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质量 环境记录保存期限
1.目的
加强质量、环境记录的控制,保证记录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程序文件所涉及的各类质量、环境记录。
3.权限
各有关部门按本规定对质量、环境记录进行分类、装订、造册并保存。
4.管理重点
4.1 记录的分类
4.1.1 质量记录按性质分为证明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两大类质量记录。
4.1.2 环境记录是证明环境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
4.1.3 按保存期限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a) A级(长期):涉及关键质量、环境特性且对质量、环境跟踪有重要证实作用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长远意义的。
保存期15年以上(必要时,或顾客提出要求时,可永久保存);
b) B级(中期):涉及重要质量、环境特性且有跟踪必要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一定指导意义的。
保存期10年以上;
c) C级(短期):一般性记录。
一般保存期5年以上。
4.2 记录的保存部门
4.2.1 附表中列出的保存部门是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主要职责部门。
4.2.2 同一种记录除了主要指责部门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以保存。
4.3 记录保存期限
附表中所列部门应按表中规定期限对记录进行保存。
5 检查与考核
由ISO室每年检查考核一次。
6.本程序更改记录表。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1。
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2。
超过有效期两年(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18条)(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
一年事项(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P210,65条)(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4)《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一版。
(药品标准,P22)(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4。
两年事项(1)医疗机构有关配制制剂的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P209,52条)(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3)定点批发企业的条件:单位及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0,23条)(4)《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保存2年。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4.1质量记录的分类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2.8对于电子版的质量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并且每三月核对一次,必要时刻录在光盘或硬盘上做好防护,以便查阅。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的管理,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企业对产品进行溯源及质量问题追溯,并合法、合规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事各种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认证等相关业务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要求公司质量记录属于公司的机密资料,需遵循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管理机制公司生产系统中,相关部门、职责、工艺文件都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载。
各类质量记录应该由记录的单位审核,经过技术质量部门审定后,存档,并按照规定时间限制保存。
五、保管职责及工作流程1.质量管理人员对各类质量记录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制订和完善质量记录管理的制度、规程和工作程序。
对各类质量记录存档、保管、检索等工作进行监督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
2.各部门要负责各自的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确保相应的记录及时、准确地填写,并把各类质量记录按规定归类,保存在规定的存储介质上,并做到搜索、检索方便,保存不会发生灰尘、湿度等影响质量记录的情况。
3.内部审核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要对公司根据质量体系要求,采取的各种质量管理记录进行审核,做到稽核严密、准确,包括内部标准、规程、程序的审核等都要及时完成,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4.对于专项检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核,以验证数据准确。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必须做出有力的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六、质量记录保存期限1.产品质量检验记录:至少保留2年。
2.非产品检验记录:至少保留1年。
3.质量管理评审记录:至少保留2年。
4.内部质量审核记录:至少保留2年。
5.供应商和分销商质量审核记录:至少保留5年。
6.生产设备的校验和维护记录:至少保留3年。
7.特殊检测数据、制程数据和统计数据:至少保留10年。
