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定点机构服务协议 -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中国残联-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转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精神,规范残联系统康复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康复机构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中国残联制订了《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指隶属于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残障者)提供康复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康复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康复机构建设,提高专业化康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编制、评估、审批、规划、管理康复机构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残联系统各级各类康复机构,其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建设可参照本规范。
第四条康复机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第五条康复机构建设要优先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以方便残疾人、有利于康复服务为出发点,合理布局,加大资金投入,给予重点扶持。
第六条康复机构建设要形成以国家级康复机构为龙头,省级康复机构为骨干,地市级康复机构为支撑,县级康复机构为基础,与社区康复紧密衔接的康复服务网络。
第七条康复机构具有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专业康复服务的职能,分为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及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等。
第八条省级残联要分别独立设置康复中心、听力语言康复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设置或整合资源综合设置。
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程
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流程一、服务对象深圳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面向所有在深圳居住的残疾人,特别是那些因身体残疾导致行动不便或日常生活困难的人群。
二、服务目标此服务的目标是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以增强残疾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服务内容1、评估需求:由专业的医疗人员对残疾人的需求进行评估,确定需要哪种辅助器具。
2、提供器具:根据评估结果,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辅助器具。
3、安装和调试:确保辅助器具的安装和使用符合残疾人的生活习惯和需求。
4、培训和教育:为残疾人及其照顾者提供使用和维护辅助器具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利用辅助器具。
5、跟踪服务:定期跟踪服务对象的使用情况,对辅助器具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更新。
四、服务流程1、申请:残疾人或其家属向当地残联或医院提出辅助器具申请。
2、评估:专业医疗人员进行需求评估,确定是否符合辅助器具的发放标准。
3、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为其选择合适的辅助器具。
4、交付:辅助器具制造完成后,将由专业人员送至残疾人手中。
5、培训:为残疾人及其照顾者提供使用和维护的培训。
6、跟踪:定期跟踪服务对象的使用情况,确保辅助器具能够发挥最大效用。
五、申请材料残疾人或其家属在申请辅助器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残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证明(如有)。
4、服务申请表(可在残联或医院领取)。
六、服务时间与地点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服务地点:各区残联及定点医疗机构。
七、方式与投诉渠道如对服务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投诉,可拨打深圳市残联:或登陆深圳市残联官网进行在线咨询与投诉。
八、费用问题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可以享受此项服务,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但对于一些特殊的高级辅助器具或定制器具,可能会有一定的材料费或安装费,具体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九、申请与审核流程图(略)摘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和实现自我价值。
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检查验收方案
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检查验收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规范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辅助器具服务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中的作用,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促进各省依据《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残联发【2006】27号),制定本省的辅助器具事业发展和机构建设规划,落实相应的条件保障,完善各项职能,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加快推进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建设进程,提高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探索长效发展机制,带动辅助器具服务的全面发展,以适应广大残疾人不断增长的辅助器具需求。
