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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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

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

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

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等级跟踪管理。

第五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使用单位如发生保密测绘成果遗失、损坏,应及时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六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安装加密防毒软件。

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加强公司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的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必须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维护好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各部门测绘成果资料在交付使用后应即时归档。

2、公司设档案专室配有主柜、专箱,专人负责。

档案房配有防火、防盗、防霉、防高温、防潮、防尘等设施。

房内严禁吸烟,生火及存放食物。

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定期检查防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档案保管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档案员要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忠于职守、不失密、泄密。

非管理人员,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入内。

4、档案房要整齐清洁,并保持适当温度和湿度。

5、档案员每天下班前,要锁好房门及窗户,切断电源。

二、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员要熟悉室藏档案情况,探索熟悉公司测绘成果资料的利用规律,使之更好地服务社会。

2、结合公司成果成图资料的实际情况,按时间、项目名称,地点分区、分片,编制查找工具(如档案目录、卡片、索引),使查找利用方便、快捷。

3、凡利用查找档案资料,应按规定办理利用手续,并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

三、档案借阅制度1、借阅档案资料,应保护档案完整,不得拆散案卷或撕去其中张页;不得在档案上划线、打圏和涂改;不得损污案卷。

2、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借阅制度,设立借阅登记簿,严格履行借阅登记、归还注销手续。

3、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借阅档案资料,也不得公布档案材料。

四、档案保密制度1、增强保密观念和意识,严格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2、认真执行保密守则:①不该说的机密资料,绝对不说。

②不该看的机密略图纸,绝对不看。

③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

④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事项。

3、发现失密、泄密现象,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宜都市佳艺规划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保密管理制度考核认定标准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及保密管理制度考核认定标准
类别
内容
项目
评分标准
自查
认定

档案管理
(22分)
1、建立、健全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并保证实施(4分)
20、*有档案保管制度。(1分)
21、*有档案借阅制度。(1分)
22、*有档案鉴定、销毁制度。(2分)
2、档案的分类(1分)
23、有科学的分类大纲及编号方案,并按照执行。(1分)
3、档案的编目与检索工具(5分)
4、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了以档案馆(室)为中心、以测绘成果资料及科技档案为主体的档案管理网络。(4分)
3、档案干部队伍建设(7分)
5、*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分)(丙丁级不要求)
6、*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了与工作相适应而且能胜任工作的档案人员,其中:甲、乙级测绘单位应配备2人以上,丙、丁级测绘单位应配备1人以上。(4分)
类别
内容绘单位档案管理体系
(20分)
1、档案管理列入领导议事日程(4分)
1、*单位领导重视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并列入单位领导议事日程。(2分)
2、主要领导经常检查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2分)
2、单位档案实现集中统一管理(9分)
3、*甲级测绘单位建立单位档案馆或单位档案资料中心;乙级测绘单位建立综合档案科(室)或档案资料信息中心;丙、丁级测绘单位建立综合档案室。(5分)
评分标准
自查
认定

开发利于
(6分)
1、档案资料利用(3分)
51、档案部门能满足单位综合利用的需要。(1分)
52、向使用部门及时、准确提供档案资料。(1分)
53、*档案利用效果显著,单位档案管理及档案管理人员得到奖励。(1分)

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测绘项目、测绘产品、测绘数据、测绘资料等。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合法性。

2. 科学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水平。

3. 安全管理:加强测绘成果和档案的安全保护,防止丢失、损坏和泄密。

4. 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规定,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性。

四、职责分工1. 领导职责:单位领导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 管理部门职责: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业务部门职责:各业务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生成、使用和归档工作。

4. 个人职责:测绘人员和个人负责按照规定使用测绘成果和档案,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测绘成果和档案的管理流程1. 收集: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测绘成果和档案,包括测绘项目、测绘产品、测绘数据、测绘资料等。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测绘成果和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按照规定将整理好的测绘成果和档案归档,建立档案库。

4. 保管:对归档的测绘成果和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其安全。

5. 利用:测绘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和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

6. 消毁:按照规定对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测绘成果和档案进行销毁。

六、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管理1. 保密制度:建立健全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

2. 保密教育:对测绘人员和个人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3. 保密检查:定期对测绘成果和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保密措施落实到位。

测绘成果保管、保密制度

测绘成果保管、保密制度

南京勘察工程有限公司测绘成果保管、保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保管制度:一、制度建设(一)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度1、分管测绘工作领导岗位责任:(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需要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规定。

