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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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突发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

突发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一、概述森林火灾是指在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中发生的火灾。

由于森林火灾的发生位置较为偏僻,而且通常在炎热干燥的季节容易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威胁。

因此,对于突发的森林火灾,需要进行有效的应急管理,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预案1. 应急响应级别根据火情的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1)Ⅰ级响应:一般火情,可控制,无人员伤亡。

(2)Ⅱ级响应:较为严重火情,有部分人员受伤,需要联合多方力量进行应急处理。

(3)Ⅲ级响应:火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需要全面动员各方资源进行灭火和救援。

2. 应急处置流程(1)火情报备:所有发现火情的人员都要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提供详细的火情信息,包括火灾具体位置、规模、火势等信息。

(2)火情评估:由消防部门对火情进行评估,确定火情的严重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火场控制:根据火情的实际情况,展开灭火行动,消防人员和应急队伍要迅速到达火场,并组织有效的灭火行动。

(4)灭火技术:根据火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灭火技术,包括地毯式灭火、空中救援等。

(5)救援和疏散:对于被困人员进行救援,并组织周边居民疏散,确保人员的安全。

(6)信息发布:及时发布有关火情的信息,包括火情范围、蔓延速度、应急措施等,以便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做好准备。

3. 应急队伍和装备准备(1)组建专业消防队伍:建立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具备灭火和救援技能,保障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化。

(2)备足装备:配备专业的灭火装备、防护用具、通讯设备等,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够迅速展开应急处置。

(3)组织培训: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和培训,提高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专业水平。

4. 预防措施(1)立法和法规制定:加强对森林防火的立法和法规制定,规范森林开发和利用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火灾。

(2)宣传教育:加强对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教育,提高人们的防火意识,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东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东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东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应对东莞市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全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东莞市森林火灾的防范、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三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全员参与、分类施策、协同应对、依法处置、保障安全、依法从严”。

第四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是“科学应对、及时有效、协同联动、保障安全”。

第五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工作目标是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能够迅速、科学、有力地开展预警、应对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第六条东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由东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

第二章组织指挥第七条东莞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体系包括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各级防火指挥部。

第八条森林防火指挥部是东莞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的最高指挥机构,履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监督的职责。

第九条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指挥部长、副指挥部长、办公室、综合处置组、信息通信组、后勤保障组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各级防火指挥部由县、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建立,分别负责本辖区森林火灾的防范、应对和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体系采用“一级指挥、分级负责”的机制。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挥系统由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部队和其他相关部门组成。

第十三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发展形势,及时发布防火预警信息,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应急响应等级提升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全力投入到火灾处置工作中。

第三章预防和监测第十五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建立健全森林火险等级划分制度,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定期发布火险等级预警信息。

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计划(必备7篇)

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计划(必备7篇)

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计划(必备7篇)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本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原则森林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

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的目的。

二、启动条件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

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全权指挥扑救,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2、大风天气火势难以控制的;3、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4、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5、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6、需请求镇扑火队伍和友邻村委会协助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各村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禁止越级上报。

1、各村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延误。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好记录。

3、带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快速了解和掌握具体情况并立即组织镇扑火队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同时要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张国平同志担任,刘道城(党委副书记)同志任副总指挥,镇班子成员、镇林业站负责人及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镇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

各村也要成立村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村级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同级政府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禁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做好森林防火;⑤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火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广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安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部分总则为加强森林火灾的应急预案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安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部分规定1、森林火灾的预警机制(1) 森林防火监测预警机制:利用气象监测、森林火险等级评定等方法,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进行预警,通知当地相关部门和人员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 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发布:向公众发布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提醒公众避免野外用火,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2、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机制(1) 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建立协调机制,保障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的迅速调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应急救援力量组织:组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遏制火势蔓延。

3、森林火灾的防范措施(1) 森林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加强森林火灾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森林火灾防范设施建设:加强森林火灾防范设施的建设,完善消防通道、防火带、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

第三部分应急预案1、森林火灾预警应急预案(1) 预警信息发布:收到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信息后,将及时向公众发布森林防火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提醒公众避免野外用火,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2) 防火通道和人员疏散:组织人员开辟防火通道,疏散险情区域内的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2、森林火灾救援应急预案(1) 应急救援力量调配:收到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信息后,迅速调集救援力量,组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行动,扑灭火灾。

