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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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消防队建设与管理的几点思考(一)

专职消防队伍是中国特色消防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国发15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仅专职消防队伍数量得到了快速发展,全省741个建制镇已建队369支,而且建队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全省575支专职消防队配备执勤消防车750辆、机动泵562台,拥有队员5994名,车辆总数已接近公安消防队,并且这支队伍去年以来参加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2万多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地发展建设不平衡、保障机制不完善、训练管理不规范等等问题,这支队伍建设与社会防控火灾的需求仍有不小差距。如何进一步巩固和壮大这支队伍,进一步提高战斗力,进一步解决关键性问题,确保队伍健康发展,已摆在当前部队各级党委面前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当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推进力度不大。从嘉兴市来看,57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专职消防队,并且建队质量较高,但从全省来分析,类似嘉兴市的地区屈指可数,至目前,全省仍有372个建制镇尚未建立消防专业力量,占全省建制镇总数的50.2%。同时,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

开发区增多,消防保卫范围的扩大,又出现了新的空白点。

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战斗力提高不快。一些地区专职消防队在“建、管、训、用”方面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队伍管理较为松散,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还不高。部分单位在定位“专职”上有差距。根据调研情况来看,个别单位虽然属于“保消合一”的体制,虽然专职队员在人员配备上已基本到位,但有些人员主要职能并不在消防执勤、训练上,大多把精力用在保安巡逻方面。这就造成了实际中执勤人员战斗素养欠缺、无法24小时满员在位、训练时间不足、技战术能力得不到提高。部分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严重短缺,常规器材配备量不足,专业训练、技能训练、实地演练和战斗力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经费保障不到位,发展后劲不足。从整体来看,这几年各地党委政府在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上投入是大的,光建队上就累计投入了 1.5亿,所建的专职消防队日常经费也基本达到了每队25万元的标准,但与浙江经济发展速度相比,我省目前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担负的繁忙危险的工作性质还不相称,政府每年投入的经费仅能维持日常运作,尤其是在消防器材装备的投入上明显不足,这不仅不能确保队伍的稳定,留不住人才,而且还直接影响队伍的发展后劲和战斗力的提升。另一个关键性问题是专职队消防车的上牌问题。目前大部分的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没有牌照,没有牌照意味着就不能参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责任不在专职队,也会因车辆无牌而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上地方牌照,投入的资金就更大了,队伍的

经费保障负担就更重了,如果地方政府层面再不按照省政府《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解决这支队伍的生存与发展问题,那么这支队伍将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工作任务。

四是政策措施不完善,队员思想不稳。消防工作是一种高危职业,专职消防员发生伤亡后,有关部门的赔偿金和抚恤金没有明确规定,和现役消防员有较大差距。目前,现役的消防队员如果救火发生伤亡,按照有关规定能拿到抚恤金,而专职消防队员是高危险度工种,一旦发生伤亡,人员的医疗、补贴,还有对家属子女的抚恤金该如何处理?现行法律法规都无明确规定。《劳动法》只对部分高危工种譬如矿工做出相关规定,但对消防队员没有专门规定;而消防法规则全都针对现役军人,无法套用到专职消防队上。虽然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了意外伤害等险种,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今年台州就有1名专职消防队队长在灭火中牺牲,但在抚恤金上根本无法抚平家庭丧失亲人的痛苦。另外,专职消防队的待遇又不高,思想教育和组织管理不落实,队员思想难免产生波动,队伍难免会不稳定。

五是建设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突出。专职消防队伍地方性较强,管理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有的地方属保卫部门领导,有的属安技部门领导,有的属公安派出所领导。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不是抓消防安全,对消防业务不懂、不精、不熟,加之一些主管部门和单位对消防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造成专职消防队功能单一、业务不精等诸多问题的存在,地位与作用发挥得不到充分发挥,消防主管部门在

指挥调度、消防业务培训上不也能得到很好落实,直接影响执勤备战工作。

深入剖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政策法规建设滞后、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更主要的是思想认识、推进力度等方面的原因。有的地方政府和领导没有认识到建专职消防队,是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认为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水平如何对当地政府和领导的“政绩”影响不大。有的公安消防部门对消防工作规律、特点研究不够,没有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意见,并变成政府的决策,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缺乏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尤其是国发15号文件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后,没有抓住机遇,加快推动步伐;有的畏难情绪严重,片面强调客观困难,对如何抓好这支队伍建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推动力度不大,发展缓慢,“重建轻管”现象较为普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的对策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紧紧抓住当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当前可以说是专职消防队伍加速推进的最好时期。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关注民生。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为大力发展专职消防队伍提

供了历史性机遇。国务院15号文件就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老百姓身边有了消防安全保卫力量,这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平安工程”和“民生工程”。第二,公安部等部委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战略思路。去年9月份,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交通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并于9月11日至12日,在山东召开了全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立足国情,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突出重点,全面发展,整体推进,努力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消防力量体系。第三,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作为强化政府社会管理、稳定火灾形势的重要措施是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共识。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非传统安全问题和因素不断增多。城镇消防规划不落实、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滞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公共消防安全环境亟待改善、公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日趋突出,如果不稳定全省火灾形势,重特大火灾事故接连发生,就会直接影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的实施,由此可见,大力发展地方消防力量是实施城镇化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要求,是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稳定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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