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周朝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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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礼的内容(名目、形式)——五礼:吉、凶、宾、军、嘉
• 吉礼——祭祀之礼。 “五礼莫重于祭” ;“国之大事,在 祭在
戎。” • 凶礼——丧葬之礼。 • 葬礼,根据死者生前等级地位名分而应享受的安葬的等级和 待遇。棺椁制度,《荀子·礼论》记载:“天子七重、诸侯五 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 丧礼,生者根据与死者之间血缘关系的远近亲疏而应尽的不 同的守丧义务。 • 宾礼——宾客之礼。政治上高低上下,血缘上亲疏远近及男 女之间往来相待的礼节规则。 • 军礼——军旅之礼。军队中的等级制度的规定。 • 嘉礼——冠婚之礼。婚礼即男女成婚之礼。冠礼即男女成年 之礼;女成年之礼又称笄礼。
二、立法活动
(一)九刑 问题:“九刑”是《刑书》还是指九种刑罚? 九刑:大辟、宫、刖、劓、墨、流、赎、鞭、扑。 • 流刑——流放刑。针对政治犯(反叛或被征服的部族首领)。 • 赎刑——疑罪从赎。所疑之罪性质轻重不同,用铜赎罪数量 也不同。墨辟赎铜是10斤~大辟赎铜120斤。 • 鞭刑——“鞭作官刑”,对于官吏犯罪适用鞭打的刑罚。 • 扑刑——打板子。适用于学生。 “学在官府”,“辟雍”。 (二)吕刑 • 犬戎入侵,穆王西征。财政空虚,社会矛盾尖锐,命吕侯作 《吕刑》。有《尚书·吕刑》,记载周穆王和吕侯就修订新《刑 书》的谈话,反映了西周丰富的刑法思想原则。
时作为大宗的贵族之礼。
“刑不上大夫”——三种解释:①刑罚不加于权贵之身。 ②“公族无宫刑,不翦其类也。” ③司马迁《史记·报任 安
书》:“传曰:‘刑,不上大夫’。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 也。”
8、关于三礼: 《礼记》、《周礼》、《仪礼》
第二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轴心时代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1949年出版的《历史的起源与目 标》中说:
亲亲——中国古代亲等关系的计算
• 父党——《礼记》: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 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 母党。①外祖父母;②舅舅姨妈;③表兄弟姐妹。 • 妻党。岳父岳母。 (夫党。男女不平等,男娶进女嫁出,丈夫的亲属全部是妻 子的亲属。)
父党、母党、妻党是古代一个人在法律上的全部亲属关系。 • 同姓不婚; • 亲属不婚。表兄弟姐妹(舅表——舅舅的子女,姨表——姨 妈的子女,姑表——姑妈的子女)之间可以婚配。但堂兄弟姐 妹禁止婚配。
6、礼刑关系——律出于礼,出礼入刑 礼是正面积极指导,刑是负面事后处罚。“礼者禁于将然
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寓刑于礼”,“律出于 礼”,“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者 也。”
7、礼的等级法本质特征: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礼不下庶人” ——出五服者为庶人,当然就不得享用服 内
破 了商对“天”、“上帝”迷信的神权法思想。 • 周公提出“以德配天”,完成了周统治权力合理性合法性
的 重新理论解释。“明德慎罚”是“以德配天”政治思想在法
律方
什么是德?所谓德,就是“敬天保民”。
• 从商代的“得”到西周的“德”。 • 商后期甲骨文和铭文中大量出现的新字——得:①行傍手 持贝;或②行傍绳牵“以弓缚首”。周灭商后“得”字不见,
第二节 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一、法家立法原则 西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 一断于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 长用也。”“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也。” 及 比较道、墨、儒诸家法家的特点:无旗帜宗师学派团体。 先驱:管仲、子产、邓析。 法家代表人物:法派;势派;术派。 1、李悝 法家始祖。师儒子夏。在魏变法作《法经》,魏强。 2、吴起 师儒曾子。在鲁“杀妻求将”打败齐国;在魏任西河太守 拔秦五座城池。在楚主持变法而死。
(三)周礼
1、何为礼? • 宗法等级名分。 • 宗法——血缘关系; • 等级——家族亲属身份地位和社会政治身份地位。 • 名分——等级位置确定的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职责、 权利、义务、名誉、财富等的界限。 • 礼是指在家族和社会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身份等级制度。
