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一、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一)《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二)《化学品安全标监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三)《职业性接触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四)《石油化工企业设计规范》(GB50160-92)(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二、重大危险源确认的范围根据上述重大危险源确认标准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本次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是指:一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二是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财产重特大损失,给社会带来重特大影响的单位、场所、路段、水域等;三是一年内发生过二次工伤死亡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单位。
重大危险源确认的类别如下:1、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贮存表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贮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1)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2)贮罐区内贮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贮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q Q q Q q Q n n11221++⋅⋅⋅+≥ 式中,q q q n 12,,,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贮存量。
Q Q Q n 12,,,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2、库区(库);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贮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文件,它主要是为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标准的内容。
一、标准目的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定重大危险源,识别和评估各种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这个标准适用于涉及人员、设备、环境、物质等方面的各种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其他类似领域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二、标准要求该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过程和方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时,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1.明确评估的目标,确定评估的范围和内容;2.综合考虑重大危险源的特点,确定评估方法和技术路线;3.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4.确定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和影响,评估事故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5.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辨识和评估重大危险源的指标、分类方法和评价标准,以及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三、标准应用《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它的应用涉及到很多领域,如化工、石油、煤炭、冶金、建筑等。
通过对潜在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可以发现和纠正各种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它对于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各级政府和企业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标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标简介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等性质,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损害和危害的物质。
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会产生重大危险源,带来严重的危害。
为了保障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我国出台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标,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国标内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国标是GB/T 25608-2010,该国标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和标准,具体如下:辨识原则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事故后果为导向,关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环节和因素;2.以过程为基础,全面、准确地把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全过程;3.综合考虑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状态等因素,对危险化学品可能产生的各种事故进行科学评价。
辨识步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需要经历以下步骤:第一步:确定辨识范围和对象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和对象,一般应该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制备、储存、使用、处理、运输、事故应急等环节。
第二步:评价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科学的评价,主要是评价其性质、数量、状态等因素,明确其可能产生的各种事故类型、程度及后果,为后续的辨识提供依据。
第三步:建立危险源清单和图谱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环节,建立危险源清单,明确重要危险源的位置、数量、贮存方式等具体信息。
同时,建立危险源图谱,形象地描述危险源所处的环境背景、影响范围、预防控制措施等信息。
第四步:辨识和确认危险源根据评价结果,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贮存、使用和运输环节,辨识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环节和因素。
通过日常巡查、设备检查、人员询问等方式,确认已辨识的重大危险源是否有效。
第五步: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根据辨识结果,制定危险源控制措施,包括隔离措施、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控制重大危险源的风险。
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论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主要是指危险化学品、工矿企业、建筑工程等领域的安全评估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实施。
对于危险化学品,我国采用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规范》标准,它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的流程、方法和标准,确保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和管控。