(2) 协调资源调配:调集消防水源和其他必要资源,配合救援力量开展灭火工作。

3、森林火灾防范应急预案(1) 宣传教育和预防措施:加强森林火灾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防火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加强对森林防火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确保设施的完好,提高防范能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1、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1) 救援力量保障:保证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化和及时性,及时调集救援队伍开展灭火工作。

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

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

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和《广东省防火管理条例》,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指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依据前期的火灾预测及各类环境因素,制定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员动员、科学救火”的原则,以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核心。

第二章防火预测和预警第五条森林火灾预警机构应当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和气象条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第六条森林火灾预警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及时监测森林火险等级、气象条件等信息,并对森林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进行预测。

第七条森林火灾预警机构应当建立联合预警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及时收到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火灾预警机构的支持,确保其设备和技术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应急准备第九条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提高森林防火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体系,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及时调配救火装备和物资。

第十二条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通讯联络系统,确保各类通讯设备的畅通和稳定。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和装备进行扑救。

第十四条森林防火部门应当根据火灾的地理位置、火势及相关气象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扑救方案。

第十五条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及时调集空中、地面等各类扑火力量,加强对火场的控制和扑救。

第十六条森林防火部门应当及时向相关单位和居民发布防火通告,妥善安排人员疏散和转移。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一、概述森林火灾是指在森林和其他林地上发生的大面积火灾。

由于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火灾对环境、经济和人口安全的威胁,森林火灾的处置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就森林火灾的处置应急预案进行详细介绍。

二、组织体系1. 属地政府属地政府应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和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相关单位进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2. 消防部门负责指挥森林火灾处置工作,包括火场的救火和灭火工作。

消防部门应保持良好的装备和物资储备,提前做好应急资源调配。

3.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以及火灾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 林业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的监测、报警和预警工作,及时发出火灾警报,组织火灾的扑救和防控工作。

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和森林资源的保护。

5.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和气象信息,以便及时做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决策。

三、应急预案1. 预防阶段(1)加强火灾防控系统的建设,包括林区防火通道、消防车辆和器材的配备。

(2)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控知识培训,提高对火灾的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大对易燃物品和火源的管理力度,及时清理堆放物品和禁止露天烧火。

(4)建立和完善火灾预警和火灾监测系统,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警。

2. 应急处置阶段(1)接到火警后,立即派遣专业扑火队伍前往事故现场,同时启动疏散与报警程序。

(2)确定火灾地点和规模,并派遣相应的扑火力量。

(3)根据火势和火灾现场环境,制定扑火方案和行动计划。

(4)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物资支持。

(5)协调多方资源,增援力量和物资,确保扑灭火灾的效果。

3. 灾后恢复阶段(1)及时组织火灾现场的清理工作,防止余火复燃和二次扩散。

(2)开展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追究责任和处理相关问题。

(3)安抚受灾群众的情绪,提供必要的救助和帮助。

(4)做好森林资源的恢复和重建工作,包括植树和林地的治理。

四、应急资源1. 人员资源(1)专业扑火队伍:专业的扑火队伍由消防、林业和武警等相关单位提供,并定期组织培训。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救治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森林火灾是森林资源面临的重要威胁之一,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为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2.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 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方案;(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3)向上级报告火灾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4)监督、检查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扑火救援组扑火救援组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扑火队伍,制定扑火方案;(2)扑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3)确保扑火人员安全,避免伤亡事故。

3. 医疗救护组医疗救护组负责火灾现场的伤员救治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2)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3)协助伤员转移至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4. 后勤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的物资供应、生活保障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调配扑火物资;(2)保障扑火人员的生活需求;(3)协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响应流程1. 火灾发生(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2)扑火救援组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扑救工作;(3)医疗救护组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伤员进行救治;(4)后勤保障组保障扑火人员的生活需求。

2. 火灾蔓延(1)扩大扑火救援力量,组织周边扑火队伍增援;(2)调整扑火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3)加强火场周边居民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 火灾扑灭(1)组织扑火队伍进行火场清理,确保火势完全扑灭;(2)对受灾区域进行环境监测,防止火势死灰复燃;(3)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背景介绍。

森林火灾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将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森林火灾,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责任部门和人员。

