诱核心技术人员乙某、丙某离职创业【答案】 B2、合格投资者是指具有一定风险识别能力和()的投资者。

A.收入能力B.负债能力C.风险评估能力D.风险承担能力【答案】 D3、关于我国证券交易所交易机制,以下描述错误的是()A.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略有差异,但都采取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B.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所采取的自动报价转让,大宗交易转让的定价更加灵活C.大宗交易会对竞价交易的股票价格形成巨大冲击,不利于市场稳定D.股权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上市后,在出现要约收购事件时,可以借机转让退出【答案】 C4、估值条款通常会约定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那么并购基金多数采用的投资斌是()。

A.优先股B.普通股C.可转换债D.可转换优先股【答案】 B5、(2016年真题)股权投资基金对被投资企业的监控中,对于尚在开拓市场的早期阶段企业重点监控的指标包括()。

A.Ⅰ、Ⅱ、ⅣB.Ⅰ、Ⅲ、ⅣC.Ⅰ、Ⅱ、ⅢD.Ⅱ、Ⅲ、Ⅳ【答案】 C6、(2017年真题)普通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普通投资者主动向基金募集机构提出申请,明确表示要求购买具体的、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时,基金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主动推介此类基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B.基金募集机构对普通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也没有违反投资者准入性规定C.基金募集机构向普通投资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的方式进行特别警示,告知其该产品或服务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D.普通投资者对该警示进行确认,表示已充分知晓该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并明确作出愿意自行承担相应不利结果的意思表示【答案】 A7、()是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

浦东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专项检查访谈提纲

浦东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专项检查访谈提纲

浦东新区私募基金管理人专项检查访谈提纲一、访谈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1、访谈时间2、访谈地点3、访谈对象(1)姓名:(2)职务:4、访谈人员(1)(2)二、访谈问题1、请说明贵司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认缴和实缴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抽逃出资、资金占用等情况。

(1)请说明贵司的控股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若没有控股股东,则请说明第一大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

(2)请说明贵司的实际控制人名称。

(3)贵司注册资本总金额多少?已实缴金额多少?(4)贵司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抽逃资金、股东占用贵司资金等情况?(5)(证券类管理人适用)贵司的股权结构中是否含有外资成分?如有,请说明贵司的境外股东是否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该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该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是否受到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2、请说明贵司的办公场地基本情况,说明贵司是否与其他机构混同办公。

3、请说明贵司的机构组织架构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工情况,请说明贵司的人员兼职情况。

(1)请说明贵司的部门组成。

(2)请说明贵司的高管岗位设置和兼职人数。

(3)请说明贵司全职员工人数。

4、请说明贵司的内控制度制定及运作情况,是否具备了与贵司管理基金类型相匹配的相关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请说明贵司的业务开展情况,请说明贵司是否兼营其他非私募业务,是否经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 /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相冲突的业务。

6、请说明贵司的关联方数量,同受贵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私募机构数量及其类型。

请介绍与贵司登记类型相同的关联方的业务开展情况。

7、请说明贵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分支机构、子公司、关联方是否经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融资租赁、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与私募基金相冲突的业务。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

2024年基金从业资格证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自测提分题库加精品答案单选题(共45题)1、下列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的职能的是()。

A.拟定监管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则、实施细则B.组织对私募投资基金开展监督检查C.指导协会和会管机构开展备案和服务工作D.和地方政府合作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答案】 D2、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履行重大事项临时披露义务中,下述不属于重大事项信息的是()A.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B.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率变更C.基金管理人发生重大事项变更D.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答案】 A3、根据相关自律规则,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报送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下述哪些信息?()A.Ⅱ、Ⅲ、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4、有限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的约定办理。

A.合伙协议B.委托协议C.企业章程D.合伙企业法【答案】 A5、2号《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适用于哪种基金类型()。

A.公司型B.契约型C.合伙型D.私募型【答案】 A6、(2017年)QFLP针对的是()。

A.股权投资基金B.证券投资基金C.共同基金D.并购基金【答案】 A7、股权投资基金进行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成功的()。

A.项目收集B.投资决策C.投资后管理D.项目退出【答案】 D8、政府引导基金对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错误的是()。