对于工矿企业,我国采用《安全生产重要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目录》标准,确立了工矿企业的重要部位和重大危险源。
同时,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各企业进行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建筑工程,我国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规范》标准,要求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和风险预防。
总之,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实施,旨在对各行业领域的风险进行全面、精准的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法律法规要求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法律法规要求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等危险特性,可能对人身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损害的化学品。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求。
本文将重点介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对于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提供了指导和要求。
其中,第八条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
根据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生产、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辨识办法和标准。
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条例》也是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法规之一。
根据该条例,企业在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应当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明确、科学的辨识。
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存储方式等相关因素,制定相应的辨识规范和程序。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导则(HJ/T 214-200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导则》是我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技术导则之一。
该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风险评估的步骤和指标。
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以科学地识别出潜在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国际危险品运输规定在国际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也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限制。
联合国制定了《关于危险品运输的联合国协定》,各国根据该协定制定了相应的国内法规。
根据这些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进行详细的辨识和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受到国内外多个法律法规的要求。
企业在实施危险化学品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危险源辨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和风险评估,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运输。
只有科学辨识和评估,才能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掘业;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源一一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就是重大危险源。
我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安全生产法》解释为: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安全生产法》第3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采掘业;d)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危险物质hazardous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threshold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陕西铁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监控。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1、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分析存在于人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即“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主要集中表现在那些施工现场经验不丰富、素质较低的人员当中。
事故原因统计分析表明70%以上事故是由“三违”造成的,因此应严禁“三违”,因此我监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控制,发现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制止,杜绝因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存在于分部、分项工艺过程、施工机械运行过程和物料的重大危险源:(1)脚手架、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梁板安装、基坑施工等局部结构工程失稳,造成机械设备倾覆、结构坍塌、人亡等意外;(2)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四口、五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不到位或安全兜网内积存建筑垃圾、人员未配系安全带等原因造成人员踏空、滑倒等高处坠落摔伤或坠落物体打击下方人员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等施工,施工用电漏电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频繁吊运、搬运等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易发生堆放散落、高空坠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3、存在于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深基坑、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支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人员伤亡,往往还引起地面、周边建筑设施的倾斜、塌陷、坍塌、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基坑开挖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4、临建设施重大危险源(1)厨房与临建宿舍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施工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窒息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意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并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但不适用于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军事设施、采掘业和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引用了GB-90危险货物品名表,其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并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本标准采用了危险物质、单元、临界量、重大事故、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等定义。