二、内容检查验收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机构建设和业务开展三部分。
为鼓励拓展业务,提高服务能力,带动全省辅助器具服务更新观念和全面发展,验收标准中还设定了服务创新的内容。
包括推动辅助器具服务政策出台;机构建设有较大突破,事业有较大发展;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与我国国情相适应与残疾人需求相协调的服务模式等。
组织管理主要包括机构建制、业务管理和赋予的职责,重点检查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建设是否得到应有的重视,管理关系是否顺畅。
机构建设主要包括场地、人员、设备、经费配置,重点检查开展业务和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落实程度。
业务开展主要包括推动全省工作情况及自身服务能力,重点检查全省服务机构建设和开展服务情况。
三、评分标准1.分值分配验收标准中量化指标总分为100分。
分值分配为:组织管理10分,其中机构建制6分,业务管理2分和赋予职责2分;机构建设40分,其中工作场地10分,人员配置10人,设备配备8分,经费保障9分,部门设置和规章制度3分;业务开展50分,其中指导全省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和工作开展20分,自身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的能力30分。
验收标准涉及4项单项否决项,包括机构为残联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全额或差额);独立法人单位或财务独立核算管理;残联自主产权或政府出资租用的独立业务用房;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在编。
广东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相关表格
附件9
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
申请审批表(类别
残联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说明:1.标题中类别是指:〃医疗康复”、“基本辅具适配”、“社区康复〃、〃视力康复”、〃残疾儿童康复〃五大类;
2.〃专家组意见〃栏由当地残联组织专家评审后填写;
3.〃主管部门意见〃栏:没有主管部门的机构不需要填写。
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评估机构
申请审批表
说明:专家组意见〃栏由当地残联组织专家评审后填写;
2.〃主管部门意见〃栏:没有主管部门的机构不需要填写。
2023年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总结
2023年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总结2023年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总结1在区残联的正确领导及我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地落实了市、区残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所第三季主要完成以下工作:一、继续完善就业服务制度,加快推动残疾人上岗就业(一)认真做实残疾人就业工作,严格执行区残联制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程序落实工作,三季度共有22名残疾人递交就业申请表,并在康复部的协助下完成11名残疾人的就业能力评估。
(二)利用度按比例就业年审刚刚结束的契机,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沟通,耐心向用人单位解释残疾人就业政策,在保证已安排残疾人的工作稳定的同时,努力发掘新的残疾人就业途径及机会,寻求更多的就业岗位,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从七月至今,先后与九家企业新签或续签用工协议,共有38名残疾人受益。
(三)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扶持办法,支持残疾人多形式就业。
先后受理了,64家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及223名在岗残疾员工社保补贴申请、241名个人缴费残疾人社保补贴申请、7名灵活就业残疾人社保补贴申请。
同时为了鼓励企业多招残疾人,向上级残联报送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等12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名单,并获得市残联的奖励,极大地促进了企业招聘残疾人的热情。
(四)探索重度残疾人托养方式。
为了改善智力、精神残疾人及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我区开展分类托养服务,重点发展居家安养服务,大力开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年度第三季度内共受理25名残疾人居家托养申请,现已完成评估19人。
二、认真、严谨做好核发残疾证工作核发与管理残疾人证,是残联履行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国家赋予残联的一项重要职责。
根据市残联下发《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x残联发[]x号)的文件精神,就业所把核发和管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实抓好。
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紧密团结、分工协作,认真地完成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9月20日,我区残疾人数已达3330名,三季度新增125名(包括迁入2名)、迁出10名、去世9名。
2024年康复工作计划
3、护士长定期与不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不足之处进行原因分析并及时整改,强化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
工作不可能一下子早到位、做到大家都满意,但是,如果能认真总结,善于听取别人的评价,接受别人的
1、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发现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提醒,并提出整改措施,以院内外护理差错为实例组织讨论学习借鉴,使护理人员充分认识护理差错因素新情况、新特点,从中吸取教训,使安全警钟常鸣。
2、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到位,并有监督检查记录。
3.加强重点时段的管理,如夜班、中班、节假日等,实行弹性排班制,合理搭配老、中、青值班人员,同时注意培养护士独立值班时的慎独精神.
