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备案)清单
人防备案验收资料目录
人防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防护及防化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及技术标准规定进行的实验报告。
20
2-2
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门出厂合格证
3
2-3
给排水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6
2-4
电气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6
2-5
通风设备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安全和功能检测
砼标准养护试块强度统计验收记录/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抗压强度、抗渗)
1/20
3-2
砂浆试块强度统计验收记录/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1/6
3-3
管道设备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3
3-4
排水管灌水、通水试验记录
2
3-5
电气设备调蓄
1
3-6
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
3-7
通风系统试验记录
2
3-8
设备安装工程测试记录
1
2-16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2-17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
2-18
钢筋混凝土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
2-19
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
2-20
战时封堵预埋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
地面找平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4-10
一般抹灰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2-11
防水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2-12
室内给排水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
2-13
上海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备案)清单
上海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备案)清单一、报送档案案卷目录及民防工程项目情况表:(1)编制报送档案(建设单位提交文件资料和施工技术资料ABC册及竣工图)的索引目录,包括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内;(2)民防工程项目情况表。
二、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并立卷的文件资料:(1)卷内目录(写目录时要按照三要素原则,例如:关于××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写全称);(2)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表格,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签字盖章);(3)市(区县)民防办关于工程项目批复及相关批文;(4)设计计算书(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计算书代保管证明样张,到设计院办理手续);(5)市民防办对工程扩初、施工图审图意见;(6)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各项分包合同;(7)人防概算、预算书(如未形成概算,请设计单位写明概算未形成的原因,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标题为:《关于××民防工程概算书的情况说明》。
预算指施工预算,包括土建、安装等);(8)决算书(如正在审计中,请建设施工双方拟定工程造价暂估价说明,说明中必须注明:“待审计后的正式决算书出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送交市民防工程档案室”,注明建设施工双方地址、电话、联系人,并双方盖公章;标题为:《关于××民防工程决算书的承诺》);(9)重要民防工程及民防建筑面积5000㎡以上大型民防工程需提供照片资料(重要民防工程包括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检测中心等民防工程,要求提供建设全过程36张以上照片。
照片归档采用7寸光面照片,附底片及文字说明,数码相片提供数据光盘。
)(10)重要民防工程及民防建筑面积5000㎡以上大型民防工程需提供录像片(拍摄地理位置、外部景观、出入口,防护密闭门、滤毒通风等防护设备,风、水、电等设备及工程内景观等部位,录像片需配讲解词、有字幕、背景音乐、并注明工程名称、撰稿人、拍摄人姓名、单位、日期等);(11)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卡(2张,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档卡,建设、施工双方共同填写,不装订);(12)总平面图、人防建筑平面图、人防建筑剖面图各2张。
上海市竣工备案及竣工验收资料明细
料
23 24 25 26 27 28 29
住宅施工栋号与户籍号对照表 住宅维修回访单及联系人姓名、电话 桩基质量证明书、评估报告、监督记录 基础质量证明书、评估报告、监督记录 主体质量证明书、评估报告、监督记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一份) 上海市建设工程墙体材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一份,已结算) 备 31 上海市防雷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意见书 案 资 32 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 料 33 民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4 注: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竣工备案均需上述资料
审查人:
时间:
复查人:
时间:
上海市工程竣工备案需要资料台账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档案内容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设计单位合格证明书 勘查单位合格证明书 施工单位合格证明书 监理单位合格证明书 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竣工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工程检测报告确认证明 施工许可证★ 节能质量证明书、评估报告、监督记录 竣工验收通知单、法人委托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份 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承诺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款支付证明 综合保险结算单 电梯合格证明书、质量验收证明书 参建单位项目信息汇总表 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报告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证明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竣 工 预 验 收 资 料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提交资料清单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提交资料清单——即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一)《遂宁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备案表》;(二)《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盖鲜章);(三)申请人合法证明文件(使用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用于经营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四)与人防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人民防空工程租赁使用合同》或与工程隶属单位签订的平时使用协议等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申请资格的资料(对原件进行审查,收复印件盖鲜章);(五)《遂宁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责任书》(原件,一式两份);(六)人防工程平时维护管理和人防标识图片影像资料;(七)已到期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原件(若丢失,提交情况说明)。
遂宁市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备案表遂宁市人防工程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责任书人防主管部门:(简称甲方)平时使用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现就人防工程及其附属设施(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与维护管理工作,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一、工程概述1.人防工程名称:。
