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财2019年9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答案

合集下载

东财在线《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东财在线《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刑事诉讼法
作者
考试批次
学籍批次
学习中心
层次
专业
完成时间年月日
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
法院对一起共同抢劫犯罪案件的罪犯进行宣判。

主犯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主犯余某被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自案发被羁押至判决生效已过去6个月,邱某剩余2个月有期徒刑刑期;从犯邹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题:对本案四名罪犯的刑罚应当由哪些执行机关执行?如何执行?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答:我国的刑罚主要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而附加刑则包括了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

针对不同刑罚的执行机关是不同的。

19春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19春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单选题)1: 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和免除刑罚判决,在其未发生法律效力以前,____ 已被羁押的被告人。

A: 不能立即释放B: 就应当立即释放C: 酌情释放D: 经检察院同意可以释放标准解题:(单选题)2: 第二审法院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即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审理方式,称之为:A: 调查讯问式审理B: 书面审理C: 开庭审理D: 公开审理标准解题:(单选题)3: 纠问式诉讼实行A: “不告不理”的原则B: 主动追究、不告也理的原则C: “亲告乃论”的原则D: “当事人起诉”的原则标准解题:(单选题)4: 对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法院应当在15日以内___:A: 书面通知自诉人不予受理B: 裁定驳回起诉C: 作出不立案决定D: 劝说撤回自诉标准解题:(单选题)5: 专门法院和普通法院之间,各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法院系统内部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的分工,称为:A: 指定管辖B: 审判管辖C: 特别管辖D: 专门管辖标准解题:(单选题)6: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应以为限。

A: 家庭共同财产B: 夫妻共同财产C: 被告人本人的财产D: 被告人本人及其单位的合法财产(单选题)7: 法院、检察院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时应遵循的程序,称为 __程序。

A: 审判监督B: 第一审普通C: 第二审普通D: 复核监督普通标准解题:(单选题)8: 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裁定, ____发生法律效力。

A: 立即B: 不能C: 上诉期满才能D: 经过二审才能标准解题:(单选题)9: 自诉人对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________- 。

2019秋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3(100分)

2019秋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3(100分)

2019秋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3(100分)【奥鹏】-[东北财经大学]东财《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二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第1题,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应以为限。

A、家庭共同财产B、夫妻共同财产C、被告人本人的财产D、被告人本人及其单位的合法财产正确答案:第2题,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统称为:A、调查B、侦查C、立案D、检察正确答案:第3题,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法院、检察院对 ___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予以提出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时应遵循的程序。

A、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B、第二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C、经过死刑复核尚未发生法律效力D、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确答案:第4题,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报请复核。

A、高级法院B、最高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D、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正确答案:第5题,经法院院长提出,审判委员会通过,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的 ___,也可以参加合议庭。

A、代理审判员B、助理审判员C、审判员D、书记员正确答案:第6题,香港居民梁某娶某市东城区吴某为妻婚后双方居住于西城区,在南城开办了独资的印染公司。

梁某生性霸道,常在家对其妻吴某施虐。

现吴某决定向法院控告梁某的虐待罪,吴某应当向哪一个法院起诉?A、东城区人民法院B、西城区人民法院C、南城区人民法院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第7题,只有基层法院审判刑事案件,可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___ 法院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A、基层以上B、地区以上C、初级以上D、中级以上正确答案:第8题,裁定是人民法院解决 __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决定。

A、诉讼程序B、普通审判程序C、审判程序D、简易审判程序正确答案:第9题,当出现管辖不明,协商不成时,由争议的法院分别逐级报请__ 指定管辖。

东财《刑事诉讼法》论文题目及答案

东财《刑事诉讼法》论文题目及答案

《刑事诉讼法》案例(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单题式),字数2000~3000字,范文参见“单题式案例类范文”)本试卷指定答题数为1道。

【1】市郊公路上凌晨发生车祸。

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有被害人的血迹,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

