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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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建设:关于基本标准的研究

社区卫生中心建设:关于基本标准的研究

社区卫生中心建设:关于基本标准的研究
概述
社区卫生中心是为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设的医疗机构。

本文旨在研究社区卫生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以确保其运营和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建设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 地理位置:社区卫生中心应便利地位于社区内,方便居民前往就诊,距离居民住所应为可接受的范围。

2. 建筑设计:社区卫生中心建筑应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包括合理的建筑布局、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以确保患者和员工的安全。

3. 医疗设备:社区卫生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包括常见的医疗器械、药品储备、急救设备等,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紧急救援。

4. 医疗人员:社区卫生中心应有足够数量和合格的医务人员,
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技术人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

5. 健康档案管理:社区卫生中心应建立和维护居民的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历记录、健康评估等,以便医务人员提供个
性化的医疗服务。

6. 卫生管理与监督:社区卫生中心应遵守卫生管理和监督的相
关法规和规定,包括医疗废物处理、病原体防控、职业暴露防护等,以确保卫生安全。

结论
社区卫生中心建设的基本标准对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至关
重要。

只有确保社区卫生中心符合基本标准,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
基本医疗需求,促进社区的健康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了方便居民就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设立的。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对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选址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

选址应当便于居民就医,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宜居,同时要远离噪音、污染源等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筑面积和内部布局也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保证医疗设备和人员工作的正常运转。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储备也是关键。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血压计、血糖仪、心电图机等,以满足基本的医疗诊断和治疗需求。

同时,药品储备也应当充足,保证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治疗需求。

另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护人员队伍也是至关重要的。

医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能够胜任基本的医疗服务工作。

同时,医护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态度也需要得到重视,要求他们以热情、细心的态度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运营也需要规范。

要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流程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同时,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保证社区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总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保证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置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置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置标准(总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设置标准本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达到的基本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入的基本依据。

一、设置原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和居民需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区,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城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1-万人左右。

二、基本功能(一)社区健康教育:编制健康教育材料,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为目的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预防:负责社区卫生调查,针对社区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干预措施;负责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提供心理咨询、精神卫生、膳食营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三)保健:负责社区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提供眼、口腔保健服务;对急诊自救进行医学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妇幼保健工作。

(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教育,为育龄人群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五)医疗: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护理服务;对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建档和管理工作。

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及疑难重症的初步处理,提供双向转诊服务;根据需求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协助开展临终关怀服务;提供医疗卫生咨询服务。

(六)康复:开展适宜的康复治疗;指导康复对象及其家属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施康复训练指导,并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的监测和规范化管理工作。

对残疾人家庭环境设施及工作学习场所提供康复医学技术咨询服务。

三、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新建机构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布局结构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设计标准及无障碍性设计要求。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8.28施行日期2006.08.28文号主题类别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6〕240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制定了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现将《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山西省卫生厅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附件1:山西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要求:(一)符合当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得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

(二)为独立的法人机构。

(三)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三、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四、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社区卫生中心基础设施设定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基础设施设定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基础设施设定标准一、前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着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文档对社区卫生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和地方卫生政策、法规要求。

2. 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3. 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分区明确、便于管理。

4. 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基础设施设定标准2.1 建筑面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服务范围、服务人口、功能需求等因素确定,并符合以下规定:1. 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2. 每千名服务人口不少于20平方米。

2.2 功能分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域,主要包括:1. 诊疗区:包括全科诊室、专科诊室、治疗室、注射室、药房等。

2. 公共卫生区:包括预防保健室、健康教育室、妇女儿童保健室、慢性病管理室等。

3. 行政管理区:包括办公室、档案室、会议室等。

4. 辅助设施区:包括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食堂等。

2.3 设施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满足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的设施设备,主要包括:1. 诊疗设备:如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呼吸机、除颤仪等。

