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保意识,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环保目标与指标1. 本公司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是实现施工活动对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
2. 设定具体的环保指标,如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排放、节约水资源、提高废弃物回收利用率等,并制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
三、环保责任与职责1. 公司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公司的环保工作。
2. 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应明确环保责任,将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计划中。
3.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环保管理制度,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四、环保培训与教育1. 定期开展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技能。
2. 鼓励员工参与环保活动,增强环保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环保设施建设1. 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配备相应的环保设施,如扬尘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
2.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施工现场管理1. 施工现场应建立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要求和责任。
2. 采取有效措减少施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音和污水排放,确保施工现场整洁物的有序处理。
方式和排放标准。
七、废弃物处理1. 鼓励废弃物回收利用2. 公司应建立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明确各类废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八、监测与报告1. 公司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环保情况进行监测,记录相关数据。
2. 编制环保报告,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公司的环保工作进展和成果。
九、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制定和执行本管理办法,旨在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促进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期待每一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共同为创造一个绿色、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建设项目中,环境污染是很容易发生的,所以必须制定一套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保证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尽可能的减少。
二、管理办法1. 总体原则环境保护是我们建设项目的重中之重,必须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
在建设项目中,我们要秉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治理后续”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2. 设立环境保护专职岗位我们在建设项目中,应该设立一名环境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
他需要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进行认真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计划。
3. 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在建设项目中,我们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对项目周围的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发现任何可能的环境污染。
同时,我们还需要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对其进行合理利用。
4. 合理利用资源在建设项目中,我们需要遵守资源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减少对资源的消耗。
同时,我们还需要将废弃物利用起来,减少对环境的压力。
例如,在工程施工后,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废弃材料进行分类处理,再进行再利用等。
5. 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在建设项目中,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我们需要设立应急小组,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以保障环境的安全。
三、总结通过以上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我们可以有效地保护建设项目的周围环境,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旨在强化建筑公司的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在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及所有相关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承包商等。
二、环保管理体系与职责1. 建立环保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包括环境保护方针、目标、计划、实施及监测等内容。
3. 设立环保管理职责,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等。
三、环保预防与控制1. 在项目前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降低噪音、扬尘、废水等污染的措施,以及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方法。
3. 在项目结束后,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受损环境进行修复和补偿。
四、环保监测与评估1. 建立环保监测系统,对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2. 对环保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3. 建立环保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更新环保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五、环保教育与培训1. 对员工进行环保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环保意识。
2. 针对不同岗位和工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技能。
3. 鼓励员工参加环保活动,提高员工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
六、环保应急预案与处理1. 建立环保应急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2. 制定环保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 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4. 对环保应急工作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在发生环保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安全。
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6. 对环保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七、奖励与惩罚1. 对环保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物质奖励等。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参考范本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参考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建设工程的环境保护负责,并将环境保护费用纳入工程投资预算。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三、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当按照规定堆放整齐,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当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直接排入河流、湖泊等水体。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和午休时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第十四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当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堆放。
四、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加强对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减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 项目背景公司计划进行新建项目,该项目可能对自然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司决定制定本办法,规范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3. 环境影响评价在公司建设项目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该评价将基于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环境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可能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土地利用变化、噪音、振动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提交给相关环境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4. 环境影响预防和控制措施4.1. 大气污染控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减少或防止大气污染。
该项目所涉及的设备和工艺应具备节能减排的功能,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排放和处理。
4.2. 水污染控制: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应遵循水污染综合防治的原则,保证废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和处理后的排放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
4.3. 噪声和振动控制: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噪声和振动,应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及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施工期间,应限制噪声和振动的产生,并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4.4. 生态保护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结果,项目建设必须采取适当的生态保护措施。
如有需要,应进行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以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5. 环境监测和报告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气、水体、噪声、振动等项目相关环境因素。
监测结果应定期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和公众,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达标。
6. 环境培训和宣传为了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保护培训。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建筑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
三、环境保护目标1、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排放,使施工现场周边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2、控制施工废水排放,确保废水达标排放,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3、降低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合理处理施工废弃物,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
四、环境保护管理职责1、公司管理层制定公司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
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
定期组织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2、项目经理是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制定项目环境保护计划,并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项目管理的日常工作中。