戴在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

公路边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市区中心30公里。

侦查人员赶到后,勘验、检查现场,拍摄一张现场全景照片,并制作了笔录。

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而死。

有妇女王某告诉侦查人员,她听丈夫说,当时他正走在离事故现场40米处,目睹一辆解放牌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

市交通局证明,5点50分曾有三辆解放牌卡车经过事故现场,其中有市灯泡厂(位于市区中心)的一辆车。

调查发现该车上有一处漆皮新脱落的痕迹。

市灯泡厂值班员证明:司机刘某当日凌晨驾车回厂,下车时神色慌张。

出车登记表记明司机刘某当日凌晨5点55分回厂。

侦查人员询问司机刘某和同车的赵某、盛某,三人均否认他们当天凌晨发生过交通肇事。

问题:(1)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主要有哪些?本案中证明的主要对象是什么?(2)本案收集到的证据有哪些?分别属于法定证据中的哪几种?(3)本案证据中,哪些属于辩护证据?哪些属于控诉证据?(4)结合本案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规定。

【2】法院对一起共同抢劫犯罪案件的罪犯进行宣判。

主犯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主犯余某被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自案发被羁押至判决生效已过去6个月,邱某剩余2个月有期徒刑刑期;从犯邹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问题]对本案四名罪犯的刑罚应当由哪些执行机关执行?如何执行?【3】犯罪嫌疑人沈建因怀疑其经营的“金山饭店”看门人赵林盗窃财物,于2009年9月19日上午9时许,纠集犯罪嫌疑人刘通、于永对赵林捆绑、殴打,逼问是否偷盗。

2017年9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答案

2017年9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答案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作者考试批次学籍批次学习中心层次专业完成时间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一、案例案例分析3:某市公安局于2011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

刘某、张某抢劫案于2011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检察院。

市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

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刘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刘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

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张某未上诉,市检察院亦未抗诉。

问题:1. 重新开庭后,如果刘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2. 对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受胁迫的事实,合议庭应如何处理?3. 刘某直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4. 假如刘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从何时生效?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1.不予准许。

《刑诉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

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2017年9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2-

2017年9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2-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刑事诉讼法作者考试批次 1709 学籍批次学习中心层次高起专专业完成时间 2017年月日关于刑事诉讼法的案例分析一、案例2010年6月,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检举信,揭露国有宏都有限公司偷逃应缴税款100万元的事实。

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公司确有逃税事实,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遂经检察长批准对该公司立案侦查。

当年7月2日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司经理钱明,并派检察院侦查人员将其逮捕。

7月8日犯罪嫌疑人钱明聘请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提出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

7月9日律师向检察院缴纳了5万元的保证金,并且提供了保证人,钱明被取保候审。

该案于2011年8月1日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处被告人钱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200万元的罚金。

问题:1、检察院立案侦查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一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时有哪些不当之处?3、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有无不当之处?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范畴,是保障国家实现刑罚权的程序法,也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素有“小宪法”之称。

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社会的不断进步下,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的矛盾与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诉讼法的可执行性与权威性。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一案不合法《六部委规定》第1条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的分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

任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分工规定的文件一律无效。

”据此,国有宏源股份有限公司涉税案件不应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3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答...

[东北财经大学]2020年3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答...
[问题]
(1)刘某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本案之后,是否可以先行进行调解?
(2)此案是否可以独任审判,为什么?
(3)本案被告人王某可否以侮辱罪对自诉人刘某提起反诉?
(4)如果本案自诉人刘某与被告人王某在法庭பைடு நூலகம்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结合本案论述反诉条件。
事发后,经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指令市公安局长在对被告人姜霸天等人犯罪一案的侦查中回避,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侦查。
问题:(1)本案中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2)结合本案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
【3】被告人国磊潜入一居民家中对女主人欲行强奸,女主人奋力反抗并大声呼救。恰好路过的区法院审判员常魁将国磊抓获扭送公安机关。此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检察院以强奸(未遂)罪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以审判员常魁为审判长与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此案。在法庭审理中,国磊对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并主动交代一年前自己实施的抢劫罪。合议庭经评议,当庭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国磊有期徒刑4年,以抢劫罪判处被告国磊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宣判后,告知国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后的第2日起5日内上诉于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接到国磊的上诉状后,经审查认定,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过轻,于是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接到案件后,以常魁为审判长与两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经审理,以强奸罪判处国磊有期徒刑8年,以抢劫罪判处国磊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宣判时,告知国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6)结合本案论述第一审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奥鹏6月-9月东财《刑事诉讼法》单元作业三_4.doc