2.人防工程位置:。
3.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
4.人防工程使用面积:平方米。
5.人防工程平时用途:,使用期限:三年。
二、甲、乙双方责任1.人防工程是国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防工程体系的重要方面。
甲方负有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纠正乙方违法违规使用的责任。
乙方及受乙方委托的平时使用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战时或遇重大紧急情况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决定,无偿将人防工程移交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2.乙方使用人防工程期间负责该工程日常维护管理,落实维护管理经费。
上海市人防资料报送步骤
人防资料报送步骤如下:1、先带A、B、C册资料(夹子夹);备案资料(G1~G4;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四方合格证;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工程款支付证明,其中G1~G4表格按照质监站买的表格);竣工验收通知;监理竣工评估报告;首次监督会议;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说明(填好里面的内容)到一楼窗口进行初审,通过后,一楼窗口会留取其中备案资料、竣工验收通知、监理竣工评估报告各一份,并一楼窗口会给施工单位备案表和竣工验收报告各二份。
并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验收。
(第一次)2、竣工验收时,备案表和竣工验收报告其中一份需验收人员本人签字,该签字人员要与竣工验收通知相对应,不得多签或少签。
3、竣工验收后质监站会出整改通知,施工单位做好整改回复,并要四方签字盖章(甲方、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其中整改日期不得填写。
(切记)4、整改回复送质监站,谁验收给谁,如验收人员不在,可交给副站长(杨琴)。
后有甲方在三楼买档案资料,一套资料包括如下:(1)、档案卡带填表说明;(2)、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3)、建设工程档案审核意见书;(4)、卷内目录、备考表;(5)、甲方资料目录;(6)、封面、封底、盒子。
(第二次)5、整理存档资料送档案馆,首次整理封面、盒子上面填写内容与编页最好用铅笔填写,(施工单位A、B、C册资料、竣工图、甲方资料各一盒子,其中甲方资料不要装订,只要夹子夹)如验收通过后再用水笔填写,档案馆资料验收人员会在审核意见书上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共计六份,其中返回给施工单位三份,后拿其中一份审核意见书及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给一楼窗口,一楼窗口会给施工单位一张表,表题为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资料一览表。
(第三次)6、施工单位根据该表格内容收集一套资料交给一楼窗口(夹子夹),15工作日内质监站出合格证明。
(第四次)7、除施工资料A、B、C册资料一式四份外,其它资料最好做一式六份。
档案馆地址:虹桥路与番禺路路口联系电话:62955252-8033。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最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资料目录一、技术资料(一)管理资料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中标通知书3.人防质量监督申报表4.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5.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6.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审核意见及答复)7.图纸会审记录8.设计变更(通知)、工程联系单9.材料代用签证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1.定位测量放线记录、轴线标高复核记录12.沉降观测记录13.监督检查记录、复查记录及回复14.质量事故(问题)情况、处理方案、施工方案及复查验收记录15.隐蔽工程记录(二)质量保证资料1.建筑与结构(1)钢材①钢材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2)焊接①焊条(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焊接模拟试验报告及试验报告(钢结构焊缝检测报告)(3)水泥①水泥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4)砖(砌块)①砖(砌块)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5)砂、石(分开)①砂石验收登记表②试验报告(6)防水材料①防水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7)外加剂①外加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报告(8)构件(防护设备等)①构件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②试验(检测)报告(9)砼试块报告(抗压、抗渗)①强度统计及评定表②浇筑申请表③配合比④试块(强度、抗渗性能)试验报告(10)砂浆试块报告①强度统计及评定表②砌体砌筑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单③配合比④试块试验报告(11)单桩及群桩(高、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12)地基处理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13)打(试)桩记录2.给水、排水(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①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②出厂合格证(2)管道、设备强度试验、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①强度试验记录②焊口检查记录③严密性试验记录(3)系统清洗记录,口部排水通水试验记录3.电气(1)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①设备、材料验收登记表②出厂合格证(2)设备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4)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4.通风与空调(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①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②出厂合格证(2)管道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记录(3)系统调试及试运行记录(三)质量评定资料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4.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测和抽样检测结果或报告二、竣工备案资料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5.人防工程建设意见书和批复6.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7.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8.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9.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0.防护设备生产企业质量评估报告11.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总结12.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13.消防合格证14.规划部门认可的人防区域面积测绘15.防护设备厂家资质、采购合同16.《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17.电子版竣工图18.竣工验收整改回复19.整个项目地下室总平面图(含非人防区)。
人防竣工备案材料清单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清单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格式见附件)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人防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4、规划部门许可文件
5、人防工程施工许可文件
6、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7、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9、与工程所在地人防主管部门签订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书》
10、人防工程全套竣工图(含设计变更文件。
PDF格式扫描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竣工图)
11、根据竣工图修订的平战转换预案。
12、防护防化设备清单。
13、人防设备检测合格文件。
