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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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

【发文字号】合政办[2005]83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0.18

【实施日期】2005.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

(合政办[2005]83号)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启动市、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目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起步阶段,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现行规划已不能适应经济社

会发展需要。开展新一轮规划修编,改变传统土地利用模式,建立与实施工业立市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空间布局模式和要素供给保障机制,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别是保证跨越式发展起步阶段合理的土地需求,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规划修编工作。

二、加强研究,注重实效

市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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