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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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申报表

2013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申报表
百分表

20
0.01
发动机底盘实训室
拆装用汽油发动机(附翻转架)

18
桑塔纳
492发动机
S195柴油发动机

8
发动机小总成(汽油泵、化油器、机油泵、水泵等)

各15
含解剖
测量维修用发动机散件

10
喷油器试验仪
转向系及前桥总成

8
含拆装实训台
离合器总成绩拆装台架

各6
货车、轿车
手动变速器总成

各8
货车、轿车
108
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系列教材(化学工业出版社)
8
汽车维护
按照汽车维护的相关要求,讲授保养内容以及理念。使学生能够独立进行车辆的保养,理解5S理念。
72
汽车专业技能型教育一体化教材
9
汽车材料
认识汽车常用材料,能够使用和更换汽车燃、润料,掌握与汽车材料有关的汽车故障诊断与排除方法。
36
全国交通技工学校通用教材
传动轴总成

各6
货车、轿车
后驱动桥、悬架及车轮总成

各4
真空助力器总成

各4
气压制动阀总成

各4
东风、解放
轮胎拆装机

1
轮胎螺母拆装机

1
液压吊机

1
1T移动型
举升机

6
3T级
自动变速器总成

4
发动机附自动变速器试验台

1
汽车电气实训室
蓄电池

20
普通、免维护
交流发电机及调节器

浙江中职教育三名建设工程立项申报书

浙江中职教育三名建设工程立项申报书

浙江省中职教育“三名”建设工程立项申报书填报说明(2017年版)一、项目申报范围(一)名校符合名校申报条件的各类中职学校均可申报。

名校分综合性学校和专门化学校,其中专门化学校须满足申报当年学校只有1—2个专业(或专业群)专门化学校实行指标单列(3个左右)。

成教培训品牌项目只限成人学校(含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二)名师1.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申报对象范围包含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文化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德育教师、校长、班主任等。

要求申报对象必须有一定的教学课时量,且在培养年青教师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

2.大师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申报对象范围包含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社会能工巧匠、高校教师等。

大师的工作量原则上要求每学年不少于30课时,年龄一般控制在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亲自带学生、带年青教师。

(三)名专业1.品牌专业申报省级品牌专业必须是省级示范专业、骨干专业、特色(新兴)专业且已列入本地区中职专业建设规划中的主体专业。

2.优势特色专业申报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必须是服务于地方特色产业和民族民间传统工艺、且已列入本地区中职专业建设规划中的主体专业,一定要有特色。

(四)示范职教集团与校企业合作共同体关键是明确申报范围,示范职教集团的申报条件是只要有中职学校牵头或参与的均可(本文件也发送给了高职院校,允许高校申报)。

校企合作共同体原则上以中职学校名义申报,允许一校多企业。

(五)优秀毕业生申报对象是2000年及以后进入中职学校学习的中职毕业生。

二、数据统计年限有关数字、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底,除注明者外,只填近3年的数字或材料。

没有注明的均填当年最新年报数据(学校有当年学年数据的就填,没有的就填上一年的统计数据)。

三、有关名词解释(1)校园面积学校占地应符合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

校园面积是指学校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一校多址的,注明主校区自有占地面积)。

校园面积不包括教工住宅区等非教学用地;对一校多址,合并计算;租用土地的,要根据租赁协议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定。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浙人社发[2011]260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候选人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60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技工院校:为加强我省技工院校的教学管理和评估、评审工作,根据原劳动保障部《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劳动部令第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和国家技工学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职司〔2011〕21号)关于“评估、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省级或国家级技工院校督导员资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选拔聘任制度。

现就选拔推荐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省级技工院校督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技工院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原劳动部令第9号)对督导评估人员的条件要求。

(二)熟悉《浙江省技工学校合格评估标准》、《浙江省省级重点技工学校评估细则(修订)》、《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及其《评估细则》、《高级技工学校标准》及其《评审细则》、《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质量管理标准(试行)》以及浙江省技师学院评审相关标准,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热爱技工教育事业,熟悉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具备一定的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经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较强,全面了解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实习和实验设备设施要求。

(四)熟悉企业岗位人才的规格要求,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等方面有一定的研究。

精通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一体化课程体系建设和一体化教学。

具有创新精神,在技工教育理论研究或实践上有新的突破,在全省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名单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1.21•【字号】浙教职成〔2005〕262号•【施行日期】2005.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名单的通知浙教职成〔2005〕262号各市教育局、有关学校主办单位、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的意见》(浙教职成〔2001〕281号),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学校主办单位和市教育局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省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评审委员会依据省级示范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本着“公开、公平、择优”的评审原则,对有关学校示范专业申报点进行了认真审核、答辩和评审,并经公示,确定平湖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等26个专业为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市教育局和学校主办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示范专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加大对示范专业实验实训设备等的投入,进一步改善省级示范专业的办学条件。