组织对项目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和教育。
3、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并指导施工人员实施。
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
4、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按照环境保护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操作。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五、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1、扬尘控制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施工区域进行封闭管理。
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洒水,保持道路湿润,减少扬尘产生。
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应采取覆盖、密闭存放等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防止车辆带泥上路。
2、废水控制施工现场设置污水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应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禁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体。
工程项目部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环境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保障施工现场的生态环境,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包括在建项目、预备项目和可行性研究项目。
第三条环境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经济合理,技术先进;3. 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4.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第二章环境管理制度第四条环境管理制度包括:1. 环境保护责任制度;2. 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制度;3. 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制度;4. 环境监测与监测档案管理制度;5. 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制度;6. 环境设施管理制度;7. 环境监测设备管理制度;8. 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制度。
第五条环境保护责任制度:1. 项目部经理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环境保护工作;2. 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承担环境保护责任;3. 环境保护责任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奖惩制度。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第六条环境保护措施包括:1. 施工现场围挡、绿化,减少扬尘污染;2. 建立垃圾处理制度,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固体废物;3. 控制施工噪声,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 采取措施减少施工废水排放,确保达标排放;5. 严格执行废水、废气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6.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期间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音等对环境的影响;7. 严格执行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七条环境监测与档案管理:1.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实时监测;2. 建立环境监测档案,记录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章环境污染事故处理第八条环境污染事故处理:1.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2. 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受调查处理;3. 按照环保部门要求,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恢复环境;4.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2、工程设计文件3、公司环境管理文件4、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二、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在本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公司:“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作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三、环境保护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区域外的植物、树木尽量维持原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加强开挖边坡治理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
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渣、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体系(一)、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管理及事故调查处理。
其环境保护职责具体为: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2、负责审批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文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3、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制;4、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难题;5、参加项目部的环境保护大检查;6、总结与推广环境保护先进经验;7、主持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预防对策。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见下图。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二)、环保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规定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批准环境保护文件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施工经理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3、总工程师是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技术领导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改善环境、持续发展”的环境工作方针,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新、改、扩建项目建设(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减少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国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采取能够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第四条 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简称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编制填报程序和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五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由建设单位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程序和本细则的有关要求,完成各阶段的环保工作。
第二章 管理程序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有关规定,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和试生产与竣工验收五个主要阶段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 项目建议书阶段:(一)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构成和污染物特征、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二)对选址有争议的建设项目,可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做进一步论证或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厂址选择论证。
(三)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在委托前向股份公司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委托有相应资质和石化业绩的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
第八条 可行性研究阶段:(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及有关规定,针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定编制报告书、报告表或填写登记表。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减少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阶段。
(三)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护优先、公众参与的原则。
二、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项目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二)项目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目标。
2、审议项目环境保护规划、方案和措施,协调解决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监督检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
(三)设立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3、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4、负责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定期收集、分析和上报环境监测数据。
5、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纠纷和投诉,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在项目规划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客观、公正、科学,全面评估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当经过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编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未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不得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应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和日常运营活动,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台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环保目标与责任第四条公司应设定明确的环保目标,并将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
第五条公司各级管理层和员工均有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保措施,参与环保工作。
第三章施工现场环保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合理规划施工区域,确保材料堆放有序,减少土地占用。
第七条优先采用环保材料和施工技术,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
第四章建筑废物处理第八条建立健全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确保建筑废物得到合法、合规处理。
第九条鼓励废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废物再生利用率。
第五章噪声与扬尘控制第十条施工现场应配置噪声控制设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第十一条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第六章水资源管理第十二条节约用水,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减少施工现场用水量。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排水应经过处理,防止污水直接排入水体。