14、防控地下室测绘报告。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提供人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需要的相关数据、文档、资料。
上海市备案要求的资料、表格
注: 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超过保修期后,应有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单位)进入正常的,定期保养和维修。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施 工 单 位 施工企业(公章) 保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33 年 月 日 3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竣工日期 施工单位名称
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设工程质 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问题,保修费用由责任 单位承担。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 理年限 年 2、பைடு நூலகம்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 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制冷期。 4、电气、给排水道、设备安装 年。 5、装饰工程为 年。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所需资料一览表(共五篇)
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所需资料一览表(共五篇)第一篇:人防工程验收备案所需资料一览表报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1、工程管理资料(卷一)(1)市人防办《新建民用建筑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复印件1份;(2)人防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及审查最终意见、设计单位审查意见回复及设计变更复印件1份;(3)市人防办《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4)防空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需要办理地面单体建筑竣工手续的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1份;(5)合肥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原件1份;(6)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原件1份;(7)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份;(8)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1份;(9)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原件1份;(10)建设单位竣工总结原件1份;(11)施工单位质量保修书原件1份;(1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1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1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1份;(15)市人防质监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1份;(16)单建人防工程需提供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1份;2、技术与质量控制资料(卷二)(17)防空地下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原件1份(国家人防质监站监制专用表格);(18)防空地下室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技术标准规定、进场试验报告复印件。
3、竣工图纸资料(卷三)(19)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人防工程定位图和加盖竣工章的人防工程竣工图(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安装)1套;(20)按竣工图编制的《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1套。
(三)人防质监站在工程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将以上资料用纸质档案盒分类装齐,按规定对每个档案盒进行标注说明,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市人防办窗口,经审查竣工备案资料齐全后核发《人民防空工程专项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凭此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上海市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须知
上海市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报须知办理机构:上海市民防办公室申办对象:民防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民防工程及市民防办办理核准建设手续(市批)的结建民防工程的建设单位备案提交材料: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2、《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式二份)3、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4、勘察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仅涉及工程内部改建的民防工程除外)(一式二份)5、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6、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一式二份)7、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9、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0、民防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11、《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已结算)(原件)12、民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13、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复印件)(仅限于单建式民防工程中的电梯工程)14、民防工程建设批准文件(复印件)15、上海市民防工程审图审查意见(复印件)16、项目竣工总平面图(标注民防位置)、民防工程战时平面图注:提交的复印材料请于每页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资料专用章备案人在提交上述复印件材料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对于附建式工程,7、8、9三项资料如还在办理过程中的,可提交建设单位的承诺书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提交备案材料2、总窗口受理备案材料3、市民防办结合质量监督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备案意见4、申请人到总窗口领取备案意见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办理依据: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上海市民防条例》第三十八条3、《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4、《关于调整本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防[2004]第47号受理地址:复兴中路593号一楼邮编20002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6月15日---9月15日:2:30---4:30)。
民防档案报送
民防档案报送一、办理机构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二、申办对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单建式和附建式民防工程的建设单位。
(民防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民防工程档案报送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民防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区(县)民防办公室)。
三、报送时间建设单位在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市民防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监督报告、市(区或县)民防办公室竣工备案前,必须向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民防工程档案。
