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四级资质办理程序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四级资质办理程序(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家安监局令20号)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新安监技装字[2006]75号)的规定,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工作。
资料核查和现场核查要求。
(一)资料核查1、申请资料包括: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是相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1)申请机构法人证书;(2)固定办公场所和培训场所证明文件。
(3)组织机构图、教师名单;(4)负责人学历证明及任职文件;(5)管理人员学历证明、专业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个人签字的工作简历;(6)教师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和个人签字的工作简历,兼职教师还需要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的证明文件;(7)申请机构与负责人、管理人员、教师签订的法定的劳动关系证明文件;专职人员需提供其专职的有效证明文件。
(8)图书资料情况及教学仪器设备清单并附相应的购置凭证。
(9)申请延期、变更的机构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从事安全培训工作业绩;三是安全培训过程控制文件和机构章程(一份)。
2、资料接收人进行齐全性和符合性资料核查并出具接收书面凭证。
合格者组织安排现场核查,不合格的不予接收。
(二)现场核查1、资料核查合格后,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同意,组织两名以上人员成立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安全培训教师实际情况和教学场所和教学仪器设备设施。
核查可采用提问、交谈、查阅文件和记录、抽查报告、考核等方式,对申请机构的基本条件、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核查。
2、现场核查后,形成《核查意见》,召开有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意见反馈会议,通报现场核查情况,被核查方应确认现场核查记录。
3、申请机构按《核查意见》整改后,以书面形式报主管处室。
主管处室对申请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必要可进行复查,合格的,转入行政许可程序。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类别:□初次申请□复审申请申请资质:□三级□四级安全培训办班情况汇总表2、请分年份汇总,标准培训人数按苏安监[2008]83号文件要求计算。
2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3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5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1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考核日程表附件2现场复审检查备查材料清单1、复审机构自查报告;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机构章程原件;3、注册资金或开办费用证明材料;4、办公场地、教学生活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原件(租赁的,租赁期限需在3年以上);5、管理制度汇编;6、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事任免文件;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等原件;7、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表,专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老师岗位证书、人事档案、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专项调研报告原件,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原件;8、安全培训机构三年办班情况汇总表,培训人员录入信息系统资料,培训教学档案及培训班组织实施有关资料,如多媒体课件、班主任听课记录、图书资料室和计算机室使用记录、学员座谈会记录、制度执行记录等(初次认定机构不准备);9、安全培训教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项目立项文件、发表的培训方面的论文、辅助教材或课件(初次认定机构不准备);10、相关部门核定的安全培训收费标准;11、复审机构或现场复审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3培训机构自评报告应包含的内容1、培训机构概况;2、开展安全培训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3、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情况;4、开展培训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特色;5、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6、拟申请的培训范围,并从师资专业力量等方面进行简要说明;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是保障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环节,其资质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对于保障培训的质量和效果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进行详细介绍,并论述其重要性和影响。
一、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定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是指机构在从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时,得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证书或者经过批准、备案的机构。
该资质是机构合法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的基础,具备该资质的机构才能开展相关培训,否则将被视为非法机构。
二、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颁发和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特种作业培训安全规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管理规定》等文规定了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等。
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具体要求1. 机构合法性要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申请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类型,如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的组织形式。
2. 培训师资要求:机构的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关的岗位资质和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培训教学工作。
3. 培训场地设施要求:培训场地应具备安全的环境条件,如教室、实验室、实习场地等,以及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
4. 教学资源要求:机构应具备教学所需的各类教材、教具以及案例分析资料等,以保证培训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5. 培训内容标准要求:机构的培训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提供系统、全面、实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
6. 学员评估和证书发放要求:机构应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并按规定的程序颁发合格证书。
四、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重要性和影响1. 保障培训质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其培训质量一般较高,能够提供规范、科学、实用的培训教育,保障学员掌握正确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增加就业竞争力:持有合法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其培训证书具备更高的市场认可度,在求职和升职中能够为学员增加竞争力。
煤矿安全培训档案管理目录表格模板
一、机构档案(一)基础档案目录1、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2、培训机构年度基本情况表(表1)3、《煤矿安全生产培训资格证书》4、培训机构批文5、培训机构负责人任命书6、《法人证书》7、《营业执照》8、授权委托书9、培训机构章程101112131415、消防合格证16、基础设施设备登记表(表2)17、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安全展示室、阅览室、实操基地等的照片 (二)教师档案目录1、培训机构教师汇总表(表3)2、培训机构教师个人情况登记表(表4)3、《煤矿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4、聘书或聘任协议复印件 567 5)6)提出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达到培训目的等内容)2、教学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备课、听课、教案评比等内容)3、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内容,以及提高教师授课水平的措施)附件: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录4、学员管理制度(包括报到、考勤、班级管理等内容)5、考核管理制度(包括培训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等内容)6、教学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教学检查、日常考核、培训质量控制等内容) 78、 档案管理制度 9、设备管理制度 10、后勤管理制度 11、财务管理制度 12 3 49) 5、培训机构教研活动登记表(表10) 6、年度教案、课件评比标准与实施的记录三、教学组织与控制档案 (一)教学档案目录(一期一档)111)2313)16) 17) 18) 19) 20) (二)学员档案目录(一期一档) 1、学员情况汇总表(表21) 2、学员培训考核档案卡(表22) 3、学员体检证明(指特殊工种)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档案规范化管理目录。