A.准许基金募集突破合格投资者限制,获得更多资金支持B.通过跟进投资,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C.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D.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其通过债权融资增强投资能力【答案】 A9、(2018年真题)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说法正确的是()A.推介材料登载的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过往业绩可以只是部分不连续的业绩B.推介资料不能登载基金过往业绩C.推介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的,应当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其未来的业绩D.推介材料登载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表示为该只基金的业绩构成保障【答案】 C10、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的关系,描述错误的是()。

私募基金考试题及答案

私募基金考试题及答案

私募基金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B. 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C. 有符合要求的注册资本D.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答案:D2.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A.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B.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C.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D.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3.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基金的投资策略B. 基金的投资组合C. 基金的财务状况D. 基金的税收情况答案:D4.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完毕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A. 5个工作日B. 10个工作日C. 15个工作日D. 20个工作日5.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基金财产实行?A. 独立核算B. 集中核算C. 分散核算D. 统一核算答案:A二、多选题6.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可以包括以下哪些?A. 法人B. 合伙企业C. 个人D. 非法人组织答案:ABCD7.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B. 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C. 有符合要求的注册资本D. 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答案:ABC8.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以下哪些信息?A. 基金的投资策略B. 基金的投资组合C. 基金的财务状况D. 基金的税收情况答案:ABC9.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守以下哪些规定?A. 遵守法律法规B. 遵守行业自律规则C. 遵守基金合同约定D. 遵守内部管理制度答案:ABCD10.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B.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C.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D.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答案:A三、判断题11.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同时管理多只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题库100道及答案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题库100道及答案

私募基金基础知识题库100道及答案一、私募基金概述1. 私募基金是指面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

A. 特定B. 不特定C. 个人D. 机构答案:A2. 私募基金的特点不包括()。

A. 公开募集B. 投资灵活C. 风险较高D. 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答案:A(私募基金是私下募集)3.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

A. 公司制B. 合伙制C. 契约制D. 以上都是答案:D4. 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

A. 股票B. 债券C. 期货D. 以上都是答案:D5.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登记。

A.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B. 中国证监会C. 证券交易所D.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答案:A二、私募基金的分类6. 按照投资对象分类,私募基金可以分为()。

A.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C. 创业投资基金D. 以上都是答案:D7.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

A. 上市公司股票B. 债券C. 期货D. 以上都是答案:D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

A. 未上市企业股权B.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C. 并购重组D. 以上都是答案:D9. 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

A. 初创企业B. 高新技术企业C. 成长型企业D. 以上都是答案:D10. 对冲基金属于()。

A.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B.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C. 创业投资基金D. 以上都不是答案:A三、私募基金的募集11. 私募基金的募集对象是()。

A. 合格投资者B. 不特定投资者C. 个人投资者D. 机构投资者答案:A12. 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包括()。

A. 具有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B. 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C.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D. 以上都是答案:D13.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是()。

