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属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指由创造者的智力劳动所形成的用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独特资产。
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下面将介绍十个典型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例,旨在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手段。
案例一:苹果 vs. 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上,苹果和三星一直是竞争对手。
2011年,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外观设计和技术专利权,包括手机外观和触控技术等方面。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最终苹果获得了赔偿,并且三星被禁止销售涉案产品。
案例二:迪士尼 vs. 滴答屋山姆·伯顿执导的电影《奇幻森林》中的角色“圣杯兔”和日本品牌滴答屋的吉祥物“码头兔”外貌相似,引起了迪士尼的注意。
迪士尼起诉滴答屋侵犯其版权,最终法院判决滴答屋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迪士尼损失。
案例三:特斯拉 vs. 本田特斯拉汽车公司拥有多项电动汽车技术专利,保护了其技术优势。
然而,本田公司在推出其电动汽车时,涉嫌侵犯了特斯拉的专利。
特斯拉提起诉讼,并最终赢得了案件,本田被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案例四:著名大师的艺术作品著名画家梵高、毕加索和达芬奇等大师的艺术作品被广泛破解和复制,盗版问题严重。
艺术品保护机构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版权保护,维护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药物专利保护制药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药物研发,一旦成功研制出新药,为了保护其独特性和商业利益,需要申请专利。
一个经典的案例是Viagra (伟哥)的专利保护,有效维护了辉瑞公司的市场垄断地位。
案例六:音乐版权问题音乐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许多音乐作曲家、演唱家和音乐公司在保护其音乐版权上进行了大量努力。
例如,泰勒·斯威夫特的唱片公司和音乐版权公司起诉在视频分享网站上上传未经授权的音乐视频的侵权行为。
案例七:软件和互联网公司的专利保护软件和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例如,谷歌和微软等大型科技公司通过购买和申请专利,以保护其独特的创新技术,加强了合法竞争。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专利权典型案例
专利权典型案例引言专利权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国家授予发明人或者其他技术创新者对其发明或创新的独占权利。
专利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同时也为创新者提供了一种经济利益的保障。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典型的专利权案例,下面将介绍其中一些案例,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战争1. 背景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战争可以说是当今科技行业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
起因是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了苹果的多项专利权。
这场专利战争从2011年开始,一直持续到2018年,期间双方展开了多次官司和诉讼。
2. 专利争议苹果公司主要指控三星侵犯了其外观设计和用户界面方面的专利。
例如,苹果声称三星的手机外观设计过于类似iPhone,侵犯了苹果的外观设计专利;另外,苹果还指控三星的手机使用了类似苹果的图标、界面布局等,侵犯了苹果的用户界面专利。
三星则反诉苹果侵犯了其手机通信技术方面的专利。
三星认为苹果在其iPhone中使用了三星的无线通信技术,侵犯了三星的专利权。
3. 官司和和解在专利战争的过程中,苹果和三星在全球范围内发起了多起官司和诉讼。
双方在美国、韩国、德国等国家的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争斗。
201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法庭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部分专利,并判三星支付10亿美元的赔偿金。
然而,这个判决在后来的上诉中被部分撤销。
最终,苹果和三星在2018年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同意结束所有官司和诉讼,并互相撤销所有专利侵权指控。
这场专利战争给苹果和三星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
二、药物专利案例:希罗达与诺华1. 背景希罗达(Gilead Sciences)与诺华(Novartis)之间的专利争议涉及到一种用于治疗乙肝的药物。
希罗达公司拥有该药物的专利权,而诺华公司声称该专利不属于希罗达的合法拥有。
2. 专利争议诺华公司在2013年向印度政府提出了一项请求,要求取消希罗达公司对该药物的专利权。
专利权案例
专利权案例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创新的加速,专利权的重要性和价值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专利权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保护发明者,给予其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利,使其能够获得合理的回报和利益。
在实践中,专利权的保护不仅关乎个体的利益,更关乎整个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专利权案例来探讨专利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措施。
案例一:苹果公司与三星公司专利权之争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权之争可以说是业内人士耳熟能详的案例。
自2011年起,苹果公司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对三星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涉及到的专利种类包括触摸屏、图标设计、操作系统等。
这场专利战争持续了多年,不仅牵扯到两家公司的商业利益,更引起了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
在这场专利战争中,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都采取了各种手段来维护自己的专利权。
苹果公司通过诉讼和调解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专利权,而三星公司则通过反诉和技术创新等方式来应对专利侵权指控。
最终,两家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了和解协议,结束了这场专利战争。
这场专利战争反映了专利权在现代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苹果公司和三星公司在这场专利战争中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商业利益,更为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和支持。
案例二:小米公司的专利保护小米公司是中国手机市场上的一家知名企业,其在手机领域的创新和发展备受业内人士的关注。
作为一家创新型企业,小米公司非常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
在公司成立初期,小米公司就成立了专利部门,负责专利申请、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到目前为止,小米公司已经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了超过3000项专利,成为中国手机市场中专利申请量最多的企业之一。
小米公司的专利保护工作不仅为公司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保障,更为整个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和活力。
小米公司坚持以专利为基础,以技术为核心,不断推出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成为中国手机市场中的佼佼者。
案例三:中兴通讯在美国的专利诉讼中兴通讯是中国通信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其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发展迅速。
专利权属案例-
✱ 案例一(续)
✱
(一审,广州中院,2005)由于陈鸿奇在光华公司处工作近6年,并从事与该专利技术领域有关产
品的销售,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该对所销售的产品的技术性能、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
;而且,陈鸿奇在到光华公司处工作之前从事与本案争议专利技术领
域无关的行业,并没有该专利技术领域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因此
✱
1.个人申请专利后,个人所在的单位认为该专利归单位所有;
✱
案例一:1997年,陈鸿奇到光华公司处工作至2002年12月份
✱ 2003年3月10日,陈鸿奇成立了欧格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
。2003年5月22日,陈鸿奇以本人和陈坚承为设计人,以欧格公司为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塑料编
