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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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10.22•【字号】青发改循环〔2020〕654号•【施行日期】202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改循环〔2020〕65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委牵头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10月22日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青发改循环〔20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发改办环资〔2020〕33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等9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禁止生产、销售相关塑料制品。

禁止全省范围内企业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日化产品。

对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持续推进)开展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

塑料污染治理相关产品标准解读

塑料污染治理相关产品标准解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筹管理、指导协调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监督 抽查,汇总、分析全国监督抽查信息。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本级监 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抽查信息。
市级、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监督抽查,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监督 抽查信息,配合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抽样工作,承担监督抽查结果处 理工作。
4 四种严格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塑料制品标准解读
4.2 塑料购物袋
4.2.3 要求
标识
应不小于0.025mm
尺寸偏差:厚度及偏差、宽度偏差、长度偏差
感官:颜色、异嗅、外观、印刷质量
物理力学性能: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
淀粉含量:适用于淀粉基塑料购物袋
降解性能:适用于降解塑料购物袋
氯乙烯
金属稳定剂
苯系化合物
增塑剂
4
1 塑料制品的发展及塑料污染现状
5
1 塑料制品的发展及塑料污染现状
对水的污染:废弃塑料对海洋的污染已经成为国际性问题。不仅影响航 运,清理费用巨大,而且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
对土地的污染: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农田中,既会影响土壤透气 性,阻碍水分流动和作物根系发育,还会缠绕农机,影响田间作业,长此下 去又能影响深层土壤,使土壤环境恶化,进而威胁人类生存。
在自然界如土壤和/或沙土等条件下,和/或特定条件下或厌氧消化或水 溶性培养液 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CO2)和/或甲 烷(CH4)、水(H2O)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的塑料购物袋。 淀粉基塑料购物袋:
添加了淀粉原料制得的塑料购物袋,且淀粉含量不小于15%。

新版“限塑令”,向塑料垃圾说不

新版“限塑令”,向塑料垃圾说不

新版“限塑令”,向塑料垃圾说不作者:来源:《作文周刊·八年级版》2020年第10期2020年1月19日,被称为新版“限塑令”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布,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快递塑料包装等被纳入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范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新版“限塑令”三步走,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明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

“限塑”十余年,依然我行我“塑”2008年6月1日,我国施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即“限塑令”。

其中规定,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十余年来,人们使用塑料袋的现状并无多大改观,主要表现在:1.限住了大超市,管不住小商贩。

按照“限塑令”要求,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包括所有商品零售场所。

而在现实中,大型商场、超市基本做到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十余年来塑料袋的使用量明显减少;反观农贸市场、饭店、路边摊等场所,塑料购物袋都是免费的,每天的塑料袋使用量依然很大。

即便大型商超,也存在“死角”。

由于超市生鲜、蔬菜区的塑料袋免费提供,顾客经常从袋子自取处一撕好几个,一个菜装一个袋,整体算下来也是不小的数量。

2.快递和外卖成消耗大户。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购、餐饮外卖等新的消费业态让塑料垃圾成倍增长。

每天仅通过餐饮外卖,全国产生的塑料袋垃圾就不计其数。

不仅是塑料袋,一份外卖订单产生的塑料垃圾,还有塑料餐盒、塑料餐具等。

“限塑令”下,塑料袋为何长盛不衰?@市民王女士:我觉得还是因为方便吧!虽然大家都知道塑料袋不环保,国家也号召、支持老百姓使用菜篮子,但是菜篮子携带不方便,至于布袋倒是携带方便,但装菜有些不太合适。

@学生周某:现在年轻人去超市或商场随机性比较强,很少会提前准备购物袋。

从“限塑”到“禁限” 塑料是否真的限得住

从“限塑”到“禁限” 塑料是否真的限得住

从“限塑”到“禁限”塑料是否真的限得住作者:暂无来源:《科学之友》 2020年第5期文|史志鹏彭训文在公司加班叫一份外卖,商家告知不再提供一次性餐具,餐盒要回收;下班路过饮品店买杯饮料时,发现一次性吸管变成了纸管;去集贸市场买菜,发现拿到的塑料袋不再是又轻又薄的“三无产品”,而是可降解塑料袋……从2020 年起,人们生活中的这些细小变化将会越来越多。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2020 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2020 年开始,率先在部分地区、领域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到2022 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到2025 年,塑料制品全环节管理制度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这份《意见》被视为2008 年“限塑令”的升级版,摆脱了以往“价格杠杆”的依赖,禁令覆盖范围更大、可操作性更强。