奥鹏6月-9月东财《刑事诉讼法》单元作业三_4.doc

1.法院、检察院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时应遵循的程序,称为 __程序。

A.审判监督B.第一审普通C.第二审普通D.复核监督普通【参考答案】: A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案件,当事人只针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而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 ___。

A.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令再审,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B.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一并审理C.对刑事部分按照第二审程序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发回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 D.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参考答案】: A3.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是:以___ 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A.行为发生地B.结果发生地C.犯罪地D.销脏地【参考答案】: C4.上一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检察院抗诉,对于下级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重新进行审理的方式、方法和应遵循的顺序,统称:A.审判监督程序 B.简易审判程序 C.第一审程序 D.第二审程序【参考答案】: D5.关于刑事部分的上诉或抗诉,对附带民事部分有 __。

A.连带上诉的作用B.有延迟生效作用C.没有约束力D.有约束力【参考答案】: A6.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 __提出回避请求。

A.立案阶段B.起诉阶段C.审判阶段D.刑事诉讼各阶段【参考答案】: D7.第二审法院的合议庭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在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后,即作出判决或裁定的审理方式,称之为:A.调查讯问式审理B.书面审理C.开庭审理D.公开审理【参考答案】: A8.法院是代表国家独立行使___ 的司法机关。

A.审判权B.侦查权C.检查权D.调查权【参考答案】: A9.刑事赔偿应采用何种方式____A.起诉B.协商C.申请D.仲裁【参考答案】: C10.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如果是交通不便、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在__ 内审结。

刑事论文(设计)考核案例类课程写作(单题式)

刑事论文(设计)考核案例类课程写作(单题式)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名称作者学籍批次学习中心层次专业正文标题——正文副标题一、案例石化公司家属内发生一起人事处长被刺杀身亡、其妻被刺致残的恶性刑事案件。

警方对现场实施了勘查。

现场有大量的被害人的血迹,警方在现场发现一双不属于被害人的41码棕色皮凉鞋、一把带血的警用匕首和黑柄水果刀,警方在现场还提取了5根毛发。

据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系穿着迷彩服的蒙面人,身材和走路的姿态像该单位保卫处班干部贾某某。

警方对贾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在贾某某家搜到一件迷彩服和一双贾某某穿过的42码皮鞋,还提取了贾某某的血样送检。

DNA鉴定表明,在现场提取的毛发与贾某某血样一致;但物证检验表明,在贾某某家搜查到的一件迷彩服上没有发现任何血迹。

本案中,没有证据证实现场遗留的匕首和水果刀属于贾某某所有;贾某某的妻子证实,发案时贾某某与自已在同一房间。

经过讯问和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贾某某作出了有罪供述。

在其供述中,贾某某称将血衣脱在了案发现场的门外,而警方一直没有找到溅有血迹的迷彩服。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并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死刑。

结合上述材料,请撰文详细叙述:(1)本案中所搜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以分别归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哪几种?(2)本案中哪些证据材料属于间接证据?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对此直接证据的证据资格有什么样的证据规则?本案是否应当采用这些直接证据材料?(3)我国刑事诉讼规定的证明标准是什么?本案是否达到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如果没有直接证据,本案依据间接证据是否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以刑罚?(4)本案应当如何处理?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1.答:刑事证据类的划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资料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物证、书证;证入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本案中41码棕色皮凉鞋、一把带血的警用匕首、5根毛发,贾某某的妻子证言、被害人陈述、DNA鉴定属于间接证据;本人做出的有罪供述、属于直接证据。