织袋双面印刷机的翻面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光华公司以陈鸿奇和欧格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为专
✱ 案例三: 北京市专利管理局于1989年 8月1日确认“钻孔压浆成桩法”发 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所有。陶义不服,向北京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将该发明专利权判决归其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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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个单位(个人)申请专利后,另一没有合同关 系的单位(个人)认为应归其所有。
✱ 案例四: 时代桃源公司于2004年12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名称为“低 压头组合式填埋气焚烧火炬”发明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中国科学院工程 热物理研究所认为该专利应归其所有,向法院起诉。
的任务;1985年3月试桩,是对“钻孔压浆成桩法”技术方案的实施,显然不同于技术方案
完成前对技术构思的试验。
✱
结论: “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专利权归陶义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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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与北京时代 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专利申请权属案
专利经典案例
专利经典案例专利经典案例是指在专利申请和专利争议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力的案例。
下面将介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专利经典案例。
1.罗区袜(Luo socks)专利案例罗区袜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起著名的专利案件。
2009年,广东省中山市一家袜子厂商利用一种新型设计,在袜子脚掌部位加入了排汗带,提高了袜子的舒适度和透气性。
后来,该公司将该新型设计申请了专利,并开始生产罗区袜。
然而,不久之后,一家上海的公司也开始生产类似的罗区袜,这引发了一场专利侵权纠纷。
最终,广东厂商通过专利申请的技术文件和其他证据,成功证明了他们在设计上的创新性和先发明权,法院裁定对方侵犯了其专利权。
这个案例在中国专利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它强调了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专利权的法律效力。
同时,该案例也表明企业在创新时需要重视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以确保自己的创新成果不受侵权。
2.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案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侵权案是当年备受瞩目的案件之一。
2011年,苹果对三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称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外观设计和软件方面的专利。
这场专利诉讼使得全球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并引发了对于技术领域中专利的边界和保护范围的辩论。
2012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法庭判定三星犯有苹果专利侵权,并判三星支付10亿美元的赔偿金。
然而,随后的上诉和再审中,判决结果发生了多次变化,最终赔偿金额减少到5亿美元。
这个案例在全球范围内揭示了专利侵权的复杂性,以及各国法院在对专利案件进行裁决时的差异性。
也引发了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讨论和改革。
3.爱迪生与西门子的专利斗争爱迪生与西门子之间的专利斗争是20世纪初知识产权保护史上的一段重要故事。
当时,爱迪生拥有许多重要的发明专利,包括电灯、电话等。
然而,爱迪生在将这些专利应用于商业生产中时遭遇到了很多困难。
其中一个重要的竞争对手就是德国的西门子公司。
西门子公司在爱迪生的专利到期后,开始生产和销售与其专利相关的产品,并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份额。
专利权案例
专利权案例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专利权的保护和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专利权不仅可以保护创新者的利益,还可以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
本文将介绍几个有代表性的专利权案例,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专利权的重要性和应用。
案例一:高通公司诉苹果公司专利侵权案2017年,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公司向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侵犯其多项无线通信技术专利。
高通公司声称,苹果公司在其iPhone和iPad等产品中使用了高通公司的专利技术,但没有向高通公司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高通公司要求ITC禁止苹果公司进口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要求苹果公司支付赔偿金。
这个案例反映了专利权在技术产业中的重要性。
高通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无线通信技术研发的公司,其专利技术是其核心竞争力之一。
苹果公司是一家著名的手机制造商,其在无线通信领域的产品也非常出色。
然而,在使用高通公司的专利技术时,苹果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这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如果没有专利权的保护,高通公司的技术创新就无法得到回报,也就无法继续投资研发,这将对整个无线通信产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案例二:华为公司诉三星公司专利侵权案2018年,中国通信设备制造商华为公司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韩国电子巨头三星公司侵犯其多项专利技术。
华为公司声称,三星公司在其手机和平板电脑等产品中使用了华为公司的专利技术,但没有向华为公司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
华为公司要求法院判定三星公司侵权,并要求三星公司支付赔偿金。
这个案例反映了专利权的跨国保护和应用。
华为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通信设备制造商,其专利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
三星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其在手机和平板电脑等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
然而,在使用华为公司的专利技术时,三星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专利使用费,这就构成了专利侵权。
跨国专利保护和应用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和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创新者的利益,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强制性许可案例: 高通公司与苹果的专利纠纷强制性许可是指当一方拥有必要的专利,但不愿意给予对方许可时,法院可以强制授予许可。
高通公司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就是一例。
高通拥有一系列移动通信技术的专利,苹果在使用这些技术时未能与高通达成协议。
高通起诉苹果,并请求法院强制许可苹果使用其专利。
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苹果同意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
2. 不正当竞争案例: 谷歌与Oracle的版权纠纷谷歌与Oracle之间的版权纠纷源于谷歌利用Java程序设计语言开发Android操作系统。
Oracle拥有Java的版权,并指控谷歌在Android中使用了其受版权保护的代码。
谷歌辩称这只是合理的软件开发实践,并且这些代码属于公共领域。
最终,法院判决谷歌没有侵犯Oracle的版权,这一案例成为了知识产权界的重要判例。
3. 商标权侵权案例: Apple与中国商标局的纠纷Apple与中国商标局之间的纠纷起因于“iPad”商标的争议。
中国商标局认为,iPad这一商标属于另一家公司Proview注册所有。
Apple认为,它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注册了iPad商标,并购买了Proview在中国的商标权。
最终,法院支持Proview的主张,认定Apple侵犯了商标权,并判决Apple支付高额赔偿。
4. 专利侵权案例: Samsung与Apple的专利战争Samsung与Apple之间的专利战争是知识产权界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
双方在多个国家就首.机技术方面的专利争议展开了激烈的法律斗争。
这场战争涉及了许多专利,包括外观设计、界面等方面。
最终,在多个国家的法院中,双方都取得了胜利,并进行了一系列和解协议。
5. 著作权侵权案例: 著名作曲家与抄袭者的纠纷著作权侵权案例在娱乐界非常普遍,其中一例就是著名作曲家与抄袭者之间的纠纷。
