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
法理学。
2、 法律调整机制,法律调整的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四个要素分别是什么?法律调整机制是用来保证对社会关系实现有效法律影响的各种手段的整个系统。法律调整的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2)产生法律关系的阶段;(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获得实现,转化为主体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行为阶段。
5、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原则:包括法治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这两个原则作为社会主义法的专门原则需要我们重点把握。
第八章 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对这一章不做硬性的规定,希望通过我们的生活、工作发现社会主义的法对我们起到的实实在在的作用。
通过这一章的学习,要求能够联系实际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社会主义法在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科学技术、对外交往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
1、 社会调整 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从人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发展过程来看,社会调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即个别性调整和规范性调整。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个别性调整就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一次性调整。个别性调整的优点是能够针对具体人、具体事物作出具体的处理,因此它能够充分考虑个别情况的具体特点。它的缺点是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和任意性,不能形成普遍、确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它是社会调整的高级阶段。与个别性调整相比较,规范性调整的优点在于它为某一类社会关系提供了运行模式,使人们摆脱了偶然性和任意性,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秩序。规范性调整的缺点是,它无法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特点,提出符合每一个具体主体或具体情况的处理方案。社会调整的一般规律有以下几个方面:(1)每一个社会都存在一定的社会调整;(2)社会调整的发展过程,一般是由自发到自觉、由个别到一般、由浑一到分化;(3)社会调整发展过程中,社会性的比重呈增长趋势。
法理学期末复习提纲(全,背诵)
法理学(二)期末复习一、题型:全部是主观题理解了就能答出来。
自我救济:不会就凑字数。
给别人机会其实是给自己机会。
(一)问答题18*5=901、要说理由,而不是第一点第二点。
需要法理分析,讲究理由。
例:xxx与司法独立是否有冲突?答:是。
因为……2、可以和老师的观点不一样,但必须讲道理出来。
需要法言法语!不同于大街上吵架的讲理,需要专业性!3、道理既可以来自讲课内容,也可以来自教材内容,也可以来自自己分析出来的内容。
因此,教材和讲课内容可以相互结合,相互补充。
从教材获得启发!(二)论述题1*10=10像小作文,字数是基本,多多益善。
是必要条件!大家用电风扇阅卷!无限接近10但不可以等于10,也会大于0分。
拉开分值的地方。
二、关于给分周老师注重正态分布。
在比较中突出自己的优势。
法理分析严格上无法达到满分,但是比较可以获得高分。
三、构成比例一考定终身。
重点论文1、“先信”与“先疑”2、集体利益何以正当3、涉诉舆论的面相与本相4、司法与舆论的纠结与分隔5、舆论挟持司法的6、大数法则学会用欧拉图表示所学的一些知识!期末考试重点内容没说的地方都不考!从头到尾复习一遍!大家自己来判断。
第一章法律程序一、法律程序1、程序与实体的方面,程序与实体的区分是不是绝对的?有些看起来是程序,但实际上是实体。
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2、法律程序和非法律程序。
考点1: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前者涉及到人的纠纷,纠纷的处理通过法律程序所导致的结果,法律程序导致的结论的正当性来自于哪里?是程序还是实体?罗尔斯的三个程序,赌博只关心程序,和实体无关。
愿者服输,这个结果是否具有正当性?实体上评价是不正当,但是愿者服输说明参与者是认可的,有正当性,因为两个人都同意了这个程序。
买彩票也是。
实体上是不公平的,凭什么你拿500万?但我们承认这个程序所导致的结果具有正当性,因为程序是正当的,程序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大家都同意。
公安说不正当是从实体出发,但是参与者从程序本身出发。
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复习资料
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复习资料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复习资料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复习资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法律部门及其划分一、法律部门释义:亦称部门法,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不同性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注:法律部门具有的特点:1)每个法律部门又可以划分为若干个子部门2)有些法律部门和子部门是一部法律或法典为轴心而建立起来的3)法律部门和子部门的构成要素是法律制度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一)划分标准(客观标准)1、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社会关系: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文化关系、宗教关系、家庭关系;社会关系成为法律调整对象之后便成了法律部门形成的基础)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二)划分原则1、整体性原则,将所有的法律规范纳入。
2、均衡性原则,在不同法律部门之间保持规模的均衡。
3、以现行法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律法律体系及相关概念异同1、法律体系VS法制体系: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中。
法律体系是法制体系的三要素之一。
2、法律体系VS法学体系:①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构成一国法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②法律体系的发展也是法学体系发展、完善的推动力量。
法学体系的发展也会促进法律体系的发展完善。
③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要广泛得多;法律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学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会出现多个体系并存的情况。
3、法律体系VS立法体系:立法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外部形式,而法律体系侧重于法的调整的内在内容。
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立法体系反映法律体系,以法律体系为基础,但并不等于法律体系。
权力观和义务观一、西方思想史上的权利和义务概念19世纪中后期,“权利”“义务”被作为法律(法学)的基本概念总结出来,权益研究进入实证化阶段。
法理学总复习资料——考试重点