2. 公共卫生设备:如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监测设备、康复训练设备等。

3. 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 辅助设施设备:如空调、热水器、冰箱、洗衣机等。

2.4 信息化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以下功能:1. 电子病历系统:用于记录患者就诊信息、医生诊断和治疗方案等。

2. 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于收集、分析和报告社区居民的健康信息。

3. 预约挂号系统:方便患者在线预约挂号,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4. 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健康教育、远程会诊等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

包括建筑面积、诊疗室、医技科室、医务人员办公室、护士站、候
诊区、药房、检验室等。

这些硬件设施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

医务人员包括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他们应当具备相
关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连续和综合
的医疗服务。

医疗设备应当齐全,包括常用的医疗器械、诊断设备、药品等,以满足基本的医疗需求。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加强对居民的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

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慢性病管理等方式,对居民的
健康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管理。

同时,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
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预防和控制各类疾病的发生。

最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良好的转诊
和转诊制度。

对于一些需要进一步诊治和治疗的患者,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应当及时进行转诊,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
协作机制,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综上所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基
层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居民健康,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标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才能更好地满足社
区居民的医疗需求,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 2006 〕 240 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 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 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 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 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 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 B 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 6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 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 1 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 1 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 5 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 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社区卫生服务站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单位,是为了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而设立的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标准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居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硬件设施、医疗服务、管理运营等方面,介绍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标准。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硬件设施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建筑面积应当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包括候诊区、诊室、护理室、药房、检验室等功能区。

建筑结构要符合医疗卫生设施的相关规范,保证建筑安全、卫生、舒适。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服务标准也是至关重要的。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保证日常医疗服务的正常开展。

医疗服务内容应当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应急救护服务,健康教育等,以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最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运营也是关键。

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

要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应当积极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总之,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标准涉及到硬件设施、医疗服务、管理运营等多个方面,是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关键。

只有建立符合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居民健康。

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力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按照标准开展服务,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指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健、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服务的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我国的医疗卫生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居民基本医疗保健的重要窗口和基础。

因此,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设施和设备。

这包括诊疗室、药房、医疗设备等。

诊疗室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整洁卫生,医疗设备应当齐全,能够满足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

此外,药房应当合理摆放药品,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确保居民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药品。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

这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

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健康咨询。

护士应当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能够协助医生进行诊疗和护理工作。

药剂师应当具备药剂师执业资格,能够合理配药,指导患者用药。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当开展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

通过开展健康讲座、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预防和控制常见疾病的发生。

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及时掌握居民的健康状况,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最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当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的对接和协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起良好的转诊和转运机制,能够及时将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患者转诊到相应的医疗机构,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总之,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保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医疗保健需求,促进全民健康。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够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标准化管理,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中心: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

社区卫生中心: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1. 引言社区卫生中心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而设立的医疗机构。

本文档旨在提供社区卫生中心的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提供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

2. 基本配置社区卫生中心的基本配置应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设施:社区卫生中心应具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设施,包括医生诊室、护士站、药房、检验室等,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

- 人员配置:社区卫生中心应有足够数量的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以保证日常的医疗服务和应急情况下的救治能力。

- 药品供应:社区卫生中心应有合理的药品供应系统,包括建立药品采购渠道、储存和管理药品,并确保合理使用和更新药品库存。

- 信息系统:社区卫生中心应建立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以便记录和管理患者的健康信息,以及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为卫生健康管理提供依据。

3. 设定标准社区卫生中心的设定标准应符合以下要求:- 合法合规:社区卫生中心的设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获得必要的执业许可和资质。

- 服务范围:社区卫生中心应能够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基本医疗服务,并与上级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转诊和紧急救治。

- 服务质量:社区卫生中心应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居民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 卫生安全:社区卫生中心应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器械消毒等,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4. 结论社区卫生中心的基本配置和设定标准是确保其能够有效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关键。