东北财经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事诉讼法》网课测试题答案5

东北财经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事诉讼法》网课测试题答案5

东北财经大学智慧树知到“法学”《刑事诉讼法》网课测试题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综合考核(共15题)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提出回避请求。

A.立案阶段B.起诉阶段C.审判阶段D.刑事诉讼各阶段2.在立案阶段,法院对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的()。

A.告知自诉人补充证据B.驳回起诉C.通知自诉人撤诉D.不予立案3.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被称为:()。

A、取保候审B、监视居住C、拘传D、通缉4.5.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A.负责B.交原一审人民法院C.指定下级法院D.移交公安机关6.公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

A.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B.批准逮捕、提起公诉C.审判D.调查7.刑事诉讼证据具有()特征。

A.社会性B.合法性C.客观性D.相关性8.下列人员中应被拘留的是()。

A.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现行犯B.被害人指认他犯罪的重大嫌疑分子C.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重大嫌疑分子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人9.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被称为()。

A.取保候审B.监视居住C.拘传D.通缉10.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或者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起诉书副本至迟在()送达被告人。

A.开庭3日以前B.开庭10日以前C.开庭5日以前D.决定开庭10日以内11.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被告定罪处刑、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称之为:()。

A、起诉B、提起公诉C、控诉D、刑事诉讼12.来源于第一手事实材料,直接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是:()。

A.传来证据B.原始证据C.直接证据D.间接证据13.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补救性程序,或称救济程序,它()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法考《刑事诉讼》试题及答案(卷一)一、单项选择题1.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独任庭适用于(A)A.基层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高级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法院2.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最长审理期限为(B)A.15日B.20日C.30日D.45日3.复核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审判组织是(C)A.独任庭B.由法官与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C.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D.独任庭或合议庭4.在自诉案件中,有权提出反诉的诉讼参与人为(C)A.自诉人B.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C.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D.被告人的辩护人5.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实验享有批准权的主体为(C)A.侦查人员B.部门负责人C.公安局长D.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6.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有权(A)A.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B.重复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C.划拨犯罪嫌疑人的存款D.将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收归国有7.侦查人员讯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外国人时(C)A.不应为其提供翻译B.由侦查人员任意决定是否为其提供翻译C.应当为其提供翻译D.由侦查人员视案件情况决定是否为其提供翻译8.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的人是(B)A.被害人B.被害人以外的个人或单位C.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D.被害人的近亲属9.我国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为(B) ?A.以被告人的现有财产为限B.以被告人现有及今后可能取得的财产为限C.以被告人家庭现有财产为限D.以被告人家庭现有及今后可能取得的财产为限10.公安机关认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时,有权受理其复核申请的机关为(C)A.同级人民法院B.同级人民检察院C.上级人民检察院D.上级公安机关11.在我国,有权执行刑事拘留的机关为(C)A.法院B.人民检察院C.司法行政机关D.公安机关12.有权申请期间恢复的主体为(C)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B.被告人的辩护人C.耽误期间的当事人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13.由上海飞往美国旧金山的中国民航班机途经日本上空时,美国普通公民甲将加拿大普通公民乙打成重伤,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

东财《刑事诉讼法X》综合作业

东财《刑事诉讼法X》综合作业

东财《刑事诉讼法X》综合作业试卷总分:100得分:100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30分)1.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间的关系称为()。

A.刑事诉讼的结构B.刑事诉讼法律关系C.刑事诉讼的主体D.刑事诉讼的内容答案:A2.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结的案件,如果自己发现仍有错误()处理。

A.院长可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B.可以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C.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D.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答案:A3.检察院代表国家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被告定罪处刑、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称之为()。

A.起诉B.提起公诉C.控诉D.刑事诉讼答案:B4.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是()日。

A.10B.15C. 5D.7答案:A5.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应以()为限。

A.家庭共同财产B.夫妻共同财产C.被告人本人的财产D.被告人本人及其单位的合法财产答案:C6.法院审理公诉案件,通常应在受理后()内宣判。

A.2个月B.1个半月C.3个月D.6个月答案:A7.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没有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被称为()。

