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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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质监站)

技术交底(质监站)

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交底时间:交底地点:一、地基基础工程1、按规范要求对工程桩进行相应的检测。

对于人挖孔桩,特别是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采用超前钻逐孔检验桩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有无空洞、破碎带、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2、按长质监[2007]67号文件《关于加强建筑基桩(地基)检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办理桩基检测任务单。

在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前,应通知监督小组参加点桩。

3、灌注桩检查成孔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当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水下浇灌等措施,并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浇筑高度和振捣厚度。

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应留有1组试块;其他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

4、预制桩应严格实行进场验收,核查生产厂家资质,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原材料的检验报告,生产记录等;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预制桩。

5、预应力管桩应打试桩。

应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桩尖。

旁站记录应详细,包括总锤击数、最后三阵贯入度等内容。

建议不要采用非标桩。

接桩时应检查焊缝质量和焊缝冷却时间。

二、主体结构工程1、按长质监[2007]24号文件要求,禁止在现浇混凝土楼面结构层预留开凿沟槽或敷设给水管道。

2、按长质监[2007]23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钢筋调直过程中的冷拉率。

钢筋调直优先采用机械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应大于4%,HRB335级、HRB400和RRB400级的冷拉率不应大于1%。

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钢筋调直质量检查记录”,并报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核查;监理单位应在监理日志或旁站记录上体现对这一部分的检查结果。

3、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把各种焊接接头质量检验与验收关。

严禁采用不经折角加工、轴线严重偏移的“搭接焊”。

在无严格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下,不得采用电渣压力焊,直径小于16mm或大于25mm的钢筋禁止采用电渣压力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莘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对工程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一)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工程项目规划、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审批手续齐全。

2.无肢解工程、违法发包行为。

3.按规定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施工中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4.按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按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5.按规定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

6.无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7.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

8.及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的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与本单位资质相符;.2.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出具的勘察报告和施工图(含设计变更)的质量、深度符合规定要求,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3.有书面设计交底、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及时处理设计问题4.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5、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技术洽商通知,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6.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三)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1.监理的工程项目有监理委托手续及合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2.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3.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有关规定;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调整,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其他现场监理人员的调整,必须书面通知建设单位;4.制订监理规划,并按照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对应当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的,必须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按其实施;5.现场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6.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应经复试才能使用,施工单位未经复试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对其他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批准,施工单位擅自使用,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7.对检验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结论真实、准确;8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9.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10 .监理单位对严重违反技术和质量标准、规范的行为以及发现的质量事故隐患、比较严重的质量缺陷,应以监理通知书的形式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对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附件4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一、工程概况二、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依据我站受屈家岭建设局的委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辖区内,对受监工程在施工中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执法检查。

三、工程质量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及检查重点。

工程质量日常监督采取必查、抽查和巡查相结合方式,但不替代施工、监理等的工程隐蔽验收和质量控制。

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节能和重要使用功能及其检测资料、关键部位及关键工序。

四、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依据省住建厅、市住建委要求,对受监工程责任人(建造师、总监)及责任单位采取记分、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实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除给予责任人记分外,必要时责令局部(全面)停工。

对责任人记分累计达100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拒不改正的及被责令停止使用或停工整改的工程,未经项目监管部门复查同意,擅自恢复使用或复工的,对责任人及其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上报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罚建议。

五、有关事项1、未取得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

2、工程质量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经我市建设局备案的有资质的中介检测机构进行;委托检测合同必须报送我站备案。

见证检测方案确定后,应书面送我站备案。

3、隐蔽工程的隐蔽通知。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除了要做好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之外,还要在隐蔽前24小时前通知建设单位(实施监理的工程为监理单位)的同时,填写《工程隐蔽联系单》,经监理(建设)单位检查人员确认签名后,报我站监督检查。

4、监督抽测。

工程建设在原材料进场及施工中我站进行必要的监督抽测。

监督抽测工作主要由检测监督科实施。

监督抽测的抽样部位、频率,依据省市及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重点为钢筋原材料、钢材焊接件、水泥、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及构件回弹测强、楼板厚度等。

5、设计变更。

有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及时送达我站;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及重大使用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

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交底纪要

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交底纪要

无锡市新吴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交底纪要交底时间:2017年3月14日10:15—10:55交底内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一、今天我们一行五人(陈工、杨科长、白工、周工、朱工)对现场参建三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交底。

建设工程监督的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有影响使用功能的部位、现场施工安全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三、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提交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