(2)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员的岗位责任:(1)负责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接受、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2)编制必要的检索目录,方便档案的存取、查阅。

(3)定期对档案室进行巡查,确保测绘成果资料的安全、完整。

(二)测绘资料建账备份、保管、借用、销毁等制度1、对测绘资料档案,应分类建立相应的台账,接受或借用资料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登记、入账等相关手续。

2、对测绘资料档案要按年度装订成册存放,并妥善保管。

3、测绘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确需销毁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三)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电子文档和磁介质文档管理制度1、本单位所有测绘成果资料均建立电子文档,并设置专机使用,专人管理;以及设立磁介质档案资料专用柜以保障磁介质资料存放安全。

2、需查阅测绘成果资料电子文档,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3、磁介质文档只作为备份文档,只有必要时做资料修复使用;不做借阅使用。

(四)测绘成果资料档案汇交的保障制度1、每完成一个测绘工程项目,须及时将原始记录数据及成果资料移交档案室。

2、档案管理员应将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并登记入库存放。

(五)测绘资料档案借阅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1、本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借阅使用测绘资料档案,须经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借阅使用。

2、外单位需查阅测绘资料档案,必须持有单位公函,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方可查阅。

(六)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安全管理措施1、为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档案室。

2、贯彻“经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3、定期检查档案室的门窗是否完好无损,确保档案存放的安全。

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样板

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样板

公司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公司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测绘局对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涉密测绘成果是指有密级的基础测绘成果和相关的专业测绘成果, 包括各种涉密的数据、文字、图纸、图片、影象等。

其范围按照《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第二条涉密测绘成果实行统一管理。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室负责涉密测绘成果购买、接收、归档登记、建立台帐、保管和再提供使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申请使用涉密测绘成果,应当具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和范围,按照管理权限报部门经理、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各部门的资料使用人到资料室办理相应的登记索取手续。

第四条各部门经审批获得的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项目完成后,按规定及时交回涉密测绘成果,由资料室核对、回收、归档、统一销毁。

如还需要用于其他项目的,应另行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涉密测绘成果需要进行数据加工的,必须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处理,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上处理、存储涉密地理信息。

涉密计算机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严禁任何公司和个人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

严禁公司各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留存和对外提供涉密测绘成果。

第七条需委托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承担成果开发、利用任务的,本公司无权转借和转让涉密测绘成果文件,由第三方自行向涉密测绘成果文件提供单位(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自行申请;委托任务完成后,如需按保密规定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及其衍生产品的,送回涉密材料原提供单位,或到保密局指定机构销毁。

第八条严禁擅自扫描涉密地形图。

经批准利用涉密测绘成果加工生产的数据产品,其秘密等级不得低于所用的涉密测绘成果秘密等级。

未经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保密技术处理的,不得公开使用,严禁在公共信息网络上登载发布使用涉密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

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A/0文件编号:发放编号:编制:审核:批准:受控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目录一、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计算机安全保护规定 (1)二、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规定 (2)三、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存储介质安全保护规定 (2)一、一、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计算机安全保护规定1、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机应拆除具有无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或陪伴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无线外围装置的信息设备。

2、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机的维修,应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并指导专人全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信息。

确需送外维修的,必须拆除重要信息存储部件。

3、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机淘汰处理时,须将存储资料、数据全部拷贝,并将信息存储部件拆除。

4、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机只有当专职档案管理员需要在计算机上工作时才能开机,开机必须遵守开机顺序,在输入密码时要求没有其他人员站立旁边。

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非操作人员,密码要定期更换。

5、当专职档案管理员在计算机上工作过程中需暂离开时,预计在1小时内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到输入密码前的画面;预计在1小时以上不能回工作岗位的,必须退出所有操作,并关闭计算机系统及电源。

6、各部门将磁盘、光盘等介质给综合资料室时,档案管理员须在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上操作前,必须先检病毒,确保系统安全。

7、档案管理员须定期对自己所输入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文件、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

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或被非法入侵时,要做好记录,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机需要安装软件时,需要填写《计算机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安装登记审核表》。

二、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保护规定1、存储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的计算机应完全处于综合资料室独立使用和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实行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1、档案存放库房要求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应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应符合"八防"(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虫、防腐)的要求,配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

涉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建立领用、接收台帐。

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应急突发事件工作中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部门或单位,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并办理归还登记手续。