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照爆炸性物质、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氧化剂等4类物质的品名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c) 表3列出了活性化学物质的名称和临界量。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表序号物质名称生产场所临界量,t1 氯酸钾贮存区 202 氯酸钠贮存区 203 过氧化钾贮存区 204 过氧化钠贮存区 205 过氧化乙酸叔丁酯(浓度≥70%) 贮存区 106 过氧化异丁酸叔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7 过氧化顺式丁烯二酸叔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8 过氧化异丙基碳酸叔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9 过氧化二碳酸二苯甲酯(盐度≥90%) 贮存区 1010 2,2-双-(过氧化叔丁基)丁烷(浓度≥70%) 贮存区 1011 1,1-双-(过氧化叔丁基)环己烷(浓度≥80%) 贮存区 1012 过氧化二碳酸二仲丁酯(浓度≥80%) 贮存区 1013 2,2-过氧化二氢丙烷(浓度≥30%)贮存区 1014 过氧化二碳酸二正丙酯(浓度≥80%) 贮存区 1015 3,3,6,6,9,9-六甲基-1,2,4,5-四氧环壬烷贮存区 1016 过氧化甲乙酮(浓度≥60%) 贮存区 1017 过氧化异丁基甲基甲酮(浓度≥60%) 贮存区 1018 过乙酸(浓度≥60%) 贮存区 1019 过氧化(二)异丁酰(浓度≥50%) 贮存区 1020 过氧化二碳酸二乙酯(浓度≥30%) 贮存区 1021 过氧化新戊酸叔丁酯(浓度≥77%) 贮存区 10d) 表4列出了有毒物质的名称和临界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work site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store area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依据
工地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依据一、事故的划分标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的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三、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相关行业、领域对重大事故隐患存在不同界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这是一般性的规定。
特殊行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界定因行业性质而有所差异。
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批准日期 2000-10-17 实施日期 2001-07-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trees 610 tree, and flower more than 6,000 more strains, built high standards even building greenhouse 152 square meters, hardening courtyard 1800 square meters, opened has hospital within circular Lane, makes organ environment further get has green, and landscaping andbright of. Office building tension, disperse, managing difficult issues our departments Office space had been realigned, the maximum to meet the needs of departmental Office. Six, foreign bodies, under the management of the business unit achieved a new breakthrough this year, overseas offices and business units based on their practice to the full, proactive and bold innovations, dare to break through and work have made gratifying achievements. One is to play to their own advantages, in terms of coordinating service onto a new stage. Units always put quality in an important position, pay attention to the function of the service, set up the good image, expanding influence. Liaison Office in Beijing and offices in blue, is located in the capital and the capital city of advantages, actively building the city opening, economic relations,investment platform, take the initiative to strengthen ties with Beijing, Orchid staff of, in particular, report on cohesion projects city and County personnel, the best of its ability to provide a variety of convenient, and strive to create sound environment for working and living. Also make full use of the established relationships, positive attention for them,成严重污染。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但不适用于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军事设施、采掘业和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采用了一些定义,如危险物质、单元、临界量、重大事故、重大危险源、生产场所和贮存区等。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根据物质不同的特性,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按照爆炸性物质、易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有毒物质的品名及其临界量加以确定。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则是由贮存的危险物质种类和数量来确定。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其中,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则是指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最后,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以确保标准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以下是改写过的文章:表1列出了一些危险化学品及其最小爆炸下限。
这些化学品包括硝化纤维素、硝酸铵、季戊四醇四硝酸酯等。
表2列出了易燃物质及其临界量,包括乙烷、正戊烷、石脑油等。
表3列出了活性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包括二氧化氮、氯化氢等。
其中,硝化纤维素、硝酸铵、季戊四醇四硝酸酯等危险化学品的最小爆炸下限都很低,需要特别注意安全。
易燃物质如乙烷、正戊烷、石脑油等也需要控制其临界量,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活性化学物质如二氧化氮、氯化氢等也需要小心处理,以免造成伤害或污染环境。
