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计划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确权登记工作计划
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确权登记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进行明确登记,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确权登记工作计划是制定确权登记工作的详细计划和时间表,以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
下面是一个关于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示范,以供参考:一、工作目标和背景确权登记工作的目标是明确农村土地的权属关系,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和经营活动的发展。
背景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存在土地权属不清晰、纠纷多等问题,因此需要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二、工作内容1. 组织机构建设:成立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2. 资料收集整理:收集农村土地的相关资料,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权属证明、土地调查报告等,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
3. 基础数据建立:建立农村土地的基础数据,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产权单位等,为确权登记提供依据。
4. 土地调查核实:组织人员进行对农村土地的调查核实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权证发放:对已经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发放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6. 纠纷处理:对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
7. 宣传推广: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确权登记的相关知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1.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组织机构建设和资料收集整理,预计时间为一个月。
2. 第二阶段(基础数据建立):建立农村土地的基础数据,并进行核验,预计时间为两个月。
3. 第三阶段(土地调查核实):组织人员进行对农村土地的调查核实工作,预计时间为三个月。
4. 第四阶段(权证发放):对已经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发放相应的土地权属证明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预计时间为一个月。
5. 第五阶段(纠纷处理):对存在争议的土地权属问题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预计时间为三个月。
6. 第六阶段(宣传推广):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普及确权登记的相关知识,预计时间为半年。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范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范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内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范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范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范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内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范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内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内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指对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登记,并确权归属的工作。
确权登记的目的是将自然资源的权属状况明晰化,为资源管理、土地征收、产权交易等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位于中国南部,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对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确保土地、矿产、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权属明确、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为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2.提高自然资源确权的精准性和效率,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为土地征收、产权交易等重要事项提供可靠依据。
3.推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内容1.制定并完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规和政策,明确工作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2.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和调查数据的整理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设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后,负责统一登记和确权工作。
4.开展自然资源权属归属审核工作,对相关权属涉议案件进行审查判定,确保归属结果合法合理。
5.指导和监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确保工作程序和标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6.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7.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公众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8.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进度和措施1.2024年—2024年: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机构,开展调查和数据整理工作。
2.2024年—2024年:开展自然资源权属归属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确权登记工作的实施,加强信息化建设。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17•【字号】郴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发〔202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现将《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7日郴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20〕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全市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二、工作任务(一)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各县市区要建立政府主导,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收集各类基础资料。
主要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地理国情监测等基础成果,土地、水、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等各类资源调查、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公共管制要求、特殊保护规定等成果。
(三)摸清自然资源底数。
主要包括:以自然保护地审批成果确定自然保护地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河流水面、湖泊(水库)水面,结合水利部门相关资料,确定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以“三调”成果确定的湿地范围,确定湿地资源的空间分布;采用“三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成果等图层相叠加的方式,获取国有土地所有权范围,并以此为基础确定除自然保护地、水流、湿地以外其他国有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空间分布,以及储量数据库的矿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等确定矿产资源的空间分布。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x〔x〕171号)和《XXX关于印发x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x〔x〕213号),全面推进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x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将湿地产权确权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探索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方法,明晰湿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湿地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
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湿地权属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所有的湿地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的湿地边界,明晰相应的主体、权利和义务。
2.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湿地进行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登记无误,推进湿地产权确权法制化。
3.保持尊重历史和面对现状的原则。
对历史遗留的湿地权属问题,尊重历史已经构成的究竟;对当前湿地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公道看待。
4.坚持权利连续性的原则。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不改变现有的管理体制,不改变湿地生态空间的既有用途和权属关系,已经明确的各类确权结果直接沿用。
(三)工作目标摸清x区湿地资源底数和权属现状,经由过程对现有湿地的斑块勘界,明确四至边界和权属现状,并对各项数据资料同一整理、汇总,肯定湿地生态空间内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用益物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界定湿地相关权利的归属与内容。
首要包括两方面内容:1.湿地的自然状况:首要包括湿地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要素。