20xx年残疾人康复工作安排20xx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紧紧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认真抓好社区康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康复机构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四个重点;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各项康复工作任务;制定“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推动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
加强综合治安管理,按规定及标准贯彻落实各项政策,科内不得出现黄、赌、毒现象,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坚持门前三包,搞好室内、外卫生,做好科室防火、防盗工作,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使医院的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康复工作计划5
20xx年现代康复治疗项目9项纳入基本医保,是为康复医学发展的时机,加之我院各级领导对康复医学科大力支持,科主任的管理果决有序,又恰逢我院"二甲"复审,对康复医学科的硬件装备,人员配备,管理、教学和医疗质量安全保障,均提出较高要求。为此,更鞭策我们在科室建设、诊治水平、医德医风、科研创新、人员配备、硬件设施上不断发展,现制定20xx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
同福中路396号 广州市江南西路杏园大街 15号 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一号之一
广州市人民中路402号
广州市芳村区明心路 36号 广州市多宝路63号
广州市花地大道南30-32号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南路238号
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 3号 广州市天河路600号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183号
广州市从化区从城大道 566号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樟一路 393号
广州白云大道北586 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光明东路 1号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水松路 10号 广州市增城区正果镇正果大道 175号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南北大道 11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朱福路 15号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三江爱卫路 11号
天河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人民医院
白云精康医院 (广州精康医院有限公司 )
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 花都区慢性病防治所 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广州市圣泉康复医院 (广州市圣泉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广州市番禺区中心医院 广州市番禺区第三人民医院 广州市南沙区第三人民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广州从化康宁精神病医院
广州市
0-14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跨地市
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含居家康复服务)、
广州市
跨县市区
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
广州市
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
跨县市区
广州市
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
跨县市区
广州市
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
跨县市区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广州市
假肢、矫形器适配服务 肢体残疾辅具适配服务 助听器与无线音频传输系统适配服务 助听器与无线音频传输系统适配服务
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2.13•【文号】全康办[2012]7号•【施行日期】2012.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关于印发《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康办〔20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残疾人康复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十一五”期间,全国为残疾人提供各类辅助器具500余万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30余万件,减免费用装配假肢7万余例、矫形器1万余例;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19号)精神,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对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十二五”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为残疾人供应500万件各类辅助器具。
其中:通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为贫困残疾人免费配发50万件基本型辅助器具;为50万名贫困低视力残疾人免费配用助视器;为5万名贫困的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生活所需的辅助器具;为1万名具备就学和就业能力的贫困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为7万例贫困残疾人装配假肢;为5万例贫困残疾人装配矫形器。
--通过组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推广辅助器具适配技术,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推进辅助器具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11.实施0-14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为解决贫困残疾儿童家庭因康复费用昂贵而无法进行康复治疗的困难,对全县 0-14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项目,包括听力康复训练、肢体康复训练、智力康复训练、孤独症康复训练等项目。
全县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如市内项目名额不足,县内再开展自己的康复项目,应做尽做,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的。
2.“光明关爱”及“助视光明行”贫困低、弱视力和眼疾救助项目。
为更好地服务残疾人,扩大康复救助覆盖面,让更多视力障碍对象享受到高质量的康复救助服务。
对全县100名贫困低、弱视力患者和300名贫困眼疾患者实施康复救助。
3.“义肢助残”项目。
为解决贫困下肢、上肢缺肢残疾人出行和参与社会实际困难,对全县30名贫困大腿、小腿缺肢者免费安装假肢。
4.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
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残疾人配备最适用、适实、适合的辅助器具,为全县100户残疾人开展辅具适配进家庭项目。
加大投入完善重度残疾人的个性化的康复项目。
5.民办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
6.实施好中残联七彩梦抢救性康复项目、福彩公益金康复项目和省残联的其他康复项目。
7.继续开展社区康复,做强做大十个社区点,并培育新的社区康复点5个,发放康复门诊医疗卡1000张。
8.做好“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节日的康复宣传活动。
9.办好两期康复协调员和两期监护人培训班。
10.继续开展“助行通达”项目,计划康复重度残疾人60人。
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2根据20__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提出了到20__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宏伟目标。
__X市第__次残疾人代表大会提出了到20__年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到20__年达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实施方案: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一、项目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中国残疾人群体的数量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残疾人的生活需求,辅助器具逐渐成为辅助他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工具。
然而,当前的辅助器具市场仍存在一系列问题,如器具不合适、服务不到位等,导致辅助器具的使用率低、效果不佳。
为此,有必要开展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实施。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区残疾人辅助器具的适配服务水平,增加残疾人使用辅助器具的效果与满意度,提升区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三、项目内容1. 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在区域内的合适位置建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提供残疾人器具的配套、适配、维修、更新等服务,解决辅助器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 引进专业人才:聘请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包括工程师、康复师、物理治疗师等,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并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3. 建立辅助器具资讯库:收集、整理、更新辅助器具的相关信息,包括不同类型的辅助器具及其性能、价格、使用方法等,为残疾人提供参考和选择。
