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红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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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红线30条

安全管理红线30条

安全管理“红线”三十条一、“一通三防”专业第一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或打钻地点喷孔造成瓦斯浓度超过1.5%时,跟班队长、班长以及现场瓦检员、安检员必须带领所有人员立即撤离作业地点,到达安全地点后向矿调度室进行电话汇报,否则跟班队长、班长免职,瓦检员和安检员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井下作业地点瓦斯浓度超过1%后,调度室值班调度员要立即下达撤人指令,同时向值班矿长、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值班矿长、矿长或矿总工程师接到通知后不立即下达“停止作业、立即撤离人”指令的,值班矿长、矿长和总工程师一律免职。

第三条矿井瓦斯超限后,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查明超限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后,待瓦斯浓度降至规定值以下,由矿总工程师下达复工指令(矿长及其他分管领导无权下达指令)。

凡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而恢复作业的,跟班队长和主管队长一律免职;矿总工程师未组织查明分析超限原因及制定防范措施的一律免职。

第四条井下所有瓦斯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吊挂,严禁对瓦斯传感器进行封堵、藏匿、非正规挪移,严禁私自调整瓦斯报警值、断电值、显示值,否则管理干部一律免职,普通职工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擅自篡改、修订采掘作业地点监测监控曲线或是监控数据者,监测监控人员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主管队长或科长一律免职。

第六条各矿井要严格遵守爆破管理制度,爆破距离及警戒设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跟班队长一律免职,责任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或石门揭煤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及防突措施,否则矿总工程师及矿长一律免职;岩巷施工过程中,遇煤层必须停止作业并向调度室汇报,否则当班班长及跟班队长一律免职。

第八条施工钻孔弄虚作假的,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干部一律免职。

第九条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超采超掘,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干部一律免职。

第十条突出矿井未按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或校检指标不合格而组织生产的,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干部一律免职。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的安全经营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二、安全红线的定义安全红线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防范事故风险,设定的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边界。

三、安全红线的内容1.设备设施安全红线(1)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经过安全检测和验收;(2)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3)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修,禁止强行运行;(4)设备设施运行期间,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警示员工注意安全。

2.生产作业安全红线(1)明确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要求;(2)对于涉及高风险作业的员工,应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3)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作业操作;(4)对于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特殊物品,应进行专门的储存和操作,确保安全。

3.人员行为安全红线(1)在现场工作的员工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2)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或吸毒,确保员工身心健康;(3)禁止员工擅离岗位或违规行为,如发现应立即制止并进行处理;(4)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4.应急管理安全红线(1)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2)确保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培训;(3)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4)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设备,确保其完好可用性。

5.法律法规安全红线(1)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2)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3)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惩处和整改;(4)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

四、安全红线的监管与处罚1.安全红线的监管(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3)与员工建立安全信任机制,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红线的处罚(1)对于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2)对于造成严重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3)对于频繁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和警告处理。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安全管理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个人安全、社会安全以及国家安全等多个方面。

为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们需要明确十条红线,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条红线:重视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教育可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因此,我们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对公众和特定人群的安全知识普及,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条红线: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监管是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

政府和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安全事故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红线:严禁泄露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泄露是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安全问题之一。

我们要严禁个人信息的泄露,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泄露。

第四条红线:杜绝网络攻击网络攻击是当前互联网时代面临的重大安全威胁之一。

我们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杜绝网络攻击的发生,保护网络信息安全。

第五条红线: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要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红线:严禁校园暴力校园暴力是当前社会中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我们要加强对校园暴力的预防和处理,杜绝校园暴力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红线:禁止酒驾酒驾是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我们要加强对酒驾的打击力度,严禁酒后驾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

第八条红线:禁止非法集会非法集会是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我们要加强对非法集会的打击力度,严禁非法集会,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第九条红线:防止火灾事故火灾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们要加强火灾事故的防控工作,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第十条红线:加强安全意识安全意识是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

我们要加强对人们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人们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是指在安全管理中必须严守的底线规定,不得擅自越过的安全控制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1. 不得擅自改变、移动或者撤除安全设施和设备。