表1:危险化学品及其最小爆炸下限1.雷(酸)汞 - 0.12.硝化丙三醇 - 0.13.二硝基重氮酚 - 0.14.二乙二醇二硝酸酯 - 0.15.脒基亚硝氨基脒基四氮烯 - 0.16.迭氮(化)钡 - 0.17.迭氮(化)铅 - 0.18.三硝基间苯二酚铅 - 0.19.六硝基二苯胺 - 510.2,4,6-三硝基苯酚 - 511.2,4,6-三硝基苯甲硝胺 - 512.2,4,6-三硝基苯胺 - 513.三硝基苯甲醚 - 514.2,4,6-三硝基苯甲酸 - 515.二硝基(苯)酚 - 116.环三次甲基三硝胺 - 117.2,4,6-三硝基甲苯 - 118.季戊四醇四硝酸酯 - 119.硝化纤维素 - 5020.硝酸铵 - 5021.1,3,5-三硝基苯 - 5022.2,4,6-三硝基氯(化)苯 - 5023.2,4,6-三硝基间苯二酚 - 10024.环四次甲基四硝胺 - 25025.六硝基-1,2-二苯乙烯 - 5026.硝酸乙酯 - 50表2:易燃物质及其临界量序号类别物质名称闪点临界量,t 生产场所临界量,t 贮存区1 乙烷 <28℃的液体2 202 正戊烷 <28℃的液体 2 203 石脑油 <28℃的液体 2 204 环戊烷 <28℃的液体 2 205 甲醇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6 乙醇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7 乙醚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8 甲酸甲酯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9 甲酸乙酯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10 乙酸甲酯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11 汽油 <28℃的液体 2 2012 丙酮 28℃≤闪点<60℃的液体 2 2013 丙烯 <28℃的液体 2 1414 煤油 <28℃的液体 10 2015 松节油 <28℃的液体 10 2016 2-丁烯-1-醇 28℃≤闪点<60℃的液体 10 2017 3-甲基-1-丁醇 28℃≤闪点<60℃的液体 10 2018 二(正)丁醚 28℃≤闪点<60℃的液体 10 2019 乙酸正丁酯 28℃≤闪点<60℃的液体 10 2020 硝酸正戊酯 28℃≤闪点<60℃的液体 100 20 表3:活性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临界量,t 生产场所临界量,t1 二氧化氮2 22 氯化氢 2 23 氨 2 24 丙烯腈 2 25 硫酸 1 1XXX unclear and there are some us errors。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
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1)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2)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q2/Q2+...+qn/Qn≧1 (1)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级:R ≥100 二级:100>R ≥50 三级:50>R ≥10 四级:R<10
⎪⎪⎭⎫ ⎝
⎛+⋅⋅⋅++=n n n Q q Q q Q q R βββα22
2111
校正系数β的取值:爆炸品取值2
易燃气体取值1.5 其他类危险化学品取值1.0
毒性气体β的取值: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校正系数α的取值: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100人以上,α取值2.0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50人~99人,α取值1.5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30人~49人,α取值1.2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1~29人,α取值1.0 厂外可能暴露人员数量0人,α取值0.5。
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辨识是指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2018)的规定,对长期或临时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
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辨识,当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时,该单位被视为重大危险源。
根据GB-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单元包括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生产单元是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割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储存单元是指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的库房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临界量是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
根据GB-2018,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指标
S=q1/Q1+q2/Q2+…+qn/Qn≥1,其中q1、q2、…、qn为每种危
险物质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Q1、Q2、…、Q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
在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时,如果生产单元或储存单元内只存在一种危险化学品,且其数量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该单元即被视为重大危险源。
如果生产单元或储存单元内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根据上述指标计算S值,如果S≥1,则该单元也被视为重大危险源。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一、目的本标准旨在规定危化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方法、结果评估及管理要求,适用于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
二、危险物质辨识1.依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对危化品进行分类和编号。
2.参照《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对危险物质进行分类和标识。
3.结合危化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及其毒性,分析其对人员、环境及设施的危害。
三、工艺过程危险辨识1.对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中的工艺流程进行详细梳理,识别潜在的危险环节。
2.分析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以及反应速度、投料顺序等操作环节对安全的影响。
3.结合工艺流程中的设备类型、材质、密封形式等,分析潜在的泄漏、腐蚀、爆炸等危险因素。
四、设备设施危险辨识1.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中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压力容器、管道、阀门、泵等。
2.分析设备设施的结构、材料、制造安装质量及使用条件对其安全性能的影响。
3.针对设备设施的薄弱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如腐蚀、磨损、疲劳断裂等,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作业场所危险辨识1.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过程中的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识别潜在的危险因素。
2.分析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温度湿度、尘毒物质等对人员健康和安全的影响。
3.针对作业场所的特定环境,评估潜在的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管理要求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制和管理流程。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危险源档案,记录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等全过程信息。