专家表示,治理塑料污染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

从“限塑”到强化“禁限”,治理塑料污染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消费者:对便宜、方便的塑料制品养成了使用习惯在超市采购货物,我们常常会发现为保证新鲜,很多菜品和水果被塑料袋、塑料膜包裹起来。

成卷的手撕袋被摆在显眼位置,供人们随意取用,很多人随手一撕就是好几个。

在某超市的结账柜台,半小时时间里,有记者观察到在15 名结账顾客中主动提出购买塑料袋的有10 人,自带塑料袋的3 人,自带帆布袋的1 人,推拉杆车的1 人。

家住该超市附近的张大妈的拉杆车里装满了蔬菜。

“家里备着布袋,拉着车省力点。

”她说,偶尔应急时也会购买塑料袋。

有的顾客将每样菜品都用手撕袋包好,然后装入购买的大塑料袋中。

算下来,一个顾客买一次菜,使用的塑料袋就将近10 个。

在一些农贸市场和小商店,使用违规塑料袋的情况更普遍。

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附近一家农贸市场里,塑料袋虽然收费,但没有任何标识。

一些商贩为了好做生意,主动使用或免费提供低质塑料袋。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20)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20)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20)《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2月10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经济特区内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下列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一)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袋类,包括购物袋、日用塑料袋、纸塑复合袋等商品包装袋和用于盛装垃圾的塑料袋;(二)含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包括盒(含盖)、碗(含盖)、碟、盘、饮料杯(含盖)等;(三)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的其他需要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实行名录管理。

禁止名录的制定和调整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论证评估后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的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财政、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消除白色污染,我国再次明确时间表

消除白色污染,我国再次明确时间表

iktli节能减排与循环经诉消除白色污染,我国再次明确时间表2020年对很多塑料制品而言将是“生死线”。

到2020年底,我国将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针对当前塑料制品带来的“白色污染”,今年以来,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出台了一揽子新政。

先是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被誉为2008年“限塑令”的升级版,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时间表;随后,国家发改委又出台了《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禁塑目录》);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X以下简称《固废法》)则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将处以一万至十万兀的罚款。

从“限塑”到强化“禁限”到细化法律责任,我国对塑料污染的治理正在有力有序推进中。

着眼于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我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塑料生产国与消费国。

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消耗量持续上升。

由于绝大部分废弃塑料回收利润低,99%的快递废弃塑料会被混入生活垃圾中,最终被焚烧或填埋。

《中国快递包装废弃物产生特征与管理现状研究报告》指出,2018年,我国快递行业共消耗塑料类包装材料85.18万吨。

塑料包装废弃物中,仅1.77万吨会被再生利用。

与之前相比,《意见》的一大亮点在于,着眼于整体塑料循环产业链的构建,提出构建塑料回收管理体系和步骤,从不同层面上发力,比如规范企业的生产,健全垃圾回收体系等。

配套的监管、政策和科技研发方面也有了比较全面的体系规划。

不同于以往政策仅对个别环节、个别领域做出规范,《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0〕1520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0〕1520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经济信息委、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委、商务委、文化旅游委、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资环〔2020〕14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统筹部署和任务分工。

近期,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对近期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

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召开的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我市实际,现就扎实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下同)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各区县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尽快研究提出可操作、有实效的工作方案,实化具体推进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狠抓重点领域推进落实(一)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新版限塑令来了

新版限塑令来了

龙源期刊网
新版限塑令来了
作者:
来源:《文萃报·周二版》2020年第03期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1月19日发布。

意见明确,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

意见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三项主要任务。

一是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

二是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据新华社1.19讯)。

2020年全国各省禁塑限塑政策汇总分析

2020年全国各省禁塑限塑政策汇总分析

1.中央掌握禁塑节奏,八月末禁塑政策开始执行中央持续推进限塑进程,8月底限塑政策进入执行阶段。

2020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限塑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并推广发展包括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2020年7月,国家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限塑工作的开展,要求各省市于2020年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以上城市等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并于2020年8月底前,各地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并且在今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对各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部委联合督查。