四、报送要求1、报送的民防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系统整理、编制目录、详细核对、装订成卷、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按照技术责任制进行审核签字,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2、报送的民防工程竣工图应当做到图物相符、图形清晰、字迹工整、加盖“竣工图章”,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3、民防工程档案报送范围以民防网()上发布为准。
4、鼓励建设单位采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归档电子文件。
报送档案的电子文件形成后,同时以光盘形式向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室报送一份。
五、报送程序(一)报送程序1、建设单位至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受理总窗口办理档案相关手续。
2、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将民防工程档案根据报送范围经过系统整理、立卷归档后,报送至民防大厦一楼行政受理总窗口。
3、报送档案经受理窗口初审符合要求,予以受理,并向市民防工程档案室办理移交手续。
4、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室审核报送档案,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至民防大厦一楼行政受理窗口领取出具的《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
6、建设单位取得《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后,及时向市或区(县)民防办公室办理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报送流程六、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七十一号(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三)《科学技术档案条例》国发(1980)第302号(四)《上海市档案条例》十届市人大第四十次会议修正(五)《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市府129号令(六)《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沪民防〔2009〕3号八、受理地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一楼行政受理总窗口。
整理-民防工程竣工验收
民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领导说让去质监站报竣工验收了,那么就开始走下面的流程第一步:准备好以下资料后送到档案窗口,符合要求了,窗口会告诉你回去等,5个工作日会通知你来拿他们科长签章完成的《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2份1、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原件)三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原件1份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1份5、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一份原件第二步:拿好档案部门签章完成的《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2份,再准备好以下文件资料,送到竣工备案窗口检查,只检查资料符不符合要求,不收资料,如果合格了,会给你一个回执单,有了这个回执单,你便再拿着这些文件资料及这个回执单,到质监站窗口,质监站窗口就算受理了你的竣工验收通知手续,质监站窗口会把这些资料收去。
一般5个工作日之内会安排现场竣工验收了,(如果这些资料中还有不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时质监站的人会另外给一张验收核查清单,里面会勾出需要增补或着需要整改的项)民防工程申报竣工验收需要提交的资料1、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原件);2、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3、勘察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4、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5、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原件);6、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7、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8、民防工程竣工监理评估报告(原件);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原件);10、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资料记录表(原件);11、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测记录表(原件);12、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3、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15、民防工程主体结构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已由市民防质监站签收)(复印件);16、《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已由民防档案部门盖章)(原件);17、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门类、阀门类、过滤吸收器类)(原件);注:1、第12、13、14项仅限单独的单建式民防工程提交;2、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需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提供原件核验。
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目录清单
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资料目录一、人防工程立项批复资料⒈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⒉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⒊人防设计条件(建设批复要求)复印件1份;⒋人防施工图审查批复(复印件1份);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复印件1份);二、工程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及隐蔽验收资料(4套);(一)主体结构工程(RFJ01-2002)4.1-1 土石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6-1 打(压)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7-1 灌注桩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8-1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9-1 钢筋绑扎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9-2 钢筋焊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10-1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4.14-1 砌砖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二)防水工程(RFJ01-2002)5.1-1 防水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5.2-1 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5.4-1 卷材防水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5.7-1 止水带防水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三)孔口防护工程(RFJ01-2002)6.1-1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框墙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6.2-1 钢筋混凝土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6.2-2 钢质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6.3-1 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6.4-1 进、出工程管线的防护密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四)建筑装修工程(RFJ01-2002)7.1-1 一般抹灰(级)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7.8-1 整体地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7.9-1 板块地面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7.11-2 钢门窗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1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五)给水排水工程(RFJ01-2002)8.1-1 