4.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与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享医疗机构的残疾人数据库,提高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5. 宣传推广: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如电视、报纸、互联网等,让更多的残疾人了解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存在和价值。
四、项目具体措施1. 建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中心:a. 寻找合适的场地并进行改造,满足中心运作的需求。
b. 配置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如床、电脑、测量仪器等。
c. 招聘合适的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并进行培训。
2. 引进专业人才:a. 在各大高校和医疗机构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的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应聘。
b. 为专业人员提供培训机会,不断提升他们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c. 建立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的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
3. 建立辅助器具资讯库:a. 与供应商合作,获取辅助器具的最新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归类。
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
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保障制度,规范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文明进步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4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障碍者提供精准康复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残疾人使用的,特别生产的或一般有效的,防止、补偿、减轻、抵销残障的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是指针对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对其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为其提供个性化适配、定(改)制、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效果评估、维护维修、回访跟踪、咨询转介等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适配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以下人员:(一)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的0-6岁残疾儿童。
(二)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第五条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广覆盖,紧密对接残疾人类别化多样化需求,着力普及基本型辅助器具,积极推广个性化、智能化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确保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覆盖到有需求的残疾障碍者。
第六条广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由“广州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下称“定点康复机构”)开展。
第七条市残联围绕广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纳入我市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范畴,结合实际,制定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管理规范,制定市级年度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经费和工作经费预算、协调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和程序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经费保障工作。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07号(社会管理类326号)提案答复的函黄爱龙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加强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工作国家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列为主要行动之一,明确提出加强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和干预。
“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在“健康中国行动”中确定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为重大行动之一,将防治出生缺陷作为重要内容;印发《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指导各地构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检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预防工作,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幼儿死亡明显减少,神经管缺陷、肢体短缩等可能导致残疾的重大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下降趋势,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干预治疗率不断提高。
2013年,中国残联与原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将0-6岁儿童残疾早期筛查纳入基层妇幼保健网络,重点对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孤独症五类残疾儿童进行筛查,推动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共享确诊残疾儿童信息、实现早期干预。
2017年,儿童心理行为发育评估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三五”时期,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务院扶贫办等组织开展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创建试点工作,在全国遴选100个县(市、区)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为推动残疾早期发现、早期干预工作制度化建设奠定基础。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深圳市扶助残疾人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辅助器具是指用于预防、代偿、监测、缓解或抵消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限制的产品(包括器具、设备、仪器、技术和软件)。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是指对残疾人进行辅助器具需求评估、适配评估,辅助器具的设计、定(改)制、适应性训练、借用、维修、回收更换和效果评估、补贴配送,辅助器具服务的咨询、转介、宣传教育以及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和对残疾人家属、监护人、雇主、康复工作者和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及指导。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经深圳市卫生医疗机构诊断具有疑似残疾的3岁以下户籍儿童,依据本办法,享有相应的辅助器具服务。
第四条市财政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联围绕深圳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把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纳入残疾人事业范畴,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工作计划和标准,核拨专项工作经费,审批定点服务机构,颁发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书,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负责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审核定点服务机构资格,审定市级辅助器具的配送,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服务人员,拟定市级年度经费预算,组织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评估、配送、适配等业务工作,承担全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技术指导、业务管理、信息统计、科研开发与质量管理等工作。