法理学总复习资料——考试重点广东警官学院法理学总复习材料学好法理学,科科都通过!加强意志品质锻炼,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整稿时间:2012年12月21日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是以一切涉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法学产生的历史条件(两个):⑴法律的形成(成文法的出现);⑵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形成。
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即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或者说是抽象或整体意义上的法律。
在我国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文件。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发布的,只是对个别的人或事有效的而不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一般行为规则的文件。
它实际上是适用法律规范的产物。
*法的基本特征(四点):(1)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3)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认可制定:一般是指成文法,就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出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认可:一般是指不成文法,即习惯法和判例法。
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其需要,把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行为规则、风俗习惯、道德规范等,赋予它法律效力,确认为法律规范。
案例法还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
*法的本质(有三层次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法的作用: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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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资料法的概念一.名词解释1.法律: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
例如,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论,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
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为了加以区别起见,学者们有时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狭义的法律称作法律。
但在很多场合下,仍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把所有的法统称为法律。
2.法: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3.法的创立方式: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
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创制出新的规范。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传统下,国家制定法的方式有所不同。
国家制定法一般以一定的规范性的方式表述出来,所以被称为“成文法”。
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的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以法律效力。
前一种情况如,国家司法机关在法律没有相应规范的情况下,依据社会的风俗习惯、一般道德规范来审判案件,实际上就是认可这些风俗习惯、道德规范为法。
后一种情况仅仅存在于英国、美国等实行判例法制度的国家。
在这些国家,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要遵循本司法机关或者上级司法机关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实际上就是认可先前的判决所确认的规范为法。
二.单项选择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C)。
A.统治阶级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D.历史传统2.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D)。
A.行政规章B.行政法C.法律D.行政法规3.中国古代把“律”字解释为“均布”,着重体现的含义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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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一般要通过社会革命的是法的:质的变化。
83、中国学者提出的“法的趋同化”,指的是:法的国际化。
84、属于法律变化中的首创性革命的是:英国衡平法中的信托财产制。
85、法的继承是:新旧法律之间的扬弃关系。
86、有关法的现代化问题,表述错误的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法的现代化是完全对立的。
110、从历史上看,法治国家在:近代社会才出现。
111、法治论和人治论在政治制度上的分歧主要出现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112、在我国,静态意义上的法制是指:法律制度。
113、法制的第三种含义即“依法办事”,在不同民族语言种有不同表达法,在德国最常用的概念是:法治国。
114、在我国,现代意义上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129、法对生产力发生作用一般要通过一定的中介,这个中介是:经济基础。
130、法对生产力的作用:有直接的促进或阻碍作用。
131、我国社会主义法直接促进生产力的表现是:促进经济效益和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
132、社会经济关系最终体现为:物质利益关系。
133、我国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13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24、在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中,最根本的是:法与经济的联系。
125、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是:经济基础决定法。
126、法的产生和性质、内容最终决定于:经济基础。
127、每种类型的法,都不过是以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
128、法作用于经济基础的方式是通过规定人们在各种经济关系种的:权利和义务。
87、西方资本主义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是: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
88、资本主义法与以往私有制法的继承关系有两种方式,兼有这两种方式的国家是:美国。
法理学总复习资料——考试重点
广东警官学院法理学总复习材料学好法理学,科科都通过!加强意志品质锻炼,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整稿时间:2012年12月21日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法学:是以一切涉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学体系:是指法学研究的范围和分科,使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学的研究对象:法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法学产生的历史条件〔两个〕:⑴法律的形成〔成文法的出现〕;⑵职业法学者阶层的形成。