2. 不得擅自操作、开启或关闭与安全相关的设备、系统或者管线。

3. 不得擅自进行未经许可的修缮、维护、更换、调试或改造工作。

4. 不得擅自使用以及操作与安全相关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5. 不得擅自开展、停止或调整与安全相关的工艺或生产线路。

6. 不得擅自扩大、改变或者迁移与安全有关的作业区域。

7. 不得擅自消除或隐瞒事故、隐患、异常情况及警告信号。

8. 不得擅自将事故、隐患、异常情况及警告信号上报等责任推卸给他人。

9. 不得擅自泄露、篡改或窃取与安全相关的信息、数据或资料。

10. 不得擅自逾越或压缩与安全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红线规定,企业和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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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是指在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严守的一些底线和限制。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1. 严禁忽视安全隐患: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认真识别和查处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严禁忽视或疏忽处理安全问题。

2. 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指挥。

3. 严禁瞒报和谎报事故信息:发生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时,相关人员必须及时上报,严禁瞒报和谎报事故信息。

4. 严禁利益冲突和腐败行为: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滥用职权或参与腐败行为。

5. 严禁违法犯罪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6. 严禁泄露和篡改安全信息:安全管理涉及各种敏感信息,严禁泄露和篡改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7. 严禁违背职业道德: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

以上是常见的安全管理红线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不同行业、单位和岗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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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红线1. 严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非法运输等违法行为。

2.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3. 严禁使用不合格、淘汰的设备设施。

4. 严禁未按设计、未按规程、未按标准施工、生产。

5. 严禁在安全设备设施未完善、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投入生产、使用。

6. 严禁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 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8.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爆破、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

9. 严禁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10. 严禁隐瞒事故、谎报事故、迟报事故、漏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安全检查制度(1)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事故发生后,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漏报。

5.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条件改善和事故隐患治理。

(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确保投入资金合理使用。

6.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1)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2)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所中,明确规定和界定一系列风险和安全事故的红线,以便及时发现、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的管理机制,确保安全工作能够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有效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在安全管理“红线”制度中,一般会明确以下方面内容:
1. 环境安全红线:指明各种环境风险的的可接受范围,例如辐射、噪声、有毒气体等。

在超出红线的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2. 安全设备红线:明确各类安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生产工艺红线:规定各类生产工艺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提示红线。

一旦超过红线,需要立即停止操作,排查事故隐患,并进行相关的整改措施。

4. 工作行为红线:对员工和管理者的行为要求进行界定,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为,确保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符合规范。

5. 紧急情况红线:规定各类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和处置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应急救援工作。

通过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推行,可以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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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内容

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内容

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内容
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是指国家制定的一系列重要的安全底线,旨在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以下是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的内容:
1. 不容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恐怖活动、渗透颠覆活动等。

2. 不容忍破坏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行为,包括分裂国家、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危害国家海洋权益等。

3. 不容忍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行为,包括干涉国家政治制度、破坏国家政治安定、颠覆国家政权等。

4. 不容忍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包括侵犯国家财产、破坏国家经济秩序、破坏国家金融安全等。

5. 不容忍危害国家科技安全的行为,包括窃取、盗用、非法转让国家科技成果、破坏国家科技创新环境等。

6. 不容忍危害国家信息安全的行为,包括非法获取、篡改、泄露国家重要信息、破坏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等。

7. 不容忍危害国家人民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恐怖袭击、暴力犯罪、重大安全事故等。

8. 不容忍危害国家人民身体健康的行为,包括制售假药、非法销售有毒、有害产品等。

9. 不容忍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行为,包括危害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秩序、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

10. 不容忍危害国家资源环境安全的行为,包括破坏国家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系统等。

11. 不容忍危害国家军事安全的行为,包括军事侵略、军事渗透、军事威胁等。

12. 不容忍危害国家外交安全的行为,包括干预国家内政、损害国家利益、破坏国际秩序等。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
是指在安全管理中明确划定的不能逾越的底线,用于规范和约束各类安全风险行为。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组织或个人的安全,并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要点包括:
1. 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标准和规范,包括生产、操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标准和规范应基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专业经验等进行制定。