作曲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发现了与他人作品相似的部分,并指控对方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Apple vs.Samsung: 该案例是关于美国苹果公司与韩国三星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
苹果公司指控三星公司在其智能方式和平板电脑的设计和功能上侵犯了其专利权。
这个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在全球多个国家进行了法律诉讼。
2.Nike vs.Adidas: 该案例是关于美国Nike公司与德国Adidas公司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
Nike公司指控Adidas公司在其运动鞋和服装上使用了与其商标相似的标识和设计。
这个案件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对运动鞋和服装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3.Microsoft vs.Motorola: 该案例是关于美国微软公司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现为谷歌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
微软公司指控摩托罗拉公司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微软公司拥有的专利技术。
这个案件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关注,并对移动设备和操作系统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4.Chanel vs.Amazon: 该案例是关于法国香奈儿公司与亚马逊公司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
香奈儿公司指控亚马逊公司允许在其平台上销售侵犯其商标权的假冒产品。
这个案件在电子商务领域引起了广泛讨论,并对在线销售平台的责任和监管产生了影响。
5.Disney vs.Redbox: 该案例是关于美国迪士尼公司与美国Redbox公司之间的版权侵权纠纷。
迪士尼公司指控Redbox公司未经许可销售其电影的数字副本,侵犯了其版权权益。
这个案件引起了关注,并对数字娱乐和在线内容分发行业产生了影响。
6.Oracle vs.Google: 该案例是关于美国甲骨文公司与美国谷歌公司之间的版权侵权纠纷。
甲骨文公司指控谷歌公司未经许可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甲骨文公司的Java编程语言。
这个案件在软件开发领域引起了广泛关注,并对版权保护和软件开发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
7.Louis Vuitton vs.The Artists Project: 该案例是关于法国路易威登公司与The Artists Project公司之间的商标侵权纠纷。
专利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
专利授权确权十大典型案例篇一:专利授权确权是指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并授予发明人或申请人对其发明的专利权利。
下面是十个典型的专利授权确权案例,涵盖了各种不同领域的发明。
1. 一种新型医疗器械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提供了一种改进的医疗器械,可以更精确地治疗特定的疾病,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2. 一种新型农业技术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通过利用新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作物的生长速度和产量,有效解决了农业领域的问题,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3. 一种新型电子设备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电子设备,具有更高的性能和功能,满足了市场上用户的需求,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4. 一种新型环保技术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通过应用新的环保技术,减少了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为环境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5. 一种新型能源技术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通过利用新的能源技术,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友好性,解决了能源紧缺问题,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6. 一种新型材料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材料,具有特殊的物理和化学性质,能够应用于多个领域,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7. 一种新型交通工具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提供了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具有更高的速度和舒适性,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8. 一种新型通信技术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通过应用新的通信技术,提高了通信的速度和稳定性,推动了信息交流的发展,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9. 一种新型电子商务方法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提供了一种新的电子商务方法,改进了交易过程的效率和安全性,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10. 一种新型游戏设计的专利授权确权:该发明提供了一种创新的游戏设计,具有独特的游戏玩法和娱乐性,深受玩家喜爱,并获得了专利授权确权。
这些案例展示了专利授权确权在各个领域中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创新对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案例一:微信侵权事件在微信普及的今天,社交媒体上的侵权事件时有发生。
2018年,一起有关微信侵权的案件被列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
这次案件涉及到了微信公众号的使用权和侵权责任的界定,给互联网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案例二:饭否网著作权争议饭否网是中国自主研发的长微博平台,曾因涉嫌侵犯用户的著作权而引发争议。
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因其对于网络平台的版权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司法解释和指导。
案例三:新浪微博“蹭热点”在2015年,新浪微博因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独家新闻报道,被指责为“蹭热点”。
这一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新闻报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护和规范。
案例四:小米专利侵权纠纷作为中国知名的科技公司,小米也曾卷入一起专利侵权纠纷。
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专利权益的保护和法律适用提供了参考和警示。
案例五:盗版游戏销售盗版游戏销售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领域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盗版游戏销售案,将其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
此案例对盗版行为的打击和维权提供了积极的法律支持。
案例六:被动光纤技术纠纷光纤技术作为现代通信领域的重要突破和应用,也引发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此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技术创新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司法指引。
案例七:苹果商标争议苹果作为全球知名的科技巨头,其商标权利被侵犯的案件也备受关注。
一起涉及苹果商标争议的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持。
案例八:音乐网站未经许可播放网络音乐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也得到了相应的规定和执法。
最高人民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涉及音乐网站未经许可播放他人作品的案件,将其列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之一,为音乐版权的保护和利益分配提供了法律指引。
案例九:节目直播侵权纠纷在互联网时代,节目直播成为了一种新兴的娱乐方式。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1、原告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与被告温州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四案【基本案情】原告享有Microsoft Office、Microsoft Server、Microsoft Visual Studio、Microsoft Windows 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
本案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温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主持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支付部分赔偿金,并正版化其所应用的上述计算机软件。