第二编法的本体第五章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标准体系。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律的整体,即一切法律标准的总称。
〔或者说是抽象或整体意义上的法律。
在我国是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等〕*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标准性法律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
*标准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文件。
*非标准性法律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所发布的,只是对个别的人或事有效的而不具有人人必须遵守的一般行为规则的文件。
它实际上是适用法律标准的产物。
*法的基本特征〔四点〕:〔1〕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标准;〔2〕出自国家的社会标准;〔3〕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标准;〔4〕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标准。
*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认可制定:一般是指成文法,就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出各种标准性法律文件。
认可:一般是指不成文法,即习惯法和判例法。
是指国家机关根据其需要,把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行为规则、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等,赋予它法律效力,确认为法律标准。
案例法还具有权威性、普遍性和统一性。
*法的本质〔有三层次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2〕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的影响*法的作用:标准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
法理学考试知识点一、知识概述《法理学考试知识点》①基本定义:法理学呢,就是研究法律这一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
简单说就是去琢磨法律为啥产生啊,法律本身是个啥玩意儿,法律怎么运行之类的。
②重要程度:在法学学科里那是老大哥的地位啊。
就像是大楼的地基,如果不懂法理学,那法学其他的科目学起来就跟漂浮在空中一样没根。
比如学民法怎么判案子,宪法为啥那么规定,如果没有法理学对法律基本原理的阐释,根本就理解不深。
③前置知识:学生得有点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对社会的基本秩序和规范有个基础的认识。
像明白为啥红灯停绿灯行这种最基本的规范逻辑。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可多了去了。
要是你想当个律师或者法官,还没点法理学的知识,那怎么能从法律的本质上去理解法律条文,做到准确运用法律呢?好比你仅凭习惯给人指路,但懂得地理知识后就能科学准确地指路,法理学就相当于法律学习的地理知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法理学就像树的主干,各个部门法学像树枝。
它是众多法学知识的源头一样的存在。
②关联知识:和宪法、民法、刑法等其他部门法学紧密相连。
比如宪法里的权力分配和法理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就相关。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难度在于概念很抽象。
像法的价值这些概念,什么公平、正义,不同人有不同理解。
关键点在于理解法律背后各个概念的真实含义以及相互关系。
④考点分析:在考试里相当重要。
考查方式多样,有直接考概念含义的选择题,也有考原理分析案例的论述题。
三、详细讲解【理论概念类】①概念辨析:- 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来源。
这就好比水源,水从哪里流过来的呢。
例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那就是好多法律的渊源。
像其他的法律很多规定不能和宪法冲突,因为那是它的源头之一啊。
- 法的效力:就是法律在啥时候、啥地方、对啥人有效。
比如中国刑法在中国境内对本国公民都有效,但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也按照中国刑法处理呢。
这就像是一个游戏规则在特定场地对参与者都是有效的。
②特征分析:- 法律具有规范性。
法理学重点
法理学复习重点整理第一章法学一、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法律现象是指以法律为核心并由法律引起的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1)法学首先以法律为研究对象,其中包括国内外现行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也包括国内外历史上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
(2)法学也研究与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相关的其他社会现象。
(3)法学还应研究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法律现象的规律,包括法律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二、法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法学的历史1、孕育时期:古希腊哲学非常发达,促进其他学科的发展与形成。
(法哲学)2、初步形成: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古代法制发展的顶峰,第一次产生了法学著作,第一次出现了法律教育和法学流派,第一次出现了法学家集团。
3、从衰落走向复兴:中世纪的欧洲,神学的兴起于法学的衰落但是没有消失,中世纪后期日益发达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法律产生了日益增长的需要,以发行古罗马法学为中心,法学教育与研究得到了回复和发展,新的法学流派产生。
(复兴最强烈的是德国)4、蓬勃发展时期: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解放了法学。
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是其核心,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是其基本思想,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充分的阐述和实验。
5、法学真正独立时期:19世纪前期,法学基本上是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的法学,19世纪中期以后,法学开始成为职业法学家的法学。
6、从分值化的休眠再到繁荣时期:20世纪法律的社会化成为世界历史潮流,战争期间法学处于休眠状态,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在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争论和学术争论的推动下法学开始振兴。
(20世纪末后现代法学出现,其特点是反科学、反理性)(二)中国法学的历史1、萌芽期:夏商周时代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2、形成期: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法家代表人物明确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
3、成熟期:西汉至清代中期。