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发〔2017〕16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惠农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7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湿地产权确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213号),全面推进我区湿地产权确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生态立区”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将湿地产权确权作为推进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探索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方法,明晰湿地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界定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人,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湿地产权制度。
(二)基本原则1.坚持权责清晰的原则。
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湿地权属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人民政府所有的湿地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的湿地边界,明晰相应的主体、权利和义务。
2.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湿地进行调查、审核、公告、登记,切实做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登记无误,推进湿地产权确权法制化。
3.坚持尊重历史和面对现状的原则。
对历史遗留的湿地权属问题,尊重历史已经形成的事实;对当前湿地利用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法合理对待。
4.坚持权利连续性的原则。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自然资源的分配和利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国家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
以下是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要点: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手续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制定并实施相关政策,明确责任主体和推进机制,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和业务系统。
二、明确工作目标: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明确登记的自然资源范围和标准,确保确权登记的公正、公平和透明,为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提供依据。
三、规范登记流程:确权登记工作涉及大量的自然资源权益人和权属单位,需要建立严格的登记流程,明确登记的主体、条件和程序,依法保护各方权益,防止虚假登记和滥用资源现象的发生。
四、健全数据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撑,包括土地利用状况、资源分布和权属情况等。
要加强数据的搜集、整理和管理,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流,提高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五、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依法进行,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和政策政策,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规的意识,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强化监督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属单位和登记机关的监督,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培训和人员队伍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强培训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推动信息化建设: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依托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管理和流程控制,建议各级政府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信息化升级和智能化发展,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结语: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国家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
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资源利用的规范化要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成为了当务之急。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以确保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以下是2023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要点:一、加强调查研究1. 深入了解当地的自然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包括土地、水资源、森林、矿产等各类资源。
2. 调查并记录自然资源的性质、规模、质量等相关信息,为确权登记提供准确的依据和数据支持。
3. 研究当地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和模式,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措施,以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1. 制定相关登记规定和标准,明确自然资源的归属和使用权。
2. 建立统一的登记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信息,提高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登记机构和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确保登记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加强监督管理1. 建立健全的自然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资源利用行为的监督和评估。
2. 加强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3. 加强对资源利用者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乱占乱用等违法行为,维护资源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宣传教育1. 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
2. 建立健全的宣传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民众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五、加强国际合作1.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借鉴其先进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经验和管理模式。
2. 积极参与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合作项目,推动自然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合作。
通过以上工作要点的落实,我们将能够更好地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共同保护我们的自然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美好的家园。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建设美丽的地球家园!。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9•【字号】武政办〔2020〕91号•【施行日期】202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19日武汉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省人民政府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做好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结合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和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全市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统一确权登记以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登记范围内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
到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市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023年及以后,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更新、补充、完善工作,逐步实现对全市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
军用土地范围内的自然资源暂不纳入本次确权登记。
二、职责分工市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全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并负责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组织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配合做好市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中的具体工作。
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贯彻国家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举措,旨在加强自然资源权属管理,推进土地、林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为资源管理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一)统一规划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规划》,明确统一确权登记的工作目标、范围、时限和责任部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机构设置设立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区的工作。
成立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指导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三)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设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信息的归档、管理和查询,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安全。