登记台账须存档,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领取使用的测绘成果种类、数量与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分发单(或者使用协议)相符,账册齐全。

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范文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范文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应制定规范的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第二条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第三条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配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

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

登记清册须存档保存,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确需复制的,应报原提供成果的测绘行政部门批准,并向原测绘成果提供部门登记备案。

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等级跟踪管理。

第五条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使用单位如发生保密测绘成果遗失、损坏,应及时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

第六条处理、传输、存储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安装加密防毒软件。

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

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

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精品文档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二)、重要的档案一般不借出,确属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必须对档案内容进行保密。

(三)、利用生产和成果资料档案时,无关的内容谢绝翻阅,不该记录的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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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
(二)、重要的档案一般不借出,确属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但必须对档案内容进行保密。

(三)、利用生产和成果资料档案时,无关的内容谢绝翻阅,不该记录的不记,不得在亲朋好友、子女面前谈论档案内容。

(四)、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档案人员严禁私自将档案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

(五)、凡是利用或复制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注明复制份数,签名。

(六)、对重要的档案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批准复制后,不得多印,严格控制份数。

每份复制品应编号。

(七)、外单位利用档案,未经批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接
待。

(八)、向全单位干部职工宣传《保密法》,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管理人员带头遵守保密制度,以身作则。

(九)、违反上述制度,失密造成损失者,酌情给予处理。

情节严重违法者,依照《保密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公司主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领导由刘兵负责质量检查工作;负责仪器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由匡湘华负责档案、仪器管-理-员,负责档案、仪器保管工作。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3-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的通知

3-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的通知

XXXX【20XX】第 XX 号签发:关于印发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护制度的通知为规范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的计算机、各类存储介质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的安全保护要求1、不得将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不得在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3、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

4、不得违规设置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的口令。

5、不得擅自在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6、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

7、不得将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

8、不得擅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外出。

9、不得擅自将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交由外人维修。

10、不得将未经专业解密的存储测绘成果资料数据计算机出售、赠送、丢弃。

二、网络安全防护要求1、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涉密信息。

2、不得利用测绘成果和档案资料制作、复制和传播破坏国家稳定,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公民利益的信息。

3、不得将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路连接。

4、不得在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和安装视频、音频输入设备。

5、不得将手机、相机带入保密要害场所。

6、不得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7、不得使用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8、不得使用个人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9、不得将未经保密技术检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10、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

11、对路由器、交换机等通讯设备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接入。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测绘成果及资料人员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及资料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要做到收集齐全、完整,装订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档案人员变动时,双方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交接未清不得离职以免档案受损失。

2.测绘成果及资料保密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保密教育材料,增强保密观念和遵守保密纪律的自觉性,克服麻痹思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一切有密级的文件、刊物、档案的存放必须在有保卫的地方,并经常检查存放保管情况。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要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遵守保密守则,发现失、泄密问题,要追查责任,严格处理。

3.测绘成果及资料保管制度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档案管理要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防鼠咬,并做到经常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建立档案统计登记本,对收进和移出情况及时统计,做到底码清楚。

4.测绘成果及资料的借阅制度查阅档案要填写登记册,并认真填写利用效果登记。

档案一般不准带出档案室,本单位借阅档案,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最长期限不准超过10天。

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需持本单位介绍信,只准查阅不准带走。

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准涂改、勾画、私自复制和随意抽出文件。

对损坏、泄密、丢失档案,要根据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人员情况1)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机构为档案室。

2)设有2名专职测绘资料档案保管人员。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设施说明设有专门的测绘资料室,配备存放专用档案柜,橱柜上锁,防盗门牢固。

质量检验机构情况由5名人员组成的质量检验小组负责测绘质量检验。

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质量检验机构人员情况:共5人,负责人1名,高级工3人,测绘技工1人。

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1.实行项目质量负责人制度2.实行质量考核制度3.实行质量验收制度4.实行质量信息反馈制度5.勘测过程控制程序6.勘测现场检查管理办法7勘测仪器设备管理办法8.勘测准用仪器设备校验办法9.工程勘测外业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测绘生产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测绘产品质量。

