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学课程设置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34
34
2
7
2
03014005
西方法律思想史
34
34
2
2
2
03014006
法律诊所式课程
68
34
34
3
5
3
03014007
立法学
34
34
2
6
2
03014008
法社会学
34
34
2
6
2
03014009
电子商务学
34
34
2
8
2
03014010
犯罪学
34
34
2
6
2
03014012
证据法学
51
41
10
34
34
2
7
2
03015002
外国民商法学
34
34
2
6
2
03015003
人权法学
34
34
2
6
2
03015004
房地产法
34
34
2
6
2
030150052
8
4
03015006
中国司法制度
34
34
2
7
2
03015007
国际移民法
34
34
2
8
4
03015008
国际航空法
34
34
2
6
2
03015009
比较民商法
51
51
3
6
3
03013022
合同法
34
34
2
民商法学(06)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开课单位:政法学院 任课老师:魏森
内容概要:内容主要包括:债权法的地位及调整对象;债权法的历史发展状况;债的意义与分类;债的担保与保全;债的效力与消灭;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王利明:《合同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王家福:《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5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2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民商法总论
2.物权法
3.债权法
4.知识产权法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生实行学年学分制和中期分流制。
1.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
2.总学分为35-38学分;
3.中期分流考核在修完学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即第四学期进行。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各卷,法律出版社
梁慧星主编:《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法律出版社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任课教师 0001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法学原著) 54 3 1 黄新民 000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2 1 0003 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 240 6 1 0601 民法总论研究 54 3 1 彭真明 0602 商法总论 54 3 2 彭真明 0603 物权法研究 54 3 2 徐朝贤 0604 债权法研究 54 3 2 魏森、丁文 0605 知识产权法研究 54 3 3 刘 华
中国政法大学课程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课程简介更新时间:08-29 来源:网络编辑:dora 点击:1274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著名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在职法学硕士课程班。
专业设置: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课程设置:法理学、宪法、外国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外国刑法学、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犯罪学、物证检验学、证据法学、公司法论、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总论、合同法分论、婚姻法、继承法、金融法、财税法、房地产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WTO专题论坛。
课程班学习科目●民商法学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学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刑法总论、犯罪法(刑法分则)公司法论、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侵权行为法论、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刑法总论、犯罪论(刑法分则)、合同法论、公司法论、企业法、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金融法;●国际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刑法总论、犯罪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刑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刑法总论、犯罪论、合同法论、公司法、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知识产权法、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刑法总论、犯罪论(刑法分则)、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知识产权法、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诉讼法学专业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刑法总论、犯罪论合同法论、公司法、行政诉讼法论、行政复议法论、国家赔偿法论、知识产权法、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法律专业必修课法理、宪法、法制史、民法总论、物权法论、债权法论、侵权行为法论、刑法总论、犯罪论(刑法分则)、合同法论、公司法、企业法、证券法论、知识产权法、金融法、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专业代码030105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一、学科专业简介民商法学于1997年以研究方向的形式招生,2002年独立设点招生,该学科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主体制度、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制度、商法基础理论、公司法、证券法与期货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该学科的指导教师全部具有武汉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名校的法学博士学位,有多人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等全国性研究会的理事,有多人担任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武汉市民商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
近几年,该学科指导教师承担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四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多项其他省部级项目,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法学》《现代法学》《知识产权》等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00多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专著十部,该学科毕业生中有多人进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培养目标1.培养硕士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
2.坚实掌握民商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了解民商法学科建设和国家立法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教学以及民商法律实务的能力。
掌握一门外语。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三、研究方向简介四、学习年限1.研究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4年。
2.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申请提前毕业。
3.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于每年十月,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学科代码:030105、030107)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
(学科代码:030105、030107)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具有科技和管理背景、精通中外法律制度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和动态,具有独立开展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一 定的司法实践能力。
本专业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求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能满足法学教学与研究、司法实践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需求。
二、研究方向
1.民商法学
1)民法、2)商法
2.经济法学
1)经济法、2)知识产权法、3)科技法
三、学制及学分
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四、课程设置
英语、政治等公共必修课和必修环节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
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如下所列。
基础课:
LW05111 知识产权法(4) LW05112 罗马法(4)
LW05113 社会保障法(3) LW05114 公司法(3)