4.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安全措施。
5.与政府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报备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信息。
七、应急处置1.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救援程序和资源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实用标准文档附件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4.1 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实用标准附件1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 军事设施;c) 采掘业;d) 危险物质的运输。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 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 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 major 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 生产场所 work site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 贮存区 store area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4、重大危险源辨识4.1 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及计算方法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以及计算重大危险源辨识临界量和最大量的方法。
1.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2005 危险货物品名表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2.定义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重大事故3.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指标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表1、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根据处理危险化学品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3.2.1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3.2.2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q1/Q1+q2/Q2+...+qn/Qn≧1 (1)式中:q1,q2,…,q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单位为吨(t);Q1,Q2,…,Q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为吨(t)。
4.标准说明最大量确定当生产经营单位对单元内的危险物质辨识清楚以后,那么单元内危险物质的量也应该确定下来。
①对于存放危险物质储罐和其他容器的储存区重大危险源来说,危险物质的量应当是储罐或者其他容器的最大容积量。
注意这个最大容积量不同于最大实际使用量,这一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申报表格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②对于存放危险物质储罐和其他容器的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来说,危险物质的量应当是目前储罐或者其他容器的实际存在最大量。
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
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1.3.1重大危险源辨识有关定义和依据1、有关定义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贮存区: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2、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1.3.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登记建档和上报备案。
本节对该公司生产和储存的危险物质进行分类和确认,并根据国家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公司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1.3.2.1 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根据GB18218-2009标准规定:(1)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是危险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
(2)重大危险源辨识方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以GB18218-2009标准中规定的危险物质品名及其临界量来确定的。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且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时,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按(3-1)式进行计算,若满足式(3-1),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12211≥+++nn Q q Q q Q q(3-1)式中 :n q q q ,,21——每种物质实际存在量,t ;n Q Q Q ,,21——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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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a) 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b) 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化学与热力学性质的加工工艺活动和与这些工艺活动相关的,属于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储存活动;c) 厂内危险物质的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c)矿山、采石场中矿物的开采、勘探、提取、加工;d)厂外危险物质的运输;e) 地下储罐。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2268-90 危险货物品名表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危险物质hazardous substance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 单元unit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4 重大事故major accident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害,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 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重大危险源辨识4.1 辨识依据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表1和重大危险源辨识表2。
表1 危险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表2 未在表1中列举的危险物质类别及其临界量表3 毒性物质分级4.2重大危险源辨识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标准表1、标准表2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被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则式(1)计算,若满足式(1),则定义为重大危险源:1Q q....Q q Q q Nn 2211≥+++ (1) 式中q 1,q 2,。