2. 根据“红线”制度,对各类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类,划定不能逾越的安全底线。

通过明确安全红线,可以使企业、组织或个人明确各类安全风险的界限,避免超过安全底线带来的风险。

3. 设立安全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安全风险的动态。

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测和预警机制,能够及时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预防和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4. 打造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培养安全习惯。

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培养大家的安全习惯,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红线的认识和遵守。

5. 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建立严格的执法制度,对于那些超越安全底线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罚,以维护安全红线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总之,安全管理“红线”制度是构建安全生产体系和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明确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划定安全红线,并加强监测、教育和执法力度,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风险。

安全管理红线

安全管理红线
3、严禁未经审批擅自退出热工、电气保护;
4、严禁擅自变更计划检修项目;
5、严禁无措施、方案组织危险作业;
6、严禁未对安全措施进行核对即开始进行作业;
7、严禁未制定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交叉作业;
8、严禁未进行安全交底就开展检修工作;
9、严禁擅自变更检修安全措施;
10、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行高危作业;
11、严禁擅自拆除、翻越检修围栏;
12、严禁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
13、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
14、严禁吊装区域不进行严密隔离、封闭;
15、严禁使用无检验标签的起重设备和违章使用起重设备。
16、严禁封闭空间作业无人监护以及未经空气检测合格进入密闭空间;
17、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在危险作业区域逗留;
18、严禁未经允许以试代修;
19、严禁检修项目验收缺位;
20、严禁违反重大作业旁站监督管理规定;
四、其它安全红线
1、严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
2、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域;
3、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驶车辆;
4、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5、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
6、严禁运灰驾驶员独自支起液压修车(围墙内)
4、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强制运行参数;
5、严禁安全措施未执行即许可工作票;
6启动设备;
8、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严禁无措施、无方案进行重大操作;
10、严禁违反重大操作旁站监督管理规定;
三、设备管理红线
1、严禁无票作业;
2、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修改逻辑及保护定值;
7、严禁违反安全工作规程;
8、严禁无证上岗和先上岗后培训;

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内容

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内容

应急管理12条安全红线内容如下: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理有漏洞,导致发生事故的。

2.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瓦斯超限作业的。

3. 违反设计规定,违规组织生产的。

4.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不健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的。

5. 重大灾害因素监控措施不力,对重大危险源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

6. 未按规定配备井下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作业的。

7. 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条件变化时,未及时编制、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严格执行的。

8. 煤矿企业未按规定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有漏检、假检行为的。

9. 井下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片面追求生产进度的。

10. 煤矿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

11. 煤矿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井下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合格的。

12. 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风险抵押金的。

这些红线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如果违反了这些红线,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同时,各煤矿企业也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在应急管理过程中,除了遵守这些安全红线外,还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3. 加强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可靠和及时供应。

4. 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应急联动机制,确保应急管理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总之,应急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遵守安全红线,加强应急管理,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16篇】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16篇】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16篇】第1篇安全管理红线规定一、所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严禁在防突措施不达标仍存在突出危险的区域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二、所有矿井严禁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生产,必须做到"瓦斯不超限,超限即停产",对每一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分析原因,强化措施,追究责任。

对由于存在隐患造成的瓦斯超限超过1次/月或2次/年的矿井要停产整顿。

三、所有矿井在排放瓦斯期间严禁有关领导不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在回风区域不执行断电撤人。

四、所有矿井严禁在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必须做到"有掘必探,不探不掘,不治理不开采,不评价不开采"。

五、所有开采下组煤或水文条件极复杂的矿井严禁在未安设水害报警系统和未构筑预隔离设施的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六、所有矿井采掘活动中突然发现出水、透水征兆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七、所有矿井主提升系统严禁超负荷运行,必须做到"减速降载,以勾定产"。

八、所有矿井机电设备严禁出现失爆现象,必须做到零失爆,保证管理实现"90·5·1"。

九、所有矿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严禁甩掉机电设备保护和带电作业。

十、所有矿井严禁"扒、蹬、跳"运行中的车辆、皮带和刮板输送机,运输斜巷必须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运输不超载、安全设施灵敏可靠。