【入选理由】温州地区一些大规模应用计算机局域网的企业使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系统软件、办公软件、设计软件,本四案给类似企业敲响了警钟,应当提高尊重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意识,主动使用正版计算机软件,降低企业的诉讼风险。
2、原告钱月顺与被告彭建平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基本案情】“钱承恩馄饨”商品及服务具有广泛的知名度,属于知名商品。
原告钱月顺为“平阳钱承恩馄饨”的个体经营业主。
被告彭建平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外卖名片上使用“平阳钱承恩馄饨”字样,并于开设“钱承恩馄饨”店,用“钱承恩”作为门店招牌,并在左上角使用“平阳”字样。
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擅自使用了原告的企业名称,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被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0 万元。
【入选理由】本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2项的适用提供了借鉴,也为温州地区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通过“搭便车”的方式违法经营生产。
3、原告浙江百诚烟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名虎烟具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基本案情】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相同打火机商品上使用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标识。
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8 万元。
被告提起上诉,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并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款项。
专利权行使的案例
专利权行使的案例
专利权行使的案例有很多,以下为您推荐:
1. 华为与康文森标准必要专利侵权纠纷案。
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标准必要专利权行使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康文森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我国法院提起全球专利禁诉令申请。
经过充分调研和慎重权衡,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新修订的《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裁定支持康文森公司申请,要求华为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 某公司诉某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此案涉及对“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的判断,法院认为,在判断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时,应当考虑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普通技术水平和认知能力,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否能从该权利要求书中获得清晰、准确的技术信息为标准。
3. 某公司诉某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此案涉及对“创造性”的判断,法院认为,在判断创造性时,应当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作为评判的标准。
普通技术人员是指在某一技术领域的整体能力处于平均水平的技术人员。
4. 某公司诉某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
此案涉及对“修改超范围”的判断,法院认为,修改超范围是指对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判断修改是否超范围,应当以原说明书和/或
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内容以及相关文献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同时应当结合修改内容是否引入了新的内容,以及该新内容与原内容是否存在相互矛盾的情况进行判断。
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资料或咨询专业律师。
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50 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篇一:50 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1.张晶廷与衡水子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 )民提字第125 号民事判决书〕2.范俊杰与亿辰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 )民提字第223 号民事判决书〕3.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与杨建忠、卢炳仙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 )民提字第187 号民事判决书〕4.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与天津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张春江、天津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 )民提字第193 号民事判决书〕5. 欧瑞康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与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翔盛纺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 )浙知终字第331 号民事判决书〕6. 湖北工业大学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鄂民三终字第109 号民事判决书〕7. 蔡绍基与温瀚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8. 法国seb 公司与广东旗峰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 )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79 号民事判决书〕9. 惠州强宏达塑胶用品有限公司与泛爵投资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 )粤高法民三终字第513 号民事判决书〕(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0.张晓燕与雷献和、赵琪、山东爱书人音像图书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049号民事裁定书〕11.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12.王巨贤与绍兴市水利局、绍兴神采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13.苹果公司与麦家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2619号民事判决书〕14.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鹤图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7744号民事判决书〕15.上海森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天津酷溜正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上诉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津高民三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16.白先勇与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17.章曙祥与江苏真慧影业有限公司导演聘用合同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知民终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18.肇庆金鹏酒店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615号民事判决书〕1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知民终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书〕20.刘爱芳等与覃迅云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桂民三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21.乔天富与重庆华龙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261号民事判决书〕(三)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22.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王碎永、杭州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23.