所以自8月底开始,各地限塑政策将陆续进入执行阶段。

商务部发布商务领域禁塑限塑工作通知,明确各塑料种类在重点商务领域的管控要求。

商务部于2020年8月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商务领域推进禁塑限塑的时间表和实施地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的禁塑要求,例如引导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积分奖励等激励手段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能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强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等。

这些要求对各地在8月底开始的于商务领域的禁塑工作有较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省级单位划分责任主体,将禁塑难题拆分各省积极响应中央,省级方案陆续出台。

减塑令减少使用塑料制品新版限塑令介绍宣传PPT课件

减塑令减少使用塑料制品新版限塑令介绍宣传PPT课件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为导向,研发推广性 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规 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 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 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基本原则
新版限塑令总体思路和特点
基本原则
1. 一是系统性此次《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 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 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2. 二是协同性《意见》既提出了禁止、限制类的管制要求,也明确 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 给,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处置等系统性措施。
保/护/环/境/减/少/塑/料/制/品/的/使/用
—新版禁塑令介绍宣传—
Part 1 塑 料 污 染 的 危 害
目录
CONTENTS
Part 2 新版限塑令出台背景 Part 3 新版限塑令总体思路和特点 Part 4 新版限塑令主要有哪些内容
Part 5 限塑令支撑保障体系
塑料污染的危害
塑料污染的危害
塑料污染的危害
• 塑料不易降解,影响环境的美观,所含成分有潜在危害, 因塑料用做包装材料多为白色,所以也叫白色污染。
• 主要来源有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 合物制成的包装袋、农用地膜、一次性餐具、塑料瓶等
塑料污染的危害
100亿个塑料袋=100亿个消耗石油约90万吨可供约42万辆汽车行驶一年=消耗标准煤约127万吨=增加二氧化碳
排放约300万吨自
➢ 全球平均每一分钟消耗100万个塑料袋 ➢ 15%全球每年塑料总消费量4亿吨 ➢ 中国消费超6000万吨 ➢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塑料生产国有283万家塑料制品相关企业 ➢ 我国塑料袋年使用量超过400万吨(截至2019年) ➢ 每天使用塑料袋约30亿个其中10亿个仅用于买菜

河北省塑料制品禁限目录2020

河北省塑料制品禁限目录2020

口崇礼区建成区 、雄安
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 县城(市、区)建成区 新区启动区、北京大兴
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
的商场、超市、药店、 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
机场临空经济区 、沿海
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 ;
县城(市、区)建成区
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 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 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
活动禁止使用 ;集贸市
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 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 不再主动提供
时间节点
产品 禁限区域及
种类
要求
已禁止
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 袋
河北省塑料制品禁限目录
2020年底
2022年底
2025年底
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 禁止使用
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 禁止使用
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
全省范围邮政快递网点 禁止使用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 、销售
2022年底
一次性塑料棉签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 、销售
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 品
全省范围禁止生产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全省范围禁止销售
2025年底
不可降解塑料袋
各市城市建成区 、雄安
新区启动区、北京大兴
石家庄城市建成区和张家
各市城市建成区 、张家
机场临空经济区 、沿海
口崇礼区建成区的商场 、
场规范和限制使用
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 料吸管
一次性塑料餐具
宾馆、酒店一次性塑 料用品
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 用
各市城市建成区 、张家口 崇礼区建成区、雄安新区 全省县城(市、区)建 启动区、北京大兴机场临 成区及内设景区景点的 空经济区及内设景区景点 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 的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 使用 使用

2008、2020版“限塑令”基本要求及变化

2008、2020版“限塑令”基本要求及变化

2008、2020版“限塑令”基本要求及变化
2008年版“限塑令”首次出台,主要针对塑料袋的使用进行限制。

基本要求包括:
1.限制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商家需收取塑料袋使用费。

2.鼓励商家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塑料袋或其他环保材料的袋。

3.鼓励公众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塑料袋或其他环保材料的袋。

4.对违反“限塑令”的商家处以罚款。

2020年版“限塑令”对2008年版进行了修订,扩大了限制范围。

基本要求包括:
1.限制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塑料餐具、塑料勺子、塑料吸管等单次使
用塑料制品。