A. 公开募集B. 私下募集C. 网络募集D. 电话募集答案:B14. 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募集资金时,不得()。

私募基金一法六规核心要点

私募基金一法六规核心要点

私募基金一法六规核心要点1.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2.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信息,包括基金规模、单位净值、投资者数量等;3.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证券类私募基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认缴规模、实缴规模、投资者数量、主要投资方向等;4.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5.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6.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7.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8.基金业协会每季度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及私募基金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向中国证监会报告;9.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10. 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存私募基金内部控制活动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保存期限自私募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 年;11.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12.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13.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14.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15.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16.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17.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18. 募集机构应当与监督机构签署账户监督协议,明确对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及保障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督协议的约定,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实施有效监督,承担保障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安全的连带责任;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在同一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同时作为募集机构与监督机构;符合前述情形的机构应当建立完备的防火墙制度,防范利益冲突;19. 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特定对象确定;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三基金风险揭示;四合格投资者确认;五投资冷静期;六回访确认;20. 募集机构应建立科学有效的投资者问卷调查评估方法,确保问卷结果与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募集机构应当在投资者自愿的前提下获取投资者问卷调查信息;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二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三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四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五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21.募集机构应当采取合理方式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信息,揭示投资风险,确保推介材料中的相关内容清晰、醒目;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应与基金合同主要内容一致,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有不一致的,应当向投资者特别说明;私募基金推介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私募基金的名称和基金类型;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基金管理团队等基本信息;三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私募基金公示信息含相关诚信信息;四私募基金托管情况如无,应以显着字体特别标注、其他服务提供商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保管机构等,是否聘用投资顾问等;五私募基金的外包情况;六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七私募基金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八私募基金的风险揭示;九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督机构信息;十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如认购、赎回、转让等限制、时间和要求等;十一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十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十三明确指出该文件不得转载或给第三方传阅;十四私募基金采取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的,应当明确说明入伙股协议不能替代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说明根据合伙企业法或公司法,合伙协议、公司章程依法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股东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公司或变更合伙人、股东的,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履行申请设立及变更登记手续;十五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内容;21.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一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二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四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五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六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七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八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九恶意贬低同行;十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十一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十二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22. 募集机构不得通过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一公开出版资料;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单、布告、手册、信函、传真;三海报、户外广告;四电视、电影、电台及其他音像等公共传播媒体;五公共、门户网站链接广告、博客等;六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募集机构官方网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七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八未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电话、短信和电子邮件等通讯媒介;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23. 募集机构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标准和方法;募集机构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基金合同;二招募说明书等宣传推介文件;三基金销售协议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条款如有;四基金的投资情况;五基金的资产负债情况;六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情况;七基金承担的费用和业绩报酬安排;八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九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仲裁;十中国证监会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25.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一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四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五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六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七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26私募基金募集期间,应当在宣传推介材料如招募说明书中向投资者披露如下信息:一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基金架构是否为母子基金、是否有平行基金、基金类型、基金注册地如有、基金募集规模、最低认缴出资额、基金运作方式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基金的存续期限、基金联系人和联系信息、基金托管人如有;二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名称、注册地/主要经营地址、成立时间、组织形式、基金管理人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情况;三基金的投资信息: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方向、业绩比较基准如有、风险收益特征等;四基金的募集期限:应载明基金首轮交割日以及最后交割日事项如有;五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六基金合同的主要条款:出资方式、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管理费标准及计提方式、基金费用承担方式、基金业务报告和财务报告提交制度等;七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八基金管理人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说明;九其他事项;27.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28.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9.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30.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制定并签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二基金的运作方式;三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认缴期限;四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五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六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七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八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九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十基金财产清算方式;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31.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可以由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并在基金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对基金财产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前款规定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四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32. 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议事规则等;高级管理人员章程应列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办法、职权、召集程序、任期及议事规则等;投资事项章程应列明本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运作方式、投资限制、投资决策程序、关联方认定标准及对关联方投资的回避制度、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的持续监控、投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等;管理方式公司型基金可以采取自我管理,也可以委托其他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管理;采取自我管理方式的,章程中应当明确管理架构和投资决策程序;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章程中应当明确管理人的名称,并列名管理人的权限及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托管事项公司财产进行托管的,应在章程中明确托管机构的名称或明确全体股东在托管事宜上对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挑选托管人、签署托管协议等;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托管的,应在章程中明确约定本公司型基金不进行托管,并明确保障投资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原则及执行方式;税务承担章程应列明公司的税务承担事项;费用和支出章程应列明公司承担的有关费用包括税费、受托管理人和托管机构报酬的标准及计提方式;财务会计制度章程应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作出规定,包括记账、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及重大事件报告的编制与提交、查阅会计账簿的条件等;信息披露制度章程应对本公司型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频度等内容作出规定;终止、解散及清算章程应列明公司的终止、解散事由及清算程序;章程的修订章程应列明章程的修订事由及程序;一致性章程应明确规定当章程的内容与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或其他文件内容相冲突的,以章程为准;若章程有多个版本且内容相冲突的,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版本为准;份额信息备份订明全体股东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份额登记机构或其他份额登记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份额登记公司股东数据的备份;报送披露信息订明全体股东同意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对基金信息披露信息进行备份;。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汇编1-14-更新至2017年11月)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汇编1-14-更新至2017年11月)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汇编目录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 (1)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 (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 (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一) (6)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 (7)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 (8)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八) (10)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 (12)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 (1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五) (1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 (14)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 (15)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 (15)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 (16)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四)日期:2017-11-03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存在哪些不予登记的情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此将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及相关自律规则,申请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不予办理登记:一、申请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资金募集相关规定,在申请登记前违规发行私募基金,且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行为的。

二、申请机构提供,或申请机构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中介机构等串谋提供虚假登记信息或材料;提供的登记信息或材料存在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三、申请机构兼营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规定的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冲突业务的。