浙江喜盈门啤酒有限公司与百威英博(中国)销售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182号民事裁定书〕24.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与延吉美笑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纠纷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3)延中民三知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25.路易威登马利蒂与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盛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党伟、丁姝珣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合民三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26.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与特易购商业(青岛)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鲁民三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27.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雨洁消毒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潍知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案件及其他28.娄丙林与北京市水产批发行业协会垄断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4325号民事判决书〕29.迪尔公司与九方泰禾国际重工(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民终字第382号民事判决书〕30.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3283号民事判决书〕31.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泽西年代影业有限公司、北京星河联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及泽西年代公司反诉永旭良辰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初字第6412号民事判决书〕32.派诺特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上海派诺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仇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民三(知)初字第483号民事判决书〕33.威尔德摩德公司与济南慧邦汉默实业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鲁民三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34.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滚石娱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鄂民三终字第395号民事判决书〕35.杨汉卿、北京新范文化有限公司与恒大足球学校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36.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正泰电力电气成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川知民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37.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大京九种业有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52号民事裁定书〕38.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新疆新特丽种苗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四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39.河南金苑种业有限公司与甘肃泓丰种业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兰民三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40.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云高民三终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41.泉州市琪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胡国凤、泉州市南安特易通电子有限公司、林家卯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闽民终字第960号民事判决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42.斯倍利亚株式会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知行字第84号行政裁定书〕4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王伟耀、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知行字第92号行政裁定书〕(二)专利侵权行政处理案件44.覃德元与宜昌市知识产权局等不服专利侵权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鄂知行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三)商标授权确权案件45.采埃孚转向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台州汇昌机电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行提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46.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行终字第1696号行政判决书〕47.上海城隍珠宝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行终字第485号行政判决书〕(四)商标行政处罚案件48.江苏祥和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苏知行终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谢汝周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50.叶俊东、赵小阳、宋涛侵犯商业秘密罪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筑民三(知刑)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篇三: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4年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一、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1.张晶廷与衡水子牙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提字第125号民事判决书〕2.范俊杰与亿辰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223号民事判决书〕3.雅洁有限公司与杨建忠、卢炳仙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4.洛阳晨诺电气有限公司与威科真空开关有限公司、张春江、市智合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 民提字第193号民事判决书〕5.欧瑞康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与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丽制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翔盛纺织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浙知终字第331号民事判决书〕6.湖北工业大学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奖励、报酬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鄂民三终字第109号民事判决书〕7.蔡绍基与温瀚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8.seb公司与广东旗峰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79号民事判决书〕9.惠州强宏达塑胶用品有限公司与泛爵投资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终字第513 号民事判决书〕(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0.张晓燕与雷献和、赵琪、爱书人音像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1049号民事裁定书〕11.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57号民事判决书〕12.王巨贤与绍兴市水利局、绍兴神采印刷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提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13.苹果公司与麦家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2619号民事判决书〕14.