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招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招商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分管招商引资的副主任,区招商中心部门负责人(下称相关招商负责人);

2、专业招商人员。

二、工作目标任务

1、相关招商负责人的工作目标任务就是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考核方法主要是半年一通报、全年一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招商业绩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专业招商人员的工作目标任务由各相关部门分解制定,考核方法主要是日考勤、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招商业绩。

三、组织实施

建立***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参加,区招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专业招商人员日考勤、月度考核由招商中心具体负责;所有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由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实施。

四、专业招商人员考核流程

1、日考勤。即专业招商人员工作时间内要记好《工作日志》(每月底将工作日志上报所在部门),每天将工作照片上传微信工作群,以上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2、月度考核。每月5日前,所在部门负责考核上月各专业招商人员拜访企业数、收集项目信息数、客商考察洽谈数;各专业招商人员对所掌握的项目信息进行认真筛选,将有价值的信息每月30日前上报所在部门。对有价值的、可靠性高的重大项目信息随时上报。考核方法由专业招商人员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评估情况书面报送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核定考核对象月度工作完成情况,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发放上月月度考核浮动工资。

3.年度考核。每年1月中旬前,专业招商人员将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招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评估情况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书面报送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考核专业招商人员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工作目标考核: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完成情况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考核等次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

分)、一般(80分以下)三个等次,根据工作目标考核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发放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金。

4、工作纪律。专业招商人员必须遵守招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统一安排和管理,积极参加招商引资活动,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专业招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24小时联系畅通。专业招商人员不得从事除招商引资职责范围外的任何经营活动,不得形成任何形式的对外债权债务,不得有任何损坏周山河街区招商形象的行为。

五、考核结果运用

相关招商负责人实行保证金考核办法,保证金标准为区分管招商引资的副主任4万元,各部门负责人3.5万元。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得分即为各招商负责人得分,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取回保证金的2倍(含自己上交的部分,下同),得分80分(含80分)以上取回保证金,每低于80分1分扣除保证金500元,直至扣完;上述人员年度招商业绩专项考核奖金,参照医药园区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专业招商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薪酬办法,基本工资按学历设立三个标准,具体为:大学本科5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0元/月。绩效工资由月度考核浮动工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金、招商业绩专项奖金三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发放标准如下:

1、设立月度考核浮动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月度工作目标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考核浮动工资1000元/月;月度工作目标考核确定良好等次的,按80%的标准发放月度浮动工资;月度工作目标考核确定一般等次的,按50%的标准发放月度浮动工资。

2、设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绩效奖金,标准为2-3万元/年。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优秀的,发放考核奖金3万元;考核良好,发放考核奖金2万元;考核一般,且考核得分在70-79的,发放考核奖金1万元;考核一般,且考核得分在70以下,不予发放考核奖金;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低于70分的不再续聘。

3、设立年度招商业绩专项考核奖金,参照医药园区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4、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对专业招商人员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和全年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招商实绩不明显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5、具体考核细则由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六、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七、本办法由区招商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