A.取保候审B.监视居住C.拘传D通缉答案:C8.裁定是法院解决()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一种决定。

A.诉讼程序B.普通审判程序C.审判程序D.简易审判程序答案:A9.有权批准逮捕的机关是()。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纪律检查委员会答案:B10.犯罪嫌疑人最早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委托律师为辩护人。

A.侦查阶段B.起诉阶段C.审判阶段D.侦查终结后答案:A11.对重大或疑难刑事案件的处理有最后决定权的是()。

A.审判长B.审判员C.审判委员会D.法院院长答案:C12.来源于第一手事实材料,直接反映案件事实的证据是()。

A.传来证据B.原始证据C.直接证据D.间接证据答案:B1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统称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
作者吴烁峰
考试批次1903
学籍批次1803
学习中心广东惠来奥鹏学习中心[15]VIP 层次专升本
专业法学
完成时间 2019年9月3日
一、案例
案例分析2:
被告人甲某,男,婚后与未婚女乙某恋爱并欲结为夫妻,两人商量在甲某逼迫妻子离婚之后立即结婚。

两人的关系被甲某的妻子丙某发现,丙某对甲某多方劝阻,甚至通过甲某的单位领导对甲某进行教育。

但甲某执意要和乙某结婚,在要求离婚受到领导和家人批评而离婚不成的情况下,甲某租一间房子,与乙某公开在该处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丙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以重婚罪提起诉讼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与甲某离婚。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甲某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甲某有期徒刑1年。

对于丙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该诉讼不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将案件转送民事审判庭处理。

问题:
(1)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否违法?
(2)结合本案论述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二、就以上案例本人分析如下
附带民事诉讼是刑事诉讼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对严厉惩罚犯罪,有效地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及时、正确的处理案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又责令他赔偿因其犯罪行为而给被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使他在经济上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不能占到便宜,正是严厉惩罚犯罪的体现。

其次,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可以使国家、集体和公民各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到的物质损害得到挽回和补偿。

最后,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把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合并进行,简化了诉讼程序,即便利群众,又可以避免地同意事实作出相互矛盾的结论,提高办案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
财力。

我国刑事诉讼法把效率视为诉讼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要求之一,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赔偿问题采取双轨制来解决,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参加的情况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该制度在设立之初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属于合法的行为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的活动。

案例中离婚所要解决的不是经济问题。

例中离婚是属于民事案件,起诉她丈夫重婚属于刑事案件,是要分开进行,由不同的审判庭予以审理的,不能在同一个案件和同一个法庭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显然,依照此规定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必须符合这样两个基本前提条件:一是该刑事案件中被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二是该物质损失系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的。

本案中重婚是刑事案件,离婚是民事案件,两者属不同性质的案件,应该在不同的合议庭审理,同时离婚所要解决的也不是经济损失上的问题,法院理所应当不予和重婚案件同时审理。

(二)附带民事诉讼是特殊的民事诉讼,并不是所有的民事诉讼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以被告人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刑事案件成立为前提。

只要符合这个条件,不论对被告人是否科处刑罚,被害人依法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免除刑罚的案件,不允许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不对的。

当然如果被告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必须是被害人因被告甲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最高法院2000年12月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非物质损失,比如名誉上的损失、人格上的损失等等,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侵害公民的名誉、人格肖像权的。

被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经济赔偿。

最高法院2000年12月4日得司法解释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被害人的物质损失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不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被害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所谓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是指犯罪行为与物质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最高法院2000年12月4日得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直接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也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损失。

但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或者通过努力争得的物质利益,比如超产奖,发明奖等等。

同时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也不能在刑事诉讼中解决民事上的债务,不能就刑事犯罪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即只能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

如果刑事案件尚未立案,或者刑事案件已经审结,被害人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为刑事案件未立案,刑事诉讼尚未开始,谈不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

刑事案件审结后,如果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论对当事人,还是司法机关,都失去了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被害人如果仍坚持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只能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和提起的时间对能否让附带民事诉讼顺利的实行起到很大的作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