给水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8.1-2 给水硬聚氯乙烯(PVC-U)塑料管、铝塑复合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8.3-1 给水附属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8.4-1 排水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8.5-1 卫生器具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8.6-1 洗消器具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8.7-1 立式污水泵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2 管道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YB4 设备、阀门试压(满水)记录YB5 管道系统隐蔽试压灌水记录YB6 给、排水管通水试验记录YB7 管道冲洗吹扫清记录YB8 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六)防护通风工程(RFJ01-2002)9.4-1 金属管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5-1 无机玻璃钢风管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6-1 通风部件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7-1 风管及部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8-1 非金属风管(风道)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9-1 过滤器、除尘器、过滤吸收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10-1 密闭阀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11-1 消声(减振)设备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12-1 通风机和除湿机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9.13-1 防腐与油漆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9 设备试运转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七)建筑电气安装工程(RFJ01-2002)10.1-1 电缆线路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0.2-1 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0.3-1 护套线配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0.7-1 低压电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0.8-1 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0.9-1 接地装置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YB3 电气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YB9 设备试运转记录YB10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YB11 绝缘电阻测试记录(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八)防火设备安装工程(RFJ01-2002)11.1-1 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1.2-1 灭火器具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1.3-1 防烟排烟部件的制作与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1.4-1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11.5-1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3.4-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九)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3.4.3-1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RFJ01-2002)3.4.3-2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RFJ01-2002)3.4.3-3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RFJ01-2002)A.0.0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人防工程质量核查通知单三、防空地下室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人防工程部分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专业竣工图纸(1套) 修改通知(1套)防护设备定点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防化设备定点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产品合格证(1套)工程材料检验试验报告、见证取样检验试验报告(1套)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资料(4份)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二○○七年十二月二日。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调整本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通知-沪民防[2004]47号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调整本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通知
正文:
----------------------------------------------------------------------------------------------------------------------------------------------------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调整本市民防建设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有关事项通知
(沪民防[2004]47号)
各区(县)民防办公室、市民防监管处:
为了加强对民防建设工程的依法管理,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关于本市民防建设工程试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通知》(沪民防[2001]107号)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防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民防工程及市民防办办理核准建设手续的结建民防工程仍由市民防办委托市民防质监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区(县)民防办办理核准手续的结建民防工程,由区(县)民防办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再委托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实施。
上述调整事项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凡2004年6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民防建设工程均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希望各区(县)民防办抓紧时间落实调整前的各项准备,加强和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按照有关规范认真做好备案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结束——。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说明
※注:送资料时,请把此说明带来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竣工资料整理说明
一、工程竣工资料中建设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及施工单位的A、B、C册资
料应为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写明原件存放在建设单位、
盖建设单位公章(不得盖项目部章)、复印人签字、复印日期。
(民防
工程单独所用资料必须为原件)
二、工程竣工资料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送民防工程质监站审核,资料初验
合格后,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资料基本齐全后,整理成册送民防工
程档案室存档,建设单位方可到民防工程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手续。