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记及信息公开工作安全培训机构登记表
培训项目
收费标准
培训机构申请意见
机构自愿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安全培训机构登记申请,并将如实登记相关信息。
培训机构(公章):
年月日
开展安全培训机构登
注册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办公地址
培训场地
师资及管理
共()人,其中:
培训场地
基本情况
共()平方米,其中:
办公()平方米;档案室()平方米;理论教室()个,()平方米,培训位()个;实操教室()个,()平方米,实操设备()台套,培训位()个。
产权性质:口自有;口租赁,租赁期限:年。
培训
项目
口低压电工作业;口高压电工作业;口电力电缆作业;口继电保护作业;口电气试验作业;口防爆电气作业;口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口登高架设作业;口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口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口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申请条件
word格式-可编辑-感谢下载支持三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申请条件取得三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直接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市(地)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具备条件:1.注册资金或开办费50万元以上;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
应设专职负责人,并具备5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专职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安全培训工作经验、管理能力。
法定代表人或专职负责人应当通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专职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有健全的安全培训过程控制体系和机构章程;4.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其中至少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有不少于2名所学专业与其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聘请在职人员做兼职教师应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聘用合同;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满足教学需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设施设备: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课桌、椅、电脑等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有与其申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满足实习要求的固定场所和教学仪器设备,符合安全培训机构基本设备、设施配备标准的规定,并符合相关安全、消防、环保等标准要求;6.有满足教学需要的图书资料。
附件:附件1: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附件2: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图附件3: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附件1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附件2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流程图附件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类别:□初次申请□复审申请申请资质:□三级□四级。
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认定工作程序
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认定工作程序一、引言近年来,安全问题在社会各个领域中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各省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申报工作逐渐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针对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认定工作程序进行详细论述,以期帮助相关机构提高申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申报材料目录为确保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能够顺利进行,需要申请机构准备以下材料:1. 机构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2. 机构规模与人员情况:包括机构的总人数、教职员工的学历、资质等级等;3. 机构办学条件:包括校舍、教学设备、实验室及其他办学场所的情况;4. 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机构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师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5.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包括机构开设的课程种类、课程目标、教学大纲等;6. 教材与学习资源:包括机构所使用的教材、学习资源的来源、质量保证措施等;7. 培训成果与效果评估:包括机构的培训成果、学员满意度调查等数据统计;8. 其他申报材料:包括相关资质证明、许可证件等。
三、认定工作程序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程序如下:1. 提交申报材料:机构将准备齐备的申报材料按要求递交至相关部门;2. 初审:相关部门对递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初审录取;3. 现场核查:初审合格的机构将接受相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以核实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材料的真实性;4. 综合评定:核查后,相关部门将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定,并给予综合评分;5. 公示:评定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公示评定结果,征求公众意见;6. 最终认定:根据公示情况和公众意见,相关部门将最终确定省级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认定结果,并发放认定证书。
四、结语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认定工作程序对于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推动安全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年修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年修订)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的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工作,保障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进行修订,现就修订后的认定标准通知如下: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的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工作。
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是指有资质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培训机构。
第二条认定条件1.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具有合法的培训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书;2.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具有完善的师资队伍,所有培训讲师均应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3.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应拥有现代化的培训设施和设备,确保培训环境安全、舒适,并能满足培训需求;4.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培训质量和效果;5.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定期对机构和师资进行评估和培训,不断提升培训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认定程序1.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应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递交认定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料;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3.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机构将被认定为一级安全培训机构,发放认定证书,并在相关官方平台公布。
第四条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定期对认定为一级安全培训机构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机构持续符合认定标准,并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进行相应处理。