8.其他有关质量管理活动的记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这种规定旨在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相关质量记录,以备查证和监督使用。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见的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即一般质量记录和特殊质量记录。
对于一般质量记录,即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检疫等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一般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两年。
这些记录主要涉及产品的样品编号、检测方法、检测结果、评定标准等重要信息,是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规定,企业需要将这些记录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保存,并至少保存两年。
这样一来,无论是供货商对原料和成品进行质量追溯,还是监督部门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抽查,都能够通过这些记录进行查证。
对于特殊质量记录,即指一些重要的质量事件所产生的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五年。
这些记录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产品召回记录、质量投诉处理记录等重要信息。
这些记录的保存期限较长,是为了确保相关质量事件能够长期监督和追溯。
在保存这些记录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明相关事件的起止日期、责任人和处理结果,并将这些记录归档保存,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证。
除了一般质量记录和特殊质量记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也有相应规定。
比如,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法律案件,相关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延长至案件结案之后。
这种规定是为了确保相关质量记录可以供司法机关和相关当事人查证和依据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理。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的规定不仅对于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消费者通过查询质量记录可以了解产品质量的历史信息,从而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同时,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质量记录查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法律遵从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制裁。
总之,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具。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4.1质量记录的分类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2.8对于电子版的质量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并且每三月核对一次,必要时刻录在光盘或硬盘上做好防护,以便查阅。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1 ⽬的
加强质量记录的控制,保证记录的有效性。
2 适⽤范围
本标准适⽤于程序⽂件所涉及的各类质量记录。
3 管理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本规定对质量记录进⾏分类、装订、造册并保存。
4 ⼯作程序
4.1 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 质量记录按性质分为证明质量体系有效运⾏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两⼤类质量记录。
4.1.2 按保存期限分为永久、⼗年、五年、三年四类。
4.2 质量记录的保存部门
4.2.1 附表中列出的保存部门是质量⼿册中规定的主要职责部门。
4.2.2 同⼀种质量记录除了主要职责部门外,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加以保存。
4. 3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4.3.1 附表中所列部门应按表中规定期限对质量记录进⾏保存。
4.3.2 同⼀种质量记录除了主要职责部门按规定保存外,相关部门也应按附表规定进⾏保存。
见附录A:《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表》
5 检查与考核
由体系中⼼每年检查考核⼀次。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1 手段之阳早格格创做
为了道明本企业的各项本量活动达到了合共央供战体系央供,并道明对于合共中提出的本量央供给予谦脚的程度.
2 适用范畴
凡是本企业对于提供本量管造体系切合央供的凭证均属范畴内.
3 名词汇定义
本量记录:道明谦脚本量体系央供所提出供的客瞅性凭证的文献.
4 管造沉面
4.1 各部里建坐战真止有闭本量记录的标记、支集、体例目录、归档、储藏、防备、借阅、战处理的统造.
4.2 各部分依本量记录保存期保存,超出克日的由各部分整治、体例目录后接本量部戚存或者销毁.
4.3 保存克日指365天为一年.如保存期一年,2010年2月4日的资料,则正在2011年2月3日为一年,正在2011年2月5日则超出保存期.
4.4 保存克日内的灵验数据须分类存搁、且易查、易与.
4.5 那保存克日的本量记录由本量部回支后,由本量部分类是可超出保存期,对于已超出克日的记录依文献与数据过程处理.标记“√”代表销毁部分.
本量部以保存各部分本量记录的正本为准则,复印本则为
逾期后由本量部间接申请报兴.
4.7 部分数据革新时,由地圆部分背相闭部散收支新的数据,并将旧版回支并盖做兴章做兴.
本量部回支资料的时间,按本确定回支战处理.
5 本确定,由管造者代表签收之日起真止.