十一、所有矿井的掘进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炮掘工作面架棚支护未采取防倒措施、锚网支护工作面锚索未跟头、巷道维修未事先加固的严禁施工。

十二、所有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动态达标,"两确认三汇报"符合要求,否则严禁生产。

十三、所有单位隐患排查必须做到班组1次/班、区队(车间)1次/天、矿井(厂)1次/月、公司1次/季,严禁在未排查隐患、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制度十条红线

一、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 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生产安全。

3.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

员工必须保证身体健康,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4. 严禁在危险区域、危险时段从事作业。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在危险区域、危险时段从事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5. 严禁违规动火、用电。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用电作业必须遵守用电安全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6. 严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工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工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

7. 严禁擅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防护设施完好。

8. 严禁隐瞒、谎报、迟报事故。

发生事故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迟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9. 严禁擅自停用、调试、改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调试、改造。

10. 严禁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应急救援物资。

应急救援物资必须配备齐全、完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以下措施: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责任。

5. 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6. 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7. 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红线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红线1.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 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 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作业。

4.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特种作业。

5. 严禁擅自改变安全设施、设备布局。

6. 严禁使用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7. 严禁在危险作业场所违规动火、动焊。

8. 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9.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10. 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对新员工、转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按时整改。

4.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2)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安全管理红线规定
是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而制定的一定范围内不允许越过的规定。

具体规定可能会因不同的场所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行为红线:禁止擅自进入危险区域、禁止行走或停留在没有保护措施的高处、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时做危险操作、禁止使用明火或吸烟等。

2. 安全设施红线:禁止任意拆除、破坏或擅自改动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识等。

3. 安全操作红线:禁止不按规定操作、维护和检修设备和器材,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等。

4. 作业环境红线:禁止在没有足够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在没有通风设施或防护措施的封闭空间进行作业等。

5. 安全风险红线:禁止不报告、不处理或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禁止不按要求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等。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提醒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安全,并促使他们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减少事故的发生,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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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

附件3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及执行说明一、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一)瓦斯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

(二)擅自高定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三)虚报、假报瓦斯抽采钻孔量和瓦斯抽采量。

(四)一风吹排放瓦斯。

(五)测气员、安监员、防突员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

(六)严重违章放炮。

(七)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或人为造成瓦斯传感器失效。

(八)“三专两闭锁”不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

(九)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和突出危险工作面不执行防突措施而进行采掘作业或超采超掘。

(十)井口20米范围内、井下无措施烧焊及使用明火。

(十一)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煤巷锚杆(锚索)支护擅自修改支护参数。

(十二)提升绞车的安全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扒、蹬、跳车;乘坐电机车驾驶室;乘坐皮带;带电作业。

(十三)采煤、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电气设备失爆(五类)。

(十四)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死亡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五)年度内触犯较严重“三违”的(见附件6),第一次进“三违”学习班;第二次待岗3个月;第三次解除劳动合同。

(十六)安全培训管理人员为受训不合格人员或未参加培训人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七)职工接受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待岗3个月。

第一次补考不合格的,待岗半年;第二次补考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八)擅自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的,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十九)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的,或有突然出水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十)因脱岗发生钻孔着火或瓦斯高值超限等事故的,解除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

二、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执行说明(一)“瓦斯超限作业”,系指:在作业范围内,监控探头记录或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超限时,仍进行作业。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五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五篇)

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解决“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生产中心主任职务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安全监控系统进行作业的;承压水开采未按防治水专项措施进行采掘活动的;瓦斯超限断电值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采掘活动的;超防突检测范围进行采掘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通风科科长职务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通风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或者设计、措施未审批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瓦检员、爆破员未实行统一管理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调度室主任职务接到紧急汇报,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应急救援的;作业地点存在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强行安排生产的;安装、回收工作面未编制安装、回收网络图进行安装回收作业的;安装、回收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排进行作业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免去地测科科长职务未严格执行“先探后掘”的;有地质资料无计划揭穿断层、陷落柱、突出危险煤层等或者安全技术措施未审批的;本部门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死亡____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它认为需要免职的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21条红线