法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 一、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国家制定、认可或解释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具有强制性二、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三、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最终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经济以外的因素也是法的内容必不可少的因素4、法是意志性与规律性、阶级性与社会性、利益性与正义性的统一四、法的局限性①法的作用的范围的有限性②法律作为规范本身的局限性③法律运行的成本巨大④实施法律需要借助的相关条件不完备五、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和空间有效。
法的对象效力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也称为对人的效力。
其基本原则是: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和综合原则我国法律也实行综合原则,其对人的效力表现为:1、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要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要遵守所在国的法。
当两国法律对同一事项规定不同时,按国际条约和惯例处理。
2、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或者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中国法律,其他外国人一律适用中国法律;中国领域外,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例如,《刑法》第7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其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XXX主编的版本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干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本领。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标准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标准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13、法律说明:在法律的运用过程中对法律的含义举行理解、阐明进而实现运用目的举动。
14、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本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原则和法律理论的一门学科。
在法学、政治学、哲学等学科都有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针对法理学复习的一些重点内容。
一、法律的本质和目的
法律是人类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达成共识而产生的规则和制度。
它是社会约束行为和维持秩序的基石。
二、法律的分类
法律可以分为国家法和国际法。
国家法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各种法律,而国际法则是针对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三、法律的适用和解释
法律的适用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在解释法律时,法律条文的文本解释更为重要,而对法律条文的背景和目的的理解也是很重要的。
四、法律的法源
法律的法源包括宪法、国际法、法律和习惯法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国际法是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法律和习惯法则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遵循的行为准则。
五、法律的改革和发展
法律的改革和发展是在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中进行的,需要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变化及时地进行调整和完善。
这也是学习法理学的重要意义所在。
综上所述,法理学是法律学的重要分支,它研究的是法律的原则和理论,对于我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我们复习法理学时,需要着重掌握法律的本质和目的、法律的分类、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法源以及法律的改革和发展。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上课也许没认真听,假如有遗忘的请联系下,及时补充,感谢!第一编法学概论第一章:一、法学体系的划分(一)从部门法划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二)从认识论划分: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二、边缘法学边缘法学指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内心学,法医(表现为法学+其他学科)第二章:一、法理学在中国的进展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中国法理学进展的客观基础;2、改革与开放是我国法理学进展的历史课堂;第三章: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1、法理学是法学的普通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办法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一、啥是法(名解-重点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爱护和进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反映出的四方面内容: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二、法的本质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三、法的特征1、特别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3、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4、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五章一、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举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与日常日子用语中的概念别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内容分:涉人;涉事;涉物2、涵盖面分:普通法与部门法;3、所涉及的对象分;主体、客体、内容、事实;四、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的最要紧的要素,指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讲是对一具事实状态给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指示和规定。
法理学考试前复习资料
《法理学》201901考试考前复习资料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1)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1)✧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1)✧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7)✧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9)✧简答题复习指导 (10)✧论述题复习指导 (12)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一、考核形式: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小时。