2.商家需收取塑料制品使用费,并提供环保材料的替代品。

3.对生产、销售违反“限塑令”的塑料制品的企业和个人处以罚款。

总的来说,2020年版“限塑令”对2008年版进行了扩大限制范围和加强执行
力度。

同时也提高了对于环保材料的推广和使用。

这样就可以进一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资源,提高生活质量。

限塑令的出台和执行对于减少塑料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塑料袋、餐具、勺子等塑料制品占用大量资源生产,使用后很难被回收利用或降解,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

限塑令的实施可以降低塑料消耗量,减少塑料污染。

同时,限塑令对于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推广环保产品也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限制和收费的方式,鼓励公众使用环保产品,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环保产品的发展。

总的来说,“限塑令”是保护环境、保护资源、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需要
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支持。

2020最严“禁塑令”,各省市禁塑行动一览

2020最严“禁塑令”,各省市禁塑行动一览

2020最严“禁塑令”,各省市禁塑⾏动⼀览背景:国家发改委联合⽣态环境部于2020年1⽉16⽇发布《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在2025年,完善塑料制品⽣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限制使⽤。

7⽉10⽇,国家发展改⾰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8⽉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案,重点围绕2020年底阶段性⽬标,确保如期完成⽬标任务。

7⽉17⽇,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作的通知》,对禁限管理的细化标准进⾏了详细界定。

中央两度发⽂,彰显表明了我国政府在治理塑料污染⽅⾯的决⼼。

⾃2020年1⽉新版“禁塑令”出台后,省级“禁塑”政策出台明显加快,多个省份地区也陆续发布了当地的“禁塑令”。

各省的禁塑节奏类似,均为2020年在⼏个主要城市试点,2022年推⼴全省,2025年达成全省禁塑的⽬标。

根据中央及地⽅政策内容,未来2-5年内,禁塑政策即将在全国⼤范围铺开,可降解塑料⾏业有望实现⾼速发展。

那么⾃国家政策发布之后,各省市地区的落实情况如何呢?让我们⼀起来看看:2020年3⽉河北省:发展改⾰委员会发布《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案(公开征求意见河北省:稿)》⼴西壮族⾃治区:发展改⾰委牵头组织起草《⼴西壮族⾃治区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实⼴西壮族⾃治区:施⽅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吉林省: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吉林省:青海省:发展和改⾰委员会同青海省⽣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青海省:施办法》天津市:⽣态环境局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天津市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实施⽅案(征求意天津市:见稿)》西藏⾃治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西藏⾃治区“⽩⾊污染”治理攻坚战⾏动总体⽅案》西藏⾃治区:2020年5⽉云南省:发展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云南省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案》云南省:⼭东省:发展和改⾰委员会、⽣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东省:(发改环资〔2020〕80号)⼴东省:⼴东省:发展和改⾰委会同省⽣态环境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6⽉三明市:⼗三届⼈⼤四次会议第01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提到,福建省已制定《福建省关于进⼀步三明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河南省:经河南省委深改委研究同意,河南省发展改⾰委、⽣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加快⽩⾊污河南省: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动⽅案》浙江省: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浙江省:见稿)》⼭西省:⼭西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西省:重庆市: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重庆市:见稿)》内蒙古⾃治区:发展改⾰委、⽣态环境厅印发《内蒙古⾃治区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作实施内蒙古⾃治区:⽅案》江西省:发改委、⽣态环境厅⽇前联合印发《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案》江西省:四川省:由四川省发展和改⾰委员会、四川省⽣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进⼀步加强塑料污四川省:染治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发展和改⾰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关于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案(征求意见上海市:稿)》福建省:发展和改⾰委员会、福建省⽣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关于进⼀步加强塑福建省:料污染治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肃省:发展和改⾰委员会、⽢肃省⽣态环境厅印发《进⼀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案》⽢肃省:天津市:⼈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天津市⽣活垃圾管理条例》,⾃2020年12⽉1⽇起施天津市:⾏。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

