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省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4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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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检察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1148人公告
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江西省检察系统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全省检察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14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相关要求,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一)江西人事考试网
(二)江西人力资源网
(三)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网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3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在同一检察院担任书记员满一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为止);
4.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日程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流程包括: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具体日程详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考生在报考前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完成了网上注册、填表及上传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截止4月15日17:00。缴费标准为50元每科,缴费成功
方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期间4月8日至4月10日每天17:00公布一次报名成功人数,之后不再公布。
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5月8日9:00至5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五、笔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5月11日9:00至11:00,考点统一设在南昌。笔试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其中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逻辑推理、言语理解、常识判断等基本能力素质;法律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法律素养和实务。
六、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出来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以下面试比例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招聘职位的计划招聘数为4人及以下时,面试比例为3:1;计划招聘数为5人时,面试人数按12人确定;计划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时,面试比例为2: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七、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仅限报考检察系统书记员职位人员)。调剂期间,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含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布。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八、计划调减
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面试比例可降为2:1。低于2:1时,相应调减聘用计划。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省检察院政治部统筹各设区市检察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面试
面试的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面试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十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不再递补。入闱体检名单在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统筹各设区市检察院和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政治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二、考察、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各招聘检察院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从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十三、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上岗前,须依法依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工资待遇参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
十四、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辅导或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公开招聘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