2、礼的产生和发展 • 礼源于祭祀。 • 甲骨文中的礼字:豊——豆上两玉。 • 《尚书》:夏“绝地天通”。 • 祭祀鬼神:天子祭天地;诸侯山川。祭祀祖先: • 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平民有龛。
二、成文法公布
• 春秋记载从郑国的“周郑交恶”(天子共主地位动摇)、 “庄公
杀弟”(宗法血缘关系维系的政治结构动摇)开始。 • “子产不夺商人玉佩”故事 • “弦高犒军救郑”的故事 • 子产不毁乡校的故事 • 孔子对子产的评价:如果有人说子产不仁,我是不相信的, 这就是仁,这就是仁。
郑国的处境——“国小而逼,族大宠多“。 ①四朝执政子产应对措施之一——”铸刑书于鼎“。 ②邓析造竹刑 。《吕氏春秋》:“与民之有讼者约,大狱一 衣,小狱襦裤。民之献衣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操两可之说, 设无穷之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 ③晋国执政范宣子铸刑鼎。
又 出现一新字——德:得下一心。由财物的“得”演变为思想
观 念的要求“德”。 • 大盂鼎铭文——周康王说:“……我命令你盂呀,要发扬 继承我们老祖宗的光荣传统,你必须诚心诚意、一丝不苟地 应用老祖宗所订下来的‘德’的戒律,随时随地,不分任何
场 合,不要顾及我的面子,采取你认为可以采取的一切手段, 督促、检查、阻止、审查我的一言一行,从早上到晚上我都 要置于你的监督检查之下”。
一、成文法公布的背景
时代特征: • 春秋——王室衰微,礼崩乐坏; • 战国——百家争鸣,大国争霸。 • 青铜铁器; • 耦耕牛耕。 • 井田(孟子:“八家共井”,“先耕公田”。) 私田。 • 税制变更。 • 血缘关系社会关系; • 宗法贵族新兴地主; • 宗法政治(世卿世禄)官僚政治; • 天下共主皇权专制; • 分封制(权利关系)郡县制(权力关系); • 礼治(神秘法)法治(成文法)。
第二章 周朝的法律制度
周朝历史概述
• 公元前1044年(根据牧野之战星相推测)周武王伐纣灭商 周朝建立。 • 次年周武王去世子成王(七岁)即位,周武王弟弟周公姬 旦摄政。平武庚管蔡之乱;建东都洛邑震慑东方;确立娣长 子继承制;制礼作乐确立宗法制度。成王十五岁时归政。周 公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政治家,其创立的一系列制度 对后世有重大影响。 • 周召共和元年(公元前841年)是我国有确切的历史纪年 的开始。 • 公元前770年,犬狨破镐京,周平王东逃至洛邑,是为东 周始。但先礼崩乐坏,后诸侯争霸。后人因孔子所著《春 秋》、西汉刘向所著《战国策》的历史时间跨度与东周大致 相同而称东周为春秋战国。
之 长、慈惠之师”,来争取达到禁止违法犯罪的目的。老百姓不
知 道法律里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都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生怕触 犯了法律,受到处罚,所以老百姓都很听使唤,服从政府的命
老百姓就会拿着法律来跟你争。普通的老百姓敢于拿着法律和 政府争和贵族争,那这个国家还叫国家吗?人人都知道了法律 就会依据法律去争权夺利,就会把仁爱谦让呀这些礼都抛弃 了,屁大点的小事也会去争来争去,这样的国家就要灭亡了。 郑国要灭亡了,你的子孙也会跟着遭殃的。 • 子产给叔向的回信:
代,古希腊、以色列、中国和印度的古代文化都发生了“终 极关怀的觉醒”。换句话说,这几个地方的人们开始用理智 的方法、道德的方式来面对这个世界,同时也产生了宗教。 它们是对原始文化的超越和突破。而超越和突破的不同类型 决定了今天西方、印度、中国、伊斯兰不同的文化形态。
那些没有实现超越突破的古文明,如巴比伦文化、埃及文 化,虽规模宏大,但都难以摆脱灭绝的命运,成为文化化石。 而这些轴心时代所产生的文化一直延续到今天。每当人类社 会面临危机或新的飞跃的时候,我们总是回过头去,看看轴 心时代的先哲们是怎么说的。
尊尊——依亲亲原则形成的西周国家宗法等级政治制度
宗法制(内容)、分封制(形式)、等级制(实质)。 ①宗法制 嫡长子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被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有 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 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 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 ②分封制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天子之位由嫡长子继承,天子之弟及支子、庶子封为诸侯。 诸侯从天子那里接受册封,“分国土、建诸侯” ,“封邦建 国”。 周初分封诸侯有国:王室子弟;异姓贵族;圣贤或帝王后代。 大夫有邑士有家。天子与诸侯及诸侯之间以伯父叔父(同 姓)伯舅叔舅(异姓)相称。
正向你说的那样,我没有才干,不能把恩泽惠及自己的子孙。 但我是为了救世,你说的那些什么我是在所不计了。” • 孔子对晋国铸刑鼎的批评:
“晋其亡乎,失其度矣。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 贵贱无序,何以为国?” 。——晋国恐怕就要亡国了,因为失 掉了原来的法度。老百姓的权利义务都写在了鼎上了,都按照 鼎上的法律条文为根据,他们哪里再肯尊敬贵人?贵贱没有了 等级秩序,还怎么治理国家呢,这还称得上是一个国家吗?