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与北京世纪鹤图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侵犯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7744号民事判决书〕15.森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天津酷溜正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上诉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津高民三终字第10号民事判决书〕16.白先勇与电影(集团)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17.章曙祥与真慧影业有限公司导演聘用合同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知民终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18.肇庆金鹏酒店有限公司与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615号民事判决书〕1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与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案〔广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深中法知民终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书〕20.刘爱芳等与覃迅云等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3)桂民三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21.乔天富与华龙网新闻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渝高法民终字第261号民事判决书〕(三)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件22.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王碎永、银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23.喜盈门啤酒有限公司与百威英博(中国)销售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1182号民事裁定书〕24.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与延吉美笑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纠纷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3)延中民三知初字第14号民事判决书〕25.路易威登马利蒂与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盛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党伟、丁姝珣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合民三初字第203号民事判决书〕26.美商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与特易购商业(青岛)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鲁民三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27.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雨洁消毒用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潍知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四)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案件及其他28.娄丙林与北京市批发行业协会垄断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4325号民事判决书〕29.迪尔公司与九方泰禾重工(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民终字第382号民事判决书〕30.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3283号民事判决书〕31.北京永旭良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泽西年代影业有限公司、北京星河联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及泽西年代公司反诉永旭良辰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4)三中民初字第6412号民事判决书〕32.派诺特贸易(深圳)有限公司与上海派诺特贸易有限公司、仇刚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民三(知)初字第483号民事判决书〕33.威尔德摩德公司与济南慧邦汉默实业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鲁民三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34.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滚石娱乐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鄂民三终字第395号民事判决书〕35.杨汉卿、北京新范文化有限公司与恒大足球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三终字第630号民事判决书〕36.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正泰电力电气成套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川知民终字第5号民事判决书〕37.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省大京九种业有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申字第52号民事裁定书〕38.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新疆新特丽种苗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四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民提字第26号民事判决书〕39.金苑种业有限公司与甘肃泓丰种业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兰民三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40.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医院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上诉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云高民三终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41.泉州市琪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胡国凤、泉州市南安特易通电子有限公司、林家卯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闽民终字第960号民事判决书〕二、知识产权行政案件(一)专利授权确权案件42.斯倍利亚株式会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知行字第84号行政裁定书〕4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与王伟耀、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申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3)知行字第92号行政裁定书〕(二)专利侵权行政处理案件44.覃德元与宜昌市知识产权局等不服专利侵权行政处理决定纠纷上诉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鄂知行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三)商标授权确权案件45.采埃孚转向系统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台州汇昌机电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提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4)行提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46.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行终字第1696号行政判决书〕47.上海城隍珠宝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争议行政纠纷上诉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4)高行终字第485号行政判决书〕(四)商标行政处罚案件48.江苏祥和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苏知行终字第4号行政判决书〕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9.谢汝周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广东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穗中法知刑终字第21号刑事判决书〕。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领域发展迅速,并涌现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案例。