四、负责做好本地与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普及工作。

参与“”的申报、初审、评审工作,推动质量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五、公示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状况,受理受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投诉工作。

六、组织参加各类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大检查,参与或授权主持发在本区域内的重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本地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审查下属监督站的资质,指导下属站的监督业务;考核本地区监督站和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我们进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三方面:①行为;②工程实体;③工程资料。

行为的范畴主要是施工设计蓝图要有审图意见书,并且盖上审图章;发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手续齐全,且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进行随机抽查,对工程实体质量实行抽查,隐蔽工程验收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申请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根据《湖北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本工程特点,结合相关标准及规范,制定如下监督交底。

一、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控制1、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具体人员。

2、各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取得相应有效证件及上岗证书,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有监理员上岗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否则不得在施工资料上签章。

3、各参建单位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技术性文件对现场进行管理和控制。

4、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必须实行总包负责制。

二、材料进场及检验控制1、所有进场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2、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设立台账、进行登记。

3、材料复检必须设立检测台账,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4、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实物上。

材料检测结果未出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除常规材料外,外窗、花岗岩、电线、上下水管道、地脚螺栓、钢构的钢材、钢构的焊接质量、水表、电表、暖气表等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检测。

三、质量检验控制1、工程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检验批进行划分(包括建筑节能),并书面报监督部门,工程过程检验资料应与方案相一致。

2、各检验批检验合格后,应在检验部位粘贴合格标志或合格印章。

3、工程沉降观测除施工单位进行观测、监理把关外,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观测,并做好沉降观测记录。

四、计量设施、试块养护控制1、计量设施必须完善、并有效运行,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工具必须采用吊磅(钢管架搭设计量平台)。

2、工地必须建立标准养护室(养护池、养护架、温度计、湿度计、温控器)或标准养护箱。

标养室必须建立试块进出台账,每天必须有温度、湿度的测量记录。

3、工程项目总监应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规范及工程结构重要部位确定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方案,确定养护和保养责任人,按早8点、午2点、晚9点实地进行测温,并认真填写测温记录。

要严格区分标养和同养的区别,同条件养护试块必须放置在构件周边与构件同条件养护,并对试块进行保护,同条件养护试块检验报告使用部位的填写必须具体到混凝土构件的具体部位(轴线、层数等)。

质量监督工作交底样本

质量监督工作交底样本

质量监督工作交底XXX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二〇一六年三月目录一、质量监督工作依据 (3)二、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式 (3)三、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检查 (4)四、工程质量月报制度 (5)五、工程质量检测情况检查 (5)六、工程质量跟踪、平行检测 (6)七、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实体质量第三方抽检 (6)八、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检查 (6)九、验收阶段质量监督工作 (7)一、质量监督工作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对水利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其主要依据为两个层面,一是我国现行工程建设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二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签订的合同(包括投标文件)、经确认用于本工程的项目划分、签发的质量监督计划书等。

二、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式1、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工程开工初期(主体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划分出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以文件形式报质量监督站确认。

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法人报送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后,根据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在14个工作日内对所报送的工程项目划分文件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以文件形式通知项目法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质量监督计划书的签发工程质量监督书签订后,质量监督员根据工程概况、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工程项目划分等资料编制质量监督计划书,编制后质量监督站以书面形式下发给建设单位,并抄送给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确认在主体工程施工初期,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安排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使用要求的实际情况。

质监交底主要内容

质监交底主要内容

4、桩基工程要点
• 一、桩的几种称呼 • 1、设计试桩 • 一般为场地桩,这类桩应压桩到破损,是为设计提供参数的,不 能作为工程桩来使用。 • 2、施工试桩 • 工程施工前的试桩,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重要性、地质条件 的均匀性、成桩工艺,桩的参数(长度、断面)在蓝图上直接指 定。 • 施工试桩一般作为工程桩来用,所以要求其参数与工艺应与工程 桩条件基本一致。 • 苏建质[2005]3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第一根试桩施工时,建设、 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质监站有关人员须到场,做好试桩记录。 • 3、工程桩 • 苏建质[2005]3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桩基施工单位必须在检测机 构出具所有试桩的检测报告,并征得设计同意后,才能进行工程 桩的施工。
一、质量监督验收流程
工程监督抽测:
建设工程项目在主体完成80%以上时,建设单 位应向项目监督负责人申报基础及主体的工程质量 监督抽测。我站在接到项目申报通知后,在5个工 作日内安排人员(两人以上)对现场进行抽测。监 督抽测内容: □1、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 □2、受力钢筋数量、位置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3、现浇楼板厚度; □4、砖混结构承重墙柱的砌筑砂浆强度;
5、钢结构工程要点
• (三)高强螺栓连接终拧值计算问题 • 1、扭剪型高强螺栓终拧是采用专用板手以拧掉尾 部梅花头为标志; • 2、大六角头螺栓,它有两个级别:10.9级和8.8 级,施工时也分初拧和终拧,初拧扭矩宜取终拧 扭矩的50%,终拧扭矩按下式下算: • 大六角头终拧扭矩(初拧宜取终拧扭矩的50%): • Tc=kc×Pc×d • Pc=P+ΔP • 式中Tc——终拧扭矩 • kc——扭矩系数
• 监督验收具备的条件: • 1 现场应留置通过吴中区审图中心图审合格 后盖审图章的一份图纸和建筑节能情况备 案表,包括审图回复及变更。 •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自验通过。 • 3 建设单位提交各阶段验收申请及其他需要 提供的材料。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修改)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修改)