三、公布成文法引起的争论
• 晋国叔向给子产的信中的批评: 我过去就很为你担心忧虑呀,但现在已经达到了极点。过去
的先王统治天下碰到刑罚的事情都是临时商议处置办法,不搞 成文的法律再把它公布出来,因为害怕“民之有争心也”。即
使 这样还禁止不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所以还wk.baidu.com“闲之以义,纠之
以 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 ……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 莅之以强,断之以刚;”还要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
4、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 亲亲。 “亲亲父为首”。 孝。 • 尊尊。 “尊尊君为首”。 忠。 • “亲亲”是“尊尊”的前提,“尊尊”是“亲亲”的应用;
家是国 的起点,国是家的放大;父权是王权的基础,王权是父权的 延伸,家国一体化。 • 孝忠关系?移孝于忠。孔子:一个人如果在家里对父母 孝,对兄弟友爱,到了社会上,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尊重服从 上级。一个在家里讲孝出外讲忠的人,这样的人违法造反是 我没听说过的。所以,“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 理想的和谐状态:统治者是父母官,像父亲疼爱孩子一样 热爱治下的属民。老百姓是子民,像孝顺父亲一样老实听话 恭顺。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公元前800至公元前200年之间,尤其是公元前600至前300年 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轴心时代”发生的地区大概 是在北纬30度上下,就是北纬25度至35度区间。这段时期是人类 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
在轴心时代里,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古希 腊有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色列有犹太教的先知 们,古印度有释迦牟尼,中国有孔子、老子……他们提出的思 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也一直影响着人类的生活。而 且更重要的是,虽然中国、印度、中东和希腊之间有千山万水 的阻隔,但它们在轴心时代的文化却有很多相通。在那个时
第一节 西周法律制度
• 一、立法指导思想——明德慎罚 • 商的神权法思想。《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 而生商。”简狄吞食玄鸟而生契,是为商的始祖。商迷信鬼 神,遇事必卜,论证其统治权力合理性合法性的理由就是 “天命”。既然权力是上帝给的,只要虔诚地供奉上帝,上
帝 就会永远地保持其统治权力。 • 周女“践巨人迹”而有周。但周取代商这一事实本身就打
③等级制 嫡长继承为纵向关系,宗法系统为横向关系。嫡长系统为大 宗,支子为小宗;小宗本支内亦有嫡长系统,此为本支之大宗, 支子为小宗;小宗本支内亦有嫡长系统,此为本支之大宗,支子 为小宗。这种大宗、小宗的划分与诸侯、大夫、士的分封相一 致,统治者内部的关系,除政治上的上下级关系,又加上一层宗 法亲疏的关系,即嫡长子与众庶子有双重关系,既是兄弟关系, 又是君臣关系。而且政治等级与宗法等级可合而为一,互相维 系,家国合一,忠孝合为一。 ④“世卿世禄”制 不但周天子、诸侯和大夫世袭,作为周王和诸侯辅佐之官 “卿” 的职位也是嫡长子世袭,特权俸禄等亦世袭,即“世卿世禄”制。 5、礼的作用—维护按照血缘宗法关系划分的身份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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