省级示范专业所在学校要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示范专业建设目标,加强专业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课程结构,创新教学模式,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实现规划目标,真正发挥本专业在全省范围内的示范和带头作用,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示范专业所在学校应经常检查专业规划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每年9月30日前上报上一学年专业建设情况(《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情况年度报表》表式附后)。

我厅将根据各专业的建设成效,实行优胜劣汰,滚动发展。

附件:1.浙江省第五批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名单2.省级示范专业建设情况年度报表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一。

技工院校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技工院校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技工院校特色专业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人社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一流院校、一流专业建设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本年度技工院校项目建设总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按照“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重点支持技工院校建设10个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支柱或特色产业发展相匹配的高端特色专业,推动全省技工教育内涵建设高质量发展,已建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专业基础条件。

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推进精品课程建设,开发高水平专业教材及数字化教辅资源。

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加强教学实践过程管理。

推进专业教学条件建设,确保专业教学用房、实习实训场地、教学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充分满足专业教学需要,并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制定并实施体现专业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名师、专业带头人选拔培养,加强“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师资培养培训力度。

培养一批教学水平高、职业素养优良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打造一批省内领先、全国知名的优秀专业教学团队。

(三)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突出。

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并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和规范,紧贴行业企业最新技术工艺,开办“青苗班”,培养“大国工匠”后备技能人才。

着力研究竞赛标准与专业建设的有效融合,注重竞赛成果转化,努力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建”的良性循环体系。

(四)推行“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

按照人社部“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要求,对接地区产业发展现状,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学生为中心,建立一批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的专业“一体化”课程体系,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五)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推动特色专业完善与行业、企业协同育人的有效模式,建立健全校企联合育人机制,促进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需求紧密对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05.05•【字号】浙人社发〔2011〕154号•【施行日期】2011.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4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了进一步发挥技工院校优秀教师的带头引领作用,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技工院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管理水平,决定在全省技工院校开展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校”战略,促进院校专业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建设好一支数量相对稳定、技能水平高、学术能力强、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人才队伍。

二、参评专业(学科)条件及人数本次评选的专业(学科)分专业和公共学科两类。

专业以各校骨干专业为基础,如机械、电工电子、汽车维修、烹饪、餐旅等专业,兼顾其它专业。

专业名称以《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修订)》为准。

开设专业在校生在1000人以上的可推荐1-2名带头人,500人以上的可推荐1名带头人,500人以下的不推荐带头人。

公共学科为各院校的基础和公共类学科,如德育、语文、数学、体育、计算机、英语等。

推荐人数为学科在校生总数在1000人以上的,每学科推荐1名带头人,1000人以下的不推荐带头人。

三、参评人员条件专业(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事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的技工院校在职教师。

(二)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治学严谨,爱岗敬业。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4•【字号】•【施行日期】2016.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进一步深化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选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14〕127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专业应紧贴我省和当地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为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服务。

优先评选符合我省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七大产业方面的专业和列入当地重点产业的相关专业。

(二)申报专业名称应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

(三)申报专业应连续培养三届以上毕业生,近三年学制教育每年招生人数在两个班级以上;每年承担社会职业培训人数达到在籍学生数的100%以上。

(四)申报专业在学校专业发展规划中地位突出,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

(五)根据《办法》要求,2015年已获得品牌专业荣誉的专业不参加此次评审。

二、评选数量评选品牌专业25个(不含宁波市),各市推荐上报名额见附件。

三、材料申报(一)申报品牌专业需要准备的材料1.浙江省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申报表(下载地址);2.品牌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等背景材料。

(二)申报材料报送程序申报品牌专业的学校经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向设区市人力社保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市人力社保部门按推荐名额进行审核筛选后报送我厅。

省属技工院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报我厅。

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立项建设申报表

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立项建设申报表

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表学校名称(盖章)专业名称通信技术专业代码 590301专业类别:本科□高职高专√申报类别:品牌√特色□填报日期 2010年1月20日省教育厅制填写说明1. 申报表的各项容要实事,真实可靠。

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

所在学校应严格审核,对所填容的真实性负责。

2. 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 学校类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 申报表限用A4纸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

一、简表二、建设目标与成效三、基础与改革中国电信分公司井柱副总经理评价为:该专业有独特的建设理念和超前的意识,人才培养定位准确,途径、手段、方法新颖,体现以人为本,反映了实践性、主体性、开放性和教、学、做合一的教育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实施过程中注重工程实践能力培养,符合高职教育规律和通信行业发展需要。

伟创力()科技涛经理评价为:该专业在建设过程中,突出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创新意识的培养。