本文将介绍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10大经典案例,旨在展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一大案例:《乐视案》乐视案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该案件涉及乐视网在视频版权方面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乐视网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出了巨额赔偿。
这一判决为其他类似案件打下了重要的先例。
第二大案例:《新宝拉案》新宝拉案是中国奢侈品行业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知名奢侈品牌新宝拉在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法院判决新宝拉在中国注册商标的行为合法,并对一系列侵权行为做出了处罚,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奢侈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大案例:《华为诉三星案》华为诉三星案是中国在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对抗外国竞争对手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华为对三星在智能手机技术相关专利的侵权指控。
法院最终判决三星侵犯了华为的知识产权,并要求赔偿数额庞大,这一判决对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四大案例:《优衣库案》优衣库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里程碑。
该案件涉及优衣库在中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法院判决优衣库的侵权行为,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权利人巨额损失。
这一案件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大案例:《QQ战士案》QQ战士案是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涉及知名网络游戏QQ战士的版权侵权问题。
法院判决侵权行为,并做出了重大赔偿。
这一案件加大了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对中国游戏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六大案例:《海瑞景观案》海瑞景观案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案例。
该案涉及海瑞景观公司使用他人设计方案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海瑞景观公司需停止使用侵权设计,并赔偿权利人损失。
这一判决对中国建筑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
第七大案例:《茅台商标案》茅台商标案是中国酒类行业的重要案件之一。
发明专利权权属系列纠纷案例
发明专利权权属系列纠纷案例案例详情一:在2020年,一家名为“多维公司”的企业与张某某发生了专利权属纠纷。
张某某是该公司的负责人,他在执行公司任务期间完成了一项发明专利。
然而,双方对于该专利的权属产生了争议。
多维公司认为,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原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因此,诉争专利权应归多维公司所有。
该案最终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判决专利权归多维公司所有。
案例分析:在本案中,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权属于原单位。
然而,张某某作为公司负责人,其在执行公司任务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是否应认定为职务发明,是本案的焦点。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对张某某的工作内容、发明创造的过程、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某的发明创造是在执行公司任务期间完成的,且主要利用了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判定专利权归多维公司所有。
案例启示:本案对其他类似情境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应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标准,避免因权属问题产生纠纷。
其次,对于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企业应及时申请专利,明确权属。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法律依据:本案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
该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原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审理过程中,还参考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确保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专利权属争议案件,不仅是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考验,更是对法律制度完善程度的检验。
通过本案的审理,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和保护,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让我们共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思想和劳动中所拥有的、有关创造性的和重要性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多种形式。
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着不同的知识产权法规,而其中涌现出的一些典型案例往往对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侵权行为的防范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本文将介绍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Apple vs. Samsung这是一起备受关注的专利侵权案例。
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了其多个方式设计的外观和界面专利。
这场案件引起了全球的关注,也引发了一系列有关设计专利的法律争议。
2. Google vs. Oracle这是一场关于软件版权的案件。
Oracle公司指控谷歌侵犯了其Java编程语言的版权,要求谷歌支付巨额赔偿。
这场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软件版权保护的思考和争议。
3. Disney vs. Redbox迪士尼公司指控Redbox公司侵犯了其DVD销售版权,并要求Redbox停止销售迪士尼公司的DVD。
这场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数字内容版权保护的讨论。
4. Louis Vuitton vs. Dooney & Bourke这是一场关于商标侵权的案件。
路易威登公司指控Dooney & Bourke公司在其手袋上使用了与其商标相似的图案,要求Dooney & Bourke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这场案件提醒了人们商标保护的重要性。
5. Adidas vs. Skechers阿迪达斯公司指控Skechers公司在其鞋类产品上侵犯了其商标和设计专利,要求Skechers停止销售相关产品。
这场案件引发了人们对于商标和设计专利保护的讨论。
6. Huawei vs. Samsung华为公司指控三星公司侵犯了其智能方式通信专利,要求三星支付巨额赔偿。
这场案件反映了全球通信技术领域中专利保护的重要性。
7. Microsoft vs. Motorola微软公司指控摩托罗拉侵犯了其方式操作系统的专利,要求摩托罗拉支付专利许可费。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的案例
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的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来给你们讲一个超有意思的合作发明专利权归属的案例。
就说小张和小李吧,他俩本是好哥们儿,一起在实验室里埋头研究一种新型材料。
小张呢,脑子特别好使,点子一个接一个;小李呢,则是那种特别踏实肯干,能把想法付诸实践的人。
这不,两人合作,还真捣鼓出了个厉害的发明。
有一天,他们的发明引起了一家大公司的注意,哇,那可不得了!对方表示很感兴趣,想要购买专利权。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呀,这专利权到底归谁呢?小张觉得自己出的点子多,那专利权应该主要是他的。
他就对小李说:“这发明我可是出了大力的,专利权得归我呀!”小李可不干了,反驳道:“那我没日没夜地做实验,没有我能有这成果吗?专利权怎么就不能有我的份?”你看,这不就起争执了嘛。
这不就像两个人一起盖房子,一个画图纸,一个搬砖头,最后房子盖好了,能说只归画图纸的或者只归搬砖头的吗?这多不合理呀!后来呢,他们找了个懂行的朋友来评评理。
朋友说呀:“你们俩是合作呀,这成果是你们
共同努力的,专利权当然也应该是你们共同拥有呀!”哎呀,可不是嘛!这么简单的道理。
经过这么一闹,小张和小李也意识到,他们是一个团队,不能因为这点事儿就闹掰了呀。
最后,他们愉快地决定共同享有专利权。
这下好了,两人又能继续愉快地合作下去啦。
我觉得呀,在合作中,一定要记得大家都是一起努力的,不能只看到自己的付出而忽略了别人的。
就像小张和小李,如果不是两人相辅相成,能有那个厉害的发明吗?所以呀,合作中的专利权归属一定要公平合理,这样合作才能长久,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成果呀!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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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属的含义