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本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区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审批辅助器具服务的申请,实施区级辅助器具补贴,指导街道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第二章辅助器具服务第五条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独立生活、全面康复并就学、就业和融入社会,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配置和全方位的服务。
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
附件试行))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规范(试行1、总则1、1为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的建设,促进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和《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十一五实施方案》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中国残联系统省级(注1)、市级(注2)、县级(注3)服务机构。
1、3本规范旨在清晰界定机构性质,明确工作职能,合理设置部门,规范业务管理,保障必备的工作条件,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纳入科学管理的轨道。
1、4本规范的目的在于全面提升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协调的服务机构。
1、5本规范涉及条款均为最低要求。
1、6服务机构的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
1、7本规范主要包括:服务机构体系、机构性质、主要职能与任务、机构与人员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建设、检查评估、附则。
2、服务机构体系2、1建立覆盖全国的省、市、县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2、2省级服务机构要形成组织机构和人才结构合理,服务功能完善,条件保障到位,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全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指导、技术、服务和资源中心。
2、3市级服务机构要落实保障条件,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成为所辖区域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指导和服务中心。
2、4县级服务机构建立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内,要具备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若当地具备独立开展服务条件的应独立设置服务机构。
2、5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发挥地区资源优势,选择具备条件的省、市级服务机构,挂牌为区域性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以下简称:区域性资源中心)。
3、机构性质各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均为公益性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
4、主要职能与任务4、1省级服务机构4、1、1是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事业单位,归口同级残联管理,其建制应与同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相同,接受上级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1.12.27•【文号】残联厅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12.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中国残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残联厅发〔2011〕25号)。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是直接为残疾儿童服务的场所,承担着为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
为确保“七彩梦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定点康复机构基础能力和服务能力建设规范化管理,做好项目指导工作,保证康复质量,经中国残联同意,现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适用机构范围包括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服务机构、验配机构、辅具适配机构等。
二、工作要求(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
各级残联要严格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认真审核筛选项目执行定点机构,并制定配套的考核评估办法,凡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得作为定点机构参与项目工作。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1.23•【文号】全康办[2007]7号•【施行日期】2007.0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全康办〔200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制定了《〈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肢体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是在总结“十五”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阶段目标,为满足广大肢体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改善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康复状况而确定的。
通过重点工程任务的实施,推动肢体残疾康复工作的全面开展,使更多的残疾人受益。
为完成“十一五”肢体残疾康复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1.实施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1 万例,麻风畸残矫治手术 3000 例。
2.通过机构对 2 万名肢体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3.对 10 万名肢体残疾人开展社区康复训练。
(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 1 )二、时间要求1.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任务采取集中分批安排,各任务省可根据本省情况,一次或分批组织实施,全部任务应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2.每年组派 2 - 3 批国家医疗队,赴任务地区,实施麻风畸残矫治手术。
3. 2006 年 12 月底前,各地完成本地区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和部署,抓紧进行人员培训、摸底调查等基础工作,并组织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
专业建设康复技术研发中国残联文件:有关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意见
专业建设康复技术研发中国残联文件:有关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意见第 8 页共 NUMS 8 页特殊教育专业资库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6〕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辅助器具是残疾人补偿和改善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生活参与能力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之一。
我国6000多万残疾人中,60以上需要辅助器具。
辅助器具服务是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满足残疾人需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自“八五”期间将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工作体系逐步建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为残疾人配置各类辅助器具1000多万件。
但是,与广大残疾人迫切的康复需求相比,与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和繁荣的日用品市场相比,我国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辅助器具品种较少,机构建设滞后,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事业投入不足,辅助器具的补贴和贫困救助机制尚未建立,多数残疾人特别是贫困残疾人还得不到基本的辅助器具服务。
最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中国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总站更名为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6〕113号)),明确了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的主要职责,并确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事业编制50名。