具有真实场景的实训基地使得企业环境前移到教学环境中,使学生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出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养受到单位好评。

5.校企合作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

校企合作模式我们通过与中兴通讯、讯方通信技术、邮电规划、邮电建设工程以及中望CAD公司等深度合作等公司合作,创新“全程职业化”人才培养。

横向合作容主要包括(六横):全程职业化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新型“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体系构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立体化就业体系组建及师生创新平台构建。

纵向是校企合作对学生培养的过程,主要包括(六纵):职业规划、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学习、职场体验、岗前培训、职业评估、顶岗实习。

(DSETAP:D- career Designing职业规划、S- work process-oriented courses of study工作过程导向课程学习、E- Workplace Experience职场体验、T-accelerated vocational training岗前培训、A- career assessment职业评估、P-on-job practice顶岗实习)。

技工院校重点专业申报表(动漫设计)

技工院校重点专业申报表(动漫设计)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附件2:江苏省技工院校重点专业申报审批表学校名称:徐州机电高级技工学校专业名称:动漫专业层次:高级工、预备技师学制年限:3年专业负责人:黄金莲联系电话:申报日期: 2012年5月26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0一二年五月一、本专业和专业负责人基本情况二、本专业师资队伍情况三、教学条件四、教学效果与社会评价五、专业建设、改革与管理现状、目标、思路和措施六、审批意见附件1:江苏省技工院校示范专业、重点专业评选标准备注:19(A)+4(B).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二级指标自评情况单页表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专业特色与创新经过15年的建设,我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专业形成以下特色:一、“多证书”培养制度依据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我们全面实施“多证书”制度,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生必须取得全以下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高新技术考试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工、CAD制图员、中级工技能鉴定。

二、逐步实行“无纸化”、“网络化”教学与管理。

每个机房安装电子教室软件,便于一体化教学演示和监控教学情况,也便于教师发布作业和学生上传练习作品;100M宽带校园网,开发了教务管理系统,方便了教学与管理。

三、专业课教学与实践零距离,采用“边讲边练边分析”教学模式教师所讲的每一个作品设计、制作,都直接在计算机上实践,每一项操作都让学生动手,让学生先有技能,然后再上升到理论,让学生消化理论水到渠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2.07.02•【字号】浙人社发[2012]192号•【施行日期】2012.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2〕192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技工院校:为进一步增强我省技工院校的办学能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企业转型升级,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以及《浙江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要求,现就开展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一体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省技工院校坚持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教学模式,毕业生受到企业的普遍欢迎,初次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

随着职业教育的蓬勃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不断加快,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要求更加严格,迫切需要进一步提升技工院校的培养能力,切实满足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一体化教学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为培养目标,通过对典型工作任务分析,构建课程体系,并以具体工作任务为教学载体,按照工作过程和学习者自主学习要求设计的教学活动。

一体化课程体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通合一,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学做合一,能力培养和工作岗位对接合一的特征。

开展一体化教学改革,是新形势下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技工院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满足企业社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内涵发展,打造技工院校品牌的重要载体。

各地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一体化教学改革,加强领导,全力以赴推进我省技工院校教学改革,力争使我省一体化教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浙人社发〔2010〕273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273号各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技工院校加快发展,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技工院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有关技工院校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工院校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

第三条技工院校实行学历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力社保厅)负责对全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的规划指导,省职业技能教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省教研所)负责组织实施。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教学管理指导工作。

第二章专业设置管理第五条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应当适应本地区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发展需要,为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服务。

专业名称等应当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及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技工院校开设专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学校培养层次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有明确的培养对象、学制和适应具体职业(工种)要求的培养目标;有适应办学规模和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教学、实习场地和设施设备;有满足专业教学所需的文化、技术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有实现培养目标所必备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适用教材;有保证完成教学任务所需的其他保障条件。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8.13•【字号】浙人社发[2014]127号•【施行日期】2014.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27号)各市和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进一步规范对技工院校管理,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能力,我厅制订了《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浙江省技工院校品牌专业评选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8月13日浙江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内实行学制技工教育的各类技工院校,包括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

第三条各技工院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制与入学、注册第四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学制年限原则上按以下规定:(一)中级工学制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两年;(二)高级工学制教育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技校、中专、职高)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两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五年;(三)技师学制教育招收高级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两年;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技校、中专、职高)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学制一般为三年;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四年;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六年;(四)招收企业在职职工和社会青年开展不脱产学制技工教育,须注册为非全日制,其修业年限可在上述层次技工学制教育规定年限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一至三年;(五)实行学分制的学生修满规定总学分,且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者,经学校批准,三年及以上学制的可以在规定学制的基础上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

2013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申报表资料

2013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申报表资料

2013年浙江省技工院校新设专业申报表资料一、学校基本情况介绍浙江省技工院校是一所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的综合性学校。