15.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申报制度

15.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申报制度

从业人员投资申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管理【x公司】(以下称“本企业”)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防止从业人员个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本企业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本企业构成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称“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虽然未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本企业认为从事与本企业投资、研究、运营、交易相关的人员,亦应当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利害关系人是指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或机构:(一)从业人员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二)从业人员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人员或机构。

第二章投资行为准则第四条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和本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仅从事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允许的交易行为。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投资人,遵守基金投资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投资人和本企业做出的承诺。

第六条从业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和未公开信息交易,不得进行非公平交易及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个人利益,不得进行与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的交易,不得进行欺诈、欺骗或市场操纵性交易,不得进行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企业禁止的其他交易。

第七条从业人员进行投资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本企业内部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登记、审查和处置义务。

第三章投资申报范围第八条从业人员需申报的从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投资包括:(一)投资于未上市/挂牌企业的股权;(二)投资于上市/挂牌公司的股票;(三)投资于以未上市/挂牌企业股权为投资标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私募资管产品,但基金或产品的投资策略为组合投资(单一投资标的占比不超过50%)且投资者无权参与投资决策的情形除外;(四)投资于以股票、股票衍生品、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私募资管产品,但基金或产品的投资策略为组合投资(单一投资项目占比不超过50%)且投资者无权参与投资决策的情形除外;(五)可能与本企业存在利益冲突的其他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尽职调查提纲(含5篇)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尽职调查提纲(含5篇)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尽职调查提纲(含5篇)第一篇: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尽职调查提纲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合作尽职调查提纲一、资质调查1、管理公司是否获得法定注册登记?各种登记手续是否完善?2、所管理的基金是否获得政府管理部门(如金融办、发改委等)相关设立基金的批文?3、管理公司是否具有正式的办公场地?公司总部和重庆地区是否有足够的专人从事基金募集、项目选择、项目投资、项目管理等工作事务?4、所管理的基金如有政府引导基金公司投资的,是否具有投资或管理协议?5、其他按照法律法规或政府要求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二、专业能力调查1、管理公司是否具备符合股权投资的完善治理结构?是否建立有投资分析、投资决策、投资监督机制?2、管理公司成立时间?管理项目的规模是否在1亿元以上?是否有一个投资后成功退出的项目?3、管理公司团队成员是否具有专业投资及其管理能力及其过往业绩?其核心成员(合伙人等)是否具有行业分析、行业投资、项目决策和IPO运作等专业能力和经验?核心团队成员是否有一个成功投资的项目?4、管理公司团队成员是否遵纪守法?是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或财务外包公司?5、所管理的基金是否引入托管机制?(未引入托管机制的基金,请说明原因?)6、管理公司IPO上市等投资退出的渠道、方式、流程等运作能力?7、管理公司已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及其业绩?8、管理公司擅长投资的行业有哪些?三、合作条件调查1、拟与我行采用的合作项目(如资金募集、项目推荐、基金托管、项目管理、项目培育等)和合作方式(全面合作、部分合作等)?2、拟与我行合作的基金情况(原则上应在1亿元以上)?3、拟与我行合作基金的相关审批手续?尽职调查要求:1、资质调查项目,请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管理 2公司公章.2、专业能力调查项目,请列举管理基金清单(成立时间、规模、审批机构、基金期限(如已清算,请提供清算时间)、托管人、投资行业、投资项目等。

