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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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
建设实施意见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基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市卫生局推进全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基层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城市、农村居民提供统一、科学、规范、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卫生部卫生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实施区域卫生信息化“1654”发展战略,即建立一个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及区域协同平台,六个县级数据中心,形成“一总六分”的信息化建设构架,开展五项业务应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服务网络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构建纵横连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健康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利用,互联互通,区域共享,实现全市卫生信息资源集中规划和统一管理。
二、阶段目标
(一)2011年6月30日前,扩展完善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及区域协同平台,搭建6个县级数据中心,在全市范围启用区域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二)2011年6月30日前,全市居民健康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2011年底,城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0%以上,农村居民达到50%以上。
(三)2011年底前,全市实现健康档案、老年人保健管理、糖尿病管理、高血压管理、健康教育、重型精神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管理、免疫规划九项服务为一体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四)2012年6月30日前,扩展平台功能,开展双向转诊、在线培训、绩效考核、信息发布、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等试点建设。
(五)2012年底前,整合现有信息系统资源,通过多系统集成,功能扩展,接口开发,建立统一的集成交换标准和机制,实现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新农合系统、集中式乡镇卫生院管理信息系统、社区卫生管理系统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平台等现有数据资源的整合,形成集公共卫生、医疗服
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五项业务应用于一体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平台。
三、实施范围
全市六县(市、区)。
四、近期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
负责全市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设计规划、安排部署、培训、督导与考核;负责在省卫生厅的支持和指导下,联合省、市、县信息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数据中心搭建、系统安装、调试、升级和维护进行协助和指导。
1、成立德阳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行政协调组和技术专家组,成员组成如下:
(1)行政协调组
组长: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
行政协调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各市直单位上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依据国家统一数据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培训、指导、评估和考核。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技术专家组
组长:xx市卫生局信息中心主任
成员:
特邀专家:
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参与全市重大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研发、培训、指导和考核等。
办公室设在xx市卫生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开展应用培训(2011年3至4月)
市卫生信息中心在省卫生信息中心的指导、支持下,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系统应用培训,同时组织技术人员到各县(市、区)开展现场指导;xx市卫生局负责承担具体培训任务和技术支持。
3.开展督导检查(2011年6至11月)
市卫生局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区域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用情况督导,确保系统使用的规范性、数据录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顺利完成今年医改目标规范化电子建档任务,推进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
4.完善市级管理平台(2011年12月底前)
在现有的德阳市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平台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搭建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管理和区域协同平台,逐步实现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统一管理。
(二)各县(市、区)卫生局
负责本地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建设县级数据中心及运行网络环境(网络带宽、服务器、交换机、安全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移动数字处理机;在省、市技术人员指导下,负责对县级数据中心进行搭建、管理、维护和升级等;开展辖区内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
1.建立工作机构(2011年3月)
各县(市、区)成立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科室和人员。按照省、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争取政策和经费保障,积极推进本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
2.制定工作规划和方案(2011年3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在省、市推进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设计框架下,根据各地信息化建设现状,制定本地区的公共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3.配备系统所需软硬件(2011年3至4月)
各县(市、区)卫生局对照新系统启用要求,着手配备完善相关设备、设施,保证区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尽早启用。
4.组织开展培训(2011年3至4月)
各县(市、区)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区域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中培训,并组织分级培训和指导。
5.安装调试系统上线(2011年4至6月)
各县(市、区)启用公共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尽快将原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纸质数据录入新系统,实现统一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