1. 森林防火部门负责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

2. 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森林防火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协调和支持应急救援工作。

4. 全体森林工作者和周边居民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森林火灾预警和监测,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预警系统,加强对森林火险等级的监测和评估。

2. 应急救援准备,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工具。

3. 应急救援流程,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流程,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4. 人员疏散和安全,对火灾附近的居民和游客进行疏散,并确保他们的安全。

5. 公共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森林火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应急预案执行。

1.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和装备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2. 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救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

3.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合作,共同应对森林火灾带来的挑战。

五、总结。

森林火灾是一种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自然灾害,制定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于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至关重要。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能够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中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中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中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中山市境内所有森林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群防群控、全员参与”的原则,随时保持高度警惕,防止火灾的发生。

第四条森林火灾的发生,应当依法及时报告,及时调动各方力量进行扑救和应急处理。

第二章应急预案组织第五条中山市设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设立,挂靠中山市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监督全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和更新中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指导各级火灾应急组织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守,监控火情信息,及时发布警报、指挥扑救和救援。

第八条各地级市、县(市、区)森林防火办公室要根据中山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本地区的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明确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九条森林防火机构、公安、消防、林业、水利、气象、通讯、交通、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配合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第三章预警和通报第十条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气象、森林病虫害和森林干燥程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火险级别预警,通报到各级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

第十一条森林防火机构根据气象、森林热点和人员活动情况,及时监测和发现火情,及时向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通报信息,并启动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火情通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力量前往现场处置。

第四章扑救和救援第十三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根据火情发展,及时调度和调集扑救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和装备前往现场扑救。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要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及时疏散人员和财产,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扑救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本预案涉及的省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实责任,常备不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1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国家支援。

广州市森林火灾难应急预案

广州市森林火灾难应急预案

广州市森林火灾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有效应对广州市森林火灾灾害,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灾情分析1. 灾害概述广州市地处南亚热带,气候湿润,森林资源丰富,但也容易发生森林火灾。

在枯燥季节,特别是热带气候多雨的夏秋季节,枯萎的植物易起火,并由于高温和风力的加剧很容易形成火灾。

2. 森林火灾影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对附近居民、野生动植物和植被造成严重威胁,同时给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

第三章应急组织1. 应急指挥部广州市设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指挥,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2. 应急力量设立广州市森林消防应急队伍,由公安、森林、林业、交通等相关单位共同协作,形成统一的应急力量。

第四章应急预案1. 预警系统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防火设施进行检查,增强预警系统的有效性。

2. 应急处置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灭火救援工作,保障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各单位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章应急资源1. 人力资源广州市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应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格的专业素质,确保应急工作的紧密协作和高效运转。

2. 物资资源广州市应急指挥部应提前准备好灭火器材、应急车辆、通讯设备等物资资源,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

第六章应急救援1. 灭火措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应立即调动应急力量,采取合适的灭火措施,争取尽快将火灾扑灭。

2. 疏散安置根据火势情况,确保附近居民的安全,及时疏散和安置受灾居民。

第七章社会动员1. 宣传教育广州市应加强森林火灾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火灾。

2. 志愿者服务组织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发挥群众自救互救作用。

森林火灾逃生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逃生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森林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组织指挥、扑救行动、人员疏散、物资保障等方面。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物资调配等工作。

2. 扑火救援组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包括消防、森林公安、林业等部门。

3. 人员疏散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现场周边群众的疏散工作。

4. 医疗救护组负责火灾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5. 通讯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通讯设备的保障,确保信息畅通。

6. 物资保障组负责火灾现场所需物资的调配、供应。

三、预警与响应1. 预警(1)密切关注气象、森林火险等级变化,及时发布森林火灾预警信息。

(2)加强森林火灾监测,发现火情立即上报。

2. 响应(1)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扑火救援组迅速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

(3)人员疏散组立即组织火灾现场周边群众疏散至安全地带。

(4)医疗救护组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准备。

(5)通讯保障组确保火灾现场通讯设备正常运行。

四、扑救行动1. 扑火方式(1)采取人工扑救、机械扑救、空中灭火等多种方式。

(2)根据火势、地形、植被等因素,科学选择扑火方法。

2. 扑火注意事项(1)扑火人员要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2)严禁擅自行动,服从指挥。