6 记录克日表。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
1 编制和适用范围本程序由品质部负责编制,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的管理,包括来自供应商的记录。
2 术语质量记录:指产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及有效性运作的证据,具有可追溯性。
3 职责品质部是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部门建立、保存和管理有关的记录;负责质量记录表式的编号管理。
各部门负责按本程序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相关记录的控制。
4 工作程序记录的控制范围与分类记录的控制范围包括: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规定提供的记录,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其他记录,也包括来自供应商的记录。
1)三层次支持性管理文件规定的质量记录表式及其它自用的质量记录表式,由部门自行编制(编号由品质部提供)、管理并监督实施。
2)公司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或一些重要的)质量记录表式,由品质部组织编制、管理并监督实施。
记录的分类包括:各项管理记录、各项操作记录、各种监视和测量记录和各种报告等。
记录的格式及内容由各负责部门根据记录的用途设计格式,提出内容要求,纳入各有关程序文件控制之中,设计时要注意确保能起到可追溯性的作用,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
记录的填写按记录设置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缺项,某些项目不需要填写时,必须用“/”明示。
填写记录时,应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填写时字迹要清晰、整齐、能准确识别,填写人员签名时必须签全名。
记录的内容要完整、齐全,提供的数据、资料要准确,语言要简练。
各项管理记录和各种报告要及时填写,各项操作记录、监视和测量记录应随时整理,不得后补、伪造。
记录一经填写完成,原则上不允许任何部门或个人涂改,以确保其原始性、可追溯性和证明作用,并为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如系笔误或经证实原有记录不准确,可在原始记录上采用“划改”形式进行更改,但应保留原有记录的可识别性。
凡涂、贴、刮方式改动的记录一律作废。
记录的标识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规定的记录的编号按WR-QP-01各种记录可根据需要编制顺序号,标注的方式和位置按表格具体规定的要求执行。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文件编号 TFK001
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本公司的各项质量活动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并证明对合同中提出的质量要求予以满足的程度。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符合GJB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证据。
名词定义:
质量记录:证明满足GJB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提供的客观性证据文件。
管理重点:
1.各部门必须建立和执行有关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储存、防护、借阅和处理的控制。
2.各部门必须按照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记录。
超过期限
的记录必须由各部门整理、编目后回收综合计划部另外保存或销毁。
3.保存期限指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年。
例如,
保存一年,2010年7月25日的资料则于2011年7月24日为
一年,2011年7月25日已超过保存期限。
4.保存期限内的数据必须分类存放,并易于取得。
5.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回收综合计划部后,由综合计
划部分类是否已超过保存期限,对已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依据文件与数据控制流程处理。
6.综合计划部以保存主导单位的正本为原则,复印本则为
过期后由综合计划部直接申请报废。
7.更新的数据发行部门在发行新版数据时必须立即将旧版
作回收,并盖作废章作废。
8.综合计划部回收资料的时间按照本《质量记录保存期限》回收及处理。
附件:
核准审核制订第一版
制订部门:质管部
制订日期:2012.08.16 生效日期:第_0_次修改。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长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长在建筑行业中,质量安全检查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而与之相伴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究竟是多长呢?这不仅是建筑从业者需要清楚了解的问题,也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
首先,我们要明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保存期限的重要性。
这些记录是对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状况的真实反映,是追溯问题根源、明确责任归属、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依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果没有保存完整、准确的检查记录,就很难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查处理,也无法为今后的类似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通常不少于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那么其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至少要保存 50 年。
具体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其保存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异。
例如,对于一些大型公共建筑、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等,由于其社会影响较大、安全风险较高,保存期限可能会更长。
而对于一些小型的民用建筑,保存期限可能相对较短,但也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形式也多种多样。
可以是纸质文档,也可以是电子文档。
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对于纸质文档,要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保护措施,避免记录受损。
对于电子文档,要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此外,保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查阅制度,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能够查阅相关记录,以保护工程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与销售凭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2、超过有效期两年(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一年事项(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与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P210,65条)(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4)《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一版。