(二)专利权属的含义 专利权属,包括专利权权属,也包括
专利申请权权属。
专利权属就是指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也 就是说,谁是真正的专利权人或对专利申请拥 有权利的人。
专利权属的意义:直接决定专利权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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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属的含义
(三)专利权属引起的纠纷 1、个人申请专利后,个人所在的单位认为该专利归单位
所有; 案例一:1997年,陈鸿奇到光华公司处工作至2002年12月
份 2003年3月10日,陈鸿奇成立了欧格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
。2003年5月22日,陈鸿奇以本人和陈坚承为设计人,以 欧格公司为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塑料 编织袋双面印刷机的翻面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光华公 司以陈鸿奇和欧格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 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 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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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法律规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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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
案例一(续)
(一审,广州中院,2005)由于陈鸿奇在光华公司处工作近6年,并 从事与该专利技术领域有关产品的销售,在其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 该对所销售的产品的技术性能、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等有充分的了解 ;而且,陈鸿奇在到光华公司处工作之前从事与本案争议专利技术领 域无关的行业,并没有该专利技术领域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因此 ,可以推断陈鸿奇在其本职岗位上,已获得该专利技术领域有关的知 识、技术、经验和信息,其中也包括了光华公司在该技术领域中不向 外公开的技术资料。陈鸿奇单纯以其只负责销售并没有负责和参与技 术研发为由,否定在完成讼争专利技术时利用了光华公司的物质技术 条件,缺乏依据,法院不予采纳。结论:涉案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应 归光华公司。
第三讲 专利权属—— 发明创造的归属
1、专利权属的含义 2、个人与单位之间所产生的专利权属问题 3、因合同而产生的专利权属问题 4、专利权的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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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权属的含义
(一)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一项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后专利局授权
之前,申请人所享有的权利就是专利 申请权,专利授权后,就成为专利权 。 在申请专利之前,称为科技成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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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03年4月18日,岑杰英应聘到日 昭公司工作,工作至2003年7月。
2003年11月17日,岑杰英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申请了名称为“高吻合全屏蔽保护式 导电金属管母线”专利,并获得授权。日 昭公司认为该专利应归其所有,向法院提 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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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获得专利后,完成的个人认为该专利归个人 所有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
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 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 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 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
案情:1997年,陈鸿奇到光华公司处从事销售工作,之前则从事钢材 贸易。2003年3月15日,陈鸿奇在光华公司最后一次领取了2002年12 月份的工资6000元。在光华公司工作期间,陈鸿奇曾多次代表光华公 司与其它厂家签订合同,销售了多台塑料挤出复膜机组、纸塑成筒粘 合制袋机组、制袋机组中的立式印刷机、吹膜机等光华公司生产的机 器设备。2003年3月10日,陈鸿奇成立了欧格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经营包装机械、印刷机械和塑料工业专用设备的制造和销售。 2003年5月22日,陈鸿奇以本人和陈坚承为设计人,以欧格公司为专 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一种塑料编织袋双面印刷机的翻面 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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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4、两个单位(个人)在履行合同中完成,由一方申请专利 后,另一个认为应归其所有或共有
案例五:2001年1月19日,陕西省西安恒泰本草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恒泰公司,)与王增禄就开发 染料木素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由 王增禄受委托独立完成染料木素制备工艺的研究 工作并提供相关的新药申报资料。 2002年4月份 ,完成合同约定的研发工作。恒泰公司将染料木 素制备工艺申请专利。王增禄以自己应为专利权 人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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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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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
(一)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划分的法律规定 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
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 ,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
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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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
(二)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 案例一:陈鸿奇、汕头市欧格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欧格公司)与汕头市光华机械
实业有限公司(光华公司)专利权属纠纷案。
案例三:北京市专利管理局于1989年 8月1日确认“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为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 公司所有。陶义不服,向北京市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将该发明专利权判决归其 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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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个单位(个人)申请专利后,另一没有合同关 系的单位(个人)认为应归其所有。
案例四:时代桃源公司于2004年12月6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名称为“ 低压头组合式填埋气焚烧火炬”发明 专利申请(下称本申请)。中国科学 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认为该专利应归 其所有,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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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个人 与单位之间的专利权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