(3)火场扑救过程中,注意火势变化,及时调整扑火方案。

五、人员疏散1. 疏散原则(1)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有序疏散,避免拥挤。

(3)优先保障老人、儿童、病残等特殊群体。

2. 疏散措施(1)利用广播、手机短信、网络等渠道发布疏散信息。

(2)设置疏散路线,引导群众有序疏散。

(3)保障疏散道路畅通,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六、医疗救护1. 救治原则(1)确保受伤人员生命安全。

(2)及时救治,降低伤亡。

2. 救治措施(1)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开展救治工作。

(2)组织专业医疗队伍,提供救治服务。

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有效应对江门市森林火灾等突发灾害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火灾分类江门市森林火灾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火灾。

一级火灾为火势相对较小,火情可控;二级火灾为火势较大,火情较为严重;三级火灾为火势极大,火情极其严重。

三、应急响应级别1. 一级响应:发生一级火灾时启动。

2. 二级响应:发生二级火灾时启动。

3. 三级响应:发生三级火灾时启动。

四、责任部门及职责1. 森林防火部门:负责森林火灾的监测、预警和扑救工作。

2. 民政部门:负责火灾发生后人员疏散和安置。

3. 公安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和维护现场秩序。

4. 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消防用水支持。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一级火灾: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集力量实施扑救。

2. 二级火灾:加大扑救力度,保障人员安全优先。

3. 三级火灾:全力以赴开展扑救,同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确保火灾不扩散。

六、信息发布1. 火灾发生后,立即发布火情警报,引导群众疏散。

2. 及时向社会公布火灾最新情况和救援进展。

七、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效率。

八、附则本预案解释权归江门市森林防火部门所有,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江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恳请各部门认真执行,确保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愿我们的努力能让城市变得更加安全、和谐!愿城市不再有森林火灾带来的痛苦和恐惧!。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佛山市南海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现状适用范围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组织体系框架预测和预警信息监测火情报告预警应急响应分级响应基本响应程序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善后处置社会救济火案查处工作总结信息发布表彰奖励和惩处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现场救援和工程抢救装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扑火物资储备保障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技术储备与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公众宣传教育培训演练附则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附件森林火灾分级标准佛山市南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处置较大森林火灾工作程序佛山市南海区处置森林火灾流程图总则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编制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密切配合,快速反应。

区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实施科学扑救,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

各镇(街道)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机制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3•【字号】粤办函〔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13日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指挥机构2.2 任务分工2.3 扑救指挥2.4 专家组3 处置力量3.1 力量编成3.2 力量调动3.3 跨省支援4 预警报告4.1 预警信息4.2 信息报告5 应急响应5.1 分级响应5.2 响应措施5.3 应急处置6 应急保障6.1 输送保障6.2 航空救援保障6.3 物资保障6.4 资金保障7 后期处置7.1 火灾评估7.2 火案查处7.3 约谈整改7.4 责任追究7.5 经验总结7.6 表彰奖励8 附则1 总则1.1 编制目的完善我省森林防灭火工作体制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广东火灾应急预案最新

广东火灾应急预案最新

广东火灾应急预案最新第一章概述为了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广东省制定了火灾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火灾应急工作,旨在加强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工作进行具体规定。

第二章火灾应急救援组织1.省级火灾应急指挥部省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设在省公安厅、省消防总队,负责组织协调全省范围内的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由省公安厅领导负责,专业协调工作由省消防总队负责。

2.市级火灾应急指挥部市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设在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本市范围内的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由市公安局领导负责,专业协调工作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3.县级火灾应急指挥部县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设在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本县范围内的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由县公安局领导负责,专业协调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第三章火灾应急预案内容1.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省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预案,确保预案内容与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适应。

预案的修订由省级火灾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

2.火灾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宣传省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将本预案向全省范围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公开,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火灾应急救援意识和能力。

3.火灾应急预案的应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范围内的所有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火灾、森林火灾、交通事故火灾等。

第四章火灾应急救援工作1.火灾应急救援的组织在发生火灾事故后,省级、市级、县级火灾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2.火灾应急救援的协调省级、市级、县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救援力量、调配救援资源,确保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火灾应急救援的指挥省级、市级、县级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确保火灾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及流程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及流程