测绘档案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档案成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测绘档案成果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本制度所指测绘档案成果包括:1. 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档案;2. 基础测绘项目档案;3. 地理国情监测(普查)档案;4. 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档案;5. 测绘成果与地理信息应用档案;6. 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7. 工程测量档案;8. 海洋测绘与江河湖水下测量档案;9. 界线测绘与不动产测绘档案;10. 公开地图制作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档案成果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规定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并及时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完整性;3. 档案归档:整理后的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号、页数、时间等信息。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3. 档案数字化: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推动档案数字化工作,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六、档案保密1. 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内容的安全;2. 保密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密;3. 保密措施:档案管理部门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档案泄露。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程序: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档案销毁程序,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性和安全性;2. 档案销毁范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3. 档案销毁记录: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销毁记录,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原因等信息。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管理。

(二)集中管理: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应集中存放,统一管理。

(三)分级管理: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利用频率,实行分级管理。

(四)保密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实行严格保密。

(五)信息化管理: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对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负责。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应全面、准确、及时。

第九条收集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测绘项目基本情况及成果报告;(二)测绘项目所使用的资料、数据、图表等;(三)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报告、图纸等;(四)测绘项目验收、评审、鉴定等相关文件;(五)其他与测绘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对每份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建立档案目录;(三)编制档案清单:对每份档案编制清单,详细记录档案内容、存放位置等信息;(四)编制检索工具:编制档案检索工具,方便查阅。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保密。

测绘保密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保密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测绘保密档案管理,确保测绘成果和资料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测绘保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测绘保密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测绘保密档案管理。

2. 安全保密:确保测绘成果和资料的安全,防止泄露、丢失和损坏。

3. 规范有序:建立健全测绘保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序性。

4. 便于利用:提高测绘保密档案的利用效率,为测绘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测绘保密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测绘保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负责测绘保密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负责测绘保密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3. 负责测绘保密档案的检索、查询和提供利用服务。

4. 负责测绘保密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测绘保密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测绘项目的所有阶段,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及时性:及时收集测绘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3. 规范性: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规范收集档案资料。

第七条测绘保密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为每份档案赋予唯一的编号,方便管理和检索。

3. 立卷: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成册。

4. 标题:为每卷档案制定准确的标题,便于检索和利用。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测绘保密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档案室安全,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2. 室温控制:保持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适宜,防止档案资料霉变、虫蛀。

3. 保密性:对涉密档案进行特殊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测绘保密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流程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流程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特制定本测绘成果管理制度。

本单位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实行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对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的权利。

1、档案存放库房要求测绘成果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日常管理工作。

应设立专门的涉密测绘成果保管库房,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涉密测绘成果存放设施,应符合"八防"(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光、防蛀虫、防腐)的要求,配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

涉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关门落锁,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凡遇重大节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安全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并建立领用、接收台帐。

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应急突发事件工作中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部门或单位,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并办理归还登记手续。

登记台账须存档,要求帐物相符、记录清晰。

领取使用的测绘成果种类、数量与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分发单(或者使用协议)相符,账册齐全。

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并报原测绘成果提供单位备案。

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和成果资料档案负责部门派员销毁。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三篇)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三篇)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测绘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包括测绘机构、测绘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测绘成果是指通过测绘工作获得的地理、测量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报告、电子文件等各种表达形式。

第四条测绘成果保密是指对测绘成果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泄露、使用或者篡改。

第五条测绘成果保密分为国家秘密级、商业秘密级和一般秘密级,根据保密的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确定。

第六条测绘成果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依法保密,实施分类保密,并以实际和合理的方式进行保密。

第二章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第七条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是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机构。

第八条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并完善测绘成果保密工作制度和规定;2. 制定测绘成果的保密标准和分级制度;3. 负责对测绘成果的保密审查和许可工作;4. 组织开展测绘成果保密培训和教育工作;5. 监督测绘成果保密工作的实施情况;6. 接受上级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或宣传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应当保护测绘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合法合理的参与和贡献。

第十条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应当保持与其他单位和部门的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

第三章测绘成果的保密审查和许可第十一条测绘成果应当按照保密标准和分级制度进行审查和许可。

第十二条未经保密审查和许可,测绘成果不得发布、传播、复制、提供或者交流。

第十三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级的测绘成果,应当先经过国家秘密保密机构的审查和许可。

第十四条对涉及商业秘密级的测绘成果,应当先经过商业保密机构的审查和许可。

第十五条对涉及一般秘密级的测绘成果,应当经过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机构的审查和许可。