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解决当前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站特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进行如下监督交底:一、工程概况二、质量安全行为方面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要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条件审查备案手续。

2、现场必须有一套完整且每页均盖审图章的图纸及施工图审查文件,施工图审查文件包括审图合格证、审图意见、设计部门针对审图意见的答复文件。

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参加人员应具备资格,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签章齐全。

有设计变更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及时送达我站;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分部及重大使用功能等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原设计图纸审查机构审查通过。

4、工程参建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对各专业工程的施工要实行总承包,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总、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由企业对企业进行签订,项目部或个人不得签订。

总包单位要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情况的管理。

监理单位要对分包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5、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机构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及记录应齐全,监理通知单及整改回复单资料应完整。

6、监理人员应组织编制见证检测方案或见证检测计划,见证检测的委托单位应为建设单位,见证取样要按照我站《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通知》(池质安…2009‟19号)、《关于加强砼试件制作和送检管理工作的通知》(池质安…2012‟85号)的要求进行送检。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建筑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这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通过监督和交底的方式,全面掌握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监督交底的基本概念监督交底是指工程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监理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进行共同交底,通过详细谈论和交换意见,制定出一份细致的工程监督计划。

监督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对施工单位施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核,对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以及对施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等。

二、监督交底的重要性监督交底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具有以下几点重要性:1、保证工程质量。

通过对工程的监督交底,可以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进行,从而保障工程质量。

2、提升工程监理能力。

通过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人员进行交底,工程监理人员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工程的情况和实际情况,并提升自己的监理能力。

3、促进工程进度。

在监督交底的过程中,监理人员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程的进展顺利,促进工程进度。

4、加强沟通协调。

监督交底是各方面之间加强沟通协调的重要途径,减少误解、提高效率,在工程监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监督交底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和事项:1、明确工程监理目标。

在监督交底前,需要明确工程监理的目标,以便更好地实现监理工作计划。

2、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需要建立有效的会议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

3、解决问题,分析原因。

在监督交底过程中,需要发现和解决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注重培训和指导。

监督交底的过程中,要注重向施工方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施工质量和安全水平。

5、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

工程监理需要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结语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是实现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必备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③验收单位(人员)在进行质量验收时应按照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对质量 进行检查、并同步核对和检查相应的技术资料、施工记录、工程质量检测 检验报告或记录等。
(一)、地基基础监督要点
2.相关规定:
⑴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自检合格,并且提供相应的检查记录。 ⑵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⑶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概述
(一)、监督依据 (二)、监督内容 (三)、监督程序 (四)、监督方式 (五)、重点监督抽查环节 (六)、施工环节信息报送要求
(一)、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桂建质[2014]3号)。
(二)、停工整改程序
4. 关于整改资料的相应要求: 1)整改资料应包括整改报告(整改回复单)和附件两个部分; 2)整改报告应对整改内容逐条予以说明,项目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整改内容签署
意见并确认盖章; 3)附件应包括整改通知单的复印件、施工整改方案或设计处理文件、工程整改内容的前后
对比图片(图片必须是彩色照片且打印成纸质资料),整改完成后的整改验收记录、以及其它 相应的整改证明材料。
(二)、监督内容
1. 抽查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
体质量; 3.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 4.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监督程序
1. 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2. 制订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对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

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交底主要内容清单4.3

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交底主要内容清单4.3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主要是:
1、新工人进场安全交底。