(药品标准,P22)(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4、两年事项(1)医疗机构有关配制制剂的记录与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P209,52条)(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3)定点批发企业的条件:单位及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0,23条)(4)《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保存2年。
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档案的管理办法
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档案的管理办法1 目的为提高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档案的管理水平,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证据,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质量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的归档范围及其档案的管理方法。
3 职责3.1 质量办公室负责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质量记录的整理及归档。
3.2 各研究部、职能部门负责各类应归档文件的整理及归档。
需归档的质量记录由质量记录管理人收集、整理、汇总,送综合档案室归档。
3.3 综合档案室负责归档文件及质量记录的分类、标识、编目、保管、借阅、检索和处置等管理工作。
4 归档范围4.1 内部受控文件4.1.1 管理性文件:a) 质量手册(第一层文件,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b) 程序文件(第二层文件)c) 质量管理文件(相关职能部门的第三层次文件)4.1.2 技术性文件:质量保证大纲、技术标准、规范和准则、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内部及外部提供的图样、技术文件等(放入科研课题档案);4.1.3 本所下发的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公文:人员任命、质量计划等。
4.2 受控质量记录4.2.1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及管理记录内部质量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记录、合同评审记录、采购过程记录、顾客提供财产的记录、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记录、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置记录、数据分析记录、质量计划相关记录、产品质量信息反馈及顾客投拆和服务记录、产品证明书等。
4.2.2 科研课题及产品质量记录:(放入科研课题档案)4.3 质量认证中心审核记录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审核报告等。
5 归档及验收5.1 归档时间5.1.1 本所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各版本原稿在质量办公室保存三年后归档。
5.1.2 具有保存价值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文件在质量办公室保存三年后归档。
5.1.3 课题组的技术文件、质量记录执行《科研课题档案管理办法》,在项目鉴定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归档,放入科研课题档案。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在建筑工程领域,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记录不仅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日后追溯问题、评估工程质量、保障责任追溯以及进行经验总结的重要依据。
然而,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究竟应该是多久,这是一个需要明确和规范的重要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为什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这些记录能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追溯的线索。
当在建筑物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了诸如结构裂缝、渗漏、设备故障等问题时,通过查阅过去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可以确定问题是否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存在,以及当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另一方面,保存这些记录有助于评估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表现。
对于业主和监管部门来说,这是衡量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重要依据。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到底应该是多久呢?实际上,这个期限并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在一些地区,可能要求保存期限不少于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这是因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可能与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和检查情况相关。
例如,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和记录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一些大型公共建筑、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项目,其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通常要求更长。
这是因为这类工程的社会影响较大,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可能极其严重。
比如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其记录保存期限可能需要在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此外,建筑工程的类型和性质也会对记录保存期限产生影响。
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工程,由于其使用环境和功能的差异,质量安全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也有所不同。
医疗器械仓库质量记录保存
01
医疗器械入库管理
记录器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生产批次、生产厂家、生产日 期、有效期等关键信息,生成入 库单据并实现电子化存档。
02
03
库存盘点管理
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记录盘点 结果并与系统库存数据进行比对 ,确保账实相符。
04
