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式样(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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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8.26•【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4月1日起实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4月1日起实施)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1 附件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号发布63年第2016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7月9年2016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2011(交通运输部令《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 13年第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增加两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区域服务特征自行确定其他考试内容。

”四、将第八条修改为:“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

区域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鼓励推广使用信息化方式和手段组织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五、将第九条中的“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中的“驾驶员”删除。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第五章 从业资格证件管理 第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由交通运输部统⼀制发并制定编号规则。

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政主管部门负责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作。

第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续。

第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续,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登记表》(式样见附件3)。

出租汽车⾏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予以办理。

第三⼗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时,应当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得转借、出租、涂改、伪造或者变造。

第三⼗五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等提供便利。

第三⼗六条 出租汽车⾏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管理,将其违法⾏为记录作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依据。

第三⼗七条 出租汽车⾏政主管部门应当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包括:从业资格考试申请材料、从业资格证申请、注册及补(换)发记录、违法⾏为记录、交通责任事故情况、继续教育记录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等。

第三⼗⼋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证被注销的,应当及时收回;⽆法收回的,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

(⼀)持证⼈死亡的; (⼆)持证⼈申请注销的; (三)持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持证⼈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五)因⾝体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

第三⼗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情形之⼀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 (⼀)持证⼈⾝体健康状况不再符合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12月8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从业资格制度包括考试、注册、继续教育和从业资格证件管理制度。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第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题库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编制;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导下编制,直辖市所属区域科目考试题库由直辖市所属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

第九条拟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

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

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申请
申请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2. 学历证明:中学毕业证、大专证书或者其他相关学历证明;
3. 健康证明:体检报告、体检证明或者其他健康证明;
4. 驾驶证:已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至少持有小型汽车C1驾驶证满1年;
5. 网上报名材料:登录相关部门官方网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个人照片、居住证明、驾驶证及其他材料。

提交申请后,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需要等待审核。

一旦审核通过,会收到通知进行考试安排。

请注意按照要求完成考试,并在考试当天携带有效证件和考试通知,如通过考试则会领取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式样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式样
电话:
报备日期:
(盖章)
名称:
地址:
电话:
报备日期:
(盖章)
名称:
地址:
电话:
报备日期:
(盖章)
继续教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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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信誉)考核记录
年度
考核结果
(第6页)(第7页)
违章和计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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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和计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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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第9页)
附件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式样
(封底)(封面)
(封二)(第1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住址
证号
准驾车型
发证机关
初始领证日期年月日
有效起始日期年月日
(盖章)
二维码区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记录
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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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备日期: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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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报备日期:
(盖章)
名称:
地址:
电话:
报备日期:
(盖章)
名称:
地(盖章)
(第2页)(第3页)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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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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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记录
名称:
地址:
电话: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条件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条件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3. 无犯罪记录,无吸毒、酗酒、传染性疾病等行为;
4. 具备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二、文化条件
1.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2. 通过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考试;
3. 具备书写、计算、分析、理解能力。

三、驾驶条件
1.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已取得C1、C2、C3驾驶证;
2. 无重大交通违法行为或事故记录;
3. 具备安全行车技能和经验。

四、公平竞争条件
1. 不收受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财物或礼品;
2. 不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从业资格证,如舞弊、作弊等;
3. 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确保公平竞争,不参与价格垄断、暴力恐吓等行为。

五、其他条件
1. 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2. 身体条件符合从业要求,如视力、听力、反应灵敏等;
3. 具备一定的纠纷调解能力,能够正确处理乘客投诉、纠纷等事宜。

以上是出租车从业资格证的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前往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和考试。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 副本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 (副本)
证书编号: 证件有效期至
年月日
发证机关 年月日
业户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经营车辆额பைடு நூலகம்数:
分支机构及地址
名称
地址
变 更记录 变 更事项
核准
营运证核发情况
大中客车 小客车A 小客车B 总计
上缴《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正、副本; 6、 本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7、 《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正、副本除交通行政管
理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8、 副本记录栏由交通行政管理机构专人填写并盖章。
核发 日期
审核人
领证人
检查(考核)记录
注意事项
1、 本证是《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的副本; 2、 企业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应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
理变更手续; 3、 本证不得伪造、涂改、毁坏和转让;
4、 本证有效期满须办理换发手续; 5、 企业终止经营,应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同时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
□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人员还应提供本市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2寸蓝底彩色照片二张
*按行政许可法要求,以上申请材料清单必须每一证件各复印一张(A4纸)。
照片
第一张
(二寸蓝底存档照片)
承诺
本人承诺上述所有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本人签字:日期:
申请类别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类别
考试时间
成绩
考核员
考核员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区Βιβλιοθήκη 考试科目管理部门意见
经审核:
□同意发证(具备从业资格条件,且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不同意发证,理由:
(盖章)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文化
程度
照片
第一张
(二寸蓝底存档照片)
住址
身份证号
培训单位
机动车驾驶
证准驾车型
出领机动车驾驶证日期
年月日
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清单:
□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材料
□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身份证及复印件

驾驶员档案1

驾驶员档案1

编号:______________ 营运车驾驶员档案单位: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建档日期:______________安全科监制说明驾驶员档案是公司驾驶员从招聘、审核、考试、三级考核、培训、跟车实习、正式录用到驾驶员离开本单位为止整个过程的历史资料。

目的在于公司掌握从招聘驾驶员到录用及日常工作中的管理、使用的主动权,准确、真实地掌握驾驶员日常工作动态及操作技能,合理运用科学管理、确保运营安全。

同时,也是考核基层驾驶员的安全行车依据。

为此要认真、准确、如实填写驾驶员的有关资料,并保证其连续性、不得间断有误。

主要内容:1、记录驾驶员的相关资料(如: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工作简历),为日常工作管理提供科学、真确依据。