(四)登记流程优化优化统一确权登记的流程,采用在线申报、审核和审批等方式,简化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五)统一登记标准制定统一的登记标准和规范,确保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减少重复登记和错误登记现象。
(六)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数据核查和清理对已有的自然资源登记数据进行核查和清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宣传推广加强对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推广,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形成社会共识。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加强协调合作,与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工作。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工作时限和效果评估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时限和进度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工作。
通过对工作成果的评估和验收,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
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办公桌上,我拿起笔,准备将这十年来的经验和思考倾注在这份方案中。
思绪如泉涌,我开始构思:一、背景与目标1.1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为关键环节。
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旨在明确自然资源产权,强化资源保护,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1.2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市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任务,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与措施2.1明确任务2.1.1确权登记范围主要包括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
2.1.2确权登记内容主要包括自然资源的权属、面积、位置、用途、质量、价值等。
2.2制定措施2.2.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2.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市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
2.2.3技术支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为确权登记提供技术支撑。
2.2.4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认识和支持。
2.2.5资金保障确保工作经费充足,保障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与实施3.1组织架构建立市、县、乡三级工作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3.2实施步骤3.2.1调查摸底对市域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3.2.2确权登记根据调查结果,对自然资源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权属关系。
3.2.3数据入库将确权登记数据纳入自然资源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
3.2.4核发证书对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核发证书,作为产权证明。
3.3工作要求3.3.1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确权登记工作合法合规。
3.3.2确保质量加强质量控制,确保确权登记数据准确、可靠。
3.3.3限时完成按照既定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一、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为了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率,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利用,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工作方案旨在明确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流程和方法,并明确工作责任。
(一)总体工作目标1. 优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信息平台。
2. 加强自然资源监管,消除不正当占用和滥用自然资源行为。
3. 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1. 开展县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建立县级自然资源数据库。
2. 制定县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政策和管理办法。
3. 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审批和验收工作。
4. 建立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信息平台。
5. 加强对自然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管和检查。
6. 完善自然资源产权保护制度和法律法规。
二、工作流程和方法(一)工作流程1. 自然资源调查和数据收集阶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的自然资源数据。
2. 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阶段: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制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3. 项目审批和验收阶段:设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审批和验收机构,对申请登记的项目进行审批和验收。
4. 建立信息平台阶段:建设自然资源产权确权登记信息平台,实现自然资源信息的整合和共享。
5. 监管和检查阶段:明确自然资源监管部门的职责,加强对自然资源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6. 法律法规完善阶段:总结工作经验,完善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二)工作方法1.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自然资源调查和数据收集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制定政策和管理办法时,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审批和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 建立信息平台时,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确保平台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办法》的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我省范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二、工作任务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办理中央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工作任务可根据正式发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和委托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进行调整。
(一)配合自然资源部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自然资源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在湖南境内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成果。
(二)开展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其他自然保护地确权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对省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
参照自然资源部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会同自然保护地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通过确权登记,明确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鲁自然资字〔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省海洋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相关单位:现将《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2月22日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鲁政字〔2019〕246号)部署要求,现制定2021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计划如下:一、主要任务(一)开展部分自然保护地登记。
省级完成面积约3600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地(包括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垦利、蒙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东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等18个自然保护地)的确权登记。
(二)开展部分河流自然资源登记。
省级完成长度约1500千米的河流(包括徒骇河、大沽河、洙赵新河等16条河流)的确权登记。
(三)开展部分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登记。
省级完成约90个大型矿山(暂定济宁煤田王楼煤矿、兖州煤田鲍店煤矿、苍峄铁矿石门小闫庄矿区等)的确权登记。
(四)指导市级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指导济南、青岛、枣庄、烟台、泰安等拟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市,做好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编写、调查成果核实、数据库建设、成果检查验收等工作。
指导各市建立推进机制和技术指导组,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五)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后续工作。
