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与使用规范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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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
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及使用规范与流程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做如下规定
一、一次性医用耗材的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设备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科室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
3、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
5、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6、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
设备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7、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设备科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设备科材料仓库,设备科安排人送交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8、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设备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9、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设备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二、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
1、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使用根据不同的材料按照相应的使用规程、规范、操作标准及使用对象进行使用,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医疗技术的准入制度及操作技术规范。
2、医师和护士在使用一次性医用耗材时应掌握其使用的方法,对象,注意事项,遵守相应的规定。
3、需要与患者知情的应与患者进行沟通,签订知情同意书(如贵重耗材,介入等)。需要科主任或医院审批的耗材按照流程进行审批使用。
4、操作使用前要严格的检查:医师对置入,介入类、各种医用包、导管等材料在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检查,确定没有质量问题方可使用。护士对自己使用的医用耗材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如包装有效期、密封性。如穿刺针有无锈斑、污渍,输液(血)器、注射器内有无杂质和污渍,衔接部有无漏气现象。凡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停止使用。
5、使用中,医师、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症状、体征的变化,发现有反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理,同时配合医院职能科室进行调查。
6、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或物品,必须在科室完成初步毁形消毒处理后,方可等待回收。
附件:一次性医用耗材管理与使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