为促进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贯彻中央编办批复精神,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指导方针和总体目标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广大残疾人对辅助器具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牢固树立为残疾人服务的方向,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加强辅助器具服务专业机构建设,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社区服务,使残疾人普遍得到辅助器具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创建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工作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创建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0.11.04•【文号】残联厅发[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04•【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创建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1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国残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精神和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06〕27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中国残联决定,在全国开展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创建工作。
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创建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各级残联的高度重视,在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和投入上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实施一批辅助器具服务重点项目,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近千万残疾人获得辅助器具服务,提高了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体现了社会文明和进步。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残疾人的需求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地区之间发展也不平衡。
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选择地方重视、定位准确、工作突出、有服务特色、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强的省级辅助器具中心进行培育、创建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进而发挥其指导、示范和辐射等作用,可以更好地推动本区域以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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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定点机构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保证专款专用,并有责任使残疾人得到适合、有效的辅助器具服务。
第二条项目内容:
□肢体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视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听障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智力、精神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
□居家无障碍环境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负责对乙方服务机构进行评估,考核合格后认定其作为定点机构并为其挂牌;
(二)负责残疾人的辅助器具申请受理、评估及审核工作;
(三)应向乙方明确转介残疾人的辅助器具服务内容;
(四)及时向乙方拨付规定的服务费用;
(五)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协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六)年度项目终期,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验收并向政府递交绩效评估报告。
第四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一)乙方的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的培训班学习,并取得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上岗证》。
(二)乙方向残疾人提供的辅助器具产品必须是经甲方会同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协议采购的辅助器具产品目录之内的产品。
(三)乙方应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及精湛的专业技术为残疾人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
(四)辅助器具交付残疾人之后,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对残疾人进行使用适应性训练,并对残疾人或其亲属进行辅助器具使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辅助器具的主要结构、正确使用方法、基本维修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五)辅助器具交付残疾人后一个月,三个月及半年,乙方应派出专业人员会同社区服
务人员上门进行回访,评估残疾人使用辅助器具的效果,征询残疾人的使用意见,并根据残疾人的需求及时给予服务。
(六)乙方从服务预约到完成适配时间不超过工作日。
(七)乙方须充分尊重残疾人意愿,如出现产品不适合等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甲方,与服务对象三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应建立完整清晰的辅助器具服务档案,以备甲方进行查验。
档案内容必须包括:辅具设计及定改制图纸、辅具使用训练表、辅具送货单、辅具配送服务记录单、辅具适配前后相片。
每月结算前将档案复印件和验配相片电子版交付甲方。
(九)乙方应积极参加由甲方组织的辅助器具服务项目技术指导组,并在其中承担技术指导、辅具服务等工作。
(十)对确实不便于来到服务机构的残疾人,乙方应负责上门适配或免费接送服务。
(十一)乙方提供辅助器具保修,保修期从辅具适配结束开始,在保修内非人为原因
造成的损坏免费提供零件及维修服务。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维修申请,应即时响应,在5个工作日内维修并交付服务对象。
(十二)对于龙岗、宝安等偏远地域的服务对象,乙方要保证提供与近距离顾客同样的服务,由此带来的不便乙方须承诺自行解决。
(十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不断改进验配服务工作,接受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继续服务的依据。
(十四)因产品与服务质量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服务经费的支付
(一)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上月“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结算统计表”,甲方对服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通过后,乙方开具发票、复印服务档案。
(二)凭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需求转介表、送货单、发票、档案和结算表,甲方按照辅助器具产品目录及“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费用结算表”对服务费用进行结算。
(三)对于残疾人自愿选择高档的辅助器具,甲方按《深圳市残疾人辅助器具定额补贴目录》中的辅助器具补贴标准作为最高结算费用与乙方结算,超出部分费用由残疾人自行承担。
(四)甲方按照乙方上月辅助器具适配数量及费用,于每月25日前上月辅助器具服务费用划拨给乙方。
第六条服务监督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监督,提供档案供甲方检查。
甲方将对以下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
(一)辅助器具服务的有效率达到80%以上。
(二)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有无完整的服务档案。
(四)是否收取协议中规定的免费服务费用。
(五)是否有与残疾人串通套取“服务费用”现象,如出现此现象将取消乙方定点机构资格。
(六)是否按协议规定的结算规程进行结算。
(七)其它有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行为。
出现以上行为现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定点服务机构资格,情况严重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按协议约定,全面、适当的履行委托服务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九条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解除协议书:
1、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2、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到委托服务目标的实现,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3、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有情势变更的事由而一方无过错,致使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协议无法履行。
第十条附则
本协议的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壹年。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