第十六条对测绘成果的保密审查和许可应当及时、有效,确保测绘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保密审查和许可应当坚持事先审查原则,未经审查许可的测绘成果不得发布或者使用。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的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应用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保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档案工作方针,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

第二条档案管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条忠于职守,负责完成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等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发档案信息,编制各类档案检索工具及参考资料,为生产、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

第五条负责档案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收集工作。

第六条负责档案库房的管理,做好“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七条熟悉馆藏,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用户提供服务。

第八条积极参加各种档案管理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质量。

第九条加强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做好公司档案机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测绘资料建账、收发、借用、销毁等制度第一条为了优化档案室档案,加强档案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做好测绘资料的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

第二条档案建账、收发、借用及销毁工作必须在本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员由公司领导和档案室人员组成。

第三条测绘工程建立档案必须按照公司颁布的《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

第四条建立档案以案卷为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源、完整准确率程度等,逐卷、逐件、逐页地进行审查建立。

第五条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接收、移交,必须附有清单,严格清点和履行签字手续并填写移交(接收)登记簿。

第六条对于移交接收的资料,必须分类进行归档,并按存放目录保存,便于查寻整理。

第七条接收的档案必须及时整理、组卷、归档、入库。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丁级)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丁级)

测绘成果资料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理列入单位发展规划,把单位档案工作为单位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建设。

二、确定一名业务负责人经常检查档案,及时解决问题。

三、对单位新购进重要设备、仪器、引进技术项目的文件材料,申档部门会同有关专业部门验收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

四、各类成果、资料文件夹的归档,永久、长期保存的档案的准确率必须达到100%。

五、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把档案、资料和库房钥匙到个人宿舍或公共场所。

六、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人面前或电话、通讯中谈到党和国家的机密。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档案保管理期限,对于保管过期,过时的档案资料、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经法人代表审核同意,报分管测绘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指定地点监督销毁。

八、中心测绘资料保管负责人:韩应刚
保管员:刘清
贵州顶效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土地开发中心
二○一○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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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及档案管理保密制度根据国家《密秘法》、《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关于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若干规定》及《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有关精神条款,为进一步做好本单位对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以下规定:一、档案库房属保密要害部位,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更不得开启卷柜,翻阅卷宗;二、档案库房要增加防护设备,符合防火、防盗、防光、防虫、防尘和防污染的基本要求;三、档案资料的调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完善登记制度,在指定地点阅读和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四、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个人通信、通话、闲谈中向外泄漏管线档案内容;五、禁止将测绘成果与档案资料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六、机关、单位应当限定一定范围的人员测绘成果与档案七、机关、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八、测绘成果与档案信息网络必须与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九、测绘成果与档案计算机信息得研制、数据保护和安全保密监控管理等。

测绘档案资料保密细则一、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全局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承担资料、档案保密义务。

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保密测绘成果,一律不准对外提供。

档案原件一般均不得借出局外。

四、测绘成果根据公开和未公开的不同性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资料、档案;不携带秘密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凡国家秘密测绘资料、档案,必须按有关规定保密、提供,不得擅自改变原件密级,在所要求的期限、范围内不得解密。

六、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需经成果使用单位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严格进行登记造册、监销,并报提供该成果的管理机构备案,向单位保密委员会或保密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七、未经主管部门及领导批准,不许擅自带人参观机房和观看演示。

八、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测绘成果资料提供程序一、索取密级成果资料地形图、控制点、正射影像等为密级测绘成果资料。

(密级划分参见《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如何取得?1、归口管理:提供密级测绘成果资料时,为方便用户,我们对用图部门、单位实行归口管理。

办理归口管理的手续:向陕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提交单位红头文件《关于办理有关地形图业务归口管理的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在陕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登记备案成为归口单位。

2、索取和使用密级测绘成果资料(1)索取陕西省境内密级测绘资料索取陕西省境内密级测绘资料,须凭借归口单位介绍信和《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申请表》,在陕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外服务部办理。

如果索取数字产品,还须签定《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协议》。

(2)索取陕西省境外密级测绘成果资料陕西省境内单位索取省外密级测绘资料,可凭借归口单位介绍信,到陕西测绘局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外服务部开具转函后到资料所属省份办理。

二、索取非密级资料公开版挂图、不带坐标信息的卫星影像等为非密级测绘成果资料。

如何取得?可先至电查询有无所购资料后,直接到陕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对外服务部购买。