组织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厅技术指导组,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及相关市县,完成“5+3”项目(淄博鲁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昆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泰安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招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大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5个自然保护地以及大汶河、潍河、汶河等3条河流的确权登记项目)自然资源状况和权属状况核实、登记成果审核、公告发布等工作,着重解决权属交叉重叠等问题,全面完成登簿前的各项业务技术基础工作。
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
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背景为了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县政府决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县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现数据标准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任务目标•确权登记:对县级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完整、准确、可靠的自然资源权益信息库。
•数据共享:实现县级自然资源数据共享,促进各类资源部门共同管理和应用各自的信息资源,并保障数据安全和管理便利。
•信息应用:将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应用于土地规划、土地执法、土地资源评估、土地利用规划等领域,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管理规范化:符合国家标准和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工作内容1. 确定统一登记标准在确权登记前,应制定登记标准,包括统一的登记要素、数据格式、数据质量标准等。
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县级标准,也可以参照国家标准。
2. 统一登记1.在界址点和据点上设置界碑和基点,并对界址点和据点位置信息进行记录和存档。
2.通过调查、摸底、测量等方式,统计县级自然资源的面积、地形、地貌、土地性质等。
3.对符合登记标准的县级自然资源进行登记,记录详细的信息,包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权属、性质、地形地貌等。
3. 建立信息库建立县级自然资源权益信息库,并且实现信息的动态更新和查询。
信息库应包括以下主要数据:1.界址点和据点位置信息,包括位置、高程、坐标等。
2.自然资源权属信息,包括权证、权属人名称、权益性质、面积等。
3.土地用途和开发信息,包括土地用途、法律用途、许可情况、开发状况等。
4.自然景观和保护状况,包括景观类型、保护区域、资源保护状况等。
4. 数据共享将建立的县级自然资源权益信息库作为基础数据集,与各地调、房管、计生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整合,形成县级自然资源数据集,实现统一管理、更新和查询。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计划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2024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
2024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是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重要环节,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进,以下是本文的要点。
一、完善登记制度在2024年,需要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相关制度。
首先,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律法规,明确登记的范围、程序和标准。
其次,加强登记机构的能力建设,提高登记的效率和准确性。
同时,加强登记信息的管理和共享,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加强登记数据的采集和整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因此在2024年,需要加强对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工作。
通过采集和整理各类自然资源的数据,包括土地、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形成全面、准确的登记数据库。
同时,要加强对登记数据的质量控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三、加强登记信息的公开和服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结果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开,为社会各界提供便利的查询和利用服务。
在2024年,应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平台,通过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相关信息。
同时,加强对登记信息的解读和分析,为政府决策和社会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登记工作的监督和评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在2024年,应加强对登记机构和人员的监督,加强对登记程序的审查和评估。
同时,建立健全登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登记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广泛宣传和教育,增强社会各界对登记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在2024年,应加强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政策和制度的宣传,提高公众对登记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度。
同时,积极开展登记工作的示范和经验交流,促进登记工作的良性发展。
2024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要点包括完善登记制度、加强数据采集和整理、加强信息公开和服务、加强监督和评估以及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将为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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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参考提纲一、试点区域基本情况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和权属状况,明确保护权责,从而推进自然资源的保护。
基本情况介绍中,一是试点围的选择情况。
包括选择的理由,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等。
二是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便于了解试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好的确定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标;三是试点围自然资源现状类型、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便于确定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重点类型和容;四是需要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便于确定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登记的工作量。
(一)社会经济概况。
介绍试点区域的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情况。
地理位置包括试点区域在国家、省、市或区域生态格局中的地位,说明试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示意义;社会经济包括GDP、人口以及工业化发展阶段、城镇化发展阶段判别,说明在各自发展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
(二)自然资源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矿藏”等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等情况。
包括自然资源面积、数量、质量的历年变化情况、自然资源保护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时也需要对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等特殊区域的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现状进行介绍。
(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状。
介绍试点区域集体土地登记、草原登记、林权登记、水域滩涂登记、矿产资源登记的现状情况,包括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覆盖的面积比例、主要确权登记的类型、现行管理部门等情况。
二、试点工作目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就是把自然资源产权归属、保护和开发的相应条件、要求、规则以确权登记的形式明确下来,落实到每一个所有权人和代表行使主体,明确相应权利义务和保护责任。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要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将自然资源各要素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因此试点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完成试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界定全部囯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二是在完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对相应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突破创新,形成可推广的确权登记模式。
(一)完成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一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划清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及承载的自然资源边界围;二是对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启动自然资源的囯家所有权的登记造册工作,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围,进一步明确国有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分级行使代表等;三是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实现不动产登记薄与自然资源登记薄关联,建立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
(二)探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方法。
针对《办法》确定的试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提出本地区试点工作具体探索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江源国家公园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当前正在开展国家公园体制改革,要重点探索国家公园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并且三江源国家公园跨省16县,要着力解决自然资源跨行政区域登记的问题。