三、民防工程竣工资料C3册中的民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民防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民防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检查纪
录各两份。
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各一份,各分项一份,左边由施工
单位自评等级(盖施工单位公司质量科章或技术科章,不得盖项目
部章),右边由监理单位核定。
四、单建式民防建设工程的桩基资料应单独整理成册。
五、竣工图要盖竣工章和设计单位出图章并由两人签字、日期。
六、竣工资料指质监范围内各种土建资料及人防区内设备资料(包括设备
放在非人防区为人防服务的各种资料),资料应严格按照人民防空工
程质量评定标准使用说明填写。
七、资料、数据一律不得涂改。
民防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总及竣工图A一O
技术管理分册B一O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汇总表兼目录C1一O
施工管理C2一O
质量评定C3一O。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目录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目录
1、人防结建工程信息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竣工验收签到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人防工程防护、密闭、设备、材料配件情况备案表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
9、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10、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11、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估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
12、防水材料合格证、出厂检测及复试报告
13、人防工程结构验收报告
14、结构检测报告
15、防空地下室建设规模、防护等级、战时功能等审核意见及附件
16、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及附件
17、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批意见书
18、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
19、消防审查意见书
20、人防门施工方案、合格证及生产厂家资质
21、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2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3、设计变更
24、整改通知单回复
25、总体规划平面图。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民防办,各区县档案局:现将《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防工程档案的管理,发挥民防工程档案在人防战备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民防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民防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民防工程档案系指在民防工程建设及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防空战备建设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市、区(县)民防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分级管理民防工程档案,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民防工程档案由市民防办公室负责管理,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民防工程档案由区(县)民防办公室负责管理。
市、区(县)档案局分别对市、区(县)民防办公室的民防工程档案业务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建设单位形成的民防工程档案,在满足建设单位自行保存和报送城建档案等工作需求的同时,必须按本规定及时向市或区(县)民防办公室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民防工程档案。
第六条建设单位保存的档案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范、标准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报送市或区(县)民防办公室的民防工程档案按市民防办公室规定的报送范围进行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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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7、孔口防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建筑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9、给水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0、采暖、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1、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12、防火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五)监理文件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价)报告(桩、结构、吊顶、竣工) 五、竣工阶段 (一)竣工图 1、建筑(包括总平面布置图;地面一层平面图;附建式民防工程无单独的建筑剖面图 时,请提供整座建筑物的建筑剖面图,即包含地上的地面建筑和地下的民防工程剖面图) 2、结构(包括桩位图) 3、电气工程(包括智能化工程) 4、给水排水工程(包括消防工程) 5、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 6、装修(装饰)工程 7、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下综合管网图 (二)竣工文件 1、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6、民防工程面积测量技术报告 7、地名使用批准书、通知、决定书 8、工程决算(汇总表) 9、平战转换预案和实施计划文件(含临战封堵材料表) 10、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 11、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档案接收意见书 (三)声像档案 1、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照片资料 2、大型、重要民防工程建设全过程录像资料 注: 1、大型民防工程指民防建筑面积为 5000 平方米以上。 2、重要民防工程指: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 供水站、核生化检测中心等。 相关附件下载 0.00 KB 需要积分 ----复制自天工网 备
收记录表; 密闭门门框墙制作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防护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表;密闭门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防爆波活门、防爆超压排气活门安装分项工 程质量验收记录表;进出工程管线的防护密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 ; C3-8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9 给排水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0 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1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2 防火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3-13 上海市民防建设工程质量核查通知单(主体) ; C3-14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C3-15 民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主体、竣工) ; C3-16 整改回复(底、墙、顶板、主体、竣工) (底、墙、顶板、主体:由施工、监 理、建设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竣工:由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建设单位分别签字盖章) ; ----复制自天工网