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及流程森林火灾是一种具有极强破坏力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将对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森林火灾,制定并实施科学的扑救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原则、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制定的基本原则1.科学性原则:应急预案制定应基于科学数据和实地调研,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性。

2.综合性原则:应急预案应综合考虑风向、天气、地形、植被等因素,全面分析局势,合理安排资源。

3.预防性原则:应急预案应侧重于预防措施的加强,降低森林火灾的可能性。

4.协同性原则:各相关部门应密切合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机制,确保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有序。

二、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具体流程1.火灾预警:监测火情信息,制定火险等级,提前警示可能发生火灾的地区。

2.警报发布:一旦发生火情,及时发布警报,通知相关扑救人员和装备做好准备。

3.火场确认:确定火情具体位置、规模和方向,评估风向、地形等因素,确保扑救准确无误。

4.资源调度:调动森林消防队、应急救援队、民兵部队等相关力量,集中各类扑救资源。

5.扑救实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扑救方式,利用直升机、水带、消防器材等进行扑救。

6.火灾控制:全力将火情限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火势蔓延,并逐步扑灭明火。

7.事后处理:火势得到控制后,进行火场清理和搜救工作,确保无人员伤亡和二次燃烧。

三、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注意事项1.人员安全:扑救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人员安全。

2.合理调度:资源调度需有计划、有序,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操作。

3.信息共享: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及时共享火情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社会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提高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综上所述,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对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至关重要。

只有按照科学的原则和流程,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才能更加有效地应对森林火灾的挑战,维护社会稳定和生态平衡。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省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本预案涉及的省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

(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4)落实责任,常备不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1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1公里;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国家支援。

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引言深圳市位于中国南部,是一个以森林覆盖率较高、自然景色优美的国家森林城市,同时也是一个高科技产业与自然生态并存的城市。

由于深圳市境内大片森林资源,在林业发展和保护中,深圳市是重点地区之一。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森林火灾时有发生。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给深圳市的森林生态系统带来巨大的损害,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环境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因此,建立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防止森林火灾的若干规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深圳市森林资源的特点及火灾应急实际情况制定。

一、森林火灾的危害与特点1、危害:1) 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易造成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的流失。

2) 森林火灾会对城市建设和人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威胁。

3) 森林火灾所产生的浓烟和扑面而来的火焰,对人员和房屋造成极大的威胁。

4) 大面积森林火灾将给环境和人民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2、特点:1) 森林火灾的发展速度快,且对天气条件的依赖性较强,因此扑救难度大。

2) 森林火灾难以迅速控制,易造成大范围的火灾。

3) 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需要各方协同作战,才能取得有效的灭火效果。

二、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建立目标本预案的建立目标是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有效组织和调动应急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稳定。

三、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组织体系1、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深圳市政府设立森林火灾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

指挥部下设情报信息组、指挥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

2、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深圳市下辖各区也需设立相应的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各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3、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深圳市各级相关单位均需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包括公安、民防、消防、林业、地质、交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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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即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和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一)、依据《 * 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列》、《江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区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三、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一)、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邹明水(党委副书记、乡长)副指挥:罗延寿(副书记)程丽君(副书记)曹球锋(乡人武部部长)王军(副乡长)桂玉兰(副场长)程贤武(森林派出所所长)成员:张跃海、包立国、王全福、胡军、陶光辉、施训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包立国、副主任王全福,成员:王得民、李新坤、桂烽生、李新坤、余志明、伍冬南。

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单位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

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全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等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

各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四、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1、森林火灾预防: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生在县界、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公顷的森林火灾、2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扑火半专业队必须迅速赶扑火灾现场、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

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隔、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 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预案的善后处理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乡林办及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

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补植或更新造林。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重点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

以村为单位,定期召村组干部会、村民小组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 * 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和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火灾隐患。

6、县直单位、各站所主要负责人、村主任为所在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包村包组包山头各级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发生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1、实行分级启动。

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

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篇2]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依法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 * 《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特制定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指挥长:叶永昌副指挥长:周永东(负责火场指挥),朱剑云(负责火场指挥),周永文(负责后勤保障)打火队长:陈灼康打火副队长:蔡学东1、指挥(副指挥长)职责:指挥长:统观全局,对火灾火情进行充分预计,调配打火力量,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与副指挥长充分沟通掌握即时扑救状态,决定是否需要扑救力量。