2、对各个工种针对性安全交底。

3、新开工工地要基坑开挖交底。

4、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拆除分别时期和司机交底。

5、特种工种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交底。

6,脚手架、悬挑架、卸料平台模板支撑架要做到安装、拆除分别层层交底。

7、吊篮安装、使用交底。

8、防水作业安全交底。

9、洞口、楼梯、临边防护。

10、钢筋安装、钢筋加工。

11、模板安装、拆除安全交底。

12、装饰装修施工,包括砌体、粉刷。

13、外墙施工,涂料。

14、屋面工程施工,挂瓦、维修。

15、水电安装等等。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参考

工程质监站监督交底内容参考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内容一、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一)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7、有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8、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情况。

(二)监督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4、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是否与本单位资质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是否与承担任务相符;5、设计单位有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企业的行为。

(三)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9、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机构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第一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交底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该工程监督交底,请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执行,并履行好各自的质量安全生产职责。

一、质量方面:1、承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格,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必须是节能产品,提供出厂合格证,组织进场联合验收,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下取样送检,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用于该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全部合格。

3、隐蔽工程施工完毕,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经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验收符合设计要求, 隐蔽资料填写整齐、规范,签字齐全后, 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基础、主体工程的混凝土、砂浆必须按规定留置混凝土和砂浆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并做强度试压试验。

6、工程资料要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

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完后,由建设单位书面报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分部工程验收,验收之前要将工程技术资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签字到位。

7、工程施工完后,项目部要及时将工程技术资料报质安员审查,审查合格,具备验收条件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验收三个月内必须办理备案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备案。

8、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确保施工顺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9、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要将专业承包企业的施工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并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在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时,必须确保文中没有重复的标题文字,并且不需要加入标题。

1. 工程概述
介绍本次质量监督交底的工程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施工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工程质量目标
明确本次工程的质量目标,包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等。

3. 施工方案
详细阐述施工方案,包括工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和所需材料等内容,并强调质量控制措施。

4. 质量控制措施
列举出本次工程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监控和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班组责任
明确各班组的责任,指定班组负责人,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6. 资料交接
详细说明本次交底的文档资料、施工图纸等各种资料的交接要求和程序,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信息流畅和无误。

7. 问题整改
强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说明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8. 监督要求
明确监督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包括监督检查的频率、方法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等。

9. 交底确认
要求相关责任人在文末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以确保所有交底内容被充分理解和接受。

以上是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的相关内容,各责任人务必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记录
3、对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进行评价并记录。
三、其他监督交底内容:
4、是否有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5、是否有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迫使承包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行为;
6、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二)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1、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质量检查的各类制度和原材料半成品等进场检验制度;
(2)屋面及卫生间防水工程
①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个设计要求;②屋面完成后,应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③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卫生间防水工程
①基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松动、空鼓、起沙、开裂等缺陷,含水率应符合防水材料的施工要求。②地漏、套管、卫生洁具根部、阴阳角等部位,应先做防水附加层;③防水层应从地面延伸到墙面,高出地面100mm,浴室墙面的防水层不得低于1800mm。④涂膜涂刷应均匀一致,不得漏刷,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在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不定期抽查;
4、检查现场混凝土、砂浆试块取样方式、留置数量、养护方法,见证取样送检情况;
5、检查地下防水混凝土工程的抗渗等级,防水材料的搭接长度,涂层厚度、粘结剂边角处理情况;
6、监督地基基础部分工程质量验收,验收结果经质监站认可后,方可转入上部主体结构施工。
主体工程:
对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监督其在资质等级允许的范围内按法定建设程序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内容包括:建设程序、承发包行为、从业资质资格、工作质量等。

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技术交底仙游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1、各方责任主体必须严格遵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2、建设工程开工时应具备所有的有关手续和资料,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应向本站提交《原材料、试块、试件取样和送检计划》。

4、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包含水、电材料)(每一检验批)必须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及进场检验合格报告,否则不得使用。

水泥软练超过2个月应进行复检。

5、承担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

6、砼、砂浆施工时必须具备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单,砂、石配料计量必须以斗车过磅。

7、砂浆、砼应按标准规定取样送检,取样频率不足时将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回弹检测。

①、砂浆试样:a)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品种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取样一次;一个检验批一般不少于二组。

b)砂浆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配合比和原材料基本相同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砂浆划分为同一批,基础和主体(多、高层建筑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划分)应分别划分验收批。