三、设计阶段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设计计算书(重要民防工程由建设单位提交原件,其它民防工程可以提交设计单位 计算书代保管证明) 3、上海市民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表及审查意见 四、施工阶段 (一)开工审批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1、工程开工报告 2、工程复工报告 3、工程竣工报告 4、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纪要及修改依据汇总表 5、技术核定单及技术核定单汇总表 6、设计变更通知及设计变更通知汇总表 7、地基验槽记录 8、建(构)筑物测量复核单 9、各类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10、桩位轴线、标高、偏差汇总表 11、打桩桩位编号、标高、偏差图 12、桩基检测报告 13、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及处理意见 14、工程质量重大事故报告表及处理意见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文件 1、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明细表 2、民防工程防护设备合格证明书 (1)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2)防爆波活门 (3)排气活门 (4)密闭阀门 (5)防爆地漏 (6)密闭观察窗 (7)过滤式吸收器 (8)呼唤按钮 3、防护(含防化)设备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4、民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报告 5、民防工程通风系统检测报告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2、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3、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4、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5、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新的报审程序 凡本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民防工程竣工后,资料: 一、索引目录卷 1、每套竣工档案应编制索引目录卷作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数内。索引目录卷应由编 制说明、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组成。 2、 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民防工程概况、档案编制依据、档案概况、案卷号的编写及 代号注明、民防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基本要素表等相关内容,并应加盖公章。 二、前期立项文件 1、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项目建议书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方案阶段)审核 意见单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附件,或民防工程建设(初步设计阶 段)审核意见单 3、民防工程建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审核意见单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地形图、总平面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附其他图纸 7、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8、施工合同 9、监理合同 10、平战时均使用的设备合同(包括:防护设备、风机、空调器(箱)、除湿机、水泵、 配电箱等)
A-7 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A-8 设计图纸交底会议纪要; A-9 技术核定单(包括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或监理单位签字、 盖章) ; A-10 建(构)筑物测量复核单; A-11 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成果; A-12 地基验槽记录表; A-1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包括底、墙、顶板钢筋及风水电设备预埋管道、 回填土记录、施工单位、建设和监理签字盖章) ; A-14 工程质量一般事故报告表(建设、施工双方盖公章) ; A-15 重大质量工程事故报告表(建设、施工双方盖公章) ; A-16 竣工图纸: 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通风竣工图、给排水竣工图、电气竣工图、防火设备竣工 图[应单独立卷。包括原图纸目录(原图纸目录中如有地面建筑的图纸目录应划掉) 、设计说 明、设备材料表、总平面图、桩位平面、剖面图及风、水、电(强电、弱电)等系统图]。 (2)民防工程技术管理分册(B 册): B-0 目 录; B-1 砂浆试块压强试验报告; B-3 混凝土坍落度测试报告; B-4 混凝土非破损测定强度报告㈠㈡; B-5 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包括商品混凝土提供抗渗试验报告)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 500m3 应留置一组试块(每组 6 块) ,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 2 组。底、墙、顶板都要做。 ) ; B-6 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包括商品混凝土提供抗压试验报告) (连续浇筑混凝 土每 100m3 做一组(每组 3 块) ,底、墙、顶板都要做。 ) ; B-7 混凝土强度的非统计评定(10 组以下做非数理统计,10 组以上做数理统计) ; B-9 钢材试验报告; B-10 钢材化学分析试验报告(指进口钢材) ; B-11 粗骨料试验报告; B-12 细骨料试验报告; B-14 特殊材料试验报告; B-15 水泥检验报告; B-17 钢筋点焊实物抽查试验报告; B-18 钢筋对焊、预埋铁件焊接实物抽查试验报告; B-19 砂垫层环刀测定报告(设计要求的、地基橡皮土做砂垫层时要填此表) ; B-20 回填土密实度测定强度报告; B-21 砖试验报告; B-22 钢材质量证明单; B-23 商品砼质量证明单; B-24 水泥质量证明单; B-25 粗骨料质量证明单; B-26 细骨料质量证明单; B-27 砖质量证明单; B-28 混凝土构件合格证(人防门等) ; B-29 止水带、卷材、橡皮条合格证;
上海民防工程档案报送(备案)清单 一、报送档案案卷目录及民防工程项目情况表: (1) 编制报送档案(建设单位提交文件资料和施工技术资料 ABC 册及竣工图)的索 引目录,包括案卷目录及各卷卷内目录,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内; (2)民防工程项目情况表。 二、建设单位需要提交并立卷的文件资料: (1) 卷内目录(写目录时要按照三要素原则,例如:关于××民防工程技术档案质量 审查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写全称) ; (2) 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审查表(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表格,建设、施工、监理三 方签字盖章) ; (3)市(区县)民防办关于工程项目批复及相关批文; (4)设计计算书(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计算书代保管证明样张,到设计院办理手 续) ; (5)市民防办对工程扩初、施工图审图意见; (6)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各项分包合同; (7)人防概算、预算书(如未形成概算,请设计单位写明概算未形成的原因,并加盖 设计单位公章。标题为: 《关于××民防工程概算书的情况说明》 。预算指施工预算,包括土 建、安装等) ; (8)决算书(如正在审计中,请建设施工双方拟定工程造价暂估价说明,说明中必须 注明: “待审计后的正式决算书出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送交市民防工程档案室” ,注明建设 施工双方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并双方盖公章; 标题为: 《关于××民防工程决算书的承诺》 ) ; (9)重要民防工程及民防建筑面积 5000 ㎡以上大型民防工程需提供照片资料(重要民 防工程包括指挥工程、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伍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 检测中心等民防工程,要求提供建设全过程 36 张以上照片。照片归档采用 7 寸光面照片,附 底片及文字说明,数码相片提供数据光盘。 ) (10)重要民防工程及民防建筑面积 5000 ㎡以上大型民防工程需提供录像片(拍摄地 理位置、外部景观、出入口,防护密闭门、滤毒通风等防护设备,风、水、电等设备及工程 内景观等部位,录像片需配讲解词、有字幕、背景音乐、并注明工程名称、撰稿人、拍摄人 姓名、单位、日期等) ; (11)上海市民防工程档案卡(2 张,在市民防办受理窗口领取档卡,建设、施工双方 共同填写,不装订) ; (12)总平面图、人防建筑平面图、人防建筑剖面图各 2 张。须提供竣工图(蓝图或与 竣工图一致的整张图纸的复印图。 如附建式民防工程无单独的建筑剖面图时, 请提供整座建 筑物的建筑剖面图 2 张,即包含地上的地面建筑和地下的人防工程剖面图。不装订) 。 三、施工单位应提交并立卷的竣工资料: (1)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图(A 册) A-0 目 录; A-1 工程概况; A-2 桩基工程或基础工程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证明书 A-4 民防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 A-6 建筑工程开工、竣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