LW05115 合同法(3)
专业课:
LW05101 经济法(3) LW05102 行政法(3)
LW05210 现代竞争法理论与实践(3) LW05211 房地产法理论与实践(2) LW05213 金融法理论与实践(2) LW05214 中外法律制度史(3)
LW05215 证券法(3) EM05222 公司控制权分析(2)
CO15215 传播伦理与法规(3)
五、科研能力要求
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六、学位论文要求
按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
《民商法》教学大纲免费下载
“本电子书仅供读者预览丆请在下载24小时内删除丆不得用作商业用途”《民商法》教学大纲课程名称:《民商法》英文名称:《Civil and Commercial Law》学分: 3 总学时: 60实验(上机)学时: 无开课专业: 物业管理专业一、课程性质、目的和培养目标:《民商法》是物业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和学位课程之一。
设置本课程的基本目的是,系统掌握我国民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概念,系统了解我国民、商事法的法律规定,对遇到的问题能查阅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以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使学生能够系统了解我国民、商事法的基本结构、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概念,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二、预修课程:法律基础三、课程内容和建议学时分配:(60学时。
含教学54学时,复习、考试6学时)章节内容学时第一章绪论3课时第一节民法的概念、演变及作用民法的概念。
民法原则的演变。
民法的作用。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私权神圣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平等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禁止滥用权利的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3课时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第二节民事权利的概念及分类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的分类。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
第三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物。
行为。
人格利益。
智力成果。
第三章民事主体3课时第一节民事主体概述民事主体的概念。
民事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责任能力。
第二节公民(自然人)公民的概念。
公民的民事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
监护的概念。
监护人的设立。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的解除和撤销。
宣告失踪。
宣告死亡。
第三节法人法人的概念。
法人的分类。
法人的成立条件。
民商法专业
附件3:浙江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学位)学科代码:030105学科名称:民商法学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制表2015 年 3 月民商法学Civil Law and Commercial Law(学科/专业代码:030105)【专业简介】民商法学专业设置于2007年,是浙江省高校设置较早的民商法硕士点之一。
民商法专业硕士点师资结构合理,师资队伍较为雄厚,有教授4人,副教授7人。
近年来本硕士点导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司法部以及浙江省规划课题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商研究》等权威和一级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相关成果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民商法专业已招生九届,每届约10余人。
多届毕业生已经就业于公检法、行政机关、高校等法律实务与研究部门,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身心健康。
2、掌握民商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了解民商法学科建设和国家立法的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理论研究、教学以及民商法法律实务的能力。
3.外国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4.培养具有民商法理论和实践技能的人才,具有从事法院、高校、企业和研究机构等民商法相关机构业务的能力。
5.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诚实信用的学术素养,必须遵守知识产权法和通行的学术道德。
6.本学科硕士应当具备较高的文献检索和学习能力,能够开展民商法科学研究,能进行民商法审判与律师等实务,具有良好的表达与交流能力,具有良好的合作和组织能力。
二、学习年限本专业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研究方向序号研究方向名称简介1 民法Civil Law 研究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民事责任、民法典制订等问题。
2 商法Commercial law 研究商法的地位与调整对象;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主体制度;商行为研究;商事登记制度;公司法制度、证券法制度、保险法制度等。
民商法学硕士
民商法学硕士民商法学硕士是一种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学生在民商法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本文将从民商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就业前景等方面进行阐述。
民商法学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和广泛的法律知识,熟悉民商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专门人才。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深入研究民商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掌握相关的法律技能和方法,为日后从事民商法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民商法学硕士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实务课程。
基础理论课程包括民法学、商法学、国际私法等,旨在培养学生对民商法基本理论的理解和把握。
专业实务课程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法律实践经验。
此外,学生还需要进行一定的实习和论文写作,以提升实践能力和研究水平。
民商法学硕士毕业后,将有多种就业选择。
一方面,他们可以选择进入政府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公共机构工作,从事法律顾问、法官、检察官等职业。
另一方面,他们也可以选择进入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私营企业工作,担任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等职位。
此外,一些民商法学硕士还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
民商法学硕士的就业前景较为广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对民商法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民商法学硕士毕业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对法律实践有着较好的把握和理解,具备较高的竞争力。
他们可以在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领域找到理想的工作岗位。
民商法学硕士是培养在民商法领域专业人才的一种专业学位。
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实践训练,学生将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日后从事民商法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毕业后,他们将有多种就业选择,并能在各个领域展现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才华。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1)合同法学(36 课时,2 学分)
(2)人身权制度研究(36 课时,2 学分)
(3)不当得利、无因管理(36 课时,2 学分) (4)比较民法(36 课时,2 学分) (5)罗马法(36 课时,2 学分) (6)民事诉讼法专题研究(36 课时,2 学分) 2. 任意性选修课(任选 3 门,共计 6 学分,必须选修一门非本一级学科的课程)
民商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30105)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 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增强体质,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 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具体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情 操,积极为国家建设服务。
1、法学方法论与文献检索(36 课时,2 学分)
2、商法专题研究(54 课时,3 学分)
3、婚姻、家庭、继承专题研究(54 课时,3 学分)
4、侵权责任法专题研究(54 课时,3 学分)
5、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54 课时,3 学分)
(三)选修课(共计 10 学分)
1、限制性选修课(限选 2 门,共计 4 学分)
课程设置
每周学时
总 学第第第第第第
考核
学
一二三四五六
方式
时 分学学学学学学
期期期期期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与实践研 36 政治
究 理论