,q n —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或者以后将要存在的量,且数量超过各危险物质相对应临界量的2%,t ;Q 1,Q 2,.。
,Q N —与标准表1和标准表2中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5 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说明5.1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危险物质的辨识单元内危险物质的辨识需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 单元内从每次存放某种危险物质的时间计时起2日内; ② 单元内每年存放某种危险物质的次数超过10次; ③ 单元内的危险物质是否在非正常作业条件下产生。
如果单元内储存着多种的危险物质,那么在辨识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首先考虑危险性最大的那种物质是否超出上述的定义范围,这样生产经营单位就可以基本的辨识出单元内的危险物质。
5.2 危险物质最大量的确定当生产经营单位对单元内的危险物质辨识清楚以后,那么单元内危险物质的量也应该确定下来。
①对于存放危险物质储罐和其他容器的储存区重大危险源来说,危险物质的量应当是储罐或者其他容器的最大容积量。
注意这个最大容积量不同于最大实际使用量,这一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申报表格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②对于存放危险物质储罐和其他容器的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来说,危险物质的量应当是目前储罐或者其他容器的实际存在最大量。
③对于危险物质的包装存储区来说,危险物质的量应当是目前实际存在的物质最大量。
这些数据应当从每天、每季度或者自身规定的时间段内的登记情况来获取。
注意这个量不同于储存区的最大容积量,这一点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在申报表格中进行详细的说明。
④对于管道来说,危险物质的量应当是发生重大事故后,生产区域外管道所能泄露出的物质最大量。
⑤如果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低于相对应物质临界量的2%,并且该物质放到单元内任何位置都不可能成为重大事故发生的诱导因素,那么就其本身而言,单元内应该不会发生重大事故,这时该危险物质的数量不计入辨识指标的计算中。
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文件说明,指出该物质的具体位置,证明其不会引发重大的事故。
5.3 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的确定标准表1列举了许多危险物质的名称和临界量,标准表2列举了许多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类别和临界量。
以下几种方法适用于从标准表1和标准表2中确定危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
①危险物质属于标准表1,同时也属于标准表2的一种物质类别,那么该物质应当使用标准表1中所对应的临界量。
②危险物质不属于标准表1,但可以从标准表2中选取一种适合于该物质的危险性类别,那么该物质应当使用标准表2中所对应的危险性类别的临界量。
③标准表2有一种以上的描述适用于某种危险物质,那么应当使用最低临界量的那种物质危险性类别。
通常标准表1中危险物质的临界量是很容易查询、确定的,但是对于标准表2中危险物质危险性类别的界定,并确定其相对应的临界量是很困难的。
此时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参照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GA57-93《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B/T15098-9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等法规标准对危险物质进行分类。
5.4 混合物的临界量的确定如果危险物质只是混合物中的一部分,那么确定该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就应当参照标准表1和标准表2。
如果危险物质找不到相对应的临界量,那么该物质就不能包括在计算过程中。
不过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综合考虑混合物的特性,以决定该物质是否应当列入考虑的范围内。
标准表1中的大部分危险物质都没有规定百分比浓度,所以这些物质的混合物都按照附录中例2的情况来处理。
6 附录例1:单一品种危险物质最大量的计算某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液化石油气气体用于生产中的加热,单元里有储罐和用于生产加热的管道。
液化气最大量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1)对于生产性质的设备、管道来说,液化气的最大量为:生产场所中存在6套存放液化气的管道系统,每套系统的最大容量为0.15吨,因此管道系统存有液化石油气气体的总量为6×0.15=0.9吨。
(2)对于储存性质的储罐来说,液化气的最大量为:该生产经营单位共有1个储罐,每个储罐的最大容积为60吨,因此储罐的最大总容积量为1×60=60吨。
(3)液化气的最大总量:液化气的最大总量为60+0.9=60.9吨(4)结论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规定,液化气的临界量是50吨,按照辨识标准的计算法则AQR=60.9/50=1.22>1,所以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
例2:危险物质混合物最大量的计算某生产经营单位在储罐、容器中存有不同浓度的甲醛溶液,甲醛最大量的计算方法如下所示:(1)生产场所甲醛的最大量是:在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场所中,生产设备存有9.5吨10%的甲醛溶液,管道系统存有0.5吨10%的甲醛溶液。
那么生产场所存有的10%甲醛溶液为9.5+0.5=10吨,因此生产场所存有甲醛的总量为0.1×10=1吨。
(2)储存区甲醛的最大量是: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储存区内,储存设备存有20吨12%的甲醛溶液,因此储存区存有甲醛的总量为0.12×25=3吨。
(3)甲醛的最大总量:甲醛的最大总量为1+3=4吨。
(4)结论: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规定,甲醛的临界量是50吨,按照辨识标准的计算法则AQR=4/50=0.08<1,所以该生产经营单位不是重大危险源。
例3:多品种危险物质辨识指标(AQR)的计算(1)某生产经营单位存有10吨硫化氢、2吨氯气、0.5吨光气,而硫化氢、氯气、光气相对应的临界量分别为20吨、10吨、0.8吨。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的规定,辨识指标的计算过程如下:(2)结论:根据以上计算结果,辨识指标AQR>1.0,所以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
例4:多品种危险物质辨识指标(AQR)的计算某生产经营单位使用51%的氨水溶液来配置5%的氨水溶液,该单位又使用液化石油气用于生产加热。
(1)生产场所氨的最大量计算:在该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场所中,生产设备存有20吨51%的氨水溶液,管道系统存有0.4吨51%的氨水溶液。
因此,生产设备存有的氨水溶液的总量为20.4吨,存有氨的最大量为20.4×0.51=10.4吨。
(2)储存区氨的最大量计算:在该生产经营单位的储存区内,储罐存有24吨51%的氨水溶液,容器存有10吨的无水液氨。
因此,储存区存有氨的最大量为10+(0.51×24)=22.2吨。
该单位虽然还存有20吨5%的氨水溶液,其他容器也存有30吨5%的氨水溶液,但由于这些氨水的浓度低于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规定的50%,所以这些物质不纳入辨识标准的计算中。
(3)氨的最大总量是:该生产经营单位存有氨的总量为10.4+22.2=32.6吨(4)液化气的最大量是:该生产经营单位储罐存有液化气的总量为20吨(5)结论:根据以上计算结果,辨识指标AQR>1.0,所以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
例5:储存区多品种危险物质辨识指标(AQR)的计算(1)某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一个包装储存区,存有以下几种物质:(2)结论:根据以上计算结果,辨识指标AQR>1,所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储存区是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