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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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航行保障工作、防止船舶污染;

二、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水产养殖区以及水上旅游(游览)区。

四、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五、负责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

六、负责航行通告的发布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签注工作;

十、实施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十一、调查处理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船舶的海事签证;

十二、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化学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督;

十五、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检验费等规费的征收、解缴工作;

十六、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七、负责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业务工作。

(2)监督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调查和处理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实施辖区内河水上安全监督检查;

(3)负责辖区船舶检验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

(5)负责辖区内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的管理工作。负责禁航区、航道及通航水域的监督管理;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和发布辖区航行通(警)告;

(6)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航行保障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事所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颁布的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等。

2、负责维护辖区水上交通秩序,确保航道安全畅通,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制止、纠正违章船舶航行、停泊和装载,做好辖区航道两侧停泊区的划分和设置船舶停靠标志。

3、负责辖区内水上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和重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并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协助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4、负责清除辖区航道中的碍航物体,并及时发布航行通告。

5、负责办理船舶进出港签证和征、查收船舶港务费等有关交通规费。

6、负责本辖区乡镇船舶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海事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制订相关行政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处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处领导不在机关时,遇有重大、突发事宜,会同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处领导报告。

三、负责协调处机关处室、分支处相关行政工作关系。

四、围绕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研究、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意见。

五、负责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行政会议决议事项和计划安排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负责处行政公文处理;组织起草全处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负责处大事记的记载、汇编工作。

七、掌握全处工作动态及重大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负责处政务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和新闻发布工作。

八、负责处会议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处性和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处党政联席会议、处长办公会议、处务会议及处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工作。

九、负责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和外事接待工作。

十、负责全处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全处的文书、科技、专业档案,并提供利用。对处属单位的档案分类、整理(立卷)、归档进行业务

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一、负责处技术资料、书刊的征订、收集、分发、利用等管理工作,掌握资料经费的使用。

十二、负责处信访工作的归口管理。

十三、负责处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

十四、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十五、负责掌管使用处行政印鉴及处属分支机构印章的刻制备案工作,并检查使用情况。负责本处介绍信函的使用管理。

十六、负责处办公设备和日常办公用品的统一购置、调配和管理。

十七、负责处办公楼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3、按要求开展专题调查,收集、综合、分析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材料。

4、负责做好处的文秘、资料、档案、报表的日常工作,正确保管印章、介绍信。

5、负责处会议的召集、记录及有关工作协调、催办、联络。

9、负责汽车的管理、调配,确保工作用车。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10.

财务室职责

1、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坚持

财务监督,把好财务关。

2、编制全区船舶港务费的年度收支计划,并进行财务监督,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3、对全区海事处(所)的财务和票证进行指导、检查和会审。

4、负责全区的船舶港务费和海事行政执法罚没款的票证发放和报核工作。

5、正确完整地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数字准确。

6、按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办理现金结算。

7、按规定时间正确结算和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布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船舶技术监督检验的条例、规范、规则以及有关标准和规定。收集、整理、上报执行过程中的建议和意见。

2、拟订本市船检处船检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务管理科职责.

1、协助市海事局办理五等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2、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

3、做好船员资料的统计工作、船员档案整理和装订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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