一个验收批的试件组数不得少于3组。

②、混凝土试样:a)开盘鉴定试块:每一品种配合比第一次使用时应进行开盘鉴定并留置砼开盘鉴定试件。

b)标准养护试块:按每一台班,每一楼层(段),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30M3,取样不应少于1组;柱、梁板砼强度等级不同时柱头节点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组;基础上地面下的砼短柱应按规定留置试件;标准养护的试件送检时间不得超过28天。

c) 实体检验同条件养护试块: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实体检验按每部位、每一台班取样不应少于1组,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取样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d)拆模同条件养护试块:梁、板同时拆模时,按楼面每次拌制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组,不同时间拆模时,应分别留置不少于1组砼试件。

质监站交底内容

质监站交底内容

质监站交低内容桩基分包:1、开工前做好行为资料、主要那些人员、分包备案手续的合同。

2、施工方案的针对性,施工图纸的审查意见、交底技术的手续。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家方案的论证。

3、施工监理的规划、细则要有针对性。

4、仪器、设备要有鉴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5、特殊人员要持有上岗证(工人)。

钢材:1、钢材的验收,送检合格后使用,委托、注册号、部位明确。

2、钢材严禁在外加工。

混凝土、沙浆:1、厂家的选择,要具备省备案证书、半年检验报告、合格证、一式四联。

2、混凝土、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3、砌体材料、页岩模数砖增加放射性检测。

混凝土砖强度做重点外观检测、外观颜色、几何尺寸。

4、节能:防火、抗震等级、成套、备案、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控制,施工过程中质量要严格把关。

人工挖孔桩:1、验收时必须要有勘察、设计人员在场进行验收。

2、验孔、沉渣、钢筋笼的吊装、地下水多的要水下混凝土施工。

土建:1、执行(2012)3号文。

(按照3号文要求做)2、桩基分部验收、基础钢筋、楼层钢筋的验收,地下室(分部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

3、针对资料与检测方面:(1)质量、行为资料。

(2)验收资料:桩基分册、钢结构分册、土建分册。

(3)检测报告、验收记录、签字、盖章、不能代签、作假。

(4)单位、子单位:原材料合格证、记录汇总表。

(5)桩基的检测:承载力的检测1%,不少于3根,完整性的检测30%(超声波),剩余做小应变检测(检测方案报质监站审批)(6)试块制作:现场制作、标识刻字。

留置数量:桩基护壁砼每一台班1组,桩身砼每一个桩1组,只做标养。

土建:标养100m³做1组,不够100m³还是做1组,同养基础部分不少于3组,主体不少于10组。

(7)养护:标养试块放在标养室进行养护,同养试块要放在与结构层同部位处进行同条件养护。

标养龄期为28-35天检测,同养累计温度为600度且不小于14天也不能大于60天检测,同养温度每天要做记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交底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交底

监督交底需提供资料及内容
需提供的资料: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委托函
2.监理检查记录表、监理人员配备表、总监及及总监代
表委托函
3.质保资料核查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委托函
4.项目部参建各方人员联系方式
5.深基坑专家论证意见及支护方案
6.桩基、主体结构经图审后的设计文件等
交底内容:
1.根据工程实际特点下达监督计划书
2.监督工作分日常巡查与阶段性重要部位验收监督相结
合的方式
3.阶段性重要部位验收含桩基、基础、主体、钢结构、
幕墙、网架、通风空调、节能等
4.阶段性重要部位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Ⅰ、工程完成合同和图纸约定的内容;现场完成实测实量;
Ⅱ、工程资料齐全,监督检测完善;【含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2%)、钢筋后植筋的拉拔检测、板厚、受力钢筋的数量、位置、实体混凝土强度】
Ⅲ、施工单位写出自评报告、监理单位写出监理评估报告;
Ⅳ、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并制定验收方案;
Ⅴ、建设单位填写验收通知单(提前3个工作日送达)5.工程资料中应注意同条件混凝土试块的留置(应注明具体
部位;留置数量每个分部、每个强度等级不应少于3组,不宜少于10组;应有留置方案;注意龄期为600℃/天) 6.工程资料应有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电子文档为精建版
联系电话为;xx)
7.重要部位设计变更应重新图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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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内容
一、对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注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开工报告)手续情况;
2、按规定委托监理情况,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的,应建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
4、组织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5、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重新报审情况;
6、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情况;
7、有无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和迫使承包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
8、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情况。

(二)监督机构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情况;
2、签发设计修改变更、技术洽商通知情况;
3、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4、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是否与本单位资质相符,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是否与承担任务相符;
5、设计单位有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企业的行为。

(三)监督机构对施工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2、分包单位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情况;
5、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9、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机构对监理单位的下列行为进行抽查;
1、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定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
4、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5、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
6、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7、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8、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情况;
9、监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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