马克思主义与社 18
会科学方法论
第一 基础英语
72
学位课 外国
专业外语
72
语
22
1
民商法学专业背景、培养方向和核心课程
一、民商法学专业背景民商法学是法学类专业中的一门重要学科,其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和商事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民商法学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民商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商业敏感度和实践能力。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民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有望成为国际商法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国际商业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民商法学专业培养方向1. 法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民商法学专业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同时还要注重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2. 经济背景与法律框架相结合。
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民商法学专业还应该注重学生对经济学知识的学习,使其具备深刻的经济思维和商业敏感度。
3. 国际化视野与法律专业素养相结合。
在全球化背景下,民商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国际化的视野和法律专业素养,能够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商业合作和法律服务需求。
三、民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1. 民法学原理。
民法学原理是民商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它主要教授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为学生打下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2. 商法学原理。
商法学原理是民商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它主要教授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商事法律关系的基本规则,培养学生的商业敏感度和法律实践能力。
3. 合同法。
合同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重要课程之一,它主要教授合同的基本内容、要素、效力等,培养学生的合同审查和起草能力。
4. 公司法。
公司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重点课程之一,它主要教授公司组织形式、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权制度等内容,为学生提供公司法律服务能力。
5. 金融法。
金融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前沿课程,它主要教授金融市场的组织形式、金融产品的法律规制等内容,为学生提供金融法律服务能力。
6.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民商法学专业的新兴课程,它主要教授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和侵权责任等内容,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通过对以上民商法学专业的背景、培养方向和核心课程的介绍,可以看出民商法学专业在法学类专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且具有明显的实践导向和国际化视野。
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5)一、培养目标民商法是以民事和商事法律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是一门富于学理性和实践性的实用法学。
本学科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法律实务能力的民商法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掌握比较扎实的民商法基本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民商事立法体系;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掌握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具有独立分析、处理民商事案件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商法理论研究、教学、立法、司法和法律实务工作;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1、物权法主要研究财产归属关系的各项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等。
2、债权法主要研究财产流转关系的各项法律制度及相关理论主要包括合同法、侵权法等。
3、中国商法主要研究中国商法基本理论及主要的商事法律,涉及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实用文档三、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四、筛选、分流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制度。
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完成后,学科组应当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在第四学期4月份进行,对不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进行妥善的安排和处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1、学位公共课5门9学分2、学位基础课2门6学分3、学位专业课2门6学分4、实践环节1学分(1)教学科研实践。
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外,应参加教学、科研活动。
教学实践主要是为导师从事助教工作,如批改作业、答疑、主持案例讨论、试讲等;科研实践主要是撰写科研论文,须公开发表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第二作者2篇以上,或参加著作编写5万字以上等。
(2)社会实践。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了解国情,以提高解决实际问实用文档题的能力。
研究生应利用第一、二学年假期参加4周左右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调查报告。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08.1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旨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要求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和相当完整、系统的民商法学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独立从事研究工作以及从事民商法教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知识产权法4、合同法5、公司法6、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三、招生对象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四、学习年限学制2年,在学时间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注:(1)所设选修课程,由研究生根据学校规定和院系安排选修。
(2)原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补修三门法律专业本科课程。
六、培养方式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七、考核方式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八、学位论文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十、参考书目1、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3、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各卷),法律出版社、金桥文化出版4、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5、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一、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2000年版4、王利明等:《民法新论(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5、王利明:《合同法新论(上、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6、王利明:《民商法研究(1-4)》,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7、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8、江平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9、江平:《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10、江平:《法人制度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11、陶希晋总主编:《中国民法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1993年版12、佟柔主编:《民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13、周木丹:《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14、孔庆明等编著:《中国民法史》,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15、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