数据录入、查询与统计分析
数据录入
支持手工录入和批量导入 两方式,确保数据的准 确性和完整性。
重要性
医疗器械仓库质量记录是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追溯产品质量、 明确责任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规与标准要求
法规要求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 关法规,医疗器械仓库必须建立完整 的质量记录,并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 2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不少于5年 。
标准要求
结果持续改进和优化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器械仓库的质量管理水平
。
06
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
系统功能介绍及操作指南
医疗器械出库管理
根据出库申请,核对器械信息并 生成出库单据,实现出库记录的 电子化管理和实时更新。
质量追溯管理
通过扫描器械包装上的条形码或 二维码,实现器械生产、流通、 使用等全过程的质量追溯。
医疗器械仓库质量记录应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的要求,如《医疗器械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记录保存期限
保存期限
医疗器械仓库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产品的有效期和法规要求进行确定。 一般来说,质量记录应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不少于5年 。
保存要求
医疗器械仓库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同时,应建立相应的档 案管理制度,定期对质量记录进行归档、整理和保存,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 追溯性。
记录贮存期限的基本原则
记录类别
保存年限 (从产生之日起)
生产记录和质量记录
3年
生产过程产生的涉及安全类的记录(如:涉及控制计划中安 全特殊特性过程监控记录)
3年
内部、二方、三方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
3年
文件和记录相关清单
长期
设备记录
验收记录、设备维修履历、报废记录 设备报废+6 年
设备点检、台帐、保养、备品备件、清
3年
3年
外来文件相关记录(清单、评审表等)
3年
培训记录
3年
员工管理相关记录(涉及薪酬福利、岗位、绩效等)
离职+3 年
设备管理相关记录(点检、台帐、保养、备品备件、清单
等)
3年
供应商管理相关记录(评价、绩效、名单、开发计划等) 3 年
检测设备管理相关记录(点检、台帐、保养、备品备件、清 单等)
3年
MSA 相பைடு நூலகம்记录
产品生产终止后+1 个日 历年
3年
5S 检查记录
3年
工艺流程卡、工艺参数记录
3年
检验记录(来料、成品、抽检)
3年
不合格品评审记录(来料、成品、在库)
3年
领料记录
3年
入库记录
3年
送货记录
3年
发货记录
3年
8D 报告
3年
归档清单记录
3年
经营计划情况相关记录
3年
持续改进管理相关记录
3年
体系文件管理相关记录(发放、更改、销毁、清单等)
工程更改通知记录
产品生产终止后+1 个日 历年
工程更改评价记录
产品生产终止后+1 个日 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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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执行情况报表
3年
综合计划部
14
新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报告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5
产品开发立项申请报告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6
产品开发立项申请批准书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7
设计开发技术方案书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8
设计开发计划
永久
产品研发部
19
技术文件图表资料修改及补充申请单
永久
产品研发部
20
产品鉴定书
永久
产品研发部
21
4.管理重点:
4.1各部门均须建立和执行有关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目、归档、储存、防护、借阅、和处理的控制。
4.2各部门依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超过期限者由各部门整理、编目后回收综合计划部另外保存或销毁。
4.3保存期限指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为一年。
如:保存一年,2010年7月25日的资料则于2011年7月24日为一年,2011年7月25日已超过保存期限。
4.4保存期限内之数据须分类存放,且易于取得。
4.5超过保存期限之质量记录回收综合计划部后,由综合计划部分类是否已超过保存期限,对已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依文件与数据控制流程处理。
4.6综合计划部以保存主导单位的正本为原则,复印本则为过期后由综合计划部直接申请报废。
4.7更新之数据发行部门在发行新版数据时必须马上将旧版作回收并盖作废章作废。
30
用户信息反馈单
2年
质管部
31
审核检查表
3年
综合计划部
32
审核计划
3年
综合计划部
33
内部审核现场记录
3年
综合计划部
34
员工培训记录表
3年
综合计划部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技术档案资料入库单
永久
产品研发部
22
采购合同(协议书)
永久
综合计划部
23
合格供应商清单
3年
综合计划部
24
不合格品分析处理单
1年
质管部
25
检验验收合格单
3年
质管部
26
用户来函来电登记表
1年
综合计划部
27
不合格项报告表
1年
综合计划部
28
技术服务(产品维修)处理单
3年
质管部
29
产品指标考核统计表
3年
质管部
4.8综合计划部回收资料的时间按本《质量记录保存期限》回收及处理。
5.附件:
核准
审核
制订
第一版
制订部门
质管部
制订日期
2012.08.16
生效日期
第_0_次修改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序号
质量记录名称
保存期限
主要职责部门
备注
1.
管理评审计划
3年
综合计划部
2.
管理评审报告
3年
综合计划部
3.
内部审核报告
3年
综合计划部
4.
纠正和预防措施计划
3年
综合计划部
5
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3年
综合计划部
6
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发放记录
永久
综合计划部
7
程序文件会签表
永久
综合计划部
8
文件更改申请单
永久
综合计划部
9
文件更改通知单
3年
综合计划部
10
合同评审记录
10年
综合计划部
11
产品销售合同(技术协议等)
10年
综合计划部
4.2.4记录的控制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文件编号
TFK001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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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证明本公司的各项质量活动达到了合同的要求并证明对合同中提出的质量要求予以满足的程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对提供GJB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的证据均属之。
3.名词定义:
3.1质量记录:证明满足GJB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提供的客观性证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