2、安全行车责任书:责任书是在驾驶员上岗前签订的,目地是广大驾驶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起到自我约束作用。

3、安全行车记录:主要是记录驾驶员日常工作中的安全里程、累计里程,目地在于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考核。

4、表扬、奖励、违章情况记录表,是记录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的差异而获得的表扬、奖励和行车中的违章处罚情况,目地在于准确的掌握驾驶员的工作作风、驾驶性能、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依据。

5、交通事故记录表:主要记录驾驶员行车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目地在于考核驾驶员的驾驶技术水平及驾驶作风,杜绝事故苗头,保障行车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表一:驾驶人招聘登记表说明:该表后附:1、驾驶人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2、驾驶人路试、面试考评资料;3、体检结果。

表二:驾驶人三级考核表说明:1、此表适用于新招驾驶人考核及肇事驾驶人、严重违法驾驶人重新上岗的考核。

2、无此考核的驾驶人严禁上岗驾车。

3、本表格一式二份,一份入驾驶人档案,一份上级单位入档。

4、该表后附:驾驶人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驾驶人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1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6年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行为,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实行从业资格制度。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保障安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章考试第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全国公共科目考试是对国家出租汽车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具有普遍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西安出租车资格证

西安出租车资格证

西安出租车资格证西安出租车资格证是指在西安市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所需的必备证件。

持有该证件的驾驶员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后,才有资格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

下面将详细介绍西安出租车资格证的申领条件、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领条件1. 年龄要求: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0周岁。

2. 身体条件:申请人身体健康,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

3. 驾驶经历:申请人已取得C1驾驶证,且具有3年以上机动车驾驶经历。

4. 无犯罪记录:申请人无危害交通安全犯罪记录和其他违法犯罪记录。

二、申请流程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户口本、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2. 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并加盖个人签名章。

3. 缴费办理: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表格和相关材料,到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资格证申请的缴费办理。

4. 考试培训:申请人缴费成功后,需参加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的培训和考试。

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道路安全常识、服务规范等。

5. 考试通过:经过培训后,申请人需要参加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考试,合格后将获得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

三、注意事项1. 资格证周期: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的有效期为6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2. 考试合格率:出租车驾驶员资格证考试合格率较低,申请人需认真学习和备考。

3. 注意交通安全:出租车驾驶员在从事驾驶工作时,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保证乘客的安全出行。

总结起来,西安出租车资格证的申领条件主要包括年龄、身体条件、驾驶经历和无犯罪记录等要求。

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的流程准备申请材料,并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最终获得资格证。

使用出租车服务时,我们也应该关注交通安全,确保安全出行。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攀枝花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

攀枝花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人员资格证
16、出租汽车顶灯标志可在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基础上进行安全、美观方面的调整。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三章第二节:车辆服务要求可知,出租汽车应安装符合当地出租汽车主管部门规定式样的顶灯标志,并与空车待租标志联动,夜间应有照明。顶灯标志应有“TAXI字样。
4、驾驶员定期检查发动机、底盘等各部件的润滑状况能够减少汽车对环境的污染。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七章第三节:汽车环保知识可知,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________。
A、扣5分
B、扣10分
C、扣20分
D、扣25分
B、错误
答案:B
分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不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
9、下长坡连续使用行车制动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
A、缩短发动机使用寿命
B、驾驶人容易疲劳
C、容易造成机动车倾翻
D、制动器制动效果下降
答案:D
分析:持续用刹车,会造成刹车片发热,从而制动力减小,严重的会丧失制动,所以长下坡要用低档,用发动机制动。因此本题选D。
11、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程序实行“________”。
A、一级工作,两级许可
B、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C、一级认定,两级许可
D、两级认定,一级许可
答案:B
分析: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全国公共科目培训教材》: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许可程序实行“两级工作,一级许可”
15、出租汽车行业是典型的服务业,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期间应当树立________的从业意识。

从业资格证填写规范

从业资格证填写规范

从业资格证填写规范一、从业资格证式样从业资格证式样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规定执行。

具体要求如下:(一)封面1.材料采取证件革,颜色为老蓝平纹。

2.字体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为二号宋体,烫金压凹;“从业资格证”为零号长标宋体,烫金压凹;“行徽’’为烫金压凹。

(二)封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为小二号长宋体,压凹。

(三)尺寸成品尺寸:宽80mm,高115mm。

(三)印章1.从业资格证使用直径为20mm(少数民族地区名称:过长的可用25mm)的红色圆章,内嵌“××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从业资格证专用章”字样。

由发证机关在发证机关栏内加盖“证件专用章”,印章由各设区的市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自行刻制。

2.证件钢印为直径30mm的钢质圆章,内嵌“××市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处)从业资格证专用章”字样。

二、填写规范(一)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栏分别填写以下内容:1.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2.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人员;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6.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7.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8.机动车维修(机修);9.机动车维修(电器);10.机动车维修(钣金);11.机动车维修(涂漆);12.机动车维修(车辆技术评估);13.道路运输经理人;14.道路客运乘务员;1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负责人;1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结业考核人员;17.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18.机动车维修企业业务接待员。

(二)从业资格证基本编码规则从业资格证实行全国统一编码,编码由区域代码、专业代码、等级代码、变更码、年份码和流水码6个部分19位数字组成,具体编码如下:1.第1~6位为区域代码,分为省、市、县3级,每个2位,共6位数字。

具体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 /T 2260)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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