联系方式:精品--精品--精品--精品-- 精品--索取涉密测绘成果资料办理程序一、哪些属于密级测绘成果资料?国家基本比例尺1:5千、1:1万、1:2.5万、1:5万、1:10万、1:20万、1:25万、1:50万比例尺地形图(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一、二、三、四等三角点、水准点、导线点、天文点和A、B、C、D、E级GPS点,航片卫片和卫星影像以及连续6平方公里以上1:500、1:1000、1:2000地形图(纸质版和电子版)为涉密测绘成果资料。

(密级划分参见《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二、如何取得?索取和使用密级测绘资料,均须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三、索取四川省境内涉密测绘成果资料索取四川省境内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按四川省测绘局网站上利用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到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测绘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行政许可受理,然后,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省测绘局成果管理处办理批文,后持批准文件到四川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索取资料。

四、索取四川省境外涉密测绘成果资料四川省境内单位索取省外涉密测绘成果资料,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到四川测绘局成果管理处转函后到资料所属省份办理。

具体要求,请关注所属省测绘局网站五、索取数字测绘成果产品索取数字测绘成果产品,除按上述二、三款要求外,还须签定《四川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使用许可协议》。

六、如查询地形图的种类、比例尺大小、价格请拨打四川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分发部电话:66065500查询。

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规定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各有关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及部门。

第三条绍兴市规划局为全市测绘成果保密行业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保密等行业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绍兴市保密局为全市保密主管部门,负责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及密级第五条测绘成果保密范围具体按照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规定。

第六条测绘成果国家秘密目录主要包括各类规定等级(精度)大地测量成果、小于1:1万(含)比例尺地形图及数据信息、覆盖超过6平方公里的大于1:5千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数据信息、空间精度及要素相当于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等,具体目录按国家测绘局国家保密局《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目录》规定。

第七条测绘成果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第三章测绘档案室保密管理第八条档案室必需建立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档案室必需配备符合保密要求的档案库房和设施。

第十条密级测绘成果档案必需建立专门档案台帐和获取、使用、消毁等档案管理记录。

第十一条密级测绘成果档案必需由符合规定程序任用的专人保管,更换人员应该有密级测绘成果档案移交记录手续。

第四章常规保密管理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生产、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应该符合国家保密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对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按同等密级进行保密管理。

第十四条因涉外工作或项目需要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及数据信息测,必须由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提出审批报告,由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向省测绘局报批。

需要携带出境的测绘成果,还须经市保密局同意,由市保密局向省保密局办理出境手续。

第十五条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第十六条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测绘管理处报告。

第五章计算机保密管理第十七条按照国家保密局《计算机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十八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研制、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保密要求。

第十九条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

第二十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六章保密监督第二十一条绍兴市规划局必须对全市测绘成果保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保密问题和案件及时处理。

第二十二条绍兴市保密局对全市测绘成果保密监督检查进行指导,对违反保密规定的问题和案件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测绘成果生产、管理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测绘成果保密法律规定,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绍兴市规划局和绍兴市保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发文日起执行。

国家测绘局和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对保密测绘成果的范围及其密级做了如下划分:⒈绝密测绘成果指: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心坐标系以及独立坐标系之间的相互转换参数;分辨率高于5’×5’,精度优于±1毫伽的全国性高精度重力异常成果;1:1万、1:5万全国高精度数字高程模型;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参数及算法。

⒉机密测绘成果指:国家等级控制点坐标成果以及其他精度相当的坐标成果;国家等级天文、三角、导线、卫星大地测量的观测成果;国家等级重力点成果及其他精度相当的重力点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精度优于±5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1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的垂线偏差成果;涉及军事禁区的大于或等于1:1万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1:2.5万、1:5万和1:10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机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

⒊秘密测绘成果指:构成环线或者线路长度超过1000米的国家等级水准网成果资料;重力加密点成果;分辨率高于30’×30’至1°×1°,精度在±5毫伽至±10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在±1米至±2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3″至±6″的垂线偏差成果;非军事禁区1:5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或多张连续的、覆盖范围超过6平方千米的大于1:5千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1:50万、1:25万、1:1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其数字化成果;军事禁区及国家安全要害部门所在地的航摄影像;空间精度及涉及的要素和范围相当于上述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涉及军事、国家安全要害部门的点位名称及坐标;涉及国民经济重要工程设施精度优于±100米的点位坐标。

属于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保密期限,一律定为“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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