只有合理配置设施和人员,并遵循相关标准要求,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提高社区卫生水平。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指在城市、乡镇等社区内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构,是居民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的基本单位。

建设和管理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并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的关键。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具备一定的基本设施和设备。

包括门诊诊室、医技检查室、药房、医疗废物处理室等。

门诊诊室应具备基本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医技检查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检查设备,药房应有合格的药品管理和配药系统,医疗废物处理室要符合卫生标准。

这些基本设施和设备的配备,是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和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团队。

包括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

全科医生应具备基本的临床诊疗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和常见急危重症,护士应具备基本的护理技能和医疗卫生知识,公共卫生医师应具备基本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能力。

建立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是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的关键。

另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包括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是居民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的基础,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工作是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的重要途径,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目标。

最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作与联动。

建立健全的转诊制度和预约挂号制度,加强医疗信息共享和卫生资源整合,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

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协作与联动,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和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

总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 16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4月10日前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

编制组完成本建设标准初稿后,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原卫生部召开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是社区居民就医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对于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建标163-2013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编,XXX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建设标准。

该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管理由XXX和XXX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控制建设标准和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并且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建标XXX共分为七章,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医疗设备和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建设的经验和教训。

本建设标准以“以人为本、方便患者”为原则,制订出符合实际的标准。

该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修改或补充之处的意见和相关资料寄至XXX,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建设标准的主编单位为XXX,参编单位包括XXX、XXX、XXX、XXX、XXX和XXX。

主要起草人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和XXX。

本建设标准旨在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提高项目决策水平与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应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装备适度、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节能环保。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而设立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标准对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建设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应当得到高度重视,确保其能够有效地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和设备。

包括门诊诊室、护士站、药房、检验室等基本医疗设施,以及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材。

这些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便捷。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人员。

包括医生、护士、药师、检验师等各类医疗专业人员,他们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能,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全面、及时、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另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包括医疗服务流程、医疗质量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性。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当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通过开展健康讲座、义诊活动、健康体检等形式,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常见疾病,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最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关系。

通过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他们的医疗卫生问题,满足他们的医疗卫生需求。

综上所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的建设和管理对于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建设和谐社区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全民健康,建设和谐社区。

希望各级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1、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健康教育。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预防控制。

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精神卫生服务。

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6、妇女保健。

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7、儿童保健。

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8、老年保健。

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10、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协助计生部门发放避孕药具。

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医疗服务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双向转诊服务。

5、康复医疗服务。

6、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提供与上述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二、机构名称和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专有名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执业登记,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居民健康管理和服务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为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和改进。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场地选择要合理。

应当考虑到社区居民的居住分布情况和交通便利程度,选择一个便于居民前往的地理位置,同时要保证场地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其次,建设标准要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包括建筑面积、功能布局、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立门诊部、健康检查区、医技室、药房等功能区域,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另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人员队伍也至关重要。

要求医疗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和技术水平,能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医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帮助。

除此之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当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居民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同时,还可以开展一些健康促进活动,如义诊、健康讲座等,增强社区居民的健康管理意识,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综上所述,建设一个符合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从场地选择、建设标准、医疗人员队伍和与居民的沟通联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和改进。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区管理者能够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大投入和管理力度,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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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四、人员
(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
(一)诊疗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
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

不设病床。

三、科室: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附件3 :
青岛市四方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标准(试行)
评估方评估内评估项
一、科室1、社区卫生服务门头标识统一作为本单位的主门设置及头悬挂,业务用房面积≥1000平米,内部功能布2
局合理,环境温馨,外部装饰和广告设计符合功能布有实地查看,关规定 20局(;查阅医疗机
分)可许执业简人员介、构构情况简介及人口成图,医务区2、有辖2
等规范证服照社区卫生务机构费疗药品和诊项目收要按;章务生服专用区示一名称统上墙公,有社卫
2 等面地滑防、手扶、道坡有设,备设暖取温降有、3.
青岛市四方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站评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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