第七章能源节约措施第十四条优先使用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加强能源管理,定期监测和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及时采取节能措施。
第八章环保培训与宣传第十六条定期组织环保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环保意识。
第十七条鼓励员工参与环保工作,积极推广环保理念和实践。
第九章监督与考核机制第十八条建立环保工作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九条将环保工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第十章违规处罚与追责第二十条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因环保工作不力导致的环境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保护环境,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环境保护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二、管理职责1、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
2、项目负责人应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负责审核环保方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每位员工都应遵守环保规定,积极参与到环保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环保方案制定与审批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制定项目环保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的目标、措施、责任人等。
2、项目环保方案应报送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审核,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四、环保实施与管理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环保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五、环保监测与报告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专业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环境变化情况。
2、对监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六、附则1、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和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
二、管理职责1、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环保验收、排污申报与收费等工作。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XX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所属企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所属企业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试运行投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XX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订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导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三)负责对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和督办。
第七条XX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业公司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和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负责本专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指导、调度和督办;(三)负责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开工报告、工程建设、试运行投产、竣工验收的审查和审批中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四)组织、协调本专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按职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一、引言为加强建筑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办法的目的在于明确建筑公司的环境保护责任和要求,规范环境管理行为,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公司的所有环境保护活动和管理行为。
三、环境责任和义务1. 建筑公司应设立环境保护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职责和权限。
2. 建筑公司应合法取得环境许可证,并按许可条件和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3. 建筑公司应建立环境保护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
四、环境影响评价和风险管控1. 在建设新项目或进行重大改造时,建筑公司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2. 建筑公司应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识别和评估环境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3. 建筑公司应建立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五、废物管理1. 建筑公司应建立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不受污染。
2. 建筑公司应推广资源化利用,减少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提倡节约型和循环经济发展。
六、能源管理1. 建筑公司应制定节能目标和计划,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2. 建筑公司应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率。
七、环境培训与宣传1. 建筑公司应加强员工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
2. 建筑公司应定期开展环境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八、监督和检查1. 建筑公司应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和检查,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建筑公司应接受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规性。
九、附件列表:1. 环境许可证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3. 废物管理制度4. 节能目标和计划5. 员工培训记录6. 环境监测报告十、法律名词及注释:1. 环境许可证:指建筑公司依法申请的环境保护许可证书,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证件。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议题,各个领域都应该对环境保护负起责任。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XX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应该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确保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并且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点和措施。
第一章绪论1.1 背景近年来,环境问题引起了全球的广泛关注。
作为一家拥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XX公司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将其融入到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当中。
1.2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以指导XX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与预测2.1 环境影响评价XX公司建设项目在启动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规划和决策的重要依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2.2 环境影响预测在项目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应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阶段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估。
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以减小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三章环境保护措施3.1 资源利用与节约XX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合理利用资源,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能等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并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环境负荷。
3.2 污染防治为减少环境污染,XX公司应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规划与处理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3 生态保护与恢复在建设项目中,XX公司应保护现有生态环境,合理规划绿地和森林覆盖率,同时对原有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恢复。
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生态效益评估,确保恢复效果良好。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4.1 环境保护组织XX公司建立环境保护组织,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建立定期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好xx南部铁路沿线生态环境,有效管理项目建设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以下通称“环境保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期间的环境保护方针是坚决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地方的环保法规、标准,贯彻“预防为主、建设与保护并重”原则,采取相应环保技术和严格的施工期环保管理措施,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第三条铁路建设的环境保护目标是使沿线的水体功能、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土石方工程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噪声、振动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铁路设施、建筑与沿线城乡环境、自然景观和谐相容,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铁路。
第四条铁路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是沿线噪声、振动、电磁污染控制,地表水环境保护,耕地、植被及农牧业环境保护,水土流失防治,城乡生活环境保护,自然、人文景观保护。
第五条建设期环境保护范围为工程的设计范围,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的施工场地、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场及材料储存场、制梁厂等及其临近受影响的区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铁路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监理单位日常监理,设计单位技术支持,施工单位具体落实。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施工期环保监控措施的组织实施;按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程序,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
第八条施工单位是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者和责任者,负责项目建设中环保措施和设施的落实。
第九条监理单位负责监理标段内的主体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环保监理。
监理单位内部设立环保监理部门,依据环保措施要求和环保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监理标段内大型临时工程、砂石料场、取弃土场、主要施工营地和道路以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施工环保专业监理;指导监理标段内部工程监理人员的环保工作,检查主体工程的施工环保监理效果,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踪检查落实;负责编写环境监理月报和年报。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建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能够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和环境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建筑公司员工及相关合作方。