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

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和安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在充分征求各地市、各相关部门、有关专家、行业协会和企业以及公众意见基础上对《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报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考虑(一)随着国家限塑和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一次性塑料用品消耗量持续上升,对资源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压力,据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我省外卖、快递、电商等行业消耗的一次性塑料袋、塑料包装、塑料餐具等合计达到55.5万吨,近三年年均增长达16%。

二是我省塑料产业的产量、产值约占全国的16%和26%,位居全国首位,但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塑料技术和产能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三是绿色物流、绿色包装等有利于源头减量的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力度不足,循环利用和回收处置体系还不完善。

四是农村垃圾随意丢弃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农田残留地膜清理整治难度大。

五是限塑的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参与意识有待加强。

(二)针对上述问题,《实施意见》从塑料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入手,突出塑料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一是坚持有序治理。

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层级、分步骤、分领域、分区域,有力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

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

附件1
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相关规定,对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设定细化标准如下:
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一次性塑料棉签
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四、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五、不可降解塑料袋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
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六、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七、一次性塑料吸管
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八、例外
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餐饮行业“禁限塑令”解析

餐饮行业“禁限塑令”解析

餐饮行业“禁限塑令”解析时间:2020-07-23 09:01 来源:食品伙伴网作者: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

《意见》作为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升级版”,自发布以来就引起了相关部门及企业的高度重视。

《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食品伙伴网就餐饮行业禁限塑料品类、禁限措施及处罚、禁限产品替代方案三方面对餐饮相关禁限情况进行解读分析。

餐饮行业禁限塑料品类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20年底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7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及细化标准。

根据《通知》中的细化标准,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餐饮相关品类及细化标准如下:1、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2、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4、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26•【字号】长政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通告长政发〔2020〕12号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切实减少因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部分场所和领域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城市建成区的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鼓励在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二、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三、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四、各级发展和改革、生态环境、商务、文旅广电、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对以上场所和领域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对不执行本通告的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公开曝光。

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酒店、宾馆、旅游等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

六、本通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长沙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26日。

我国限塑、禁塑期限确定

我国限塑、禁塑期限确定

我国限塑、禁塑期限确定
作者:
来源:《作文与考试·初中版》2020年第11期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1月19日公布了《關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这其中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2年底,全国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重点地区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袋使用量。

同时,积极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在塑料污染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绿色物流模式。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
■微言大义:限塑、禁塑期限的确定,彰显了我国对于塑料治理的决心和信心。

希望大家都能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一起为美丽中国而加油。

■适用话题:小事不小;我爱我的家;改变……。

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附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相关规定,分地区、分领域、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实行禁限管理,2020年涉及的禁限部分品类细化标准如下: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 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

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四、一次性塑料棉签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五、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六、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七、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八、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九、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十、其他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2020年全国各省禁塑限塑政策汇总分析

2020年全国各省禁塑限塑政策汇总分析

1.中央掌握禁塑节奏,八月末禁塑政策开始执行中央持续推进限塑进程,8月底限塑政策进入执行阶段。

2020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明确限塑范围: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并推广发展包括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2020年7月,国家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积极推动限塑工作的开展,要求各省市于2020年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督促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地级以上城市等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围绕2020年底阶段性目标,并于2020年8月底前,各地要对照本通知要求,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并且在今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对各地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和监督执法情况进行部委联合督查。

所以自8月底开始,各地限塑政策将陆续进入执行阶段。

商务部发布商务领域禁塑限塑工作通知,明确各塑料种类在重点商务领域的管控要求。

商务部于2020年8月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商务领域推进禁塑限塑的时间表和实施地区,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住宿、展会、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具体的禁塑要求,例如引导商场、超市等场所,通过积分奖励等激励手段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能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加强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等。

这些要求对各地在8月底开始的于商务领域的禁塑工作有较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省级单位划分责任主体,将禁塑难题拆分各省积极响应中央,省级方案陆续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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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 号)相关规定,分地区、分领域、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实行禁限管理,2020年涉及的禁限部分品类细化标准如下:
一、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 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 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

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四、一次性塑料棉签
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五、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六、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七、不可降解塑料袋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八、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九、一次性塑料吸管
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十、其他
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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