三、试卷结构: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
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一、答题技巧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
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
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
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
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第一章绪论1、法学的职能是什么2、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第二章法的概念1、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2、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3、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1、什么是社会调整2、法的产生的标志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4、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5、两大法系的区别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1、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2、法的价值的理解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1、法治的核心是什么2、什么是法制现代化第六章法的创制1、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2、我国的立法程序第七章法的渊源1、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2、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第八章法律规范1、法律规范的结构2、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第九章法律体系1、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2、我国的法律体系第十章法的实施1、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2、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第十一章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2、什么是法律事实第十二章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1、违法的构成2、违法的种类3、法律责任的免除第十三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1、法律解释的分类2、什么是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第十四章法律监督1、国家监督有哪些2、社会监督包括哪些第十五章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掌握经济基础与法的相互关系第十六章社会主义法与政治1、社会主义法与这会主义民主的相互关系2、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第十七章社会主义法与文化1、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关系2、社会主义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3、法律意识的分类练习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属于()。
法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1 衡平法:英国14C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
2 法律义务: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3 法律行为:合法的表易行为/一切有法律意义和属性的行为。
社会性、法律性、可控性、价值性。
4归纳推理: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只是退出该类食物或现象的一般原则的推理。
5 立法: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6法系:由一国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7立法技术:在法的创制活动中应体现和遵循的有观法的创制知识、经验、规则、方法&操作技巧等的总称。
8 部门法:即法律部门,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9 准用性规则: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10 法律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二简答题1罗马法在中世纪复兴的原因:1、学校对于罗马法学的传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世纪初,西欧各国先后出现的一个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
3、法学流派对罗马法的复兴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注释法学派的产生。
4中世纪后期,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了对法律的需要。
5世俗的君主们需要从法律上为自己证明于是出现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
2 人治和法治的区别:1、人治论者认为国家主要应有道德高尚的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教化来治理。
法治论者则认为主要应由掌握国家政权的人通过强制性的法律来治理。
2、人治论强调具体规则的指引,而法治论者则强调一般性指引。
3、法治论者主张民主共和政体,人治论者主张君主制、君主专制或寡头政治。
司法考试通关必过宝典——法理学冲刺重点
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的争议1.围绕着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不同的学术派别。
2.不同的学术派别中最主要的有两大派别:实证学派和非实证学派。
实证学派认为法就是法,否认法与道德有必然的联系。
非实证学派强调道德是法必须注重的一个要素。
道德是检验法究竟是什么样的法,一个法是不是法的重要标准。
3.要搞清实证学派和非实证学派主要的核心观点。
实证学派认为法是和两个要素相联系的。
一是社会效果。
另一个是由什么样的机关来制定。
法必须由权威性的政权机关,国家机关加以制定。
法要与社会实际效果发生联系。
非实证学派主要是自然学派,情况比较复杂,但一般强调法有正确与否的区分。
判断法正确与否,最主要的标准是看法与道德有怎样的联系。
如果法是符合道德的,就是正确的。
反之,是错误的。
非实证学派中也有一些人认为除了注意道德要素,还要注意法的社会效果。
法由什么样的机关来制定,认可。
非实证学派实际上又可以个体区分,有的偏重于道德,有的则不仅强调道德,也强调另外两个要素。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1.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作为一个事物,是由现象和本质两个方面构成的。
法的现象是指法的外在因素。
法的本质就是法的内在关联。