3、拟合作的基金如已开始运作投资的,请提供投资情况,包括规模、批准机构、设立时间、管理团队介绍及业绩、原托管人、投资方向、投资条件、投资比例限制、投资项目清单,无法或不便提供的,请注明原因?4、原则上服务支行必须安排相关人员赴管理公司办公场地考察一次,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注明考察情况。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3、制定投资方案;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第十四条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第十五条项目初审会由总经理牵头,由投资经理、法律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总经理可在必要时决定公司其他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士参加项目初审会;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第十六条投资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但并非必须全部具备特征:1、较高的成长性;2、先进的技术;3、较高的进入壁垒;4、优秀的管理团队;5、领先的市场地位;6、有利的投资价格;7、很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第十七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投资行为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2、用借贷资金投资;3、向其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购买投资组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除外;4、投资于有可能使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5、投资于可能会损害公司商誉的产业、产品或领域;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第十八条项目搜集公司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项目:1、与国内外私募股权投结基金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2、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第十九条项目初审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第二十条签署保密协议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第二十一条立项申请与立项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公司项目初审会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第二十二条尽职调查立项批准后,项目投资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尽职调查一般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建议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在项目投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审查;第二十四条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合作对方签署投资协议;第二十五条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投资协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跟踪管理的具体内容有:1、定期每月或每季,视项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重要销售合同等,并分析整理为企业情况月季度分析表;2、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录;3、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形成企业情况季度报告;第二十六条投资的退出在项目立项之初,项目投资经理即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手段,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三种: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清算或破产;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国内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国外主板上市、创业板上市等;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和向其他公司出售;当风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IPO及出售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项目推出时机成熟时,由项目经理起草投资退出方案书;第二十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退出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退出方案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退出决策意见表;在退出方案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第二十八条项目总结项目退出后,项目投资经理应当书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投资中的经验教训予以总结,以资参考;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所称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第三十一条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商业计划书、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第三十二条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季度访谈/项目进展报告、重要会议纪录;第三十三条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第三十四条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第三十五条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五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第三十六条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分留部门保存;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所附附件为投资管理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业务档案1:项目概况表项目概况表项目人员日期业务档案2: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提纲一、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东结构1、公司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目前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3、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设立或变更时经政府部门批准,提供批准文件;二、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1、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2、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3、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土地、房产、主要设备等的数量、购置价格;4、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等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许可、技术质量认证、GMP认证等文件复印件;5、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6、公司主要债务人、债权人及担保抵押情况;三、公司治理结构及对外投资情况1、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参控股企业;2、公司参控股企业的业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介绍;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专家介绍;四、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1、公司股东从事业务情况介绍,是否从事或投资于与本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2、公司主要客户清单,公司产品的销售方式;3、公司主要原料供应商名单,公司原材料的采购方式,公司主要设备的采购方式;五、公司对外重大合作合同、法律诉讼情况;六、公司设立以来资产重组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股权转让、收购等情况七、公司发展规划,近期资金需求,拟投资项目情况;业务档案3:尽职调查提纲尽职调查提纲一、行业调查1、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是什么行业的市场走向2、行业总市场容量、其增长率及其判断依据3、行业内影响企业利润的因素二、产品市场情况1、产品市场规模、增长潜力及市场份额分布2、公司产品主要竞争对手的名单及对竞争对手占有市场份额的分析3、公司在产品技术、价格、分销渠道及促销手段等方面与竞争对手的比较相互优势所在,公司优势的判断依据、对方优势的相应对策4、公司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进入壁垒与退出壁垒潜在竞争对手及其可能进入的时间分析5、公司如何与正在研制同类产品的大公司竞争三、销售策略1、公司目前的销售体系是直销还是通过代理商,与代理商的关系如何2、现阶段销售战略或计划,该计划中的要点是什么如遇较大阻力将如何调整3、产品或服务的推出到形成实际销售的时滞有多长产品推销周期4、现有市场对产品的认知度有多少,如何开发潜在消费需求5、产品或服务步入成熟期后的营策略6、现有营销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经验7、产品的定价策略及公司现有产品定价是否考虑了竞争的市场因素四、公司经营情况1、营销状况1.1公司的组织结构1.2公司收入构成明细及产品销售明细1.3销售程序说明1.4企业的主要供应商1.5分销渠道与促销手段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问题的解决方式1.6销售人员的地域分布及人数,人均销售收入2、生产设施及生产状况2.1生产设施与用地说明、是否拥有所有权2.2生产设施的新旧程度2.3现有生产设施及场地是否能满足企业计划中的扩张需要,如不能如何解决2.4生产原料说明2.5生产流程介绍2.6生产工艺复杂与否、成熟与否,是否需要员工有特殊生产技能,在公司扩张期会否存在人力资源方面的阻碍2.7产品质量保证措施2.8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当企业规模多大时会产生生产瓶颈及其相应对策五、人力资源1、劳动力统计年龄、教育程度、工资水平等2、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简历3、企业家的素质领导能力、判断力、忠诚度、进取心等4、对关键人员的依赖程度及相应措施5、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及期权制度等6、主要管理人员对引入风险资本的态度7、管理层是否有相应的管理经验,及其认为自己能胜任的理由六、产品技术1、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本质性的技术突破2、技术进步对产品或服务的影响及企业相应对策3、产品的专利权及商标,将来可能出现的变动及其相应对策4、企业的研发能力、每年的研发支出,及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企业未来的销售或可带来的回报预测5、企业主要产品技术发展方向、研究重点、正在研究的新产品及其人力资源配备情况、开发进度等6、产品更新换代周期七、财务情况及预测1、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的融资需求及资金使用计划2、是否已建立较规范的会计制度3、财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主要会计政策说明4、利润构成考查5、应收帐款明细及相关管理措施6、未来5年财务预测及预测依据八、有关法律及政策1、技术专利归属2、国外专利规定3、国家及地方政策4、有无租赁、欠债、欠税、未了的合同关系及其它法律纠纷业务档案4:项目立项审批表项目立项审批表项目人员日期项目立项审批表续项目立项审批表续业务档案5: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投资建议书应包括以下要点:1、项目概况2、技术先进性3、管理团队4、市场前景与竞争能力5、财务状况6、融资计划与用途7、风险因素与不确定性8、投资建议:详细投资方案设计,项目价值评估投资支撑点、介入价位9、投资退出方案设计10、其他业务档案6: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项目人员提交日期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续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续附件:1、项目立项审批表2、项目尽职调查报告3、项目投资建议书4、项目企业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设立或变更时经政府部门批准,提供批准文件;房产、商标、专利等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许可、技术质量认证、GMP认证等文件复印件;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业务档案7:项目投资协议盖章审批表项目投资协议盖章审批表业务档案8:企业情况月季度分析表企业情况月度分析表项目名称报告期间业务档案9:企业情况季度报告企业情况季度报告企业情况季度分析报告可参考以下内容:一、企业经营情况概述二、财务指标分析三、营运状况分析1、收入状况分析:a、收入趋势分析b、预算完成情况分析2、营运成本分析:a、同期比较分析b、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四、投、融资等重要活动分析五、企业上市筹备工作小结六、项目管理建议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项目人员出差时间:出差地点:调研项目:项目所处阶段:调研情况本次调研目的:项目欲解决的问题等;本次调研收获:针对上述问题的回馈、调研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及相应措施、获得的其他项目信息等结论:如需进一步跟踪——项目存在的问题、拟解决方案;如考虑放弃——放弃的原因附件四:工作月报样本工作月报姓名日期一、项目工作小结:已有项目项目名称:进展阶段:本月所进行的工作:该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新接项目项目名称:进展阶段:本月所进行的工作:该项目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二、其他工作小结三、相关建议附件五:文档移交清单文档移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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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汇总目录1、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职?2、副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等算高管吗?3、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几名高管?4、高管是否都需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5、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可以计入员工人数吗?6、员工需要几人?7、法律意见书要怎么写?8、参考法规(高管员工问题相关法规全汇编)解析1、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能不能兼职?可以在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兼职,不能在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机构中兼职。