第二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16、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17、王保树:《中国商事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18、董安生等编著:《中国商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19、董安生等编译:《英国商法》,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21、任先行、周林彬:《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2、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3、尹田:《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4、郑玉波:《民法总则》,三民书局1979年版(台北)25、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6、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7、史尚宽:《债法各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28、周林彬:《物权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29、江伟等著:《民事诉讼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30、陈光中、江伟主编:《诉讼法论丛》(各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始31、Treitle,The law of contract,5th Ed,London197932、Corbin,Corbin on contract,West Publishing Co.195233、Fleming,The law of torts,4th Ed,197134、北川善太郎:《民法总则》,有斐阁1993年35、内田贵:《民法I》,东京大学出版会餐994年36、三和一博、平井宜雄:《要说民法总则》,苍文社会风尚87年版。
专业学科分类以及课程设置
类别01哲学0101 哲学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 中国哲学010103 外国哲学010104 逻辑学010105 伦理学010106 美学010107 宗教学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02 经济学0201 理论经济学020101 政治经济学020102 经济思想史020103 经济史020104 西方经济学020105 世界经济020106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 应用经济学020201 国民经济学020202 区域经济学020203 财政学(含:税收学)020204 金融学(含:保险学)020205 产业经济学020206 国际贸易学020207 劳动经济学020208 统计学020209 数量经济学020210 国防经济03 法学0301 法学030101 法学理论030102 法律史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 刑法学030105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030107 经济法学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 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030110 军事法学0302 政治学030201 政治学理论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4 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206 国际政治030207 国际关系030208 外交学0303 社会学030301 社会学030302 人口学030303 人类学030304 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0304 民族学030401 民族学0304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3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04 教育学0401 教育学040101 教育学原理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040103 教育史040104 比较教育学040105 学前教育学040106 高等教育学040107 成人教育学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9 特殊教育学040110 教育技术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0402 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040201 基础心理学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40203 应用心理学0403 体育学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医学学位)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 民族传统体育学05 文学0501 中国语言文学050101 文艺学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语族)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2 外国语言文学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050204 德语语言文学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050206 印度语言文学050207 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50208 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50209 欧洲语言文学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 新闻传播学050301 新闻学050302 传播学0504 艺术学050401 艺术学050402 音乐学050403 美术学050404 设计艺术学050405 戏剧戏曲学050406 电影学050407 广播电视艺术学050408 舞蹈学06 历史学0601 历史学060101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060102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060103 历史地理学060104 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 060105 专门史060106 中国古代史060107 中国近现代史060108 世界史12 管理学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注: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1202 工商管理120201 会计学120202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120203 旅游管理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3 农林经济管理120301 农业经济管理120302 林业经济管理1204 公共管理120401 行政管理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120404 社会保障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1205 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01 图书馆学120502 情报学120503 档案学07 理学0701 数学070101 基础数学070102 计算数学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 应用数学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2 物理学070201 理论物理070202 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4 等离子体物理070205 凝聚态物理070206 声学070207 光学070208 无线电物理0703 化学070301 无机化学070302 分析化学070303 有机化学070304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070305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4 天文学070401 天体物理070402 天体测量与天体力学0705 地理学070501 自然地理学070502 人文地理学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6 大气科学070601 气象学070602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0707 海洋科学070701 物理海洋学070702 海洋化学070703 海洋生物学070704 海洋地质0708 地球物理学070801 固体地球物理学070802 空间物理学0709 地质学070901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2 地球化学070903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 070904 构造地质学070905 第四纪地质学0710 生物学071001 植物学071002 动物学071003 生理学071004 水生生物学071005 微生物学071006 神经生物学071007 遗传学071008 发育生物学071009 细胞生物学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1 生物物理学071012 生态学0711 系统科学071101 系统理论071102 系统分析与集成0712 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注: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08 工学0801 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2 固体力学080103 流体力学080104 工程力学0802 机械工程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080204 车辆工程0803 光学工程注: 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1 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1 