2.法的本质主要表现在:(1)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
正式性意味着法由国家有权的政权机关加以产生,体现国家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存在。
法同时是由国家政权的强制力量来保障他实现的。
正式性还体现在表现形式具有规范性。
是以具体的宪法,法律,法规表现出来。
(2)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主要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因为国家政权是由统治者来掌握的。
法是由统治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来产生出来并且加以保证实行的。
(3)法具有客观性。
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或国家意志都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看来,法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特定的社会规范。
经济关系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关系。
经济关系中尤其重要的是生产关系。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会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从而从根本上决定着法、法律制度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法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法理学考试复习资料YAL制作第⼀编法学导论第⼀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了解)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要研究外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要研究法的实际效⼒、效果、作⽤和价值。
2.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为等都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整体的法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部门法学以某个分⽀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3.法学体系,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相互联系的分⽀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第⼆节法学的历史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第四节法学教育第⼆章法学的研究⽅法第⼀节法学⽅法论⼀、法学⽅法论释义法学⽅法论:由各种法学研究⽅法组成的⽅法体系以及对这⼀⽅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两个层次:①法学⽅法论的原则②各种法学⽅法⼆、法学⽅法论的基本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2)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3)坚持社会现象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的观点(4)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因此没有永恒的正义标准,正义的标准是发展的。
第⼆节阶级分析⽅法⼀、阶级分析⽅法释义①阶级分析⽅法:⽤阶级和阶级⽃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法。
②在对待阶级分析⽅法时,要反对两种倾向:教条主义、虚⽆主义。
⼆、阶级分析⽅法的功能三、怎样以科学的态度准确理解和运⽤阶级分析⽅法第三节价值分析⽅法(记忆)⼀、价值分析⽅法——通过认知和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属性,从⽽揭⽰、批判和确证⼀定社会价值或理想的⽅法。
⼆、价值分析⽅法的功能(1)价值分析⽅法是深刻认识和理解法律制度精神实质的钥匙。
(2)价值分析⽅法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中的独特功能,可以在法律价值的证成、批判、选择和同质化四⽅⾯显现出来。
1. 证成——提供关于法律的思想,保证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法理学试题库2考试复习重点资料(5篇)
法理学试题库2考试复习重点资料(5篇)第一篇:法理学试题库2考试复习重点资料法理学试题库一、单项选择题。
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4、属地原则是指()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17、法律编纂是一种()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18、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19、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A.全国人大的解释B.人大常委会的解释C.人民法院的解释D.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 20、世界上保存最古老的成文法是()A.习惯法B.条约C.法经D.汉谟拉比法典21、在现代世界各国中,严格责任确定的是()A、民事责任的原则B.刑事责任的原则C.违宪责任的原则D.行政责任的原则22、法的本质是指()A.法的规范性B.法的表现形式C.法的强制性D.法的阶级性23、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应该是()A.互不干涉B.法的权威大于政策C.政策指导法,法制约政策D.法必须服从政策24、社会主义法律秩序是指()A.有法可依B.干部守法C.党员守法D.依照社会主义法律的观点建立起来的生产、工作、教学、科研和社会生活秩序25、普通法法系国家的法典主要是()A.成文法的汇编B.不成文法的汇编C.判例法的规范化D.成文法的整理26、战后资本主义法制的发展特点表现为()A.公法转向私法B.现实主义转向理想主义C.减少法官解释法律的权力D.两大法系逐步靠拢27、法的社会性一般是指()A.法是一种社会规范B.法适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具有促进社会前进的作用C.法是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D.法对社会的一种影响28、法体现的是()A.国家意志B.统治阶级全体成员的意志C.被统治阶级的意志D.执政党的意志29、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的关系是()A.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B.相互对立的关系C.法决定道德,道德服从法D.相互渗透、相辅相成 30、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A.人们的思想B.友情关系C.同学关系D.物、精神财富和行为3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A.宪法B.刑法C.民法D.经济法32、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要件是()A.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达到法定的年龄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D.必须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33、民主的意思是()A.专指国家的形式B.永恒存在的现象C.人民管理一切事务D.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34、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A.有法可依B.执法必严C.违法必究D.