安全生产管理21条红线

1.瓦斯超限作业的决策者,隐瞒瓦斯超限的责任者。

2.擅自调高监控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调整供电系统保护整定值,造成越级跳电,或违反“谁停电、谁挂牌、谁摘牌、谁送电”停送电制度的责任者。

3.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责任者。

4.一风吹排放瓦斯,采掘工作面无风或微风作业的责任者。

5.安检员、瓦检员及重要特殊工种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的责任者。

6.违章放明炮和糊炮者。

7.人为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通风设施及安全设施的责任者。

8.“三专两闭锁”没有按规程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闭锁失效的责任者。

9.井下违规使用电火焊及明火作业者。

10.违反规程、措施空顶作业,擅自修改巷道支护参数者。

11.提升绞车的保护、安全设施及立井井口闭锁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或失效;不服从管理强行乘坐罐笼者。

12.当班发现立井、斜井提升机提升钢丝绳磨损和断丝超限继续使用的责任者,或已汇报管理层后没有立即处理的管理者。

13.斜巷人员、物料混合提放;未挂保险绳、超提超放;未使用“一坡三挡”的责任者。

14.井下扒、跳胶轮车,胶轮车制动性能失效、失灵而强行运行;乘坐运行的皮带、刮板输送机者。

15.在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带电检修电气设备者。

16.年度内有三次“三违”者。

17.对未经公司安全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或经培训不合格的人员颁发假证件的双方责任者,员工个人行为伪造假证者。

18.没有按规程实施探放水而进行采掘活动,或有透水征兆没有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责任者。

19.在瓦斯抽放、发电车间或严禁烟火的警示范围内有吸烟及明火作业者。

20.没有按规定编制、审批、学习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责任者。

21.携带烟火入井、酒后入井、穿化纤衣服入井者。

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

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

安全生产管理十条红线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关键。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我们需要遵循十条红线,严格控制各项安全风险,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下面将逐条介绍这十条红线,并说明其重要性。

第一条红线:严禁私自改动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任何未经批准的改动都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因此,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规定,不得私自改动生产设备。

第二条红线:严禁使用过期或损坏的安全防护设备。

安全防护设备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但过期或损坏的设备无法发挥作用。

员工必须注意定期检查和更换这些设备,确保其有效性。

第三条红线:严禁超负荷运行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的运行要在安全负荷范围内进行,超负荷运行可能引发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员工必须了解设备的安全负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避免超负荷运行。

第四条红线:严禁擅自调整操作程序。

操作程序是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的重要依据,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

擅自调整操作程序可能导致安全隐患,危及员工生命安全。

第五条红线:严禁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具有一定的毒性和危险性,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使用,严禁违规操作。

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

第六条红线:严禁随意堆放杂物。

杂物的随意堆放会阻碍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使用,增加安全事故的风险。

员工必须保持工作区域整洁有序,杂物必须按规定的区域进行分类堆放。

第七条红线:严禁使用低质量的防火材料。

防火材料是预防火灾的重要防线,低质量的防火材料无法保障安全。

员工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火材料,确保其良好的防火性能。

第八条红线:严禁违规操作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违规操作高处作业可能导致坠落事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第九条红线: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进行维修和检修。

维修和检修是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无资质人员的擅自操作可能引发设备故障和安全事故。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

安全管理十条红线一、背景介绍在当今社会,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各个领域不可或缺的一环。

无论是企业、学校还是个人,都需要重视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全管理工作,我们需要明确安全管理的十条红线。

二、十条红线的重要意义安全管理十条红线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这些红线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遵守这些红线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第一条红线:责任意识安全管理的第一条红线是要树立责任意识。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只有每个人都把安全管理当作自己的责任,才能够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机制。

1. 加强领导责任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3.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第二条红线: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第二条红线。

只有充分了解和评估各种潜在风险,才能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1. 识别潜在风险2. 评估风险等级3. 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五、第三条红线: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是确保安全管理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 制定培训计划2. 开展各类安全培训3. 培训效果评估六、第四条红线: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是保障安全的关键。