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2 材料学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0806 冶金工程80601 冶金物理化学080602 钢铁冶金080603 有色金属冶金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1 工程热物理080702 热能工程080703 动力机械及工程080704 流体机械及工程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6 化工过程机械0808 电气工程080801 电机与电器0808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0901 物理电子学080902 电路与系统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2 信号与信息处理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2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3 系统工程081104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081201 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2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3 建筑学081301 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2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3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081304 建筑技术科学0814 土木工程081401 岩土工程081402 结构工程081403 市政工程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5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0815 水利工程081501 水文学及水资源081502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081503 水工结构工程081504 水利水电工程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1 化学工程081702 化学工艺081703 生物化工081704 应用化学081705 工业催化0818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2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3 地质工程0819 矿业工程081901 采矿工程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081903 安全技术及工程0820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01 油气井工程082002 油气田开发工程082003 油气储运工程0821 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01 纺织工程082102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082103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082104 服装设计与工程0822 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1 制浆造纸工程082202 制糖工程082203 发酵工程082204 皮革化学与工程0823 交通运输工程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3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082402 轮机工程082403 水声工程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1 飞行器设计082502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082503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082504 人机与环境工程0826 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01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082602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082603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082604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0827 核科学与技术082701 核能科学与工程082702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082703 核技术及应用082704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0828 农业工程082801 农业机械化工程082802 农业水土工程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0829 林业工程082901 森林工程082902 木材科学与技术082903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083001 环境科学083002 环境工程0831 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注: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 0832 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083201 食品科学0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83204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09 农学0901 作物学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0902 园艺学090201 果树学090202 蔬菜学090203 茶学0903 农业资源利用090301 土壤学090302 植物营养学0904 植物保护090401 植物病理学090402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090403 农药学(可授农学、理学学位)0905 畜牧学090501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090502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090503 草业科学090504 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含:蚕、蜂等)0906 兽医学090601 基础兽医学090602 预防兽医学090603 临床兽医学0907 林学090701 林木遗传育种090702 森林培育090703 森林保护学090704 森林经理学09070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090706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0908 水产090801 水产养殖090802 捕捞学090803 渔业资源10 医学1001 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102 免疫学100103 病原生物学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0105 法医学100106 放射医学100107 航空、航天与航海医学1002 临床医学100201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内分泌与代谢病、肾病、风湿病、传染病)100202 儿科学100203 老年医学100204 神经病学1002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6 皮肤病与性病学100207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8 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9 护理学100210 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烧伤、野战外)100211 妇产科学100212 眼科学100213 耳鼻咽喉科学100214 肿瘤学100215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0216 运动医学100217 麻醉学100218 急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5 卫生毒理学100406 军事预防医学1005 中医学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100503 中医医史文献100504 方剂学100505 中医诊断学100506 中医内科学100507 中医外科学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100509 中医妇科学100510 中医儿科学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100512 针灸推拿学100513 民族医学(含:藏医学、蒙医学等)注:本二级学科1998年增设1006 中西医结合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1007 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100701 药物化学100702 药剂学100703 生药学100704 药物分析学100705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 药理学1008 中药学注: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11 军事学1101 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110101 军事思想110102 军事历史1102 战略学110201 军事战略学110202 战争动员学1103 战役学110301 联合战役学110302 军种战役学(含:第二炮兵战役学)1104 战术学110401 合同战术学110402 兵种战术学1105 军队指挥学110501 作战指挥学110502 军事运筹学110503 军事通信学110504 军事情报学110505 密码学110506 军事教育训练学(含:军事体育学)1106 军制学110601 军事组织编制学110602 军队管理学1107 军队政治工作学注:本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学科、专业)1108 军事后勤学与军事装备学110801 军事后勤学110802 后方专业勤务110803 军事装备学文科类专业课程设置哲学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国哲学史、西方哲学史、科学技术哲学、伦理学、宗教学、美学、逻辑学、心理学、中外哲学原著导读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30105一、培养目标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如下:1、具有较高的思想品质,行为端正;2、能够系统掌握民法与商法的体系与核心,具有研究能力;3、至少掌握一门外语作为工具;4、不仅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而且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为司法实践部门输送骨干力量。