有法必依35、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是()A.自发形成的B.强制灌输的C.自觉培养而成的D.自然赋予的36、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37、英国的法律属于()A.大陆法系B.民法法系C.法典体系D.普通法法系38、实现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的根本条件是()A.人民群众的觉悟B.社会革命C.先进的理论指导D.物质生活关系变化39、我国的立法体制是指()A.立法技术水平B.立法的规划C.立法的分工D.立法权限的划分40、按照法律的创制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规范划分为()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一般法与特别法C.根本法与普通法D.国内法和国际法41、法与道德的关系是()A、道德是法的一种形式B.法与道德一致C.法与道德无关D.法与统治阶级的道德一致42、拿破仑主持的法典编纂中影响最大的是()A.刑法典B.民法典C.宪法典D.商法典43、当代中国法律体现了()A.统治阶级的意志B.中国人的意志C.全国人的意志D.全国人民的意志44、关于法的产生、消亡问题的正确看法是()A.法自古以来存在B.法是与人类共始终C.法将会永恒存在D.法是随阶级和国家而产生,并随之而消亡45、法的规范性是指()A.法对人的行为的指导作用B.法为人们提供了是非标准C.法为人们提供了行为模式D.法总结和概括了统治阶级的胜利成果46、狭义的法律是由什么机关制定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B.国务院C.地方权力机关D.国务院各部门47、法律调整的对象有()A.行为关系B.思想关系C.意志关系D.同学关系48、对法学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A.社会调查的方法B.历史考察的方法C.语义分析的方法D.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49、中国古代将“律”字解释为“均布”,其含义是()A.准则B.刑罚C.公平D.正义 50、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来源于()A.古希腊B.古罗马C.英国D.美国5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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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200510考试考前复习资料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0第二部分复习指导0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0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2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3简答题复习指导 4论述题复习指导 4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考核形式: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考试时间:2小时。
试卷结构: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
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
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
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
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
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复习重点和难点绪论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法的概念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法的作用和价值,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法治与法制现代化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法的创制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法律体系,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违法、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违法的构成;违法的种类;法律责任的免除。
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的分类;什么是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法律监督,,国家监督有哪些;社会监督包括哪些。
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掌握经济基础与法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政治,社会主义法与这会主义民主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社会主义法与文化,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相互关系;社会主义法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法律意识的分类。
练习题1.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称为()。
A.民事违法B.行政违法C.违宪行为D.刑事违法2.在法律意识的结构中,对法的感觉、情绪和愿望属于()。
A.法律知识B.法律体系C.法律理论D.法律心理3.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途径是()。
A.朝代的变更B.社会革命C.生产力的发展D.法的自我调整4.法律是针对一般人和一般事制定的,这表明法具有(。
A.规范性B.阶级意志性C.物质制约性D.特别性5.下列不属于法产生的共同规律的表述是()。
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到逐渐分化6.最高人民法院就法律的适用所做的审判解释()。
A.具有普遍约束力B.在法的运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C.对下级审判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约束力D.对司法机关办案具有普遍约束力7.在我国古代,有过"春秋决狱"的情形,董仲舒以孔子所作的鲁国的编年史《春秋》经义附会法律规定定罪判刑,这表明()。
A.法律学说具有法律效力,是法的正式渊源B.法律学说在当时具有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其作用相当巨大C.法律学说纯属个人观点,毫无用处D.《春秋》是当时的成文法典8.下列情形,属于法治的优越性有()。
A.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B."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C.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D.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连续性、稳定性、高效率的特点9.法的适用主体不包括()。
A.公民个人B.人民法院C.行政机关D.人民检察院10.下列各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是()。
A.法律汇编B.法规清理C.法典编纂D.法律统计11.具有立法权的机关对原先国家机关颁布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变更,包括删除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称为()。
A.法律的制定B.法律的适用C.法律的认可D.法律的修改12.《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属于()。