第五条其他涉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生效与解释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本通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期:年月日附件列表1.《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2.《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师资资质证书》复印件4.《培训设施设备清单》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法律名词解释•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资质:指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资质•培训讲师:指从事安全生产培训的教学人员•实地考察:指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评估违约行为及认定1.若一级安全培训机构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将被取消认定资格;2.若一级安全培训机构不配合监督检查,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拒绝接受评估,将视为违约行为;3.若一级安全培训机构严重违反安全培训标准或法律法规,影响培训质量和安全,将被取消认定资格。
申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程序和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申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程序和要准备什么材料呢申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程序和要准备什么材料呢?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安全培训资质分四个等级。
(1)申请一级、二级安全培训资质,按《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办理。
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颁发安全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应将国家培训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的师资配备状况和培训设施等条件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
(3)申请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受理和认定,并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参照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申报程序办理。
这个是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表(见附件1)。
(二)安全培训机构章程。
(三)申请单位的情况简介(见第十七条规定)。
(四)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预核准证明材料和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五)安全培训机构培训教员的情况汇总表、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
(六)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复印件。
(七)管理人员、培训教员的学历证书、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八)教学设备、仪器和图书的清单。
(九)教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室(含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宿舍等物业的房产证书和租赁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表格、文书的打印和复印件的大小统一使用A4尺寸的纸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制作电子版软盘,由熟悉申请材料内容的人员一并送达。
申请程序:1、申请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应将培训机构资质申报材料报当地县(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上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皖煤安监人〔2010〕3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南、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安徽省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已经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主题词: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抄送: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2010年3月20日印发共印100份安徽省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及教师资格认证办法》(煤安司人字〔2000〕第5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安徽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结合安徽省煤矿安全培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安徽省范围内三、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工作按照“登记—预审—审查—完善—发证”的程序进行。
未经登记的不予预审,未经预审的不予受理,未经受理不予审查。
对审查提出的意见未及时整改完善的,不予发证。
第四条省局负责组织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
省局人事培训处负责牵头、相关处室和监察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参加认定工作,并根据情况邀请一、二级机构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参加。
第二章申请登记第五条在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审核前,培训机构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或《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变更情况登记表》。
培训机构申报单位持书面申请文件和申请表到省局登记,同时按本办法第七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认定
6、申请单位办学情况
(1)安全培训机构创办情况简介;
(2)安全培训机构办公场所及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安全培训机构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及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设备和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4)安全培训机构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等其它证明材料。
7、规章制度汇编
(6)相关部门核定的安全培训收费标准复印件。
申请单位应当对上述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版本。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处室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批→上报省局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8926218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
(3)安全培训机构专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登记表(附件3);
(4)安全培训机构专职负责人和专职管理人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5)安全培训机构兼职管理人员聘任协议或证书复印况汇总表(附件4);
(2)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附件5);
(3)安全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师资证、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复印件;
(4)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师资证、聘任协议或证书复印件;
(5)安全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学历证书、师资证、聘任协议或证书复印件;
(1)安全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执行文件;
(2)安全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专职负责人、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岗位职责,需求分析、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教学质量控制、培训评估、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特种作业各类别(工种)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1年第12号――关于安全培训机构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1年第12号――关于安
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公告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1年第12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4.11
【实施日期】2011.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1年第12号)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和《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培训〔2007〕226号)等规定,对2010年资质到期和申报一、二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了复审认定,并对2009年复审责令整改的机构进行了验收。
经审定和公示,决定保留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等7家机构一级安全培训资质,保留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等29家机构二级安全培训资质,取消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等3家机构安全培训资质,认定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等18家机构二级安全培训资质。
现予以公告。
各安全培训机构要以服务安全生产为宗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充实师资