第四条红线要求我们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2.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3. 及时整改隐患七、第五条红线: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第五条红线要求我们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做出应对。

1. 制定应急预案2. 组织应急演练3. 定期修订和完善预案八、第六条红线: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条件,也是第六条红线。

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1. 安全设施规划和布局2.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3. 更新和升级设施九、第七条红线:安全监控安全监控是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第七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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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26条)
一、机电设备管理(9条)
1.高压电气操作未办理“两票”、误操作或
操作时不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靴;擅自使用
万能钥匙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2.防爆区域电气设备失爆。

3.移动式电气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或
漏电保护装置失效。

4.设备检修(施工)时不执行停送电制度。

5.带电检修、搬运电气设备或电缆。

6.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
转动和传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7.检修转动设备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转动
装置;将身体伸入运行中转动设备的遮拦内;
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衣袖敞开、长发未盘扎。

8.设备检修后,不清点人员、不清理工器具
和杂物,未经安全确认就试运转。

9.蹬跨运转设备或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

二、生产技术管理(9条)
1.检修时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擅自退出连锁及热工保护、更改保护定值、
停用随机保护。

3.擅自改变作业流程和工艺参数。

4.生产、储存装置及设施超温、超压、
超液位运行。

5.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高处、吊装、
盲板抽堵、临时用电、动土、断路)未办理票证。

6.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未设置、未投用或失效。

7.易燃易爆化学品罐车在装卸过程中没有使
用消除静电接地装置或装置失效。

8.压力容器、管道未完全泄压开始进行检修工作。

9.有易燃、助燃、毒性、窒息性介质的管道或容
器检修作业前未进行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或分析结果不达标开始作业的。

三、安全管理(4条)
1.登高2米以上作业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2.故意破坏安全设施
3.酒后上岗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值(带)
班人员空岗、脱岗。

4.安全隐患假整改假闭合。

四、消防管理(4条)
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应急及消防
通道堵塞,灭火器失压、过期,消防栓无水。

2.消防控制室在岗人员不会使用消防联动
控制系统或擅自停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3.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手机、携带火种。

4.距动火点30米范围内排放可燃气体;距动
火点15米范围内排放可燃液体;距动火点
10米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
清洗或喷漆作业。

安全管理“重点”(30条)
一、机电管理(7条)
1.专职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不得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2.雷雨天气变电站巡视不得打伞。

3.高压电气操作前必须核对设备名称、
编号、位置,执行监护复诵制度,不得漏项、跳项。

4.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工作内容
或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

5.爆破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6.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并在安全检验周期内使用。

7.必须定期对防爆设备进行防爆检查。

二、消防管理(6条)
1.必须按规定开展防火巡查,消防设施必须定期
维护保养。

2.重点防火部位在岗人员必须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疏散指示标志必须完好。

4.重点防火部位不得抽烟或擅自动用明火。

5.消防器械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损坏或缺失。

6.禁忌物品不得同车(地点)运输、储存。

三、施工及检修管理(5条)
1.安排现场具体作业时必须贯彻安全措施。

2.外委施工单位必须纳入本单位安全监管。

3.打开(清理)氯、碱、酸介质管道、蒸汽管道
设备法兰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或防毒面具。

4.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气体
或液体集聚的地沟、地坑进行检查并清除。

5.不得用氧气作为压力气源吹扫管道。

四、安全管理(4条)
1.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方能上岗作业。

2.交接班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和确认。

3.必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或安全检查。

4.因工作原因威胁、报复安全管理人员。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8条)
1.进入防爆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静电消除。

2.工艺或安全仪表报警时必须及时处置。

3.安全阀或泄压排放系统必须正常投用。

4.安全设施必须定期维护检查或校验,不得
超期运行。

5.岗位人员必须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本岗位
危险有害因素告知并明确专人监管。

6.液氯、液氧等充装前,必须对充装设施、
充装容器等进行检查确认。

7.设备故障停机后必须查明原因,不得擅自
启动机组。

8.应急救援器材要保持完好,岗位人员必须
正确、熟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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