A.宪法部门B.行政法部门C.民法和婚姻家庭法部门D.刑法部门13.明确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不需要援用其它法律文件加以说明的法律规则称为()。
A.准用性规则B.委任性规则C.确定性规则D.混合性规则14.人身权利属于()。
A.权力B.特殊权利C.绝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D.相对法律关系中的权利15.关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B.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C.对自然人来讲,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D.法人只具有权利能力,而无行为能力16.限制解释是指()。
A.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但其实质在于对整个法律的精神而不在于对个别文字和用语的理解B.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C.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含义进行解释D.从法律条文文字、语法来理解其含义17.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
A.核心B.形式C.方法D.手段18.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 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一个()。
A.法律概念B.法律规范C.法律原则D.技术法规20.下列法律文件中()属于法的范围。
A.逮捕证B.《民法通则》C.判决书D.营业执照21.法与统治阶级道德的关系是()。
A.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B.相互矛盾、相互对立C.法支配道德,道德服从法D.相互渗透、相辅相成22.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一切法学现象B.法律规范C.法律制定D.法律解释23.关于法律监督,提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监督具有法律效力B.社会监督具有法律效力C.国家监督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职能活动D从法律自身的发展来看,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24.现代法治的核心是()。
A.依法打击犯罪B.保障市场经济C.依法约束政府权力D.提高公民的守法意识25.实现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26.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这是因为()。
A.民主就是互相分配社会革命成功后的胜利果实B.民主就是各自作主,各自立法C.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人民掌握的政权,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D.社会主义民主给予部分人享有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由其来制定和执行法律27.道德不具有()。
A.阶级性B.时代性C.一成不变性D.先进性28.某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仔细考虑了其他诉讼当事人、证人会有的行为,并考虑到法院对自己的案件会做出什么判决,然后决定起诉,这体现了法律的()。
A.预测作用B.强制作用C.教育作用D.评价作用29.法的本质()。
A.也会受到经济以外的因素的影响B.由经济以外的因素决定C.由国家意志起最终的决定作用D.由统治阶级的意志起最终的决定作用30.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可以批判地继承,其根本原因在于()。
A.法的连续性B.法的稳定性C.经济条件的连续性D.政治条件的一致性附:参考答案1 C2 D3 B4 A5 C6 C7 B8 D9 A 10 C11 D 12 A 13 C 14 C 15 D 16 B 17 A 18 A 19 C 20 B 21 D 22 A 23 B 24 C 25 B 26 C 27 C 28 A 29 A 30 C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答题技巧这种题型与上述单项选择题相似,其特点是,在给定的5个备选答案中,至少有2个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选对的得分,少选、多选和错选均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的难度大于单项选择题,难就难在在备选答案中到底有几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稍有疏忽就会选择失误,回答错误。
这种题型增加了选择的迷惑性,减少了考生猜题的可能性,能测试出考生的真正水平。
为了提高选择正确答案的可能性,考生除了需要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例如采用排除法、比较法或推理法对备选答案进行比较、分析、判断外,关键还在于全面、系统地学习课程内容,扎实地掌握课程中的基本概念,正确界定问题的界限,理解问题的精神实质。
回答多项选择题,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的真正理解和领会。
复习重点和难点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掌握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法的渊源,掌握我国的法律渊源包括哪些法律关系,法律规范的分类标准;法的效力问题。
法律体系,掌握我国划分部门法的标准第十一章法律关系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以及法律关系的分类第十二章违法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的不同形式。
第十三章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掌握法律解释的不同分类第十五章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掌握法与经济的关系练习题1.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释包括()。
A.立法解释B.司法解C.法理解释D.行政解释E.目的解释2.新颁布实施的法规对于过去发生的事项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属于()。
A.法的空间效力B.法对人的效力C.法律溯及力D.法的时间效力E.法的对事效力3.按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将法律规范分为()规范。
A.授权性B.义务性C.任意性D.禁止性E.肯定性4.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A.判例法是否为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是否倾向采用法典形式C.普通法系法官有造法的职能D.法的基本分类不同E.司法程序与技术的不同5.普通法系国家对法的划分的基本类型是()。
A.公法B.私法C.普通法D.衡平法E.制定法6.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
A.法律的调整对象B.不同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多寡C.确定划分部门法的目的D.法律调整方法E.法律的制定机关1 ABD2 CD3 ABD4 ABCDE5 CD6 AD名词解释复习指导此类题型要求考生对课程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作出解释,目的在于考核考生对这些名词概念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的准确性。
这些名词在“课程讲解”和“概念解释”中都有明确的定义或简明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