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1.保留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36家)
2.取消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3家)
3.认定二级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名单(18家)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安全培训机构三级资质认定
安全培训机构三级资质认定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安全培训机构三级资质认定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湖北省政府鄂政办发〔2004〕27号)、《湖北省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办法》。
3、实施机关及责任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划科技处4、办公场所地址及联系方式: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0-11楼邮政编码:430071联系电话:************传真:************行政许可受理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0楼1049号联系电话:************(传真)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1楼电话:027-872753485、申请受理条件:安全培训机构申请三级资质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2)有专职安全培训工作负责人,并有2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内部机构健全合理,分工明确。
专职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安全培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
(3)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获得省安监局颁发的《湖北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师资格证》的专职教师。
每个申请项目有2名以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兼职教师。
聘请在职人员做兼职教师应经其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聘用合同。
同一名兼职教师最多可在两个安全培训机构任职。
特种作业培训教师应专业对口并接受专门的培训,具有较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有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
应有与各申请的特种作业相适应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专、兼职实际操作指导教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文号】安监总培训[2007]22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07〕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规范安全培训机构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活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9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制定了《一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和《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安全培训机构审批、考核和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注册资金、教学设施和师资队伍等方面,严格准入,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和条件。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4月份集中受理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统一安排评估验收工作。
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高危行业等范围申报,由所在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结合本地区安全培训机构布局和需要,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
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并且一年内不再受理其资质申请。
三、对于已受理申请的机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按照初次认定指标进行现场评估。
初次认定满分为100分,满足必备条件且得分80分以上者,现场评估合格。
四、已经取得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在变更发生一个月内到原发证部门备案,换发资质证书;培训范围变更、机构合并或者分立的,必须重新申请资质;停业、破产或其他原因终止业务的,注销资质。
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认定工作程序
(7)财务审计报告;
(8)培训业绩及成果展示;
(9)其他证明材料。
2.2附件
(1)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文件;
(3)培训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4)设施、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5)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6)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证明;
3.4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批,颁发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
3.5复核
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3个月内,申报单位需向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复核申请。
3.6监督管理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培训质量。
四、其他事项
4.1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3)具备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财务保障能力;
(4)具备较强的培训研发能力和实践经验。
二、申报材料目录
2.1申报书
(1)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报书;
(2)单位简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4)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5)场地、设施、设备清单;
4.2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
4.3本目录及认定工作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以最新公告为准。
4.4本目录及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定工作程序最终解释权归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所有。
(7)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8)培训研发成果证明;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工作程序
3.1申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安监管培〔2008〕61号二○○八年四月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全面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统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人员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是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人员;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村(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机构负责人,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和机构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等。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各项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五条安全培训工作要遵循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公布日期】2005.08.26•【字号】沪安监管法规[2005]114号•【施行日期】2005.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安监管法规[2005]114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各有关培训机构: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上海市实施《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若干意见为加强本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意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实施意见所称安全生产培训,是指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教师以及其他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申请(一)申请安全培训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费50万元以上;2.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3.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教学制度和工作规则;4.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且经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师。