二、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知识产权法4、亲属法5、继承法6、罗马法三、学习年限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一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马列经典著作选读108学时4学分第一外国语144学时4学分专业外语 36学时2学分一一一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民法总论 72学时 4学分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 72学时 4学分民法物权 72学时4学分民法债法(包括合同法) 72学时 4学分一一一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继承法 36学时2学分商法—信托与投资基金法 36学时2学分侵权行为法 36学时2学分名家讲习与学术课堂 36学时2学分破产法与重整法 36学时2学分票据法与保险法 36学时2学分亲属法论 36学时2学分知识产权法 36学时2学分民事诉讼法总论 36学时2学分罗马法论 36学时2学分比较民法 36学时2学分第二外国语非指定选修课一一一读书报告(计2学分)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范围内至少做读书报告2次。
一一一补修课(计4学分)民法学 36学时2学分经济法学 36学时2学分五、其他教学环节一一一科研论文(2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民商法学030105
民商法学(030105)学科门类:法学(03)一级学科:法学(0301)民商法学是包括民法、商法、法等三个主要研究方向的法学二级学科,是我国法学体系中较为成熟与发达的学科。
在法学学科体系中,民商法学处于核心地位。
我校于2005年成功申报了民商法学硕士点,并于次年开始进行该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近年来,我校民商法专业科研人员致力于民法基础理论、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商法基础理论、法、证券法等领域的研究,并取得较为可观的成绩。
目前,由该学科主讲教师作为核心人员编写的系列著作与教科书已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其中有两部为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一部为教育部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主义理论素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民商法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属于这一法律领域内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熟悉国外主要民商法理论和制度,了解民商法学理论研究动态,并通过学习和钻研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较为熟悉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毕业后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教学、科研以及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实务性工作。
二、研究方向1、民法理论2、商法理论3、法理论三、学制和学分攻读硕士学位的标准学制为2。
5年,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最短不低于2年,最长不超过3.5年(非全日制学生可延长1年)。
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研究环节组成。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1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9学分,研究环节5学分。
四、课程设置ﻬ民商法学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5一、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民商法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属于这一法律领域内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熟悉各主要部门经济法的基本内容,了解民商法学理论研究动态,并通过学习和钻研形成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学生对学位论文应独立完成,该论文应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并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二、研究方向1、民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2、中国民法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各国民法比较3、商法基本制度三、招生对象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三年五、课程设置A类:科学社会主义2学分马列主义原著选读3学分英语4学分B类:民法总论3学分经济法总论3学分法理学专题 3学分中国刑法总论研究3学分C类:商法理论研究2学分物权法专题2学分债权法总则与合同法专题2学分知识产权法研究2学分D类:家庭法与继承法专题2学分侵权行为法2学分法理学专题3学分中国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部门经济法专题3学分竞争法研究2学分外国民商法专题2学分公司法研究2学分金融法研究2学分六、教学方式1、公共课(A类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B、C、D类课),以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辅以自学,其中课堂讲授不应少于课内学时的2/3。
3、注意对硕士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创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并确定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
4、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论文写作和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或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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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专业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开课学院
备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公共
必修课
学
位(8)
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3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术英语读写
1
48
√
外语学院
学术英语听说
1
32
√
外语学院
民法总论专题
4
64
√
法学院
必
修(4)
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
16
1
16
√
金融学院
社会学
1
16
√
人文学院
政治学
1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书文献资源利用与论文写作
1
16
√
法学院
中国民法史
1
16
√
法学院
行政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
西方法学名著选读
1
16
√
法学院
选修课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在第二至四学期修读
注:1.本课程计划总学分为38学分。
2.《民事诉讼法专题》、《会计学》两门课程为民法方向、商法方向、知识产权法方向必选课程。《高级法务会计》、《舞弊审计》两门课程为商事法务会计方向必选课程。
选修课
专业
选修
课
(至少6学分)
民事诉讼法专题
2
32
√
法学院
高级法务会计
2
32
√
法学院
刑事诉讼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
刑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
保险法
1
16
√
法学院
票据法
1
16
√
法学院
婚姻家庭法பைடு நூலகம்
1
16
√
法学院
外国民商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
公共选修课(至少6学分)
会计学
2
32
√
会计学院
舞弊审计
2
32
√
会计学院
投资与金融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前沿专题
1
16
√
法学院
法理学
2
32
√
法学院
专业必修课
学
位(6)
课
物权法
3
48
√
法学院
商法总论
2
32
√
法学院
知识产权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
必
修(8)
课
法律经济学
2
32
√
法学院
合同法专题
3
48
√
法学院
侵权行为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
金融与证券法
1
16
√
法学院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
1
16
√
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