2.建筑公司环境管理组织2.1 环境管理责任建筑公司应成立环境管理部门或设立环境管理负责人,并明确其环境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环境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
2.2 环境管理体系建筑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包括环境保护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等,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2.3 培训和教育建筑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3.建筑公司环境保护措施3.1 空气污染防治建筑公司应采取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粉尘、废气排放等造成的空气污染,合理使用环保设备和材料,保证施工和运输过程中的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3.2 水污染防治建筑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废水处理设施,严禁将废水直接排放到水体中。
对于产生的废水,应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确保排放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3.3 噪声污染防治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污染,如使用隔音设备、控制机械设备的噪声排放等,确保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3.4 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处理建筑公司应合理规划和布置工地,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建立垃圾分类制度。
对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环境监测和报告4.1 环境监测建筑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的监测。
通过监测结果,评估公司的环境影响,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改善。
4.2 环境报告建筑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环境报告,内容包括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情况、环境监测结果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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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XX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XX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所属企业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所属企业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低、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试运行投产、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六条XX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订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协调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导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三)负责对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警和督办。
第七条XX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专业公司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国家和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负责本专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进行指导、调度和督办;(三)负责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开工报告、工程建设、试运行投产、竣工验收的审查和审批中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四)组织、协调本专业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按职责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九条所属企业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在建设项目全过程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负责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和报批相关技术报告;(三)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负责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填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统计数据,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信息。
第三章环境影响评价第十条所属企业应当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按照规定申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所需的支持性文件。
第十一条按照有关法规规定所属企业委托技术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所属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选择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所属企业指定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不得干预所属企业依法依规自主选择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所属企业不得影响或者干扰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证其独立、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相关立项文件确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进行。
对于新选址选线的项目或者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所属企业应当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对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进行论证,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工程方案优化建议。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分析工作成果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间成果,优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或设计方案。
建设项目工程方案涉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的,应当首先采取避绕措施;确实无法避绕的,应当进行多方案比选,制订工程、技术和环保措施,最大程度降低环境影响,并按规定申办相关批准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且无有效解决方案的,所属企业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工程方案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所属企业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和公众参与,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所属企业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责任主体,对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所属企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和公众参与应当遵守国家和XX公司保密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后,所属企业应当组织进行审核,符合报批条件后,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所属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依法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规定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所属企业在报批前,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提交XX公司进行技术预审。
第十七条XX公司技术预审由XX公司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
技术预审应当在接到所属企业提交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技术预审报告。
XX公司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技术预审不向所属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XX公司统一拨付。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有关单位不得批准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所属企业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所属企业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
重大变动的界定和管理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所属企业应当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第四章设计和建设环境保护管理第二十条所属企业组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审批部门或单位应当对设计文件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的情况进行审核。
不符合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的,不得批准该设计文件。
第二十一条所属企业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第二十二条所属企业在工程设计、工程建设中,拟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变更的,应当组织进行环境保护论证。
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组织实施。
属于重大变动的,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第五章环境保护验收第二十三条所属企业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具备投用条件,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所属企业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建设单位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所属企业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建设项目竣工后,所属企业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所属企业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所属企业对受委托的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所属企业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所属企业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调试期间,所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负责该项目初步设计(基础设计)审查审批的专业公司或所属企业组织。
无专业公司主管的所属企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所属企业组织。
各专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程序,由专业公司制定。
验收组织单位应当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
存在问题的,所属企业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所属企业应当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涉及相关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所属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部门在所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前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六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所属企业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有关单位不得批准其投入生产或使用,所属企业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前款规定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