5.有能够满足同期5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设施,其中专用教室应当具有电化教学设备、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安全资格认证申请表
安全资格认证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公司/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资格信息:
1. 申请资格:
2. 相关工作经验:
3. 教育背景:
4. 技能证书或培训经历(如有):
申请理由:
请简要说明您为何希望获得安全资格认证以及对您个人和职业生涯的重要性(500字以内)。
安全管理经验:
请列举您在过去三年内与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经验,包括工作职责、所属公司/机构名称、工作地点、起止时间(每份工作经验不超过200字)
教育和培训经历:
请列举您在过去五年内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教育背景或培训经历,包
括学校名称/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内容、起止时间
技能和专业证书:
请列举您所拥有的与安全管理相关的技能证书或专业证书,包括证
书名称、发证机构、颁发时间
推荐人信息:
请提供一位可以为您背书的推荐人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公司/机构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申请人声明:
我承诺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隐瞒情况,愿意承
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是指安全培训机构所获得的经相关部门认
可或授权的证书,表明该机构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的资格和能力。
这些证书可以是国家颁发的,也可以是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颁发的。
在中国,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可以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
如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劳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培训许可证》等。
这些证书通常需要机构满足
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包括机构的资质、师资力量、培训设施和教学管
理等。
此外,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也可以颁发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
如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人数)星级
评定证书》等。
这些证书通常是根据协会或机构制定的评定标准和程
序进行评估,并对合格的机构进行认定和评级。
获得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证书对于机构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
升机构的信誉和竞争力,并得到领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认可和信赖。
同时,也可以有效保障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卫管理员职业等级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
保卫管理员职业等级认定培训机构申请表
四、设备设施、场地、人员、资金等情况
此页列明清单,具体内容及佐证材料附后。
五、诚信承诺
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退出申报。
2.自愿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
3.自愿接受公安机关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管和公众监督。
4.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权益。
5.认真执行国家和省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工作程序和规定,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开展工作,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不简化程序。
6.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确保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年月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类别:□初次申请□复审申请申请资质:□三级□四级
机构名称主管部门机构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同期最大
培训规模年培训人数机构职工
人数其中:教师人(专职人,兼职人)管理人员:人,其它:人教师年龄
结构40岁以下人41-50岁人51-65岁人从事安全培训专兼职教师学历、职称结构人数其中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建筑面积(㎡)教室宿舍食堂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安全展室总计
机构设置是否委托授权机构独立机构有专职领导有专门培训管理机构是收支单列无无否培训范围机构复审师资培训组织实施培训业绩规章制度执行培训教学研究分分分分分市安监局
意见
(盖章)
年月日省安监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注:填写申报类别、申请资质,请在所选项目前“□”内的“√”。
安全培训办班情况汇总表
序号培训班名称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学员
人数标准培
训人数备注
备注:1、本表只限复审考核培训机构填写,初次认定机构不填。
2、请分年份汇总,标准培训人数按苏安监[2008]83号文件要求计算。
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
培训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所教专业职称职务专职或兼职师资证号
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工作时间教龄职称/职务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任课专业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年限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简历(写明时间、单位、部门及从事的具体工作):
05至08年授课情况培训班名称办班时间授课内容授课课时
工作
单位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本表只限复审考核培训机构填写,初次认
定机构不填。
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职务备注
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登记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文化程度工作时间职称/职务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任现职时间安全培训管理或相关工作年限工
作
简
历(写明时间、单位、部门及从事的具体工作):
工作
单位
审核
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安全培训机构复审考核日程表
复审组地市培训机构数日期备注第一组
组长:刘荣林
成员:李守标徐州市12 11月15日-20日连云港市
4 11月21日-22日第二组
组长:肖正亚
成员:朱兆华无锡市10 11月15日-19日苏州市
7 11月20日-23日第三组
组长:赵和平
成员:徐晖扬州市8 11月15日-18日淮安市8 11月19日-22日第四组
组长:吴孝洪
成员:邢克南通市12 11月15日-20日常州市5 11月21日-23日第五组
组长:禇福银
成员:冷有义宿迁市 6 11月15日-17日盐城市
9 11月18日-22日第六组
组长:程继平
成员:罗进明镇江市9 11月15日-19日泰州市
7 11月20日-23日1-6组南京市60 11月24日-28日
附件2
现场复审检查备查材料清单
1、复审机构自查报告;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机构章程原件;
3、注册资金或开办费用证明材料;
4、办公场地、教学生活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契约原件(租赁的,租赁期限需在3年以上);
5、管理制度汇编;
6、安全培训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登记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事任免文件;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等原件;
7、安全培训机构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汇总表,专职教师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老师岗位证书、人事档案、劳动关系证明、保险缴费单据、专项调研报告原件,兼职教师聘任协议原件;
8、安全培训机构三年办班情况汇总表,培训人员录入信息系统资料,培训教学档案及培训班组织实施有关资料,如多媒体课件、班主任听课记录、图书资料室和计算机室使用记录、学员座谈会记录、制度执行记录等(初次认定机构不准备);
9、安全培训教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项目立项文件、发表的培训方面的论文、辅助教材或课件(初次认定机构不准备);
10、相关部门核定的安全培训收费标准;
11、复审机构或现场复审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3
培训机构自评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1、培训机构概况;
2、开展安全培训的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
3、培训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管理制度情况;
4、开展培训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特色;
5、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6、拟申请的培训范围,并从师资专业力量等方面进行简要说明;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PAGE
PAGE 1
演讲稿工作总结调研报告讲话稿事迹材料心得体会策划方案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精心收集精心编辑精致阅读如需请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