、作为国家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湿地也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要重点探索湿地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
、疏勒河流域以及渭河、、宜都作为全国水流产权确权试点,水流可以作为独立的登记单元,要重点探索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及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方法。
、构建了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开展全要素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在不动产登记制度下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关联路径和方法。
、、等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在开展全要素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囯家所有权和代表行使国家所有权登记的途径和方式。
芷江、浏阳、澧县作为县级层面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理机构,重点探索县级层面登记机构整合、登记工作组织实施机制以及个别重要的单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方法。
大兴安岭地区和延边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国有林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国有林区改革,重点探索囯有林区全要素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方法。
三、试点工作实施基础试点区域与正在开展的国家公园试点、水流和湿地确权试点相一致,部分试点区域已开展了相关的调查、组织、宣传等工作,需要在此进行说明,便于与试点工作目标进行衔接,明确后续还需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容。
(一)调查工作基础。
说明各试点区域在开展其他改革试点工作中已经完成的相关自然资源调查工作基础。
三江源国家公园重点说明国家公园体制建立情况以及囯家公园围相关调查情况等;、重点说明湿地调查取得的成果;、疏勒河流域以及渭河、、宜都重点说明水流产权确权登记已开展的河湖管理围划界、水利工程确权等工作基础;、重点说明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的林地、草地、森林等不动产的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基础;芷江、浏阳、澧县重点说明落实有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大兴安岭地区和延边重点说明国有重点林区林地、山岭、森林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基础。
(二)组织工作基础。
说明各试点区域在开展其他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建立的组织机构,包括已成立的领导小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建立的有关制度和取得的经费支持等。
(三)宣传工作基础。
说明各试点区域在开展其他改革试点工作中已经取得的宣传成效,包括当地政府、企业、群众等不同利益主体对自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支持程度。
四、试点工作任务和主要示容(一)工作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要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包括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所有权和基本状况登记、自然资源用益物权关联、自然资源登记附图制定、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平台搭建等任务。
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是为了确定登记的围和边界,并以登记单元为边界明确其围的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面积、公共管制等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权属信息,将自然资源的基本信息、权属信息进行登记附图和建立数据库信息,最终以不动产信息平台为基础,达到不动产登记与自然资源登记的融合,实现相关部门资源信息互通互享。
1.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基本单元,需要按照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并结合生态功能的完整性、集中连片等原则进行划定。
因此需要开展自然资源生态功能重要性和完整性调查、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登记单元边界衔接等工作。
(1)自然资源生态功能重要性和完整性调查。
以自然资源相关保护规划、囯家审批为依据,确定自然资源国家、省级、地方保护重要性级別,并从生态系统性的角度对自然资源生态完整性进行调查评价。
(2)国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水流等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
以国家审批囯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围线为依据划定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登记单元,以林业局湿地斑块划定湿地登记单元,以水域、岸线边界划定水流登记单元。
(3)其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
扣除囯家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水流等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按照生态功能完整性和集中连片等原则,划分其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
(4)登记单元边界与权属边界衔接。
结合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属边界对初步划定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边界进行修正。
2.自然资源基本状况登记。
自然资源基本状况登记需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面积、用途管制要求、生态红线要求等基本容为了保证登记信息科学精确,需要开展以自然资源现状调查和公共管制规划调查工作。
(1)自然资源基本信息状况调查。
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森林、草地、水、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专项普查或调查成果,开展实地调查工作,将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围、面积、数量、质量等基本信息登记入薄。
(2)公共管制容调查登记。
以生态保护规划、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水流域资源专项综合规划等自然资源保护规划为依据,查清各类法律法规或规划红线对本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要求,以依法确定的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规划为依据,调查对本登记单元相应的用途管制要求,将登记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公共管制信息全部登记入薄(特别注意,管制信息如果涉及已经登记的用益物权,要依法开展)。
3.自然资源所有权登记。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需要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信息,自然资源所有权包括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两大类。
(1)国家所有权勘测定界。
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为依据,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边界。
(2)国家所有权登记。
以分级行使国家所有权体制改革为基础,划清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边界,登记国家所有权代表和代表行使容。
4.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登记信息关联。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需要关联单元各类自然资源的用益物权登记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经将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信息登记入库,因此需要借助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成果,完成自然资源用益物权登记信息的关联。
5.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制定。
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结合国家土地所有权边界、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自然资源用益物权边界制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明确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围线及界址点坐标、国家所有权权属围线、地类界线、不动产登记单元线及地类代码等基本信息。
并以附图为基础,建立自然资源信息数据库。
6.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平台搭建。
建立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开发预留模块,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数据库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最终将融合后的信息平台中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的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和有效监管。
(二)主要示容。
三江源国家公园主要示以国家公园作为独立登记单元时登记单元边界的划定方法,囯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如何与土地所有权边界、土地使用权边界、不动产产权边界、国家公园管理审批围线边界等各类边界线做好衔接,最终确定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当国家公园管理界限、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的,国家公园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重点探索国家公园自然状况登记容和公共管制容。
形成《国家公园确权登记操作指引》。
、主要示以湿地作为独立登记单元确权登记的具体操作办法,湿地登记单元边界的如何与土地所有权边界、土地使用权边界、不动产产权边界、湿地公园管理审批围线边界等各类边界线做好衔接,最终确定湿地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当湿地管理界限、湿地自然资源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的,湿地登记单元边界划定的方法和原则,如何将已有的湿地确权登记成果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重点探索湿地资源自然状况登记容和公共管制容;湿地资源登记与水流确权登记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