副指挥长:对火场地形火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突发情况进行处理;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分工安排,组织第二梯队进行扑火补给,扑火完成后组织人员设备及留守火场,决定调配后勤物资供给,保障对休息打火队员的物资供应。

2、队长(副队长)职责:打火队长:执行一线指挥作战意图,组织带领打火队员前线扑火,决定打火战术,决定队员的轮换安排,保证打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及体力支撑。

打火副队长:协助打火队长工作,对打火队员表现进行考评,清点进场人员和离场人数,保证好安全撤退,组织第二梯队人员及设备供应。

二、预防措施防火期内加大对防火 * 的力度,努力提高市民护林防火的自觉性。

严格管理好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

积极开展防火林带建设,发挥生物防火作用,并定时对防火林带进行培育补植。

加强防扑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1、培训演练:半专业打火队员每年要参加1-2次的打火知识培训,防火期内,半专业打火队员每周集中参加一次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非半专业打火队员每两周集中参加一次训练,每次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和扑火技能训练。

2、设备管理:加强扑火设备的管理,保持良好的性能,做到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有效果”,现在打火装备集中保管,各管理点要做好设备登记及仓库钥匙分配记录并报管理处及打火队长备案。

所有机械设备定期检修和保养,对重要设备如风力灭火机等安排专人负责,责任到人,防火期内每周至少热机两次,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应急响应防火期内,打火队员非特殊情况不能离开防区,特殊情况要离开需严格审批,打火队员需报打火队长审批,且严格控制请假外出人数。

组织领导及打火队员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电话开机状态。

上班时间由资源管理办公室电话接报,非上班时间由值班电话接报转达。

接报火警时,打火队长作为侦察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侦察火情,同时通知打火队其他领导及队员集合,通知相关车辆待命,人员、车辆及装备务必在接报后30分钟内装备集合完毕。

侦察人员到达火场确认山火后,立即报告市防火办,组织打火队员出动,并通知相关镇区。

根据现场侦察情况,实行分级响应:(1)过火时间不超过1小时,或过火面积15亩以下,打火队长要立即到达现场,并组织半专业打火队出动救火;(2)过火面积超过1小时,或过火面积超过30亩,指挥部所有指挥长到场,组织第二梯队,调配相关扑火设备进行联合扑救;(3)过火时间超过3小时,或过火面积超过50亩,救火时间已超过1小时仍未能控制火势时,由指挥长请求市防火办支援,并根据需要组织后勤保障,准备连续作战,必要时根据火灾情况联系周边镇区的消-防-队及其他扑救队伍,调动灭火物资赶赴现场。

四、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我所半专业打火队员作为打火主力,是林科所森林火灾扑救第一梯队,治安员为第二梯队,其他义务扑火人员作为第三梯队人员,主要负责前线打火队员后勤供给工作。

半专业打火队员火场上进行统一管理,一切行动听指挥,严禁个人英雄主义。

打火队分两个大组8个小组,队员不能私自脱离队伍,每个大组之间必须时刻保持联系,每个小组的两个队员必须时刻照应,不能单独行动。

两个组由现场指挥统一指挥,进攻方向、退却路线、避险地带统一由现场指挥选定,队长负责战术实施,组长对分派的任务务必坚决落实,严禁消极怠工现象发生,违者事后严肃处理。

五、通讯联络打火队两个组每组配对讲机一台,并带上移动通讯手机,每个大组的队员必须统一任务,统一行进。

两个大组之间保持分进合击,保证充分联系,火场上两组之间分开距离不得多于50米。

前线防火指挥领导每人配对讲机一台,随时与火场前线队伍保持联络,也随时与上级指挥部保持联系。

六、设备调配打火队员统一个人防护装备。

打火队设备除传统打火工具以外,另配有风力灭火机、喷水枪等新型设备。

传统打火工具主要有半专业打火队员作为第一梯队携带使用,新型设备作为辅助设备由第二梯队使用。

七、后勤保障由负责后勤的副指挥长坐镇后方,对后勤物资供给及调配进行全面指挥,组织人员将物资送到火线,保证一线打火人员的物资供给。

在第一打火队未能控制火势时,组织第二梯队启用风力灭火机等设备进行协助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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