另经检索,近期通过登记的案例中存在高管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关联公司中兼任董事乃至具体职位的情况。

但笔者认为,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监管精神,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尽快配备专人担任高管,加强监管,以提高投资管理质量,更好地对投资者负责。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有如下内容:问: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答: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严格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义务,防范利益输送及道德风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合理分配工作精力,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三)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2、副总经理、监事、财务总监等算高管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第四条规定:“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如有)和合规风控负责人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几名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3名高管: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及基金经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2名高管:法定代表人及风控负责人。

4、高管是否都需要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必须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经理也需要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5、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可以计入员工人数吗?如果高管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有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该高管可计入员工人数。

6、员工需要几人?目前,仅有全职员工可以计入员工人数,全职员工1人亦有通过登记的案例,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其业务情况配备合适数量的人员,而非以此最低标准申请登记。

7、法律意见书要怎么写?法律意见书中关于高管和员工部分应当包含以下内容:高管的人数、6个月薪酬、部门、职责、姓名、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务必注意AMBERS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及法律意见书中对于以上内容的表述的一致性,否则可能被反馈)员工的人数、6个月薪酬、部门、职责、姓名、基金从业资格取得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劳动合同基本信息。

另外,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设计《公司高管及人员兼职管理办法》,从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多角度规范兼职行为。

参考法规(高管员工问题相关法规全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中国基金业协会负责人就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答记者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九)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864号)外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说明(试行)律师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第十三章附则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七条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六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第八条基金业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第十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第十七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东或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受托管理享受国家财税政策扶持的创业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还应当报送所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中小微企业情况及社会经济贡献情况等报告。

第二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基金业协会视情节轻重可以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暂停受理基金备案、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采取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取消从业资格等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一)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本办法规定;(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其他信息报送中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四、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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