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杭州市职业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2200余人,设有38个专业,学生总数达到1.3万人。

此次申报的新设专业为本校的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一环,下面将对新设专业的申报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二、新设专业的名称和背景新设专业的名称为“数字化智能装备技术专业”,正处于迎合国家“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崭新时期,新设专业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一流的数字化智能装备技术人才,为浙江省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三、新设专业培养方案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我们将以《职业院校工程专业标准》为依据,策划与设置数字化智能装备技术人才培养方案。

新设专业将采用“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模式,即在教学过程中,将学生的学习紧密与科研和产业相结合。

同时,学生将获有开设实训课程,进行实践操作、实际项目、实际应用等内容的培养。

四、新设专业的就业前景按照目前浙江省市场对于数字化智能装备技术人才的需求,对于该新设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选择并不用担心。

据当地公司调查,由于人工成本的快速增加和工业现代化转型的需求,数字化技术装备的发展潜力巨大。

新设专业的毕业生将在航空、轨道交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获得就业机会。

五、新设专业关键课程介绍在新设专业的课程中,我们将加强对专业的核心课程设置,重点推荐以下几门核心课程:1.数字化装备系统的设计与开发2.现代计算机应用3.智能机器人技术实战4.AR智能技术与实践这些关键课程能够很好的满足学生的专业需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上有很大的提升。

六、新设专业实训基地实训基地是技工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设专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将建立专门的数字化智能装备技术实训基地,让学生在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获得必要的专业能力。

七、新设专业的财务预算新设专业需要大量的开发资金,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财务预算计划。

省技工院校名牌重点专业细则

省技工院校名牌重点专业细则
① 省(部)级重点学校,记2分,参评专业是省(部)级重点专业或名牌专业。记2分。
②传统专业连续办学6年以上,高新技术专业连续办学3年以上,记2分。
③每年不少于2个标准班(80人),并承担高级工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记2分。
④综合办学水平较高,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记2分。
①重点学校批文
①专业教师明细表,含数量、结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级、教学工作年限。
②教科成果明细表,含论文、论著、教材、教科成果、发表出版及认证机关。
③其它能说明师资队伍水平素质的相关材料及实物。
④拟申报省名牌重点专业师资队伍状况一览表
⑤拟申报省名牌重点专业教师教科研成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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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施
1.教学设施配套,校内有用于本专业教学的实验室、专用教室、实习工厂(或车间),设施条件与办学规模相适应,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备先进,主要设备的先进程度不低于本地区或本行业实际生产水平,在同类学校相关专业中属于先进水平。
3.特殊专业不易建校内实习工厂的,需配备满足实习教学要求的仿真模拟设备,并有固定的校外实习教学基地。
4.有先进的电化教学设备和编制多媒体教学课件的能力,图书馆专业书籍或电子图书资料满足本专业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的需要。
3.申报专业是学校骨干专业,有专业建设规划,每年资金投入比重较大。
4.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突出技能训练,与企业联系密切,校企合作广泛。
①专业设置合理,适应本地区或本行业经济发展要求,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记2分。
②专业名称规范且符合标准。记2分。
③申报专业是学校骨干专业,有专业建设规划,每年资金投入比重较大。记4分。
2.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省、市组织的统考、比赛或技术比武中成绩优良。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9.30•【字号】浙教职成〔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职成〔2020〕45号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职院校: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全面实施《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对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我省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以下简称省“双高”)建设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全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应用技术服务需求,重点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和专业(群)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有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共同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窗口。

二、建设目标(一)高水平职业院校。

在实施国家“双高”建设基础上,主动服务全省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等万亿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我省打造“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科创高地,积极参与数字安防、云计算、先进制造、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重点建设15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所高水平中职学校(不包括技工院校,下同)。

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技工院校精品课程
申报表
申报课程名称
课程类型□公共课□专业课所属专业名称
课程负责人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月
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学校名称)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声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一、课程师资
1.师资组成
填写教学队伍情况表(含其他学校、行业企业兼职教师)
此表由学校核实,不须提供佐证材料。

2.师资能力
2.1课程负责人,填写下表。

此表由学校核实,不须提供佐证材料。

主讲教师1-3人,每人须填写上表,由学校核实,不须提供佐证材料。

二、申报课程建设情况
三、课程特色与创新
四、学校的政策措施
五、建设经费投入预算清单
(后附经费承诺证明材料、经费使用预算和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
六、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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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建设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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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盖章)
品牌专业名称
品牌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制
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教学用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宅和学生生活设施。

注:1、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要求中级以上。

2、附表填不下,可另附页。

注:可另行附页填写。

附件7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教材题库和培训
教材开发专项资金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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