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盾构隧道施工关键节点验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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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点验收的主要内容:

针对盾构隧道区间盾构始发/到达和旁通道施工风险越来越大的现状,将盾构始发/到达和旁通道施工作为盾构隧道施工的关键节点,要求在关键节点施工前,对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

二、节点验收条件

(一)盾构始发/到达条件验收

1、工作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并通过验收,其标高、轴线、结构强度等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盾构施工各阶段受力要求(端头井结构尺寸和洞门中心已复核且符合设计要求);

2、盾构推进、始发/到达方案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3、测量、检测方案已审批,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好,且已测取初始值;

4、井下控制点已布且固定;

5、要求的各项端头措施(端头加固、降水、冷冻等)已经完成,各项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6、洞门探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始发/到达要求;

7、始发/接收架已经设计验算,结构强度满足要求;

8、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含各施工工艺和步骤)已按要求完成;

9、人员、机械、材料按要求到位(盾构以及大型起重设备拼装就位,并通过政府监督部门验收);

10、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等;

11、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旁通道结构开挖条件节点验收

1、施工现场已完成设计、勘察交底;

2、设计要求的开挖加固措施已经完成,各项加固指标已经达到设计要求并有检测报告;

(1)水泥浆等化学加固已探测加固体范围内强度的均匀性;

(2)冰冻法加固已估算冻壁厚度和交圈情况;

3、探孔、卸压孔已打,未发现异常情况并满足开挖条件;

4、防护门已安装并启闭灵活;

5、旁通道结构开挖、冻融变形控制施工方案已审批,监理细则已编制审批;

6、监测控制点已按监测方案布置,且已测取初始值;

7、人员、机械、材料已按要求到位;

8、相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

9、对本工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编制完成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抢险设备、材料、人员、方案等;

10、已落实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规范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节点验收程序

1、上述各项工作准备完成并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按程序向建设分公司提出节点验收申请;

2、建设分公司根据申请要求,召集设计(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技术主管)、监理(总监、总监代表)、专家、相关质监站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盾构隧道关键节点进行验收。验收小组组长由建设分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土建项目部负责人和总监担任;

3、现场验收主要流程:施工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工作小结→监理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监理总结→设计及相关单位对验收条件发表建议和意见→验收小组检查相关资料→专家对验收条件进行技术评估→质监站对本次验收程序进行监督→验收小组形成关键节点验收报告;

4、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具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否则,施工单位应继续整改、完善。直至具备关键节点施工条件。

上述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部门、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要求做好盾构隧道节点验收准备工作,确保盾构隧道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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