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书范文.docx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整理辩护人申请审判长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李民洪,xxx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系执业律师,在唐某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上诉一案中,依法接受上诉人唐某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本案于 12月20日上午在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由李某担任审判长,该法官在庭审中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已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其体事实如下:
一、搬弄是非。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竟然偏听偏信,无中生有地对辩护人横加指责。其行为有违《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四)项的规定。
二、诱导当事人。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恶意诱导上诉人,大有上诉人不被冤枉誓不罢休之势。三、主动与辩护人争吵。
身为审判长的李某竟然与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护,因其法律水平严重低下,故而恼羞成怒,与辩护人发生争吵。其行为有违《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六)项的规定。
四、乱敲法槌。
身为审判长的李某,在庭审过程中,胡乱敲击法槌达三次以上,力道之猛,似乎不敲破法槌誓不罢休。其中两次猛击法槌之后,宣布休庭,后又宣布继续开庭。其行为违反《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试行)》和《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条(七)项的规定。
五、随意剥夺辩护人的发言权。
庭审之后,身为审判长的李某明确告知辩护人少说,更为恶劣的是,在法庭上公
然诋毁辩护人,直接中断辩护人的发言。《法官行为规范》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综上所述,李某身为本案的审判长,在庭审过程中,公然搬弄是非、诱导当事人欲使无罪人受到追诉、乱敲法槌威胁当事人、违法剥夺辩护人的辩护权、公然挑起事端与辩护人争吵,更为恶劣的是,案件如何审理竟然低声下气地向公诉人请示,并按公诉人的指示进行庭审活动。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六)项、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特提出申请,希望准许为谢!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